书香门第【彼慕予兮】整理 八零电子书下载网www.txt80.com转载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 《竹马使用手册》 作者:青青绿萝裙 文案 当竹马是男神,当竹马无所不能,当竹马还英俊潇洒博学多才情深意笃,请问要如何使用才不辜负恩泽呢? 当男朋友?那是必须的 承包鱼塘、带你去奢侈品店扫购还是一掷千金买下公司? ——够了,不要那么LOW好吗?!这都弱爆了! 必须去冒险,必须去探索这个世界上……常人所不知道的真相! 世界的终极,在等着你们呢~~ --------------------------------------------------------- 女主傲娇,男主闷骚,1V1,言情+悬疑科幻 非快穿,单元剧模式,温馨无虐,慢热,悬疑程度循序渐进,不恐怖 本文又名【论竹马的正确使用方法】【如何压榨青梅竹马的男神】【大小姐真心难伺候】【青梅是个大小姐真心伤不起】 第1章 楔子 面前的女子妆容精致,衣着得体,身材曼妙,谈吐更是不凡,琴棋书画中外历史都能侃侃而谈,而且无论何时,面上总是带着浅浅的微笑,让人觉得如沐春风,乐意与她交谈。 也是,谢莲乃是国内著名珠宝商谢氏之女,自幼便接受了最好的教育,气质较寻常女子更为出众,平心而论,顾朗也要承认这是他相亲以来最出色的对象了。 “……顾医生以为如何?”谢莲浅笑盈盈,眉目宛然,搭在红酒杯上的玉手更是香软动人。 顾朗微微欠身,也带着笑意:“谢小姐说的是。” 在一旁奏乐的小提琴师此时换了一首欢快的曲子,悦耳的音乐、朦胧昏黄的灯光以及餐厅优雅精致的布置,使得两个人之间的气氛愈发和谐,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好像是熟识多年的老友。 这和谢莲高超的处事手腕有着不可分割的关系。顾朗心知肚明,说心里话,他对谢莲的观感不错,或者说,漂亮的女人总是容易让男人对她们产生好感的,毕竟美貌是天生的武器。 当这一次会餐结束的时候,顾朗与谢莲已经熟稔许多,散场时,顾朗极有绅士风度地替谢莲穿上了貂皮大衣,上头一丝杂毛也无,想来这件皮草的价格绝对不会便宜到哪里去。 “关爱野生动物,少穿皮草大衣。”到了最后,顾朗玩笑般提了一句。 谢莲一怔,显然是没有想到他会说这么一句话,不禁失笑,而笑过后,竟然颇为认真地回答道:“是,受教了。” 这样好的态度反倒是让顾朗意外,他笑了笑,眉梢微微一挑,这个动作使得他原本就俊秀的面容多了风流之意:“下雨了,我送谢小姐回去吧。” “劳烦你了。”虽然谢莲自然有名车接送,但此番好意,她自然不会回绝。 顾朗亲自驾车送她返回谢宅,谢氏巨富,其住宅更是集许多能工巧匠之力,修建得十分大壮丽,可以说是经典之作。 “谢谢顾医生送我。”谢莲下了车,早有等候在一旁的管家撑着伞静候,她巧笑倩兮,“那么下次见。” “下次见。” 这便是允了下一次约会了。谢莲心知肚明,心中不免欣喜,走了一步,回眸对他又是一笑。 顾朗报以一笑。 雨幕里,他开车缓缓驶开了,音响里的歌被他顺便从小提琴切换到了熟悉的《春江花月夜》,顾朗叹了口气,心里想的却不是刚刚约会完的谢小姐。 他在想另一个人,一个被他说过千百遍少穿皮草却依旧乐此不疲的人,一个让他恨也不是爱也不是,弄得他无比头疼的姑娘。 还是别想了,好不容易她出国度假去了,顾朗决定还是让自己好好放松几天,比如过两天约谢莲这样出色的女郎去滑雪,才不辜负这样好的冬季。 但是……俗话说得好,计划不如变化,顾朗刚刚回到公寓里,面色便是微微一变,以他的敏锐,自然发觉这家里有人来过了。 顾朗所待的这件公寓地理位置极好,虽然身处市中心,却是一面临江,三面被公园包围,可谓是在市中心的一方净土,而其安保措施也是国内一流,上楼的电梯是专用通道,没有密码不可使用,自然也就没有办法到达这楼层。 房门更是有指纹和密码双重保护,能进来的人要么是一流的开锁大师,要么……就是熟人。 知道他家里密码的人不多,屈指可数,顾朗只要稍微想一想就可以猜到到底是哪位不速之客不请自来了。 于是他的脸立马就黑了。 走过玄关,就可以看见平日里整洁干净的客厅里翻到着一只艳红色的行李箱,里面的东西乱七八糟掉了出来,乍一看有什么内衣香水墨镜泳衣一类的,全都是上好的料子,最精致的剪裁,但是丢在地上的待遇就好比是夜市上十块钱三件的地摊货。 顾朗去冰箱里拿了瓶冰水出来,看到吧台上还残留着一瓶红酒,已经被打开喝掉了一半,些许酒渍泼在外面,还有一盘吃剩下来的草莓,叶和梗丢在雪白的吧台上,这样一片狼藉的景象终于让他这个平日里习惯把什么都收拾得井井有条的人受不了了。 他蹬蹬蹬上了楼梯,推开自己的卧室,原本窗明几净的卧房里现在简直是惨不忍睹!深蓝色的地毯上散落着一件女式大衣,一件真丝裙子,还有拖鞋旁边一团不知道是什么的衣物,红酒杯倒在茶几上,尚存一点红酒没有泼出来。 而他原本应该整洁的、一尘不染的被褥里,正蜷缩着一团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的玩意儿。 顾朗深吸口气,暗暗告诉自己要冷静冷静冷静……不行,忍不住了,这是忍无可忍,他一把把皱成一团的被子掀开:“我说你够了啊……靠!”若是熟知顾朗的人必定会觉得很违和,因为顾朗在众人眼中,一直都是谦谦君子,从来不会口出脏言,可是他看见了被子里的这一团东西,竟然忍不住说出脏话来,那想必是很不寻常的东西了。 那实际上是一个女孩子,大约二十来岁,皮肤极其白皙,用冰肌雪肌来形容一点都不为过,身段玲珑,不像现下女孩子所追求的那种瘦和纤细,她的大腿、胳膊以及臀背上略有一点点肉,但是不多,骨肉均匀,恰到好处,这样的身材和纤细瘦弱的比起来更加舒服自然。 当然,之所以会让顾朗失色的,是因为她是在裸睡,那丢在拖鞋旁的一团衣物,大约就是她揉做一团的内衣了。 顾朗忙不迭把被子给她盖回去,手却没停,一拍被子:“给我起来,和你说过八百遍了,能不能不要随便睡我的床,就算是睡我的床,你能不能不要弄得乱七八糟的?” “唔?”那女孩子蠕动了一会儿,露出一张脸来,虽然蓬头垢面却也掩饰不住其姝丽的面貌,“阿朗。” “起来起来,滚你自己房间睡去。”顾朗看着这满地狼藉,头都痛了。 “不高兴。”她揉了揉眼睛,又重新钻回被子里去了,“那里没人气。” “这是我的床!”顾朗恨不得把她揪出来,但是想想她一件衣服都没穿,到底不敢,只能隔着被子骚扰她,“快起来,去隔壁睡。” 明明厚颜无耻霸占了别人的卧室别人的床,还把人家家里弄得乱七八糟的,明薇却一点都不知道害臊,反倒是开始发大小姐脾气:“我说了要睡觉,你干嘛来吵我啊!” “你讲不讲理啊,是你占了我的地方,我也要睡觉的。”顾朗快要被她气死了。 明薇回答得甭提多干脆了:“不讲,那是什么,可以吃吗?” 顾朗拿她没辙,这就是所谓的秀才遇到兵,有理说不清,他拉松了领带,好让自己喘口气:“你当心我把你丢出去。” “随便你。” 顾朗恨得牙痒痒,最后在原地瞪了她半天,还是放了她一马,自己先下楼去了,不过虽说攒了满肚子的气,不过这样类似的情况在二十年里发生过无数次了,顾朗的气是来得快去得也快,等到下楼倒了一杯酒,他就已经完全恢复到了大家所熟悉的谦谦君子的模样。 等到听见从楼上下来的脚步声时,他就消了气:“吃过饭没有?” “没。”明薇的行李箱丢在楼下,因此是套了一件顾朗的浴袍下来的,头发还在往下滴水,显然是刚刚洗浴过,但是脸色不怎么好。 顾朗皱了皱眉:“脸色那么难看,你干嘛去了?” “没什么。”明薇烦躁地在他的冰箱里翻了会儿东西,“你这里怎么又没有吃的了啊!” “叫外卖吧。”顾朗平时也不怎么在家做饭,冰箱里以酒和水果为多,能吃的基本没有,幸好这间公寓的地理位置相当不错,这一层大楼是私人住宅,设备完善,而隔壁一栋双子大楼高层则是一家高档酒店,楼下是本市最为昂贵的百货中心,餐厅无数,生活相当之便利。 顾朗住在这里,也就是看中了这样便利的条件,而因为楼层足够高,环境也十分清净,周围就是公园和湖,风景绝佳,是本市数一数二的豪宅。 “想吃什么,我替你叫。”顾朗抿了口红酒,看着明薇掏出了个苹果洗了洗,直接啃了上去,一点大家小姐的风度都没有。 更没有品味的是,她说:“我想吃豆腐脑。” “……人家不卖这个。”这还真的难倒了顾朗,附近的餐厅有最好的鹅肝酱和最好的鱼子酱,还有数位一级大厨的拿手西餐,但是,没有豆腐脑那么平民化的东西。 “小笼包、汤包、烧麦都可以。”明薇咔嚓咔嚓咬着苹果,“我再也不要吃西餐了,吃得我要吐了。” 顾朗拿起了电话:“我记得有一家广式下午茶。”他订了外卖,要求他们尽快送过来,挂下电话,就看见明薇已经盘腿坐在了他的沙发上。 “不是说下个月才回来吗,怎么那么早?”顾朗问,心里还很可惜地想,这位小祖宗一回国,他就别想再约其他姑娘出去约会了。 明薇罕见地叹了口气,干巴巴地说:“大过年的,在异国他乡,太没劲儿了。” 顾朗不说话了,如今新年刚过没多久,大家还都沉浸在年节的气氛里,但是这对于明薇来说,可能是有点难熬了,所以他体贴地转移了话题:“回来住多久?” “我回来要上课啊,你忘了?”明薇惊讶地看着他,好像他得了失忆症。 顾朗还真的忘了。 明薇如今是和平大学历史系二年级的学生,但是她去上课的次数真的是屈指可数,基本上没有出席过几次,之所以能安全无虞到今天,那只是因为历史系系主任最近参与的考古发掘活动的投资人,就是这位大小姐。 久而久之的,顾朗都忘记她居然还是学生了:“你怎么突然想起来去上课了?” “无聊。”明薇把玩着自己的手指,郁郁寡欢,“没有什么事情做,就去上上课好了。”她像是不想继续这个话题,飞快岔开了,“你呢,最近还在医院里上班?” “辞职了。”顾朗懒洋洋地说,“也没什么意思。”他说得云清风淡,但是实际上顾朗所在的职位可以说是常人望尘莫及的好地方。 这是明珠市,市如其名,不仅仅是国内最闪耀的一颗明珠,也是世界上最有名的城市之一,可以说是国际化的大都市,堪比纽约巴黎东京等地,而和平大学更是世界上最著名的学府之一,是综合性的大学,而和平大学附属医院可以说是国内最好的一家医院,各个科室都在自己的领域遥遥领先。 称之为国内第一,世界前三十绝对没有什么问题。 顾朗能在和平大学附属医院供职,自然能力非凡,不过他辞职了,明薇居然也很赞同:“是没有什么意思,你又不靠那个吃饭,不过既然你难得休假,不然我们出去旅行吧。” 一个人周游世界实在没有什么意思,如果能和顾朗一起去,那就不一样了。 不过顾朗挑了挑眉梢,戏谑道:“谁说我休假啊,看看那个。”他指着茶几下面丢着的一个信封,明薇好奇地捡起来拆开。 里面是一封入职信: 尊敬的顾朗先生: 谨代表和平大学全体员工,欢迎您加入我们的教师行列,请于二月二十二号至和平大学教务处报道。 和平大学教务处 明薇攥着那张纸咬牙切齿:“你居然不声不响要去教书?” “换个环境而已。”顾朗能在和平大学附属医院工作就证明了他的能力,而他本人的履历也十分好看,是德国最知名的医科大学毕业,二十四岁读完博士回国入职,做了两年觉得没意思,这回想要换个环境,干脆就调到了和平大学医学院教书去了。 “太过分了,读书的时候,我是学妹你是学长,我好不容易熬到你毕业了,你居然回来当教授!”明薇拉长着脸,“你是故意和我过不去吧。” “大小姐,你读的是历史系,和医学院没有半毛钱的关系好吗?”顾朗真心无语,他也不是故意要给明薇不痛快,这不是也没有料到她竟然会想着回来读书么,简直是天上下红雨。 不过,这是冥冥之中自有安排也说不定。 第2章 失落的航班01 距离顾朗报道,明薇开学还有几天时间,原本是正好可以用来约会的美妙时光,但是顾朗却始终没能抽出空来再约谢莲吃个饭。 当然,这不会是因为明薇从中作梗,她对顾朗找不找女朋友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反正从小到大,顾朗身边的女人总是莫名其妙出现了之后又莫名其妙不见了(对此顾朗表示:呵呵,你真的不知道吗?) 这天下午,顾朗在客厅里喝茶看报纸,他已经好长一段时间没有这么悠闲的时光了,说实话,他对医学方面虽然极有天赋,却意不在救死扶伤,他之所以学医只是对人类的生命方式感到好奇而已,所以医院的工作做久了实在是让人觉得没有什么挑战,他一不需要钱,二不需要名,何必和人家争来争去,早点脱身为上。 只希望在大学里教书能有一点与众不同的乐趣吧。顾朗扭响了音响,播放的轻音乐是小提琴《梁祝》,绯丽缠绵,实在是不错的享受。 过了会儿,这种清净就被打破了,明薇回来了,叮叮咚咚还在吧台那里鼓捣了一会儿,顾朗忍不住抬头,就看见她往威士忌里加苏打,然后倒了冰块,调了杯苏格兰苏打喝,看得顾朗都觉得冷:“大冬天的还喝冰酒,你还真是厉害。” 明薇一边喝一边擦头发,她身上只穿了件连体的泳衣,裹了件浴巾,看起来像是刚刚在楼下的游泳池里冬泳过,不过虽说是冬泳,游泳池是恒温的,暖气也充足,不仅不冷,她运动完之后浑身热得很。 一杯酒下肚,明薇面颊上升起两坨红晕,看起来血色极好:“走走走,陪我去吃饭。”运动过后,她觉得自己可以吃下一头牛。 “你好歹去换件衣服。”顾朗皱眉头,“还有,把拖鞋穿上,赤着脚走来走去会寒气入侵你不知道?” 明薇嘟嘟囔囔套上一双棉拖鞋:“你当医生以后比以前更烦了,怪不得讨不到老婆。” “我讨不到老婆?”顾朗抱臂冷笑,“你这话说得亏心不亏心?” “事实胜于雄辩。”明薇在顾朗威胁的目光下终于没有随手把浴巾一丢,而是跑回了自己的房间,“我换个衣服,你等等啊。” 没过几分钟她就出来了,照例是她那种奇怪的品味,大红色的旗袍和白色的银狐大衣,真亏得她穿那一双细高跟的鞋子竟然还可以健步如飞,不过顾朗还是忍不住要唠叨:“你能不能不穿皮草啊,你知不知道每年多少野生动物丧命就是因为你这件衣服?” 明薇不耐烦地挥了挥手:“我投胎到食物链的顶端,你是想让我吃素裸~奔吗?” 顾朗被气死:“我没说让你裸奔,我只是说让你少穿皮草!” “傻了吧,我不穿就没有别人穿?”明薇苦口婆心劝他,“你知道你喜欢吃鱼子酱会有多少鱼死翘翘吗,你就没有想过嘛,而且我不穿我会冷啊,俗话说得好,死道友不死贫道,为了我的生命安全,就只能委屈它们死翘翘了。” “你不知道世界上有种东西叫棉袄吗,有种衣服叫羽绒服吗?” “棉袄很厚很重,我瘦弱的肩膀撑不起来。”明薇柔柔弱弱地看着他,“羽绒服那么丑,实在不符合我的审美观,行了,”她说到一半自己都装不下去了,恢复了自己本来的面貌,“我和你说,这个世界奇妙就奇妙在这里,就算人类制造出来保暖的产品,但是永远抵不上动物的皮毛来得暖和,人造皮革永远比不上自然的产物,我爱穿皮草,我骄傲,我自豪,你有本事来咬我啊。” 顾朗得承认这句话说得有道理,路边一棵再不起眼的小草都是独一无二的,人类没有办法在实验室里制造出相同的东西,因为这是上帝所创造的,人类无法凭空制造出来。 明薇的很多理论很歪很乱来,可是有的时候又挺有道理的,实在让他反驳不起来。 但是这态度,啊,这态度,太可恨了有没有! 周围的几家高档餐厅明薇光顾过许多次,因此今天死活不肯再去吃,顾朗没办法:“附近新开了一家餐厅,我也没去过,不如去那里吧。” 新餐厅总比旧餐厅好,明薇想了想,答应了。 这不过是两个人一时兴起,但是世事往往就是那么奇妙,如果明薇没有死活不肯去附近的餐馆,如果不是顾朗某天下班路过的时候看见了那一家的餐厅,如果两个人没有同意去那里吃一顿晚饭,那么很有可能后来的事情,也就不会发生了。 那是一家装潢很雅致的高档餐厅,女服务员穿着旗袍盘着发髻,笑容温柔,两个人也不开包厢,直接在一个偏僻安静的角落里坐了,明薇懒得看菜单,直接丢给顾朗点菜。 青梅竹马的一个好处就是,他永远都了解你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顾朗轻车熟路地点了菜,上菜的速度也不慢,明薇看到新端上来的一盘菜还咦了一声:“这是家乡菜啊。” 她尝了一筷子,欣然欢喜:“做得还很地道。” “嗯,味道不错。”顾朗也承认这几盘菜做得着实入味。 梭子蟹炒年糕,桂花糖藕,梅菜扣肉,腌笃鲜,鱼头豆腐汤,蜜汁火方。没有太过珍贵的食材,但是味道很鲜美。 “我记得以前在乡下的家里,就经常吃这道菜,叫什么来着,哦,腌笃鲜。”明薇用筷子拨弄了一下碗里的冬笋,突然发现她都快记不清家乡是什么模样了,“想想看时间过得真快,一晃十多年过去了。”她支着头,突然就笑了,“你还记不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啊。” “记得啊。”顾朗想起幼时的时光,语气都柔和了下来,“那个时候一看见你,我就想,哟,小金鱼。” 明薇噗嗤一下就笑了,小金鱼是她的小名,因为她从小时候起,眼睛就生得十分好看,大而黑白分明,顾盼之间,极有神韵,所以在取明薇这个大名之前,一直都叫小金鱼。 而顾朗抿了口酒,心里遗憾地补充了一句,谁知道现在变成大鲨鱼了,岁月真是一把杀猪刀啊,刀刀催人老。 明薇不知道他肚子里在说她坏话,还在那里满怀惆怅地拿着筷子戳面前的那盘鱼:“说起来,我还记得有一次和你们出去吃饭,桌上上了螃蟹,完了服务员端了柠檬水过来,我就给一口喝了,味道还挺不错的。” 顾朗忍不住笑:“你居然还记得啊。” “一辈子的糗事。”明薇一筷子把鱼肉给戳烂了,“没办法,我本来就是乡下来的村姑么,没见过世面。” 明薇的父亲发迹前,家里很是贫困,因为生活太过艰苦,他才一咬牙和人借了几百块钱经商去了,谁知道现在越做越好,几十年过去,积累下来无数的财富,早些年还有人说是暴发户,但是当暴发户的钱多到一定的境界的时候,人家只会说是大富豪了。 明大海可以称得上是世界一流的富豪,但是这也不能掩盖明薇刚刚被父亲从乡下小村子里接出来的时候,是个彻头彻尾的小村姑。 往事不堪回首啊。 两个人正沉浸在追忆往事的气氛里呢,安静优雅的餐厅里却突然传来了一个男人的惊叫,顾朗和明薇对视一眼,两人不约而同朝出声的地方看去,那个男人的座位离他们并不远,看起来也是西装革履的精英分子,然而他此时此刻却面色惨白,豆大的汗珠从额头纷纷滚落,整个人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像是活见了鬼。 可是事实却是,站在他面前的是一个打扮妆容都无懈可击的女子,大概三十出头了,但是气质很不错,正面无表情地看着他,而那个男人对面坐着一个二十多岁的女孩子,气质清纯,看见他突然受了惊讶,亦是十分意外:“哈尼,你怎么了?” 那个男人根本没有听见女朋友的问话,他眼睛瞪得老大,呼吸急促,看着那个女人,脸色苍白,明薇咦了声:“出来偷情被老婆抓奸了?” 她的猜测很合情合理,也是周围所有围观的人心里的想法,但是顾朗却不这么认为:“他的情绪非常激动,瞳孔放大,是受了惊吓,如果是出轨,不应该有这样的反应才对。” 他说着站起身来朝那桌走去,既然身为医生,顾朗也有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不会眼睁睁看着那个男人被活生生吓死:“你……”他刚刚开口,那个男人就像是抓住了唯一的浮木般紧紧抓住了他的手,“天呐,你看见她了没有,你能看见她吗?” 他指的当然就是那个三十余岁的女子,顾朗柔声道:“看见了,你现在情绪太激动,冷静一下,深呼吸……”他的手指掐着那个男人的脉门,自然可以感觉到他的心跳已经快得不像样子。 “你、你也看见了。”那个男人紧张地吞了吞唾沫,“天啊,活见鬼了。” 见鬼?顾朗好笑地看了他一眼,正想说什么,那个男人却大力甩开了他,跌跌撞撞往外面跑去,风度全无,旁人看得目瞪口呆,而那个三十多岁的女人面无表情地跟着走了出去。 而那个男人的女朋友尴尬地坐在那里,小声嘀咕着说:“钱、钱还没付呢。” 明薇若有所思地看着他们远去,干脆挪了挪位置,坐到了那个女孩对面:“这顿饭我请你吃好了。” “啊?”那个女孩惊喜地抬起头来,又觉得实在太尴尬,“那个,其实是因为……我没带够钱。” 明薇也不去戳穿她,这家餐厅的消费水平相当高,看着面前这一桌的菜和酒,都是珍贵的食材,恐怕要四五千打底还不算酒水,那个男人倒是狠得下心花这个钱,看看那个女孩,身上的衣服虽然是名牌,但是看起来却不想是富家子弟,更像是被包养的学生妹。 恐怕兜里还真没有几个钱,就算真有钱,估计她也不想出。 明薇笑了起来:“不过呢,你要回答我几个问题,满足一下我的好奇心,不然……” “你问吧。” “刚刚那个男人,和是什么关系?” “我们只是普通朋友,他说要请我吃饭,我和他也不是很熟。”那个女孩聪明地想要撇开关系,但是刚刚她既然喊了哈尼,那就肯定不会是特别纯洁的朋友关系了。 明薇不置可否,继续问:“那个是他老婆?” “应该不是吧。”那女孩显然也很不解,“我听说他老婆已经死了。”如果不是因为对方是钻石王老五,她才不会跟他出来吃饭呢。 明薇哦了一声:“那他们认识么?” “我不知道,我不认识那个女的。”那个女孩局促道,“我可以走了吗?” 像是问不出什么有意思的事情了,明薇挥了挥手放她走,顺便和服务员说:“这桌的帐记在我们这里。” “你付账?”顾朗故意逗她,明薇出来的时候根本钱包都没带,怎么可能有钱付账,除非她能用脸刷卡。 明薇果然大惊小怪:“不是吧,几千块钱你都和我计较?” “几千块钱不是钱?”顾朗忍不住摇头,“不当家不知柴米贵。” “你一个月工资多少钱?” 顾朗大致一估算:“一万多点。”那还是因为和平医院工资开得高,否则他刚刚进医院,是不大可能能拿到那么多的。 明薇轻快地拍了拍他肩上不存在的灰尘:“那敢问您老这件西装多少钱呐?” 顾朗无言以对,他虽然只是出来吃顿便饭,但是套在身上的白色西装也是手工定制,估计没有几十万是不大可能的,当然,有些裁缝的手艺也不是有钱就可以买到的。 “你看。”明薇一摊手,“你还说我咯,要是你知道柴米油盐价值几何,你倒是说说看现在鸡蛋几块钱一斤?” 顾朗不去理她:“你还吃不吃饭了?” 穷寇莫追,这个道理明薇还是懂的,所以她很爽快地说:“不吃了,咱们逛街去吧。” 看,命运就是这么奇妙,如果这个时候明薇选择了回家而不是闲得慌去逛街,那么餐厅里的事情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插曲,而不会引出后来的那么多事情了。 第3章 失落的航班02 明珠市有最繁华的几个商业中心,但是论最昂贵最繁华最商业最物质,莫过于是锦绣路,长长的一条街道鳞次栉比布满了昂贵的店铺与大楼,这里也同样是许多大型公司办公处所在,人来人往,彻夜不息,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不夜街。 有许多年轻人在夜店里狂欢,但是明薇早就对此不感兴趣了,她这次拖着顾朗逛街,是有很正经的事情要办——买衣服。 顾朗听见了却觉得是不可思议:“你居然还会去商店里买衣服?”别说明薇自己家里的衣服都可以开好几家店了,光是她留在他家里的衣服就害得他不得不开辟出一个房间给她做更衣室。 “我要去上学了啊。”明薇倒是对此兴致勃勃的,“现在的学生都穿什么样呢?” 明薇还是很有意思的,她想好好上学,就想着要穿得像学生一点儿,起码不能像现在这样,实在是和校园太格格不入了。 不过这个问题顾朗也很难回答,他还没去教书呢,怎么会知道现在的小姑娘都穿些什么,而且这一层的店铺都十分冷清,因为价格太过昂贵,鲜少有收入普通的人过来:“我看你要买和别人差不多的,就去楼下看看,这里来买衣服的……估计和你穿的差不多。” 比如说刚刚走过去的一位女郎,身上的那件粉红色大衣就是意大利著名设计师的最新作品,卖得相当贵,而那一身大衣更像是出席宴会的着装,而不是可以走到校园里的。 明薇从善如流,到了楼下的一层,人明显就多得多了,她观察了一下现在的女孩子,基本上的打扮都是高领毛衣+短裙+袜子+靴子,外面是大衣或者羽绒服,也有穿斗篷的。 明薇左顾右盼了一会儿,然后随便找了一家店,对着笑容满面迎上来的导购言简意赅答道:“给我配几套。” 导购的笑容更甜蜜了,给她拿了搭配好的几套:“小姐你看这样喜欢吗?” “都包起来吧。”明薇试都懒得试,百无聊赖地在商场里巡视,过了会儿,她突然咦了一声,“顾朗。” 顾朗嗯了声:“怎么?” “看那个。”明薇指着不远处的一个女人说,“是不是刚刚吃饭时候的那个。” 顾朗眼神比她好,一看就下了定论:“嗯,是她。” 明薇大感兴趣:“你替我付账,我去去就来。”她说着,就朝那个女人走去,她面部呆滞,想是行尸走肉一样,不过却没有引得太多人驻足,大家的脑补足可以解释这样的情况: 被男人甩了。 那个女人坐着电梯下了楼,没有从正门走,而是拐到了大厦后面的一条小路,明薇好奇地跟在她后面,想要找机会和她搭个话问问发生了什么事,但是还没有等到她开口,一辆黑色的轿车悄无声息地使了过来,里面两个彪形大汉二话不说要把那个女人拉上车。 明薇当下大喝一声:“住手!”她快步上前,二话不说就是一个抬腿一踢,其中一个大汉头一偏避开了她的攻击,反倒是要扬起手来抓住她,明薇身形一扭,从狭小的范围里脱身落地,紧接着却想在他下盘一扫把他绊一跤,谁知道那个男人往车上一靠,下半身上台顺利翻身到了车顶,身形很是灵活,而另一个已经把那个女人拖上了车,转身就从怀里拔出了枪来。 赤手空拳的,怎么敢和有枪的人打,明薇气得一跺脚,却只能避开子弹,飞快闪到垃圾桶后面看着他们离去。 顾朗已经追了出来,看见她狼狈的样子大惊失色:“你和人动手了?” “来了两个莫名其妙的家伙,把那个女人给绑架了。”明薇哎呦了一声,“扭到脚了,痛痛痛。” 顾朗拽着她的胳膊架到自己肩上,数落她:“就你那三脚猫功夫还敢和人打,还穿着这十厘米的细高跟鞋?” 明薇撅嘴不满:“那我总不能眼睁睁看着他们把一个女人给绑走吧,嘶,好痛好痛,踩不下去了,你背我走吧。” 顾朗弯下腰把她背在背上:“活该啊你。” 明薇没说话,半晌才道:“我觉得这事儿有点奇怪。” 顾朗对自家这位青梅还是很了解的,因为生活富足,基本上想要什么就有什么,以至于她对别的事情没有什么兴趣,就是偏偏对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好奇心特别强烈:“有什么好奇怪的。” “第一,今天那个男人的态度很奇怪,他看见那个女人就好像是见了鬼似的,还说‘活见鬼了’,也就是说,他觉得这个女人已经死了,你认为这是为什么?” 不等顾朗回答,明薇就自己分析下去:“按照一般的套路来说,那个男人说不定杀了她,所以看见她还活着会那么害怕,但是如果是我杀了一个人,那个人又出现了,我会表现得那么害怕,像是唯恐大家猜不到我觉得她死了?照理说我应该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然后再把她杀了!” 顾朗点头:“分析的有点道理。” “所以说,他应该不是凶手,我本来只是想问问到底是怎么回事的,但是没想到会有人来绑架她,但是你觉得那个女人有被绑架的资格吗?”明薇说,“她看起来吧,年纪也大了,身上的衣服也不是很贵,不像是有钱人家的人啊。” “你以为全世界的人都和你一样有钱?”顾朗忍不住吐槽了她一句。 明薇也不生气,反倒是说:“不是啊,最让我觉得奇怪的是,刚刚那两个人不是中国人,他们身材很矮,皮肤很黑,而且我看了下,他们鼻宽低,嘴唇厚,眼窝深,你说,这像是那个民族的人?” 顾朗细细思索了一番,却不能下结论:“这不好说,世界上的民族那么多,不过肯定不是汉族人。” “你说,如果是保镖的话,你会选这种看起来上不得台面的家伙?”明薇自己有过很多的保镖,其中一项就是希望保镖们长得比较有气势,像刚刚身材那么矮小,皮肤那么黑的,很少会见到。 顾朗道:“说不定是仇人。” “也有可能,”明薇叹了口气,“我记住了车牌号,要不要查一查?” 顾朗觉得这件事情的确很蹊跷,也就答应下来:“我回头打电话去问一问。”以顾朗在明珠市的能耐,查这点事情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至于明薇的脚伤也不严重,只是崴了而已,顾朗拿药油给她揉了揉,过几天就活蹦乱跳了:“我再提醒你一次,就你那点破功夫,以后别丢人现眼了行么?” 明薇的功夫是和顾朗一起学的,顾朗入门早,她看了有趣,非要跟着一起学,那师父拗不过她,教了她些许功夫,比起外头的人来说已经足够糊弄了,可是若是碰上了真正的行家里手,绝对是要吃亏的。 但是这姑娘好奇心强,爱管闲事,顾朗总怕她有一天惹上不该惹的人,吃个大亏。 明薇却不大高兴,也不肯承认:“这一次我只是吃亏在鞋子上,改明儿我穿个平底鞋肯定没问题。” 顾朗没吭声,他的私人电脑发出了叮咚一声,是有新邮件来了,顾朗打开一看,对明薇道:“有消息了。” 明薇一蹦一跳凑过去看,顾朗干脆把位置让给了他,自己站在旁边阅读,里面的内容让两个人都吓了一跳: “马来西亚驻华使馆的车?”明薇觉得不可思议,“扯到朝廷了啊。” 顾朗道:“说起来,如果是马来人的话,倒是有点相似。” “可是好端端的,他们绑架一个女人干什么?”明薇莫名其妙,觉得整件事情更加奇怪了。 顾朗却道:“你明天不是就要上学去了么,这件事情恐怕牵扯有点大,你还是别管了。” 明薇倒是想弄个水落石出呢,问题是现在根本没有什么线索,本来还可以从那个男人身上下手,他肯定知道那个女人的身份,可是也给他跑了,这人海茫茫的,去哪里找?想到这儿,她悻悻道:“那几个家伙最好不要让我撞见,否则要他们好看。” 顾朗不置可否,虽说人家大使馆的人并不好惹,但是明薇也并非无名小卒,更何况,不还有他么,总不能让小金鱼吃亏。 “你明天既然要去上课,课表有没有?” 明薇一下子卡了壳,她开学报道的时候去溜达过一圈,之后从军训到现在根本没有出现过,课表这种东西……能吃吗? “就知道你。”顾朗打印了一张她的课表给她,“明天和我一起去吧,我估计你也找不着路。” 和平大学占地面积极广,分好几个园区,又有一座山和一面湖水,等闲人一进去绝对会迷路。 结果第二天一早,明薇睡过头了,她没有用闹钟早起的概念,所以被顾朗从被窝里扒拉出来的时候还一脸迷茫:“啊,怎么了,地震了吗?” 那也是不大可能的,明珠市又不在板块交界处,稳当得很,一没旱涝二没地震三没台风的,地理位置绝佳。 “地震你个头!”顾朗一掀开被子就给她盖回去了,房间里暖气开得足,这姑娘又裸睡了,“你难道以为学校都是白天放假晚上上课的吗?你的第一堂课是早上十点钟,现在已经九点了。” 幸好他是昨天去学校报到,今天第一节课在下午,否则上课都要迟了。 明薇不大情愿,上课的魅力远没有被窝来得大:“你听见了吗,我的被窝说不要抛弃它,所以……” “我数三下,你再不起来,你试试看。”顾朗面无表情地开始计时。 明薇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终于屈服在强权之下:“好吧,我起来,我要穿衣服了。”意思就是说,你可以出去了。 顾朗掩上门,顺带提醒她:“十分钟内你没有穿好出来的话,呵呵。” 明薇一脸不情愿地从床上爬起来,洗脸刷牙梳头,仗着年轻漂亮,也不化妆,随便抹了点护肤品,就打着哈欠去楼下吃早饭。 早点是粥和荷包蛋,以及豆浆,都是顾朗早上起来做的,他早年出国留学,对于怎么照顾自己的生活还是颇有心得的。 明薇也不挑,大口吃完以后才终于清醒了几分,顾朗打量着她今天的穿着,和现在普通的大学生没有什么区别,平时手上戴的首饰也都摘下来了,就腕上戴了个没有牌子的手表,头发扎起来绑了个马尾,齐眉刘海下一双眼眸黑白分明,大而明亮,相当吸引人。 他在心里微微笑起来,呵,小金鱼。 第4章 失落的航班03 明薇是踏着上课铃声进的教室,她一进去,就被这几百个人的课堂震惊了一下,以至于她退出去又瞄了瞄门牌,又核对了一下手里的那张课程表,这才一脸惊悚地踏进了门。 这是一堂公共必修课,思政类,老师有灭绝师太之称,每堂课必定点名,三次不到就不用期末考了,可是偏偏这是毕业必须得修完的一门,因此不知有多少人叫苦不迭。 铃声已经结束了,那个古板的女教授冷冷看着她:“同学,你迟到了。” “没有啊。”明薇左顾右盼找空位,“我十点钟正好进的门。” 灭绝师太哪里是那么容易让人过关的:“上第一堂课的时候我就说过了,上我的课,不准迟到,如果上课铃声响起以后你再来,就算迟到,迟到你就不用上这门课了。” 明薇那是什么脾气,十足十的千金小姐脾性,坏得不得了,她性子上来,谁都拦不住:“我没有迟到。” 说着,她干脆一屁股往第一排一坐,挑衅地看着她:“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学生要上课,还有老师会赶出去的,你有没有师德啊?” 灭绝师太冷笑一声:“你叫什么名字?”这门课她是别想过了。 明薇托着下巴笑:“连学生的名字都记不清吗,实在是让学生伤心呢,老师。” 话说到这里,原本鸦雀无声的教室徒然想起了窃窃私语,而且都是一面倒:“这是哪个班的,怎么没见过?” “竟然敢和灭绝师太对上,胆子够大的。” “人长得倒挺漂亮,这么牛,背景一定很深吧。” 灭绝师太的脸色更难看了:“安静,你们还想不想上课了?”她严厉地扫了一眼明薇,她从包里掏啊掏……然后她发现自己其实根本没领课本。 所以明薇淡定地收回了手,准备认真听课了。 灭绝师太的课讲得也一点意思都没有,坐在后排的学生早就开始了补觉玩手机,根本没有人在听。 她在讲三个月以前发生的一件时政要闻,即是马航坠毁的新闻: 去年的12月15日凌晨,马来西亚航空公司一架航班号为MH370的波音777-200客机从吉隆坡飞往北京,计划6:30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却在凌晨1:20分失去联系。燃油最多支持7小时,飞机最后的消息来自南印度洋海域。 半个月后,马来西亚总理在吉隆坡宣布,马航失联航班MH370在南印度洋坠毁,机上无一人生还。 (以上新闻时间进行了改动,其余信息不变,下文故事权属虚构,如有雷同,作者就是半仙) 明薇记得这个新闻,当初震惊全球,不知道有多少人把目光汇聚在此,在官方搜查结束后,还有不少人出资进行搜捕与救援,明薇当然也不会坐视不理,明氏财团在工业机械制造方面十分出名,曾经制造过许多著名的豪华游轮,因此她特地打了电话和经理人嘱咐过免费派遣船只支援民间的打捞,这件事情还登过报纸。 只不过……她心里轻轻叹息了一声,终究是一个幸存者都没有找到。 灭绝师太罗里吧嗦从各种各样的角度谈了谈时政,分析了一下现在的世界格局,然后就下课了。 铃声一响,灭绝师太一走,明薇旁边就迅速围拢了一大群人,都是年轻活泼的男生:“哎,同学,你是哪个班的啊,竟然敢和灭绝师太顶嘴,真牛。” “我是历史系的。”明薇笑眯眯和他们聊天,一点架子都没有,她虽然有大小姐脾气,却没有千金小姐的架子,“之前有事请假,一直没来。” “历史系还有你那么漂亮的学妹?” 她笑盈盈的:“如你所见。” “美女一起去吃饭啊。”下课已经是十二点,正是每个学校吃饭的时候,食堂恐怕已经人满为患了。 明薇大方答应:“好啊。” 她被几个男生簇拥着往外走,堪称众星捧月,马上就有女生泛酸水了:“真不要脸。” “说不定是和张菡一样做外围的呢。” “嘘,小心被人家听见。” “怎么,背后说人坏话却不敢承认?”另一个女声毫不客气地反驳过去,略微耳熟的声音让明薇驻足回头,她就看见那天在餐厅里的年轻女孩穿着时髦,在几个同学面前微微抬起下巴,骄傲地像是一只孔雀。 她突然兴奋起来,老话说得好,无巧不成书,她还以为那天的事情就要这么没有结果的过去了呢,没想到竟然会碰上这个女孩,世界真的是太小了。 她聚精会神听着她们之间的唇枪舌剑,总结一下就是那几个长得没有张菡漂亮的女孩子讽刺她做外围,给老男人当小三,而张菡则讽刺她们羡慕嫉妒恨在那里造谣。 “那个女的是谁啊?”明薇指着张菡,问道。 旁边一个男孩就回答道:“她叫张菡,是音乐系的系花,也算是我们学校的风云人物了。” “是啊,之前还在网上看见她的曝光帖,说她给那些富二代做女伴,一天一万什么的。” 明薇眼珠子一转,对他们笑:“这样啊,那真不好意思,我突然想起来有点事情,下次再请你们吃饭好吧。” “美女不要这样嘛。”几个男孩哀嚎起来,纷纷插嘴,“我们也是历史系的,也让我们照顾一下学妹啊。” “下次总有机会的。”明薇怎么肯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敷衍了他们一声,马上跑到张菡背后一拍,她一回头,没有认出来:“你是谁?” 明薇笑眯眯看着她:“张小姐真是贵人多忘事啊,前两天我们还在餐厅见过,我替你付了一顿饭钱,你不会忘了吧。” 张菡的脸色立马就难看了起来:“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和那天一样,我有话问你,一个问题一百块钱,干不干?”明薇不怕她不上钩,这个女孩明显就是虚荣爱钱,最好掌控了。 张菡果然上钩,不过她狡猾地说:“五百,不然就算了。” 明薇虽然钱多,却也不会随便给人家占便宜:“噢,你要是不肯,我就去和人家说上次看到你和一个男人在吃饭,那个男人多大了,五十没有,四十总是有的。” 张菡的神情一变,虽说学校里一直有她的传言,但是没有什么实质上的证据,可是如果有了人证,再被有心人告到学院里的话,以和平大学严苛的校规,她可是会被开除的。 而和平大学系花却是她招揽生意的噱头。 “一百五。”她不情不愿降价。 明薇欣然颔首:“成交。” 她们到最顶楼的天台去说话,明薇问她:“我想知道那个男人是什么身份?” “是个公司的老板,姓吴,叫吴大兴。”张菡打量着她,“难不成你想和我抢生意,我可以介绍别的老板给你。” 明薇翻了个白眼:“你们认识多久了,有没有听他提起过上次见到的那个女人?” “这是两个问题。”张菡提醒她,待明薇点头,才回答,“交往半个月了,我们这一行也要讲规矩的,不该问的不会问,他有别的女人也不奇怪吧。” 明薇问:“那那个男人后来呢,怎么样了?”看他那天要死要活的样子,该不会被吓死了吧? “听说是生病了,和我的生意都黄了呢。”说起这个张菡就来气,好不容易以为碰上大老板了,谁知道刚刚去高档餐厅吃了顿饭呢,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 明薇点点头:“最后一个问题,把你和他的电话号码留给我。” 张菡照做,但是末了忍不住好奇问:“你到底是想干什么啊?不会是做违法的事情吧?” 明薇数了钱给她:“我说是为了救人,你信不信?” 张菡像是看神经病一样在看着她,明薇也不解释,大家生活的圈子不同,张菡自然是没有办法领会她闲着愿意花那么大的时间和金钱去救一个素不相识的女人的。 道不同不相为谋。明薇心里想着,挥手和她告别。 此时已经过了食堂最热闹的时候,明薇慢悠悠晃悠到了大学食堂里准备吃饭,虽说身家丰厚,平日里对饮食颇多挑剔,然而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她挑剔是挑剔,但是永远只对高档餐厅的口味挑剔,但是对于街边摊,她一向都吃得津津有味。 不过食堂刷新了她的新三观,简直无法忍受,在每一种菜都尝过以后,明薇面无表情地把一盘子原封不动的饭给丢进了垃圾桶(小朋友不要学她,珍惜粮食),然后发短信给顾朗:“学校的食堂真的是人吃饭的地方吗?” 顾朗回的很快:“那当然,不过你是金鱼,鱼当然吃不惯人的口味。” 明薇气得七窍生烟,顾朗紧跟着又发了一条过来:“来我办公室,给你留饭了。” “这还差不多。”她嘀咕着,脸色顿时由阴转晴。 和平大学占地太广,从文院到医学院有不远的路要走,明薇一边闲逛一边开始用手机刷学校的BBS,一条帖子被顶得老高:《医学院惊现男神教授,请收下我的膝盖!》 楼主是医学院大三的学生!!楼主表示这么多年来都没有看到过那么养眼的教授了!楼主以为小说里那些惊为天人的教授们都是作者YY的结果!氮素!氮素楼主现在才知道世界上真的有那么牛逼的男神好吗?!楼主昨天晚上看书看太晚今天早上都没有照镜子就去上课了好吗?楼主一坐下以为来的人是去年那个糟老头子好吗?结果进来一个年轻俊朗的大帅哥好吗? 关键是,他竟然是我们组织胚胎学的教授好吗?据说是德国留学的高材生好吗!据说在和平医院工作过一年好吗?据说在许多权威杂志上发表过文章好吗?! 你们以为这就完了吗?当然不是!只有听了课你才知道他有多牛逼,教案都没带,就带了个U盘侃侃而谈好吗!三堂课楼主觉得一眨眼就过去了好吗!废话不多说,无图无真相!上图! 明薇被楼主一大串的感叹号和排比句弄花了眼,最后瞄到图片的时候一撇嘴,那是一张偷拍的照片,但是因为像素好,照片里的人面目清晰,是个不折不扣的美青年。 不过再美看二十年也看习惯了。 七弯八拐,终于找到了顾朗的办公室,她敲门进去,来开门的是个青春靓丽的女孩,虽然并没有做太多打扮,但满是书卷气,一看就令人心生好感:“你好,请问你是……” “顾朗。”明薇迫不及待挤了进去,“饭呢饭呢。” 顾朗还在那里收拾东西,闻言挑了挑眉梢:“你饿死鬼投胎呢,在桌上自己吃。” 他的办公室收拾得干净宽敞,保温盒就放在那里,明薇毫不客气一屁股坐下开始吃饭,她吃饭的时候也浑然没有大家小姐该有的矜持和斯文,像是任何一个在狭小油腻的店里吃麻辣烫的小女生。 顾朗觉得她这样十年如一日也是很值得惊奇的事情,更让人惊奇的是,他看得久了,觉得这样的她倒是蛮可爱的。他用一次性杯子接了杯水放在她旁边,顺便和那个来帮忙的女学生道:“辛苦你了,你回去吧。” “没事没事。”那个女学生忙不迭道,“那我先回去了,顾老师有什么事情再叫我就可以了。” 明薇的眼眸一眨不眨看着她,等她走了后,她含糊不清地问:“你那么快就勾搭到女学生啦?” “放屁。”顾朗也只有对着明薇的时候才会说几句脏话,“我像是那么禽兽的人吗?她是系办的助理,过来帮我收拾东西的。” “你怎么到现在还没有女朋友呢?”明薇吃饱喝足,开始涮起顾朗来,苦口婆心,“实在是太令广大人民群众失望了啊。” 顾朗冷笑:“我没有女朋友?说得好像你嫁出去了一样。” 明薇一噎,嘴硬道:“谁说我嫁不出去的,我嫁妆那么多,谁不想娶我啊?” “至少我就不想,”顾朗推了推眼镜,“我现在每天求神拜佛希望你赶紧找个人去祸害了,免得我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女朋友结果看见你从我被子里爬出来二话没说扇了我一巴掌走人。” 明薇很心虚:“我又不是故意的。”想几年前,顾朗也曾经有个看得顺眼的对象,说是要问他借一张绝版的CD,两个人都对音乐有一定的鉴赏能力,所以顾朗约她来家里共同品鉴,结果……往事不堪回首。 她转移话题:“对了,我刚刚碰见了前几天在餐厅吃饭的姑娘,问她要到了那个男人的消息,我已经让人去查了。” 顾朗不置可否,对他来说,明薇只要不来祸害他,管别人的闲事就管吧,死道友不死贫道。 第5章 失落的航班04 在这个世界上,有心人要查一件事,只要有钱,多半没有什么问题,明珠市有一家相当有名的侦探所,明薇把那位吴大兴的资料一发过去,下午就有了回应。 那个时候她在课堂上刷手机,邮件发过来的时候她精神一震,里面戳开了,吴大兴的生平履历就这样直白地展现在她面前。 明薇一扫而过,总结下来觉得就是乏善可陈,一个小人物到老板的奋斗史,有个发妻,但是已经亡故……等等,发妻? 明薇点开了图片,上面是一张吴大兴和他老婆的合照,应该是近期照的,两个人都不算年轻了,所以她可以轻而易举辨认出,这个吴大兴的老婆就是那天那个奇怪的女人。 可是不是死了吗?明薇纳罕着继续往下看,一看她就惊呆了! 因为吴大兴的老婆汪玥荷,就是马航MH370上的乘客,记得当时打捞飞机残骸还发现了锁在保险箱里的遗书,官方核对过名额才放出了死亡人员名单,明薇急急忙忙去搜了一遍网上披露出来的死亡名单,汪玥荷就在其中,可以说是必死无疑。 可是死了的人怎么会又再度出现,并且被绑架呢?明薇怎么都想不通,不过那天晚上吴大兴的表现倒是可以想明白了,明明是死了的老婆突然之间出现,是个人总会吓死的。 关键还在汪玥荷身上,只是,她没死究竟是因为没上飞机呢,还是千载难逢的幸存者? 明薇左思右想,觉得这事儿处处透着古怪,这什么历史课她也没心情上了,干脆收拾东西光明正大逃课了。 幸好上课的人就是历史系的系主任,知道这位大小姐乃是自己多个考古项目的资助人,他捧了茶杯喝了口茶,当做没看见一样慢条斯理地继续讲基础课程。 明薇开溜以后就直奔顾朗上课的教室,一踏进门收到诸多目光才想起来……坏了,人家还没下课呢。不过她脸皮够厚,立刻淡定地找了个位置坐下,掏出笔记本和笔,开始一本正经的听课。 在许多人眼里,顾朗的课讲得生动有趣,他们就算不听课也可以看看帅哥的脸啊,可是明薇对医学一窍不通,顾朗这张脸看太多也免疫了,过了十分钟,顾朗就看到她打起瞌睡来。 他不动声色地继续往下讲,却适当地放缓了语调,放轻了音量。 明薇睡得糊里糊涂的,醒过来的时候已经下课了,但是课室里的人并没有走光,顾朗站在讲台上,有一个女孩子站在他对面,那姑娘有一头自然卷的棕色长发,眉目如画,笑容甜美,穿着普通,但是气质极佳,声音甜美:“一直想找机会和老师说谢谢,但是我去医院的时候老师已经辞职了,没想到能在学校碰见老师。” “不必客气。”顾朗的记性极好,虽然只是他其中一个病人,不过他也认出了面前的女孩是谁,“卓菁菁是吧。” 那女孩颇为受宠若惊:“老师竟然还记得我。”她顿了一顿,咬着嘴唇,显然有点难为情,“虽然老师觉得是职责所在,但是于我而言,老师真的是帮了我大忙,无论如何要感谢你。” 顾朗对这个病人有印象,是因为卓菁菁比较特别,这姑娘半夜发烧,自己打了出租车来医院看病也就够惨的了,最惨的是还忘了带钱包,傻傻站在挂号那里没了办法,那时候他正好路过,顺口多问了一句,就帮她诊断了开药,这其实不怎么合规矩,因为顾朗不是内科医生,只不过他本来就不是什么循规蹈矩的人,区区感冒发烧也难不倒他,举手之劳就给看了,后来也因为这件事被其余医生在后面说了几句,他正好顺水推舟就辞职换地方了。 卓菁菁后来想去把药钱还给顾朗,却没有想到他已经辞职了,心里还失望了好久,没想到竟然会成为她新学期的老师,实在是意外之喜。 “对老师最好的感谢,就是好好用功念书。”顾朗平易近人,因此微笑着鼓励了对方一句,一点都没有放在心上。 卓菁菁闻言,抬起头来问道:“那顾老师今年会收研究生吗?”她已经是大四的学生了,去年年末刚刚通过了院里的直研保送,再过一个月就是要选导师的时候了,她的成绩出众,有好几位老师都表示愿意把她收在门下,之前卓菁菁一时片刻还没有决定好,但是现在她却下定了决心,想要做顾朗的学生。 这件事情,院系里的人也和顾朗提起过,理论上来说,讲师以上才能带研究生,顾朗一进来就是副教授,之前好多个著名导师手下都已经收满弟子了,所以上头希望顾朗分担一二,他也答应了下来。 “会。” 卓菁菁眼睛一亮:“那顾老师可以考虑我吗?” 顾朗微笑道:“这要看你的能力了,这样吧,过两天你来我办公室,我们谈一谈。”收徒弟,他也要考察一下对方的资质品性,仅仅是成绩那是不够的。 卓菁菁高兴坏了,对他一鞠躬:“谢谢老师给我这个机会。” 打发了卓菁菁,顾朗环顾教室,发现就剩下明薇一脸诡异的看着他,他没好气道:”看什么看?” “你下手也太快了!”明薇中午刚打趣过他,下午就来女学生了,速度之快令人叹为观止。 顾朗恨不得敲敲她的脑袋:“满脑子都是些什么玩意儿,啊?你过来干什么,课不上了?” “一点意思都没有。”明薇抱怨了声,忙给他看最新消息,“这个是刚查出来的,你说奇怪不奇怪,这个汪玥荷明明应该死了,但是居然还活着。” 照理说,既然有她的遗书,也就证明了汪玥荷就是在那架飞机上,可是坠毁的地点是在海上,又经过全球那么轰动的搜寻打捞,如果是幸存者,早就应该被发现了才对,可是偏偏没有,她莫名其妙在明珠市出现了,却又莫名其妙被人绑架走了,这其中实在是有猜不透的缘故。 明薇道:“我觉得汪玥荷肯定知道了什么不该知道的东西,所以人家要封她的口。” “证据呢?” “没有证据,但是马航失踪这件事情本来就很奇怪了不是吗?”明薇皱着眉头,“如果汪玥荷知道了什么阴谋所以被人绑架封口,不是很说得通吗。” 顾朗一目十行看着之前马航的种种新闻:“什么阴谋?” 明薇犹豫了一下:“比如说,恐怖袭击什么的,被她听见了,所以她没有上机,躲了起来,然后有人知道了就想杀她灭口,不对,这样她的遗书是从哪里来的呢?要么就是她是幸存者,不管是坠毁还是被劫机了,她是幸存者,为了防止事情被泄露,所以要绑架她灭口,嗯,这样就说得通了。” 顾朗看完了,把手机还给她,对她之前的猜测做了评论:“你以为是写小说呢,瞎猜有用?” “不然呢?”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顾朗平静地回答,“查。” “怎么查?” “用脑子!”顾朗翻了个白眼,“走吧,我们先去个地方。” 顾朗的车就停在学校的停车场里,在许多名牌轿车里一点都不起眼,和诸多学生想象中几百上千万的豪车根本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实际上这却是明氏工厂里性能最好的一部车,明薇的父亲明大海创办了明氏企业,底下最擅长的就是机械制造,包括轮船、汽车和移动通讯工具,可以说是走在现代高科技的最前沿。 因此这辆车看起来平凡普通,甚至牌子都不是大家耳熟能详的类型,可是要比性能,明珠市里的其他千万豪车都比不上。 此时正是下班最高峰,公路上堵得一塌糊涂,明薇纳闷:“我们是要去哪儿?” “昨天我找人查了查那几个从马来西亚来的人,虽然开着大使馆的车,但是这一次出行却是非官方的,现在人就住在明珠酒店。” “哟,你和谁打听的?”明薇挺好奇的,她和顾朗两个人知根知底,但是作为一个土鳖,她最擅长的手段就是用钱,顾朗就不一样了,三教九流的人都认得顾医生,人人都卖他面子,也不知道是个什么原因,实在令她颇为费解。 顾朗斜她一眼:“不告诉你。” “哼!”明薇气鼓鼓地扭头,“不说就不说。” “告诉你也行,让我捏捏你的脸。”顾朗心情甚好,和她调笑。 明薇呸了声:“捏我脸,你怎么不捏我胸呢?” “你胸上的肉有你脸上多吗?”顾朗瞄了一眼她的胸,睁眼说瞎话。 明薇气得牙痒痒:“你敢说我平胸?” 顾朗笑眯眯道:“这可是你自己承认的,和我没关系啊。” “呸呸呸!”明薇气得要死,恨不得现在一脚把他从车里踹出去在碾几个来回,“你才平胸,你才是飞机场。” 顾朗悠悠道:“我本来就是啊,不过都是平的,你胸围也比不上我啊。”其实明薇的身材很不错,顾朗好几次阴错阳差看到过了,问题是相比于男人,她的骨架娇小,有胸胸围也比不过时常锻炼的顾朗。 “你、你流氓!”明薇咬牙切齿憋出来那么一句,“居然看女人的胸!” “第一,我看的人的身体比你看过的多不知道多少,第二,一天到晚在我被子里裸睡的人没资格说我流氓。” “亏你还是医生呢,”明薇鄙视他,“你不知道裸睡有利于健康吗?” “在男人的被窝里裸睡,你好意思吗?” “对你,我从来都不会不好意思。” 这下,终于轮到顾朗气闷了,他总不能说每次她在自己被窝里睡完,他就觉得一股体香萦绕不去,怎么都害他睡不着吧? 两个人吵吵闹闹的,倒是很快捱过了堵车高峰,到了明珠酒店,顾朗问:“有卡没?” “要来干嘛?”明薇一边问一边在小包里掏啊掏,总算翻出了明珠酒店的金卡,“你没有吗?” 顾朗道:“我有地方住干嘛来酒店,”他一转头,和服务台的小姐说,“总统套房。” 明珠酒店的规矩,总统套房只有金卡持有者才能入住,因此前台小姐立即笑容满面为他们开了房间,有侍者带着他们走专用的电梯上去。 明薇此时已经有了头绪,门一关,她就问:“他们住隔壁?”这家酒店一共也就是几套总统套房,他们这一间居中,刚刚服务生也说了隔壁那件已经有人住了。 “嗯。”顾朗在阳台上张望了一番,“应该就在隔壁。” “你觉得那个女人也在这里?”明薇也趴在了阳台上,此时夜幕四合,从几十层高楼眺望下去,只见万家灯光,璀璨如繁星。 顾朗道:“□□不离十。” “也不知道都是些什么人,你说好端端的,抓一个女人干什么?”明薇百无聊赖,在冰箱里拿了巧克力和红酒出来,“还有,你怎么会高兴和我一起查这事儿啦?” “就算你猜的事情不靠谱,绑架一个女人多半也不会是什么好事,不知道也就罢了,知道了还能袖手旁观?”顾朗开了红酒,给两人分别倒了一杯,“别喝多了,等会儿咱们过去看看。” 明薇跃跃欲试:“没事,不过万一撞了个正着怎么办?” “你的智商是都被吃了吗?”顾朗从她包里翻出她的平板电脑,把一个东西插在了接口处,然后一个监控画面就跳了出来,明薇凑过来看:“你什么时候把这个监视器装在那里的?” 酒店的总统套房是两间共用一个直达电梯,顾朗就是把监控摄像头偷偷按在了电梯旁,那是一个非常小的道具,乍一看就像是墙上的一个斑点,而且因为走廊的墙壁是铺了壁纸的,他顺手就给按在了花纹中央,如果不注意根本看不出来。 “电池只能工作四十八小时。”顾朗把西装外套一脱,“你看着,我洗澡去。”他今天去过解剖楼,不洗澡就觉得浑身不舒坦。 青梅竹马的好处就体现在,明薇根本想都没想:“哦,你去吧。” 她之前还兴致勃勃呢,可是看了十几分钟,什么都没有,无聊地要死,干脆点了吃的和水果让服务员送上来,顾朗洗完澡出来的时候就看在她在那里很没形象的看综艺节目顺带吃意面。 “给你留了份。”明薇眼睛都不眨一下,看得乐不可支,杯子里的红酒洒在了被套上,无比碍眼。 顾朗把她的电脑拿过来看了半天,实在是没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了,接下来的事情完全就是碰运气而已,他开了酒店里的电脑,又把马航所有的新闻线索重新梳理了一遍,网上有着诸多的推测,从一开始的劫机到后来的坠毁,虽然是被宣布坠毁的,但是各种各样的线索显示,整件事情透着蹊跷。 像是一团迷雾,如果要走出去,汪玥荷就是一个关键。顾朗想着,又瞄了一眼监控画面,依旧空无一人。 幸好,他有的是耐心,有趣的事情,值得付出时间去挖掘。本质上来说,他和明薇一样都是一个好奇心旺盛的人。 第6章 失落的航班05 “太无聊了。”明薇吃了晚饭洗了澡又在床上打了个滚,最后坐起来一本正经和他说,“我们来谈谈人生吧。” 顾朗把椅子转了过来,看了她两秒钟:“你走光了。” 明薇身上穿的也是和他一模一样的浴袍,出来的时候没有系好,露出了锁骨和一片白嫩的胸脯,她低头一边把衣领弄弄好,一边得意洋洋地说:“能走光就证明,我还是有胸的。” 感情还在纠结车上的话题呢。顾朗面无表情道:“我都直接看到你的腰了,你还有胸?” “你你你!”明薇跳脚,二话不说抄起旁边的枕头就往他身上砸,顾朗要是会被她砸到,就枉费了那么多年的苦功,而明薇一击不成,干脆上腿直接踹过去,顾朗捉住她的脚踝,逼着她凌空翻了个身,明薇落地后一足撑地,屈膝直接往他的面门撞去,顾朗侧过上半身躲开,腿往下一绊,再以一招漂亮的小擒拿手制住她不安分的两只手,干脆利落把她压在了床上。 “小金鱼,我说了几百遍了,你这三脚猫功夫就别拿出来丢人现眼了行么,嗯?”顾朗挑眉,捏了捏她的脸。 明薇从鼻子里重重哼了声:“你放开我,重死了!” 顾朗松开她的手,端起旁边的红酒杯,美酒还没下肚,就看见监控画面上出现了人头,明薇也不闹了,凑过来看情况,一共是三个男人,两个是仆从,以中间的那个人为首。 “这两个就是那天绑架汪玥荷的人。”明薇一眼就认出来了。 顾朗沉吟片刻道:“他们来的人不多,但是至少还有一个在房间里看守,这一层没有监控,我去看看,你留在这里。” 明薇不答应:“为什么?” 顾朗哼哼一笑:“我带换洗衣服了,你带了吗,你是打算穿着浴袍敲人家的门?” 明薇哪里是肯轻易放弃的人,顾朗进去换衣服的时候,她就麻利地披上他之前脱下来的西装,欢快地跑去隔壁敲门了:“先生,您叫的酒店服务。” 过了会儿,就有一个人过来开门,明薇一拳挥出去正中面门,然后一掌劈晕了他,把他踢到一边,接着就看到大厅里汪玥荷面无表情地坐在那里,四周无人,她根本是想都没想就拉起她说:“跟我走。” 出门左拐,正好看见顾朗出来,她得意地一扬眉毛:“慢死了,我都把人救出来了。” “……”顾朗觉得自己的心脏病都要犯了,“你、你你真的是气死我了。” 明薇不满地把门关上:“干嘛,我又哪里惹着您老人家了?” “你就这么去了?” “没有什么问题啊,就留了一个人看守,一下子就放倒了嘛。”初战告捷,明薇非常满意,就是汪玥荷还是那面无表情的模样,让明薇看了觉得十分奇怪:“她是怎么了?” 顾朗仔细端详了她一番,心中一惊,苦笑道:“我想我们这次恐怕惹上麻烦了……她这个样子,恐怕是被施了巫术,那几个人搞不好是巫师。” “巫师?”明薇对他们的印象还停留在《哈利波特》里,“霍格沃兹来的吗?” 顾朗已经不想对她的不学无术发表意见了:“会巫术的巫师,比如说伏都教那种。” 伏都教起源于非洲,现在有许多小国家比如海地等都信奉此教,关于伏都教有许多骇人的传说,最为出名的就是他们会利用一种毒素把人变成活死人。 明薇把以上资料从脑袋里过了一遍,用极为讶异的眼神看着汪玥荷:“所以说,她是中毒了?” “不像。”顾朗在读书的时候曾经研究过伏都教的相关资料,“我以前去过非洲做考察,虽然人们都认为把人变成活死人的是河豚的毒素,但是我并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这个世界上是有巫术存在着的,只是我们不能理解而已。” 明薇蹙着眉头不说话。 “你看看她这个样子,根本不应该是活人,反倒是和我以前在非洲的时候见过的被施了巫术的活死人一样。” 明薇惊奇地打量汪玥荷:“她是好像不大对劲,你说我们怎么样才能得到我们想知道的事情?” “汪小姐。”顾朗尝试着和汪玥荷对话,“你能不能告诉我们,你为什么会落到那群人手里?” 汪玥荷面无表情地看着他,突然张开嘴,伸出了她的舌头,和常人健康粉红色的舌苔不同,她的舌头呈现一种诡异的灰暗色,上面隐隐约约用红色的颜料画了一个奇怪的图案。 顾朗对巫术的了解仅限于表面,并不能百分之一百的确定:“是有人给你施展了巫术?” 汪玥荷面无表情地点点头,看起来对方的巫术不仅仅是让她失去了说话的能力,连面部表情都被控制在了面瘫的程度。 不过看起来她的神智还十分清醒,因此顾朗抓紧时间问:“你当时在马航MH370上面?” 她点头。 “飞机坠毁了?” 她摇摇头又点点头。 “劫机?” 她还是摇头又点头。 明薇干脆拿了纸笔过来:“你能写下来吗?”汪玥荷抬起手,他们看见她的一双手僵硬无比,手指无法弯曲,别说提笔了。 那只能靠连蒙带猜了,顾朗不停发问,明薇做补充,三个人比比划划过了好几个钟头,这才勉强拼凑出了事情的始末。 汪玥荷的确是上了那一班飞机,一开始也没有什么异常,就好像是汪玥荷之前的每一次普通的旅行,然而飞机飞到一半的时候,却突然发生了意外,竟然改变了航线,汪玥荷坐的位置靠近驾驶舱附近,她还听见有空姐在议论说,刚刚副机长和机长发生了强烈的冲突,原本是设定好的航线,机长却突然关闭了通讯工具,一意孤行砸晕了副机长,然后把飞机开到了不知名的地方。 与此同时,飞机上的所有人都陷入了昏睡之中,并且再也没有醒过来,汪玥荷是一个例外。 显然,她的苏醒是在那些人预料之外的事情,所以他们把她带到了一个地方,紧接着就被关押了起来,并且被施展了巫术,她不能言语,身体僵硬如同活死人,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就有人把她带回了明珠市。 她就找了个机会逃跑了,没想到路过那家饭店的时候看到了自己的老公和别的女人亲亲我我,接下来的事情,就是明薇所看到的,她离开饭店以后去了百货大厦,又被发现了她逃跑的人抓了回来。 汪玥荷找到了,但是整件事情非但没有清晰,翻到愈发扑朔迷离了起来。 安排汪玥荷在隔壁的房间睡觉,明薇趴在椅背上掰手指:“第一,为什么机长要突然改变航线,第二,汪玥荷是被什么人绑去那里的,目的何在,第三,他们为什么要来明珠市?” 她以眼神示意顾朗有没有要补充的,他摇了摇头,长叹了口气:“我总有一种直觉,我们要有麻烦了。” “哟,怕麻烦还会是你顾医生吗?”明薇一戳他的胸膛,“医生都是很自律的,你太放荡不羁,哪里像了?还去当教授误人子弟,真为你的学生掬一把同情泪哦。” 顾朗眯了眯眼:“给你十分钟,速度滚上床睡觉去,不要怪我没提醒你,你既然要回来读书,明天就好好上课去。” “那汪玥荷怎么办?” “我明早就会把她送走。”顾朗把被子掀开准备铺床睡觉,“你睡不睡?” 明薇爬上床,问他:“为什么不现在送走,多留一会儿不是有危险么。” “大半夜的才叫引人怀疑好吗?”顾朗脱了衬衫,套上睡衣,“明天我让她换你的衣服和我出去,你就想办法自己走吧。” 明薇一口气差点提不上来:“啥,你要的丢我一个人在这儿?” “你不会连这个都搞不定吧?”顾朗挑眉,在灯光下,那表情真的让明薇恨不得掐死他算了:“我当然行!还有,你为什么要和我抢一张床,作为男人你可以去沙发上睡吗?” “要去你去。”顾朗啪一下把灯关了,顺带慢悠悠问她,“你不是说和我没什么不好意思的么,现在你要是不好意思,你就去外面吧。” 明薇是什么人,傲娇属性满点,她掀开被子躺进去:“不好意思,在我眼里你压根不算男人,我有什么不好意思的,闺蜜!” 她还真不觉得别扭,因为打小就和顾朗一起长大,睡一张床的次数多了去了,小时候习惯了,长大了就没感觉了,至少明薇是这么心安理得地闭上了眼睛。 只不过……明薇翻来覆去睡不着,她习惯性裸睡以后,穿着衣服就没办法睡好了,总觉得别扭得很,所以思考了三秒钟以后,她愉快地决定还是该怎么睡就怎么睡好了。 顾朗第二天醒过来看到旁边什么都没有还在纳闷难道她转性早起了,一摸就发现自己腰那里团了一团东西,真的是像只猫一样缩在被子里,关键是雪白雪白的,他真的是想死的心都有了,直接掐着她的脸:“给我醒醒!” “啊啊啊你好讨厌啊我还没有睡够!”明薇要抓狂了。 顾朗已经下床穿衣服了,顺便和她说:“第一,不准在外头裸睡,你没有女孩子的自觉性啊,第二,速度起来,我带汪玥荷走,过一会儿肯定会有服务生过来查房,你自己想办法脱身,万事当心。” “啊,我没有衣服啊!”明薇拥着被子发愁,“你不会是让我大冬天穿着浴袍到处跑吧?” 顾朗瞄了她一眼:“就你的外套,还有围巾帽子都拿过来,快点啊,被人发现你就自己看着办了。” 明薇抓抓头发,暴躁地爬起来穿衣服洗漱,她刷牙的时候顾朗已经揽着汪玥荷的肩膀出去了,大冬天的衣服穿得厚,汪玥荷围着她的围巾,戴着她的帽子,乍一看还真的看不出什么来。 她呸一声吐掉了漱口水,觉得这个场景实在是碍眼透了。 就如顾朗所言,没一会儿就有服务生过来了,明薇在打晕她换衣服走和钻进清洁车里犹豫了半天,最后还是决定钻车吧。 借着推车的掩护,她顺利地从电梯溜下去,一旦汇入了人流,就不用想找到她了,明薇看了看时间,差不多已经是第一节课了,但是她衣服没换浑身不舒坦,干脆先打车回了顾朗家里,彻底洗了个澡,换了身衣服以后,才在顾朗的车库里开了一辆车。 一辆女孩子开得比较多的玛莎拉蒂,相当抢眼的亮红色是明薇一贯的审美风格,这也算她在明珠市里时常开出去的一辆车,却并不是她的爱车,所以后来她就非常庆幸,幸好不是。 去和平大学的路她已经认得了,随便找了个空的地方把车停了,明薇去历史系的大楼里上课,奈何教授们多半是老头,老头子们的讲课实在是让人听着想睡觉,所以她一边打哈欠一边心目中暗暗嫉妒,还不如医学院的那几个女生呢,好歹还有顾朗那么养眼的人瞧瞧。 她真是选错专业了,不过再想想,如果明薇选了医学专业的话,以顾朗的态度,肯定不会让她这么拿钱混文凭的。 还是历史系好了,至少那个老头子特别识趣,学生睡觉他也不管不是……还是有好处的。明薇这么想着,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第7章 失落的航班06 睡醒都下课了,她很自觉地打算溜达到顾朗那里蹭饭吃,没有想到他今天正好在和卓菁菁以及另外一个学生薛凝聊天,顾朗问了他们不少事情,以确定是否要收两个人为徒,结果还是相当令人满意的。 “正好该吃饭了,走吧,请你们吃饭去。”顾朗刚一出门就碰见了明薇,“吃饭没?” 明薇瞅瞅他身后跟着的两个女生,奇道:“没呢,话说你带着两姑娘是想干嘛去?” “吃饭。”顾朗道,“还有她们都是你学姐。” 明薇会有礼貌地喊学姐就有鬼了,她草草点了点头:“这附近有什么地方可以吃饭?” 请学生吃饭当然不会是在食堂里,这个点食堂也没饭菜好吃了,顾朗想想,来上班的时候好像旁边正巧有一家装潢不错的饭店:“就东门那边吧。” “东门啊,好远的。”明薇张望了一番,“我的车好像停附近,你们等会儿我开过来。” 因为怕车子太抢眼,明薇还特地找了个偏僻的地方停,这会儿恰好和顾朗的办公室够近,然而就当她上车系好安全带,并且踩上油门的时候,明薇一个战栗,只觉得浑身发毛,她搞不清是怎么回事,车就已经开出去了,她正欲减速停下来,却猛然发现问题出在哪里了。 刹车竟然坏了。这么下作的手段都有人敢使?明薇心里一股火气蹭蹭蹭往上涨,一打方向盘,直接从顾朗面前开了过去,卓菁菁原本还在奇怪车怎么不停,突然看顾朗的脸色一变,就匆匆忙忙追了上去,卓菁菁和薛凝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也快步跟了上去,就见那辆无比拉风的跑车灵活地避开了行人,然后一头栽进了湖里,激起千层浪,引得周围楼上的纷纷探出脖子来看。 明薇是故意把车撞进水里的,她早就松开了安全带,砸破了车窗,从破损的洞里钻了出来,游到了水面上,只不过虽然她的水性不错,大冬天掉河里实在是太要命了,冻得她浑身发抖,顾朗站在岸边把她拉上去,脱了外套给她裹上:“怎么回事?” “妈蛋有混账要弄死我!”明薇打了个喷嚏,“刹车坏了,肯定是有人动过手脚了,问题是我来明珠市才几天,谁好端端要弄死我?” “老、老师?”卓菁菁和薛凝气喘吁吁跑了过来,顾朗揽着明薇的肩膀:“先回去换身衣服,有事等会儿再说。” 明薇冻得面色发白,都说不出话来了。 顾朗在想这里哪有浴室给她洗热水澡,卓菁菁就说了:“老师,去我们宿舍吧,宿舍里有热水和干净的衣服。” “行。”顾朗嫌明薇哆哆嗦嗦走得慢,干脆把她打横抱起来,卓菁菁和薛凝在前面带路,她们的住宿条件很好,是四个人住一间,带卫生间和客厅,明薇站在莲蓬头下冲了好久的热水才觉得四肢百骸重新有了感觉,顾朗在外面就听她开始破口大骂:“哪个王八羔子嫌命长了竟然敢欺负到我头上来,别给老娘逮住不然我一定把他千刀万剐!” 能神气活现地骂人,就表示没什么问题了。顾朗一颗心先落回肚子里,但是随即眉毛就拧了起来,明薇的驾驶技术一向不错,好几年前闲着没事也爱做富二代和人飙车的坏事儿,想想也知道多半是车出了毛病。 问题是,谁会无缘无故弄坏她的车想要害死她?这段时间有他看着,这位大小姐应该没有时间去惹是生非吧?就算是有仇家,在明珠市也有人敢下这个手?那他倒是要佩服起对方的胆量来。 他凝眉沉思,却见卓菁菁和薛凝拎着几个袋子过来了,轻声道:“老师,衣服。” “辛苦你们了。”顾朗刚刚拜托了她们两个人去附近买几件女装来,明薇是绝对不会穿别人的内衣的,不过说起来这两个学生也真是够惨的,跟着他第一天饭没有吃到,反倒是被结结实实吓了一顿,想到这里,他语气更和缓了,“刚才吓到你们了吧,别担心,没什么事情。” 卓菁菁和薛凝的胆子却不算小,毕竟敢大半夜在解剖楼里用功的女生实在是不多见:“老师,她没事吧?” “没什么大碍。”顾朗云清风淡,不想把两个女生拖进这场漩涡里,“今天只是一个小小的意外。” 卓菁菁和薛凝对视一眼,识趣地没有多问。 明薇换了身衣服出来,一边拧干头发一边暴躁:“我非把那群混蛋碎尸万段不可!” 顾朗瞟了她一眼,示意她不要乱讲话,然后对她们道:“不好意思麻烦你们了,改天再请你们吃饭吧。” “顾老师太客气了。”卓菁菁连忙回答,“算不上什么。” 顾朗拿了个塑料袋,把明薇换下来的衣服统统塞进去,她诧异道:“丢了不就完了,你还拿回去洗啊?” “从今天开始,换下来的衣服不要乱扔。”顾朗的语气透出些许慎重来,“不要给人可乘之机。” 明薇的脑子刚刚被湖水冻牢了,现在解冻了就发现端倪了,她骇笑:“你不会觉得我出事是因为有人给我施展了巫术吧?” “刚刚我让人把车给你捞上来了。”顾朗平静地看着她,“刹车完好无损。” 明薇瞪大了眼睛:“你不会以为是我脚抽筋所以踩不到刹车吧?” “我没那么说。”顾朗看着她还在往下滴水的头发,“等会儿我让人查的事情就该出来了,是有人要害你,还是……到时候就知道了。” 明薇拧着头发,眉毛皱紧:“说起来,汪玥荷呢?” “送到安全的地方了。”顾朗的朋友遍布天下,而且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我让个朋友替她看看有没有办法解除。” 明薇蹦跶了两下,好奇地问:“你真的相信有巫术?” “我不能确定,但是我敢说这个世界上还有很多事情是没有办法用常理来解释的。”顾朗没敢和她说昨天去救汪玥荷的时候那股毛骨悚然的感觉,明明能轻松放倒看守的人,但是那一瞬间,他觉得自己像是被猛兽盯牢的猎物,有什么东西会随时随地蹿出来咬他一口。 “噢~说起来……”明薇拖长了调子,斜睨着他,“咱们能去吃饭了吗?被巫术搞死是小,饿死事大。” 顾朗忍了忍,没忍住吐槽:“吃吃吃,你再怎么吃都不见得你有胸啊!” “关你屁事啊。” 好不容易坐下来吃了顿饭,顾朗傍晚时分载着她回去还特地小心地检查了一下他的车,没有任何问题。 “你那辆车,是修还是报废了?”顾朗想起来明薇的那辆车就觉得这娃败家,买回来才多久呢,开过没几次就给进湖里去了。 明薇顺手翻着他车上的杂志:“不要了呗,等等,车真的没问题,刹车没坏?” “找了好几个人去看过了,没坏。” 明薇不敢相信:“我当时死命踩都停不下来,总不会是我给踩油门上了吧?这是在侮辱我的智商!” 顾朗没吭声,明薇咬了咬嘴唇,也不说话了。 调查的消息晚上就出来了,不管是公安局那边的人还是行走在黑暗世界的领头羊,都告诉顾朗,没人想打过明大小姐的主意。 和他关系比较要好的“龙爷”还和他开玩笑:“我说顾医生,谁敢在你眼皮子底下打你青梅竹马的主意?而且明氏集团的大小姐是什么人,谁敢惹那位姑奶奶啊,我们还要混口饭吃呢。” 另一通电话的内容更简洁扼要:“具体的身份查不出来,但是应该是外国的贵宾,在马来西亚有着相当特殊的身份,大使馆里的人虽然不肯多说,不过……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客人,不仅仅是马来西亚,那个人应该在其他东南亚的几个小国之间都有非常高的身份。” 这几个国家横跨几大洲,唯一能够想到的共同点就是宗教,但是和巫术相关的宗教不在少数……顾朗走到书房里,从书架上取下一本厚厚的文件夹,那是他大学时代的功课,《论巫术与现代医学之间的联系》,如今时隔已久,有些笔记和资料都已经忘记了,正好趁机再温故知新一番。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宗教,与巫术相关的教派也不在少数,在东南亚一带,巫师具有非常高的地位,甚至在有些愚昧落后的国度里,还对政治有着非常大的影响力。 在这些巫师中,地位最高,巫术的能力最强的被称之为大巫师,全世界的巫师不在少数,而有“大巫师”之称的却寥寥可数,也只有大巫师能够竞争“巫师之王”的冠冕,每隔十年会有一次“巫师之王”的竞争,至于是白巫师还是黑巫师,却并没有严格的区分。 最近的一次巫师之王的比拼就在下个月,地点是在太平洋上的某个小岛。 这就是之前顾朗能搜集到的所有关于巫师的资料,不是圈内的人能够知道的,也就是那么多了。 “顾、顾朗!”明薇行色匆匆拍着他的门进来了,顾朗被打断了思路:“干什么呢?” “你看看我脖子上。”她惊慌的神色不似作伪,顾朗把她脖子上的头发拨开,看见她雪白的脖颈上一道红印,乍一看像是掐出来的痕迹,但是仔细一看:“是一只眼睛?” 虽然只有寥寥几道痕迹,但是的确是一只绘得栩栩如生的眼睛,明薇说:“我刚刚洗澡的时候发现的,见鬼了,这是什么玩意儿?” 顾朗按着她的脖子,手指一寸寸下移:“疼不疼?” “不疼不痒没感觉,就是渗人得慌。”明薇忍不住要去摸,被顾朗一巴掌拍掉了爪子:“别去碰它。” 虽然没有感觉,但是有这么一个玩意儿在身上总是不舒服:“这是什么东西啊?” “想听实话?” “废话!” “本来我还不敢确定,现在我可以告诉你,这百分之九十是巫术。”顾朗在书柜里翻找了半天,终于从犄角旮旯里翻出了一本破烂的小本子,“我给你查查。” “哎呦这是什么?”明薇凑过去看,发现那都是一坨坨的扭曲文字,根本不认得。 顾朗也不精通,只能粗略看得懂一点:“当初去非洲的时候从别人手里买回来的纪念品。” “人家去都是买特产,你怎么买个破小本回来,还有,谁好端端的旅游去非洲啊,你扶贫呢?”明薇摸着脖子后面的痕迹,不忘记损他。 “第一,我不是去旅游,我是去田野调查,第二,这个小本子指不定就有你脖子上那玩意的线索呢,真是的,昨天你贸贸然跑到人家房间里去,肯定是那个时候着了道。” 明薇有点心虚:“我这不是也没有想到吗,还以为最多有几个保镖,谁能想到会有巫师啊!和科幻大片似的。” 顾朗不理她,自顾自在灯下翻那本小册子,因为有不少单词都看不懂,他还又拿了本巨大的词典过来,明薇一看这样就犯困,干脆往沙发上一躺,没一会儿就睡沉了。 她是被烫醒的,睁眼一看吓了一跳,火都从她袖子上烧起来了,灼得皮肤疼得要命,明薇狠狠把胳膊撞到沙发上试图扑灭火焰,结果被顾朗一把抓住了手腕:“你干嘛呢?” “我,”明薇定睛一看,她好端端的胳膊在那里呢,哪有什么火啊,分明是她自己花了眼,“诶,我刚刚明明看到着火了啊。” 顾朗松开她的手,雪白纤细的手腕上红了一片,他定定看着她:“是幻觉。”他把那本小册子翻到一页,和她念上面的注解,“这个咒语叫眼咒,非常好辨认,因为会在被施展者身上留下一个眼睛的图案,最开始眼睛是闭着的,等到完全睁开的时候,人就会……精神错乱。” 明薇脸上的表情非常精彩,一会儿红一会儿白的,顾朗冷笑:“这次你总该长记性了吧?” 这只小金鱼吧,只有刚刚认识那会儿乖得和小猫似的,亦步亦趋跟在他后面,腼腆内向,还会脸红害羞,结果被明大海接到身边没多久,顿时露出了鲨鱼的本质,张牙舞爪,好奇心旺盛,天不怕地不怕的,她那二十四孝老爹就一天到晚跟着收拾烂摊子,只是那会儿都是小事,不是把同学揍了(其实他也跟着动手了),就是把人家窗户打破了(好像是他出的馊主意?),一直没长记性。 这回好了吧,摊上事儿了。 谁知道明薇倔强得很,冷笑一声:“我倒是要看看哪个王八羔子给我施的巫术!” 靠,这只金鱼是没脑子就光长胆子啊! 第8章 失落的航班07 然而,就算顾朗气得恨不得把她摁倒浴池里弄死她,也不能坐视明薇被巫术折磨,他第二天一大早把她从被窝里挖出来:“跟我走。” “今天礼拜六不上课啊!”明薇终于有了一点点当学生的自觉性了,警惕地维护自己睡懒觉的权益。 顾朗把她的衣服丢到她面前:“十分钟后我要看你出现在我面前,我们两个小时后登机。” 明薇傻了:“干嘛去?” “去解你身上那该死的巫术!”顾朗颇没好气,她昨天倒是本着天塌了有高个顶着的心态去睡了,他想了一晚上,决定带她直奔那个举办巫师之王比赛的小岛,想来那里现在应该群英汇聚,找到办法帮她的可能性也大一点。 明薇这才反应过来:“噢,晓得啦。”她出国就和下楼去超市买个关东煮一样是家常便饭,两个小时后,顾朗就和明薇搭乘上了去夏威夷的航班。 那个小岛偏僻罕有人烟,要到檀香山才能换交通工具到达那里,因此,航班上几乎充满着去夏威夷旅游的人们。 吵嚷的小孩、腻歪的情侣,甚至还有头发花白出来夕阳红的老人家,明薇嘴角微抽:“为什么我们要坐在这里?” 顾朗相当不理解她是怎么在小命都可以没有的情况下还在介意不是坐头等舱而是经济舱:“时间就是金钱。” “我有毛毛多的钱!”明薇其实话一出口就知道自己问了个蠢问题,顾朗选的肯定是最近的航班,压根就不考虑是什么座位,她其实也不是很介意,就是非要嘴硬一下,“这里吵死了。” 顾朗冷淡道:“早知如此,何必当初。”早知道就他先一步进去救汪玥荷了,然而整件事情他非但没有阻止,甚至还帮着她一起胡闹,那也就罢了,顾朗从来不惧这样的冒险,但是看到明薇遇到了这事儿,他心里就特别不是滋味。 偏偏她和他一个性子,越是危险越是有跃跃欲试想要一探究竟的好奇心,这会儿自己的小命都受到了威胁,她也是要强多过害怕。 “哼!”明薇不知道他心里的愧疚,臭着一张脸,“一人做事一人当,反正我是不后悔去救汪玥荷的!” 最多就是后悔应该打听清楚再去,而不是和顾朗争一时之气就跑过去砸门了。 可是人生在世,哪里有后悔药吃唷。 就在两个人气氛沉闷的时候,有个轻快地男声问:“我能坐在这里吗?” 他们旁边的位置没有人坐,明薇一抬头,就觉得眼前一亮,面前这个小帅哥长得真是英俊极了,他显然是有着混血的血统,小麦色的肌肤,深刻的脸颊轮廓,眼窝很深,但是眼珠是很漂亮的灰蓝色。 明薇一看见帅哥,心情都好上几分:“坐吧。” “谢谢。”他说得是英语,没有浓重的口音,甚至还是非常标准的伦敦腔,“你是中国人还是日本人?” “中国人。”明薇扬眉,显然不大高兴被人误认为是日本人。 那个小哥很会说话,笑着露出一口白牙:“我也觉得,日本女人都没有你那么有气质。” 好话人人爱听,明薇也不例外,她大大方方一笑:“谢谢啊。” “我说得是实话。”那小哥和她攀谈上了,自然而然,一点刻意搭讪的意思都没有,顾朗瞥了明薇好几眼,扭过头去翻地理杂志。 “你们是要去夏威夷吗?”他灿烂一笑,“我要去夏威夷找一个朋友。” 明薇道:“我们是去旅游。” 那小哥狡黠地笑:“是吗,你们真的不是去五星岛吗?” 原本低头在看杂志的顾朗抬起头来,飞快按住了明薇的手,淡淡一笑:“五星岛是哪里,怎么好像没有听说过?” “哈哈,别误会。”他的视线在顾朗按在明薇手背的手上微微一停顿,笑意盎然,“我之所以这么问,是看出来这位小姐是中了巫术吧?” 他看见两个人都不说话,眼中杀气与冰冷共存,心中更觉有趣,托着腮笑得开心:“对不起,是我太冒昧了,我先自我介绍一下,我叫唐,唐黎,对巫术略知一二,这位小姐想必是得罪了什么人吧,中的是恶眼咒。” “恶眼咒?”明薇却按捺不住自己的好奇心了,眉梢微挑,“什么意思?” 唐黎微笑道:“顾名思义,眼咒分为两种,一是小眼咒,只是为了惩罚触犯禁制的人,过十天半个月就会消失,但是恶眼咒却要严重很多,被盯上的人不死就不会接触。” 明薇下意识地抚上自己的脖颈,现在才觉得有一丝害怕:“这么严重?” “你肯定是得罪了某位大巫师了。”唐黎只看了她的脖子一眼,就下定了结论,“这只眼睛鲜红,已经睁开一丝缝了,施术者的力量不容小觑,一般的巫师解不了。” 明薇一听就先笑了:“那你说得那么轻松,难不成你可以解不成?” “我可以试一试。”唐黎脸上又露出了那种狡黠的笑容,他长得太英俊,这表情非但不让人讨厌,反倒是觉得他俏皮活泼,“但是一来,你们不放心我,二来,我也不知道你究竟是得罪了谁,万一你是大奸大恶之徒,我岂不是好心做了坏事?” 明薇佯怒:“我看着像是坏人?” “你长得那么漂亮,当然不像坏人。”唐黎诚恳道,“但是越漂亮的女人越是危险,我胆小,可真不敢冒这个险。” 他这句赞美太讨人欢喜,明薇纵然是知道他底细不明,却也对他产生了一丝好感。 下了飞机,唐黎对他们说:“五星岛的盛会要在半个月后,到时候我也要去,如果你们愿意,咱们可以一起。” 明薇跃跃欲试,好奇极了,但是摸着自己脖子上的印记,遗憾地说:“我还是先保全小命好了。” 唐黎就笑道:“如果你愿意把事情原原本本告诉我,我就替你解这个咒。”顿了顿,他的眼睛微微眯起来,唇边明明还是含着笑意的,却无端多了几分凛然,“但是如果说谎,恐怕后果会比你的眼咒严重得多。” 一听这话,明薇不怒反笑,这位大小姐鄙视地看了他一眼:“说谎?我为什么要骗你,你有值得我骗的吗?” 唐黎周身的气势一散,笑起来:“也是,来,咱们找个地方吃饭去。” 那是当地的一家餐馆,做的都是当地的菜,味道有点怪,明薇吃得心不在焉的,顾朗在和唐黎说话,他的叙述简明扼要,和做报告似的,不偏不倚,相当之中肯,比起明薇刚刚开头的“不知道是哪个王八蛋竟然敢巴拉巴拉”要令人信服得多。 唐黎听罢,没问正事,反倒是先问起他来:“你就不怀疑我?” “你是一个值得相交的朋友。”顾朗淡淡道,他这点眼力还是有的,虽然唐黎的身份不明,但是看起来对他们也全无恶意,甚至很容易让人对他产生好感,若是从前,他不介意和他交一个朋友,前提是他对明薇的兴趣能表达得不要那么明显就更好了。 不,他一点都不是替明薇担心,他是在替唐黎惋惜——多好的人,偏偏眼神不大好,瞧上这位小姑奶奶,迟早要吃亏。 唐黎的笑容更明显了:“那以后就是朋友了,我废话也不多说,你们跟我来,早点解了这个咒再说。” 明薇好奇地跟过去,就见他熟门熟路走到一栋小洋房,是的,就是小洋房里,然后递过去一把剪刀:“来几根头发。” 她干脆利落地挥剪刀剪下一缕黑发递给他,唐黎接过来丢进一个小罐子里,然后往里头加了什么,对着罐子念念有词,半晌,把里头看不出是什么原料的一坨黑漆漆的东西吧嗒一下盖在了明薇脖子后面,她被烫得一哆嗦,想要伸手去碰,结果被唐黎提醒:“别去碰。” 她只能咬牙硬忍着,一缕缕黑气从她身体里溢了出来,她觉得脖子后面那一块疼得要死,好像是被火烧过一样,但是随着时间的流逝,痛感渐渐消失,最后那块黑色的东西像是失了粘性的狗皮膏药,啪嗒一声掉在了地上。 “怎么样?”明薇迫不及待地问。 唐黎叼了根烟在唇间,笑说:“这点本事我还是有的。” 她颈后的肌肤光洁如新,一点原先的痕迹都看不出来,顾朗悬在喉咙里的心就噗通一声落回了肚子里,心想这一次运气实在不错,飞机上都能碰见能人。 唐黎从酒柜里取出一瓶上好的白兰地来,给两人斟了杯酒:“现在我来和你们说点有意思的□□。” “这一次的巫师之王的卫冕战是在五星岛,你们想必已经听说了吧?每一次的卫冕战都是由大巫师向上一任的巫师之王进行挑战,上一次是十年前了,那是被人们称之为多年以来最精彩的一战,”唐黎面上浮现出一丝古怪的笑容,“很多人说是黑白巫师之战,最后邪不胜正,他还是输了。” 明薇好奇地一歪头:“他?” “先问你一个问题。”唐黎俏皮地挤了挤眼,“你对黑白巫师怎么看?” 明薇沉思片刻,一脸纠结地反问:“你是在问我哈利波特吗,其实我希望邓布利多和格林沃德在一起!” “当我没问。”唐黎飞快跳过了这个话题,继续自己的叙述,“算了,我还是直接说结局吧,你让我一肚子的话都说不出来了——马航的事情肯定另有□□。” 明薇精神一震:“什么□□?” “发挥你的想象力,努力猜。”唐黎像是为了报复她刚刚一句话憋得自己满腹感慨没处说,故意卖关子。 明薇想了想:“这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行为,不是意外。” “对。” “和……这次的巫师之王争夺有关?” “你真聪明。” “话题引导的太明显实在是很好猜啊,就好像是这一章数学教勾股定理那课后练习基本上都是这个吧。”明薇吐槽了一番,却猜不出后面的事情了,“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难不成是比斗的时候的误伤?” 唐黎笑了笑,神色终于渐渐转为认真:“首先你要知道的是,巫术到底是什么,现代科学没有办法解释这种力量的存在,但是它却真实地存在着,你们不是巫师,所以我只能从最简单的一种方式来和你们说明,那是一种能量,一种非常强大的能量,咒语也好,阵法也罢,都是为了使得这种能量为我们所用。” 顾朗道:“在中国古代,巫师就被认为是人和自然之间沟通的桥梁。” “大巫师和普通巫师的区别就在于,普通巫师只能借用这股能量,他们用仪式用咒语将这股游离在外的力量借来用一用,完成了之后会重新回归于天地之间,而大巫师则不同,他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将游离在外的能量困在自己身体内,然后变成自己的能量。”唐黎一边说一边做着简单的手势比划,“但是要困住那股力量为我所用,自身的力量也必须很强大才行,而且越强越厉害,可是人的力量却基本上是与生俱来的,虽然可以通过一些办法进行锻炼加强,但是很多时候都局限于一个人的资质。” 明薇看着他,发现他的面容出乎预料地严肃和凝重:“所以,如果有人要增强自己对力量的容纳,就有一个很……很难以置信的方法诞生了,这是一个很邪恶的咒语,是的,很邪恶,黑白巫术其实没有太过明显的分别,但是这个咒语之所以会被认为是邪恶,就是因为它需要很多人的灵魂。” “人的灵魂是人最强大的一种力量,所以收集人的灵魂炼化之后,就可以让一个普通巫师一跃变成大巫师,甚至于挑战巫师之王。” 事情的脉络渐渐清晰,明薇恍然大悟:“所以你的意思是……马航上失踪的人,其实都是被咔嚓了?” “事情发生之后,我也进行过一定的调查。”唐黎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手微微颤抖,显然对于这样的行为也十分愤怒,“但是因为事出突然,在飞机上的人没有一个生还,所以我没有办法确定,但是从你们之前的叙述中我发现了端倪,你们说那个机长是突然改变主意篡改了航线,是不是?” “没错。” “巫术里有一个咒语,名字叫做夺魂。”唐黎一字一顿道,“那个机长当时肯定是被人操控了,所以才会一意孤行载着一整个飞机的人去死。” 明薇想了片刻,提醒道:“汪玥荷没有死。” 唐黎道:“她恐怕是一个意外,我刚刚说的那个献祭的咒术十分邪恶,最关键的一点是,它是需要把人的灵魂活生生从身体里拽出来。”他做了一个拔萝卜的姿势,神情狰狞,明薇无端起了一阵鸡皮疙瘩。 “否则,每天都有人死,收集死人的灵魂岂不是方便许多?”唐黎轻声笑,“汪玥荷之所以没死,大概就是因为她天生力量强大,恐怕这是一个难得一见的巫师苗子,可惜年纪太大了,也不知道如何利用自己的力量。” 顾朗道:“你知道是谁做的?” “是,我也决定在卫冕战来临之前将他解决。”唐黎坦言,“毕竟他也是我的对手之一。” “那么,你把这件事情告诉我们,是有什么目的?”顾朗虽然欣赏他的坦率,却也没有忽视他一路以来的刻意引导。 “我需要帮手,而你们正合适,不是吗?”唐黎坦言,“我本来是想以解咒为筹码的,但是听了故事我觉得,你们两不是会见死不救的人,毕竟那些活生生被拽出来的灵魂现在可是饱受折磨呢。” 他语气轻松,仿佛料定了两个人不会袖手旁观。 明薇本来就感兴趣,听到这样的事情哪里还忍得住,恨不得肋下生双翼去看看那个给她施咒的是哪个王八蛋:“好……” “你个头!”她被顾朗狠狠剜了一眼,“你还嫌亏没有吃够?” 明薇警惕性很高:“你别想着撇下我自己去找乐子。” 唐黎哈哈一笑:“先不必着急,我要先确定那个人的踪迹才行,两位要是不嫌弃,就在我这里住上几天吧。” 明薇也是个爱交朋友的性子,欣然同意:“好啊,那就谢谢你了。” 第9章 失落的航班08 之后的几天,唐黎都不见踪影,而夏威夷这种旅游胜地,明薇居然一次都没有来过,她旅行都是选很冷僻的地方,有的时候兴致起来了,随便提起行李就上最近的航班,飞到哪里算哪里,阴差阳错之下,许多著名的旅游景点她都不曾到过,这会儿也就饶有兴致地拖着顾朗到处逛逛:“说起来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嘛,人太多,阳光和海滩都没什么意思了。” 不过相比于国内的寒冷,她宁可下海玩耍,所以早就换了衣服准备潜水,顾朗在遮阳伞下看资料,他这是请假陪她过来的,想想看赖掉的那几堂课要补回来就让人胃疼。 当医生不好请假,当教授亦是如此……顾朗突然怀念起自己的学生时代了。 “哈喽。”他旁边猛地有人出声,大大咧咧往他旁边的沙滩椅上一坐一靠,“真惬意啊。” 来者正是唐黎,穿着花衬衫和沙滩裤,拎着一瓶啤酒,看起来就是个路人甲,噢,英俊的路人甲,怎么都没有人会想到他竟然是一个巫师。 “事情查得怎么样了?”顾朗问。 唐黎却不想谈这个,反倒是眺望着远处身着比基尼的美女们,吹了个口哨:“那么多美女,还是你家那位看起来养眼。” 那是,明薇穿了件大红色缎子的连体泳衣,下摆很短,但是像是鱼尾一样一层层打着褶子,她雪白的肌肤好像是奶油一样,但是这里美女不少,最吸引人的是她那神采飞扬的气质,见之忘俗。 顾朗收回了目光:“你对她很有兴趣?” “第一眼看到就有。”唐黎毫不犹豫承认,“否则干嘛要费这个力气替她解咒呢……这样好看的女人,唉,就算是你们和这次的事情没关系,我也不忍心看她香消玉殒呢。” “你不是说越是漂亮的女人越是危险?”顾朗反问。 唐黎意味深长地对他笑了笑:“但是,我喜欢冒险啊,你也是,不是吗?” “给你一个忠告,这位大小姐很难搞,非常难搞,你不能只是一个冒险家,你还要是一个视死如归的勇士。”顾朗眼皮子都不抬一下,他一直觉得,谁以后娶了明薇当老婆,绝对是救苦救难的观世音菩萨。 唐黎笑得把酒都要洒出来了:“是吗?那我真是越来越有兴趣了,不过我这个人一向懂得什么叫朋友妻不可欺,我是真想和你交个朋友的。” “你要是收了她,我真的谢谢你。”顾朗说着,在心里补充,谢谢你救我脱离苦海,以后终于不需要我去给她收拾烂摊子了。 唐黎扬了扬眉毛,他的眉毛又浓密又英挺,衬着他的眼睛十分有神:“那好。”他把啤酒瓶往桌上一放,站起来朝明薇走去,两个人看起来男俊女俏,万分般配,也不知说了什么,嬉笑着就往海底去了。 顾朗出神地看了会儿,又重新低下头去,顺便暗暗唾弃了明薇一把:这么容易被人勾搭,这小金鱼真是一条鱼,没脑子。 等到太阳快下山的时候,唐黎亲自下厨做饭,又让明薇刷新了对他的印象:“你居然会做饭?” “是啊,我可是好男人。”唐黎露出一口白牙,“尝尝。” 然后明薇对他的厨艺毫无保留地进行了称赞,顾朗瞄了唐黎一眼,他说要追,就真的毫不犹豫开始行动了:“谢谢,你的夸奖是对我最好的肯定。” “咳,”顾朗委婉道,“我还要回去上课呢,说正事吧。” 唐黎笑眯眯道:“好好,说正事。”他停顿了一会儿,显然是在想如何组织语言,“那个人叫威利,是北美最有名的大巫师,之前他所收集来的灵魂应该还没有那么快就炼化完成,我们得抓紧时间。” 明薇眼睛发亮:“我终于可以给那个不知死活的东西一点颜色看看了。” 是我们先去招惹人家的。顾朗这句话怎么都没敢说出口,转而问:“什么时候?” “五星岛上人多嘴杂,而且我和他正好有点私人恩怨要了解。”唐黎眨了眨眼,“所以我们约好了三天后在一决胜负,我在二星岛,他在一星岛。” 五星岛之所以被命名为五星岛,那是因为它一共有五个岛,以五芒星的姿态将主岛拱在中心,呈现众星捧月之势,而一星岛就在它的左上角,二星岛则在右上角。 “私人恩怨是什么恩怨?”明薇饶有兴致地抓住了一个很微妙的点,“杀父之仇还是夺妻之恨?” 唐黎莞尔,故意卖关子:“到时候你就知道了。” 这一招对于明薇这样好奇心重的人来说最要命了,顾朗知道他是无论如何都没办法打消这位大小姐参合一脚的热情了。 两个大巫师决斗的时候,为了避免干扰,都会请人护法或是选择不为人知的地点,这个时候通常是巫师最为脆弱也是最没有防备的时候,唐黎就是希望他们在那个时候去解救那些被收来的灵魂。 明薇听罢,眼珠子一转:“怎么都觉得你是想借刀杀人哟。” 唐黎自负一笑:“我要胜他,自然会堂堂正正地赢过他,然而时间不等人,他必定会在与我比斗之时使用那些力量,一旦为他所用,那些灵魂也就不复存在了。” “人死了以后,真的会有灵魂所存在吗?”明薇又问。 唐黎虽然方才一口一个灵魂,但是当明薇问到这个问题的时候他并没有马上作答,而是思考了片刻:“每个人都对此有不同的理解,我不能贸然把我的观念加在你的身上,是否存在,那又是怎么样的一股力量,要等到你亲身去感受了才会知道。” 明薇啧啧称奇:“你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一个巫师。” 唐黎哈哈大笑:“你以为巫师都是愚昧落伍的吗,小姐,我可是有着宗教学和灵魂学双博士学位呢。” 对于一个大学基本靠翘课的人来说,这实在是赤果果的炫耀,明薇道:“你就和顾朗一样。” 曾几何时,顾朗的学霸能力一直都是她望尘莫及的对象,不停跳级,出国留学,从小到大风光无限,好像有些人天生就是学习技能满点,她当初是多么的羡慕嫉妒恨啊,直到她老爹和她说了一番话:“普通人拼命念书是为了有更好的生活,他们其实并不是想学什么,像阿朗去学医并不是因为当医生挣钱,而是他有兴趣,你也只要去做你有兴趣的事情就可以了,爸爸赚的钱全都是你的,你不需要去为生活发愁,只需要让自己活得开心。” 明薇到今天都觉得,她有一个特别好的爹,不仅仅是因为他有钱,而是因为他让她一直活得很开心。 “其他一不一样不知道,但是审美倒是不怎么一样。”唐黎对着顾朗挤挤眼,“好了,言归正传,据我所知,他用来放置那些灵魂的是一个红色的罐子,不管你们是谁找到了,把罐子打破就行了,那个时候他正要专心对付我,不可能分出心来对付你们,你们要当心的只有他身边守护的人,威利这个人多疑敏感,这个时候能留在他身边的肯定只有一个阿信,他是威利救下来的,对他忠心耿耿。” “至于其他人,我会让人替你们解决的。” 到了当天,明薇和顾朗看到了一个皮肤黝黑但是容貌俏丽的姑娘,英语说得很流利,名字叫阿娜,但是却频频看向明薇:“跟我来,我带你们去一星岛。” 上了游艇,明薇用家乡话和顾朗吐槽:“我怎么觉得她老在瞪我?” “你想多了。”顾朗看着觉得好笑,这唐黎还没开始追这位大小姐呢,就有情敌冒出来了,看起来这件事情是路漫漫其修远兮了……真可惜,他内心愉快地惋惜着,这祸害估计真没那么容易就给打发了。 不过那个姑娘虽然浓浓一股醋味,本事倒是不小,将游艇开到了一星岛的一块礁石后面掩护好,那个姑娘就闭上了眼睛,手指灵活地舞动起来,看上去就像是一群白色的蝴蝶翻飞,她一边做着奇怪的姿势一边闭着眼睛往前走,明薇看得既是刺激又是好奇的,顾朗倒是没多注意,他一踏上这个岛就感觉到了一股不同寻常的气息。 就好像是在空气里无时无刻不充斥着某种紧张而诡异的信息素,这也是玄而又玄的东西,但是他可以感觉到自己的皮肤和这种微妙的气氛一接触,就紧绷起来,全身的血液开始沸腾,跃跃欲试。 果然有古怪,巫术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就好像唐黎说的,你不能够否认那种力量的存在,他们碰撞的时候所产生的震荡不是常人能承受的。 就连明薇也感觉到了这种不同寻常,抿着嘴不再多话了。 而阿娜已经停下了脚步,却始终闭着眼睛,扬起手臂往左边的小路上一指:“往那里走就能到了,我在这里掩护你们。” 她盘腿坐了下来,手指飞快翻动着,时而挥动手臂,柔若无骨地像是在身上缠了一条蛇,也不知道这是什么仪式。因为怕耽误时间,明薇也不敢多看,跟着顾朗就往左边的小路上去了。 一路上很安静,非常安静,好像是飞鸟虫鱼都绝迹了,就是这样全然静谧的环境中,好像连呼吸都变得困难起来。 但是明薇的好奇心却燃烧地愈发旺盛,激励着她恨不得一步就走到那个威利面前看看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不过她也知道越是紧要关头越是要沉得住气,因此屏气敛神,路越走越黑暗,但是她心中却能愈发断定他们走得路没错,因为唐黎曾经说过,每一个巫师在施法的时候都会在周围补下一些小陷阱,可能是能够让人产生幻觉,也有可能是会让人焦躁不安,这样浓烈的黑色实在太不寻常,就好像是把人都浸在了墨汁里,越是往前走越是让人觉得心中惶恐。 顾朗握住了她的手,像是怕她害怕,又像是怕她乱来,不紧不松地拽着她的手后,还在她手背上拍了拍,明薇摇了摇,示意她不怕。 不过他拽得更紧了……好吧,明薇自暴自弃地想,他果然是怕她又冲动之下做什么危险的事情,但是她是那么不分轻重的人吗?实在是太郁闷了。 看,这就是太熟悉了的青梅竹马的后果,如此危险的情况下他伸出来一双手拉着她,她想的绝不会是感动、安全、高兴,而是没完没了的牢骚,由此可见,心态不同,同一件事情就会被理解出截然不同的两种意思。 到了,小路的尽头就是一间房舍,是当地最常见的房屋类型,不大不小,中规中矩,在黑暗里毫不起眼,但是明薇和顾朗都知道,里面有一个有大神通的巫师在施展惊人的法术。 “当心点。”顾朗对她做口型,她点点头,紧跟着顾朗闪身进了屋里,依旧是漆黑一片,顾朗拿了个小巧的手电照明,明薇左顾右盼,愣是没看见哪里有个红色的罐子。 不过什么奇葩的玩意儿都有,包括形状和颜色都很奇怪的石头,长得像人手的树枝等等,但是两个人借着光找了半天,愣是没发现哪里有红色的罐子。 这就麻烦了,这间屋子最多就是三间,不在这间里就在大厅旁的两间,明薇对他比了个“你左我右” 的手势,然后不等顾朗开口,就推开了右边的门。 她的运气一向不错,这一次也不例外,一进屋她就瞧见了那个红色的罐子——对,手电是在顾朗那里没拿回来呢,但是架不住人家在屋里头点了一圈蜡烛,那幽幽的烛火点在一堆层次不齐的瓦罐上,摇曳飘渺,不仅如此,那还不是温暖的明黄色,而是冷艳高贵的蓝色。 换言之,那是鬼火,在鬼火的照明下,明薇可以看到许多奇葩的瓦罐,有青色的、黄色的、黑色的不一而足,但是共同点都是在罐子表面若隐若现地浮现出了一张人脸,青白色的面孔微微扭曲着,一看就叫人不寒而栗。 明薇觉得自己胳膊上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这种诡异的现象并不是胆子大就可以承受的,而当她看见那个鲜红色的罐子的时候,她整个人都不好了。 那其实是一个很漂亮的罐子,颜色红得发亮,在蓝色的烛光下甚至都能透出一股红光来,而在罐子表面,可以看到许许多多扭曲拥挤的人面,脸已经被挤得变了形,唯有一股怨气哪怕她在几步之遥都能够轻而易举地感受到。 之前她还质疑过唐黎,世界上是否存在着灵魂,但是此时此刻,明薇却敢确定,那里肯定有着什么东西。 一定要把那个罐子抢过来。 第10章 失落的航班(完) 但是明薇很快意识到,要把那个瓦罐抢过来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为它现在正一个浑身乌漆墨黑的人的正前方,而根据唐黎的情报,能够在这里的人,除了威利本人,不做他想。 明薇不禁有些许的紧张之意,威利既然是成名已久的大巫师,那么必然能力卓越,现在在他眼皮子底下抢他的东西,会不会太不要命一点了?但是唐黎也说他这个时候是没有办法分心来管别的事情的……明薇在心里斟酌一二,终究还是好胜心战胜了一切,劈手就要将那个罐子夺过。 威利浑身一震,显然是感觉到了她的冒犯,但是正如唐黎所料,他没有办法分心顾及,明薇大喜,刚要抱着罐子撤退的时候,猛然发现了不对劲的地方——重,真的很重,简直比哑铃还要重。 她低头看了看那个密封好的瓦罐,对里面的东西有些发怵,谁知道是人骨头还是人血说不定还会是人眼睛……想想都觉得毛骨悚然。 她尽量放轻呼吸想要退走,可是就在脚快迈出门槛的一刹那,威利却猛然睁开了眼睛,他的一双眼睛本是平凡无奇的,可是此时里头却闪过妖异的精光,人只要看一眼就会不由自主被他所震慑,无法动弹。 明薇亦是如此,她听见耳旁仿佛有个声音在说“放下东西”,她的人也在这么照着做,她一下子就急了,精神一震,开始集中注意力抵抗那股力量来,也努力操控着自己的手,两方僵持不下,明薇恶向胆边生,干脆一撒手就把罐子给当场砸了。 任务完成,她心头一松,特别想看威利脸上会出现什么精彩的表情。 威利的反应是大喝一声,右手手臂在空中画了个圆,然后叽里咕噜念着什么,明薇这次学聪明了,还没等他念完就逃之夭夭,正好撞见从隔壁过来的顾朗:“快走快走,他要炸毛了。” 虽然情况如此险恶,她心里却莫名生出一股快意来:“叫他给我下咒,气死他!” “我们是在逃命!”顾朗都快被她气昏了,“咱们还没逃出去呢,你是不是高兴地太早了?” 他这句话还真的没白说,话音刚落,就见不远处匆匆跑来几个瘦小却矫健的男人,仔细一看,赫然便是当初在明珠酒店里的那几个家伙,明薇道:“正好新仇旧恨一起了结!” 她这回长了记性,也没穿高跟鞋,到底多年的苦功不算白费,借力打力,并指为招,在对方关键脆弱的地方狠狠来了几下,很快就给放倒了,还来不及沾沾自喜,扭头一看,顾朗已经搞定余下三个了,她酸得不得了:“为什么师父只肯认真教你而不教我?” 她和顾朗的功夫师承同一人,但是只有顾朗是师父认认真真传授的技艺,而那位老人家重男轻女得很,觉得女孩子就该好好在家读书绣花,明薇不知废了多少水磨工夫才从他那里学到了些许皮毛,以她的性格愿意如此,足当证明那位师父是有真本事的,这也是她为什么只学了点皮毛就敢乱来的原因。 不过,顾朗却是很赞同他师父的行为,倒不是对女性有偏见,他是觉得明薇学成这样就胆大包天了,要是真学了一身好功夫,还不得耀武扬威,倒不如现在吃点小亏,以后能安分几分。 而且学武本身是极其吃力辛苦的事情,冬练三九,夏练三伏,师父授艺时极为苛刻严厉,他从前不知吃了多少苦头,也是真的舍不得小金鱼细皮嫩肉的还要遭这个罪。 “因为你比较笨,师父觉得你只能学会这个。”他轻飘飘道,“走了。” “等等,”明薇却突然驻足,“威利怎么没有追上来?” “大概是和唐黎比法,抽不出身来吧。”顾朗心知她想去一探究竟,却不肯叫她再冒这个险,死拉硬拽着她走了。 阿娜已经等在了那里,等到他们回来长松了口气:“走吧。”也不问任务完成与否,但是看她神色轻松,想必是没有吃亏。 回去后便见唐黎已经准备好了美酒佳肴:“功臣回来了,来来,坐。” 明薇大为好奇:“我们什么都没说,你怎么知道成功了?” “我感觉得到啊。”唐黎笑眯眯道,“这是很玄的事情,你感觉到人的灵魂了吗?” “那个罐子里什么都没有。”明薇记得罐子被摔破的时候,她还以为会滚出人的眼球什么的呢,结果其实里面是空的,可是如果是空的,为什么会那么重呢?而且为什么罐子的表面会呈现出那样诡异的扭曲人面呢?她百思不得其解。 唐黎笑而不语,半晌方道:“很多事情都不是人们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看不见并不意味着不存在,存在与否要看你愿不愿意承认。” “我们后来走得匆忙,威利怎么样了?”明薇对于那个敢给她下咒的人耿耿于怀。 唐黎道:“他受到了反噬,已经死了,巫术原本就是一件很危险的事情。” 明薇尚且有不明白的地方:“我到今天还没有想明白,他是怎么给我下咒的,我根本没有见过他。” 如果巫术可以不通过任何媒介就施展成功,那实在是太可怕了。 “就在你对付留下来的那个人的时候,威利的咒术下在他身上。”唐黎和她细细普及常识,“巫术有的时候需要人的毛发作为媒介,但是有的时候却也不用,比如说对于那个机长的夺魂就是如此,但是这只有大巫师才做得到,世界上的大巫师你一只手就能数的过来。” 顾朗却想的是汪玥荷:“那威利一死,汪玥荷怎么办?” “施术者一旦死亡,巫术自然解开。”唐黎调笑道,“怎么,那是个大美女?” 顾朗还没说话,明薇就先笑了:“美女是美女,可惜徐娘半老,顾医生的品味还不至于那么差。” 这话说得让顾朗没好气瞪她,她做了个鬼脸,又问:“还有,当初他们为什么要去明珠市,我始终想不通这一点。” 这个问题唐黎却也答不上来的:“这我就不知道了,左右人已经死了,也构不成什么威胁。”他殷勤地替她拉开了座位:“来,别想那么多烦心事了,先尝尝这道菜,是用今天刚捕捞起来的鱼……” 他耐心温柔,与她相谈甚欢,顾朗却觉得头疼得慌:“我就不吃了,先去歇一歇。” 唐黎却喊住他:“过两天就是巫师之王的比斗,你们来不来看?” “不了。”顾朗脚步微微一顿,浮现出一丝浅淡的笑意,“我还得回去上课呢。”为人师表,总是请假缺课可不大好,况且……猜得到的早就猜到了,猜不到的笨蛋,那就等别人说穿的时候吧。 唐黎对他眨了眨眼:“那多谢你了。” 多谢我给你留机会?顾朗嗤之以鼻,感情这种事情就是要看缘分的,缘分对了,时间短点又有什么关系,可如果没有缘分,二十年不也还是单纯的青梅竹马? 咳,当然,他只是举个例子,可不意味着他对那只小金鱼有什么特别的意思啊! 次日一早,顾朗就乘飞机回国,他有很多事情需要做,比如说去探望汪玥荷,她的巫术已经解开,变回了正常人,然而丈夫已经变心,她原本的户籍也被注销,顾朗好人做到底,替她补办了身份,又给了她一笔钱让她暂时维生。 汪玥荷很感激:“谢谢你顾医生。” “举手之劳。”顾朗行事颇具侠气,正是因为他这种脾性,所以朋友满天下。 等送走了汪玥荷,顾朗回学校销假,正好研究生的复试也要开始了,报和平大学的人每年都爆满,卓菁菁和薛凝是很明确地表态希望能够做他的学生,两个都是姑娘实在是很需要避嫌的事情,但是看这个架势,学院里似乎有再塞一个给他的苗头,毕竟其余导师手下都有三到五个学生不等。 教授的工作一点都不比医生来得轻松自由。顾朗苦笑着捏了捏眉心,重新戴上了眼镜,准备开始进行面试。 这一面就是一整天,顾朗琢磨着再招一个的话还是招个男生比较靠谱,他翻看了一会儿资料,心中大致有了决断。 过了几天,录取的名单就出来了,是一个名叫周一帆的男生,来自云南,之前他和顾朗以邮件联系过,说原来学校的事情已经解决,他即将赶赴明珠市,和卓菁菁、薛凝一起跟着顾朗开始学习。 顾朗是一个非常宽容随意的老师,别人管导师叫“老板”,他却说还是“老师”听得顺耳,而卓菁菁和薛凝如果跟着他学习,他是包一日三餐的,一时之间,卓菁菁和薛凝已然成为同届学生里的羡慕对象。 顾朗听说的时候哈哈一笑:“被几顿饭就收买了,你们两个小姑娘真是太可爱了。” 卓菁菁抿嘴笑,薛凝快言快语道:“顾老师还不知道?你已经是我们学校里最受欢迎的老师了。” 托那个校园BBS的福,顾朗短短几天内已然成为和平大学最热门的话题,关于他的光辉履历早就被人扒了个彻底,就连每天穿什么衣服上课都会被学生拍照然后细细扒一遍。 当然大家最感兴趣的还是他的私生活,最后八来八去只知道他未婚单身,没有女朋友,一时之间不知有多少人开始蠢蠢欲动。 若是换了别人,恐怕会觉得十分困扰,但是搁在顾朗身上,他是眉毛都不会多动一下的:“那我真的是太荣幸了。” 卓菁菁就笑:“是我们太荣幸了。” 之前确定报顾朗的时候,还有不少朋友颇有微词,觉得顾朗虽然看起来光鲜,但是到底是太过年轻,比不上资历老的教授们,而且年轻的男教授和女学生,总是容易传出一些暧昧的绯闻来的。 但是事实证明,她的眼光很不错,顾朗细心,温和,很照顾她们,也不怎么在乎研究项目的经费,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她们的确学到了不少东西。 顾朗微笑,刚刚端起茶杯来准备开始每日的下午茶,突然电话就响了,而且那铃声只代表了某一个人的来电。 他摘掉眼镜叹了口气:“你们先去忙吧,我还有点事情。” 卓菁菁和薛凝有眼色地出去了,就看见顾朗露出了万分纠结的表情:“大小姐,你又怎么了?” 好不容易清净几天呢,她又要回来大杀四方了吗?顾朗想到这里,觉得心头一沉之余又带着轻松,好比是楼上第二只靴子终于被丢下来了。 那一头明薇的声音提高了好几个度:“唐黎!他、他、他太过分了!” 居然一张口就说别的男人?顾朗懒洋洋靠在沙发里:“怎么,他终于过告诉你他的身份了?” “是啊!他居然就是上一届的巫师之王,这一次也是!他居然欺骗我们!太过分了!”明薇嚷嚷着,突然觉得不对劲,“你怎么知道的?你连同他一起骗我?!” 如果说她之前的声音是郁闷和不爽的话,一想到顾朗都在骗她,那就是实实在在的愤怒了。 她可以忍受唐黎骗她,她可以忍受顾朗说她,但是绝对不可以容忍他骗她。 “谁骗你了,是你迟钝没有察觉到而已。”顾朗撇撇嘴,语调愉悦,“威利是什么人,他竟然有本事对付他,自己的地位就不会低,而且,我还没来得及告诉你呢,五星岛本来就是巫师之王的地盘,只不过据传闻他从来不在那里居住罢了。” “……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为什么不告诉我?”明薇别扭道,“太不讲义气了。” “就在你和人家吃饭潜水的时候。”顾朗平静道,“我还以为他会告诉你的,毕竟你们看起来很投缘。” 明薇恶声恶气道:“对,就是很投缘,我打算和他去周游世界!” “那实在是太好了。”顾朗轻松地笑了起来,“我终于有清净的日子了。” “哼!”她愤愤挂掉了电话。 一转身,唐黎已经匆匆赶来,赔笑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瞒着你的。”他打扮得时髦极了,又英俊又潇洒,像是电影里手持玫瑰的男主角,谁能够想到他竟然会和巫术这样神秘而古老的东西挂钩呢? 明薇打死不承认是她眼拙:“你一点都不像是个巫师。” “哈哈。”唐黎忍不住发笑,“小姐,巫师不是非要像哈利波特里一样拿着小木棍穿着长袍,也不是你想象中的土著还语言不通,你可不能这样偏见。” 明薇抱臂:“我才没有呢,我只是有点吃惊罢了。” “好了,我为我的不诚实而再度向你道歉。”唐黎笑眯眯道,“不过我也只瞒了你这么一件事而已,可从来没有说过谎,尤其是对你的赞美,绝对发自真心。” 明薇也不是小心眼的人,对着顾朗发泄一通之后,她的心情好了许多,但是依旧刁钻地问:“那你对付威利,是觉得自己赢不过他?” 唐黎哈哈一笑:“清理门户而已,这是权力,也是责任。” “就我和顾朗好端端被你利用了。” “好好好,都是我的错,作为赔罪,我做向导,带你到处逛逛?”全世界不敢说,但是至少东南亚一带,他的势力无人能比,对许多小国甚至有着最直接的影响力,这样一个神秘莫测的巫术大师,竟然会是这样一个英俊的年轻人,实在是所有人都想不到的。 有这样一位巫师作伴,想必可以对神秘的巫术有更进一步的了解,明薇十分心动,可是唐黎却突然接到了一个电话,他听见那头的声音,十分意外:“怎么会?好,我马上就来。” 他歉意地看着明薇,她自然也不为难他:“看来是要挪到下次了,到时候还有效吗?” “对你,永远有效。”他说。 第11章 大地的眼泪01 周一帆是一个普通的学生,家境贫寒,小的时候父亲外出打工,据说是在煤矿挖煤,结果出了事故死了,矿上赔了两万块钱私了,然后他妈过了没多久就和村里的一个男人私奔了,留下他和瘸腿的爷爷,他的爷爷一瘸一拐把他拉扯大,靠着一点微末的手艺活让他读书,他也争气,从小就是班里的尖子生,从来沉默寡言,下了课就回家帮爷爷用竹条编些东西去卖。 初中、高中乃至大学,都是靠着他的奖学金才艰难升上去的,这一步步走来,辛酸无比,原本想着大学毕业就去打工,却没有想到直接被老师推荐去考了和平大学,那个老师说得很直白:“你考上了名校,我们学校里也是有奖励的,而且和平大学的奖学金和助学金政策都很好,出来以后可以直接在医院里工作,对你未来也是有好处的,你是个有天分的学生,应该走到更高的地方去。” 周一帆犹豫了很久,最后还是周爷爷帮他下定了决心:“要读,一定要读。” 这位倔强的老人多年来心里一直憋着一口气,要让当初弃子而去的儿媳妇看看,她儿子多么的有出息,当初她一走了之是多么愚蠢的行为。 周一帆过了初试,千里迢迢去和平大学面试,他在原来的学校出众并不意味着在和平大学也出众,可以说能够来和平大学面试研究生的,无一不是个中翘楚,本科生里就不乏各省的状元,何况是研究生呢,更是精英中的精英。 他还以为自己没有希望了,谁知道录取通知书就这么寄到了他的学校。他收拾行囊,告别爷爷,准备坐火车去明珠市。 也是万万没有料到会碰上这样的凶悍事儿。那时,他正在火车站的角落里吃晚饭,晚班火车比较便宜,所以他坐的是深夜的班次,而火车站里什么东西都死贵死贵的,他从家里带了饼,就着一瓶冷掉的开水艰难地吞咽。 他一边蹲在角落里啃饼,一边却被站在旁边两个人的对话吸引了注意力,他听得漫不经心的,心思还全在对未来的忐忑上,但是那些对话还是断断续续传入了他的耳朵。 “这里不安全,我们快点离开!” “不,这里人越多,越是对我们有利,他们不会那么容易找到我们。” “他们追来了吗?” “不可能!” “其实我有点担心。” “做都做了,你难道害怕了?” “没有……不,其实你明白我的意思,我不是怕他们,他们再怎么厉害也只是人,可是我听说……” “嘘——说那么多干什么,你别相信那些谣言,只有钱才是最真实的。” 这番对话其实没有什么特别的,这两个男人应该是在避开什么人,并且做了一件事情,这件事情会让他们感到害怕,然而害怕的又不是那些会来追他们的人。 周一帆听到这里,不免有些奇怪,他抬起头来看了那两个男人一眼,已经是开春的天气,但是天还是很冷,那两个男人穿着厚厚的棉袄,围着围巾,戴着帽子,根本看不清样貌,原本是和车站里的很多人相似的,可是听到了那番话,周一帆却觉得这两个有些鬼鬼祟祟的。 他想到这里,飞快甩了甩头,他一直都是一个很安分守己的人,一点都没有旺盛的好奇心,所以他很快就把这件事情抛之脑后了,之所以会在这里提起来,自然是因为他听见这两个人的对话和后来发生的事情有关联。 而那个时候,周一帆却不知道,他只是咽了咽饼,准备站起来去厕所,火车上人挤人,上起厕所来会很麻烦,就是那个时候,他突然听见了一阵骚动,还有许多人夹在在一起的尖叫声,他不明所以,就看见人群往四面八方涌动,顿时乱作一团,时不时有人踩到人,踢翻包裹,他的破背包里有着自己所有的家产,包括几件旧衣服,二三十块钱,还有爷爷给烙的饼以及小的时候父亲打工给他捎回来的一只廉价的变形金刚,一想到此处,他也顾不得许多,扑身把背包搂在了怀里,正想着撤退,谁知道背脊上一痛。 他甚至来不及想一想是不是今日要命丧于此,眼前就一黑,顿时不省人事了。 原本周一帆这遭遇和顾朗是没有什么干系的,哪怕是做了他的学生,还未正式入学,本不相干,谁知周一帆家境贫寒,实在是连手机都没有,他被人送进医院以后,也就是在背包里发现了和平大学的录取通知书,医院的人才打电话到了和平大学,又被人转到了顾朗那里。 以顾朗的性子,知道周一帆在医院没钱看病,连亲人都没有一个,怎么会坐视不理呢?干脆就起程去昆明探望,卓菁菁和薛凝听了,便问能不能一起去,顾朗自然是愿意多带着她们见见世面的。 “行,你们俩收拾东西,下午就走。” 结果好巧不巧,在机场上正巧就碰见明薇下了飞机回来,刚刚下的飞机呢,就看见顾朗带着两个年轻美貌的小姑娘,她促狭心起,近他身后一拍,却被他躲开了,幸好不曾还手便看见了是她:“你怎么在这儿?不是和那谁周游世界去了吗?” “哟,这事儿轮不到您老人家操心,不过看你左拥右抱,福气真的好好啊。”明薇原本雀跃的心思就被他一句话打消了。 顾朗虎着脸:“乱讲什么,你又不是不知道是学生。” “你好端端的带着学生是要去哪儿风光快活?”明薇狐疑地打量着他,顾朗气得要死,在她腮上狠狠拧了把:“不准乱讲话,人家清清白白的姑娘家,要是和我传出点什么来,以后在学校就难做人了。” 明薇朝天一翻白眼,大为不屑,却不再多讲了,反问道:“那你是要去哪儿,我才刚回来呢。” 顾朗便说了周一帆的事情,明薇十分惊讶,她道:“那我也一起去,什么时候的航班?” “你现在去估计票都卖完了吧?” 正如他所猜测的,他们乘的航班一个小时后就要起飞,所有的票都告罄,除非有人退票,否则是上不去的。 卓菁菁和薛凝刚刚吃了饭回来,就看见明薇坐在顾朗身边大发脾气,她想了片刻,道:“不如我不去了吧。” 顾朗正要笑,就听明薇呸了句:“我就不信了我去不了,走,咱们自己去!” 这句话叫顾朗一口咖啡差点喷出来:“你饶了我吧,你开我打死都不去,我还是乘这班飞机来得好。” 明薇鄙视他:“你开,你开还不行么,走走走,在这里等一个小时,黄花菜都凉了,时间就是金钱你懂不懂?” 顾朗扶额,半晌对两个学生道:“走罢,咱们登机。” 薛凝没回过神来:“不是还有一个小时才登机吗?”她稀里糊涂地跟着顾朗和明薇走,他们去了贵宾接待室,明薇显然是这里的常客,她有一架私人飞机就是停在这个停车场里令专人保养维护的。 那一架飞机自然也是明氏集团出品,被她命名为“雄鹰号”,在世界私人飞机排行榜里可以位列前十。 不过虽然有私人飞机,但是明薇平日里比较喜欢坐寻常的航班,因为可以随时遇见有趣的人和有趣的事,她喜欢那种意外性,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出动这架“雄鹰号”。 而且这架飞机……没有专用的驾驶员,机场的接待人员恭敬道:“已经安排妥当,飞机可在十分钟后起飞。” 她临时插队就意味着肯定有一班飞机要延误起飞时间,这可以说是特权阶级的可恶之处了,其余不知情的民众只能在等候厅里破口大骂机场人员,而真正的罪魁祸首到时候已经翱翔在天际了,哪里会管他们放屁呢。 但是明薇现在还是有遗憾之处的:“真的不让我开吗?” “我真的不想找死!”顾朗抢先她一步进了驾驶舱,明薇只能满怀遗憾地坐到后面去了。 而卓菁菁和薛凝早就惊呆了,她们看明薇的眼神都变了,活像是在看什么珍稀动物,好像她浑身上下就贴了一个标签:土豪。 明薇嘴角一抽:“你们这么看着我干什么?” 薛凝吞了吞口水,问:“这飞机很贵吧?” 真正有钱的人是不屑于去炫耀财富的,明薇想了想,实话实说:“其实现在飞机也不算贵,上百万就可以买了。” 她们俩虽然不是大富之家出身,但是也不算是没有见过世面,一听上百万,也就不至于太过惊讶了,差不多和豪车一个价位,只不过飞机少见而已,然而明薇话是这么说,她这架飞机可是死贵死贵的,这性能卖到外头去妥妥的上亿。 明薇对于顾朗的两个学生虽说调笑过,但是并没有什么炫耀的意思,以她的身份地位,低调才是本色,所以她很大方地说:“不要想太多,我们是同学么,酒柜里有酒,冰箱里有饮料,你们自己拿来喝,不要客气。” 她们还是不动,明薇眨了眨眼,直接从冰箱里取了两瓶汽水给她们,又翻出一盒冰淇淋和巧克力,虽然决定使用这架飞机不过短短半个小时,但是里面的东西却已经被专人准备好,因有尽有,她剥开一颗巧克力丢进嘴里:“你们小时候玩过一种可以给娃娃打扮的玩具吗?” “芭比娃娃?” “嗯,我小时候曾经在橱窗里见过一次。”明薇剥开另一粒酒心巧克力,走到驾驶座上塞到顾朗嘴里,还问他,“好吃吗?” “太甜了。”他驾驶着飞机,稳稳当当的,不像明薇开起来简直是对心脏的挑战。 她哼了声,一屁股坐在沙发里,腿架在了沙发的扶手上,姿势一点都没有大家小姐应有的优雅:“当时我就想,哎,那个娃娃怎么可以那么漂亮呢,戴着王冠,穿着白色的公主裙,太漂亮了,我做梦都想买一个。” 卓菁菁和薛凝露出了意外的表情,她顽劣地笑了笑:“当时我们家还很穷,穷到我一个礼拜都不能吃上一顿肉,所以一直有人说我是暴发户啊,我骨子里还是那个在山村里的小村姑,顾朗老说我能十年如一日保持我这做派,实在也不容易。” “是很不容易。”顾朗想了片刻,笑了,“我其实挺佩服你的。”想当初她刚刚被接到大城市里来,身上还残留着小山村印下的痕迹,烙在骨子里了,很难改,曾经交往过的同龄的女孩们都嘲笑她,说她坐没坐相,站没有站像,上了牛排根本不知道怎么用刀叉,暴发户就是暴发户。 当时她是怎么处理的呢……明薇淡定地让厨师烙了个饼,然后把牛排往里头一塞,变成肉夹馍给吃掉了,最恶劣的是,以后但凡是客人来明家吃饭,牛排都没有刀叉,而是上了筷子和饼。 她从小就很霸气,也从小就很特别,因为不是每一个女孩到她这样的境界的时候,会选择反抗而不是融入那个团体的,她没有刻意改变过自己,也从来没有为了别人的眼光而委屈过自己。 这一点,哪怕是顾朗都觉得,他做不到。 “因为人是很奇怪的动物。”明薇自有自己的一套理论观点,“打个比方,如果我没有钱,我吃东西粗鲁,人家谁说我没教养,上不得台面,但是如果我有很多很多的钱,大家就会夸我性格直爽不拘小节,你们说有道理吗?” 卓菁菁不得不承认:“有道理。” “但是我还是我,我还是这么吃饭,根本没有任何变化。”明薇对她的捧场非常高兴,“所以,当别人嘲笑你不懂得游戏规则的时候,不要紧,你只要成为制定游戏规则的人就行了,赚钱是为了让自己开心,如果赚了钱反而更不开心,为什么还要赚更多的钱呢。” “我跑题了。”她抒发完感慨又道,“但是对我来说,我宁愿用这一架飞机去换小时候的一个娃娃,对我来说,那个时候如果能得到而产生的快乐,肯定比现在多得多,人越是长大,越不容易快乐,而一个人快不快乐,和有没有钱没有什么关系,甚至,越有钱越不快乐。” 薛凝加入了讨论:“我不这样认为,我是很物质的人,钱可以为我带来很多的快乐,我想要买的衣服和鞋包,我可以买房买车,对我来说,那是钱可以达到的快乐。” “对啊,”明薇点头表示同意,“所以你容易得到快乐,因为钱可以使得你得到快乐,但是我不能,我买再多的衣服,开再名贵的车,我都没有你那么快乐,有的时候哪怕一掷千金都不能够让我觉得痛快了,我现在做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为了使得我快乐,可是世界上能使我快乐的事情,比使得你们快乐的事情少得多,所以,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你们比我幸福。” 乍一听也十分有道理,卓菁菁和薛凝头一次认识她,快要被她的理论绕晕了。 顾朗反倒是笑道:“听她道理那么多,你让她现在一穷二白的,恐怕哭都要哭死。” “那不一样,得到了再失去,当然是痛苦的,如果我没有享受过这样的生活,那么也就无所谓伤心了,可是我得到过又失去,这就难以忍受了。”明薇感慨着,丝毫不知道这一条理论也完美地印证在了她和顾朗的身上,青梅竹马二十年,两个人早已把对方的存在当做理所当然,根本想不到别的地方去。 所以说,有的时候,危机感很重要。 第12章 大地的眼泪02 飞机飞了几个小时,终于在昆明准备降落,谁知道正逢大雨,天气极度恶劣,原本昆明机场拒绝“雄鹰号”的降落,但是明薇很坚持:“救人如救火,这年头医院里没有钱谁给他看病,你那个学生死了多晦气?” 晦气?晦气你还那么热心,嘴硬心软。顾朗心里想着,沉声道:“正有此意。”他和明薇配合默契,她马上坐在了副驾驶的位置,然后对卓菁菁和薛凝道:“你们两个坐在位置上系好安全带,不要怕,可能有点颠簸。” 事后卓菁菁回想起来,实在是觉得那是她人生中最惊心动魄的一幕,她还以为自己会死在半空中,不是被摔死而是被吓死的,她根本是糊里糊涂就降落了,但是等到飞机着陆后的很长时间,她都根本回不过神来。 过了好半天,她才听见明薇和顾朗在说话:“不愧是雄鹰号,这架飞机的性能实在不错……给你用真是可惜了。” “送你也行啊,什么时候结婚,我送你当贺礼。” “噢,你总算承认我娶得到老婆而你嫁不出去了吧?” 这两个人闲话家常,根本不像是在生死关头走了一遭的,卓菁菁咽了咽口水,觉得腿肚子一直在发抖。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她跟着顾朗到了昆明医院里才有所改善,主要是因为周一帆太惨了,那一刀砍在背上,伤势颇重,偏偏这一次重伤的人太多,来不及全部顾忌,又免不了有捧高踩低的,周一帆被晾在一边许久了。 一听这事儿,顾朗还没有说什么,明薇先气得七窍生烟:“那群眼睛里只有钱的东西!”她破口大骂,怒极甚至还爆了几句家乡话,听得顾朗原本心情沉重,现在反倒是笑了:“行了,有这个力气骂人,不如替他去把手术费交了……你带钱了吧?” “我穷得就只剩下钱了。”明薇一挥手,哼哼冷笑,“那群只看得见钱的败类。”她踩着高跟鞋气势汹汹地走了,顾朗不放心她:“菁菁,你跟过去看看。” “啊,哦,好的。”卓菁菁虽然不知道顾朗为什么有此一问,不过她马上就知道了,因为明薇转悠了半天没找到缴费的地方,她了悟,感情她是不会啊:“呃,这边。” 交了手术用的费用,明薇余怒未消,又胡搅蛮缠把接待的护士医生骂了个狗血淋头,无论他们怎么说是“按规矩办事”,她就是不依不饶,简直是仗势欺人的典范,卓菁菁是做不出这样的事情的,在她印象里,也就只有没有什么教养又自私自利的中年妇女才做的出这种丢脸的事情。 毕竟很多护士医生也不过是听话做事而已,还真的怪不到他们头上,何必为难别人呢? 而且真的丢脸丢大了。卓菁菁硬着头皮拉了拉她的袖子:“那个,老师还在等我们回去呢。” 就是这句话让她偃旗息鼓,但是回到病房的还是还是气呼呼的,顾朗已经给周一帆做过一个简单的检查,发现伤口并没有恶化,看见卓菁菁那尴尬的样子,猜到了些许:“还没有骂过瘾?” 明薇刚刚怒火冲天,心跳过快,现在热得不行,挥手给自己扇风:“没过瘾,恨死了恨死了,怎么会有那么讨厌的事情!” 顾朗在她肩头按了按,温言道:“镇定点。”他慢慢拍着她的背脊,道,“小金鱼,医生从来都不是义兵,虽说救死扶伤乃是天职,然而真正有这样心肠的医生却没有几个,很多的人学医学护理,只是为了谋生,这只是一种职业,高尚是别人赋予的,你不应该要求太多。” 明薇垂眸不言,他安慰道:“人本来就是这样的生物,古往今来,都不能避免,你应该明白很多事情是不能要求那么多的。” 明薇没有说话,她非常反感来医院,从前若是有什么不舒服,都是直接请家庭医生来家里看病的,后来顾朗学医,她就更有理由不去医院了,倒也不是畏惧医院的嘈杂与死亡,只是很多很多年前,她还是个小丫头的时候,她的奶奶,也就是明大海的生母病重,那个时候明大海只赚了一点点的小钱送回家里,她奶奶却不肯多花钱,是明薇一气之下跑到村里的赤脚大夫那儿,求着他过来看看的,但是老人家年纪大了,又多年操劳,突然发病,不是村里的大夫可以应对的,他也好心,借了辆三轮车把这祖孙驼到镇上的卫生院,可是……哪怕她跪在那些医生面前,也没有求得他们松口先把奶奶送进手术室里。 后来是路过的一位老中医给她扎了几针,才堪堪保住了性命,只是日后的身体愈发差了,没过几年,没能享到明大海的孝顺就过世了。 都说小孩子记不清小时候的事情,可是明薇却对幼年的一幕幕有非常清晰的印象,她永远记得,因为记得那么清楚,所以始终无法释怀这样的行为。 因此,与其说她是在替周一帆出气,是路见不平看不惯那些见钱眼开的医生,不如说是她在替曾经的自己破口大骂,可是那个时候她还那么小,其实还什么都不懂,只知道她不能失去自己的奶奶。 明薇时至今日都记得自己当初的哭声,那惨白兮兮的医院大堂,也许事实并不是这样的,但是在她的记忆力一遍又一遍地被渲染,就变成了永远无法磨灭的噩梦。 这件事,顾朗很早就知道了。因此话也点到为止,不必多说,他想了想,先把明薇支开:“你带她们两个去找个地方落脚吧,我在这里就行了。” 虽然明薇要比卓菁菁和薛凝都要小一岁——为什么不是小两岁明明是差了两个年级对吧,那是因为明薇小时候上学跟不上人家的进度,所以留级了一年补课,真是一辈子的黑历史啊——但是她一个人天南地北哪里都跑过,顾朗对她很放心。 相比之下,卓菁菁和薛凝见过的世面就不多了,如果能够跟在明薇后面被她“祸害”些日子,日后不管是走出去待人接物还是结婚社交,都是有帮助的。 哦,前提是不要被她豪放的作风吓回来才行。毕竟这位大小姐一直都不走寻常路。 他对卓菁菁薛凝也好,周一帆也罢,都是抱有爱护之心的,既然收为弟子,自然希望多为他们考虑一二,所以安排了两个女孩,他也没有忽视周一帆,他一直待在医院里等到周一帆动完手术醒过来。 周一帆从麻醉中醒过来,就觉得背上一阵发疼,他还不能躺着睡,得趴着,四肢都麻痹了,口唇发干,他要回忆片刻才能想起来发生了什么事情。 “别动。”顾朗按住他的肩膀,替他倒了杯水,“伤口刚刚处理好,不要乱动。” 周一帆努力仰起头,辨认了半天,没有认出来他是谁,当初面试的时候那么多面试官在那里,他太紧张,根本记不得了:“您、您是……” “我是顾朗,是你的老师。”顾朗声音温和,态度和气,“医院说联系不到你的家人,就联系了学校,所以我过来了,你放心,伤不重,养上几天就好了,你别多想,好好休息,知道吗?” 周一帆惊呆了,他一开始还以为顾朗是医院里的医生,却怎么都想不到竟然会是他的老师,他眨了眨眼,觉得眼球干涩,泪水就汹涌而下,他一边在枕头上蹭掉眼泪一边尴尬地说:“顾老师……” 顾朗微微笑了笑:“不要多想,一切等养好伤后再说。” 他嘴唇蠕动着,默默应了句“是”。 周一帆比起顾朗来小不了几岁,但是在顾朗看来他却像是个孩子,想到他一个人在这里,没有人照看,实在是十分可怜:“要吃东西吗?” “我、我不饿。”周一帆干巴巴地说。 顾朗轻笑起来,转身出去了,过了会儿,拎了新鲜滚烫的粥回来:“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吧。” 周一帆张了张嘴,还想拒绝,却被顾朗的眼神给逼退了,他默默拿起勺子开始填饱自己饥肠辘辘的肚子。 顾朗顺手打开了电视机,新闻里正在播放这一次车站砍人的事件始末,最后当然是归结到了恐怖暴动分子的头上,顾朗也没有想太多。 周一帆很快就睡着了,顾朗给明薇发了个短信,问她在哪儿。 “逛街吃饭。”她言简意赅。 购物一向都是女人放松、释放压力的好办法,明薇也不例外,她给卓菁菁和薛凝定了酒店的房间以后,觉得闲着实在是无聊透顶,所以干脆拉着她们出去吃饭。 一开始,她们没答应,今天一整天她们都受到了惊吓,尤其是在飞机上的时候,那突如其来的降落可比什么海盗船过山车刺激多了——那是一不小心真的会没命呢。 但是明薇却不这样认为:“总要出去吃饭吧,云南菜味道很特别,哎,我听说这里今晚还有赌石,你们真的不要去吗?” 赌石现如今很火,许多富家子弟都喜欢玩上一把试试,好像谁都懂点皮毛,什么冰种玻璃种,薛凝的家世也不错,曾经也买过翡翠镯子来带,一听之下就有些意动:“菁菁,我们去见见世面也好。” 卓菁菁听她这么说,便也道:“你想去的话我们就去吧。” 于是三个女人兴致勃勃去当地的一家本土菜馆吃了饭,值得说明的是,那是昆虫宴……端上来的盘子里密密麻麻全是炸好的虫子,触须和细足好像还会微微颤动,硬壳乌黑发亮,整整齐齐被串在竹签里。 香虽然是很香,但是明薇的脸色变了变,幽幽道:“我突然不饿了,你们呢?” “我们也不饿!”卓菁菁和薛凝异口同声。 三个人夺门而出,明薇想死的心都有了:“好恶心,呕,不行了,我受不了了,好坑爹。” 卓菁菁面色发白,觉得午饭都要吐出来了:“你别说了,你一说我更想吐了。”她可以在解剖楼里面不改色研究人体器官,但是那密密麻麻的虫子实在是让人鸡皮疙瘩满身。 所以当顾朗和周一帆在医院里喝粥的时候,这三个人在吃路边的大排档,一天下来,卓菁菁和薛凝对明薇都熟悉了些,问她:“你也会来吃大排档啊?” “你们这是什么眼神!”明薇翻了个白眼,“吃大排档的有钱人多着呢,想当初我和几个朋友飚完车,大家闲着蛋疼又不想回去,三点多就在码头边吃大排档。” 明珠市靠海,有一个全国最大的码头,也是最繁华的区域之一,夜市的生意自然也很兴隆,有水手下了船就会在岸边的摊子上喝酒吃烧烤,热闹得很,彻夜不休。 “而且大排档啊麻辣烫啊都挺好吃的。”明薇吆喝老板再上些蛤蜊,大吐苦水,“我也只能趁顾朗不在吃,你们那个顾老师啊,人不可貌相,管东管西和管家婆一样,老不让我吃路边摊。” 卓菁菁维护自家老师的名誉:“那是因为路边摊不健康嘛,顾老师是为了你好。” “其实很多吃的少太多就没有滋味啦。”她鼓动腮帮子咬下一串香辣的烤肉,幸福地眯上了眼,“真棒。”她忙着倒酒,“你们俩喝酒不?” 薛凝点头:“啤酒喝一点。” 喝了酒的结果就是……三个人都喝醉了,卓菁菁算是最清醒的一个了,她想去找辆出租车,结果被一个醉醺醺的男人撞了一下,她是极有礼貌的学生,遇到这样的事情,哪怕是被撞的那一个,她也是息事宁人先开口道歉:“对不起。” 和所有的狗血小说里一样,那个男人喝得烂醉,张口一股酒气扑面而来:“对不起?”他伸手去板卓菁菁的肩膀,她皱着眉头躲开了。 “还跑?”他伸手去捉卓菁菁的手腕,她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胆子,张口就咬了下去,对方吃痛之下自然怒火冲天,一个耳刮子就要扇过去,卓菁菁本来就喝醉了站不稳,一推就摔倒了,额角磕在地上火辣辣的痛。 明薇原本是喝得醉眼朦胧了,听见响动一歪头,竟然看到有人欺负卓菁菁,她哪里还忍得住,对她来说,顾朗的学生是他罩着的人,而她和顾朗又是那么好的朋友,自然不能坐视不理。 她对这种事情向来是不会手软的,虽然喝醉了,底子还在,没有受过训练的男人怎么会是她的对手,顺理成章被揍了个鼻青脸肿。 然后?然后他们就进警察局了。 第13章 大地的眼泪03 顾朗接到电话的时候还以为自己听错了,他不得不要求对方重复了一遍,然而听完电话,周一帆就发现顾朗的脸色难看得要死,他不敢多问,默默喝水。 “我出去一趟,”顾朗匆匆赶了出去。 他到警察局,不,确切的说那只是一个派出所,几个警察正滔滔不绝地和明薇说着什么,情绪还颇为激动,这位大小姐翻着白眼,看起来很努力忍着不让自己给对方一拳。 而卓菁菁和薛凝坐在一边,想说什么却又欲言又止,另外一个男人鼻青脸肿,正在那里愤怒地挥舞着手臂,像是要把她活活掐死。 顾朗头都痛了。 他一走进去,那几个警察就正好停下了对话,狐疑地看着他:“你是什么人?” “我姓顾。”他第一眼看得是明薇,上上下下把她打量了一遍,发现她应该没受什么伤,但是委屈是肯定的,恐怕她已经很久没有被人指着鼻子骂了。 多骂两句也好,省得一天到晚无法无天的。顾朗看向卓菁菁和薛凝:“你们俩没事吧?” 薛凝摇了摇头,有些担心地看着卓菁菁:“菁菁摔得重不重?” “还好,只是擦破点皮。”卓菁菁摸了摸胳膊,上面一大片淤青,额角还在渗血,小脸煞白煞白的,看起来十分可怜。 顾朗对于三个学生都是一样的照顾心情,然而一个进了医院,两个居然进了警察局,到底是谁被谁带倒霉了?他按了按额角,叹了口气:“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先大嗓门的是那个被揍了的男人,“你女人把我打成这样,你说怎么回事,医药费一毛钱都不能少!” 明薇虽然不差钱,但是最烦这种人,呸道:“我呸,你调戏人家小姑娘,我揍你怎么了,我告诉你,你再敢和我废话我就继续揍你,揍到你爬不起来为止!” 顾朗挑了挑眉头。 “警官,你可要好好教训教训她!”那个男人显然和这里的警察很熟,他不敢和明薇正面对抗,反倒是搬起救兵来。 那个警察也装模作样呵斥道:“怎么,你还想大闹警察局,袭警我可是能把你抓起来的!” 顾朗一把按住了准备跳脚的明薇,淡淡道:“不是要赔钱吗?多少。” “三千块,不能少。”对方狮子大开口。 “立字为据。”顾朗道,他看见对方眼珠子一转,显然是想翻倍,他就笑了,“不答应,那好,一分钱没有。” 那个男人显然不想放弃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生怕他反口,一口就答应了。 钱是顾朗出的,因为明薇气呼呼地表示她宁可去折纸飞机也不高兴给这种人钱,而且还是对方有错在先,她一口气憋在胸口吐不出去,烦躁地要揍人:“根本不是我们的错,为什么我们要给钱?” “是你说的,能用钱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顾朗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把三个姑娘塞到后面去,“已经很晚了,浪费时间没有意义,而且……薛凝和菁菁都累了,熬下去没意思。” 他永远比明薇理智得多,她会觉得不忿觉得郁闷,他却可以心平气和,对于这些无关紧要的人,顾朗永远不会花费太多的精力。 但是明薇不高兴了,她拉长了脸:“你是什么意思,我带坏了你的女学生?” 顾朗啼笑皆非:“我不是这个意思。” “你就是在怪我!”明薇脱口道,“怎么不见你关心我累不累,有没有受伤,你这个人太没良心了,二十年都是个屁!” 你那么活蹦乱跳的哪里像是累着了……顾朗无言,敷衍她:“好,你也累了,那你赶紧回去休息吧。” 明薇对他的态度非常不满意,但是她也觉得别扭,不想和他撒娇,一回酒店就说自己要去休息了,顾朗操心的事儿还没完呢,卓菁菁伤成这样,也得处理一下,等他买了伤药回来的时候,薛凝却已经倒头睡着了,卓菁菁也睡眼朦胧的。 他心里多少有些歉疚,如果没带她们俩来就好了:“还痛不痛?” 卓菁菁摇了摇头,她一回来就把伤口洗了洗,都不大,不过还是挺疼的:“顾老师,今天这件事情,其实真不是我们的错。” “我知道。”顾朗用镊子夹着酒精棉花给她擦脸,卓菁菁嘴唇都要咬破了,她想起自己那天在医院里听见两个小护士私下里八卦,说顾医生为人最是和气不过,从来不发脾气,医术也是顶顶好的,她听见他有条不紊地说,“她的脾气啊,太急太冲了,不说她她就越来越无法无天,太多人给她面子,我就怕她哪天做出什么会让她自己后悔的事情来。” “但是她好像很生气。”卓菁菁觑着顾朗,他说起明薇来的时候,眉角眼梢都带着无奈的纵容意味,他自己却没有发觉,那嫌弃的口吻都是带着笑意的。 大概是卓菁菁的这番话,顾朗原本打算休息一下再去医院的,现在想想,干脆去敲了明薇的门,她没开:“我睡了!” 顾朗和她也不必客气,这房间的锁还真的难不倒他,转两下就给开了,明薇正在那里发脾气打枕头呢,看见他进来就是老大一白眼。 “还生气呢?”顾朗捏捏她的脸,“为这种人生气,你忙得过来?” “关你什么事儿?”明薇其实早就不在气那个醉汉和警察了,正如顾朗说的,这点破事儿都要生气的话,她迟早要把自己给气死。 她就是在气顾朗:“你都不关心我一下,我还比她们小一岁呢。” 这话说得酸溜溜的,不过顾朗倒是一怔,他完全没有想到这一点,虽然明薇比卓菁菁她们还要小,但是她从小就跟着明大海东奔西走,见过不知多少名人政要,也爱天南地北到处跑,他一直觉得,她并不是需要时时操心的。 相反,他新收的三个学生一直按部就班在学校里好好读书天天向上,久而久之,为人便单纯许多,而且师徒之间,本就有照拂的责任,他竟然也没有想到明薇会在这里闹了别扭。 “好了,是我不好。”他举手投降,不愿与她争执。 她从鼻子里发出不满的一声哼,开口赶人了:“我要睡觉了,你可以出去了!” 顾朗摇摇头离开了,真心觉得女人心海底针,实在难以预料。 次日,他去医院探望周一帆,顺便与他告别:“我不能长时间留在这里,你先在这里住着,等伤好了再来明珠市吧。” 周一帆低低道:“真不知道怎么感激您才好。” “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顾朗微笑,又给他留了一张表格压在水杯下面,他已经一次性付清了所有的费用,并且要求医生在他身体好了之后再放他出院。 而周一帆拿起那张表格却是一怔,那不过是一张很普通的纸,但是上面写的是“明氏公益助学基金会助学金申请函”,他以前填过许多类似的表格,也曾经听人说起过明氏集团创办的几家基金会,审查严格,但是条件非常优渥,如果学生出色的话,可以在毕业后直接进入明氏集团的公司里工作,从此平步青云。 这个机会是非常难得的,周一帆抓紧了这张纸,心里觉得微微酸涩和满满的感动。 而此时,顾朗已经启程回明珠市了,在飞机上,明薇还在和他怄气:“早知道就该把那个家伙拖出去揍一顿,简直是岂有此理!就因为他这点破事儿,害得我错过了晚上的赌石会。” “赌石?”顾朗随口问道,“你怎么玩起这东西来了?” 赌石这种东西,一刀穷一刀富,实在是比很多赌法都要惊险刺激,明薇最倒霉的那一天曾经在拉斯维加斯输了六千多万,但是好歹最开始的时候也赢过两百万,但是赌石说不定会血本无归。 “翡翠多漂亮啊。”她伸出手腕,上头是一只红翡玉镯,颜色红得发亮发透,映衬着她的肌肤都泛着淡淡的血红,是宛如火烧云一般灿烂的颜色,相当难得,“鸡冠红有了,我还要弄个帝王绿,凑一对。” 顾朗差点一口水喷出来:“红配绿?” “我就算是红配绿也好看!”明薇抛给他一个得意洋洋的眼神,“谁让我好看呢。” 顾朗无语,半天道:“那你要去平洲?” “不,我听说谢氏过几天要办宴会,他们家么,肯定有不少好玉。”明薇口中的谢氏珠宝,说得就是谢莲她们家开办的珠宝行,也是上个世纪初的老店了,在业内很有口碑,谢莲是唯一的独女,圈内也有人说谢莲打算招赘夫婿以接管珠宝行,噢,对了,这家流传已久的珠宝铺有个很有意思的名字叫“小宝银楼”。 银楼是旧时生产金银首饰器皿并从事交易的商铺,小宝据说是开办这家银楼的创始人的妻子,大家也可以想象到,那必定是一个十分美好的爱情故事,是不是?但是究竟是否真是如此,就不得而知了,之所以在这里大费笔墨提一提小宝银楼,自然是后文有所牵扯的关系,至于是什么关系,看下去便知。 如今,小宝银楼遍布世界各地,谢氏是珠宝的龙头大鳄,这一次由他们所举办的宴会,必定能够看到许多珍贵的玉器珠宝,饶是明薇,也是不能免俗的。 而顾朗一回到家中,便发现了这封请帖,大红烫金的帖子很有质感,翻开来一看,竟是手写,字迹端正秀丽,显然是女子是笔迹: 送呈顾朗先生亲启: 现予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于太平洋珍珠号上举办宴会,恭请您携女伴光临。 谢莲谨邀 明薇不肯回家去,正好随他回来瞧见了,便笑:“哎呦,这帖子和我的不一样呢,老实招来,你和这位谢小姐是什么关系?” “吃过一顿饭。”顾朗没好气道,原本他是打算和谢莲再做接触的,也不是说抱着什么目的,和这样温柔识趣的女性共进晚餐,总比去警察局里捞人来得有趣吧? 明薇用一副感慨的口吻道:“你也到了成家的时候了,唉,时间过得真快。” 顾朗眼皮子都不抬一下:“你放心,在我找到有人替你收拾烂摊子之前,我不会结婚的,免得你哪天出了事儿,我得抛弃妻子过来救你,想想都觉得受不了。” “呸。”明薇立马不乐意了,“说得好像我离不开你似的。” “你住在我家,睡我的房间,用我的书房,喝我的酒,你离得开我,你怎么不回家呢?”顾朗似笑非笑。 明薇一噎,她在明珠市不是没有家,甚至于有一处美轮美奂的豪宅在等着她,十余名仆人正等着这位大小姐回家,可是她就是不想回去,一个人孤零零地在家里了,又有什么意思? “你这是要赶我走?”她横眉竖目。 顾朗叹口气:“不敢……不过,你能不能挪个地儿,挡着我了。” “那你去不去啊?” “去,当然去。” 第14章 大地的眼泪04 此次珍珠号的航行为时七天,说是举办宴会,却也只是其中的一个环节而已,“左右有钱人总是会借一些无聊的名头举办一些很没有营养的宴会,然后在暗自达成一些不可告人的目的和见不得光的交易”,这是明大小姐的语录之一。 顾朗不知道她作为“有钱人”中的一员,说这句话到底是个什么奇葩的心态。 然而一走七天,学校里肯定不放人,好在重头戏本来是在第五天才会正式开始,所以他干脆就和明薇晚几天去,明薇是在去听无聊的老头讲课还是去参加无聊的宴会之间选择了前者。 值得一提的是,她现在是历史系的系花,并且有挑战院花的苗头,这个毫无营养的称号居然让她颇为得意,但是当她知道顾朗已经变成了“和平大学最帅教授”之后,她就不平衡了:“这么大一个学校,就没有人比你更帅了吗,我不信!” 当时,薛凝正在做记录,卓菁菁给顾朗打下手,他们在实验室里解剖尸体,明薇翘着二郎腿坐在那里咔嚓咔嚓咬苹果,顺便表达自己的不满之情:“有没有别的小帅哥了,没有女朋友的!我还没找到男朋友呢!” 薛凝想了片刻:“好像计算机学院有个长得蛮帅的。” “有照片吗?”她问。 “BBS上有,好像去年得了好多个奖项吧。”薛凝对于八卦类的消息还是十分灵通的,明薇用手机上了网,翻到了当事人的照片时,不由挑挑拣拣:“个子是挺高,五官也还端正,皮肤么,也蛮白的,但是不是太瘦了?” 反正就是左看右看都不满意,薛凝凑过来看了两眼:“不是长得挺好看的嘛,听说之前还有个女生为他寻死觅活的啊。” “为男人寻死觅活,什么出息!”明薇不屑一顾。 顾朗退后一步,示意让卓菁菁和薛凝亲自动手尝试,他摘掉了塑胶手套,扶了扶眼镜:“你真的想要好好相亲?” 他不等明薇回答,就道:“那你好好拾掇一下,明天风光靓丽登场,我保准有男人看见你就和苍蝇……和蝴蝶看见花一样。” 他本来想习惯性说像是苍蝇看见了啥啥啥一样,想到这里还有两个女生,他就临时换了个比喻。 但是明薇听出来了,她扬了扬下巴:“我改变主意了,我明天要和你一起去,说我是你的朋友,我就不信了,难道没有人会发现我的内在美吗?” 真难为她在这个圈子里那么久了,竟然还抱有这种天真的想法……漂亮的女人多了去了,又漂亮又聪明还善解人意的姑娘也不少,谁会那么好心情来理这位大小姐,忙着套交情倒是真的。 不过也随她去,左右她开心最重要。 他们选择了下午访问“珍珠号”,珍珠号也是明氏集团的力作之一,性能极佳,能在海上做远程航行,然而它从一诞生的命运就注定了只能成为有钱人举办宴会的平台,优良的性能不过是谢氏用以彰显自己身份和金钱的道具。 对于明薇这一番话,顾朗十分同意,又问她:“那你的白鲨号和雄鹰号呢?”雄鹰号是她的私人飞机,而白鲨号则是她的船,与此相匹配的还有她心爱的座驾“猎豹”,水陆空全有了。 “我不用的时候,会让别人用。”明薇坦言,“这种东西闲置就好比你把一匹千里马关在马厩里,暴殄天物。” “珍珠号和你的白鲨号相比如何?”因为珍珠号已然起航,他们是坐水上飞机前往的,在降落之前,从窗户内眺望一望无垠的大海,两个人有一搭没一搭闲聊,明薇想了想,还是偏心地说:“完成时间离得很近,两者的性能应该差不了多少,不过对我来说,当然是我的船更好。” 顾朗不由微笑起来,她护短的样子总是特别可爱,无论是人还是东西,只要是她看在眼里的,都是最好的。 已经能够看见珍珠号了,不愧以珍珠为名,整艘船在蔚蓝的海洋里犹如一颗璀璨的珍珠一般柔和动人,飞机渐渐下落,降落的地方已然有人在等候,离得近了,顾朗才发现那竟然是谢莲。 “哟,谢大小姐亲自来接,顾医生,你的面子真是好大。”明薇揶揄他,顾朗瞪她一眼,两人携手下了飞机。 谢莲穿了一身浓紫色的小礼服,戴着一串塔形的珍珠项链,各个都浑圆且大小相仿,很是难得,头发优雅地盘在了脑后,以简单的发饰固定住,迷人极了,声音也温婉动听:“顾医生肯屈尊光临,真是蓬荜生辉,荣幸之至。” “谢小姐太客气了。”他微微笑着给她做介绍,“这是我的朋友阿薇。” 与谢莲时常出现在杂志与报纸上不同,明薇脾气古怪,与这个圈子里的绝大多数的天之骄女都无太多交情,也从来不在公众前露面,大家都知道明大小姐是明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身价难以估量,人在面前却也认不出来。 谢莲亦是如此,只以为是顾朗带来的女伴,因此只给了她一个颇为客气却又带着疏离的微笑:“欢迎,这边请。” 也难怪她不上心,明薇今日穿得也很“朴素”,一件寻常的礼服与披肩,半点出彩之处也无,看来是像之前说的那样,要打定主意让人发现她的“内在美”了。 谢莲早就为他们安排好了舱房,告之他们宴会将于晚上七点开始就离开了,明薇在舱房内转了一圈,问他:“出去走走吗?” 顾朗伸出胳膊,明薇攀着他的手臂,两个人走到甲板上去,海风拂面,十分惬意,他们找了一个僻静的角落里坐下,有侍者过来,他们要了一杯酒浅酌,时而能看见美艳动人的当红女星风情万种走过,或者是高大英俊的男人绅士万分。 这是另外一个世界,有钱,有权,有地位,也有美人,好像永远都那么光鲜亮丽,没有贫穷没有灾难,他们是站在金字塔顶端的人,俯视芸芸众生。 就是这样的情况下,明薇啧了一声,突然语出惊人:“当年泰坦尼克号上是不是也是这样的场景,男俊女俏,衣香鬓影?” “这里可没有冰山给你撞。”顾朗对她天马行空的想象表示折服,上船替泰坦尼克号,这不是找死么,“这是你家出的船,如果真有了什么……” 明薇回过神来,赶紧点头:“对对,不然我又要替汪峰上头条了。” 就在他们俩低声细语的时候,一个眼熟的身影划过了明薇的视角,她记性好,一想就想起来了,先哎了一声:“你看那个人,是不是上次威利身边的那个阿信?” 当初在明珠市,威利就是派遣了阿信带着汪玥荷入住酒店,明薇见过他几次,后来威利身死,阿信却不知所踪,只是因为这件事情已经被唐黎接管,她也没有多问,只是万万没有想到竟然那么快就在这里碰见了:“他来这里干什么?奇怪。” 她站起身来,想要过去一探究竟,正好谢莲正风情万种走来,显然是有话要对顾朗说,明薇干脆识趣地给她留了地方,自己一溜烟跟着阿信走了,顾朗啼笑皆非,又不好撇下谢莲走,只能和她交谈起来。 “不去展览室那里看看吗?”谢莲坐下来,未语先笑,“那里有我祖父多年来收集的玉石,不敢说都是珍品,却也是老人家的心血。” 顾朗也笑:“不着急。”虽然多半谢老爷子收集的玉石都是难得一见的珍藏,但是他对于这些石头,还真的没有什么兴趣。 谢莲显然也并不是为此而来,她摩挲着酒杯的边沿,略显犹豫地开口:“我听说,顾医生对于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很有兴趣?” “年轻的时候喜欢东奔西跑,好奇心也强。”顾朗微微笑着,他对除了明薇以外的所有女性的态度都十分谦和。 谢莲道:“顾医生太谦虚了,其实,我一直有一件想不通的事情困扰着我,想找人试着分析分析。” “如果你信得过我,但说无妨。”能够听故事,肯定比无聊的对话寒暄来得有意思。 谢莲酝酿了片刻才开口:“我家最开始的时候,只是一家银楼里的小学徒,那个时候民国都还没有建立。” 谢莲的祖上,也就是“小宝银楼”的创始者,名字叫做谢渊,是一个很具有书生气的名字,据说是他大字不识一个的老爹用一壶酒请胡同尾巴上的酸秀才帮忙取的。家里很穷,不过却也不至于揭不开锅,等到谢渊懂点事了,他爹就把他送到当时北平一家很有名的银楼里,给师傅当学徒。 当时的规矩和今日当然不可同日而语,师傅呼来喝去,把他当牲口一样使唤,而且要紧的技艺绝不肯传授,生怕教会了徒弟就饿死了老师傅,只是交给他些许皮毛。 好多年的时间,他就只是一个做粗活的小学徒,可是谢渊聪明,老师傅不教,他就自己琢磨。 那家银楼做首饰很出名,打首饰,不仅要技艺,还要会动脑子,能设计出漂亮的款式才行,谢渊在这行非常有天分,就和所有的励志故事一样,他慢慢成了大师傅,成了当初银楼里最出色的小伙。 然后东家的女儿,也在这个时候看上了他,两个人成亲了,谢渊的妻子,名字就叫小宝,整个故事就好像是所有小说里写的那样美好。 两个人也着实过了一段相敬如宾,举案齐眉的恩爱生活,谢渊体贴刻苦,妻子贤惠温柔,两个人没过多久就有了一个孩子。 谢莲说到这里,感慨道:“那个年代的医疗水平还不发达,女人生个孩子就如同过鬼门关一样。” 顾朗听到这里,就知道多半这个孩子是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上的。 事实也果真如此,因为谢渊妻子的身体太过孱弱,孩子自然而然就流掉了,虽说这是天意,不是任何人的错,但是谢渊的妻子仍旧非常伤心,终日垂泪神伤,谢渊看在眼中,焦急不已,就想方设法希望能够哄得妻子重展笑颜。 他的妻子有一个爱好,就是喜欢各式各样的宝石,尤其钟爱翡翠,翡翠也是从慈禧太后那会儿开始流行起来的,据说有一件绝美非常的翡翠随着慈溪太后的下葬而消失在了世间。 那件翡翠的名字,叫做“大地的眼泪”。 时至今日,谢氏的后人依旧不知道自己的祖先究竟是通过什么样的方法,又是有怎么样的运气,才能够得到那块绝世翡翠的,总之,谢渊就是得到了这一块据说已经随着慈溪太后下葬的“大地的眼泪”。 “有人说,是因为当时慈溪下葬的时候她的贴身宫女偷出了这块翡翠而被谢渊买了下来,也有人说,是后来被盗墓者从坟墓里挖了出来,机缘巧合流落到了谢渊的手里。”谢莲抿了一口酒水,“然而这几种说法,其实都不可靠。” 顾朗微微颔首:“然后呢?” “然后?”谢莲说到这里,禁不住露出了惊恐的神色,俏脸煞白,仿佛接下来的事情,她说出口都很困难。 “然后,可怕的事情就发生了。” 第15章 大地的眼泪05 女人对于珠宝,天然没有抵抗能力,再冷静理智的女人,看见漂亮的宝石,总是忍不住要侧目。 谢渊的妻子也不例外,所以当谢渊把“大地的眼泪”送给她的时候,她郁郁寡欢多月的面容上终于露出了微笑,谢渊趁机劝解:“孩子总会有的,你要保重身体才是。” 妻子接受了他的劝慰,两个人没过多久就恢复到了之前缠绵恩爱的日子,谢渊看见妻子面上重新焕发了神采,便觉心中一块大石落下了。 但是他高兴地实在是太早了,因为有些事情在不经意间,就开始发生了变化。 也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谢渊发现自己的爱妻总是爱一个人呆在屋子里,手里摩挲着那块翡翠,这也就罢了,真正让谢渊害怕的是,有的时候夜半三更他从梦里醒过来的时候,总觉得身边的人,并不是他的妻子。 这是很奇怪的一种感觉,甚至于谢渊自己也觉得荒谬绝伦,在他身边睡着的,不是他的妻子,还能是谁呢? 可是就算是枕边人和她长着一模一样的脸,谢渊心里仍旧有那种挥之不去的诡异感,他觉得她变得陌生了,甚至于变成了他完全不认识的样子。 但非要说哪里奇怪,却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如果非要举几个例子,大概就是因为谢渊的细心而发觉的,关于妻子生活习性上的些微改变,她冬日变得十分困倦,眼睛不大好用了,但是夜里看东西反倒是很清楚,不爱晒太阳了,终日都只待在屋内,皮肤上起了些许的细屑,总是会褪下一片片小皮肤来,看了大夫都不见好。 不过,这都是一些无伤大雅的小情况,谢渊没有放在心上,甚至想都不曾想过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我刚才说的,都是记载在家族笔记里的东西,原本说只能谢氏子孙才能看,并且是只传给儿子,但是我父亲只有我一个女儿,所以就告诉了我。”谢莲以目示意,“我接下来说的事情,非常莫名其妙,并不是我漏说了,而是当时记载的就是这样。” 谢渊不知道自己的妻子发生了怎么样的变化,在失去孩子后的第二年,他们拥有了自己的第一个,也是最后一个孩子,谢渊满心欢喜,以为好日子还在后头,却万万不曾料到,就在孩子满月的时候,他的妻子自尽了。 是的,小宝银楼的女主人在参加完自己孩子的满月宴之后,突然在夜里上吊自尽了,留下一封令谢渊百思不得其解的遗书,翻译成白话文大概是这样的意思: “我已经尽力了,我想把孩子一起带走,但我下不了手,我只盼望你永远都不要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大地的眼泪是不祥之物,在我死后,就将它与我陪葬,永远不要得见天日。” 谢莲口述完这封遗书,问顾朗:“你有什么想法?” “听起来好像是……谢夫人的死与大地的眼泪有关?” 谢莲缓缓点头。 谢渊一直不知道为什么她会留下这样一封遗书,也不知道这封遗书到底是什么意思,但是就在他准备将大地的眼泪与妻子合葬的时候,却发现它已经不见了。 遍寻整个谢家大院,都见不到那块惊世翡翠,此后的生涯里,谢渊怀着种种迷惑查访一切关于“大地的眼泪”相关的秘密,也不知道他找到了什么,到最后他留下遗言给自己的儿子,不管多少年,谢氏子孙要尽一切可能找到“大地的眼泪”,然后将它与妻子合葬。 “就在前些日子,我父亲因缘际会找到了那块翡翠。”谢莲一口气说完,“但是他并不愿意按照祖先的遗愿将它掩埋,而是决定举办这次宴会,邀请大家共同欣赏这块绝世翡翠。” 原来这就是谢氏举办这次宴会的目的,顾朗若有所思,听完谢莲的叙述,他对这块翡翠的兴趣倒是相当浓厚:“那你为什么要和我说这个故事呢?” “因为我觉得不安。”谢莲坦诚,“我可以实话告诉你,我一看到那块翡翠,我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很诡异,说不出的诡异,我告诉你,也不是为了什么目的,我只是想找个人说说我的感觉,因为除了我之外,没有人觉得奇怪,我母亲十分钟爱它,如果不是我的反对,她甚至想要戴在自己身上。” 顾朗双手交叉,他有一双相当漂亮的双手,白皙修长,一点装饰也无,但是当这双手主宰生死的时候,却别有一番魅力:“是什么东西让你觉得不安呢?” 谢莲思忖一番,却遗憾地摇了摇头:“事实上,我想不出来是什么东西让我有那种毛骨悚然的感觉……那是一块很让人着迷的翡翠,非常漂亮,我这一辈子都没有见过那么有吸引力的宝石。” 她说的这番话,无疑是很具有说服力的,谢莲从小到大生活的环境就充满了各式各样的珍品珠玉,寻常货色根本不能让她侧目。 顾朗的兴趣更大了:“我能看看它吗?” 眼见为实,最好的办法就是亲眼看看那块“大地的眼泪”是什么样的东西。但是谢莲遗憾地摇了摇头:“如果我拿得出来,我一定会给你看,可是我做不到,翡翠一直都是家父亲自收藏,我也只看过一次而已,不过今天晚上来宾到齐之际,他就会向大家展示。” 离晚上七点的宴会也没有几个小时的时间了,顾朗也不着急:“好,到时候我一定仔细看看。” 谢莲便露出感激至极的笑容来,她原本生的就好,这么一笑就宛如在风中摇摆的出水莲,顾盼生辉。 然而不等她再说什么,明薇蹬蹬蹬过来了,顾朗一瞄,发现她还是赤着脚走的,手里提着她的细高跟鞋:“鞋坏了?” “没。”明薇抄起自己的酒杯,把那杯酒一饮而尽,这才长舒了口气,并饶有兴致地看着谢莲,目光在两人之间巡视一番,似有所悟,“我回来的不是时候?” 谢莲是什么人,八面玲珑:“哪里的话,我已经说完了,就不打扰两位了。” 明薇挑了挑眉,问他:“你们在聊什么?” “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顾朗说着,露出了一丝笑容,“倒是你,干嘛去了?” 明薇神秘一笑:“你猜我看见了什么?” “说来听听。”顾朗也看见了刚刚一闪而逝的阿信,然而威利已死,阿信早已不成气候,他和唐黎都没把对方放在心上。 明薇道:“他现在是谢百富的私人保镖。” 谢百富就是谢莲的父亲,如今谢氏的掌权人,阿信能够在威利之后攀上他做东家,不可谓不是一个好选择,明薇还嗤之以鼻:“还说阿信对威利忠心耿耿呢,真是人走茶凉啊。” 顾朗一笑置之:“人之常情。” 他接着就把谢莲告诉他的事情说了一遍,明薇听得眼睛都睁大了,那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里流露出浓烈的兴趣,愈发有神,顾朗忍不住弹了弹她的睫毛:“小金鱼。” “哎哟。”明薇兴致勃勃,“谢渊的老婆身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没有人知道。” 明薇道:“那我们只能等晚上一探究竟了,说起来,绝世翡翠还真的是让人心动呢。” 顾朗斜睨着她:“别痴心妄想了,谢家不会卖的。” “你这就不懂了吧。”明薇鄙视他一眼,“这种东西可遇而不可求,看过就算是拥有。” 对大地的眼泪感兴趣的不仅仅是明薇,至少从晚宴开始以后,他们就不停地听见有人在议论这块翡翠。 好笑的是,有不止一个大腹便便的富商对身边貌美如花的女伴保证:“一定会想办法送给你。” 当然,大多数人还是借着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广交朋友,拓宽人脉,明薇百无聊赖坐在那里戳盘子里的水果沙拉,后来觉得实在是太难吃了,还是去吃肉吧。 好不容易投胎做人类,变成素食动物也是在太可悲了。 然而就在她对准盘中餐大快朵颐的时候,两个身着小礼服的美女施施然走了过来,还鄙视她一眼:“真没见过世面。” 明薇一口鲜香浓溢的肉卷卡在喉咙里很想喷她一脸。 我吃肉我惹着谁了!她鼓动着腮帮子用力咀嚼,只见那位美女端起一蛊奶油蜗牛,开始讲解厨师的手艺多高超,请到他来是多么得不容易等等,在另一位美女“你懂得好多好了不起”的崇拜眼神里,鄙视地看了明薇一眼。 我要是在啃鸡爪子我就喷你一脸鸡骨头。她想着,突然发现灯光暗了一暗,台上的灯光亮起,谢百富登场了。 这也就意味着绝世翡翠不远了,明薇精神一震,顿时把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抛之脑后。 谢百富简单说了几句话,就宣布关灯,明薇还在奇怪为什么要熄灯的时候,从门外进来一位彪汉,足足有两米多高,身上的肌肉好像随时随地会把衣服撑破一样,他双手托着一个巨大的盘子,大约有半米多,金光闪闪,相当夺人眼球,上面蒙了一块深紫色的丝绒,不知里面放了什么东西。 他举着这个盘子走到最中央,一束灯光打下来,先是从盘子与丝绒的缝隙之间伸出了一只洁白的玉手,玉指纤纤,漂亮极了,很多男人看到那一只手,就觉得心弦似是被拨动了。 有那样一双手的人,必定是一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如若不是,就是为了这一双玉手,一定也会有男人为她奋不顾身。 等到丝绒布被完全掀开,盘子里的美人便暴露在了众人的视线中,这是一个黑发黑眼的东方美女,蜷缩着身体,摆出一个柔软而妩媚的姿势,她身无寸缕,唯有胸前佩戴的那块翡翠在灯光下闪耀着青翠欲滴的光泽。 翡翠清透如一汪绿水,碧波微漾间晕出一圈圈的涟漪,那样的绿光实在是太美,仿佛整个房间都身处于竹林里。 因此,哪怕是那个美女再怎么美,大家的视线都多半集中于她胸前的那块翡翠上了,好长一段时间,房间里没有一个人说话,只听见轻轻浅浅的抽气声。 虽然在“大地的眼泪”后,谢百富又向众人展示了谢家多年来的珍藏,可是无一比得上那块惊世翡翠给人们带来的震撼之情。 宴会持续到了十二点,众人才兴尽而返。 变故便是在后半夜发生了,当时明薇已经睡着了,大半夜的却听见窸窸窣窣的奇怪声响,她没有放在心上,但是没过多久,她就听见有人在敲隔壁房间的门,她隔壁睡着的就是顾朗。 她分出一缕心神关注了一下,发觉那声音是谢莲的……这大半夜的,一个女人去敲一个男人的门,还能有啥事儿?明薇在心里唾弃了顾朗一番,翻了个身,睡熟了。 所以她第二天才知道,船上死了一个人。 第16章 大地的眼泪06 早上她咬着牛角面包,喝着牛奶,口齿不清地问:“你说啥?” “我说,死人了。”顾朗昨天刚刚睡下就被谢莲喊醒,一晚上都被那件奇怪的事情困扰着,根本没睡好,而前一天晚上在熬夜备课,脸色就不大好,但是精神却不错,“就在昨天晚上,你没听见谢莲叫我出去?” 明薇讪讪笑,没吭声,顾朗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想歪了:“你啊……” “咳咳,快说快说,昨儿到底怎么了?”明薇心虚地催他。 顾朗叹了口气,徐徐说来。 昨天晚上他也早早就准备入睡了,然而刚刚躺上床没几分钟,就听见谢莲来敲门,他打开门一看,她也只穿着睡衣,披了件外套,眉头皱起,像是遇见了难题:“顾医生,你能和我来一下吗,出现了一点意外。” 顾朗奇怪:“出了什么事?” 谢莲咬了咬嘴唇,为难道:“你能先和我过去一下吗?”她这样显然是有难言之隐的态度令顾朗放弃了追问,随她出去了。 目的地是在一间客房里,珍珠号上的贵客都是一人一间舱房,但是其余人却只能是两人一间,这就是一间标准房,死的人是一个只穿着睡衣的女孩子,谢莲站在门外,对着安保人员道:“你们让一让,让顾医生进去,顾医生,这个人……还有救吗?” 顾朗看到尸体的第一眼就知道绝对不可能还有存活的几率,那个女孩子死得实在是太奇怪了了,她的身体摆出一个类似于S型的造型,身体扭曲得不像话,他蹲在尸体旁按了按她的胸腹手臂,露出了一个震惊的表情。 这个女孩子身上所有的骨头都已经碎掉了,可是要以怎么样大的力道才能把一个活人绞碎成这样? “初步估计,大概是因为肋骨断掉插入内脏而导致的死亡。”顾朗沉声道,“但是有可能是在此之前,她就已经活生生痛死了。” 毕竟活生生把人的骨头拗断可不是一件好玩的事情。 谢莲的面色更加苍白了,顾朗环视一周,问道:“这是怎么一回事?” 回答他的是一个瑟瑟发抖的女服务员:“我、我不知道,是倪娜小姐让我来的。” “倪娜是?”顾朗指了指地上的尸体,那个女服务生点了点头,他便问,“那和她同房间的人是谁?” 谢莲道:“是芊芊,芊芊就是今天戴着翡翠的那个女孩。” 顾朗想起来了,今晚作为翡翠展台的那位少女实在是很漂亮,她的美是很古典很东方的美,可是因为大地的眼泪实在太过抢人眼球,以至于没有多少人将注意力放在这位美人身上。 “她人呢?” 那个保安队长道:“她不见了,倪娜死了后,就没有人再见过她。” “要把她找出来,船还在海上,她去不了别的地方。”顾朗道,“你们报警了没有?” 他摇了摇头,看向谢莲,谢莲白着脸色,勉强镇定:“是我不让报警的,不能传出去。” 顾朗皱起了眉毛:“但是有人死了,你不报警是想干什么?” “会造成恐慌。”谢莲道,“我已经宣布船回航,大约明天晚上就可以到岸,到时候再报警,这里我会让人守住不破坏现场,顾医生,我不能让谢氏声誉受损,你应该也知道这艘船上都有些什么人,我得罪不起,谢氏也得罪不起。” 顾朗沉默了下去。 谢莲定了定神,又道:“所以我想麻烦你调查一下究竟是怎么回事。” 顾朗啼笑皆非:“我既不是警察,也不是福尔摩斯啊。” 谢莲缓缓道:“可是我只能拜托给你。” 话已至此,推脱已经不是顾朗的风格,他点头:“我尽力而为。” “我会让船上的员工竭力配合你的,如果能找到真相最好,如果不能,至少要瞒到今天晚上。” 明薇听完,鄙视他:“她求你你就答应了,没出息!” “你难道不好奇?”顾朗摸了摸下巴,若有所思,“芊芊失踪,倪娜惨死,你知道这艘船上的安保系统有多么完善吗?可是偏偏我查了所有的监控视频,芊芊和倪娜回房以后再也没有出来,根本没有人看到芊芊去哪儿了,也不知道倪娜究竟是怎么死的。” 明薇咦了声:“果然很奇怪,密室杀人?”她对杀人案并没有多少兴趣,手法再奇妙也是人为,既然是人力所能及,那还有什么探寻的意思呢? 她更喜欢的是一些稀奇古怪而没有办法破解的东西。所以她打了个哈欠:“既然如此,你去忙,我可没兴趣。” 顾朗苦笑一声,也没有勉强她。他草草吃了顿早餐,就去监控室问情况,那个保安队长道:“还是没有发现她,我们调看了所有录像,但是一点线索都没有。” “昨天晚上是谁值班?” 保安队长便喊了两个人出来,但是他们的措辞一样,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直到那个女服务员进屋发出尖叫声。 女子离奇死于密室,室友不知所踪,这如果写成一篇小说,肯定够离奇够引人眼球,但是作为当事人,顾朗心里却不大好受,这是茫茫大海,凶手肯定还在船上,有那么一个变态的杀人狂在此,实在是让人很不安。 而且如果芊芊也落在了他的手上,恐怕如今已经凶多吉少了。 就在顾朗为这件事情头疼的时候,明薇却已经转悠到了玉石展览室,那里陈列着谢家多年来的珍藏,翡翠玛瑙,珍珠宝石,应有尽有,而且都是各种精品,尤其是一颗红宝石更是举世罕见。 只是这些虽然难得,却也没有“大地的眼泪”来得令人震撼,明薇想要再仔细看看那块翡翠,却被告知那被保存在谢百富手里,并不展出。 她不禁有些许可惜,有的时候惊人的美只能遇见一次,就好像是书生邂逅仙女,一旦分别,再也无法相见,是一种格外凄楚的美。 这样也好,明薇心里想,就让那最惊艳的一瞥留在心里的最深处吧! 当然,事后她想起自己的这番心理活动,只觉得如鲠在喉,用一个粗俗一点的比喻,本以为是块金子,捡起来一看居然是……唉,不堪回首。 她走去甲板上看风景喝酒,天气不怎么好,黑压压的,好像是要下暴风雨了,海上的暴风雨是很可怕的,不过那只针对于设施简陋的船只,对于珍珠号这样一流的巨轮,是不会有这样的情况出现的。 就是没法喝酒看海了,明薇郁闷地走回船里,就正好撞见了行色匆匆的顾朗:“你怎么啦?” 顾朗一把拽住她的手腕:“来。” 明薇踉跄了一下跟着他往前走,满头雾水:“发生什么事情了,你脸色那么难看,又死人了?” 她不过是随口一说,没想到顾朗真的点点头:“阿信死了。” 明薇大吃一惊,可以说谢百富死了她都没有那么惊讶,阿信是威利的亲信,而威利虽然已经死了,但是他曾经是北美最有能力的大巫师,阿信在他身边,怎么会不学到一两件保命的手段呢? 可是他就这样轻易死掉了。 而且死相和倪娜一模一样,顾朗半跪在尸体旁检查,他虽然是医生,却也有相当丰富的法医学知识,做初步的判断没有问题:“刚死没多久……这是怎么一回事?” 一个保镖道:“他今天吃过中饭就说肚子不舒服,所以一直在房间里休息。” “他是负责什么的?”谢百富身边不止一个保镖,各司其职,因此顾朗才有这么一问。 谢莲回答说:“他是一个月前来的,爸爸很信任他,一直让他担任自己的贴身保镖,平时如果没事的话,他都是跟着我父亲的。” 顾朗把目光投向发现尸体的保镖:“你是怎么发现他死了的?” “他中午一直没有吃东西,我正好换班,就想着给他捎点吃的。”那个保镖据说是上过战场的,但是现在看见阿信的尸体,面色还是十分难看。 明薇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想起来自己中午吃过的肉卷,所以她觉得胃里好一阵翻腾,阿信也是那样以诡异的姿势扭曲着死亡了,他比较倒霉的是,手臂上的骨头从肌肉里戳了出来,肋骨刺穿了肚皮,肠子流了满地,相比之下,把倪娜绞曲的力道真的是小多了。 她在冲出去吐一吐和再仔细看一看之间选择了后者,她捂着嘴,踮起脚尖在房间里环视一周,然后就发现阿信的手覆盖的地方,他用血划了几个字:“阿朗,你看,这是什么字?” 明薇的语言天分不怎么高,到现在只会英文和法文,顾朗倒是懂英德日法四国的语言,与他早年的留学经历有关,有兴趣的时候他也会选一个小语种来学学(明薇:学霸的世界学渣永远不会懂!),比如他就对梵文很有兴趣。 只不过顾朗看了几眼,也不能确定到底是什么意思:“好像是北美印第安的土语……我找人帮忙看看。” 他拍了照,直接用彩信发送到一个专门研究北美语言的朋友那里让他帮忙翻译。 回答很快就出来了,简简单单两个字: 魔石。 明薇对这个结果很不满意:“这个词太有歧义了,是有魔力的石头,还是魔鬼的石头,还是有魔性的石头?” 顾朗照问了,对方回答道:“这是印第安一个小部落土语里的一个特定词汇,就好像是雨伞之所以叫雨伞,鸡鸭鱼之所以叫它们的名字一样,没有办法解释,就是‘魔石’。” 明薇想了片刻:“他死前为什么要写这两个字?” “不知道,暂时,我们没有人能知道。” 对于阿信的死,谢莲还是同样的主张,不希望外泄,可是很快她就没有办法再保持沉默了,因为“大地的眼泪”失窃了。 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因为大地的眼泪一直被保存在谢百富的私人保险库里,谢夫人上午的时候还拿出来欣赏过,而从监控中可以看到,除了例行巡查的保安,没有任何一个人靠近过那里。 谢百富暴躁地在房间里踱步,他年轻的时候应该是一个美男子,否则也生不出谢莲这样美貌的女儿,然而因为太过优渥的生活使得他的身材走形,只能从脸上勉强看出清秀的痕迹。 “到底是怎么回事,一连死了两个人!大地的眼泪还不见了!你们是吃干饭的吗?”他训斥着保安队长,因为情绪太过激动,整张脸通红,太阳穴上还有青筋在跳。 谢莲扶着他的手臂,轻拍他的后背为他顺气:“爸,你冷静一点,东西肯定还在船上,没有能从这里逃走。” “报警!”谢百富呼呼喘着粗气,“一定要把大地的眼泪给我找回来!” 谢莲嘴上应着,但是私底下,她却并非很想让那块诡异的宝石回来,那天在展出的时候,当所有人为它的美而震撼的时候,她却感觉到了一种毛骨悚然的恐惧,她说不出来为什么有这样的感觉,可是那块翡翠真的让她觉得害怕极了。 如果找不回来就好了。她心底不禁有这样的期望。 第17章 大地的眼泪07 谢百富在女儿的安抚下渐渐平静下来,随口问道:“死的人是阿信和谁?” “是倪娜,就是和芊芊一个房间的。”谢莲答道。 谢百富便问:“哦,那芊芊呢,吓坏了吧?” “她失踪了。”谢莲凝视着父亲,“从倪娜死后,就再也没有人看见过她。” 谢百富脸颊上的肉跳了一跳,露出极为震惊的表情:“什么?!”他太过吃惊,甚至从椅子里弹跳了起来,“你说什么?” 谢莲从容不迫地又把这句话重复了一遍:“芊芊失踪了!” 现在就算是所有人都能发现,谢百富的吃惊和意外不弱于大地的眼泪失踪,可是他怎么会对芊芊的失踪有这样强烈的反应? 明薇眨巴了一下眼睛,给顾朗丢了个眼神,他会意:“谢先生对她的失踪感到很意外?” 谢百富深吸了口气,竟然无视了他的话,反倒是对保安队长下令:“别去管别的了,把芊芊找回来!大地的眼泪就交给警方!芊芊肯定还在这艘船上,把她找出来,听见没有?” 他的命令毋庸置疑,保安队长立刻道:“是,我们马上去找芊芊小姐。” 谢莲皱着眉头:“爸,你那么紧张她干什么,不过是个小模特。” 顾朗插口道:“芊芊的身份有问题?”之前他调查芊芊和倪娜的时候,得到的资料是这两个女孩都是在读大学生,兼职做模特,因为长得漂亮,当然也会作为某些人的女伴来出席这样的场合,报酬不菲。 芊芊更是幸运地被谢百富钦点作为这次大地的眼泪的展示模特,但是她却失踪了,而且是离奇失踪。 在这样茫茫的大海上,如果不是还葬身于船的某处,那么……恐怕已经葬身大海了。只是这个可能性谢百富不去想,其他人也不敢提及。 明薇再也忍不住了:“你为什么那么关心那个小模特?”她狐疑地看着谢百富,好像是要在他身上看出一个答案来似的。 谢百富当然不会回答她,甚至于他还冷笑一声:“你是什么人,我为什么要回答你的问题?”他站起身来,居高临下望着她,“这是我的船,只要我高兴,我可以让人把你丢下去!” 明薇怎么会怕他:“如果你这么做,只能证明你心虚,不然问一问又有什么问题?” 谢百富不再和她说话,反倒是对顾朗道:“顾医生,看在你的份上,我可以不追究她,但是你也把你的朋友看看好,不要什么阿猫阿狗都带在身边。” 顾朗苦笑一声,真的很想学电视剧里的人咆哮一句“做不到”,他要是管得住明薇,那才是天上下红雨一样稀奇。 不过说起来,谢百富肯给他这个面子,也算是难得了,之前他来和平医院做检查,就是顾朗给他动的手术,这也就是为什么后来有了他和谢莲一起吃饭的事情。 “阿猫阿狗?”明薇哼哼冷笑,没说话。以身份压人不是她的特色,她比较喜欢回头给他吃个亏爽一下。 一个保镖从门外走进来:“老板,警察来了。” 死了两个人,一个人失踪,还有一块绝世翡翠失踪,这案子可不小,来的人是警方的高级负责人刘邵,他也是顾朗的高中同学,和明薇也是认得的,五官端正,浓眉大眼,让人一看就容易信任:“咦,阿朗你也在这里,那事情就好办了。” 顾朗摇了摇头:“我还一点头绪都没有呢,不过说起这个,外面的人你打算怎么办?” 事情最麻烦的地方不在于调查案子,而是在于这次的事件牵扯到的人实在非富即贵,警方一个都得罪不起,就算是有翡翠失踪,也没法子去搜查,只能让那些大人物“配合”调查而已。 刘邵摊了摊手:“这就要看谢先生是什么态度了。” 谢百富也不愧是谢家的掌门人:“没有必要声张,今天的来客都是有名有姓的人物,我要你们秘密调查!” 谢莲犹豫道:“爸,我已经吩咐人回航……”她是想着等来宾走后再请警方上船进行地毯式的搜索,但是刘邵却不赞成:“凶手如果没有交通工具,根本没办法离开这艘船,所以他肯定还在船上,如果上岸,说不定会浑水摸鱼逃走。” 谢百富想了想,点头:“本来原定的航程就是七天,珍珠号上有足够的储备,按照原定路线航行,我希望你们能在这几天里有所收获……凶手抓不到不要紧,大地的眼泪如果找不回来,也是命中注定没有缘分,但是芊芊一定要找回来,生要见人死要见尸。” 刘邵在路上已经听过大致的情况,他点点头,问了一个和明薇一模一样的问题:“恕我冒昧,谢先生,这位芊芊小姐只是一个普通的模特,请问你和她之间,有没有什么关系?” “这你不需要知道。”谢百富冷硬地回绝。 刘邵无奈极了,他就是讨厌和这样的有钱人打交道,一个个都难伺候,还得罪不起。 谢百富和警察交代完,就宣布自己需要休息了,是谢莲将他们引到一间舒适的舱房里稍作休息:“刘警官,你们来的时候,应该没有人注意到吧?” “放心,我们都是便服来的。”刘邵本人就穿了一件昂贵的手工西装,文质彬彬,谁看见了都会以为他也是受邀而来的客人,而不会想到是在调查的警察。 他们四个人坐在舒适的沙发上吃点心喝饮料,刘邵听顾朗把整件事情完整详细地说了一遍,神色凝重:“这件事情看起来并不简单。” 第二句话是:“那个芊芊小姐恐怕已经遭遇不测。” 第三句话是:“杀害倪娜和阿信的并且造成芊芊失踪的,和盗窃大地的眼泪未必是同一个人。” 刘邵当了多年的警察,分析事情更专业精准,顾朗先叹了口气:“我要去打个电话给学校请假。” 他想,如果以后经常这么请假的话,院里那些看他不怎么顺眼的老头子会不会借此机会把他开除,那实在是太糟糕了。 明薇幸灾乐祸地笑了起来:“好几天要见不到你那两个漂亮的女学生啦,真可惜。” “你再乱讲,我就把你的嘴巴缝起来。”顾朗威胁她,“保准你记忆犹新。” “你那么激动,会让人觉得你是心虚哦。”明薇恶劣地嘲笑他,“此地无银三百两,你激动个屁。” 顾朗恨不得掐死她,反倒是刘邵哈哈大笑起来,对谢莲挤挤眼:“青梅竹马的感情就是好,不是每个人都有青梅竹马的。” 谢莲的笑容有些勉强,刘邵看了她一会儿,突然了悟,他不由失笑着摇了摇头。 这都是孽。 他不禁想起来当初意气风发的少年时代来,顾朗一直都是学校里的风云人物,然而他看起来对所有人都很谦逊,脾气也好,而且他博闻强记,好像什么都难不倒他,和所有人都谈得来,大家都愿意和他做朋友。 这样的人,当然会受到女孩子的欢迎,可是他对女生的态度会比较含蓄一些,并不以女生的爱慕作为炫耀的资本。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刘邵觉得他有君子之风,只是在面对明薇的时候例外,刘邵第一次见到明薇的时候,顾朗正在掐她的脸,真的是使劲儿了,脸上好一道红印子,他从没见过顾朗发那么大的火,对着她简直是在咆哮:“你脑子是进水了吗?一个人敢做这样的事情,你是嫌命长了是不是?” 关键是那个小姑娘看见顾朗不是满面羞红、娇羞无比,这姑娘就大胆多了,叉着腰和他对吼:“关你屁事儿,我乐意,不行吗?” “你行,你有出息了!”顾朗当时恨得牙痒痒,一把揪住她的衣领要把她拖走,明薇反抗,最后被顾朗摔在了草丛里,他冷笑,“你横啊,你有本事今天就从我手上走出这校门,不然你给我试试。” 明薇气得鼻子都歪了:“顾朗,你别小人得志我告诉你!欺人太甚简直!” 刘劭当时和顾朗三年同窗,自认为对他有所了解,却从未见他对女孩子那么不客气过,他心惊胆战过来劝架,一点效果都没有,反倒是被明薇瞪了好几眼,可是吧,等他上了个厕所回来,两个人又并肩坐在草丛里说话,好像什么事儿都没有发生过一样。 从那个时候他就知道,青梅竹马的世界,他不懂。 好长一段时间,刘劭都觉得顾朗是喜欢他的小青梅的,因为他只对那么一个女孩子好,被她气个半死,也得半夜三更爬起来替她收拾烂摊子,一次一次,无怨无悔。 如果这都不算爱…… 可是他们就真的没在一起,按理说再好的青梅竹马,一旦各自有了伴侣,就会彼此疏远,可他们没有。 真是奇怪的两个人。 后来顾朗有过女朋友的,最狗血的一个就是他和一个同样的古典音乐爱好者约在家里欣赏音乐,因为顾朗家里有最好的音响设备,但是刚进门,就看见明薇只穿了件睡衣翻箱倒柜地找东西吃。 那个女人是个要面子并且心高气傲的,二话不说扭头就走,再也没和顾朗联系过。堪称他那么多年里最狗血的一次分手。 所以说,这两个人如果不能彼此在一起,要和别人在一起了,这日子多半过不下去,比如说明薇如果有什么事情要找顾朗,顾朗就算是和老婆孩子在被窝里也得爬出来,到时候还不鸡飞狗跳? 脑补一下当时要寻死觅活的,要发帖骂渣男的,要曝光说小三的,简直可以上头条啊! 刘劭摸了摸下巴,觉得有点眼光的人,都不应该去招惹这两家伙,青梅竹马太凶残了。 哎呀,现在这种离奇凶险的案子下,他想这个是不是太风花雪月了,打住,赶紧打住。刘劭收拾了一下思绪,对所有人道:“我看先这样,我带着人在船上做常规调查,谢小姐协助我,你俩就去找别的线索吧,咱们晚上的时候会合说说情况,怎么样?” 顾朗当然没有问题,明薇已经拽着他走了,还说:“我敢打包票,这事儿绝不是凶杀案那么简单!” “对,还有一桩盗窃案。”顾朗说,“你别以为世界上总有什么奇怪的事儿给你碰上,你以为你是死神小学生吗?” 明薇呸了他一口:“我这叫直觉,第六感,女人的第六感,你是不能小看的,知道不?” 顾朗真没看出来这事儿奇怪在哪里了,诚然,倪娜和阿信死状奇特,可是别说是刘劭,就算是他也看过不止一次奇葩的陈尸状态,有些变态的杀人狂还会摆个造型呢! 大地的眼泪失窃,更不是什么意料之外的事情,这个世界上的小偷本事也越来越大,顾朗知道的世界知名的大盗就不在少数,指不定其中一个易容上船,借种种手段盗取这块名贵的翡翠,也是常事,说不定过不了多久,大地的眼泪就会作为别人的收藏品而出现。 谢百富也肯定知道这一点,所以他虽然想找回来,却也没抱什么希望,只不过他对那个芊芊,关心的过分了。 按理说以谢百富的身家,实在没道理那么在意一个小模特才对。 明薇对八卦狗血的嗅觉非同一般,她提了两个猜测:“一个老男人对一个小姑娘那么关心,就两可能,第一,他俩有一腿,这年头包养情妇多正常啊,那个芊芊长得还那么漂亮,是吧?” “你除了觉得有一腿之外,还有别的靠谱点儿的猜测吗?” “有,”明薇一双大眼睛里晶光盈盈,“他私生女。” 大小姐,你肯定没少看那些报道豪门隐私的小报吧?啊! 第18章 大地的眼泪08 刘邵是经验丰富的警官,他带着几个手下已经在船上开始了秘密调查,他们的工作做得更细致更专业,此时他就与谢莲携手站在甲板上讲话,天气依旧不怎么好,像是风雨欲来,因此吹风的人也不多。 “谢小姐有没有什么线索提供给我们,比如说,阿信是怎么到你父亲身边的?” 谢莲拂着鬓发,语气疑惑:“我也不知道,他是一个多月前过来的,父亲身边原本并不需要保镖了,可是他们谈过后,父亲却改变了主意,让阿信留了下来,并且还是作为他的贴身保镖,我记得父亲和我说,他是有大本事的人,有钱都请不到,要不是为了避风头,也不会屈尊做他的保镖。” 刘邵默默记下,阿信的来历有点古怪,既然说是在避风头,那是被仇家所杀也说不定,只是死法为什么会和倪娜一样呢? 他看过倪娜的资料,她和芊芊是一个学校的学生,两个女孩是根据某些所谓的“经纪人”联系到的这次宴会的负责人,和许多其他小模特一样被邀请过来,作为这次宴会上点缀的鲜花而已。 现在倪娜死了,芊芊失踪,虽然大多人都认为是凶手杀死了倪娜,导致了芊芊失踪,但是也有可能是芊芊就是凶手本人。 只是看倪娜的死法,这个可能性很小罢了,据同行而来的小模特说,倪娜和芊芊的关系也不错,没有什么矛盾。 案子陷入了僵局。 而明薇对于阿信临死前所写的“魔石”两个字相当在意,她在船上找信号给唐黎打电话,想问问他知不知道相关内容,但是电话却无法接通,说是不在服务区。 “不在信号范围内,他是在哪个深山老林里?”明薇忍不住抱怨,“关键的时候找不到人!” 顾朗笑了:“人家很忙的,你以为他顶着巫师之王的名头可以不干事儿?” 明薇有点烦躁:“死了两个人了,凶手还在船上,这可不是一件让人觉得愉快的事儿。” 顾朗屈指在桌子上敲了敲:“我们先来梳理一下情况,看看会不会发现什么线索。” “好,我先说。”明薇快言快语,“第一,大地的眼泪曾经导致谢渊的老婆出现了奇怪的情况,所以她自杀了。” 顾朗不疾不徐道:“第二,倪娜被杀,芊芊失踪。” “第三,阿信和倪娜以同样的死法死去,临死前写下魔石两个字。” “第四,大地的眼泪失窃。” 明薇道:“这四件事情之间,肯定有什么联系,就是我们还没有找到线索而已!” 顾朗唔了声,想说什么,他的手机却响了起来,是一个未知的电话号码,他接起来一听,竟然是周一帆:“一帆?” “顾老师。”周一帆所在的地方背景嘈杂,“我到明珠市了。” 顾朗道:“嗯,我和学校打过招呼了,你现在暂时住到宿舍里去好了,我把你两个同学的电话给你,你有事就找她们。” “好的。”周一帆犹豫了一会儿,“我等会儿就去学校。” 顾朗终于觉得哪里不对劲了:“你是在哪里?” 周一帆迟疑道:“在、在警察局。” “……发生了什么事?”顾朗顿时一个头变成两个大,万万没想到,周一帆那么老实的孩子竟然会出了医院就进警察局。 周一帆老老实实道:“我刚刚下火车,发现车站厕所死了两个人,所以我就报警了。” 顾朗松了口气:“你没事吧?” “我没事。”周一帆说,“警察让我做个笔录就好了,不过……不过那两个人,我好像是见过的,而且他们还说了很奇怪的话。” 然后他就把当初在昆明车站听到的那两个人奇怪的一番对话讲了出来,顾朗也没有什么心思理会:“等我回来再说。” 周一帆本想挂了电话,但是实在没忍住,求知欲占了上风:“顾老师,我有个问题想要和你请教一下,我今天看到的那两具尸体很奇怪,我不知道是由于什么原因造成的,他们的身体上没有任何明显的伤痕,但是在脖子那里,却一个红色的图案,像是三角形里有一个太阳。” 顾朗徒然震动了一下:“你说什么?” 周一帆重复了一遍:“没有任何明显的伤痕,但是在脖子那里,有一个奇怪的图案,像是纹身,但是颜色鲜红,图形大概是一个倒三角,里面是一个圆圈,旁边还有几道竖线,和太阳一样。” 顾朗眉梢一动:“我知道了,一帆,这件事情不是你该探究的,好奇心不要太强烈。” 听见这句话的明薇嘲笑他:“你这样教学生真的好吗,起码要以身作则啊。” “你知道他刚刚和我说了什么吗?”顾朗不理会她的嘲笑,把周一帆所说的事情又和她说了遍。 明薇也意外了:“这是巫术吧?”之前和唐黎在一起的时候,被他科普过相应的巫术知识,周一帆刚刚提到的这种咒语,他们恰巧听过,是恶咒的一种,能被下咒的人根本活不过三天就会死。 而那两个人之所以身死,肯定和要追他们的人有关,而且那个人肯定是一个巫师。 明薇不甘心,又打了一遍唐黎的电话,这次居然接通了,就是信号不大好:“你在哪儿?” 唐黎报了一个经纬度,明薇估算了一下,那是一个荒无人烟的热带森林:“你怎么在那里啊?” “说起来很复杂,你找我是什么事?”唐黎问,“电话可能支撑不了多久。” 明薇一急,说话就像是倒豆子一样噼里啪啦一倾而下,听得唐黎头晕眼花,好半天脑子才回过来:“噢,对了,这事儿是有点奇怪,你之前记得我和你说有事儿吧,其实是这样的,阿信带着威利的尸体跑了,我已经让人去追了,但是一直没有追到,第二,当初阿信之所以带人去明珠市,是因为他要去找魔石。” “那魔石到底是什么东西?” “是一块石头,据说那块石头里蕴含着巨大的力量,甚至可以让人起死回生,我想之前阿信在上次失败以后再打它的主意,肯定是想借魔石的力量复活威利。” 明薇倒吸一口冷气:“那么厉害,起死回生?我不相信。” “我也不相信,世界上有很多规律是不可逆转的,否则天下就要乱套了,但是也保不住会有什么奇特的力量,我早就说过,巫术来源于某种能量,但是这究竟是什么,没有人知道。”唐黎说话永远带着那么一股子说不出的夹杂着科学和灵异并存的滋味,“电能是能量,机械能、内能也是能量,千千万万,我说不全。” 明薇挂了电话,和顾朗说:“说了等于没说,什么能量不能量的,头都大了。” 她一牵扯到学术的东西就头疼,而唐黎可是名校博士毕业,和顾朗是一个档次上的学霸,所以顾朗笑得特别开心:“你当初物理考得几分,要我提醒你吗?” 明薇脸色难看极了,这位大小姐当年的物理成绩惨不忍睹,从没超过个位数,垫底三年,物理老师看见她都想绕着走。 “他说了很重要的一个消息,我现在有一个猜测,不过还不能证明,”顾朗微微笑了起来,“但是我觉得可能性很大。” 明薇按捺不住好奇心:“是什么?” “等会儿你就知道了。” 顾朗先去找了刘邵,和他说了什么,等到刘邵回来的时候,手机里已经多了两张照片,顾朗拿着他的手机去问谢莲:“谢小姐,这两个人你认识吗?” 照片上的那两个人,就是周一帆在车站厕所里发现的两具无名尸体,可是谢莲一眼就认出来了:“这两个人……好像前段时间来找过父亲,就是他们把大地的眼泪卖给我爸爸的。” 果然如此。 这样一来,断裂的线索就能串起来了,这两个人肯定从某种渠道得到了大地的眼泪,然后卖给了谢百富,紧接着却在不久之后被巫术害死在车站,要说不是阿信做的,顾朗怎么都不信。 太巧了,阿信来到谢百富身边,难道只是为了避开唐黎的搜寻?如果是这样,大可以回到北美去,唐黎的势力在东南亚一带比较厉害,而北美一直都是威利的势力范围,回去岂不是更好? 可他没有,偏偏到了明珠市,做了谢百富的保镖。 阿信既然是为了魔石而来,而谢百富身边,唯一有嫌疑的,也就只有大地的眼泪了,所以不难得出这样的猜测: 大地的眼泪,就是阿信所谓的魔石。 如果这么一想,事情就很顺畅了,阿信想要得到魔石,即大地的眼泪,所以他来到了谢百富身边,伺机想要夺取魔石。 “就算这一条线索讲得通,那他为什么要杀那两个小偷?”刘邵问。 顾朗特别平静地回答:“杀人灭口。” 刘邵不说话了,过了半天,问:“但是阿信也死了,他本应该是最有嫌疑的人。” “所以问题肯定出在大地的眼泪身上。”顾朗道,“你应该记得,上午八点多的时候,谢夫人还查看过大地的眼泪,之后阿信就说肚子疼,一直躲在房间里,直到他死去被发现,那个时候,大地的眼泪已经失窃了,你不觉得,应该是阿信偷到了翡翠吗?” 刘邵道:“如果是他偷到了,那翡翠呢,房间里根本没有看见,还有倪娜和芊芊你要怎么解释?” “你别忘了,芊芊佩戴过大地的眼泪,”顾朗道,“我觉得倪娜才是被牵连的那个,说实在的,我觉得在芊芊身上,可能已经发生了什么我们无法预料的事情,就是这件事情导致了倪娜的死亡,还有阿信的意外。” 明薇听到这里,忍不住发表意见:“你们还记不记得当初谢渊的老婆啊,她是莫名其妙自杀的,而且是和大地的眼泪有着很强的关系,她说那是‘不祥之物’。” 刘邵道:“所以说事情的关键就在于大地的眼泪咯?” “没错。” “唔,我听说有些东西是有特别的磁场,会影响人的大脑,令人产生幻觉。”刘邵猜测到,“这块翡翠也是一样的吗?” 明薇不客气地问:“你见过谁发疯会把自己扭成麻花吗?” 刘劭耸了耸肩:“好吧。” 事情讨论到这里,又没了线索,明薇垂头丧气地和顾朗出去吃晚饭,依旧是灯火通明的晚宴,有乐队在演奏舞曲,绅士风度翩翩邀请漂亮的姑娘们迈入舞场,如此歌舞升平之下却隐藏着绝大多数人不为人知的凶险。 明薇没有什么胃口,草草吃了点就要去洗手间,谁知道那么巧,一进去就听见一个女人的尖叫,她好奇地推门而入,看到蜷缩在角落里的人就吃了一惊:“怎么是你,发生了什么事?” “有,有鬼!”那个女孩战战兢兢回头,却看到明薇的时候一愣,“是你?” 真的是熟人不错,她是张菡,也就是在之前汪玥荷的事情里,他老公新找的小女朋友,也是明薇的同学。 所以明薇一看见张菡就笑了:“怎么又是你啊,啧,把生意做到这艘船上,你也算有本事。” 张菡没料到能在这里看到她,尴尬极了,如果学校里知道她做外围,是铁定不会放过她的:“你不会说出去的,对吧,你要是想说出去,之前就说了。” 明薇像是看见了小绵羊的大灰狼:“那可不一定啊,知道吗,你们顾老师也在哦。” “我、”她这样能说会道的人,竟然一时之间词穷,明薇绕着她笑道:“诶,既然是熟人,咱们就有话直说了,我知道你爱谈生意,说吧,什么鬼不鬼的,发生了什么事儿?” 张菡一见她有兴趣,就想和之前一样开口要价,但是明薇马上就说:“你要是不配合,我就让你们顾老师看看你在这艘船上干些什么。” 如果说她对明薇还不怎么害怕,但是要说见老师她就慌了,张菡可不想被开除学籍:“我肯定配合。” 和聪明人打交道就是省时省力,明薇挺满意的,她不讨厌张菡,虽然她拜金虚荣,做外围的女孩子总是让人看不起,不过却也不能否认她们有本事,世界上有形形□□的人,这样的姑娘未必就坏,一本正经的乖乖女,也未必是好人,看得越多,越明白道理。 明薇有她自己的是非黑白观。 “来,跟我出去吃饭,咱们边吃边说。”明薇有预感,她能在张菡身上找到突破口,所以胃口一下子回来了。 张菡看到顾朗,尴尬地不得了,但是明薇一说,顾朗也很配合,虽然他对有些女孩子年纪轻轻就出卖青春和肉体看不上眼,却也不会把自己置于道德最高点来批评谁。 每个人生下来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过怎么样的生活是自己的事情,旁人自以为是地做出评判是一件非常可笑的事情。 虽然他不相信神明,却也觉得,唯一能够作出评价的,只有上帝。 第19章 大地的眼泪09 张菡很快把事情原委说了个明白,其实也很简单,原本看上她的那个男人,被一个“好姐妹”截了胡,她心里不痛快,就打算好好打扮一番,看看能不能遇上什么好货色。 谁知道有钱的男人没碰上,碰上的却是一个怪物,张菡现在想起来都哆哆嗦嗦的:“肯定是妖怪,头发老长,皮肤很白,跐溜一下就不见了,我还看到她的皮肤,很恐怖的颜色,青紫色的,不是鬼是什么!” 看她那么夸张的表情和语气,明薇深深怀疑她这番话的真实性,张菡多会察言观色啊,一看就急了:“我骗你干嘛!真的,而且我觉得她那张脸忒眼熟,好像哪里见过似的。” “像谁?” 张菡努力回忆了一番,半天才不确定地说:“有点像是娜娜的同学,不过我和她不熟,只打过几次照面。” 明薇心中一动:“娜娜是谁?” “就是倪娜啊,她好像是被谁带走了吧,真是的,也不晓得和我打个招呼。”张菡抱怨道,“我们是一个公司的,她还要叫我前辈呢。” 张菡和倪娜是同属于一家所谓的经纪公司,但是实际上做的却是替这些年轻的姑娘们介绍富商的活儿,偶尔拍拍照就说是小模特了,而模特们的佣金,经济公司会抽取分成,别小看他们,他们手头上有着这个城市里最完善的达官显贵的联络方式,而张菡隶属的这家经纪公司名头很大,后台很硬。 她比倪娜早一年入行,这一行也是讲辈分的,张菡长得漂亮,一直都挺受宠,公司也乐意给她机会,这一次来珍珠号就是她费尽心思后的结果,而倪娜长得很可爱,像是邻家妹妹一样的气质,和张菡走的路线不一样,两个人挑客人没有什么冲突,而且倪娜嘴巴够甜,总是“姐姐、姐姐”地喊她,张菡一来二去就和她熟悉起来了。 明薇觉得张菡总是能给她一点意想不到的线索,她嘴角一挑,露出一个相当漂亮的笑容,甚至于让一向自诩美貌的张菡都晃了晃神,但是显然明薇本人却并不在意:“你确定是倪娜的室友。” “是啊,”张菡完全想起来了,“那天入住的时候和见过一面,长得挺漂亮的,特古典,娜娜说是她的同学,叫什么……谢芊芊的,哎呀我和你说,那个女人看起来可清高了,用鼻孔看人的,那眼神好像我们都是妓~女,她就是皇帝的女儿,啊呸。” 女人就是女人,张菡刚刚还为看见鬼的事情惊慌失措呢,这会儿就开始和明薇八卦起来了。 “谢芊芊,姓谢?”明薇眼睛一亮,“你知道她什么消息吗?” “这事儿要问娜娜才清楚,”张菡想了半天,勉强回忆起来,“对了,我听娜娜说过,这谢芊芊本来不是做这行的,她是临时工,好像是听说了这次的事情,所以临时加进来的,还挤掉了另外一个人的名额呢,不过可能是老板看她长得实在漂亮吧。” 看起来,芊芊上船真的是有目的的,明薇不禁怀疑起她和谢百富的关系来,顾朗说:“那就直接去问他。” 他们找到谢百富的时候,刘邵和谢莲都在,听了他们刚刚得到的线索,都把目光投向了谢百富,谢莲也十分怀疑:“爸,她该不会是你的私生女吧?” 谢百富疲倦地按了按额角:“我就只有你一个女儿……唉,其实这件事情,并不是我不想说,而是我说了你们也不会相信。” 谢莲皱着眉:“爸,这件事情越来越奇怪了,有人看到了她,但是又说她像个鬼,我看多半是她杀了倪娜和阿信。” “芊芊今年大概是二十岁吧,比你小几年,说起来,应该算是你的妹妹,表妹。”谢百富却突然说起了他和谢芊芊的渊源。 谢莲意外极了:“表妹?难道她是小姑姑的女儿?” 谢百富有一个妹妹,名字叫谢千金,二十几年前曾经因为和人私通而怀了孕,就是富家小姐和穷书生的现代版,结果那个男人太懦弱,约好私奔却没有来,谢千金挺着大肚子被家人扭送回家,最后生了一个女儿。 “我听说小姑是难产死的?” 谢百富说到这里,似乎难以启齿:“她不是难产死的,她是被自己的女儿给害死的!谢芊芊从一生下来,就是一个怪物!” 这句话把在场所有人都吓了一大跳,顾朗问:“怪物,难道是先天畸形?” 早些年医学还不是那么发达的时候,对于一些先天畸形的孩子,人们总会认为是不祥之兆,或者说是妖怪,这是愚昧的产物,可是谢百富这样的人,不应该这样认为才对,以谢氏的财富,替孩子做手术也没什么。 “她生下来,根本不是人,是一条蛇!”谢百富咬牙切齿,“我亲眼看见的,她上半身是人,下半身却是蛇尾巴,金金就是活活被她给吓死的!” 明薇一脸“真的假的实在是太有趣了”的表情。 “有些孩子生下来,可能双腿就是并在一起的,这并不罕见……”顾朗委婉地解释,人鱼宝宝的案例并不在少数。 但是谢百富打断了他:“我没有那么无知,那个孩子,那个孩子……上半身是人的样子,但是下半身完全就是蛇尾巴,你理解我的意思吗,绿色的鳞片,盘旋在那里,简直……简直就是妖怪!我们谢家就是被诅咒的家族!幸好小莲出生的时候一切都正常,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不肯多要孩子?我就怕我再生一个,也是一个怪物!谢家祖训说过,一旦生下这样的孩子,只能处理掉,否则会有大祸降临。” 谢百富洁身自好是在圈内有名的,他疼爱谢莲也是出了名的,只是万万没有想到会是因为这样奇葩的原因。 顾朗问:“那为什么谢芊芊没有死呢?” “我本来是要处理她的,但是我没有想到,过了一夜之后,她就恢复了正常,和所有的孩子一模一样。”谢百富叹了口气,“她长得和金金那么像,我下不了手,可是我也不想把这样一个怪物养在身边,我还有小莲……所以我把她送走了,芊芊这个名字,是她妈妈给她取的,我留给了她,让人把她抱到了孤儿院里,我从没有想过,竟然会在二十年后再见到她。” 如今,谢百富和谢芊芊的关系明了,但是事情好像愈发扑朔迷离了,至少刘邵不能相信:“怎么可能会生下这样的怪物来呢?白素贞都生了个正常的娃啊!” “但是我觉得谢百富不像在说话,他也没有说话的必要性。”明薇道,“而且张菡也说了,看见她的皮肤是青色的,而且速度极快,说不定她就是个怪物。” 刘邵问:“那你是说她是妖怪了?世界上怎么可能有妖怪,我是不信的。” 顾朗想了会儿,说道:“妖怪存不存在不好说,不过……她这样的情况,却不是不可能的,从理论上来讲,是可以存在的。” 刘邵用见鬼了的眼神看着他,顾朗挥了挥手,解释道:“你别以为这种情况很稀奇,你应该也见过吧,小白鼠身上可以长出人的耳朵,这是最简单的,在很多实验室里……很多人都做过这样的实验,将两种生物的DNA混在一起,培养出一种全新的物种,很多都成功了,只是存活率不高而已。” 明薇听得兴致勃勃:“可是不一样,这是后天培养的,但是谢芊芊却是从母胎里就变成那样的,你是想说蛇和人□□之后生下了她么?这不大可能。” 顾朗点点头:“自然情况下,人和蛇□□是不能生下后代的,有生殖隔离,而且你注意到刚刚谢百富说的话没有,谢氏祖训里说过这样的情况,所以谢芊芊肯定不是个例,只不过谢家人身上,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呢?” 明薇道:“我想起来一件事情,你们还记得谢渊的老婆吗,当时他是怎么形容的,说她变得畏光,夜视能力却很好,冬天很困,还会蜕皮,这些特性你们会想到什么?” 刘邵脱口而出:“蛇!” 本来这些细小的习性是很难让人联想到具体的生物的,毕竟冬眠蜕皮之类的动物不少,但是一说到谢芊芊曾经是半蛇,那么联想就很容易产生了。 顾朗深吸一口气:“我觉得线索已经被联系起来了。” 明薇嚷嚷:“我先说,”顾朗做了一个让她开始的手势,她想了想,从最早的时候开始说起,“我们先假设,大地的眼泪是一块非同一般的翡翠,具有我们所不知道的神秘力量,谢渊得到这块翡翠后给了他老婆,但是没有想到,这块石头却影响到了她,使得她拥有了蛇的习性,她本人也大概意识到了这种变化,尤其是在生下孩子以后,那个孩子可能生下来就是谢芊芊一样的情况,她想杀了孩子,但是下不了手,只能绝望地自杀,并且告诉谢渊,大地的眼泪是不祥之物。” 顾朗接口道:“在之后的日子里,可能谢渊也察觉到了其中的不妥,比如说谢氏的子孙里经常会出现谢芊芊这样的怪物,他认为这是妖怪,或者是不祥的生物,又或者以为是诅咒,总之,他或者他的后人留下了祖训,说一旦出现这样的孩子,就要处理掉。” “二十年前,谢芊芊出生,却因为是怪物而被舅舅丢弃,二十年后,她长大成人,来到了这艘船上,我觉得她的目标应该不是复仇,谁会告诉她她的身世呢,更有可能是冲着大地的眼泪来的,所以在她佩戴过之后,她身上发生了某种变化,可能重新变回了半蛇。”明薇道,“我猜测,这种变化是在不经意之间发生的,和她同房的倪娜发现了端倪,谢芊芊有意或者无意杀死了她,并且逃走了。” 顾朗再道:“与此同时,阿信一直在寻找魔石,之前肯定是为了增强威利的力量,在威利死后,他又希望借助魔石复活他,所以在得知大地的眼泪可能在谢百富的手上以后,他扮作保镖接近了谢百富,并且决定偷走大地的眼泪,只不过他发生了意外,参照他和倪娜相似的死状,可能阿信也是被谢芊芊所杀,那么,大地的眼泪不管有没有被阿信得手,现在有很大的可能性是在谢芊芊的手里。” 刘邵对于这两个人默契的思维佩服地五体投地,他就完全跟不上那么奇葩的思路了,只能在自己的本职业内发挥一下:“顺便,阿信利用巫术杀了那两个偷走大地的眼泪的人,那两个人曾经说过害怕不害怕的事情,也有可能之前大地的眼泪的主人身边,也发生过不可思议的事情。” “那么现在的关键是,谢芊芊在哪里,她变成了什么样子,那块翡翠里究竟有怎么样的秘密。” 可关键是,谢芊芊现在在哪儿呢? 第20章 大地的眼泪10 谢芊芊在哪儿,要怎么找到谢芊芊,这是一个很关键的问题。 明薇干巴巴开口:“我们不如去广播一下,亲爱的谢芊芊小姐,你的朋友XXX在广播室等你,请你听到广播后速来与我们相见。” 她本来是开玩笑的,却没有想到顾朗在思考了片刻之后说:“我觉得可以。” 明薇一口茶喷了出来:“你在开玩笑!” “没有,反正也没有好的办法,为什么不试试呢。”顾朗道,“打草惊蛇也不错,至少可以知道蛇的动静。” 然后明薇就真的去广播了,她还很不要脸地用了爱慕者的口吻:“亲爱的谢芊芊小姐,我在宴会上对你一见钟情,你就像是那清晨玫瑰园里最美的那一朵玫瑰花,你就是那秋天葡萄园里最甜美的果实,你就是我心目中那永远不能忘怀的……如果你也愿意见我,请于十二点在某地与我相会,你的爱慕者。” 听见那么一封声情并茂的情书,顾朗觉得自己晚饭都要吐出来了:“你写得可真恶心。” “你要感谢我,我还没说是你呢。”明薇得意洋洋,“不然你一晚上就可以出名了。” “真是谢谢您大小姐高抬贵手啊!” 顾朗压根没抱希望,但是依旧和明薇在茶室里一边喝茶一边等,她困得眼皮子直打架:“十二点到了没啊,困死我了。” “你要么靠一会儿,还早呢。”顾朗看了看表,还有五十分钟才到十二点。 明薇打了个哈欠,直接趴在桌子上睡着了,她的睡颜恬美安静,睫毛卷卷翘翘的,皮肤很光滑,在柔和的灯光下像是剥了壳的鸡蛋,唇瓣红润润的,微微张着,让人忍不住想给她画几个泡泡。 顾朗忍不住轻笑起来,小金鱼一直都长得很好看,年纪虽然渐渐大了,但是身上好像还残留着少女时的天真与傲气,也是,她一直都是被人所宠爱的小公主,女孩子一辈子可以不经受风雨,实在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情。 或许他真的该认真考虑考虑要不要给她介绍什么青年才俊了,他所认识的朋友基本上都是人中龙凤,也不乏家世出众自己能力又强的人,只不过……这样的人里,谁能有这个好脾气去忍受这位大小姐的不着调呢? 虽有万贯家财,却不喜欢和人交际,不爱参加宴会,不爱和其余贵女们打交道,喜欢稀奇古怪的事情,胆子又大,发起脾气来一秒钟从金鱼变成鲨鱼,逮着谁咬谁,又可爱又让人恨得牙痒痒。 唉,多么烦恼。 就在他出神的时候,突然听见一阵摩挲的窸窣声,他精神一震,往明薇手臂上一拍,她迷迷糊糊抬起头来:“来了?” 顾朗点点头,打量着四周,这是珍珠号上的一间茶室,早就已经清场,唯有他们头顶的一盏灯笼还亮着,照着两人的影子暗影憧憧。 吱呀一声,门被推开了,与此同时,灯光跳了跳,吧嗒一声熄灭了,顾朗下意识地就抓住了明薇的手,她微微摇了摇,示意自己没事,但是在未知的黑暗中,双手交握带来的温暖总是不自觉可以令她感觉到安心。 所以她大着胆子问:“你来了吗?” “嗯。”房间里突兀地响起第三个人的声音,“请原谅我不想暴露在灯光下,你们也不会想要看到我现在这个样子的。” 顾朗沉声道:“如果你坚持的话,我们自然会尊重你的意愿。” “谢谢。”她的声音满含幽怨,“你们找我,是想问什么?” 明薇道:“想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你愿意告诉我们吗?” 她凄然一笑:“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只怕你们不会相信我所说的一切。” “只要有理有据,”明薇道,“我们当然会相信,我们可以接受任何古怪的事情。” 她仿佛被感动了,低低抽泣了一声:“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之后,她将事情慢慢说来,那天晚宴过后,她疲惫万分,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倪娜对于她今天的大出风头有点妒忌,酸了几句,不过却也没有太过分,她洗了澡躺在床上,其实也不明白为什么自己要做这种事情。 她是一个孤儿,在福利院里长大,因为长得漂亮,从小到大吃过了很多苦头,她从初中就开始打工,想要让自己的生活过好一点,工作很辛苦,以前老师们也都体谅她,减免了她大部分的学费,等到了大学,因为成绩出众,所以很快就成为了校花,没有人知道她从哪里来,她是不是孤儿,那段日子,是谢芊芊过得最开心的时候。 她甚至和一个富二代开始交往,只不过后来发现人家只是为了把她骗上床之后就羞愤分手了。 会和倪娜来参加这一次的活动纯属意外,甚至于谢芊芊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冲动,就在倪娜说的时候,她血液里的某种东西仿佛被唤醒了,她着了魔一样想要过来,仿佛冥冥之中有什么在呼唤着她。 太神奇了,之后的事情也像是做梦一样,她佩戴上了那块绝世的翡翠,第一眼,她就为它着迷,知道自己的目光再也无法离开这块翡翠,为了戴上它,她甚至愿意全~裸出镜。 当晚上她躺在床上的时候,异变就悄悄发生了,她不知道变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只知道倪娜从浴室出来,就尖叫了一声,她茫然地睁开眼睛,就看到自己的双腿变成了蛇尾巴。 “我控制不住我自己,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杀了娜娜,我不是故意的。”她捂住面孔抽泣起来。 明薇又问:“那阿信呢。” 她露出了茫然的神情:“我也不知道,娜娜死了以后,我就躲起来了,我很害怕……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然后有一段时间,我记不清发生了什么事情,等我清醒过来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手里还握着那块翡翠。” 果然是阿信想办法偷走了大地的眼泪,也对,以他的能耐,要瞒过众人偷走,可能性很大:“那现在,那块翡翠还在你身上?” “嗯。” 明薇按捺不住好奇心:“我想看一看,你介意我开灯吗?” “不……”她惊慌起来,“不要。”她情绪一激动,房间里的茶壶灯笼都统统碎裂,玻璃崩裂一地,明薇吓了一跳。 顾朗道:“你不要激动,我们已经听说了你的身世,有了心理准备,不会害怕,也不会对你不利。” “身世?”她茫然地问,“什么身世?” 顾朗简单把她的身世说了一遍,她意外极了:“我、我一生下来就是怪物……为什么?” 眼看她又要激动起来,顾朗不得不安抚她:“谢小姐,你冷静一点,我有一个猜测,你要不要听一听?” “什么?” “我先问你,你现在觉得自己是怪物吗?” “不然呢?”她痛苦极了,“如果我不是妖怪,我怎么会发生这样的变化?” 明薇安慰她:“妖怪也分好坏啊,白素贞也是蛇尾巴,大家也都喜欢她。” “许仙看到她的原型,还不是被她活活吓死,还让法海把她镇在雷峰塔。”谢芊芊道,“我也不想躲起来,可是我现在这个样子……我都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变成这个样子!” “你的变化,肯定和大地的眼泪有关,而这种变化,肯定不是一夕之间所产生的,我认为变化的源头,在于当年谢渊得到这块翡翠,并且给予了他的夫人,我认为当初小宝,也发生了你这样的情况,也许并不明显,但是她很害怕,所以才自尽了。” 谢芊芊倾耳细听。 他慢慢道:“但是她生下来一个孩子,所以把这种变化带到了自己孩子的血脉里,就好像是隐性遗传,每隔几代,总会出现这样的变化,你并不是谢家唯一发生这种变化的人,但是却是唯一一个活下来的,就是这样的遗传,让你听见了这块翡翠的‘呼唤’,就好像是磁铁相吸一样,你被吸引到这里来,得到了这块翡翠,这并不仅仅是一块宝石,它有很神秘的力量,使得你发生了这种变化。” “我不想要这种变化!”她软弱地痛哭起来,“我想变回正常人,我不想杀人,我要做人,不要做妖怪!你把我变回来。” 顾朗苦笑起来,他又不是神仙,要怎么把半蛇变回人类? 明薇摸了摸下巴,给她建议:“我觉得吧,可能过段时间你就能变回来了,你想啊,妖怪修炼一段时间以后就可以变成人了,你肯定也可以,只是现在修为不到家,所以露出了原型,你多修炼一段日子,然后估计就能变回人了。” 顾朗对她这个坑爹的建议佩服得五体投地,她的脑回路到底是怎么长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女人之间有相似的思维,谢芊芊居然还真的平静下来了,像是抓住了救命的稻草:“真的吗?” 明薇很肯定地点头:“肯定是真的!你看中国古代有那么多的妖怪,修炼时间一长,不都可以变成人吗?所以变成人形是必然的事情,你不要着急,对吧。” “是,你说的有道理,我肯定可以变回来的。”她的情绪终于稳定了下来,“谢谢你们。” 明薇特别热情地说:“不要客气嘛,你能让我看一下你变成了什么样吗,我还没有见过活的白素贞。” “你还是不要看比较好。”谢芊芊说完这一句,灯泡一跳,重新大放光明,明薇的眼睛因为强光而有瞬间的失明,等她恢复了视力以后,屋内已经空无一人了,她气得直跳脚,夺门而出,地毯上有着非常明显的痕迹,她一路追过去,竟然追到了船尾的甲板上。 然后她听见了谢芊芊的惊呼声:“你们是什么人,放开我!” 明薇生恐她被人抓住解剖,加快脚步奔去,正好看见两个人一手架着谢芊芊的一只胳膊,她的尾巴到处乱扫,尾巴有碗口粗,布满了鳞片,但是十分灵活,真的是和电视里的蛇妖一模一样,她呆了片刻,急促道:“你们是什么人,要把她怎么样!” 那两个人长得很奇怪,穿了件阿拉伯人的长袍,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的:“与你无关,不要多管闲事。” 明薇怎么可能见死不救呢?她往前一跨:“这事儿我管定了,你们放开她!不然我对你们不客气了!” “我们不是想伤害她,只是想带她回家。”其中一个人说着,从长袍底下跐溜露出了一条黑色的蛇尾巴。 明薇差点被吓得昏倒:“三、三个蛇妖?”她觉得自己的三观得到了严重的挑战,“世界上真的有妖怪?” 那个人好像是笑了:“不,我们并不是由蛇变成的人类,我们的存在,比人类的年代更早。” “不用和她说那么多,这是最后一个伙伴了。”另一个人劝阻。 明薇急了:“别,告诉我!” “反正我们就要走了,告诉她也无妨。”那个人说着,他的尾巴还盘旋着动了动,看起来十分诡异,“我们的存在,比你们更早,甚至于你们的诞生,就是因为我们的创造。” 明薇呆了片刻:“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人类总以为自己是地球上的主宰,却没有想过自己的怎么出现的吗?”那个人的性格显然还不错,竟然愿意和她解释。 明薇认真答道:“根据达尔文的进化论,人是由猴子变成的。” 那两个人一起笑了起来:“是吗?” “不是吗?” “时间要到了,”那个人却好想不准备多说,“我们该离开了。” 谢芊芊急道:“你们要带我去哪里,我不要被解剖!” “你不要怕,我们是带你回家,到了那里,你就什么都想起来了。”那个脾气好的劝说她。 明薇也急了:“话不要说一半,到底是怎么回事?” “真相往往是很残酷的。”那个人看着她,尾巴一勾一勾的,“而且就算是知道了,你们也未必能够接受。” 明薇不服气:“你怎么知道我不能够接受?你先说来听听!” 那个人想了一想,将谢莲胸前挂着的大地的眼泪扯下来交给她:“我们的同伴已经出来了,它现在只是一个记录仪,如果你想知道真相,就带着它去未来医院,那里的设备才能够勉强进行阅读。” 明薇莫名其妙:“未来医院是什么地方?” “他们会联系你的,再会。” “等等,你们要把谢芊芊怎么样?” “她并不是人类,所以她会回到我们的家乡,不必再挂念了。”那个人说着,与同伴架着谢芊芊往大海一跃而下,明薇匆匆奔到栏杆旁,却发现海面上空无一人。 轰隆,一道闪电劈过天幕,暴雨倾泻而下,她站在外面,很快淋成了落汤鸡,那块绝世翡翠被她紧紧拽在手里,棱角抠得她手心发疼,她却恍然未决。 第21章 大地的眼泪(完) 顾朗找到明薇的时候,她正在雨里发呆,浑身上下都是水,像是从海里捞起来一样:“你发什么呆,谢芊芊跑了就跑了吧。” “她不是跑了。”她恍惚道,“她是被她的同伴接走了。” 顾朗莫名其妙看着她:“同伴?” 明薇艰难地吞了吞口水:“我觉得我可能产生了幻觉,我怎么会看见三个蛇妖呢……简直难以置信,还和我说了那么多奇怪的事情,未来医院,未来医院是什么地方?” “我从没有听说过这家医院。”顾朗探了探她的额头,“快和我进去,你要感冒了。” 顾医生的判断还是很准确的,她淋了一场大雨,不幸感冒发烧,从游轮上下来之后就没有停过擤鼻涕。 整件事情的原委她已经告诉了顾朗和刘邵,谢莲和谢百富那里却是用别的借口搪塞过去了,只是因为事情太过离奇,刘邵也根本不相信:“你发烧烧昏头了吧?” 明薇白了他一眼,没讲话。 刘邵的来意也不在于此,他问顾朗:“喂,有件事儿我要和你说,咱们出去。” 顾朗把药和温水放在明薇的床头:“记得吃药。” 她有气无力应了声。 关上门,顾朗和刘邵到了书房里坐下,顾朗开了瓶酒:“什么事情那么慎重?” “都说……朋友妻不可欺。”刘邵拖长了声调,看到顾朗的眉毛微微一挑,“我是想问你,我要是想约会谢小姐,你介不介意?” 顾朗不自觉松了口气,微笑道:“怎么,你喜欢上人家了?” “唔,很聪明能干的女人,是我的胃口。”刘邵年纪也不小了,有成家的念头也是理所当然,“不过也不是非她不可,兄弟之间没必要为一个女人反目成仇,所以我就先问问你。” “没事,你约吧。”顾朗虽然对谢莲印象不错,但是却也说不上心动,既然刘邵喜欢,那自然是最好不过,“我先提前祝你成功了。” 刘邵灿烂一笑:“那就谢谢你了。”他故意挤了挤眼,玩笑般道,“如果我说的不是谢小姐,而是你的小青梅,你答不答应?” “我会答应得更爽快,谢谢你大恩大德!”顾朗给他倒了杯酒。 刘邵哈哈大笑,差点没把被子里的酒洒出来:“是吗?哈哈,可惜啊,我这小身板hold不住,你还是另请高明吧,再不行,你学地藏王菩萨,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啊,哈哈哈。” 顾朗白他一眼:“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听过吗?” “同样还给你,你既然不想干,干嘛想把她推销给我们,”刘邵哼哼直笑,“到时候你迟早会后悔。” 会后悔吗?顾朗想了想,诚实道:“她幸福,我肯定就不会后悔。” 不,你会后悔的。刘邵笃定极了,他和他们相处的时间不算短,却也可以看得出来他们对彼此的依赖,只是因为太过靠近,所以两个人始终没有发现罢了。 一定会有机会的。他愉悦地想着,几乎要笑起来。 送走了刘邵,顾朗准备整理一下信件,有不少是从世界各地的朋友那里寄过来的,他的朋友里三教九流什么样的都有,可是最让他注意的却是一封雪白的信件,很大,上面有一个古怪的图案,收件人是明薇。 这其实有点奇怪,因为明薇一向都是用电邮比较多,她的大部分信件都是寄到她自己家里去,再由家里的管家挑选之后来征询她的意见,这封信的落款也从没有见过,是“未来医院”。 他心中一动,拿着这封信去敲明薇的房门,她一听就喜出望外:“你看,我就说我不是烧昏头了吧!” 她迫不及待拆了信,内容很简单,说三天之后会有人上门接她去未来医院一晤,请她务必不要拒绝云云。 “你听过这个未来医院没有?”明薇问他,顾朗摇了摇头:“从没有听说过。” 按理说顾朗就是在医学界混的,稍微有名一点的医院他全都知道,可是偏偏这家医院,他是听也没有听说过。 “到时候就知道了。”那天明薇的转述也不够详尽,整件事情好像已经有了线索,可是偏偏就差一点点想不通,这种感觉相当之折磨人。 三天转眼就过去了,明薇的感冒终于好了,她一直在想来接的人会是什么样子,但是让她大失所望了。 那是一个怎么看都很普通,普通到丢到人堆里马上就找不出来的普通男人,不过态度很热情:“是明小姐吧,我是未来医院十九部的负责人,你方便和我们走一趟吗,有些事情也许我们可以给出答案。” 明薇答应得很爽快:“可以,不过我朋友也要一同去。” “没问题,这边请。” 明薇以为未来医院就算不近,也不会很远,按照如今的交通,就算是飞到大洋彼岸也不过是一天的事情,所以她万万没有想到……未来医院会在南极。 是的,南极。 她被裹在保暖服里,倒也不觉得冷,只是风雪呼啸,根本看不清,顾朗一直挽着她的手臂,两个人和那位负责人坐在雪橇里向不知名的目的地驶去,简直比拍电影还刺激。 到了目的地,却只见茫茫一片雪海,根本分辨不清方位:“未来医院的入口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如果没有人带领,是无法找到的,请进。” 雪山峭壁之中突然打开了一扇门,里面的通道却是十分现代化的设备,几道门都是用最精密的电子系统,审核之复杂让明薇叹为观止,自动化的电梯将他们送至一个房间内,里面有许许多多叫不上名字的仪器。 那个负责人邀请他们在一张十分舒适的长沙发上坐下,说:“我的名字叫奇恩,接下来会有我负责和两位解释一些事情。” 明薇耐不住性子:“未来医院是什么地方?” “顾名思义,就是一个医院而已。”奇恩微笑,他的表情很诚恳,让人很容易就相信他说的话:“我们找到你,是因为我们的一位客人在临走前告诉我们,我们需要的资料被他交到了你的手里,他希望我们可以为你们解答疑惑作为报答。” 明薇抛着手里的翡翠:“你是说这个?” “是的。” “他们是什么人?” “曾经的主人,现在的客人。”奇恩回答。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他们的意思,我也不明白。” 奇恩想了一想,说道:“对于人类的起源,我们有很多的说法,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其中有一种说法是,我们并不是第一代的地球人。” 明薇啊了一声,她马上就反应过来了:“你是说,他们是第一代的地球人,我们是第二代的?” 奇恩纠正说:“他们是不是‘人’还有待商榷,但是他们存在的年代比我们早很多,我们一直推测,是有一场极大的灾难爆发了,导致他们无法再在地球上生存下去,所以选择了离开,而究竟是怎么回事,还要看过他们留下来的资料才能明白。” 明薇都有点迫不及待了,她把翡翠抛给奇恩:“那我们还在等什么呢?” 奇恩也不多话,取过一个小巧的仪器,看起来像是显微镜,但是又不是,他按下一个按钮,一道白光就出现了,他调整着角度,使得那一束白光照射着翡翠,投影仪上出现了隐隐约约的画面。 “这是通过光线的折射来阅读里面的资料,光线的强度和折射的角度就是密码,否则无法游览,我们现在的科技水平只能造出这样程度的阅读器,可能会造成画面的跳帧和模糊。”奇恩解释,细心调整。 过了好一会儿,荧幕上终于出现了画面,看起来也像是一个实验室,只不过来来回回的人都是一个模样,人首蛇身,尾巴拖曳在地上行走,速度还比人类两只脚快。 如果他们是鱼尾巴,会觉得是人鱼世界,但是是蛇尾巴……就说不出的古怪。 画面跳了一跳,他们又看见一排奇怪的容器,里面有各种奇葩的生物,比如人头猪脑袋,猪头人身体的“妖怪”,明薇还一脸惊讶地说了句:“猪八戒!” 顾朗要承认,她有时候语文水平真心不错。 还有浑身长毛的“孙悟空”,类似于青蛙王子的“蛤蟆人”,简直是怪物大聚会,比志怪小说里写的还要精彩一万倍,绝对超出想象。 可是后来,这些生物好像都死了,最后唯一还留下来的,就是一个和现在的人类十分相似的生物。 那几个“蛇妖”交头接耳说了几句,最后彼此点了点头。 画面又跳跃了一番,他们看到了一排排的容器,像是一个透明的鸡蛋,里面包裹着人类的胚胎,十分壮观。 借着画面就消失了,那个悲剧的阅读器嘎啦一声,坏了。 “这质量有问题啊。”明薇一头黑线,“哪家工厂出品的啊,肯定质检不合格。” 奇恩笑了笑:“是鄙医院自制的,我们的科技和别人相比,实在是太落后了。”他取出了那块翡翠,被阅读过后,那块翡翠好像失去了原有的光芒,变得暗淡无光,再也不能吸引人的视线了。 “多好的翡翠啊。”女人对于珠宝就是有这样的爱惜之情,“可惜了。” 奇恩不以为意:“明小姐喜欢这种石头吗,我们有很多,你可以挑选一些拿回去做纪念,作为你配合我们的回报。” 明薇挥了挥手:“这个不是关键,关键是,刚刚那是什么东西?” 顾朗先笑了:“你还没猜出来?” “我猜出来了,就想知道你猜没猜出来。”明薇狡黠地眨巴了一下眼睛,“来,一二三,我们一起说。” “好。” “一、二、三!女娲造人!” 两个人对视一眼,都笑了,明薇感慨道:“大地之母,人首蛇身,我早就应该想到的,但是当时我只想起白素贞了。真是万万没有想到,女娲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族的人,刚才的画面,肯定是他们造人时候的记录,是他们创造了我们。” 奇恩也点头:“是的,他们虽然无法在地球上生存下去,却按照他们自己的模样,创造出了新人类,可是在移民的过程中,有少数的人被遗留了下来,他们陷入了沉睡,伺机等待离开的一天。” “这就是大地的眼泪的来历?”明薇奇道,“也是他们告诉你的?” “是的,他们不愿意放弃同伴,所以千里迢迢又赶了回来,只是沧海桑田,曾经的主人已经变成了现在的客人,这地球,如今已经是人类的天下了。”奇恩道,“大地的眼泪,应该是大地之母的眼泪更恰当一些吧。” 明薇问道:“我还是不明白,谢芊芊究竟是不是人类?” “也许是,也许不是。”奇恩看着手中那块翡翠,“他们究竟是怎么存活了那么多年,是怎么苏醒的,我们都不知道。” 明薇皱起了眉头:“连你也不知道?”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谁能够事事都知道呢?”奇恩说,“世界上的秘密太多了,有些问题,我们永远不会有答案。” 是啊,世界上的谜题千千万万,有些机缘巧合能够得到解答,但是有些问题,却可能永远都成为未解之谜了。 可是正因为如此,这个世界才更有趣,不是吗?如果一切都有答案,那未免也太无聊了。 人不可能知道所有的答案,但是在追寻答案的过程中,却可以获得许多的乐趣,诸位读者看到这里,可曾觉得意犹未尽? 不要紧,下一个故事,马上就开始了。 第22章 往事只能回味01 明珠市的夏天很快就要到了,天气一日日炎热起来,卓菁菁和薛凝也迈入了大四的尾声,正准备拍毕业照领毕业证,不过因为之后的几年还要在和平大学度过,她们倒也没有什么特别的离愁。 周一帆已经在顾朗的安排下提前住进了研究生宿舍,因为室友还没有来,得以一个人享受一间屋,十分舒坦,而自从他来了以后,卓菁菁和薛凝就再也不用担心苦力的问题了。 事实上这个男孩子包揽了所有的苦力和清洁工作,大热天的无怨无悔在外面买东西打印资料,他的话不多,但是老实肯干,大家对他的印象都很不错。 外面的阳光愈发猛烈,教室里的空调呼呼工作,可是依旧让人觉得闷热极了。 宿舍里没有空调,所以绝大部分的学生都涌在教室里免费吹空调,但是大部分的人都不在学习,而是在谈恋爱刷手机看小说,明薇也不例外。 从南极回来没多久就碰上这么热的天,实在是有让人回去的冲动,往常她到那么炎热的季节都会选择去避暑,但是最近发生的事情有点多,让她倦怠着不想远行。 明薇打了个哈欠,正在听一个教授讲历史课,这位女教授专门研究武则天,写了好几本著作不说,之前大热的关于武则天的电视剧也是请她作为顾问,但是说实在的,天气太热太闷,她根本什么都听不进去。 所以她趁着上厕所的机会,直接逃课去了医学院的解剖楼,一进去就能感觉到一股阴森幽冷之气扑面而来。 她不禁打了个哆嗦,快步往顾朗常去的地下室走去,里面只有一盏惨白的白炽灯,四个穿着白大褂的人拿着手术刀,对着一具尸体比划来比划去,明薇囧了囧,推开门:“你们怎么又在解剖尸体啊?” “你不觉得很刺激,很好玩吗?”薛凝已经和她很熟悉,渐渐暴露了自己与众不同的狂热与喜好,她是所有人里最爱解剖尸体的一个,因此选修了不少和法医相关的课程。 明薇没精打采地拖了把椅子坐下:“有什么好玩的,如果是外星人的身体我还有点兴趣。” “不能这么说,我觉得人体里隐藏着无数的奥秘。”薛凝兴奋地眨了眨眼睛,“人一直在探索外面的世界,但是对自己的了解却并不多。” 顾朗忍不住笑出声来:“这想法和我以前真的是一模一样呢。” 他当初选择学医,并不是怀着多少救死扶伤的崇高情怀,而是觉得人类本身实在隐藏着太多的秘密,越是探寻,越是觉得自己所知甚少,曾有一度为此着迷。 “哎,你可别学你老师,他发起疯来真的像是魔怔了。”明薇记得顾朗最狂热的时候,她想过把一盆黑狗血淋到他头上看看有没有效果,“和鬼上身似的。” “有这种事情吗?”顾朗把尸体被切开的伤口缝合好,从容道,“我怎么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有人半夜三更不睡觉跑去街心公园里说要等外星人把她接走。” 明薇讪讪一笑,这是她小学一年级的时候的行为,大半夜的从家里跑出去,说刚刚在天空看到了不明飞行物,她要去找外星人带她去做星际旅行。 “好了。”他脱下手套,“马上要周末了,考不考虑出海?” 明薇想了一秒钟:“行。”她又抱怨,“什么时候你辞职不干了,我们自己去环游世界,去极乐之地,泛舟湖上,不理俗世算了。” 顾朗想了片刻,摇了摇头,笑道:“入江湖容易,退江湖难,而且你在一个地方,哪里定的下来?” “去玩总是可以的,听说那里有最美的湖,就住在水上的房子里,随波沉浮,浪迹天涯。”她兴致勃勃提议,“那不是挺好的。” 顾朗无奈地点了点头:“如果你真的那么想的话,时间总是会有的。” 明薇的眉角眼梢都扬起欢喜之意,令她的面庞焕发出异样的光彩,顾朗微微笑了笑,就听见旁边的卓菁菁笑着说道:“听起来像是蜜月旅行。” 然后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用“见鬼了”的表情看着卓菁菁,害得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我、我说错什么了吗?” 明薇动了动嘴角,她总觉得耳垂微微有点发烫,莫名窘迫起来,所以她用尽量若无其事的语气说:“那就说定了,明天一早吧,你们来不来?” 从前出海都是只有她和顾朗两个人,可以随心所欲说一些话,也可以什么都不说,非常自在逍遥,可是方才被卓菁菁那么一说,她便觉得有点别扭,干脆邀请他们一起来。 卓菁菁迟疑着没答应,周一帆更是不说话,薛凝左看看右看看,顾朗笑了笑,淡淡道:“一起去吧,人多也热闹。” “记得带上换洗的衣服,还有泳衣。”明薇俏皮地一眨眼,“或者我们可以潜水玩儿,还有钓鱼吃!” 她好像已经完全不把刚才的事情放在心上了。顾朗自然也就搁开了不提,谁说只能和恋人一起去旅行的,朋友自然也是可以的嘛。 次日一大早,在明珠市的码头,薛凝、卓菁菁和周一帆戴着遮阳帽等人,虽然时辰还早,日头却已经毒辣了起来,卓菁菁从包里拿了三瓶水来,递了一瓶给周一帆,他愣了愣,呐呐地说了声“谢谢”。 卓菁菁显然看出了他的局促和不安,拍拍他的肩膀:“我们这边都是女孩子,等等搬东西就靠你了。” “嗯。” 周一帆原本并不想过来,他觉得和这样的场合格格不入,但是顾朗认为他应该多试着与人交流,薛凝还安慰他:“没事,我们都是土包子,就当是过来玩,别有太大压力。” 周一帆感激地对她笑了笑。 “你们到的可真早。”他们三个正站着,就看到一个身材曼妙,只穿着背心短裤的美女从出租车上下来,戴着遮阳帽,十指上做着精美的指甲,一颗水钻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薛凝一看清她的脸就炸毛了:“怎么是你?” 来的人正是张菡,她和薛凝是高中同学,颇有一点过节,所以彼此时常看不对眼,这会儿张菡眉毛一挑:“怎么不能是我,你们能来,我就不能来吗?” 薛凝很瞧不起她似的哼了哼。 “来了。”卓菁菁眼尖地看见了顾朗的车,车还没有挺稳,车门就打开了,一片红色的裙角就翩然落地,同样是下车,张菡虽然也是长腿细腰,但是那姿势无端带着一股娇嗲的做作之气,但是明薇却非如此,她的动作非常潇洒好看,那双腿白而笔直,紧紧并拢,高跟鞋细得像是会随时断掉。 她也戴了一个遮阳帽,架着墨镜,顾朗从另一头下来,戴的墨镜是和她同款,一粉一蓝,相当有情侣款的范儿,而他本人身高腿长,斜倚着车门,手搭在车顶,姿态悠闲,一阵风吹过来,明薇的头发被风吹起,身上系着的那件红色纱笼在微风里卷成了一朵花,她伸手去整理头发,两个人对视着笑了笑。 这一幕,简直像是在上个世纪的好莱坞影片里才有的感觉,像是有质感的海报,郎才女貌,微微一笑,就是一段荡气回肠的倾城之恋。 卓菁菁下意识地就按动了快门,将这一幕永远地保存了下来。 明薇对着他们灿烂一笑:“都到了?” 张菡面上立即浮现出亲热却不让人讨厌的笑容:“刚到呢。”她察言观色捧人的本事实在不是其余人可比,她知道什么人该巴结,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这样的人活跃气氛是一把好手,有她在,薛凝三人就不会太过拘束。 她好奇地捧场:“船是哪一艘呢?” 明薇遥遥一指,白鲨号耀武扬威地盘踞在码头上,睥睨其余所有船只,张菡上一回见过谢家的珍珠号已经十分震撼,没有想到白鲨号丝毫不逊色:“好霸气的船!” 白鲨号比起珍珠号来袖珍许多,并不算大,浑身呈现银灰色,威风凛凛,在海面上像是随时可以吞噬一切,横扫一切阻碍。 张菡喃喃道:“没想到船也有气质。” “这是我最喜欢的船。”明薇扬眉一笑,对他们招手,“来,咱们上船。” 出海的时候,天气已经热了起来,大家在房间里打牌,周一帆说不会,被张菡揪过去手把手教,周一帆从来没有和女孩子离得那么近过,顿时满面通红,手都不知道往哪里放了,而张菡似是也没有见过长得斯文清秀却那么沉默寡言的男孩子,觉得特别好玩,故意凑到他身边和他聊天。 过了会儿,张菡大发娇嗔:“不玩了,不公平,你们两个太默契了,我们都没活路了。” 她指的就是明薇和顾朗打牌配合太默契,从开始到现在,一分钱都没输掉,就赢进来了,明薇把牌一扔:“行啊,那我不打了,菁菁你来呗。” 卓菁菁也不怎么会打牌,顾朗笑着和她说:“不要紧,试两次就好了,来,坐下。” 明薇去了趟厕所,溜达到厨房看了看之前让人搬上来的食物和饮水,在甲板上散了会儿步,再回屋的时候,听见的还是张菡的声音:“都是你薛凝,你都不配合我,你看看我们输得多惨” 薛凝不服气:“明明是你拖后腿!”她又对卓菁菁抱怨,“菁菁还说不会打牌呢,真是的。” 卓菁菁抿着唇,不好意思地笑:“我是不怎么会打。”说着,她不禁抬头去看了看顾朗,他在和明薇说话,眉梢眼角带有自然惬意的清闲意味,她看了会儿,慢慢垂下了头去。 明薇拿了杯酒给他:“等会儿陪我下水去玩儿?” “你真是天生属鱼的,一段日子不下水,你腿就走不动路了。”顾朗接过酒杯一饮而尽,“咦,好酒。” 明薇往他旁边一挤坐下:“刚从法国寄来的葡萄酒,你说,我去投资一个酒厂好不好,以后一辈子就不愁没酒喝了。” “你?还是算了吧,”顾朗摇了摇头,“还不如去赌掉,好歹还爽快。” 明薇琢磨着这句话怎么那么难听呢:“我要好好考虑一下赚钱的问题你不支持,居然还劝我去赌钱?” “反正对你来讲没区别。”顾朗瞥了她一眼,“买东西人家说二块钱一斤,你居然会去问五块钱两斤便宜卖不卖,你说你这样让我说什么好?” 这件糗事让其余人没忍住,都噗嗤一下笑了起来,明薇哼哼了两声:“那不是还没学好加减法嘛,不行啊,你有意见?” 顾朗摊了摊手,站了起来:“好了,你不是要下海吗,时间差不多了吧?” 明薇一眨眼就把这事儿忘记了,她的船上常年备着最先进的潜水设备,还有好几筒压缩氧气,她穿戴好潜水衣,检查好佩戴的设备,顾朗给她检查了一番:“好了,没问题。” 两个人一前一后跃进水中,蔚蓝的海水包裹着身体,有一瞬回到了羊水里的舒适感,明薇像是一条鱼一样轻松地穿梭在海水里,有成片的鱼群游过,颜色浓艳的珊瑚在海底微微摇摆,偶尔会看见透明的水母一闪而逝。 明薇向顾朗打着手语,示意想往更深处去,顾朗没办法,随她在水下盘旋了好久才上去,另外四个人根本打牌都心不在焉,看到他们回来倒是大喜过望:“你们回来了?” 明薇脸颊上两抹红晕,眼睛发亮:“你们要不要玩?” 张菡自然不会不捧场:“当然,机会难得。”她挑衅似的看了薛凝一眼,她也不甘示弱道:“我也是。” 明薇乐不可支地笑了起来:“好,我来带你们下水。”她又从仓库里搬出一套装备来,一边教她们穿,一边讲解一些关键点,还强调,“别看我耍起来很容易,要是不留神,会丢命。” 顾朗看她们大概没什么问题了,就去找了鱼竿出来,对剩下的周一帆和卓菁菁说:“来,我们就负责钓鱼好了。” 他笑着问卓菁菁:“会不会钓鱼?” 她抿着嘴笑:“会一点。”她的爷爷十分钟爱垂钓,因此她耳濡目染之下,懂的东西也不少,两个人一边钓着鱼一边说着闲话:“不想去潜水吗?” 卓菁菁摇了摇头,她的性格原本就偏向文静,不像薛凝那样咋咋呼呼的,这样吹着海风钓鱼,更符合她的心境,顾朗也称赞她:“你一向沉得住气,很好,钓鱼要耐心,这是养气的功夫。” 卓菁菁仿佛不好意思地垂下了头,她脖颈的姿势十分优美,好像是天鹅的长颈一样漂亮柔顺。 第23章 往事只能回味02 明薇连续潜了两次水,纵然是体力再好,上来的时候也有点喘,顾朗扶着她,替她脱下潜水服,看到她洁白光洁的背脊,泳衣的带子系成一个蝴蝶结,漆黑的头发浸透了水,滴滴答答的水珠滴落在她圆润的肩头。 他无缘无故想起她□□着蜷缩在床铺里的时候,像是西方文艺复兴时期拉斐尔的画。 明薇把紧贴着肌肤的衣服剥下来,像是在破茧成蝶,顾朗离她那么近,都可以闻到她身上海水的腥咸味道,而她灿烂的笑容真的是明媚赛过骄阳。 他心中一动,竟然趁她不备,将她拦腰一抱往空中抛去,明薇猝不及防,尖叫了一声,但是马上反应过来,在半空中身形一转,张牙舞爪向顾朗扑了回去,顾朗退后一步接住她,再用力把她往上一抛,明薇怪叫一声,微微旋身扑落下来,顾朗再拦腰把她抱住一抛,明薇干脆在空中翻了好几个身,最后翩然落回他怀里,两个人忍俊不禁,长笑起来。 这三抛三接,早就让其余人看呆了眼,过了半天,张菡的眼神突然意味深长起来,但是她是聪明人,并不点破,只是笑道:“我还以为是在看好莱坞电影。”她抛了个飞吻,“就差一个甜蜜的KISS了。” 明薇笑得眼泪都快下来了,从顾朗怀里站起来伸了个懒腰,像是什么事情都没有发生似的:“肚子饿了,我们吃饭吧。”顾朗倒是说了句:“不掂不晓得,这掂了掂我就发现,你胖了好几公斤吧?” “噢,我长胸上去了。”她得意地抛了个眼神给他,笑着跑去屋里拿酒了,顾朗也笑了起来,道:“来,我们中午还有饭吃,晚上就只能自己动手了。” 周一帆不等他多吩咐,就乖巧地到厨房里端了准备好的食物过来,一群人坐在甲板上吃吃喝喝,张菡见大家兴致好,便说道:“你们知道吗,我之前听说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明薇喜欢听:“什么趣事儿?” “天上人间的花魁,前些日子不明不白死在家里了。”张菡神神秘秘道,“案子到现在还没破呢。” 卓菁菁还很莫名:“天上人间?” 薛凝用手肘撞了撞她:“就是那家夜总会。” 天上人间据说曾经是开在帝都的一家出名的夜总会,但是后来在严打中被和谐了,没过多久就关门大吉,但是等到风声一过去,就在明珠市又冒头了,有人说老板和后台是同一个,也有人说根本是换了一家,总而言之,这家天上人间比起之前传闻里的,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而所谓的花魁,自然是在坐台的小姐里最漂亮的一个,按照惯例,不说真实姓名,就叫她为小茹吧。 张菡夸张地说:“说真的,我本来以为自己已经够漂亮了,但是和她比起来,实在不是一个档次的,”她看了明薇一眼,又捧她,“当然比不上明小姐,你比许多明星都要漂亮。” 明薇也笑:“你就知道捧着我,我可不给你钱的。” “哪里的话,我这可都是实话实说。”张菡故作委屈,“再诚实都没有了。” 薛凝翻了个白眼,对她这种行为嗤之以鼻,张菡也知道见好就收,继续道:“据说当时要小茹出来陪一次酒就要上万,不是达官显贵都不让见。” 可是就是这样一个出名的“公主”,竟然不明不白死在了家里,警察调查了她的住所,却始终没有发现消息,据说是情杀,也有说法是仇杀,但是众说纷纭,却始终没有一个结果。 以上,就是张菡知道的全部消息,她作为局外人,具体的消息自然是不知道的,顾朗也听说过这件事,之前上过报纸,明薇经常读的小报上还声情并茂地胡编乱造了一出荡气回肠的两男争一女最后冲冠一怒为红颜的桃色传奇。 “嗯,我记得听人提起过,不过只是一件比较有新闻性的杀人案而已。” 张菡不服气:“谁说的,我有一个朋友,和小茹是好朋友,听她说,小茹不可能陷进这些麻烦里,她一直是很聪明的,从来没有犯过错,而且她死前的一天还说约好了要去美容呢。” 明薇道:“由此可见,人的命运实在是不可测的,古人说人有旦夕祸福,实在是很有道理的,有的时候一念之差,可能就是生死之别了,那你们说,人的命运究竟是由自己掌握的,还是早就已经写好了呢?” 这一次发言的,竟然是少言的周一帆,他说:“我不相信人的命运是被写好的,否则我们所努力的一切还有什么意义呢?” “没有意义不能代表不存在。”明薇喜欢和人辩论这些问题。 周一帆不卑不亢:“如果人的命运是写好的,那么是根据什么来写的,是由什么人所写的呢?” 明薇想了想,答道:“中国古代有生辰八字,外国有星座,什么时候出生对于我们来说有着一定的影响。” “那也只是影响。”周一帆镇定道,“我认为是可以通过科学来解释的,但是命运是不存在的。” 他从小做的每一件事情,就都是为了改变命运,如果他没有努力,那他现在还在大山里和爷爷一起编草鞋。 这一次争论就不了了之,下午的时候太阳太烈,大家都回舱房里午睡,等到日头西斜的时候才重新出来钓鱼,明薇去驾驶舱看海图,白鲨号设备精良,其中就包括自动航行,按照预定好的路线,他们晚上可以到达一个小岛上。 夜里能躺在孤岛上数星星,肯定是一件很惬意享受的事情,人远离尘嚣的时候,尤其能够感悟许多东西。 夕阳西下的时候,目的地到了,大家纷纷下船,涉水到达了小岛的沙滩上,这里远离人工开发的地域,沙子是纯白色的,有螃蟹从沙洞里爬来爬去,薛凝拉着卓菁菁捉它们,张菡在捡那些好看的贝壳做纪念,只有周一帆老实地替顾朗搬东西上船,被他笑着拒绝了:“没事,一起去玩吧。” 周一帆抿了抿嘴唇,很坚持,顾朗无法,只能把帐篷交给他背,又和他说:“别的老师只教知识,我却不那么认为。” 他诧异地抬头看着他。 “我小时候也是拜过师父的,不仅教我学武,还教我做人,别人怎么教我不管,我有我的教法,不是把专业知识告诉学生就算是教学的,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传道才是首位的,体验生活实际上是人生很关键的一个环节,一帆,你把自己逼得太紧了。” 如果说卓菁菁和薛凝还像所有的女孩子一样有自己的娱乐,那么周一帆真的是像苦行僧一样努力学习,好像他的人生除了学习已经没有别的意义,可是人生在世,活得开心才是最重要的。 “你不用想得太多,对我来说,你们现在过得开心,以后也一样开心,才是重要的。”顾朗拍拍他的肩膀,“你已经不是一个孩子了,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他就觉得周一帆太过老实内向了,虽然都大学毕业了,但是根本没有什么心眼,在院里也一直被其他的学长学姐们使唤,他也从来不说。 一个人的遭遇如何,与其说是和年龄有关,不如说是和见识有关系。 “快来,”明薇已经找到了地方,对他们挥手,然后大家搭起了一个简易的烤架,将钓上来的鱼和准备好的食材串上签子放在铁架上烤。 夜幕降临的时候,这一团橘红色的火光格外地显眼,大家欢笑着,彼此之间说了好多的话,连薛凝和张菡之间都不像刚开始的时候那样剑拔弩张了,不过还是看对方不顺眼就对了。 小小的帐篷已经搭好,仅容两个人睡,卓菁菁最先熬不住,拉着薛凝先去睡了,之后周一帆和张菡也陆续钻进了帐篷,篝火旁就剩下了明薇和顾朗。 喧嚣过后的静谧总是格外难得,两个人并肩坐着,都不说话,今天的天气实在是好,星辰镶嵌在天幕里,璀璨地像是钻石,好像伸手可摘,不远处蔚蓝的海面安静美丽,倒印着星光,像是有两个世界。 明薇随身带着一个小小的随身听,那是很老很老的一个款式了,如今早已被淘汰,谁都用上了数码设备,但是她却很喜欢这样老式的东西,特地收集来了,播放的卡带如今早已绝版,但是因为质量很好,所以声音还很清晰,上个世纪悠悠的调子,缠绵的歌词,大半夜令人听起来心碎。 明薇听了会儿,站了起来,对他比了个小声的手势,两个人携手攀登上不远处的一块礁石,浪花撞击着礁石,泛起朵朵水花,她把那个随身听放在一边,顾朗轻轻拥着她,两个人跳起舞来,她赤着脚,踩着湿滑的石头,好几次差点滑倒,但是她不以为意,反倒哈哈笑起来。 一首歌结束,另一首是尤雅的歌,轻轻哼唱:“时光已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春风又吹红了花蕊,你已经也添了新岁,你就要变心,像时光难倒回,我只有在梦里相依偎……” 童年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日后也会逐渐组织起别的家庭,两个人终有一天会渐行渐远,再也不能这样毫无拘束地在这里跳舞到天明,顾朗想起很多次的夏夜,他们两个人扬帆出海,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放那些靡靡之音,两个人相拥慢舞,有时说话,有时不,因为不需要在对方面前掩饰自己,所以很轻松快乐。 可是随着年龄的增长,会不会终有一天,陪伴对方的,会变成了别人呢? 顾朗想过这个问题,明薇没有,但是他们这个时候都不约而同想起这件事情来,终有一天,他/她会是别人的。 这样的猜测让他们不禁松开了对方,在星光下默然相对,明薇想,我竟然从未想过这样的问题,我本以为到七老八十了,我还可以找顾朗来出海,钓鱼跳舞,说所有的心里话,不必顾忌任何事情。 可是,真的能这样吗? 除非他们彼此终其一生,都不曾婚嫁,那他们才可以永远是最好的朋友,不管发生什么事,第一个想到的人都是对方。 为什么没有想过与对方相爱?明薇从来不曾想过这个可能性,爱情那么强烈激情,她希望她被拥抱的时候心会砰砰乱跳,而不是心平如镜,她希望他们可以轰轰烈烈地相爱,缠绵悱恻,开心的时候忘记一切,哀伤的时候泪落如雨,不能停歇。 如果不爱了,他们也可以潇洒地彼此分手,再去寻找新的爱情,她可以离开爱人,却不想有一天要和顾朗成为陌路人。 她认为自己爱他如同兄弟手足。 但是那一刻,她心中泛起了酸涩的怅然之感。 第24章 往事只能回味03 大海寂静无声,明薇抱膝坐在礁石上,水珠飞溅在她□□的脚背上,顾朗在她身边坐下,两个人静默无言。 过了半天,明薇长长出了口气,像是要把满胸腹的惆怅之情呼出体外,她这么做了以后,发现还真的轻松了不少,今朝有酒今朝醉,管它呢! 她正打算说什么,就不远处的海里有什么东西在沉浮,她眯眼细看:“什么东西?有美人鱼吗?” 她探头探脑张望了一番,意外道:“是个人!” 顾朗也看见了,他二话不说跳进海里,奋力向落水之人游过去,然后将他的手架在自己的胳膊上,明薇站在岸上帮忙一起把他拽上来:“哎哟,还怪重的。” “成年男人,又是这样的体格,当然重。”顾朗抹了把脸,给那个人做心脏复苏,那个人大概落水的时间也不久,马上就醒过来了,看着他们两个人,表情十分迷茫。 明薇问他:“你醒啦?” “汝乃何人?”他皱着眉头看着明薇,又警觉地看着顾朗,防备之意溢于言表。 明薇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着他:“居然拽古文?汝乃何人?”她竟然照搬照抄又问了他一遍。 结果对方皱着眉,严肃地说:“吾乃西楚霸王。” “……”明薇囧了,“阿朗,他是不是脑袋进水了,所以不正常。” 顾朗忍着笑:“也许吧。” “你们不信我?”他终于不讲古文了,但是对于他们竟然不信自己十分不满,两条眉毛紧紧拧在一起,他长得不算好看,但是魁梧高大,别有一番硬汉之气。 明薇哈哈大笑:“我说大哥,你要是穿着古装,一直咬文嚼字呢,我们指不定还会信你。”她乐不可支,“但是你看看你自己身上这身衣服,这件西装不便宜吧,这手表,哟,还是百达翡丽的最新款,你说你是项羽,鬼信你。” 那个男人却没有被戳破后的尴尬与无措,他只是茫然地眨了眨眼,重复道:“吾乃西楚霸王。” “好吧,西楚霸王,你是怎么会在海里的,船失事了?”明薇递了块毛巾给他,又把毛巾兜在顾朗头上,被她捏了把脸。 那个人眨了眨眼,竟然回答不出这个简单的问题,明薇和顾朗十分好笑,但是依旧给了他食物和衣服,他身材魁梧高大,站起来比顾朗还高一个头,大约有两米左右,如果穿上古装,蓄上长发与胡须,倒也有几分项羽的既视感。 如今穿越小说电视剧那么火,连家庭主妇都知道什么叫穿越,关于穿越的讨论也很激烈,但是明薇是万万不会相信面前这个人是穿越时空来的。 第二天其他人醒过来,看到多了个人也相当好奇,他大概也知道自己的身份多半有问题,因此一语不发,被张菡问急了,张口又是一句:“吾是楚国项燕之孙,西楚霸王是也。” 其余人目瞪口呆,明薇笑得肚子都疼了:“如果你是项羽,你看见这个,怎么不说是妖法?”她手里把玩着的,正是一个汽灯,虽然这东西十分常见,可是如果真的是一个古人,必然会大惊小怪的,可是他根本看都没有多看一眼,一点都不觉得奇怪。 “还有,你会说白话,别拽古文了,我听着都累。”明薇笑个不停,“你是想不起来自己是谁,从哪里来了吗?” 他无视了她的第一个问题,答道:“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我什么都不记得了。” “不要紧,看你的衣着打扮,肯定不是籍籍无名之辈。”明薇安慰他,“等我们回去了,就替你找自己的身份,但是你可千万别说自己是项羽了,我听着特想笑。” 他闷闷不说话了。 张菡最擅长通过一个人的衣着打扮来判定他的社会地位了,她上上下下把他打量了个遍,说:“看他的出生肯定不错,这一身行头起码几十万吧,不算那个表。” “不过,一个穿成这样的人突然掉进海里,还是蛮奇怪的。”明薇为人仗义,虽然知道他来历不明,却还是很热心地打算替他查查,“回去问问附近有没有在出海。” 他们说话的当口,顾朗已经和周一帆整理好了东西,大家准备登船返航了,昨晚睡得好,众人的兴致都不错,原本大家很和谐地在一起打牌开玩笑,张菡还是喜欢凑到周一帆旁边逗他,但是也不知道是这次把人家惹毛了还是怎的,周一帆突然站起来说:“你能不能离我远一点,我不想和你说话!” 张菡尴尬极了,但是依旧笑容满面:“大家都是同学啊。” 周一帆抿了抿唇,像是压抑着怒气,张菡的笑容终于也撑不住了:“你是什么意思,乡下来的穷小子,我理你是看得起你,你不要不识好歹!” “不用你看得起我!”周一帆一字一顿道,“我也看不起你!” 这两句话一出口,房间里的气氛就顿时凝滞起来,火药味十足,薛凝本就看不起张菡的所作所为,而且周一帆还是她的同门师弟(虽然是同一年,但是晚入门不是),她自然偏帮他:“张菡,你什么意思?” “我什么意思?”张菡的宅斗技术是从千军万马里杀出来的,嘴皮子利索得很,“你怎么不问问他是什么意思?” 薛凝也火了:“问别人之前先问问你自己,你自己做的什么事儿你自己不知道?” 张菡冷笑连连:“行,你们都是青春玉女,你们高贵,你们看不起我,呵呵,这年头笑贫不笑娼,你们不要有来求我的一天。” 薛凝冷嘲热讽:“求你?你别有一天被人弄死了都没人给你收尸!” “行了。”顾朗终于看不下去出来阻止了,他虽然平时好说话,从来不给学生脸色看,可是他真的发话的时候,没人敢不听。 张菡冷笑了声,一刻也不想多呆,马上走了出去,站在栏杆边吹风,还从口袋里摸了包烟出来抽,那种女式的香烟,味道很淡,她吐着烟圈的时候姿态很迷人,明薇啧了一声,靠在旁边的栏杆上问:“我还以为你不会和她们多计较呢。” “要是不计较,还不一个个爬到我脸上来作威作福了?”张菡冷冷道,“我又不是好欺负的。” 明薇也不生气:“你为什么要去做这行业呢?” 张菡微微笑了笑:“怎么,你以为我有什么悲惨的身世,我爸妈在医院我等着用钱才迫不得已做这种事情?让你失望了,我是为了钱,为了更好的生活。” 明薇颇为讶异地挑了挑细眉:“你真坦白。” “我爱钱,我的家庭很普通,但是我从小就长得漂亮,我知道我要过上好的生活,只有努力赚钱。” 明薇虽然年幼时家贫,但是长大后却从来没有过任何赚钱的概念:“大部分人和你赚钱的定义好像不怎么一样。” “哈哈,她们就想着好好读书,有个好文凭,找个好工作,做白领,然后结婚买房还房贷。”张菡冷嘲热讽,“多么高尚的生活,我才不稀罕,我一定要做有钱人,我要过最好的生活,我所做的一切,都是在为此而努力。” 明薇也很直白:“但是这一行你能做多久?” “我又不准备一直做下去,又不是小姐,”张菡看着自己指甲上精致的美甲,漫不经心地笑,“我这些年也攒了点钱,认识的人也不少,最重要的是,我学会了很多东西,比如你昨天拿出来的那瓶酒,我就认得,是一家老酒厂的镇馆之宝,三年卖一瓶,贵死人,对不对?” 昨天那瓶葡萄酒拿出来的时候,其他人面色如常,根本没有认出来里头的奥妙,明薇没有想到张菡看出来了:“你没白混。” “我不是白陪人的。”张菡说起来有几分得意,“我学看珠宝,品酒,做生意,谈合同,我都在学,学的东西比她们在学校里多得多,等我一毕业,我就回家里去,那也是省会,发达得很,关键是那里的有钱人都不认得我,到时候以我的本事,再嫁个有钱人有什么难的?” 她自信极了,微微抬起下巴:“我肯定能比她们更成功,我会有更多的钱,过最好的生活,所以我从来不后悔我今天所做的一切。” 明薇这时反倒对她有几分佩服:“不管你的手段怎么样,至少你目标明确,执行力又高,你会成功的。” “他们看不起我就看不起我好了,”张菡握紧了手,“笑到最后才是笑得最好的。” 明薇叹息道:“有目标的人生还是比较有趣味的。” 张菡已经恢复了过来,笑问道:“你的人生没有目标吗?” “没有,”明薇托着腮,靠在栏杆上眺望海面,“我有花不完的钱,只要我愿意,我可以做人上人,但是其实也没什么意思。” 张菡扑哧一笑:“那肯定是因为你没有恋爱,如果你谈恋爱了,你就肯定不会这么说。” “恋爱啊……”明薇回想了一下自己那么多年遇见过的人,很惋惜地说,“缘分未至。” 张菡试探着问:“我本以为,你和顾老师……” 她话还没说完,明薇就笑了:“怎么可能。”张菡紧紧看着她:“是吗?” “是的。” 张菡意味深长地笑起来:“好吧,既然你自己这么认为。”她耸了耸肩,又问,“明小姐,我们现在就算不是朋友,也算是熟人了,对吧?” 明薇忍俊不禁:“算是吧,你可以喊我的名字。” “虽然不知道你究竟是什么人,但是我知道你很有钱,也很有本事。”张菡深吸一口气,说道,“既然我们都算认识了,我想请你帮个忙。” 明薇没有立即答应,狐疑道:“和我借钱?” “不,”张菡踟蹰了番,说道,“你还记得我和你们说的小茹吗?” 明薇很意外:“当然记得。” “她不是我朋友的朋友,是我的朋友。”张菡低声道,“小茹和我不一样,她是那种狗血故事里的悲情女主角,当初出来卖也是迫不得已,等赚够了钱想收手,那个老板却发现她有价值,抓了她的把柄不让她走。” “我对查凶杀案没有兴趣。”明薇拒绝地很快,“不过我可以介绍个警察给你认识,你去找他,把知道的事情和他说,他会帮你的。” 张菡虽然有些失望,但是也知道明薇能帮到这一步也已经很不错了:“那我替小茹谢谢你。” “不用了。”明薇把刘邵的电话给她,那个时候她倒也没有想过,这件普通的凶杀案会引出后来那么离奇的故事来。 那个时候上岸后让她烦恼的事情只有那个莫名其妙落水的“西楚霸王”,她毫无头绪,只能和顾朗说:“丢给刘邵算了。” 刘邵真是随传随到,百忙之中还抽空过来替他们认领失踪人士,结果和那人一照面就大吃一惊:“哎哟喂!” 明薇马上意识到他认识对方:“你认得?” “这是楚裕的儿子楚向宇。”刘邵解释道,“前两天报了案,说他在给明珠市历史博物馆剪彩的时候失踪了!” 明薇想起来了,前几天明珠市新建好的历史博物馆隆重开馆,展示了许多珍贵的文物,剪彩当天来了很多名流,楚向宇就是其中之一,他的父亲是明珠市著名的银行家,经常上财经类的报纸杂志,是个名人。 但是明薇现在就对他的名字囧的不行:“楚向宇,这名字取的真……贴切。” “楚先生,我送您回去。”刘邵对楚向宇客客气气的,他却很茫然地问:“去哪儿?” 顾朗咳嗽了声,拉着刘邵道:“他可能遭遇了意外,暂时失去了记忆。” 刘邵见多了大场面,也不以为意:“我知道了,不过,你们怎么出海都能碰上这种事儿,还有,这次去的人不少啊,我还以为你又要和你的小青梅二人世界呢。” “瞎说什么你。”顾朗白他一眼,“你和谢莲怎么样了?” 刘邵嘿嘿笑,撞了撞他:“一切顺利,到时候请你们喝喜酒。” “一定来。” 周末短暂的休息过后,自然要继续生活,可是明薇和顾朗,却分别遇见了一件让他们很无语的事情。 第25章 往事只能回味04 先来说明薇,她那天中午罕见地在食堂的西餐厅里吃饭,旁边几个男生对她大献殷勤,说笑话逗乐子把她哄得眉开眼笑,几个人在那里一边吃冰激凌一边聊天,张菡匆匆奔上楼来,气喘吁吁道:“快、快和我,和我去个地方。” 明薇意外道:“你怎么了,见鬼了吗?” 张菡喘着气,她本就穿着低领的裙子,那雪白高耸的胸脯一起一伏,引得旁边几个男生咕咚咕咚咽口水:“比那还严重呢,求你了,和我走一趟吧。” 明薇看了看外头的太阳,不大情愿:“外面好热的。” “事情很古怪,难以解释,你真的不想听我说一说吗?”张菡大概也摸准了她的脾气,“花不了你多少时间的。” 明薇掀了掀眼皮子:“先说什么事儿。” 张菡跺了跺脚,对旁边那几个男生道:“你们走开走开,别在这儿妨碍我。” “美女,你这话就说得不客气了吧。”有个男生不怎么乐意,“我们和学妹说话呢。” 张菡冷着脸:“和学妹说话?你们是想泡她吧,你知不知道她是谁,这是顾老师的女朋友!” “噗。”明薇冰淇淋塞到嘴里好想喷出来,她用惊悚无比的目光看着她,张菡还煞有其事地在那里哼了歌:“时光已逝永不回,往事只能回味,忆童年时竹马青梅,两小无猜日夜相随……” 明薇的脸立马就黑了,那不是那天她和顾朗在跳舞的时候放的歌吗?她臭着脸拽住张菡的手腕,她力道不是张菡可以抵抗,她穿着高跟鞋,踉踉跄跄被明薇拖到了角落里。 “你居然听见了,你不是睡了吗?”明薇脸色很臭,“谁让你乱说话的。” 张菡揉了揉手腕:“你那么大力气做什么……我也没有乱说话啊。” 明薇对于谣言不是很在乎,但是被人看见那天晚上的事情就有那么一点点的小尴尬了:“还没有?” “海边共舞那么浪漫的事情,就算是情侣也未必做得出来吧?”张菡干脆直说。 明薇沉默了片刻,叹了口气:“你不明白,总之,以后不要乱讲了,你找我是什么事?” “是小茹的事情。”一说到小茹,张菡就没有了八卦的心思,“我去找了你说的警察了,他说这个案子,其实已经有了突破口,但是却有奇怪的地方,所以我希望你能和我一起去看看。” 明薇从来都不笨,虽然张菡说得模棱两可,她却已经看出了她的心思:“你是觉得,刘邵没有对你说真话,所以要我替你去问问?” “因为那个人来头很大。”张菡被她说破了心思,也不尴尬,直接道,“我无权无势,凭什么相信正义?” 明薇无奈极了:“你应该相信刘邵,他不是那样的人。” 但是张菡却很坚持:“我没有骗你,事情是真的有点不同寻常,不会耽误你很长时间的。” 明薇掩口打了个哈欠,道:“好吧,反正下午没有课。” 张菡喜上眉梢:“来,就在我们学校附近的咖啡馆里,我约了刘警官。” 而就在明薇正准备和张菡去咖啡馆见刘邵的时候,顾朗也遇见了一件挺头疼的事情,楚裕带着楚向宇出现在了他的办公室里,并且要求他帮忙治疗楚向宇。 原本这对于顾朗来说是正常的事情,但是现在就有点不合适了,他已经不是和平大学医院里的医生了。 说起来,顾朗以前在和平大学附属医院里当医生的时候,就很出名了,出众的学历,俊朗的面貌还算其次,关键是他让医院里许多人都看不惯,有不少资历老的医生都觉得他实在是不像一个医生,态度太潇洒,胆子太大,虽然有本事,可是时常喜欢违反医院的种种规定,他是一个负责任的、本事高超的医生,但是从某些程度上来讲,他也是不够合格的。 医院里的工作是很繁重而辛苦的,高强度的工作和压力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承受,对于顾朗来说,这其实很没有意思,因为在医院里遇到的病例永远都是那个样子,他的梦想从来都不是救死扶伤,而是探索人体奥秘,所以说医院里的工作虽然算不上乏味,但是也绝对有趣不到哪里去。 所以他辞职转而在和平大学里教书,这也就是放弃了当临床医生而转为学术研究,除了上上课之外,他的很多时间都可以用来研究自己喜欢的课题,至于能不能申请到经费……呵呵,他自己出还不行吗? 在这样的情况下,顾朗已经很久没有亲自给人看病了,但是楚裕这回却走了医学院院长的路子,直接找人找到了他的办公室里。 因为旧居高位,楚裕也没有什么客套的心思,单刀直入:“顾医生,我知道你有本事,我希望请你来治疗犬子的失忆症。” 顾朗不喜欢这样的请求,不咸不淡道:“我现在只教书,不看病,楚先生还是去医院另请高明吧。” 楚裕的脸色已经不大好看了,扭头和院长说:“刘院长,你看……” “顾老师,”刘院长是个看起来很好说话的老头子,但是老奸巨猾,“楚先生的病例还是很有挑战性的,而且顾老师本来就是脑科权威……” 顾朗做了一个停下的手势,好笑道:“权威怎么敢当?楚先生还是另请高明吧,在下才疏学浅,只怕耽误了令郎的病情。” 楚裕隐忍着怒气:“顾医生!” “有何贵干?”顾朗对这样以权压人的人从来没有好感,而且他现在也已经不是在职医生,也不适合在对病人进行治疗,“楚先生,你在这里已经严重妨碍了我的教学。” 这回接话的人不是楚裕,而是楚向宇,他原本沉默不言,但是这时却抬起头来:“我好像有人格分裂。” 顾朗诧异地一抬眉毛。 楚向宇道:“我这几天记起来我是谁了,但是我始终弄不清楚,我一方面记得我是活在二十一世纪的楚向宇,但是一方面,我也记得我是下相人……” “那楚先生应该去进行心理咨询。”这很明显就是心理方面的疾病。 楚裕火大地站起来:“我儿子没有精神病!” 顾朗伸出一只手,在他肩上轻轻一按,他就后退几步,重心不稳重新坐回了沙发里,倒是楚向宇抿了抿唇:“不能怪我爸爸,顾医生,你可以看一下我的脑袋。” 顾朗迟疑了一番,还是走过去,检查了一番楚向宇的后脑勺,他的后脑勺处有很小的一道伤口,如果不仔细检查完全不能发现:“以前做过脑部手术?” “没有,是在失踪以后出现的。”楚向宇回答,“以前的事情,我都想起来了,但是关于……也很清晰,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了。” 顾朗皱起了眉头,这伤口分明就是手术留下来的,但是楚向宇却说他没有做过手术,而他自己却神秘失踪过一段时间,被发现的时候他却说自己是“西楚霸王”,这件事情说起来还是挺奇怪的。 楚向宇诚恳道:“顾医生,我已经去过很多家医院了,但是没有一个专家能给我答案,他们不能解释我为什么会突然多了一个人的记忆,所以我才希望你能够帮我。” 大部分医院里的专家级人物都是什么样的,顾朗很清楚,他们经验丰富,本事高超,但是同样的,也很少有人会相信一些不可思议的事情,斥之荒唐。 “那之前的检查……”不等他说完,楚向宇已经把一个文件袋交给他:“这是在医院里做的CT、磁共振和造影。” 顾朗仔细观察他,相比于刚刚救上来的茫然和无措,楚向宇此时此刻已经显露出一个教养良好的青年应有的礼节,可见主导他的还是楚向宇的记忆,而不是项羽的。 “等我看完再联系你。”顾朗看了看表道,“我还有课要上。” 楚裕虽然还有不满,但是楚向宇已经十分高兴:“好的,真是多谢顾医生了。” 说起来,楚向宇比楚裕真是可爱多了。 晚上,顾朗和明薇一边喝酒一边聊天,他们坐在露台上,落地灯的款式是优雅的枝蔓,一盏盏小灯笼散发着昏黄温暖的光,酒冰在冰桶里,冰块已经微微融化了,花瓶里插着长茎玫瑰,玫瑰花香萦绕四周,明月高悬,不知从何处吹来一阵香风,洁白的窗帘在晚风中浮动,如同夜空里悬浮的朵朵白云。 明薇举着酒杯,她新做了美甲,鲜红的指甲油和水晶钻石相拼凑的图案,亮眼得很,她用指甲轻轻扣着酒杯,发出清脆的一声悠响:“所以呢,你答应帮楚向宇的忙了?” “很罕见的病例。”顾朗沉吟道,“很难说他脑后的伤口和他突然多出来的记忆有什么关联,但是我有直觉,这件事情有点意思。” 明薇歪了歪脑袋,一缕长发从她耳后滑落下来,顾朗替她挽到耳后去,动作自然至极:“而且我看过他的伤口,非常高明的手术,但是在CT里却看不出什么究竟来。” “说不定是被穿越了,魂穿。”明薇提了个现在十分流行的词汇。 顾朗就评了一个字:“扯。” “这可说不准,没人能说穿越就是不可能的事情啊。” 顾朗道:“不用穿越那么玄的事情也能做到,比如说催眠,就可以让人拥有一段虚假的记忆。” 他那么一说,明薇顿时没了兴趣:“这事儿还有趣一点,我摊上那破事儿才叫人无语呢。” “我听说你去管那个花魁案了?” 他们两个都是洗浴完出来的,因此明薇身上只裹了件松松的真丝睡衣,露出雪白的臂膀,顾朗突然明白当初贾宝玉看到薛宝钗的手臂的时候,为什么会想要去捏一捏了。 然后他就真的伸手掐了一把,轻轻的,也不痛,明薇白了他一眼,回答道:“还不是张菡,一哭二闹三上吊要我过去,说白了她就是怕肖家的人呗。” “哪个肖?噢,京城来的那个肖二吗?” 明珠市虽然不是京城天子脚下,但是其国际地位却胜过京城,一如纽约之名胜于华盛顿,在这样的情况下,京城某些世家子弟也会来明珠市谋求发展,这肖二便是其中之一,他父亲是从小就跟着□□打天下的,功劳赫赫,权势滔天。 而这一次牵扯到小茹案子的,便是肖二的女儿,肖淑。 “最烦这种世家子弟了,一副眼高于顶的样子,好像他们家家学渊源就了不起。”明薇作为暴发户的代表性人物,和这种自诩底蕴深厚的世家子弟一向合不来,“旧时王谢堂前燕,飞入寻常百姓家,当年王谢何等显赫,皇帝老子都要让他们三分,后来还不是没了?什么世家,说得好像往上数几代不是在黄土里刨食似的。” 她精辟地给那些人盖上戳子:“一群煞~笔。” 顾朗笑得前俯后仰:“当心你被查水表。” “哟,我还怕他们?”她阴阳怪气地说,“还以为是在上个世纪的苏联不成,我就是看不起他们,都说三代出一个贵族,这才勉勉强强第三代吧,就好像自己是百年世家了,啧,你不晓得,肖淑那个女人以前看见我,就一脸你个土鳖的模样,还有句话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呢。” “这是人类历史上的通病,从来没有逃脱过这样一个社会分层,人家在金字塔的顶端,你有什么办法?” 明薇嗤之以鼻:“所以千万年来,人类始终没有进步,就算从钻木取火到今天高科技遍地飞,科技发展了,人类本身好像也没有多少进步嘛,自由了吗,解放了吗,我们从封建时代走出来了,但是还是有强权有不平,根本没有变化,□□依旧是□□,撞死个人与庶民同罪了吗?” 顾朗不得不打断她的讥讽:“小金鱼,你说这句话的时候,你要想一想,我们也是这样,甚至你我本身也是钱权的受益者,你站在月亮上说这句话,但是你是个地球人。” 她抿了抿嘴,郁郁寡欢:“你说,外星人路过地球,看到我们那么蠢,会不会笑死?” “可能会,在他们眼里,也许我们真的很愚昧很落后。”顾朗轻轻叹了口气,“可你我都是局中人,能有什么立场来批判呢?” “所以,小金鱼,难得糊涂。” 过了会儿,她说:“你说得对,我也是庸俗的凡人,只是凡人而已。” 第26章 往事只能回味05 大概是之前的话题太过沉重,明薇和顾朗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说话,她轻轻晃了晃杯中的酒,冰块撞击杯壁发出清脆声响,她整理一下思绪,问:“我刚才说到哪里了?” 顾朗也想缓解一下刚才的气氛,答道:“说到花魁案呢,是怎么和肖家扯上关系的,难不成是肖二的情妇?” 明薇撇了撇嘴,大为不屑:“估计也差不了多少,都是一群衣冠禽兽,刘邵说案发当天看到了肖成的车。” 肖成就是肖二,在家排行老二,今年五十,依靠着肖家的人脉在明珠市做生意,他哥肖大从政,两人“官商勾结”不要太欢乐。 因为花魁案太轰动,顾朗虽然不感兴趣,却也听了不少:“听说是情夫犯案的可能性比较大?” “是这样没错,刘邵也猜测大概是小茹手上有某些人的证据所以被灭口了。”明薇对这种案子也没什么兴趣,懒洋洋道,“张菡觉得肖成就是凶手,但是她也知道如果肖家活动活动,多半是会不了了之的。” 顾朗提醒她:“水太深,别去管这件事情。” “我也这么想。”明薇虽然好奇心强,但也知道贸贸然对上肖家没什么意思,简直就是在浪费时间,“不过张菡居然还蛮讲义气的,我有点想不到。” 顾朗忍不住失笑:“英雄每多屠狗辈,侠女从来出风尘。” “负心最多却是读书人。”明薇趁机挤兑他,“你也算是高学历了呀,负过谁没有?” 顾朗眯了眯眼:“你猜。” “我们俩一起长大,直到你出国前,我都确定你没有女朋友。”明薇居然还真的兴致勃勃猜测起来,“之后我们俩分开的时间就有点久了,我不能确定啊,到底是有还是没有?” “有和没有,与你有关系?” 明薇嘴硬:“问问不行么,那么小气。” “没有提起来的必要。”顾朗心平气和地和她说,“过去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过去的时光永远无法倒流。” 那一刻明薇耳畔仿佛又响起了那一日在海边,浪花翻飞声里萦绕的歌:“……春风又吹红了花蕊,你已经添了新岁,你就要变心,像时光难倒回,我只有在梦里相依偎。” 明薇没有再说话,她异样的沉默让顾朗侧目,他道:“不要露出这幅表情……好吧你想知道什么,我告诉你还不行么。” “我没有什么想知道的。”她生硬地说着,“我累了,我要睡觉去了,晚安。” 顾朗瞠目结舌,心想这女人心海底针,说变脸就变脸,真搞不懂。 然而明薇走后,他却没有急着回房,而是独坐月下,对影独酌,夜色茫茫,新月如钩,很多的往事一点一滴涌上心头来,恍然似梦。 怎么说呢,人到了这个年纪,没有一点往事是不可能的,尤其是像他这样的人,如今已过去二十余载,在他从前的生命里,也自然出现过不能忘怀的人。 红尘滚滚,最爱捉弄人,有些人曾经爱过,后来分别了,有些人不曾开始,便就结束了。 诚然,他与明薇青梅竹马,然而就正如明薇所说,他们分开过些许年,虽然断断续续见过几面,有些事情,她确实是不知道的。 顾朗也不想告诉她那些事。他们虽然无话不说,可是有些事情,却很有默契地彼此避讳着,仿佛是一个禁忌一样不轻易触碰。 大概是因为谁都知道,一旦对方有了伴侣,他们之间这样亲密的关系就无法再继续维持下去了。 所以一直这样小心翼翼地维持这样一种微妙的平衡。 而这种平衡,不知何时就可能会被打破,到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次日是周末,明薇睡到太阳高照才醒过来,她睡眼惺忪地去楼下找东西吃,正好撞上刘邵和谢莲过来找顾朗,刚刚才坐下呢,就看到明薇衣衫不整下来了,刘邵的表情顿时变成了“呵呵我就知道你们俩有□□”,明薇倒还没发觉,一脸惊讶:“你们怎么来了?” “嗯,找阿朗有点事情。”刘邵在她身上扫了几眼,被明薇瞪了回去,她转悠到厨房里:“有东西吃吗?” 顾朗切了水果端出去,顺便和她说:“刘邵带了蛋糕过来,你要么吃点。” 明薇泡了咖啡就着刘邵带来的蛋糕吃:“你怎么会想起带蛋糕过来,真不像你。” 刘邵实话实话:“路过看见新开了一家蛋糕店,听说名气很大,一天就卖一百份,这不,有求于人,我怎么都得表示表示啊。” 明薇笑道:“有求于人,礼贤下士啊,说吧刘警官,你有何贵干?” “说起来,最近这几件事情怎么都有点邪乎。”刘邵和他们相熟,也不客气,自己取了块芳香馥郁的蛋糕大嚼起来,“唔,味道是挺不错的,小莲你也吃点。” 谢莲是第一次来顾朗的家里,却是以刘邵女朋友的身份,多少有点尴尬,因此只是埋头小口吃蛋糕,明薇已经三下五除二把自己那块吃完了,盒子里已经空空如也,一共就只有四块而已。 她瞄向了顾朗碟子里的那一块,顾朗在她伸出手来的时候毫不犹豫一叉子戳下去,他力道用得不大,最多留个小红印,但是明薇哪里肯吃这个亏,手一翻去捉他的手腕,结果顾朗捏着的叉子顺势滑到了指间,他斜斜一刺,依旧瞄准她的手背,明薇手腕一沉,指尖翻飞,将自己的叉子夹在食指与中指指间,一左一下卡了个正着,原本是两柄塑料叉子,撞击在一起的时候却发出了金石般脆响。 刘邵看得心服口服,他也是练过什么跆拳道、空手道、格斗术之类的,否则怎么抓坏人,但是吧那都是一些大开大合之术,至少让他用手掌和五个手指头之间玩出这种花样的,他是做不到。 别看这像是在玩闹,但是没一刺的力道,方向,位置,都是大有讲究的,好比顾朗现在屈指就想在她脉门处轻轻一弹,如果中了的话她的手腕就会发麻,动弹不得,自然也算是明薇输了,但是她虽然武功比不上顾朗,可是论灵巧,女性却有天然的优势,她玉手香软灵活,真的是宛如蝴蝶翩飞一般好看,两个人最后各自捉着对方的手腕不撒手,僵持不下。 明薇半点没犹豫,直接弯腰俯身张口,在蛋糕上咬了口,还万分得意和他说:“兵不厌诈,懂吗?” “懂个屁。”顾朗不能更鄙视她,“为了块蛋糕,你至于吗?” 明薇怪叫着反问:“为了块蛋糕,你至于吗?”居然和她动起手来,这还是人干事? 刘邵哈哈大笑起来,乐得眼泪都出来了,谢莲的目光在他们交握在一起迟迟没有松开的双手上停留了一会儿,又看了看那两个对此一无所知的人,终于在心里叹了口气。 谢天谢地抽身得早,和青梅竹马抢男人,是需要勇气的,小说里那种女主一登场,青梅竹马立刻退散变成明日黄花的事情实在是太少了。 几十年的默契,真的不是朝夕可比。 等到明薇顺利把早饭吃下肚,大家才正式开始说起这次的事情来,刘邵沉思片刻,道:“整件事情,还是要从明珠市历史博物馆开幕那天开始。” 前文已经提到过,明珠市的历史博物馆前些日子刚刚开幕,展出了许多珍贵的国宝级文物,剪彩当天来了许多重量级的嘉宾,其中就包括了楚向宇和肖淑。 原本是好好的一次开幕式,中途博物馆的警报器却突然响起,一阵浓烟喷来,造成了很大的一场混乱,在管理人员勉强维持秩序清点人数后,却发现有不少人都不见了。 明薇打断他:“一共是几个?” “七个。”刘邵马上答道,“包括楚向宇和肖淑在内,一共七个人失踪,这里是具体的资料。” 档案里非常详细地罗列了失踪的七个人的具体信息,其中一个是清洁女工,一个是保安,一个是博物馆的副馆长,一个是来采访的记者,一个是临时杂役,两个是嘉宾,即是肖淑与楚向宇。 “最先被发现的是那个清洁工、杂役和保安,大约彼此之间相差一个多小时,他们被发现在博物馆后面的巷子里,对于失踪的事情,他们没有任何记忆。”刘邵详细地介绍,“过了几天出现的是那个记者和副馆长,他们两个人的记忆在一段时间内发生了错乱,比如说刚开始他们根本记不起自己是谁,大概过了几天才恢复过来,可是对于失踪期间发生的事情依旧是一无所知。” 顾朗唔了声:“那肖淑有什么不对?” “她比楚向宇早出现五天,但是……”刘邵苦笑一声,“我也说不出来她有什么奇怪的地方,楚向宇还肯说话,她整个人却很沉默,一声不吭的。” 明薇十分意外:“我记得肖淑脾气可坏了,像是个火药桶,一点就炸,怎么会沉默?” “这就是奇怪的地方了,问她什么,她也不肯说。”刘邵抹了抹脸,对于肖淑这样的天之骄女,他总不能严刑拷打审问吧,“我问过他们家的佣人,他们都说肖淑原来对猫过敏,家里从来不允许猫的出现,可是这次回来好像变了个人似的,一口气养了好多只猫咪。” “该不会真的是被穿越了吧?”明薇穿越小说没少看,相当怀疑这样的可能性。 刘邵苦笑着摇了摇头:“大小姐,你总不会让我这么写报告吧,目标疑似被穿越?那你也要给我拿出证据来才行啊。” 顾朗做了个手势,示意明薇先不要开口,他问刘邵:“警方调查的结果呢?” “我们调看了当天的监控录像,包括周围街道的交通监控,然而,那都被人为损坏了。”刘邵沉重道,“没有人知道他们是怎么消失的,也没有人知道他们是怎么出现的,失踪的时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除了他们本人,不,甚至于他们本人也未必知晓。” “就是因为没有人知道,所以才给我们施压,毕竟如果有什么把柄落在别人的手里,普通人也就罢了,肖家和楚家就有大麻烦了。”刘邵叹了口气,尽显疲态。 明薇噢了声,突然问:“那为什么那个花魁案会和肖淑牵扯到一起,小茹是肖成的情妇?” “据我们掌握的线索,有这个可能,但是肖成没有作案的时间和动机。”刘邵把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失踪案上,对于小茹的事情并不怎么上心,“那天虽然拍到了肖成的车出现在小茹的公寓附近,但是那天驾车的人是肖淑,她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父亲与小茹有关联。” 这也算情理之中的事情,外面玩过的女人怎么会让自己的女儿知道呢?肖成并不是一个荒唐的人。 刘邵想起张菡也忍不住失笑:“你那个朋友,实在是想太多了,肖淑没有动机,她的死,更有可能是职业杀手所为。” 有权有势的人要除掉一个没有背景的女人,何须自己动手呢?只是这次对小茹的案子做得那么漂亮,不留线索,像是职业者的手笔。 作者有话要说:  我觉得吧,只要写到男女主角在一起了,他们以后的相处肯定会充满了闺房之乐的,ORZ,瞧瞧之前出海三抛三接,然后在海边跳舞,像是上个世纪的电影~ 这一章的言情味道是不是特别浓,一边听歌一边写就是容易写出这样的剧情来~然后还做了个特别好玩的梦,顾朗和小金鱼要一起投胎,结果小金鱼走错路去了畜生道,变成了金鱼,顾朗做了皇帝,然后每天看着那条金鱼哈皮地游来游去……醒过来以后我自己都好囧 求收藏球评论,文下如此冷清QAQ伤不起啊! 第27章 往事只能回味06 失踪案毫无头绪,刘邵知道顾朗为楚向宇做治疗,特地登门求助:“唉,这份工作真不是人做的。” “是你喜欢。”原本以刘邵的家境,做什么工作不好,非要去做警察,可见也是喜欢,顾朗这么一说,他也无言以对。 顾朗想了想道:“来,劳烦几位移驾书房,我有东西给你们看。” 他的书房极大,书架就占满了三面墙,顾朗把楚向宇的检查资料给他看:“脑后有一个伤口……” 谢莲对此不感兴趣,在书房中欣赏起他的藏书来,天文地理,医学哲理,无所不包,但是那么多藏书里偏偏有一个书架,放满了让人发麻发腻的言情小说,谢莲一点都不觉得会是顾朗的品味。 她侧头看着那边说话的顾朗和刘邵,又看了看在沙发上无聊地读小说的明薇,觉得十分好笑。 如果两个人的生活已经交融在一起,他们是怎么觉得还可以将彼此割裂开始新生活的?幸好她抽身得早,否则她指不定要栽个跟头。 刘邵已经很好,至少在他身上,她感觉得到自己的未来,一个真实的男人,也必然是有缺点的。 所以她施施然坐回刘邵身边,姿态亲昵却不过火,顾朗看见他们微笑起来,她便道:“那边那张照片照得实在好看。” 刘邵好奇地顺着她指着的方向一看,顿时意外:“好有味道的照片。”他将顾朗书桌上的那只相框拿过来细细打量,那正是他们出海那一天卓菁菁意外拍摄到的画面,特意做旧,像是泛黄的海报。 照片里顾朗与明薇隔着一辆轿车,只露出了上半身,但是已经足够潇洒,而明薇全身皆在相片里,那件红色的纱笼原本来自东南亚,薄薄一片布,并不作下裙,而是系在脖颈后,用金线勾勒了花朵,在阳光的反射下朵朵盛开,漂亮极了,他们相视凝笑,发丝飞扬在风里,一个肩宽腰窄,一个蜂腰长腿,登对得像是上个世纪四五十年代的电影海报里的男女主角。 “一场好莱坞风月戏的味道。”刘邵很少看电影,绞尽脑汁找不到相似的感觉,“乱世佳人的调调。” 顾朗看着他们笑了会儿,偏着头轻声说:“我也觉得拍得好。” 明薇也大感兴趣,她凑过来看了会儿,却没说什么话,顾朗的目光在她脸上略略停了停,旋即若无其事地继续和刘邵说道:“其余人脑后可有这样的伤口?” “有。”刘邵忙回过神来,答道,“所有人重新出现后都去医院做过检查,尤其是有过失忆的人,对脑部的检查十分仔细,你要吗?” “尽快取来。” 明薇在玩手机,听到这里抬起头来:“我听说过两天肖家又要宴请宾客?” 谢莲答道:“是,肖先生五十整寿。” “肖淑这个人,我是和她见过几面的,她看不起我,我也不见得看得上她,”明薇哼哼笑,“穿上龙袍她都不像太子,但是是什么妖魔鬼怪,还是看看才知道,是不是?” 谢莲已经从刘邵处听说她的身份:“是这么回事。” 明薇扭头去看顾朗,他看着她笑了笑:“好,届时我们去一探究竟。” 她心满意足地离开:“我去楼下游泳,坐在屋子里骨头都要生锈了。” 过了一刻,刘邵与谢莲也告辞了,顾朗一人坐在椅子里看那张照片,良久,他轻轻叹息一声,将这张相片收进了抽屉里。 接下来几天,楚向宇都会隔三差五过来和顾朗聊聊病情,同样的话他已经对心理医生说过很多遍,但是他们所提出来的种种假设他都无法接受:“很清晰,所有的记忆都清晰地像是我自己亲身经历过一样。” 顾朗对于秦汉的历史并不算是精通,却也不陌生,他先问了楚向宇:“你从前接触过历史吗,看过类似的电视剧或者小说没有?” “我就在初中课本里读过,知道项羽刘邦,最后项羽乌江自刎,刘邦当了皇帝。”楚向宇很无奈地再度重复,“之后一直和我爸做生意,从来没有接触过类似的东西,我以前的女朋友是学小提琴的。” 顾朗沉吟不语,楚向宇对于历史并不了解,但是在他的记忆体系里,项羽的人生却非常完整,比如说几几年陈胜吴广起义,几几年他随梁叔起兵,之后巨鹿之战,分封诸侯也十分清晰,以楚向宇的话来说“少年读书习武之事都历历在目”。 这样清晰的记忆,很难通过简单的催眠或者是引导来达到,但是一个人怎么会无端有另一个人,尤其还是一个古人的记忆呢? “我之前上网也查过一些资料。”楚向宇露出了一个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表情,“有人说是穿越,有人说是借尸还魂,但是我都不相信,我可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人在我身体里,我只是多了一段记忆,我还是我,我是楚向宇。” 顾朗点了点头,问他:“你有没有过不舒服的感觉。”他指了指脑袋,楚向宇摇了摇头:“就只有刚开始的时候会有点头晕,现在完全没有别的感觉,顾医生,依你看,我脑后的伤口是什么?” “非常高明的脑部手术留下的痕迹。”顾朗转了转手里的钢笔,“对于那次失踪,你真的没有记忆吗?” 楚向宇的笑容更苦涩了:“没有,完全想不起来,我有记忆的时候就是我遇见你们,以为自己是西楚霸王,中间发生了什么事情,我完全不知道!” 就是这个不知道,才使得整件事情愈发扑朔迷离起来,看来对于肖淑,是不得不去看一眼了。 肖成的寿诞正是好时机,请帖老早就已经寄了过来,肖家别墅在郊外,日落时分早已门庭若市,来来往往皆是明珠市内的政客名流,明薇挽着顾朗的胳膊,毫不客气吐槽:“最烦参加这种宴会,假的我脸都泛酸。” “那你还来?” “我倒是想看看沉默寡言的肖淑是什么样子。”明薇完全不能想象肖淑变文静了样子,那她肯定是被穿越附身了。 他们俩一进门,就收获了不少关注的目光,明薇不耐烦寒暄,直接准备去找肖淑,结果在人群中一看到她,她就深深震惊了,在顾朗胳膊上狠狠掐了把:“我眼花了吧,那个会是肖淑?” 顾朗没见过肖淑,但是第一眼看到她,就很难把她和明薇口中那个“不知天高地厚、霸道嚣张的死丫头”联系在一起。 肖淑面容秀丽,漆黑如瀑的长发从长波浪变成了笔直漆黑,盘在脑后,只用了一支翡翠发簪固定,戴着珍珠水滴的耳环,眉毛画得很细很古典,穿了件礼服,优雅端庄地坐在那里,怀里抱着一只通体雪白的大猫,碧绿色的眼睛幽幽瞪着人,叫人不寒而栗。 她看向明薇的神情冷淡自矜,仿佛是不屑与她说话,明薇恨不得再掐顾朗一把,以证明自己不是在做梦:“人脑袋出问题了,是不是会改变人的性格?” “是有这样的先例。”顾朗迟疑了一下,她便已施施然走到肖淑面前去了,他在原地顿了片刻,并不跟上去。 有的时候,女人和女人之间更容易交流。 明薇端着一杯红酒,斜眼瞟她:“肖淑,听说你脑子摔坏啦?”若是有第三只眼看了这一幕记录下来,活脱脱就是一个恶毒女配的找茬。 肖淑不答,只是眯了眯眼睛,她原本生着一双丹凤眼,今日的妆一上,愈发有气势:“我还以为是谁,原来是明家大小姐。”她抚摸着怀里的猫咪,姿态与从前大不相同。 明薇露出诧异的神情:“你真的变得很奇怪。”她想起楚向宇脑后的伤口来,想要绕过去看看她脑后有没有相似的情况,然而她刚刚上前几步,肖淑便冷冷呵斥道:“你放肆。” “对你,我还就放肆了。”明薇干脆一手按住她的肩膀让她不让动,“你真的被鬼上身了不成,还放肆,啊!”她突然平平后退几步,腰肢往后一弯,堪堪躲过肖淑怀里扑过来的那只大白猫。 但是那只白猫显然血统尊贵,十分好斗,四肢轻飘飘着地,身形一扭,又向她扑来,明薇自知自己赤手空拳与这畜生相斗决计占不上便宜,因此只能以避退为主,然而今天她穿着高跟鞋和小礼服,行动本就不便,这口气让她的脸色十分难看:“肖淑,你是这么招待客人的?” “对于你这样飞扬跋扈之人,何须客气?”她冷笑连连,眼中大有疯狂之色,明薇暗暗心惊:“肖淑,你疯了,我和你无冤无仇。” 她终于一时不慎,被那只大猫尖锐的爪子抓破手臂,血淋淋三道口子,她不再客气,随手抄起一个盘子,劈头盖脸朝那只猫砸去,它尾巴倒竖,浑身毛发竖起,前爪上还沾有她的血迹,这样巨大的声响把其余宾客的注意力吸引过来,肖成自然也频频侧目,明薇玉臂上三道血痕显眼得根本不容人忽视。 他面色一变,正要走过来,明薇已经老大不客气地一脚踩在了那只猫的肚皮上,细细的高跟鞋后跟威胁着它最柔软的腹部:“别动,你敢动一下,我就踩死你。” 那只猫凄厉地叫着,肖淑面色一变再变,突然泫然欲泣:“明小姐,请你放过我的猫。” 明薇神情古怪地看着她:“你的猫抓伤了我,你现在让我放过它是几个意思?” “是你先要抓它的,它只是害怕……”肖淑这般解释,明薇眸光一冷:“肖淑,我不知道你在玩什么把戏,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你今天要是不给我一个解释,我绝不会善罢甘休。” 这个亏她是决计忍不下来的,而且肖淑原本一根筋没大脑的人,直来直去,根本不知道阴谋诡计是什么玩意儿,可这次居然会做出这种两面三刀的事情,真是让人大为意外。 “发生了什么事?”肖成过来,原本铁青的面色见到明薇略略松缓,“是明小姐,这是……” 肖淑咬着嘴唇,泪盈于睫,偏偏眼泪还不掉下来,让人见了十分心痛:“她要弄死我的猫。” “是你的猫先抓的我,哎哟!”明薇一个站不稳,被那只大白猫伸爪子在脚踝处又是狠狠一下,它趁机翻身跃起,弓着身蓄势待发,谁料被人从后面突袭,直接拎住脖子后面的软皮提了起来:“这种猫生性好斗,真不像是普通女孩子会养的品种。” 明薇不禁抬头看去,这猫的厉害她是领教过的,对方随随便便就把它拎起来,可见本事不小,而这一看,她愈发意外起来,这是名芳华正好的妙龄女郎,浓眉大眼,英姿飒爽,容貌十分美丽,眼波微动间有天然一股妩媚如猫的味道。 然而这样看起来漂亮的女子,却让那只大猫嗅到了危险的气味,它凄厉地惨叫几声无果后,便温顺地驯服下来,那女子勾唇一笑,将这只猫丢回给肖淑:“肖小姐,以后可要看管自己的宠物呢。” 肖淑如临大敌地看着她,那女子却若无其事,倒是肖成赔了个笑脸:“原来是凌将军到了,有失远迎。” “我只是顺路过来。”那个女子年纪轻轻,却已然是将军头衔,这实在是十分罕见之事,而肖成对她这般忌惮,想必不会是寻常人。 而这里的动静终于把在和刘邵交谈的顾朗吸引过来了,他一看明薇的手臂便已变色:“你的手怎么了?” 她恨恨道:“被只畜生挠了一下。” 顾朗自然而然抬起头来,却在和那个女郎视线交汇的一刹那微微一怔:“凌岚?” “许久不见,”她的笑容意味深长,“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作者有话要说:  这一章好像特别偏言情啊……我本来不想那么快让顾朗的过去出现的,但是写着写着就出来了,ORZ 那就让她出来吧,唐黎本来是男二,但是出场次数真心少啊,咳咳,算了,写过去看,我知道肯定有妹子在纠结顾朗的过去,但是他有过去是很正常的事情,这个年纪的男人了,又那么出色,没有过去才奇怪吧? 但是顾朗自始至终都爱着小金鱼,他不能放下她,但是这个心事他自己从来不愿意去深想,他害怕明薇知道了两个人再也不能维持现状的亲密,但是他也无法开始新的感情,或者说开始了,最后却只能无疾而终……不过凌岚会是情敌,情敌这种东西就是用来促进感情的,你们懂的~ 最后求包养和收藏,还有评论,那么冷清真是让我桑心,最后再提醒一遍,本文即将改名【脑洞里的世界】,大家不要找不到路了 补充一句,我可没有说过有过去等于上过床啊……具体的内容,后文会慢慢说的,我知道有人雷这个,先说明一下 第28章 往事只能回味07 “没想到会在这里见到你。 ” 明薇听见她说这句话的时候,感觉到顾朗握着她的手微微一紧,她敏锐地感觉到了什么,抬头看了看他,他却很快调整好了表情:“是,真巧,你也在这里。” 你也在这里,这句话仿佛是在和老友闲话家常,但是细细品味,总有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味道,顾朗大概也意识到了这个问题,所以马上就转移了话题:“有事我们去偏厅说,有没有医疗箱?” 肖成忙道:“有,这边走。” 偏厅十分安静,有佣人送来了医药箱和茶水点心,顾朗握着明薇的手臂,替她消毒,她的一只玉臂雪白莹软,那三道抓痕显得尤其可恶,叫人痛心不已,顾朗轻手轻脚替她涂上药水:“痛不痛?” 猫爪抓破皮肉,自然痛得要命,明薇更关键别的:“会不会留疤?” “不好说。”他把纱布缠在她手臂上,“愈合之前不得碰水,洗澡的时候用保鲜膜裹上。” 明薇苦哈哈地看着他,顾朗忍不住,在她腮上拧了把:“活该啊你,偏去招惹那只凶猫。” 他把目光投向肖淑,她正怀抱着猫咪端坐在沙发里,眼睫微垂,看不出情绪,显然是一个惯于隐藏自己心思的人,和刚刚在大厅里唱念做打的仿佛是两个人。 而凌岚端着咖啡杯,美目一直牢牢关注着他,顾朗只做不知,问肖成道:“令媛的情绪,仿佛不大对?” 肖成道:“淑儿醒过来之后就变成这样了。”从前活泼开朗的女儿性格大变,虽然令他怀疑,但这并非没有先例,他更想知道她失踪期间有无发生任何对肖家不利的事情。 “肖小姐。”顾朗待她尚且算是客气,“我现在在为楚向宇做治疗,你们两人的遭遇有诸多相似之处,所以我希望能够为你做一个检查。” 肖成对于女儿十分关心,自然也十分支持:“淑儿。” “不,我不需要。”肖淑冷淡地说,“我很好。”她站了起来,“如果没有什么事情,我先回房了。” “喂。”明薇喊住她,“你让你的猫抓我这事儿就算完了?” 她冷冰冰地看着她:“是你先来招惹我的。” “我哪里惹你了?” 肖淑不说话,自顾自开门回去了,肖成微微皱了皱眉头:“抱歉,淑儿自从失踪回来以后,性情就变得有些古怪。” 顾朗阻止了他想要道歉的话,直接问:“肖小姐回来以后,对她做过检查吗?” “有的,当时直接送到了医院里,我们也给她做了一个比较详细的检查,但是没有什么结果。”肖成苦笑道,“而她醒过来以后很反感医院,医生说这种变化是心理性的,但是她拒绝和心理医生见面。” 顾朗想了想道:“不知道肖先生方不方便把令媛的检查报告给我一份,如果你信得过我的话。” 肖成果然迟疑了一下,却听凌岚清脆一笑:“顾医生的人品,自然是信得过的。” 听她这么说,肖成不再迟疑,点头让人去取肖淑的检查报告,拿到手以后,顾朗也不多做久留,与肖成告辞离开肖家,凌岚不紧不慢跟在他们后面,明薇本来就心情不好,脾气更坏:“你跟着我们做什么?” “我是跟着顾朗,不是跟着你。”凌岚似笑非笑。 明薇狐疑地在她和顾朗之间看了看,突然觉得自己是电灯泡,她正想说什么离开的时候,顾朗却抓住她的手腕:“别乱跑。” “我……”我只是想给你挪地方,明薇冤枉透了,但是顾朗不容她多说,直接把她拖上车,凌岚站在车窗边,眉梢微挑:“不打算和我叙叙旧?” “要说的话,我已经对你说完了,”顾朗降下车窗,平静与他对视。 凌岚抿着唇,显然对这个答案不是很满意:“你觉得那就是你给我的解释?” “是的。” “你知道我不会接受。” “男女之情,合则在一起,不合则分开,只要一方不再有感情,整段感情便没有维系下去的必要。”顾朗答道,“你可以恨我怨我,却没有办法改变这个现实。” 凌岚似有若无地瞥了明薇一眼,她还莫名其妙:“我要一个更明确的理由,并不是这样含糊不清的解释,顾朗,你难不成以为我凌岚是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人?” “我从来不曾这样以为过。”顾朗轻轻叹了口气,“只是缘分已尽,凌岚,你想要我怎么对你?”说到最后,他甚至苦笑起来。 凌岚静默片刻,转移了话题:“今天不是谈话的好时机,我下次再来找你。” 明薇目送她离去,这个女人走起路来的姿势像是一只矫健的母豹,充满了力量美:“这是谁,你们认识?” “你之前说,负情薄幸读书人,问我有没有辜负过谁,是不是?”他发动了汽车,一边提速一边道,“现在我回答你,有。” 明薇心脏一抽,疼得她蹙眉:“你的前女友?” “是。” “分手了?” “嗯。” “为什么?” “分开了就是分开了,哪有那么多为什么。” 她坚持道:“告诉我,你们是怎么认识的,为什么会相爱,发展到哪一步了?” 这样无理取闹的要求……顾朗苦笑一声,放缓了口吻:“你现在非要说这个吗,改天我再告诉你,行不行?” 明薇张了张嘴,脱口便问:“改天,我看不用改天,明天你们就该死灰复燃,重续旧情了。” 顾朗猛地踩了刹车,明薇因为惯性而往前冲,幸好因为绑着安全带而没有撞到头,她扭过头去,冷笑道:“我说中了?” “说中你个头。”顾朗忍无可忍,“我的前女友,你问那么多干什么,和你有关系?” 她呼吸一滞,嘴硬道:“问问怎么了,问都不能问吗?”她被他指责,眼眶中迅速积起水光,她眨眨眼,逼回眼中的涩意,“不问就不问,谁稀罕似的。” 顾朗张了张嘴,想说什么却重新咽回了肚子,沉默地把车开回了家里,一进门,明薇就气势汹汹地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砰一声把门关了。 真是的,一个凌岚重新出现在他的视线里就已经够烦人的了,小金鱼好端端的生什么气?顾朗无奈极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过去和秘密,明薇从前是否遇见过什么男人,是否和谁有过一段浪漫的邂逅或者艳遇,他可从来都没有问过。 这有什么好生气的。难不成他事无巨细都要和她交代吗,恋人都不带这样刨根究底的。 他这么想着,又在心里为她开脱:这位大小姐性子霸道惯了,恐怕也只是对他的推辞有所不满,并没有别的心思。 他把自己关在书房看起肖淑的检查报告来,写报告的人是和平医院的权威,分析地深入浅出,因为是记忆出现了紊乱,所以对脑补的检查还算十分全面,那个伤口并没有被忽视。 是的,肖淑脑后有和楚向宇一模一样的伤口。 这样高明的外科手术,同样出现在几个失踪的人的身上,这实在是一件十分让人忌惮的事情,没有人知道这场手术的目的是什么,对方又希望通过肖淑和楚向宇来达到什么目的,但是他们两个人的身份都非同小可,这件事可大可小。 顾朗想了想,打了个电话给刘邵,把事情告诉了他:“派人监视着这七个人为好,尤其是肖淑和楚向宇,如果有人要通过他们做些什么事情,所图恐怕不小。” 他想了想,又补充道:“肖家那么多佣人,你看看能不能买通一两个,我觉得肖淑的情况十分古怪。” 刘邵自然满口答应。 顾朗往后一仰,靠在椅背上,觉得太阳穴一阵阵发疼,他起身去酒柜里拿了瓶烈酒来,坐在客厅里自斟自饮。 烈酒入喉,灼烧一片,他觉得四肢百骸渐渐放松下来,悉数往事涌上心头来,像是潮水将他淹没,过了半晌,他拿着酒瓶去敲明薇的门,她没吭声,顾朗直接就开门进去了,直接坐在她床上:“小金鱼,来,陪我喝一杯。” 明薇已经脱了衣服睡觉了,闻言从被子里钻出来,看到他喝醉大吃一惊:“你怎么啦,喝那么醉?” 她夺过他手里的酒瓶,款式很老,水晶瓶有着扁扁的肚皮,酒液是黄金般的颜色,明薇一看度数便责怪:“亏你还是医生呢,喝那么烈的酒?” 他含着笑将酒瓶凑过去:“来,陪我喝一杯。” 明薇就着他的手喝了一口,滋味辛辣,她拿被子裹好自己,声音是她想象不出来的柔和:“阿朗,你怎么啦?” “你不是要听吗?”他拍了拍床铺,“来,躺好,我讲给你听。” 明薇躺了回去,长发兜在他脸上,他拨开来,怔怔看着天花板:“我和凌岚是在德国时认识的,当时,当时我还在学校里学医,而她也在军校里念书,我们就这样认得了。” “女孩子念军校,这么少见?”明薇想起今天初见凌岚的时候,英姿飒爽,气势魄力也非寻常男子可比。 顾朗嗯了一声:“当时,她的头发还没有今天那么短,有一头很漂亮飘逸的长发,风吹起来的时候,特别好看。” 她不高兴:“我也有长头发。” 他捉着她的一缕长发在唇边吻了吻,道:“臭美的姑娘。” “她比我好看。”明薇酸酸地承认,“美得有特色。”凌岚身上的英姿与大气嫌少在现在的女孩子身上见到,至少明薇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的女郎,绝对让人一见难忘。 顾朗慢慢道:“人和人的缘分是很奇妙的,我也没有想过会遇见她,如果想到了日后会发生些什么,我不会选择和她开始。” “为什么?” “因为她很骄傲,很危险。”顾朗苦笑一声,“但是当时年少,她也还是一个很可爱的女孩子,我、我当时就算是知道了,也未必能够轻易抽身。” “女人危险,也就意味着吸引人。”明薇绞着自己鬓边的一缕长发,咬着嘴唇说道。 顾朗嗯了声:“是这样,她很危险,但是也很诱人,所以我很快就和她有所牵扯。”彼时,在德国那个圈子里,虽然中国人不少,但是若论出色,非他与凌岚莫属,两个人一见面,就能够感觉到对方的与众不同。 凌岚漂亮,野性,聪明,狡黠,他们势均力敌,恰逢敌手,每一次的交谈,每一次眼神的交汇,都是一种较量,好像随时随地会迸发出火花来。 他们在这样的交锋中体验到前所未有的感觉,不可避免地被彼此所吸引,仿佛两个人之间一直有一根线在牵扯似的,他们小心翼翼地试探,挑衅,较量,仿佛是一个不知疲倦的游戏过程。 正如顾朗自己所说,当时实在是太年轻了,他的好胜心、他的征服欲,都不可避免地蓬勃发芽,两个人像是身处漩涡,暗流汹涌,他们却乐此不疲。 作者有话要说:  凌岚是个强势、骄傲,充满了野性和征服欲的女人,她很厉害,她和顾朗在年少时被彼此所吸引,两个人在玩火,因为其他人都不是对方的对手,他们势均力敌,所以玩得很high,但是顾朗先放手了,因为他没有办法真的爱她,就算是凌岚,对于顾朗的,也不是纯粹的爱,他们的感情更像是一场游戏,具体的会在文里说,在这里先做解释,我知道大家不知道答案会很痛苦=-= 顾朗是被凌岚所迷惑,但是内心深处始终另有所爱……不能算出轨,因为他和小金鱼现在都还没有开始呢,但是吧,是他先中途退场,所以注定是他背负骂名-0- 顾朗对凌岚是有愧疚的,但是男女感情本是如此,他选择分手也算不上错吧,爱情是很危险的哟~ 我其实还挺喜欢凌岚的,她应该会是比较重要的女配吧,当然,因为女主不是她,顾朗最后还是会选择遵从自己的内心,和小金鱼在一起的 看见没,小金鱼其实吃醋吃得都快酸死了,她自己还不知道诶! 这一章言情成分重啊,剧情好像反倒是弱了点……大概是因为题目太言情了吧,作者一写就刹不住车了QAQ 关于初吻,看到有读者提了,可以回答,他们的初吻都不在了,这是他们少年时的一段往事,在日后也会写出来的,是很美好的一个故事~ 最后一样,球评论球收藏球包养~~ 第29章 往事只能回味08 这一场恋爱,耗尽了他们当时所有的精力,但是越挫越勇,斗志昂扬,顾朗每一次看见凌岚,都觉得她的眼睛闪亮发光,眸子里的野性汹涌澎湃,像是一只母豹。 只是这场恋爱太激情太饱满太浓烈,很快被耗干净,他觉得疲倦,不愿陪她继续玩下去了,想要从这一段感情中脱身,可是凌岚这样一个强势骄傲的女人,怎么容许自己被抛弃? “当时,”顾朗唇边弥漫上一个苦涩的微笑,“她的手枪就抵在我额头上,和我说要我跪下向她道歉,那她可以既往不咎,和我一如从前。” 明薇瞪大了眼睛:“她敢!” “她有什么不敢的?”顾朗冷笑,“是我负情薄幸,先要离开她,以她的骄傲,当场杀了我都有可能。” 明薇为他辩解:“男女之情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不喜欢她了,还不能分手了?” “小金鱼,那是我咎由自取,如果我足够聪明,就不应该去惹她,如果我足够专情,就不会决定分手。”他一扬手,酒水凌空入口,滚滚而下,明薇一侧头,半路给他截走了,然而一不小心呛到了气管里,拼命咳嗽起来。 顾朗笑个不停,替她拍背顺气,她的背脊光洁柔滑,骨肉均匀,十分好看,他欣赏了一会儿她的裸背,又道:“所以这件事情,一直都是我对不起她。” 凌岚那是怒火冲天,以顾朗的骄傲,自然也做不出向她下跪求饶的事情,他只是说:“我心已决,不会回头,如果你要杀我,我无话可说。” 凌岚问他:“为什么?”再厉害的女人,也逃不过这一句为什么。 为什么?顾朗也曾经无数次问过自己这个问题,很久以后他才得到答案,因为不够爱她,他的内心深处,自始至终爱着另一个人,她的身影在午夜梦回的时候萦绕不去,他无法开始新的感情,就算开始了,最终也无法延续。 因为他不能欺骗自己的心。 所以他回答她:“男人负心,总是没有理由的。”种种借口终究是借口,他和凌岚开始了,却中途放手了,是他对她不起。 凌岚也终究没有杀他,随后他离开了德国,两人再也没有见过。 谁料今日竟然会如此猝不及防与她重逢。 明薇听到这里,忍不住好奇:“那你们发展到哪一步了?” 顾朗似笑非笑:“这么好奇,你倒是告诉我,你当初和唐黎发展到哪一步了?” “有什么发展的。”明薇拉长了脸,“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装傻啊你。”顾朗摇了摇头,觉得脑袋发沉发晕,她身上的幽香一缕缕一寸寸钻进他的每个细胞里,“什么香水,熏得我头晕。” 明薇鄙夷地看着他:“你喝多了啊,哪里来的香味。” “你身上的香味。”他抓着她的胳膊,觉得那股幽香从她的每一寸肌肤里流露出来,“比翼双飞还是连理枝?” 除了华服珠宝,香水亦是明薇收集的事物之一,只是不大用,有的时候随意打翻在地毯上,他一开门就闻到满室奇异的幽香。 明薇想了半天,也闻不到什么香气,最后顾朗在她床头柜的抽屉里翻出一只香水瓶来,看似是透明的水晶瓶,实际上却是一种极淡的粉色,据说这样的颜色有一个很美的名字叫“天使呼吸”,里面的香水已经干涸,但是隐隐约约依旧有香味萦绕,他唔了声:“好像就是这个,叫什么名字,味道很特别。” 明薇却不肯回答,反倒是把香水瓶从他手里挖回来:“干嘛翻我东西?”她随手塞在了枕头下面,凶巴巴地说,“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顾朗懒洋洋道:“你猜,猜中了我就告诉你。” 明薇马上振作精神:“睡过了?” “我在你眼里就是这种人?”他诧异地反问,“算了,你这样认为,就这么认为吧。” 明薇不甘心:“别,告诉我。” “告诉你做什么?”他戏谑地捏了捏她的脸,“就不告诉你。” 明薇气急,恨不得在他身上掐个十来下,顾朗斜睨她一眼:“我头痛得要死,你让我好好睡一会儿。”他说着已然闭上了眼睛。 “不行,你先告诉我。”明薇扑过去。 顾朗吓唬她:“扑过来一压我肚子,吐你满身。” 明薇没了办法,恨恨看着他:“喝醉了跑来我房间里撒野,你好过分。” “每次都是你跑到我房间里乱来,就不准我过来睡一回,我真的难受,你安静让我睡会儿。”他酒力上来,几乎刚刚说完这句话就睡熟了。 明薇盖着的被子被他压住一半,她左看看右看看,干脆翻了个身睡觉,此时明月已经西沉,一天很快就要过去了。 次日顾朗起得晚了,昨夜大醉后倾吐心事虽然痛快,但是醒过来宿醉的头疼却很烦人,他醒过来好一会儿都不想睁开眼睛。 直到怀里的人翻了个身,他才如梦初醒睁眼,映入眼帘的便是明薇的房间,那是实打实的香闺,床顶有轻柔的薄纱在晨风中轻轻飞舞,因为是夏季,刚换了清爽的天水碧色,据说,这是古人曾经不经意间将未染成的丝帛沾染上了露水,从而变成了这样的碧绿色,夏日炎炎之下,一见这样的碧绿色,便觉得暑气一消,十分凉爽。 而梳妆台上七歪八倒着一些化妆品,有些珍贵的珍珠项链、钻石耳环都被她随手搁在梳妆盒里,有一支桃红色的口红盖子未曾旋好,露在了外面,在雪白的妆台上留下一道香艳的红痕。 通往更衣室的门微微掩着,依稀可见里头散落的锦衣华服,那应该是每个女孩梦中的宝库,地板上铺着纯白的羊绒地毯,大概有一瓶指甲油曾经倒翻,有星星点点的嫣红圆点。 仅仅是这一眼,就觉得女子幽闺之香迎面而来。 而主人正躺在他的臂弯里沉睡,顾朗按了按额角,心道,好在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否则哪里能这样心无芥蒂地一觉睡到大天亮。 他小心翼翼抽出手臂,免得惊扰了她,然而很快,他的视线被露在枕头下面的香水瓶所吸引,昨夜一整晚,他的梦里都萦绕着那股幽幽的香气,一直不知是什么味道的香水,这么想着,他伸手将那个瓶子取过来,像是一颗淡粉色的珍珠,瓶身上有一行凸出来的字迹,好像被摩挲多遍,已然有些模糊,但是他还是辨认出了那行英文: Childhood Sweetheart 如果翻译过来,意思是“青梅竹马的恋人”。 顾朗难以形容自己那一刹那的感受,好像什么感觉都有,又好像一片茫然,他觉得自己一颗心脏仿佛被无形的手所捉住了,以至于他不得不深深吸口气来平复心跳,最终,他缓慢地将这个香水瓶重新塞回了她的枕头底下,而人缓缓躺倒,只觉得那股浓烈的香气就要让他喘不过气来。 他放慢了呼吸,中国内功里有这样奇妙的呼吸法门,可以将一个人的呼吸放得十分缓慢,一口气好像能抵过别人十口一样,可是顾朗每换一次气,都觉得那股香气更浓烈了一分。 他不得不硬着头皮给自己解释,只是一瓶香水而已,能够代表什么呢?她只是随便看过了,随便用掉了,随便丢在了那里而已。 就算是她觉得特别,那也只是因为喜欢那种香水的味道而已。 这么来回暗示自己几遍,他终于冷静了下来,谁想到一低头,就看见明薇朦胧地睁开了眼睛,他鬼使神差地闭上了眼,紧接着就感觉到她突然倒吸一口冷气,然后像是想到他还在熟睡,硬生生把那口气憋了回去。 她轻手轻脚起身穿衣,顾朗看见她雪白的肌肤在清脆的阳光下好像白雪一样,又透着微微的红……好吧,是真的在雪肤上沾到了红色,据他目测应该是血迹。 顾朗掐指一算,马上就知道是明薇来了例假,所以她才会这样急不可耐地起床,他闭眼等她穿好衣服进卫生间洗漱才起来:“我回去洗把脸。” 等他回房洗了个澡出来,明薇也终于收拾好了,把整套的寝具都给剥了下来,等佣人过来收拾。 两个人坐在餐厅里吃早饭说话,顾朗把昨天交代刘邵的事情一一告诉她,明薇咬了一口荷包蛋,哦了声:“这个肖淑真的很奇怪,我都觉得她简直像是换了个人,不,她根本是疯了。” 那天她的情绪时好时坏,动不动就指使自己的猫伤人,突然可以梨花带雨又突然可以冷若冰霜,简直像是人格分裂。 “脑子有毛病。”明薇恨恨道,她的手臂到现在还痛着呢。 因为是周末,吃过早饭,明薇百无聊赖拖了笔记本出来上网,习惯性登陆和平大学的BBS看八卦,张菡的帖子始终占据着校园论坛的首页,虽然骂声一片,她却越活越潇洒,能做到这份上,她觉得这姑娘也不容易。 她就看得欢乐呢,就听见门铃声,她不耐烦站起来,喊顾朗:“有人找你。” “我走不开,你替我去开个门。”顾朗在打电话,捂着话筒和她说,明薇不情不愿地从沙发里坐起来去开门。 只开了一道缝,她就砰一声又把门给关上了,大喊道:“顾朗,你前女友来了。” 顾朗原本在和三个学生交代功课,一听这话,什么都说不下去了:“总之先这样,我改天和你们说。” 他挂了电话,匆匆走出去,明薇斜眼看着他:“要不要我避一避?” “不用。”他说,把门打开了,凌岚显然没有吃过闭门羹,一进门,劈头盖脸地就冷笑:“明小姐好大的架子。” 明薇看她不惯,自然争锋相对:“我乐意,难不成还犯法了?”她打量着凌岚,她今日穿得随意,一身黑色的紧身皮衣把她的身材凸显地玲珑有致,肌肤是诱人的蜜色,一头清爽短翘的利落短发,一双眼瞳炯炯有神:“你又不是主人,你凭什么替主人拒客?” 明薇白了她一眼:“我拒了就是拒了,你能奈我何?” 顾朗听见两个女人唇枪舌剑,头都大了一圈,觉得自己昨天的酒还没醒,但是他已然竭尽保持声调的平稳:“凌岚,你怎么来了?” “不欢迎?”她斜睨他一眼,媚眼如丝。 顾朗虽然不想见到她,但是此时此刻,却怎么都说不出落她面子的话来,这个女人太要强,随便给她没脸,她哪里忍得住这口气:“不敢,但是我也不觉得我们还有什么好谈的。” 凌岚已经侧身进了屋,施施然落座,大方地好像是在自己家一样:“昨天不是叙旧的好时机,所以我今天特意上门来拜访。” 明薇轻嗤一声,也一屁股坐在了她对面,干脆不走了,看这个女人要玩什么花样。 凌岚打量着这处公寓,轻启朱唇:“这里倒是和你在德国的住所不大一样。” 如果是顾朗一个人住,其实是差不多的,但是实际上明薇回到明珠市之后,从来不回自己家,而是住在这里,久而久之,这里简直是像年轻小夫妻的家。 拖鞋有大有小,杯子是一套的,他订阅的医学期刊和她看的时装杂志丢在茶几上,冰箱里有两个人不同口味的酒,七零八碎的一些东西混杂在一起,根本不像是一个单身男人的居所。 凌岚自然将一切都收入眼底,她暗暗咬紧牙关,面上却云清风淡,浅笑盈盈:“我听说你在调查肖淑的事情,所以特地来给你看一样东西。” 第30章 往事只能回味09 顾朗闻言,不动声色:“调查说不上,只是个有趣的病例而已。” 凌岚微微笑:“是吗?”她的语气显出一丝幽怨一丝委屈,“唉,真没有想到,你会选择瞒着我,原来你竟然如此不信任我。” 平心而论,顾朗敢说,就算是两个人关系最密切的时候,他都不敢说信任凌岚,她纵然才智过人,但是心思实在难测,顾朗一直对她有所提防,免得一不小心就落进了她的圈套。 就好像此时此刻,他一点都不会为了她所表现出来的模样而心软——心软的后果,他从前可是吃过苦头的:“凌岚,既然你不相信我说的话,又怎么能够要求我也信任你呢。” 凌岚一笑:“我原本还以为你至少会念一点旧情呢。” 顾朗不为所动:“凌岚,正如你所说,我们也不是只认识一天两天了,你有话就直说吧。” 凌岚眼角的余光一直在瞄明薇,她在隔壁屋里接电话,声音虽然不高,但是她耳聪目明,怎么会听不见:“……张妈生病了?那我的衣服怎么办,还有我的床单,都是血啊!” 张妈是她家里的佣人,虽说她住在顾朗这里,但是每天都会过来替她打扫卫生,她在明家做了二十多年,对明薇所有的习惯都了如指掌,把她伺候地妥妥帖帖的,不肯换别人。 但是今天张妈生病住院了,自然没有办法过来,顾朗显然也听见了:“张妈病了?” “嗯。”她的衣服以屋计算,换着穿一年都不会重样,这么一想,倒也不觉得烦人了,她现在对凌岚的兴趣更浓。 凌岚和她的目光交汇片刻,娇声一笑:“进门那么久,都不见主人为我倒杯茶喝。” 明薇忍不住做出一个夸张的表情:“虽然说来者是客,但是有些人不请自来,却还想主人以礼相待,又不是脑袋被驴踢了。” 顾朗觉得他要是站起来去倒茶就是被驴踢的那个家伙。 小金鱼的嘴巴毒起来还真的是杀伤力巨大呢。 但是凌岚面上闪过一丝愠怒,但是她自控能力极佳,掩饰了过去,笑容不变:“你非主人,你怎知道我是不速之客?” 明薇不想逼顾朗表态帮任何一方,所以她站起来说:“想喝茶,行,本小姐呢心胸最是宽阔,虽然有人不请自来脸皮特厚,这杯茶我还是很舍得的,就看你敢不敢喝了!” 她倒了杯白水放在她面前,挑衅地看着她,凌岚唇边露出一丝笑:“看不出来明小姐如此好客,只是这里,毕竟不是明家。” 反正她所有的意思都围绕着一个中心:这是顾朗的家,她要他说话,明薇说什么她都当做放屁。 明薇狠狠翻了个白眼。 顾朗深吸口气:“好了,明人面前不说暗话,凌岚,你所为何事,直接说吧。” 他单刀直入,凌岚也不矫情:“我听说你在调查肖淑,事实上我对他们也很有兴趣,我应该还没有自我介绍过我吧,我现在的职位是特殊情报部门的部长,授少将军衔。” 全国上下的将军里,她恐怕是唯一的女性将军了,凌岚之人其能力由此可见一斑。 “我希望你先听一听这段录音。”一谈到工作,凌岚气势一变,她拿出一个U盘,顾朗随手就把明薇的电脑拖了过来,点开U盘,里面是一个视频文件,像素很清晰,镜头里是一个四五十岁的妇女,神情十分不安。 凌岚解答道:“她是肖家的佣人,在肖家做了七八年,对肖淑十分了解。” 问话的人隐藏在麦克风的另一端,声音也经过了变声器的处理:“你认为肖淑自从醒过来以后,有什么异样?事无巨细,都要交代。” 那个老佣人不安地交缠着手指,听见这个问题,迟疑道:“肖小姐自从醒过来以后,性格变了很多,她以前是个有话直说的孩子,但是,但是现在,却总让人觉得看不透了。” “继续。” “以前肖小姐和肖先生的关系不怎么好,可是自从小姐醒过来以后,性子倒是柔和多了,但是有的时候她又变得很疯狂,说起来也奇怪,肖小姐以前是最讨厌猫的,可是自从医院回来以后,却很喜欢养猫了。” “她有没有说过什么令人费解的话?” 那个老佣人想了想,诚实道:“有的,肖小姐说过什么‘粗鄙村妇’‘放肆’‘尔等’什么的,唉,都是现在电视剧看得多了。” 明薇听到这里,不由插口:“咦,一个共同点。” 凌岚反应敏锐:“什么共同点?” 明薇本不想告诉她,但是想想她既然先大方地拿出了这段视频,她也不好小气:“拽古文。” 随后那个老佣人又被提了许多的问题,包括肖淑生活的方方面面,她答得也很仔细,什么肖淑突然口味大变,不爱吃西餐,只吃中餐了,本来喜欢的衣服现在根本穿也不穿等等。 简直像是换了一个人,但是她又确确实实是肖淑没错。 “在那几个失踪的人身上,肯定发生过什么我们没有想到的事情。”凌岚做出了结论,看着顾朗,“肖淑和楚向宇身份不同凡响,那人对他们下手,必定抱有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甚至有可能危害国家安全。” 顾朗终于明白凌岚为什么会插手这件事情了,她认为这背后有一个大阴谋,危害国家的大阴谋,所以她一定会把整件事情追根究底。 他道:“我检查过楚向宇和肖淑的CT,他们的脑补动过一个十分精密的手术。” “被植入了芯片?” “不,一无所有,又或许是有,我没有看出来。”顾朗坦白,“这个世界上有的是能人异士,我才疏学浅,发觉不了也是常事。” 凌岚沉思片刻,道:“如果有什么发现,希望你能通知我,好吗?”她最后两个字无端端弱了几个音调,这难得一见的示弱成功让顾朗沉默下去,不曾拒绝。 凌岚微微一笑,翩然告辞。 明薇托着腮坐在顾朗旁边看着他,他被她探究的目光看得难受:“你干什么?” “看你啊。”她慢吞吞地说,“我在猜你会不会追上去,紧紧抱住她,告诉她你后悔了,你愿意和她重新开始什么的。” 顾朗气到吐血,狠狠掐她脸:“有没有良心啊,你个坏姑娘。” 明薇冷哼一声:“你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顾朗干脆不解释了,紧紧抱住她,咬牙切齿问:“这样抱够不够紧了?” “勒,勒死我了!”明薇直翻白眼,“快放开,我胸都要被你压得凹进去了。” 这句话成功让顾朗笑喷了:“你有胸吗,我怎么看不到,本来就是平的吧?” “你那是什么眼神!”这回轮到明薇气急,“胸,没看到吗,胸!” “没看到。”他拧了拧她的脸,十分不舍她皮光水滑的脸蛋,明薇被他气得心头火气,一巴掌拍开他的手,气呼呼上楼去了。 晚上明薇的房间里还是一片狼藉,而要她自己更换是绝无可能的事情,因为这位大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根本做不来,可是要让顾朗帮忙吧,如果没有那滩血,她会毫不犹豫使唤他的,问题是有,所以她只能跑去占他的床了。 顾朗和她谈条件:“你睡归睡,但必须穿衣服睡。” “你当我傻啊,不穿我怎么垫卫生巾,你以为那是婴儿纸尿裤吗?” 顾朗放心了,他回书房去看毕业生的论文,又是一年毕业季,论文答辩不可避免,虽然说对于本科生的论文答辩并不像是硕士和博士那么严格,但是明薇还是看见顾朗在很认真地在每篇论文上做出批注……因为他太受欢迎,所以选他作为毕业论文导师的人不在少数。 硬性的字数要求是2万字,可是交过来的内容基本上没有低于十万字的,全是学霸们的心血结晶,所以他看得也很认真,教师这份职业虽然并非他理想的工作,但是有的时候看到那些学生,还是会忍不住会心一笑。 他做好笔记,回房准备睡觉,听见明薇缩在被窝里打电话:“这有什么好怀疑的,张菡,你的直觉不管用啊,我总不能为了你的直觉去和人说肖淑是凶手吧?小茹这样的人,本来就容易得罪人,有人要杀了她也不足为奇……你别哭成么,哭什么哭,我又不是男人,你对我哭什么?” 张菡死搅蛮缠的功夫实在不弱,明薇最后被她烦够了:“行了,我明天再替你去问一问,但是如果还是没有消息,你以后就别拿这事儿烦我了,不然我拉黑你!” 他问:“又是张菡?” “可不是。”明薇换了个姿势,蜷缩在被窝里,顾朗的房间以黑蓝白三色居多,非常简洁,天气太热,两个人只盖了一条薄毯,这样的同床共枕明明很暧昧,可是他们却已然习以为常。 习惯到根本不会去想一想这样会不会有什么误会,好像两个人还是小时候,睡在一张床上依旧是两小无猜。 时光带走了很多东西,但是有更多的东西是没有办法带走的。 她对他抱怨:“真受不了她的啰嗦,唧唧歪歪,还列出了一长串的可能被害理由,和宅斗小说似的,谁耐烦听她的天方夜谭。” 顾朗道:“但是你还是帮她。” “这个女人虽然虚荣拜金脸皮厚,但是好歹讲义气,不是每个人都能对死掉的朋友那么重情重义的。”明薇中肯地下结论,“我早上还在论坛上看到她寝室的同学爆她料,可患难见真情,人云亦云实在不可信。” 顾朗闻言,微微笑起来,看,世界上的好人和坏人就是这样难分辨,都说婊~子无情戏子无义,但是有的时候有情有义的,却偏偏是这些人。 君不见当年关盼盼守节燕子楼,最后竟然绝食而死,而在这个故事里,明薇始终认为,如果不是张菡固执地认为小茹的死有蹊跷,也许最后的真相便不会被他们所察觉了。 命运之奥妙,实在是深不可测。 第31章 往事只能回味10 明薇没有去上课,她单独开了车子到小茹所居住的公寓里,小区的绿化做得不错,栽着梧桐树,她把车停到了树荫下,她从张菡处得知小茹生平,家贫母病,潦倒不堪,无奈做了这一行,因为生得美,会说话,很快成为花魁,不少客人来一次点她一次,名声大噪。 “小茹是一个很好的人,我们俩成为朋友纯属偶然,但是你也应该知道,在那个圈子里,和男人没有感情,但是女人和女人之间,却很容易产生革命友谊,谁也不知道谁哪一天会栽个跟头,有对手,有仇敌,但也有朋友。” 张菡的这番话还犹在耳边。 明薇长出一口气,下车坐电梯进公寓,虽然门锁着,但是这难不倒她,一把制作精巧的万能钥匙就能解决问题。 小茹死去多日,昔日的闺房里便弥漫着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死气,有不少东西都被警方作为证据带走,有不少地方画了白线,听刘绍说,小茹死状十分奇特,是被人用刀子割断了喉管。 明薇并不懂刑侦,过来这里只不过是一时起意,“咦,原来明小姐捷足先得。”她一扭头,就看见凌岚推门进来,她不耐地一皱眉:“怎么又是你?” “真是赶巧了。”顾朗不在,凌岚身上的气势愈发逼人,虽然在笑,但是眼神冰冷,叫人不寒而栗。 明薇轻哼一声:“阴魂不散。” “我有一个疑问,希望明小姐能为我解惑。”凌岚迈着优雅的步子走近。 明薇不甘示弱:“我可没有义务为你回答问题。” “明小姐在明珠市并非无家可归,为什么总是住在阿朗家中?”她眯了眯眼,“哪怕是再好的青梅竹马,也没有这样同居的道理。” 明薇怒极反笑:“呵,你这是兴师问罪来了?可是顾朗都没有说话,你又是站在什么位置上对我讲这句话呢,我们怎么样,关你什么事,别说你是前女友了,就算你是现任,也同你没有半毛钱的干系。” 她伶牙俐齿,又不怕她,处处往她痛处里戳。 凌岚连连冷笑:“既然不是男女朋友,还非要住在一起,这脸皮之厚真是令人惊奇。” “比不上某人死缠烂打好不要脸!” 两个女人针尖对麦芒,不让分毫,可是明薇这一句话刚落,凌岚便脸色一变:“不好,走。” 明薇自然也察觉到了不妙之处,两个人一前一后跨出房门,明薇到底离门远,很快便被卧室里喷出来的烟雾呛到,她屏住呼吸,争取减少吸入那种不明的气体,可是不过是一时不查,竟然顿时头晕脑胀起来,一个不留神,就栽倒在地,再也不省人事了。 顾朗无端端觉得眼皮子一跳,他觉得太阳穴一阵刺痛,惹得他一瞬间不安起来,旁边的老师喊他:“顾老师?” 他勉强定神:“啊?” “轮到你问问题了。”那个女老师和蔼可亲地提醒他。 顾朗如梦初醒,看向坐在对面战战兢兢的学生,先露出一个安抚性的笑容:“论文写得不错,可见是花了心思的,但是我有几个疑问……” 一组答辩结束,已经过了三个小时,几个选了他做导师的学生还意犹未尽,聊完论文还要和他合照,顾朗只觉得心神不宁,坐卧难安,卓菁菁发觉了:“老师,你怎么了?” “昨天喝多了,精神不大好。”他随口编了个借口敷衍他们。 然而,就在这几个小时内,明薇和凌岚,却是有着另一番的遭遇了。 凌岚吸入的烟雾少,因此也比明薇早醒,她并没有贸贸然睁眼,只是敏锐地通过感官来判断现处的情形。 双手被反绑在椅后,脚踝处也被绑紧,好在她身上的一些小道具并没有被发现,凌岚手腕微微一动,一片刀片便滑入手心,只是不知道绑她双腕的绳子是什么材质,竟然割也割不断。 “哈,你醒了。” 凌岚飞快睁开眼睛,那是一个高高瘦瘦的男人,肤色是病态的白,戴着一副黑色圆框的老土眼镜,正饶有兴致地看着他,凌岚不动声色:“你是谁?” “你好,凌将军。”他神经质地推了推眼镜,“我姓许,许昌。” 凌岚冷冷道:“你既然知道我是谁,应该也就知道挟持我的后果是什么。” “是,我知道,”他笑着说,“但是我也知道你在调查我,所以我先下手为强,把你请过来了。” 明薇也醒了,听见了他的话,十分诧异:“你是谁?” “明大小姐也醒了。”他兴奋地笑起来,“太好了,也许你有兴趣知道我的实验。” 明薇挑了挑眉头:“实验?” “对,前几天我做过一个实验,可惜全都失败了。”他很惋惜地说,“可见是实验对象有所不足。” 凌岚开门见山:“那次历史博物馆的失踪案也是你的杰作?” “是,肖淑与楚向宇已经初步成功。”他眨了眨眼,“你们应该看到了成果。” 凌岚不动声色,想要继续套话,但明薇的顾忌显然没有她多,所以飞快抢答:“什么成果,你在做什么实验?” “看这个。”他摁了个按钮,有荧幕从天花板上垂下来,一段视频开始播放,明薇与凌岚一看便知是小茹的卧室。 明薇不禁奇怪,要说这个许昌有什么秘密,也应该与楚向宇和肖淑有关,可是没想到一开始居然是小茹。 监控拍得很清晰,简直是像看电视剧一样,那一日小茹回到家中,疲倦万分,还来不及卸妆,肖淑突然闯了进来,明薇诧异极了,原本说肖淑不过是路过此处,没想到竟然真与小茹有所牵扯,张菡的直觉真可怕。 只见小茹惊讶地问:“你是谁?” “你不记得我了?”肖淑阴森森地笑,神情疯狂,“你不记得我了,哈哈,贱人,你居然不记得我了!” 小茹心中警惕:“你究竟是什么人,再不出去我报警了?” “呵呵,报警?”她扯扯嘴角,眼神阴鸷,“说起来,哪怕是不记得了,你也完全没有变呢,依靠这张脸诱惑别人,但是这臭皮囊里,却是一颗恶毒的心。” 小茹不明所以:“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难道我说错了吗?”肖淑仰天大笑,“不,我不会认错,你就是她。”她突然从提包中取出一把尖刀,毫不犹豫割断她的喉咙,小茹捂住脖子,尚且不知自己为何殒命于此。 “为、为什么……”她痛苦地发问。 只听肖淑一字一顿道:“武氏狐媚,翻覆至此!我后为猫,使武氏为鼠,吾当扼其喉以报!武氏,你将我斩断手脚,醉死酒中之时,可曾想到会有今日!” 明薇被震撼地说不出话来,只能惊悚地望着许昌。 他关掉了画面,问:“你们知道了?” “前世,”明薇吞了吞唾沫,艰难道,“肖淑是萧淑妃,小茹是武则天?怎么可能,我不相信!” 许昌搓了搓手,拉过一把椅子坐下:“一开始,我也觉得不可能,我的研究……要从什么时候说起呢……我一直在想,人有没有前世,如果有前世,为什么我们今生就不记得了呢?” “我收集了很多关于前世的例子,有些人一出生就记得前世之事,上辈子的父母故乡都说得一清二楚,”许昌推了推眼镜,神经质地笑了,“所以我就想,我要帮人们找到前世的记忆,你想想,那该多有趣。” 明薇拉长了脸:“一点都不有趣。” “为什么?”他惊讶极了,“你想想,堂堂武则天的转世,竟然会是一个夜总会的小姐,这难道还不够离奇吗?” 明薇愤怒道:“离奇你个头!小茹活得好好的,如果不是你的破实验,她还活得好好的,上辈子的事情是上辈子的事情,这辈子既然什么都不记得了,就应该重新开始!” 许昌不服气:“这是一个伟大的实验!” “我不否认这一点!”明薇道,“但是你为什么要拿他们做试验?” “最开始,我在网上征集志愿者,”他说,“但是结果很没有意思,越是普通的人,前世也乏善可陈,我不满意这种现状,都说因果报应,前世的债今生要还,所以我制造了一个机会,令楚向宇和肖淑接受了我的试验,果然不出我所料,这两个人的前世,都是鼎鼎有名的人物!” “楚向宇的前世是西楚霸王?” “对。我放他们离开之后,都会派人跟踪他们,看他们前世的记忆对本人是否有影响,萧淑妃对肖淑的影响太大了,她几乎丧失了肖淑的人格,被萧淑妃完全操控了,我想这是一个个案,因为萧淑妃死的太惨了,怨气使得她失去了理智,而肖淑本人也不是心志坚定之辈,但是楚向宇就非常成功,他记起了自己的前世!”许昌强调,“这是一个伟大的试验,你想想,我们这一辈子要花多少的时间在学习上,普通人要花近20年的时间来学习,但是如果人能够记起前世,那么一切都不再成问题,人类可以节约无数时间,我们的科技将迅速发展,文明将前进一大步!” 他描绘的蓝图十分诱人,可是凌岚却很理智:“可行性太低了。” “而且会造成社会混乱!”明薇紧跟着抗议,“那会乱成一锅粥的,新的生命应该是新的开始。” 他抿着嘴,不悦地看着他们。 过了会儿,他问:“你们愿不愿意接受实验?” “不愿意!”明薇头一个反驳,“我一点兴趣都没有!” “凌将军可能有兴趣。”许昌望着凌岚,“你这样出色的人物,前世必定也很了不起。” 这句话明显是吹捧,君不见之前小茹的例子,但是凌岚对此竟然十分心动,露出些许神色便被许昌窥见,他马上道:“不会有任何威胁,只是通过我的仪器直接刺激你的脑部,想一想,你可以获得另外一个人的记忆,什么损失也不会有。” “肖淑你怎么解释?”明薇问。 许昌马上道:“我已经说了,那是肖淑自己心智不够坚定而已,凌将军怎么可以和她相提并论?” 这马屁拍得实在让凌岚很舒坦,她刚想说什么,就听见明薇哈哈一笑:“说来也对,凌将军既然有意,不如去试试,我也想知道威风凛凛的凌将军前世会是什么人呢?武则天是没指望了,人家今生只是个小姐,不过什么李师师啊杨贵妃啊你也不算亏了,指不定还是慈禧太后呢,是不是啊娘娘?” 凌岚的脸色难看透了。 明薇还在继续挤兑她:“凌将军那么厉害,必然是了不起的人,可是万一是个男人怎么办,哎呦喂,后宫佳丽三千人,醒过来会不会变成双性恋,还是干脆百合算了?那也好,至少不会再缠着我们家阿朗,妙极妙极,你赶紧接受实验吧。” 第32章 往事只能回味(完) “哈哈,明小姐还是那么有趣。”一个熟悉的声音自门外传来,许昌戒备地后退几步:“谁?” 进门而来的是一个中年男人,相貌普通,和和气气:“鄙人奇恩,是来送一份请帖给许先生。” 明薇乍一见还没有认出对方是谁,但是这么一说,她就想起来了:“是奇恩先生。” “是,”奇恩坦然道,“我是代表医院向许先生发出邀请,希望他加入我们继续研究。” 明薇好奇道:“他研究的东西没有意义。” “不不,十分有趣,人的前世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没有人知道,是否能够保留前世的记忆,前世的记忆又储存在何处,是大脑还是灵魂,人的大脑与灵魂可有牵连,这个命题足可以研究几百年。”奇恩笑容可掬,“未来医院欢迎任何对人体奥秘有兴趣的人。” 许昌狐疑地看着他:“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未来医院。” “但是你现在已经听说了。”奇恩递过一张邀请函,“希望许先生可以考虑一下,医院会提供给你一个单独的实验室,完全自由,不受任何势力控制,经费充足,没有任何的指标,唯一的要求是将研究成果公开。” 许昌十分意动。 奇恩又笑:“最大的好处是可以马上离开这里,否则凌将军的部下就要兵临城下了。” 凌岚没有否认,她刚刚一直在拖时间,她带有的定位系统会将她的地点告知她的属下,到时候许昌是跑也跑不掉的,所以她抓紧机会:“许先生,国家对你的研究内容十分感兴趣,我可以代表我们科学院对你发出邀请,希望你加入,为国效力。” 明薇看了只觉好笑,许昌怎么一眨眼就变成了一个香饽饽呢? 她道:“许先生,我建议你去未来医院,人家起码坦坦荡荡,一旦加入了某机构,变成相关部门可了不得了,什么时候死都不晓得。” 凌岚目似寒星:“明小姐慎言,否则我有权拘留你。” “哎呦,我好怕啦。”她嗤笑一声,对许昌道,“瞧见没有,一言不合就威胁人身安全,这种地方,哪里是静心做研究的人能去的,勾心斗角还来不及呢。” 许昌自然明白,况且他已经得罪凌岚:“我加入。”他对奇恩伸出手去。 凌岚的面色难看至极,明薇觉得畅快极了,笑个不停。 奇恩握了握他的手:“许先生,事不宜迟,带上你的资料和我走吧,最多只有三分钟,这里就要被包围了。” “你们就那么有把握能够逃出生天?”凌岚冷笑道,“可别高估了自己。” 明薇和她呛声:“别以为自己就是天下第一再无敌手,人外有人,天外有天,你才不要高估自己。” 奇恩笑容满面地看着许昌去收拾东西,又将一个小小的丝绒盒子放到明薇手心里:“上次走得匆忙,这件礼物忘记交给明小姐了,这一次补上。” 他对她眨了眨眼睛:“后会有期,我想以后我们还会有再见的时候。” 明薇对他们十分有好感:“好,后会有期!” 奇恩和许昌离开了,半分钟后,凌岚的人到达了此处,她气急败坏地问:“人呢?你们没拦住?” 她属下的回答是:“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人。” 当着明薇的面丢了那么大一个脸,凌岚的脸色几乎可以用铁青来形容,她从牙齿缝里挤出几个字:“走,把这里所有的东西都搬走。” 她临走还瞟了明薇一眼:“明小姐神通广大,想必可以自己脱身,不必我帮忙了。”说罢,头也不回就走了,徒留明薇目瞪口呆留在原地被绑成粽子。 她也开不了这个口和凌岚求情,气得直跺脚:“这个臭女人,这笔账我迟早讨回来!该死的!”绑着她的绳子十分坚韧,根本挣脱不得,越是挣扎扣得越紧,简直和捆仙索似的。 她被困整整两个多小时,顾朗才赶来把她救出生天:“怎么回事?”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她揉着手腕,大为奇怪。 顾朗道:“有人打匿名电话告诉我你在这里。” “她会那么好心?” “谁?” “凌岚,我和她一同被绑架到这里来,结果坏人走了,她脱困了,留我一个人倒霉!”明薇把发生的事情一一和他说来,顾朗听得连连抬眉:“有这种事情?” 明薇恨得牙痒痒:“可不是,那个小气的女人!” 顾朗啼笑皆非,却不知怎么安慰她,只能道:“许昌跟着奇恩走了?” “嗯。”明薇站起来,看到奇恩放在她椅子扶手上的盒子,她打开来一看,惊讶出声,“好漂亮的钻石。” 那是一颗十几克拉的粉钻,俗称鸽子蛋,虽然未曾经过名家切割,已然熠熠生辉,漂亮得让人头晕目眩。 她想起来了,绝世翡翠“大地的眼泪”在上一次被阅读后报销,她曾十分可惜,当时奇恩作出承诺,说可以送她一块相等的宝石,这颗钻石如此精美,她爱不释手。 顾朗笑话她:“女人终究是女人。” “唉,改天就要送掉,我先好好欣赏欣赏,有何不可?” 他意外:“送掉,这样的粉钻绝世罕见,有价无市。” “送给刘邵与谢莲做新婚礼物呀。”明薇道,“他们怎么发展那么快,这就要结婚了?” 顾朗没想到她会舍得:“你真的舍得?” “千金散尽还复来,何况大地的眼泪本不是我的东西。”她想得通透,“就当是还给谢家好了。” 顾朗忍不住微笑起来:“这份礼够重了。” “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明薇把玩着这颗粉钻,问,“但是世界上有几段感情可以像钻石一样坚固,牢不可破呢?” 顾朗不做声了,只听她道:“不知道来不来得及,要不要请人镶嵌成戒指或者项链,做戒指也不行,那么大,戴在手指头上歪在一边,丑死了。” “谢氏做珠宝起家,你直接送就够好了。” 明薇坐上他的车离去,半路上突然说:“如果我结婚,想要那只著名的戒指,镶满钻石,一圈一圈转着,永无尽头。” “哦,永恒指环?” “对,希望我的爱情永远不会结束,持续一生,多好。” 她虽然珠宝无数,却没有戒指,这个有象征意义的首饰应该由最适当的那个人送出才好。 半月后,正是炎炎夏日,谢莲与刘邵举行婚礼,两人从结识到结婚根本就没有几个月,但是门当户对,彼此看对眼,家庭方面无阻力,因此婚礼举行地很顺利。 大约是对上次游轮有了阴影,这一次在陆地上,只不过依旧来了许多达官显贵,明薇与顾朗来得不早不晚。 谢莲一身洁白的婚纱,如同刚出水的莲花般动人,一顶钻石发冠精美绝伦她是谢氏的公主,谢百富仅有她一个女儿,这次的婚礼轰动全城。 她正与几个姐妹说话,众人纷纷与新娘子合影,还有各大媒体的记者纷纷抓紧机会拍照,热闹得很。 明薇送上贺礼,盒子一打开,谢莲便惊呼出声:“这太贵重了。” 明薇镇定自若:“宝剑赠英雄,红粉送佳人,祝你与刘邵百年好合,情比金坚。” “谢谢。” 谢莲抛花的时候要将捧花给她,明薇连连摆手:“结婚?我想都没有想过。” 谢莲微笑以对:“这可说不准。” 而刘邵也在和顾朗抱怨:“你竟然不来做我的伴郎?” “太忙了。”伴郎要做的事情太琐碎,他这段时间在学校里忙得根本抽不出空来。 刘邵又说:“你准备什么时候结婚?” “结婚,对象呢?”顾朗反问,“缘分没到。” 刘邵但笑不语,过了会儿,摄影师喊他去拍合照,他匆匆忙忙去了,谁知道一转身,明薇拿了捧小香花愁眉苦脸,他诧异:“你接到了捧花?” “谢莲非要给我。”她埋首在花束中深深一嗅,“真香,新娘子的花就是与众不同。” 顾朗啼笑皆非:“看来你是要有桃花运了?” “我想也是,至少是个好兆头。”明薇笑着说。 此时楚向宇过来和他们打招呼,又说:“最近感觉记忆淡了很多,好像慢慢在变好了。” “那真好。” 楚向宇困惑地感慨:“就好像是一场梦一样,梦里一切都栩栩如生。” 明薇好奇地问:“印象最深刻的是什么?” “虞姬,”楚向宇面上露出痴迷之色,“她跳的舞这么好看,真的,简直太不真实了,千军万马,四面楚歌,她在舞剑,然后突然自刎,一蓬血洒出来,眼角还有一滴泪。” 明薇有点感动:“多荡气回肠啊。” 楚向宇正要点头,却突然僵住,目不转睛盯着不远处的一个人,那大概是个摄影师,身材高挑,脖子上挂着好多相机,明薇好奇地看了两眼,发现那只是一个普通的男人:“咦,怎么了,这难道是刘邦?” 她随口猜测,没想到楚向宇却喃喃道:“虞姬,那是虞姬!” 明薇一口香槟险些喷出来:“什么?” 楚向宇根本没听见她说什么,已经奋不顾身挤过人群去寻找那个男人,明薇目瞪口呆:“啊?虞姬?” 顾朗也没有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与她面面相觑:“没想到虞姬今生居然会是一个男人。” 明薇道:“可以理解,女人在那个年代太惨了,虞姬当时如果不自刎,不知道会是什么下场,是我我也会希望下辈子做一个男人。” 顾朗半晌没说话,只是看着楚向宇,他与他的“虞姬”交谈不过寥寥数语,却对对方有好感,很快便熟识起来:“这条路可不好走。” “这是前世注定好了的,能有什么办法?”明薇快言快语,“你说,今生许多相爱的人,是不是也因为前世的缘故,有的时候虽然不记得了,但是感觉还在,所以一见钟情,世界上那么多的同性恋,也不过是因为前世相爱的人今生性别一致而已。” “是有部分的同性恋是天生的,你这个想法真是够浪漫的,前生分别前肯定约好了,所以今生要再相见,再相爱。” “爱情本来就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否则爱情为什么会是爱情呢?”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咳,一对百合一对基,这就是我写这个故事的初衷……萧淑妃与武则天相爱相杀,项羽和虞姬这辈子搞基,哈哈哈,开个玩笑而已 对于同性恋做了一个大胆的假设而已,顺便虞姬和霸王,大家会不会想起张国荣的《霸王别姬》呢?很感慨,对吧? 好了,这个故事结束了,下个故事会是什么呢,大家拭目以待吧~ 入V第一更,今天一共三更,满足大家=-= 第33章 情钟情种01 大概是从谢莲的那束捧花那里得到了桃花的属性加成,唐黎特地赶到明珠市来邀请明薇去南美做一个短期旅行,正好明珠市的炎夏来临,她毫不犹豫地就答应了。 “真的是毫不留恋,说走就走。”顾朗对着刘邵忍不住抱怨。 新婚燕尔的刘邵与谢莲刚刚度完蜜月旅行回来,沉浸在爱情中的他对顾朗的抱怨哈哈大笑:“觉得寂寞了吧?” 寂寞吗,还真的是。 别看明薇平时吵吵嚷嚷的,突然家中安静下来,还真的让人不习惯,从前她离开的日子,他倒也不是没有打发时间的法子,只是之前凌岚的出现让他敲响了警钟,一点都不想再去招惹别的女孩子。 所以闲来无事,只能找刘邵喝酒,结果这家伙喝掉一瓶珍贵的白兰地不说,还嘲笑他:“年纪大了,是不像年轻的时候一样精力充沛了,诶,找个女人结婚吧,然后生孩子养孩子,时间一眨眼就过去了。” “我哪里年纪大了。”顾朗没好气道,“你才是,一结婚,就变成老婆奴。” “小莲待我极好,也不要求我什么,她说我既然做警察高兴,那就继续做好了。”刘邵伸了个懒腰,道,“我俩经济宽裕,就先没有后顾之忧,我忙于工作,她也不会闲在家中猜疑,啧,比我还潇洒呢。” 这倒是真的,谢莲自有她自己生活的圈子,刘邵不能陪伴她又如何,她可以与朋友逛街,去巴黎看画展摄影展,不要太多姿多彩。 顾朗感慨:“从今往后,你落入牢笼。” 刘邵不甘示弱:“就怕你想落都没这个机会,阿朗,你比我抢手,但是本市这么多名媛,你一个都看不上。” 顾朗挑眉:“有吗?” “你自己还不晓得。”刘邵乐得肩膀一耸一耸,“明珠市虽大也小,去年你来我家,有一位小姐对你一见钟情,处处打听你的消息,你还记得吗,那姑娘有非常清纯的一张面孔,家中排行第二,名声颇好,乃是名媛中的淑女。” 顾朗完全不记得:“有这种事情?” “那一次我母亲主持办茶会,来的都是天之骄女,你来找我,路过游泳池,喂,棕榈下的躺椅上,有个漂亮的美女看着你,为了引起你注意,扑通一声跳进水里,从你身边游过,像美人鱼,可惜你走过,根本不给人家搭话的机会,好一颗芳心碎了一地。” 刘邵形容地像是狗血的言情小说里的桥段,绘声绘色,顾朗忍俊不禁:“我完全不记得了。” “所以我说,你看不上她们,也是,这些女孩各个都漂亮,嫁妆丰厚,在常人眼中是可远观而不可亵玩,你就不一样,你不喜欢这一套的。”刘邵对他颇为了解,“我以为你不喜欢这一套,还想介绍当红明星给你呢,你别说,那些女星比名媛有意思,会说话,简直有玲珑心肝。” 顾朗吓唬他:“当心我告诉谢莲。” “我清清白白,才不怕你诽谤,倒是你,如果嫌那些小姐无味,怎么也不找个刺激的试试?” “你觉得那些家世良好的姑娘像是燕窝粥,吃腻了来点街边小吃是不是,又辣又麻,胃口大开,但是时间一久,怎么受得了。” “这是真理,那你的小青梅呢。” 顾朗吃了一惊,不曾细想过这个问题:“她?” 刘邵不慌不忙斟了杯酒品尝:“明大小姐家财万贯,姝丽可爱,若非不大爱出现,不知有多少魑魅魍魉虎视眈眈呢。” 顾朗不语。 刘邵突然问:“我从来不曾问过你,时至今日,你难道没有曾经心动的女人?” “有,怎么没有,可惜,”顾朗长出口气,“玩火*,真要命。” 刘邵本意并非如此,但是这么一听,十分意外:“什么?我不懂你在说什么。” 顾朗把凌岚的事情告诉他,刘邵听得倒吸几口冷气:“你口味真重!” “你乱讲什么。” 刘邵张大的嘴巴可以塞下一个鸡蛋:“我就说你怎么对其他人看不上眼,原来是曾经沧海难为水,凌将军我也曾有耳闻,这样的女人,万中无一。” “凌岚是美人蛇,一旦不小心,被她咬了一口就万劫不复。” 刘邵镇定下来:“你们已经分手了?” “我恨不得也去国外度个假,免得再和她碰到。” 刘邵震惊:“什么,你就这么怕她,一日夫妻百日恩。” “照你的说法,你有多少三妻四妾了?”顾朗挥了挥手,“不是怕她,是对她不起,又没办法补偿,只能躲得远远的才好,做个负情薄幸的坏人。” 刘邵摸了摸下巴,坏笑道:“男人不坏女人不爱,何况你现在又没有女朋友,旧情复燃也不错啊。” 顾朗却摇了摇头:“绝无可能。” “为什么?” “不爱了,怎么回头?” 刘邵沉默片刻,换了个话题:“明薇呢?” “和人游山玩水去了。”顾朗心酸,“没良心的。” 刘邵笑得翻在沙发上:“找她回来呀。” “坏她好事,恨我一辈子。”顾朗自我安慰,“也好,最近难得清闲。” 刘邵伸个懒腰:“行,那你继续躲懒吧,我要回家了,难得今天没有工作,回去过二人世界。” 他一走,屋子里安静下来,顾朗喝了一瓶酒,头痛欲裂,直接回房睡觉,谁知道头晕眼花,走错房间,倒头睡在了明薇的屋里。 她的床铺被褥充满了馨香,他一时不想起来,同是醉酒,上一次睡在这里的时候,就放松惬意得很,也难怪,如果说在凌岚身边他要时时刻刻警惕,与她斗智斗勇的话,在明薇身边,他一贯非常放松。 两个人对彼此都太了解了,两个人之间没有什么秘密可言,还记得当初明薇十四岁来了初潮,吓得魂飞魄散,他把校服脱下来系在她腰上,带她去校医院,女医生很不耐烦地说是正常现象,他气不过,二话不说带着她翻墙离校,他在书店里买了相关书籍,读完以后逐字逐条解释女性月经的原因和注意事项。 连卫生巾都由他买来向她解释用法。 这样的尴尬事都变成了最美好的回忆。他在明薇面前不设防,想什么说什么,随随意意,不必担心一次失言会造成怎么样的后果。 多么难能可贵的感情,顾朗也希望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们最终都能在彼此身边,就好像凌岚来了又走,她始终在,唐黎也可能会在什么时候离开,可是他依旧在她身边。 比爱情还要牢不可破的联系,却始终不敢去挑战爱情。 爱情是一只顽皮的小老鼠,他们都害怕会把原本的情谊像玉瓶一样被打碎,为了防止失去,宁可不要开始。 他将她的薄被盖在头上,闭上眼,渐渐睡着了。 南美洲,亚马逊森林。 明薇玩得很开心,从前她不敢涉及这样古怪危险的热带雨林,但是唐黎却是一个好同伴,他在这样的原始森林里像是当地的土著,熟稔极了,明薇跟着他,不知见识了多少稀奇古怪的事情。 就好比今日,他撑着一只小船,带着她从急湍的河流上漂移,刺激得简直会让心脏病人当场猝死。 “好不好玩?”他扶着明薇的胳膊,让她上岸,明薇浑身上下全部都被水花溅湿,但是她哈哈大笑:“好玩,再好玩没有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向他们的住所走去,唐黎到这里来拜访一个十分著名的巫师,两人谈论巫术好比古人论道,争论起来可以几天几夜不休,有的时候还互相比斗,明薇作为外人,很少有旁听的机会,但是只言片语已经让她受益匪浅。 明薇曾经问过他:“最厉害的巫术是什么?” 唐黎回答:“爱情。” 她很意外:“为什么?” “因为没有什么比爱情更奇妙,更强大,更难以捉摸的了。”唐黎摊了摊手,无奈道,“我有信心施展巫术中最玄妙最复杂的一种,但是我却不能操控爱情。” 明薇十分感慨:“你说的有道理,爱情让人情难自禁。” 唐黎闲闲提及这个话题:“你试过吗?” 明薇想了片刻,诚实道:“我想还没有。” “你这样漂亮的姑娘,怎么会没有?”唐黎的笑容看起来有些轻佻,但是绝不讨人厌,“难道我不是吗,和我在一起的日子里,你没有觉得心跳加快,脸颊发烫。” 明薇莞尔:“你觉得呢。” 唐黎凝视她,她的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大而有神,使得他注视着她双眸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已被她俘获。 他轻轻俯□去,想要亲吻她柔软的双唇,明薇迟疑一刻,微微侧头,他的吻落在了她的面颊上。 唐黎轻轻笑了起来:“还不是时候?” 她点点头。 虽然唐黎是个好伴侣,她和他在一起始终十分开心,但是这不是爱情,她对他尚且未曾产生爱意。 唐黎幽默道:“应该的,你这样的姑娘,值得我大费心思。” 明薇反倒纳罕起来:“我除了有钱,一无是处,但是你又不会看上我的钱。” 唐黎哈哈大笑起来:“傻姑娘,你不知多么天真可爱。” 明薇啧啧有声:“可见我们俩相交甚浅,你还不知道我的真面目,所以才敢说爱我。” “真面目是什么,总不会是狐妖女鬼,那也不错,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唐黎对中国的典故所知甚多,张口即来。 明薇道:“你以为我天真活泼,实际上我任性骄纵,脾气极坏,凡事随心所欲,不考虑别人,极为自私。” 唐黎很意外:“你这样看自己?” “我又不笨。”明薇无所谓地笑着,“但是这就是我,我不想为任何人而改变,就这样吧。” 她伸了个懒腰,对这两个月的生活依依不舍:“这里像是世外桃源,与世隔绝。” “哦,你要回到凡尘中去了?”他问。 “咦,这句话问的奇怪,我本是凡人,当然要回到红尘里去做个俗人了,最新的时装,限量版的手袋,最新鲜的美食,都在等着我呢。” 唐黎也不留她:“我派人送你回去。” “好。” 过了几日,明薇坐上私人飞机,起程返回明珠市,遥看这片原始森林渐渐缩小的时候,她想,她不是不爱世外桃源,只是与唐黎在一起的日子纵然快乐,她却始终没有办法静下心来。 她知道自己终究会离开,她没有一种能与他在此天长地久的心愿,哪怕是一时的冲动都没有。 连这样的渴望都没有,实在不像爱情,爱情如果要产生,一秒钟就已经足够,两个月还没有进展,可见没有必要再继续下去。 要么是缘分未到,要么,就是人还不对。 作者有话要说:新的故事开始了~这一次的梗应该不好猜,因为是我想出来的,和之前有迹可循的三个故事截然不同 而且我们要换个副本了,冒险悬疑科幻言情都不能少! 此乃第二更,等等还有一更 第34章 情钟情种02 明薇回到明珠市时,已经开学多日,幸好历史系的叶老头早已知道她志不在此,见怪不怪替她注册开学,管她来没来。 幸好,明大小姐除了不爱来上课之外,从来不给他添麻烦,并且拨款援助科考,十分爽快,在叶老头眼里,还算可爱。 明薇下飞机时正值午夜,她打了车去顾朗家中,他也许已经入睡,屋中一片静谧,明薇迟疑片刻,决定先去书房取本小说来,时差倒不过来,看本书也许有助于睡眠。 她在书房里看到堆砌城墙的参考书与资料,她呆了呆,好奇地去看,只是对医学毫无了解,只能勉强看出来是一个女性的资料,从骨架上看不出来,但是照片上却显示那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郎。 明薇走回房里去,一推开门,大惊失色,还以为是有小偷入室,打开灯一瞧,才发现是顾朗,竟然躺在她的床上睡得死沉。 凑近一看,衬衫裤子都皱巴巴的,在睡梦中尚见倦容,看起来非常可怜,明薇不忍心叫醒他,替他脱掉衣裤,把他推进床铺里,盖上被子,顾朗平日里这样警觉的人,这次竟然一无所知,翻了个身,睡得更沉。 明薇躺在丝绒沙发上看小说,翘着腿,心不在焉,看到半夜,突然觉得困,头一歪就睡着了。 醒过来天光大亮,她伸了个懒腰,发觉自己睡在床榻上,顾朗已经醒来,泡个热水澡,如同新生,看见她下楼来微笑:“回来了?” “两个月不见,你怎么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顾朗解答:“医院邀我参加一项特别的手术,劳心劳力,费了一月的功夫,昨天手术动了八个小时,我一回来就想找地方睡觉,恨不得再也不用醒过来。” 她抱怨:“你怎么在我房间,吓我好大一跳。” “离得近,实在没有力气走回去了。”顾朗随意道,“你也吓我一跳,早上醒过来屋里多了个人。” 两个人彼此抱怨着,但是唇角却不约而同上扬,好像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已经回到原位,总算可以长松口气。 明薇好奇地问:“你那个女病人长得蛮漂亮的嘛。” “不仅是病人,她还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听说一路保送到博士毕业,直接就留校当了讲师,”顾朗替她在面包上涂上果酱,顺便解释,“院长牵线搭桥,说她的手术别人不敢做,只能让我来。” 这也算大实话,顾朗虽然年轻,但是医术高明,许多旁人不敢接的手术,他可以面不改色地完成,在明珠市颇有几分声名,这次的情况也差不多,医学院的朱院长说好歹同事一场,那位女病人年纪正好,却得了这样的病,他也该于心不忍云云,终于让顾朗再度出山。 整整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做准备,终于令她手术成功,重回健康。 “那岂不是救命之恩。”明薇咬了口面包,揶揄道,“以身相许吧,正好也叫凌岚死心,我瞧她实在不顺眼,气死她最好。” 顾朗不答,反倒转移话题:“那你和唐黎怎么样了,吵架了?” 明薇飞快反驳:“谁说的,我很开心。” “那怎么回来得那么早?” 明薇不紧不慢道:“保持神秘感啊,一天二十四小时在一起,很快就会腻了,这可大大的不妙。” 顾朗惊异道:“欲擒故纵,你也会耍这个手段了。” 明薇若无其事道:“我也是女人嘛。” 顾朗微微牵了牵嘴角,却还是没有评价,而是道:“过两天我要出门一趟。” 明薇惊讶地瞪眼:“我刚回来你就要走,去哪儿,和凌岚约会?” “约会你个头。”顾朗没好气道,“学校活动,野外实习考察。” 明薇摸不着头脑:“那是什么东西?” 顾朗解释道:“就是教授带学生去野外进行实习考察,本来只是生物学系的内容,但是后来校方认为这对锻炼学生有很大的帮助,就每年几个院系轮着去。” “我也要去!”她说。 顾朗哭笑不得:“你又不是我的学生,我怎么做得了主?” “我去给叶老头打电话。”明薇立刻就作出决定,以钱谋私这种事情她已经做得很顺溜了。 叶老头道:“我已经提交名单了,这次跟我去的都是我最好的学生。”这次随行的学生名单不知是底下的学生怎么勾心斗角,施展十八般武艺得到的结果,每个人都很珍惜,不可能有人放弃。 明薇对此也略有耳闻,所以她笑盈盈道:“我知道叶老想去罗布泊考察西域古迹,你写的《西域之路》我一直有在看,经费充足吗,想必那是一次很好的锻炼学生的机会吧?” 叶老头闻弦歌而知雅意:“我明白了,我有个学生身体不适,临时不能去了。” 明薇很满意,她并不是不讲道理的人,原本这种机会没有必要和人抢,她也不感兴趣,但是既然顾朗去了,留她一个人难免寂寞,而叶老头肯大开方便之门,她也投桃报李,拨款支持他的考古行动,这样大型的考察规模,那个被她挤掉而没能去成的学生在此也可以得到补偿。 她心满意足走出来,顾朗便知道事情成功了:“搞定了?” “那是当然,你休想甩开我独自出去逍遥。” 顾朗无语:“这次考察可是很辛苦的,深山老林里,又不是游山玩水。” 明薇浑不在意:“那有什么关系,反正我是一定要去的。” 顾朗捏了捏她的脸,好些日子没有摸她的面庞,还怪想念的:“那随你,到时候可别和我说辛苦。” 明薇自然不会示弱:“别小瞧我。” 她信心十足,却没有想到此次行程尚未开始,便先遭受了一番流言蜚语。说来也是她迟钝,只是隔三差五地去上个课体验一下学生生活,她嫌少出现在学校里,因此当她再一次在课堂上出现的时候,就听见了和自己有关的谣言。 流言说,她不知道使了什么下作的手段,让叶老头改变了主意,刷下了一个学生的名单,而让她这个本科生随行,说她给钱的有之(这倒是真相),说她和叶老头有一腿的有之(叶老头六十多了),还有说她给人下药让人家进了医院的(纯属放屁),反正整个系里都已经被传得风风雨雨。 连带着大家看她的眼神都变了。 明薇一口鲜血险些喷出来,立马从课堂上走人去找顾朗诉苦:“人言可畏啊人言可畏!我终于知道阮玲玉是怎么死的了!要死了,什么屎盆子都敢往我头上扣?” 顾朗不以为意:“你的确是抢了人家的位置,被说几句又如何,会少了块肉不成?” 明薇也知道这次是自己谋私在先,只能含恨忍了这口气,左右学校里的八卦日新月异,没过多久这件事情多半就会被忘记。 薛凝好奇道:“这次实习考察你也会去?” 明薇点头:“当然,听起来很有意思。” 薛凝忧心忡忡:“听说是在原始森林呢,也不知道会不会有危险。” 顾朗安慰她们:“那肯定不会,这是学校去惯了的路,只要不乱跑就不会有事。” 卓菁菁也难掩好奇:“我听说在那里曾经发现过野人的踪迹?” “对对对,我还听说有人被女野人掳走好多年,硬逼着他□□,他过了十几年才逃出去。”薛凝来了兴致,和众人分享她的八卦结果。 明薇坏笑着去拍顾朗的肩膀:“那你们顾老师可千万要当心了,以他的受欢迎程度,说不定也会被女野人掳走,然后逼着他生孩子,哈哈哈,不行,我想想都觉得好笑。” 顾朗瞥了她一眼,冷笑:“我要是有这个‘福气’,是绝对不会忘了你的。” “不敢当,我只是觉得就算是女野人也比那条美人蛇好得多,一看见她我浑身上下就起鸡皮疙瘩,你要是和她在一起,我就和你绝交!” 顾朗淡淡道:“你放心,昨日之日不可留,我不会回头……不过,我要是对你以后的伴侣不满意,你是不是也会毫不犹豫分手?” “你要是不同意,我就不和他在一起。”明薇答得很痛快。 顾朗诧异地看了她半晌,见她神色认真,不似作伪,便觉得心肠微微一软,笑道:“好。” 那一刹那他想,如果他们两个人从今往后都不结婚,也未尝不是一件美事,等到七老八十了,依旧能够结伴旅行,那是何等的潇洒快意。 当然,他当时不知道,这个想法前一半没实现,后一半倒是得偿所愿了。 考察之日定于周六上午,这一次轮到的院系是医学院临床医学系,带队的人是朱院长朱玮,顾朗和另一个副教授,一个教授带三个学生,共十二名,还有就是文学院历史系的叶老头和一名女讲师陈盈,值得一提的是这位女讲师就是之前顾朗的病人,加上学生共八名,另外是和平大学非常冷门的一个院系植物系的仇英子,这位女教授已经五十多岁了,但是终身未婚,将所有的时间都献给了她的工作和事业,她只带了两名学生,一共三人。 学校安排了大巴车,顾朗开车载着他和明薇到了集合点,彼时正是早上五点多,明薇困得根本睁不开眼睛,闭着眼下了车上了车,随便找了个位置就倒头继续睡,顾朗对于她这种随时随地能补觉的本事也算是服了。 叶老头根本装作没看见她和顾朗并肩坐在一起,他只是招呼自己的三个学生坐好,大家是头一次进行这样的考察活动,都非常兴奋,薛凝一坐下就迫不及待地说:“我昨天一晚上都没睡好,四点钟就醒了。” 卓菁菁道:“我也是。” 顾朗把行李丢到行李架上,坐到明薇身边,她靠着窗户一直睡得不舒服,他把她的脑袋拨过来,枕在他的肩上,顺便提醒她们:“等会儿要走山路,非常辛苦,大家还是保留精力比较好。” 几个学生都非常听话,顾朗这么说了,她们也就不再聊天,闭目养神起来,而顾朗的目光不禁停留在了这一次同行的几个人身上。 老奸巨猾的朱院长什么时候都笑眯眯的,而且身宽体胖,老大一个肚子,估计他自己看不到自己的腿,那个副教授姓王,普普通通,叶老头干瘦黝黑,乍一看像是个农民,这正是考古学家最典型的样貌,而仇英子虽然年逾五十,但是保养得很好,面庞清秀,头发绾成发髻,气质极佳。 想必年轻的时候,应当是一个出色的美人,只是不知为什么竟然终身未嫁,这背后必定也有一个让人觉得荡气回肠的故事吧。 作者有话要说:嗯,很久没有离开明珠市打副本了,这次换地图了,去原始森林,带一点冒险吧~ 当然,言情是必不可少的,多好的发展JQ的地方啊 入V第三更,今天三更完毕,希望大家观看愉快,以后也请多多支持我 第35章 情钟情种03 明薇一觉睡醒,发现还是在车上颠簸,看了看时间,才早上*点钟,她无聊地简直要发狂:“怎么那么远?” 顾朗闲闲道:“是你要跟来的。” 明薇白他一眼,去和卓菁菁薛凝打牌,叶老头身边有个女学生见此,低声抱怨:“教授,她……” “莫倩,”叶老头淡淡道,“不用管她,她和顾老师熟悉。” 叶老头虽然算不上什么有钱人,但是在学术上的地位却不低,之前国内好几宗著名的考古行动他都有份参加,在明珠市也不算是籍籍无名之辈了,而知道的事情越多,越明白有些人并不像是表面上那样简单。 就好比顾朗,人人都知道他是高材生,知道他医术高明,在和平医院任职过,但是他现在就仅仅只是一个教授吗? 绝对不是,虽然他看起来那么年轻,但是他的本事,叶老头自觉望尘莫及,他是个聪明人,否则就算有学问,也坐不到今天的位置,而在明珠市里,大家都知道,顾医生不好惹,不过你惹了他,多半也不会有什么大事儿,但是如果你敢动他的小青梅,那就洗干净脖子等着吧。 就算他本人不动手,顾朗的朋友满天下,迟早都会弄死你。 更难得的是,他依靠的并不是什么家族背后的力量,从来没有人听说过顾家如何如何,只有顾朗如何如何,大家卖面子,也不是像什么官二代富二代一样卖给他老爹,而是他本人。 莫倩最好的朋友就是这一次被明薇挤下来的那个女生,她为此不知费了多少心血写论文,腆着脸在老师那里低声下气地哀求,可是还来不及高兴,美梦就破灭了,丢的不仅仅是面子,而是她一直以来的努力。 所以莫倩非常讨厌明薇,她原本就厌恶这种靠关系的人,这个社会如果不是有这样的蛀虫,也不至于对那么多脚踏实地努力的人不公平。 “她是顾老师的亲戚?”莫倩不禁朝明薇看去,她今天穿得随意,一点都看不出是富家小姐的影子。 叶老头不置可否:“或许吧。”他不禁看了莫倩一眼,只觉得这个学生学问出色,用功努力,也对老师尊敬礼貌,但唯一的缺点就是太愤世嫉俗了。 他的目光越过莫倩,落到了仇英子身上,她靠在椅背上,正出神地望着窗外的景色,露出来的侧脸线条非常优雅,他想,岁月虽然带走了她的青春和美貌,却也沉淀下了沧桑与厚重。 不是每个女人到了仇英子的年纪,还能有她这样的气质的。 午饭的时候,车子终于停下了,司机一边帮大家把行李搬下车,一边说道:“这里有可以吃饭的地方,上山的线路大家应该已经拿到了吧,要走三个多小时呢,必须在天黑之前到达,否则被困在森林里是很危险的。” 朱院长笑呵呵地说:“我们明白,有叶教授在呢。” 叶老头常年在深山老林里做考古,经验丰富,因此大家都不担心会出现什么问题。 暂时落脚的地方是类似于农家乐的小饭馆,院子里还有一群鸡鸭跑来跑去,不过看起来还是很干净的样子,农家乐打的招牌不就是绿色纯天然嘛。 可惜唯一没有料到的是,因为地域的差异,这里的菜都辣得简直让人想去死。至少从薛凝到卓菁菁再到周一帆,好多学生纷纷阵亡,吃得鼻涕眼泪一把流。 明薇也不能幸免,她眼泪汪汪地看着顾朗:“你一口都没吃,肯定是早就知道了对吧?” 顾朗非常淡定地吃饭,顺便抽纸巾给她:“很久没有看到你掉眼泪了,还怪怀念了。” “我终于知道什么叫做交友不慎了。” 这么一次意外百出的午饭过后,就应该是出发了,因为要走山路,所有的行李都只能背在背上,顾朗一伸手,提走了明薇的一个包,她不满道:“我背得动。” 顾朗当做没听见,推了她一把:“快走吧,时候不早了。” 山路实在很难走,尤其是在这种原始森林里,踩着的不是踏踏实实的路,而是不知多少年的枯叶所堆砌腐烂的泥土,叶老头人老但是体力好,一马当先拿着地图在前面带路,顾朗殿后。 刚开始尚好,过了没多久,大家的速度就放慢了下来,原本还高声说话的人,现在也闭口不言保存体力,明薇一直不紧不慢跟在后面,她与顾朗习武,体力一直优于他人,而且刚刚从亚马逊森林出来,倒也不觉得不习惯。 反倒是陈盈,大病初愈便坚持过来参加这一次的活动,没一会儿就俏脸煞白落在了最后,顾朗很慷慨地替她背了行囊,还时不时扶她一把:“陈老师应该好好在家休息,不应该过来的。” 陈盈艰难地笑了笑:“其他老师都出国的出国,出差的出差,只有我还算空闲。” 历史系的老师本来就不多,大部分都在外进行考古活动,有些出国去开会了,算来算去,也就是陈盈还算清闲,所以她也就坚持过来了。 顾朗没有多说什么,在最难走的路段却始终搀扶着她,陈盈感激涕零:“不知道怎么感谢顾老师才好,我的手术也是,如果不是顾老师帮忙……” “千万别这么说。”顾朗温言安慰。 明薇走在他们前面听得只觉鸡皮疙瘩都起来了,她气呼呼地想,真是白为他操心了,走了一个凌岚,有的是大把的好姑娘愿意投怀送抱,顾医生文武双全,风度翩翩,亏得她还担心他一时片刻走不出去,黯然*呢。 呸呸呸,浪费她感情。 路只走了一半,叶老头就说:“不好,看这天气,像是要下雨。” 朱院长汗如浆出,活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似的:“歇会儿吧。” “不行,如果不能在下雨之前到达,会有麻烦。”叶老头固执如牛,连朱院长都没有办法,只能哼哧哼哧往前走。 可惜天不遂人愿,没过二十分钟,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在这片原始森林里更显得磅礴恐怖,水汽氤氲间,所有人都被淋了个湿透,朱院长问叶老头:“这雨恐怕一时半会儿停不下来吧?” 叶老头指挥众人在一个临时的凹洞里避雨,地方太小,连山洞都算不上,只是凹进去一块地方而已,让女生先躲在里面,男人在外头用塑料薄膜遮挡,暂时做了一个避雨处,二十几个人人挤人站在那里,明薇忍不住把身体靠在顾朗背后:“感觉午饭要挤出来了。” 她喘了口气,咬牙切齿地说:“胸都要被挤爆了。” 顾朗差点憋不住笑场,看在有那么多人的份上,不和她贫嘴,而是往外挪了挪,给她留了一点空隙出来,明薇往他背上一靠,觉得终于松弛下来:“要死了,又闷又热,还下大雨……” 她话还没说完,就听见薛凝尖叫一声,往后一退,她旁边就是明薇,明薇被她一撞,根本没办法控制自己就又撞到了顾朗背上,她痛得眼泪都下来了:“我的胸,疼死我了。” 顾朗也感觉到了,就算他平时怎么揶揄她是平胸,刚刚那两团肉往他背脊上一撞的感触却是真实得不得了。 估计真的有够疼的。 他侧过身,问薛凝:“怎么了?” “有、有好大一只蜈蚣!”薛凝都快哭出来了,她本来靠在明薇身边,谁知道目光一斜就看到手臂长粗的一只大型蜈蚣从她身边爬过,她吓得三魂不见七魄。 叶老头镇定自若:“刚下过雨,肯定会有虫子爬出来,你们当心,这都是有毒的。” 他这番话话音刚落,就响起此起彼伏的抽泣声和尖叫声,蜈蚣蝎子还算是眼熟的昆虫,但是有些虫子就不是他们能够知晓的了,叶老头连忙道:“别去碰它们,当心被蛰。” 顾朗知道明薇对这种昆虫也向来十分讨厌,于是微微侧身,他半抄到她背后,揽着她的肩膀,免得有虫从石壁上攀上她的身体。 明薇从背包里的夹层掏出一个小盒子来,一打开,一股清凉的药味便扑鼻而来,她说:“替我涂一下。” 顾朗沾了药膏,替她涂在脖颈后面,明薇自己涂了手背,顾朗看着好玩,在她脸上画了两道胡须:“这是什么东西?” “之前去亚马逊的时候,唐黎送我的。”明薇闻了闻味道,把盒子丢给薛凝她们:“涂一点点就好,防虫有奇效。” 还真别说,她这个小盒子一打开,这里原本肆虐的爬虫们纷纷退避三舍,轮到仇英子的时候,她深深一嗅,露出了惊讶的表情:“这是什么地方的防虫药,里面的成分很特别。” 明薇答道:“好像是某个部落的秘药,具体我也不清楚。” 仇英子也不多问,点了点头,把盒子换给了她,倒是朱院长乐呵呵地问:“这东西不错,不知道能不能借我们回去化验一下?” 明薇还没说话,顾朗就已经淡淡瞟了他一眼,那眼神含着警告之色,让朱院长十分不满,明薇也冷哼一声:“不高兴。” 朱院长的脸色马上就挂了下来,结果顾朗和明薇谁都懒得搭理他,反倒是仇英子说:“朱院长什么时候竟然要和小辈抢起东西来了?也不怕失了身份。” 朱院长对仇英子似乎颇为忌惮,因此笑着打了个哈哈,算是把事情圆了过去:“仇主任说的什么话,我只是好奇而已。” 而这么一耽误,等到大家避雨出来继续前行的时候,天色已经很暗了,光线一旦不充足,走夜路就会非常危险,叶老头叮嘱众人:“一个咬紧一个,千万别掉队了。” 夜晚的原始森林是很可怕的,暗影憧憧的树木,荒无人烟的环境,以及愈发疲累的身躯,都考验着这一群人。 明月高悬,但是月光却很难通过厚厚的树荫照到地面上,只有手电筒的几束光是唯一的光源。 叶老头鼓励大家:“快要到了,到地方就好了,我们只是迟了一会儿会儿。” 薛凝紧紧拉着卓菁菁的手,两个人手心都出了汗,滑腻腻的,却不敢松开,地上因为下过雨而显得湿滑,周一帆默不作声走在她们后面,他是在大山里长大的孩子,行走在山野间反倒是如鱼得水,因此他始终走在她们身边保护她们免得摔倒。 叶老头带的学生平日里跟他上山下乡,体力高出不少,紧紧随着自己的老师走在最前面。 而就在这时,莫倩觉得好像有什么人在背后拍了她一下:“王东,你拍我干嘛?” 王东是叶老头的学生之一,闻言莫名其妙:“我走在你前面,怎么拍你?” 莫倩心底顿时升起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她回头一望,离她后面几步的是仇英子,她自然不会恶作剧去拍她了。 “啊!”就在这时,卓菁菁也急促地尖叫了一声,薛凝也被吓了一跳,差点一跤摔倒,好在被周一帆及时扶住:“菁菁你怎么了,别吓我。” “有、有人,”卓菁菁的声音飘忽不定,夹杂着哭音,“有人拍了我一下。” 作者有话要说:这种野外发展JQ一级棒~大家可以猜现实的梗了,不过这个实在是太好猜了吧…… 顾朗被小金鱼这么一撞,居然没有心神荡漾的感觉,真的是……肯定是因为气氛不对,下次继续努力! 今天终于开通了微博,有妹纸要来勾搭我么~据说微博上会有小段子哟! 关注我戳这里: 第36章 情钟情种04 莫倩和卓菁菁的反应无疑是在众人心头笼上了一层阴霾,就在大家沉浸在恐惧中的时候,明薇懒洋洋地笑了笑:“刚刚还有根树枝掉下来砸到我脑袋呢,瞎想什么啊,谁能来拍你,野人吗?” “放心啦,”她斜睨了顾朗一眼,又开他玩笑,“女野人只喜欢你们顾老师这一款的,身体倍儿棒,生下来的小孩才基因好呐。” 顾朗白她一眼:“你心情真好啊。” “唉,这种地方多艳遇啦。”她轻快地笑着说,“之前和一个朋友去拜访一群土著,有一个小哥长得真帅,裸着上半身,还围成兽皮裙,对我好热情。” 顾朗拉着她往前走:“那你怎么没留下做压寨夫人?” “太兽性了,我吃不消。”她一本正经地说,成功吸引了薛凝的注意力,她忍不住暴露了八卦狗血的本性:“未开化的土著什么的,肯定身材特别好吧?” 明薇诚实地回答她:“身材特别特别好,我说他们吃的鲜果好吃,结果第二天一开门,就看到草叶子上堆了一堆,都是新鲜的,露水还没有消退呢,每一个都甜得不得了,像是蜜一样。” “那你有没有?”薛凝完全忘记了刚刚的恐惧,就算走得气喘吁吁,还是想听。 明薇当然乐意分散他们的注意力:“没有啊!我是跟着别的男人去的,如果中途劈腿,多不好意思啊。” “你有男朋友啊?”卓菁菁都忍不住插嘴了。 明薇想了想,惋惜道:“还不一定。” “你还没有追到手?” “一向都是男人追我的。” 几个女孩子你一言我一语说着,好像把刚刚奇怪的气氛冲淡了不少,但是事情并不是不想发生就可以不发生的,莫倩只觉得肩膀一痛,好像有什么人抓了一把她的头发,她跌倒在地,差点爬不起来,几个同学连忙扶她:“怎么回事,有没有摔到哪里?” 莫倩忍着疼说:“有人抓了一把我的头发,我的包呢?”大家拿着电筒扫了扫,薛凝有两个包,绑在上面的那个已经不见了。 几道光束朝着周围扫来扫去,但是只见参天蔽日的树木,风吹过树叶发出沙沙声响,在这样的情景下,什么事情都没有都能把人吓出病来。 明薇仰头一看,似有所动,但是顾朗拉住了她的手:“算了。”他上前几步,对众人道,“应该是山里的猴子,大家不要怕,马上就到了。” 莫倩也听说过有山里的猴子调皮,喜欢抢游客的背包,却没有想到这里也是,但是她毕竟不是娇气的人,拍拍裤子站起来继续走。 好在这一回没有再发生什么事情,大家历经千辛万苦,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接应的人已经到了,一看到他们毫发无伤到达,先松了口气:“之前下雨就早知道可能要晚了,晚饭已经做好了,大家吃点东西休息吧。” 晚饭一点也不好吃,就是学校食堂的水平,但是众人劳累一天,各个都吃得很香甜,明薇一边吃一边评价:“冷掉了好难吃。” “你废话真多。”顾朗把最后一只包子塞进她嘴里,把她噎得直翻白眼:“你要干嘛,谋杀吗?” 顾朗淡淡道:“有吃的还堵不住你的嘴,你是要怎么样?” “用嘴。”薛凝随口附和,一出口就浑身一僵,艰难地转头看向卓菁菁求救,她看小说走火入魔,一不留神就暴露了自己的属性。 卓菁菁回以一个爱莫能助的表情。 倒是明薇若无其事,好像根本没听见一样,而顾朗也像是完全屏蔽了薛凝的话一样,薛凝大大松了口气,小声和卓菁菁道:“我这嘴啊,真是我都管不住我自己。” 卓菁菁无奈地叹了口气,也和她咬耳朵:“你胆子越来越大了,居然敢开顾老师的玩笑。” 薛凝哭丧着脸:“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每次看到他们我就把持不住想吐槽。” 她接下来吐槽的是他们的宿舍,老师们单独有房间可以住,但是学生就只能住宿舍,还是八人床,几个女生正好住一屋,屋子看起来年久失修,因为下过雨,还泛着一股潮气,明薇脸都绿了。 更惨的是,宿舍里的木板床有好几根木头都是断掉的,栏杆上浮着一层灰,地板上也积攒着灰尘,薛凝脸色都很臭:“居然还要来打扫宿舍卫生?” 莫倩默不作声,已经挽起袖子开始干活,薛凝抱怨归抱怨,却不能不动手,就明薇一个人僵立在那里,心里万分后悔。 明大小姐从小到大十指不沾阳春水,她有勇气去原始森林冒险,但是要她扫地抹床,她就想一头碰死算了。 卓菁菁好心道:“你坐着吧,我们来弄就好。” 莫倩一听,立刻阴阳怪气地说:“既然吃不了这个苦,干嘛要过来抢别人的位置。” 明薇对她早已不爽许久,冷笑道:“那也是我有本事,你要是不服,大可以来找我算账啊,说几句你觉得我就能把这位置让出来,我和你说,我既然来了,谁都别想把我弄走。” 莫倩也不是好惹的,扬了扬下巴对卓菁菁道:“你们要伺候这位大小姐就伺候去吧,反正人家也把你们当丫鬟看,你们愿意溜须拍马,我可不乐意!我擦过的地方你有本事别碰,我扫过的地你有本事别踩啊!让开!”她抱着脸盆撞开明薇去打水。 明薇气得要死,牙关咬紧,薛凝探头看了莫倩一眼,劝她:“算啦算啦,大家还要住几天呢,又不是什么大事。” 明薇扭头看着她:“她都那么说了,我还好意思在这里住?”要面子的明大小姐怎么会给莫倩冷嘲热讽的机会?她拎着自己的背包转身就走。 顾朗其实一点都不意外她会过来:“怎么了,住不惯那里?” “有人指着我鼻子骂,我难不成还忍气吞声给人家嘲讽,我晚上不要睡觉了?”她环视顾朗的房间,也十分简陋的地方,就一张单人床一张书桌,顾朗显然已经做过卫生了,她就老实不客气地一屁股坐下:“我要住这里。” 顾朗挑眉:“那我住哪儿?” “借我半张床睡,别小气。”她说,“我不想过去。” 天花板上悬挂着的灯泡瓦数很低,光线暗暗的,她就坐在床边,微微垂着头,唇抿得紧紧的,像是还在生闷气,但是看在顾朗眼里,莫名觉得像是受了委屈的小媳妇。 他失笑道:“好好好。” 明薇仰起头来对他笑了笑,那一张雪白的面孔好似在莹莹发光,他忍不住轻轻摸了摸她的头发:“去洗澡吧。” 浴室非常狭小,水管已经生锈,一开水龙头,先是锈水下来,水还是冰冷的,放了好久才有温度,明薇洗澡出来,头发披在肩上湿漉漉的,坐在床上拿了块干毛巾慢慢擦,顾朗已经把东西收拾好了。 外面又下起了大雨,雨水打在玻璃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响,顾朗洗了澡出来,就看到她坐在那里发呆,身上那件真丝的吊带睡衣与这样破旧的屋子格格不入。 又有一种时光倒流的错觉。 “还不睡,不累吗?” “其实不怎么累。”明薇懒洋洋地靠在枕头上,“头发还没干。” 他招招手:“你睡吧,我替你擦。” 明薇身体一歪,靠在他腿上,顾朗接手了毛巾替她擦头发,温温柔柔的,明薇闭着眼没说话,却蓦地觉得心头微酸。 他用毛巾吸干她长发里的水分,以指为梳,梳通结在一起的头发:“有没有哪里被咬到了?” 她摇摇头:“晚上会不会有蚊子?” “你等一等。”这里的管理员递给过他们蚊香,他点燃了放在床下,蚊香的质量不怎么好,有一股十分刺鼻的味道,但是此时此刻闻起来,却并没有那么讨厌。 明薇昏昏欲睡,顾朗把灯关了:“睡吧。” 她含含糊糊应了声,翻个身睡到床铺里面去,这张床本来就是单人床,两个女孩子睡一起都要挤,别说是一男一女了,虽然之前明薇和顾朗也曾经同床共枕,但是那张床那么大,三个人睡都不会挤,何况两个人,因此这样紧密地睡在一张床上,还是头一回。 原本明薇是侧着朝墙睡的,但是她翻了个身,就正好落在了他怀里,头枕着他的手臂,顾朗睁开眼,正好可以看到她的睡颜,他们的身体贴得那么那么近,她的一条腿微微曲着,正好膝盖架在了他的腿上,他的视线从她的脸上往下落,看到她饱满的胸脯起伏着,睡衣的吊带从圆润的肩头滑落在胳膊上,他伸手替她把带子拨回原位,却贪恋她肌肤的触感,忍不住轻轻抚摸她脊背上露出的一片雪白肌肤,像是丝绸一样光洁细致。 他好像又闻到了那样浓烈的幽香,几乎要把他淹没,是从哪里散发出来的香气?他侧了个身,去闻她的长发,但不是,那并不是她洗发露的香气。 他的视线落到了她红润的双唇上,明薇的红唇色泽娇艳动人,虽然并没有涂抹口红,但是如今这样睡着了微微张着,却非常有令人为之一吻的冲动。 顾朗要很克制才能打消自己这种荒唐的想法。 对她的身体产生某种欲念,真的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他刚刚进入青春期,不可避免地对异性的身体产生某种强烈的刺激与冲动,女孩子原本就比男生发育得早,他有所感觉的时候,明薇的身段已经从小女孩过渡到了少女,但是她的心理却和从前没有什么变化。 那好像也是一个雷雨天,外头下着瓢泼大雨,他们住在家乡的老宅里,因为大而空旷,所以小金鱼非要待在他房间里睡,那个时候的她还是一个会害怕的小姑娘。 他和今天一样搂着她睡觉,那时还没有太过强烈的男女之别的意识,她紧紧靠着他,气吐如兰,他一时昏了头,趁着她睡着了,在她唇上轻轻一吻。 时至今日,他也无法形容那样一种奇妙的滋味,仿佛有一阵酥麻从尾椎骨升起,蔓延到了大脑,他的灵魂好像漂浮起来,可是要细究,却什么印象都没有。 这件荒唐的少年往事让他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都觉得对不起她,好像做了什么错事,直到后来,他对于人体的现象有所了解,这才渐渐释怀——他肯定是因为荷尔蒙暂时战胜了他的理智而已。 那今天呢,此时此刻,同样的大雨,同样紧紧相拥着入睡,为什么他心底深处,又诞生了这样一个荒诞的念头? 作者有话要说:我已经说了,男主是很闷骚的……看不出来吧,他以前居然做过这种事情,还给自己一个堂而皇之的借口╮(╯▽╰)╭ 你们猜,今夜他会吻下去吗? 你们可以再猜,小金鱼睡着了吗? 哈哈哈 第37章 情钟情种05 这一场大雨十分罕见,轰轰烈烈地落下来,好像要洗涤一切,又仿佛在预示着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 叶老头也没睡,他在仇英子的屋里喝茶,说是喝茶,但其实只是白开水,就好像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英子。” “叶大哥。”仇英子坐在窗前的椅子上,神情平静,“深夜到访,你应该是有话和我说吧?” 叶老头摇了摇头:“不是,我只是睡不着,找你聊聊天。” 仇英子微微颔首:“我们也很久没有好好聊过天了,我知道,你是怕我故地重游,想起不该想起的事情。” 叶老头沉默片刻,问道:“这么多年,你一个人,不累吗?” “别人觉得我很累,但是我却觉得很幸福。”她的一双眼眸还和从前一样清澈,“我的心是充实的,我也从来不觉得苦。” 叶老头长长叹了口气。 仇英子反倒来安慰他:“个人有个人的命,我一个人也过得很好。” “我知道,你一直都是一个很坚强的人。”叶老头说完这一句,也不知道说什么才好,两个人相顾无言,彼此都觉得十分心酸。 只听他喃喃道:“一晃眼,三十年过去了,我们都老了啊。” 仇英子微微一笑:“人只要不死,总会老的,怕什么。” “我知道你不怕,可是我害怕啊英子,”叶老头重复了一遍,“我害怕。” 仇英子没有问他在害怕什么。 风从窗户的缝隙里吹进来,把悬挂在头顶的灯泡吹得一晃一晃的,光也晃动起来,明暗交替,叶老头心酸地想,好像昨天大家都还是年轻气盛的青年人,意气风发,而一转眼,他们已经两鬓斑白。 一晃眼过去了那么多年,而没有得到的人,始终没有得到。 在女生宿舍里,其实大家都还没有睡觉,虽然每个人都很疲倦,可薛凝还是问:“她还不回来吗?” 卓菁菁嗯了一声:“应该在顾老师那里吧。” 薛凝想了想,问道:“她总要回来睡觉吧,要留门吗?” 莫倩听着她们说话,心里其实有几分后悔,她没有想到明薇竟然说走就走,而且那么晚了还不打算回来,可是要她道歉,她又忍不下这口气:“反正是在这里,又不会走丢。” 薛凝忍不住为明薇说话:“你刚刚说的话,也实在太过分了。” “是她先有错,我说她几句还不行了?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莫倩冷笑道,“何况人家说不定早就睡了,轮到你瞎操心。” 薛凝还想说什么,但是卓菁菁已经打了圆场:“好了,别吵了,我们把门给她留着就是了,大家都累了,明天还要早起,快睡吧。” 大家不说话了,但人人都满怀心事。 顾朗听着雨声,只觉得心烦意乱,他强迫自己往窗外去看,好不去注意她,但是床就那么大,他甚至可以感觉到她呼吸的频率,他像是着了魔似的凑过去,先是蜻蜓点水一般在她唇上吻了吻,可口唇相接的一刹那,他的灵魂突然不受自己控制,他不由自主渐渐加深这个吻,吸吮她柔软的双唇,舌尖描绘她的唇线,一点一点,一寸一寸温存辗转过去。 他不知道自己在做什么,也不知道究竟过了多久,惊醒他的是一个女人凄厉的尖叫,他浑身一震,理智回归,他猛地一仰头,几乎是同一秒,明薇被惊醒,茫茫然睁开眼:“出什么事了吗?” 顾朗不敢去看她的眼睛,仓促道:“不知道,我去看看,”他掀开被子下床,背对着她,顿了顿道,“你继续睡吧。” 明薇是看着他走出去的,她若有所思地坐了片刻,竟然没有跟出去一看究竟,而是重新躺回了床上。 顾朗走到外面被冷风一吹,这才略略清醒过来,对刚刚的所作所为后悔莫及,又庆幸她睡熟了没有发觉,否则被她发现,真的是不知道怎么解释,若是一时不慎,二十年情谊毁于一旦可怎生是好? 他在原地清醒了好一会儿才走向叫声发出的地方,没想到竟然是薛凝和卓菁菁,已经有旁人听见叫声赶出来了,都还穿着睡衣:“发生了什么事?” 薛凝惊魂未定:“我没看清,好像是个人影刷一下过去了?”她征求似的看向卓菁菁,卓菁菁勉强镇定下来:“我和凝凝出来上厕所,就正好看到有个人趴在窗户上看我们,我们一喊,他就不见了。” 叶老头走到厕所里看了看,不大相信:“是不是树影,这里是二楼,哪里来的人?” “肯定是个人影。”薛凝却难得肯定,“有头有脚的,像是……鬼。” 顾朗轻轻开口:“哪里来的鬼,指不定又是哪只调皮的猴子而已,也许来这里偷东西熟悉了,我之前还听管理员说经常有东西不见呢。” 和之前在路上一样,这个解释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认同,猴子属于科学的范畴内,大家不至于会害怕,顾朗送她们回宿舍,安慰道:“别害怕,老师都在这里呢。” 卓菁菁点点头,迟疑一番又问:“明薇她……” “不用担心,她睡在我那里。” 薛凝先松了口气:“我就说肯定在顾老师那里没事的。”她拉着卓菁菁进屋,而卓菁菁见顾朗已经走开,突然问了句:“顾老师那里难道有两张床吗?” 薛凝一愣,看着卓菁菁不知道说什么,卓菁菁咬了咬嘴唇:“我总觉得,这不大好吧。” 她说得虽然委婉,但是薛凝还是很快理解了她的意思:“你是说,顾老师和明薇,嗯,关系不纯洁?” “这种事情,难免会被人说的。”卓菁菁也不知道自己说这句话是什么心态,她好像不是她自己了。 薛凝看了他片刻,莫名笑了笑:“菁菁,你难道看不出来吗?” “什么?” “他们是金童玉女,是天生一对,是家明与玫瑰。”薛凝用了一句电影台词来形容自己的感觉,“他们之间根本插不下第二个人,我现在还记得顾老师把她抛起来的样子,我当时以为自己在看电影,如果他们没有在一起,那也太可惜了。” 卓菁菁抿了抿唇:“如果是这样,他们为什么还没有在一起?” 薛凝浑不在意道:“情趣呗。”她啧啧道,“他们的世界,我们怎么会懂,说不定人家就觉得这样的暧昧很好玩呢,你管那么多干什么?” 卓菁菁平静下来,掩饰道:“没什么,进去吧,很晚了。” 与此同时,顾朗也回到了自己的房间里,明薇还没睡着,睡意朦胧地问:“出什么事情了吗?” “没,”他轻描淡写,“你睡吧。” 她也没有继续追问,而是道:“快来替我挡风,这里怪冷的。” 顾朗躺好搂住她,她心满意足地点点头:“顾医生暖床的本事真是一流,凌岚对你念念不忘该不会就是因为这个吧?” “你怎么老在想这个。”顾朗的心思在他自己尚且未曾察觉的时候变动着,“我和凌岚虽然当初是男女朋友,但是没有走到那一步,唯一一次睡在一起,还是因为我们都喝多了。” 明薇顿时睡意全消:“喝多了难道就没有酒后乱性吗?” 顾朗屈指在她额间一弹:“你又不是没有喝醉过,喝得那么多,谁还有心思去做别的?酒后乱性不过都是借口罢了。” 明薇十分惋惜:“那也算睡过了啊。” “照你的说法,我们睡过几次了,嗯?”他睨她一眼,在她腰上掐了把,明薇怕痒,怪叫起来:“行了行了,不问你还不行么!” 顾朗顿了片刻,却把事情和她解释清楚:“我和凌岚那个时候,虽然彼此吸引,但是却没有发生肉体关系,我不知道她是怎么想的,我是害怕。” 明薇在他腰上戳了一指,他不怕痒,当做没感觉,她不甘心极了:“怎么,怕她是妖怪,在床上采阴补阳把你榨干吗?” “唔,可能是男人的通病,怕负责任。”他搪塞她,“我要是真的和她有了点什么,哪有那么容易走脱,搞不好要丢半条命。” 谁料明薇不信:“顾朗,咱们俩之间你还给我说瞎话,你心虚不心虚,你要是喜欢一个人,还会怕负责?” “好吧。”他无奈地再给出理由,“是预感,直觉,觉得我会和她无疾而终,所以没敢走这一步,这个理由你满意了没有?” 明薇还是将信将疑,不过这倒是顾朗的为人,如果觉得和凌岚的感情最终会消逝,他倒是不会去选择占这个便宜的。 “那如果你占一个女人的便宜,就是喜欢她咯?” 这句话问得没头没脑,顾朗心里却有点心虚,不自然道:“我什么时候占过人便宜?” 明薇揶揄他:“今天我看你扶着陈盈扶得很开心啊,她整个人都靠在你怀里了,你就没有什么特别爽的感觉吗?” 顾朗简直无法和她沟通:“你身上背了三个人的东西,还要扶一个人的重量,你还有心思想别的?你当我是什么人,一天到晚都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 “好吧。”她的神情惋惜极了,“虽然那个陈盈不够漂亮,但是现在在我眼里,是个母的都比凌岚好,”她突然咬牙切齿起来,“那个女人竟然敢把我丢在那里一个人跑了,此仇不报非君子也。” 顾朗刮了刮她的鼻尖:“小鸡肚肠,你还君子呢,小女子也。”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明薇冷笑一声,“我就是爱记仇,你能奈我何?” 顾朗长叹一声:“不奈你何,麻烦你快点睡行不行,明天一大早要起来呢,你不困我都困了。” 明薇咕哝一声,把枕头拉到自己脑袋底下不给他睡,可是睡熟以后,又嫌弃枕头不舒服,重新在他怀里找了个位置睡,顾朗想把枕头拉回来,她不让,还抱着被子不撒手,他只能用自己和她交换被子,这才盖好了。 这么一折腾,顾朗一晚上没睡好,第二天一大早就起来了,清晨的森林空气格外清新,令人疲惫一消,他在屋前的空地上散步,谁知道他竟然不是唯一一个早起的,叶老头和仇英子都起来了:“顾老师起得倒是早。” “叶教授和仇教授也早。” “顾老师昨晚没睡好吗?”叶老头笑呵呵地问他,“脸色不大好。” 顾朗嗯了声,在他们面前倒是没有用昨天的借口,反倒是开门见山问:“昨天的事情,两位有没有什么看法?” “顾老师是说猴子的事情?”叶老头平静地问。 顾朗点头:“你我都知道,这里附近是没有猴子的。” 昨天说的是猴子拍人肩膀,全都是他随口胡诌的,这一带虽然有猴子,但是却在山林深处,鲜少会与人类接触,并不像是动物园里的猴子一样不怕人。 叶老头表示赞同:“这我也知道,只是在这种深山老林里,总会发生一些难以解释的事情的。” 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用科学来解释的,像叶老头这样做考古的人,对于这种事情更是有深刻的体会,有些所谓的“科学解释”,只不过是像昨天顾朗用猴子做借口一样,为了安抚民众罢了。 “我们多注意注意,别让学生害怕。”仇英子微微颔首,“森林里的秘密太多了。” 顾朗轻轻一叹,望着这无边无际的森林,心中渐渐升起了不好的预感。 作者有话要说:亲下去了,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我要提前为顾朗点个蜡[i] 你们觉得明薇睡着了吗,她晓不晓得呢,好了,从这一刻开始,游戏就正式开始了啊,之前都是预热好吗? 原始森林的梗不会太复杂,冒险多余悬疑吧,也不知道我能不能写好_(:з」∠)_尝试一下好了,对了这次的现实梗就是野人,新闻太多,就不上了,有兴趣的大家可以去搜 我们是金童玉女,我们是天生一对,我们是家明与玫瑰——出自《金枝玉叶》,觉得很萌,薛凝本来只是一个小配角,但是一不小心她吐槽变萌了,我才不会告诉你们本来卓菁菁是女配呢…… 你们造吗,上收藏夹这种神器,我居然只涨了300个收藏,简直不能更扑!快来安慰可怜的作者一下,我都要哭晕在厕所了 要看小段子的可以关注微博,作者有话说里就不放了~ 第38章 情钟情种06 明薇起得晚了,洗漱过后去吃早饭,大家基本上都已经到齐了,而后学生要抽签分组分配任务,内容包括寻找某种植物做标本,收集土壤等,看似都没有太大的挑战性,但是地方换成了这样的原始森林,实际上难度就要大大增加了。 相比于顾朗的专业,这一路上,仇英子说的话最多,她是植物学的教授,来到这样的森林真的是如鱼得水,她对众人说的第一句就是:“你们相不相信,植物也是有思想的。” 她抚摸着一棵树的身躯,淡淡道:“它有自己的思想,自己的灵魂,平常人听不懂它的语言,可是那并不表示它不存在。” “我以前听说过,不同的音乐会影响植物的生长。” “不,我的意思是,它们是另外一种形式的生命。”仇英子浅尝辄止,没有对学生讲解太多自己的想法,有些体会除非是像她一样日日夜夜与植物相处,否则所谓的植物学,也不过是了解每一种植物的特性而已。 其余人很有兴趣地在听仇英子介绍某一种植物的特性,并且采摘树叶作为标本,但是明薇却对她之前的那句话非常感兴趣,问:“另一种形式的生命,是什么意思,我们都知道植物是有生命的。” 仇英子沉默了一会儿,道:“我的意思是,它像人一样,有心,有灵魂。” “唔,可以理解。”明薇非常具有想象力,她可以接受许许多多奇怪的观念,“人总是认为动物是有灵的,犬灵猫灵什么的,都是志怪小说里的题材,但是如果从这样的角度来看的话,有狐妖,也有花妖,动物和植物都可以化为人形,它们是一样的,养狗的人都知道狗听得懂人的话,植物当然也可以。” 莫倩反驳她:“你叫一只狗坐下,它可能听得懂,你让一棵树开花,它会听你的?” “你怎么知道它不会?” “那你让这棵树开花来看看啊。” “我和它不熟,它当然不听我的了。”明薇翻了个白眼,就差在脸上写上白痴两个字了。 莫倩被她的强词夺理气得脸颊发红,她是学考古的,考古学家需要有非常强的逻辑能力,就像是侦探一样从浩如烟海的文献中推导出真相,所以她对于明薇的异想天开无法接受。 “你说的都是封建迷信,没有任何科学依据。” 明薇这次真的是连争都懒得和她争论了,对于这样对于未解之谜就说是封建迷信的人,她真的是不屑与之交谈。 连仇英子都轻轻叹息:“或许,那也都是我的错觉吧。” 明薇一听,奇道:“什么?” 可她却不愿多说,摇了摇头,继续向学生们介绍植物去了,明薇的好奇心得不到满足,心痒痒地慌:“话说一半太吊人胃口了。” “别人不愿意说,何必逼她?”顾朗拍了拍她的背,“走吧。” 到了午间时分,大家的收获已经十分丰厚,因此当女生们要求在湖泊边休息的时候,没有人反对。 那是一个小型的湖泊,但是水质清澈见底,在阳光下碧波粼粼,非常可爱,大家掬水洗脸,有人忍不住喝了一口,只觉甘甜爽口:“这水可以直接喝啊。” “还是不要的好。”叶老头说,“当心寄生虫,不过可以取一点做样本。” 莫倩走过来说:“老师,我去洗一洗。”她之前在取土壤样本的时候一时不查,摔在泥潭里,虽然及时被捞起来,但是泥巴沾在身上十分难受,她就想借个机会去洗洗干净。 薛凝虽然昨晚还和她吵架,可是这回女生本来就不多,她还是自告奋勇:“我陪你去。” 卓菁菁自然也不会落下,这让莫倩有点不好意思,却也没有拒绝,她们三个人走到隐蔽的地方去,顾朗看了明薇一眼,两人从小一起长大,默契十足,这一个眼神她完全能够领会,但是她扁了扁嘴,有点不大情愿,回以一个眼神。 顾朗继续用眼色与她交流,明薇这回终于妥协了,拉长着脸跟着她们一起过去了,莫倩看见她过来,反感道:“你过来干什么?” “就你能过来,我不能过来吗?”她反唇相讥,心想,如果不是顾朗非要我过来看着,我才懒得过来看你脸色呢。 而顾朗之所以这么做,自然有他的原因,之前两次的事情,虽说让他搪塞过去了,但是心中毕竟还有顾虑,让三个女孩子单独离开他们的视线总归让人不大放心,而明薇的应变能力在她们之上,让她看着点,他也可以略微放心。 果然有事情发生了,当顾朗听见薛凝尖叫的时候,有一种微妙的“终于来了”的感觉,而这一次,薛凝和卓菁菁再也没有办法像之前那样被简单糊弄过去了:“有人把她拉下去了。” 明薇言简意赅对顾朗道:“她就在那里洗,突然说有人拉住了她的脚,还没等我过去,她就沉到水底了,我去看看。” 她的水性极佳,哪怕是顾朗也比不上,所以这会儿一边说已经一边开始脱衣服了,她里面穿了一件小背心和短裤,这么脱下来露出雪白的肌肤和玲珑的身段,差点晃花了他的眼。 她把一把锋利的小刀含在唇间,纵身一跳,跃入池塘,薛凝哆哆嗦嗦问:“我听说有水鬼会找替身,该不会水下有鬼吧?” “不会,应该是什么水下生物。”顾朗倒是真的不信鬼神这一套,但是这一回也不好再用猴子做借口,只能随便扯个理由,他的绝大部分心神还是放在了湖面上。 明薇一入水,冰冷的湖水立刻包裹了她的四周,她憋着气往下游,幸好湖水清澈,她很快就看见了莫倩的人影,她的脚上有一只手,把她一直从水面往下拖,莫倩刚开始还挣扎了一会儿,但是后来像是呛水了,再也没有力气动弹。 明薇觉得奇怪,没有哪种水生动物像是这团东西一样奇怪的,乍一看像是一只小猴子,可是哪有猴子在水下那么灵活的? 除非是水猴子。 她那么想着,一只手已经拽住了莫倩的手腕,然后另一只手握住刀,朝着那只怪手砍去,鲜血马上就飚了出来,它吃痛,一下子就放开了莫倩。 明薇对她做了一个浮上去手势,莫倩却已经被吓得不会动弹,只会牢牢抓住她,好像是抓住了最后一块浮木,明薇无奈,只能带着她往上浮去,她的头一露出水面,就拼命咳嗽喘气,叶老头过去涉水把她捞起来。 顾朗没动,他看着明薇一个头冒出来,很快就又潜下去,从湖底时不时有鲜血满溢出来,晕染出一条条红纹。 薛凝比他还紧张:“怎么、怎么会有血啊?” 顾朗抿了抿唇,没有说话,薛凝瞥见他的神色,吓得根本不敢再多一句嘴。 幸好明薇很快就冒出了水面,她是刷一下站起来的,在阳光下,飞溅的水珠好像晶莹剔透,宛若水晶,她破水而出的那一幕,简直是像人鱼在海面上突然出现,惊艳了所有水手。 她浑身上下已然湿透,头发紧紧贴着玲珑身躯,雪白的肌肤逆着光,似是透明,肩膀上有一个红色的奇怪图纹,好像是用某种神秘的药水画上去的,红得像是鲜血,妖异极了,而身段太好,胸是胸,腰是腰,胳膊是胳膊,大腿是大腿,骨肉均匀,好看得不得了,右手还握着一把刀,刀刃反射着阳光,刺目耀眼,这场景似是美人出浴,却比美人出浴少了一分香艳,多了一分凛然威风。 顾朗听见朱院长倒吸口冷气:“我年轻十岁,非把她追到手不可。”说得他好像现在没有和二十多岁的小姑娘有绯闻似的,但是这句话却得到了在场的人不约而同的赞成。 顾朗如梦初醒,环顾一周,几乎没有一个人不被她吸引的,这画面太美太惊艳,想必会在许多人留下浓墨重彩的一笔,一直到老都忘不掉。 明薇站在水中,一手拢住头发,把水拧出来,她慢慢走上前来,对他们笑着说:“好家伙,力气那么大,我抓不住它,不过好歹叫它吃了个亏。” 顾朗见她安然无恙,心从喉咙回到肚子里:“是什么东西?” 她看似不在意道:“大概是水猴子吧,长得实在丑。”在中国民间,时常会有这种诡异的生物出现在池塘湖泊里,嬉水的孩子一时不查就容易被拉下水里溺死,久而久之,水鬼之名就不胫而走,人们通常认为是枉死的人不肯去投胎,非要拉个人做替身。 曾经有水性好的人捕捉过到这样的生物,可是尸体并没有留下,等到现在,工业发达,水源污染,恐怕在城市的水域里,这些怪物都生活不下去了,只有在这样未曾开发的原始森林里才依旧会出现。 然而它虽然少见,却也不过是一种未曾被命名的水下生物,明薇对它兴致缺缺,虽然没能抓上来,也不见得可惜。 可她装得若无其事,顾朗却察觉到了她的古怪神情,但是她既然说是“水猴子”,那他也云清风淡地带开了话题:“你肩膀上的是什么东西?” “好看吗,唐黎给我画的。”明薇伸出胳膊让他看个分明,那像是植物的藤蔓,缠缠绕绕的线条,“说是反咒,如果有人对我施展巫术,这里就会发烫,并且做出一定的抵御。” 顾朗皱眉:“你就那么信任他,巫术这种东西……太神秘了。” 明薇俏皮地眨了眨眼:“一个男人要追一个女人,总要展示点本事的,这个时候他只会掏心掏肺地对我好,怕什么。” 顾朗不为所动,反倒是道:“我听说苗疆有一种蛊叫情蛊,中了蛊的人会死心塌地地爱上中蛊的人。” “噢,你担心他对我做手脚?”明薇笑盈盈地说,眉目宛然,“唐黎告诉我,夺魂容易,但是操控爱情太难,爱情是最神秘的巫术,每个人都能施展,却连他也破解不了。” “这情话说得真是动听。” 她不以为然道:“如果情话说得不动听,什么话才算动听?” 是啊,如果这个世界上连绵绵情话也不动听了,那什么话才算是动听呢?情话这种东西,本来就是有情人说给有情人听,再无聊,再肉麻,听在当事人耳朵里,也是一种享受。 至于有没有道理?谁管呢! 作者有话要说:唐黎比顾朗会说话,绵绵情话张口即来,实在讨人喜欢啊~啧啧啧 本来想写成跌宕起伏的冒险的,但是不小心又变成了谈情说爱,好吧,果然是言情文没救了QAQ 小段子请移步微博,以前写的怀光啊阿瑄啊都会出现吧,比较灵活一点儿,今天更新晚了不好意思,存稿箱定错时间了QAQ 第39章 情钟情种07 莫倩叫明薇刮目相看的是她虽然被水猴子吓得不轻,更是差点丧命,但是在叶老头的解释之后,却按捺住了恐惧,表示下午的活动要正常进行。 这心理素质也算是难得了,为了避免再刺激到莫倩脆弱的小心灵,明薇在之后的时间里一直对她报以视而不见的态度。 叶老头还在给大家做思想工作:“在森林里,什么都有可能发生,大家要提高警惕,不过也没有什么好怕的,世界上未知的动植物千千万万,如果你们发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生物,说不定还能用你们的名字命名呢。” 这番话成功让大家笑了出来。 而明薇和顾朗落在最后面,特意与众人隔开了一点距离,只听顾朗问:“怎么回事?” 明薇压低声音,语气游移不定:“其实我也不敢确定……刚刚我说是水猴子,但是其实,像是一个小孩,但是我也不敢确定,因为水猴子本来就长得像小孩,可能是我多心了吧。” 她这番话语无伦次的,但是顾朗还是听明白了:“直觉?” “直觉。”她点头,“那东西有古怪。” 她那个时候沉进水里与那怪物搏斗,只能隐约看见是一个像猴子又像是小孩的人,尤其是那一双眼睛,怎么看都觉得是人眼,不过因为生着浓密的毛发,也看不清五官,可是那一点都不像是猴子的五官,反倒是像人。 只不过那是电光幻影般的一刹那,她不敢确定是不是错觉,只能上来轻描淡写地和人说,不过是只水猴子罢了。 顾朗握了握她的手以示安慰,明薇发现他总是这样,每当发生什么事情的时候,他总会这样握一握她的手,好像要无言地安慰她:不管发生什么事,他总归是在她身边的。 这样的一个小动作让她觉得从心底温暖起来。 所以她勾了勾他的手指,示意自己没事。 他们重新走回了遮天蔽日的丛林里,此时正是一天之中太阳光最猛烈的时候,可是阳光却无法穿透茂密的树木照射到地面上来,这里终日不见阳光,每一处都好像似曾相识,如果没有指南针,很快就会在这里迷路。 明薇从阳光消失的一刹那就觉得不对劲了,她身上的寒毛都竖了起来,觉得脖子后面冷飕飕的,好像有谁在窥视她一样。 换做是别人,不会对此有太大的戒心,但是明薇和顾朗的师父曾经说过:“行走江湖,朝不保夕,没有任何保命的秘诀,如果非要说有,就是直觉,永远不要忽视你的直觉。” 直觉这种东西玄而又玄,说它不存在吧,有的时候特别灵,可是说存在吧,大部分人的直觉都不怎么靠谱。 可是明薇相信她的直觉,所以在某一刹那,她自己的大脑还没有反应过来,身体已经率先做出了行动,她突然往顾朗身上一扑,顾朗一惊,伸手把她接下来,一块锋利的石头就擦着明薇的背落在了地上。 她直起腰来,连连冷笑:“有本事偷袭我,怎么没本事堂堂正正出来,从背后下手,算什么英雄好汉?” 她这番话说得字正腔圆,和念台词似的,可是她嘴上虽然这么说着,目光却很敏锐地朝着树上巡视。 可对方显然也是高手,愣是隐藏着不动,朱院长想说什么,顾朗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示意众人以菱形收缩围成一圈。 就在明薇要往后退一步的时候,她却突然又感觉到了那种窥视感,她不再犹豫,纵身一跃,就朝着某个方向出了手,顾朗见她利落的身姿,不由露出一个微笑来,小金鱼功夫没有学到家,一大半原因是他们师父严重重男轻女,不肯传授她太多武功,但在轻功上却罕见地倾囊相授,只是她年纪尚轻,内力根基还浅薄,但从这身法来看,假以时日,必成大器。 而明薇出手一抓,就是一招漂亮的擒拿手,这是以巧打拙,以柔克刚的著名招式,女性天生力道不足,便应该用巧劲来应付,以顾朗看,她这一招一拿一缠一锁,一气呵成,非常漂亮,照理说不该会落空。 她也真的就没有落空,拽住了对方的胳膊,谁知道对方不按常理出牌,对着她的胳膊就是一爪子,力道之大,爪牙之锋利,竟然划破了她质地良好的户外冲锋衣,更巧的是,她的那只胳膊,刚刚受过伤。 之前被肖淑那只大猫抓破的口子才刚刚结痂,这一挠让她的伤口再度裂开,明薇疼得眼泪都出来了,疼痛激发了她的狠劲:“给我出来!” 她一掌挥去,劲风直接扫到了对方的面孔,她这一次终于也看清了这个埋伏者的真面目。 是一个小孩子,虽然生着茂密的毛发,但是看身形,看五官,都是一个小孩,他四肢着地,凶狠地看着她,手腕上有很明显的一道伤痕,那是她今天在水下与他搏斗的时候弄伤的。 明薇一眼就看出来这是个什么东西了,她一扭身,一压一转,将那个孩子制服:“你们看,这里有个猴孩,哎哟。”她翩然落地,喊顾朗,“这家伙力气好大。” 她虽然暂时制服了这个猴孩,它却没有放弃反抗,眼神凶狠,喉咙里发出野兽般的嚎叫,顾朗将它制住提走:“这是猴孩吗?” 照理说,猴孩只是由动物抚养大的人类孩童,可是他越看越觉得这个猴孩身上有其他的特征,但是究竟不是这方面的专家,一时辨别不出来。 “唔,看起来倒是有点野人的样子啊。”朱院长拿手绢抹着汗,过来看了一圈,嘀嘀咕咕评论。 明薇忍不住细看:“野人,难道是那个女野人和村民生下的种?” 她那么一说,大家都好奇地围拢过来看,那个猴孩警惕地看着众人,陈盈看起来想摸一摸,却被顾朗劝阻了:“看起来野性难驯,当心点。” 大概是太多的人围过来,那个猴孩觉得十分不安,拼命挣扎,但是顾朗捏的都是他浑身上下最脆弱的环节,他动一动都觉得疼,只能害怕地“啊啊”乱叫。 “谁叫你抓我的,该死。”明薇看到胳膊上的几道伤痕哭的心都有了,“我要留疤了就和你们没完。” 顾朗安慰她:“不会留,我和你保证。” “真的?” “真的。” 明薇脸色稍霁,看着那个小孩:“这娃怎么办,难不成带回去养吗?要么还是放生算了。” 朱院长马上不同意:“当然应该让他回归人类生活,他会受到来自各界的帮助与关怀。” “干嘛要回去,他在这里过得开开心心,为什么要回到人类社会去?”明薇居然调转立场,开始帮那孩子讲话,“做人还不如做一只猴子,好歹开心。” 朱院长如果有两撇胡子,肯定气得胡子都要翘起来了,而顾朗微微侧了侧头,对大家比了一个不要说话的手势,明薇咦了一声,顺着顾朗的目光看了过去, 树叶掩映间,一个黑影藏在树后,时不时发出低吼声,想要过来,却好像畏惧他们,而她一呼喊,那个猴孩也尖利地叫了起来。 顾朗沉吟一番,提着它往前走:“这是你的孩子?” 她发出呜咽的声音,顾朗做了一个手势,示意她放松,然后把猴孩轻轻放在了地上:“那你带他回去吧,只是别再过来骚扰我们了。” 那个猴孩一下地,就跐溜一下上了树,直扑黑影的怀里,而那黑影的低吼又是一变,变得温情无比,哪怕不懂得她的语言,也能感受到她的一片关怀之心。 顾朗慢慢退回了人群,朱院长还在抱怨:“你怎么就把它还回去了呢?这是重大的研究发现!” “母子团聚,合乎天理人伦,为什么要分开他们?”顾朗平静地反问,“这样难道不好吗?” 明薇搭腔:“好,好得不得了!不过你能替我先把手弄一弄么,我疼。” 顾朗的背包里带着简单的药物,他给她消毒包扎,明薇不放心:“真的不会留疤吗,这么深的伤口,我还要穿短袖的。” 他不说话,她又问:“刚才那个是野人,女野人?” 顾朗抬起头来,捏了捏她的胳膊:“你强调那个女字是什么意思?” 只听明薇拖长了声调,又重复了一遍上山的时候说过的话:“山中多艳遇啊。” 顾朗终于忍不住了,问道:“人家书生在山中邂逅的哪怕不是仙女,也是美艳的女鬼,怎么到我这里,就要变成女野人了?” “女野人有什么不好的,纯真,质朴,而且还体力好。”明薇故意挤兑他,“经久耐用,可以夜夜*。”这话说得越来越没下限,顾朗干脆当做没听见,埋头往前走。 薛凝好奇地问:“那个真的是野人吗,太远了,我只看清楚是个影子。” 明薇就用两个字来形容:“有胸,”顿了顿,补充描述,“大胸!”说完她还觉得不够,非常详细地再做补充,“下垂了。” 她这三段描述话音刚落,所有人都用一种无语的神情看着她,一副“我们就看见个影子你怎么会看得那么清楚”的表情。 之后的话题一直紧紧跟随着野人这个中心,在这一带流传下来的见过野人的事迹数不胜数,但是有许多都无法考证,这一次能亲眼见到野人,哪怕是教授们都很激动,学生们也七嘴八舌参与着讨论。 朱院长非常惋惜:“没有来得及拍下照片,也没有得到毛发,唉,不然能够证实野人的存在,是多大的科研成果啊!” 这老头年纪一把,贪恋权势,喜欢打官腔,好面子,据说和不少女学生传出过桃色新闻,但医术却真的没话说,有的时候一个人的本事和他的人品还真的不挂钩呢。 明薇和顾朗照例走在最后,她还在强调:“好大的胸!” 当时也就顾朗和明薇离那个女野人近一点,其他人根本不敢靠近,但是他当时所有的心神都落在了她会不会发起攻击上,谁去看她的胸啊! “没办法,她身上其他地方都是长毛,就胸上少了点,而且一眼就看到了,苍老师和她比起来也弱爆了。”明薇压低声音,绘声绘色和他形容。 顾朗道:“你居然看这个?” “我经常看人跳脱衣舞的。”她偏了偏头,不以为意,“那些男人身材都很好。” “没被占便宜吧?” “能有几个人占我便宜、敢占我便宜?” 他们正聊得开心,叶老头却突然停下来了,疑惑地看着不远处一大一小的两个身影:“他们回来了?” 朱院长激动地脸颊的肥肉都在颤动,好像能预见名利滚滚而来,他按捺不住上前几步,谁知那野人看着他就发出了示威般的低吼,朱院长被震住,不敢上前,叶老头沉声道:“退后,不要让她感觉到我们有威胁。” 但是同时他也在纳闷:“他们是要来寻仇吗?” “我赌一百块,”明薇用诡异的眼神看着顾朗,“她是看上顾朗的美色了。” 顾朗微微蹙着眉没说话。 明薇推了他一把:“你走过去试试。” 顾朗上前了一步,那个人影就做了一个跟她走的动作,走一步还扭头回来看看他有没有跟上。 薛凝的话就不经大脑脱口而出:“不是吧,真的看上顾老师了?” 明薇很镇定地说:“这是女人(对情敌)的直觉。” “现在咱们就一个问题,她好像想带我们去什么地方,我们是去,还是不去?” 作者有话要说:山中多艳遇,古代书生遇见了狐妖花妖,要么是女鬼,为什么这里就是女野人了呢~ 唠叨几句,作者发现自己的收藏已死,偏偏同期的文都在涨,就我退步了QAQ 这太虐了啊,虐得我整个人都不好了……是我哪里写的不好吗…… 第40章 情钟情种08 明薇第一个表态:“我想跟去,你们要不还是别去了吧。” 叶老头第一个不答应:“就你们两个去,太危险了。”仇英子显然和他站同一阵线,点头称是,而朱院长怎么能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呢?就算抓不到野人,以后也是一项谈资啊!必须去! 几个大佬都说要去,学生们难道还能说不?所以队伍最终掉了个个儿,明薇和顾朗走前面,其余人不远不近缀在他们后面,以免引起野人的反感。 可是那个野人已经把他们带向了未知的地域,树木盘根错节,不见一丝阳光,时不时还会从远处传来一声声的野兽的嚎叫。 叶老头此时心里已经暗暗后悔起来,偏离了原先的线路,就有可能带来无穷无尽的麻烦和危险,但是这个时候后悔已经来不及了,就算半途而废,他们也找不回原来的路线了。 他看着走在最前面,不慌不忙的顾朗和明薇,不得不感慨一声后生可畏。 “我们都老了。”仇英子看着前面两个人的背影,低声喃喃,“叶沛,我们都老了。” 叶老头苦笑起来:“我们年轻的时候,也比不上他们。” 他对顾朗所知甚少,也是在不久之前知道顾医生的“江湖地位”,那时还有过不解,不知道他年纪轻轻,为什么会被那么多人所称颂,现在才觉得颇有几分道理。 俊俏的相貌,出色的身手,既有冒险家的冒险精神,又有医生固有的谨慎小心,在这样一个未知的森林深处,他已经代替了叶老头等资格老的教授,成为了一支队伍的主心骨。 所以当他停下的时候,所有人都很有默契地停下了脚步,朱院长气喘吁吁地问:“到了吗?” 顾朗摇了摇头,看着悬崖对面的母子苦笑起来:“我也以为到了呢,现在看看,却才刚刚开始。” 耸立的悬崖看起来像是武侠小说里必备的跳崖布景,可是所有人都知道这不是在开玩笑,一旦失足落下去,必定粉身碎骨,没有主角光环的加持,才不会有什么树啊山洞啊救人一命找到秘籍呢。 唯一庆幸的是,那悬崖的缝隙不大,不过才四五米的距离,野人母子借着树上的藤蔓刷一下就过去了,现在就在对面看着他们。 这么一点距离对于明薇和顾朗来说自然不成问题,但是对于其他人来说,就有点冒险了。 大家也明白了他们停下来的涵义,出乎预料的是,所有人都表示要尝试一番,哪怕是薛凝卓菁菁这样的弱女子亦是如此:“事到如今,总不能半途而废。” 更何况,被留下的危险还未必有一起走来的小。 顾朗看向明薇,征求她的意见,她说:“你先过去。” 他点点头,将一根粗壮的藤蔓系在树枝上,然后借力一跃,轻松到达彼方,叶老头不服老,第二个尝试,一荡过去,顾朗就伸手搀住了他,叶老头做了一个好榜样,其余人见他那么轻松,也略略安心,一个接一个尝试过去了,周一帆身手也很利索,像一只猴儿似的荡过去落地,都不需要顾朗扶一把。 轮到陈盈的时候,她显然有点害怕,明薇和她说:“我推你一把,你要是怕,闭上眼睛就好了。” 她咬着嘴唇点了点头,明薇搂着她的腰往后挪几步,然后猛地一推,陈盈就听见耳畔有呼呼的风声,她紧紧抓着藤蔓,生怕自己掉落悬崖,但是很快,一双手臂接住了她,她飞快一睁眼,就看到顾朗潇洒地将她一旋身放在了地上。 接下来是卓菁菁,明薇问她:“要我推你么?” 她摇了摇头,深吸口气,用力一蹬腿就荡了过去,那真的是比过山车海盗船之流刺激许多,幸好顾朗一伸手就将她接了下来,他还夸她们:“我的学生居然都这么勇敢。” 卓菁菁微微笑了笑,没有说话,倒是薛凝道:“那是,自从跟了老师,我觉得我的接受能力大大提高了!” 这一番话说得众人不禁莞尔,此时夕阳欲下,明薇最后一个荡着藤蔓飞来,顾朗张开双臂一带,将她拥入怀中,彼时,霞光漫天,两人立在山头之上,四目相对,情不自禁微微一笑。 顾朗松开手,看了看天色,道:“时间不早了,再走下去恐怕有危险,我们还是先找地方过夜吧。” 这回薛凝就有点愁眉苦脸了:“我们帐篷什么的可都没带。” “要什么帐篷。”明薇快言快语道,“以天为被地为床,多潇洒。” 莫倩低声抱怨了声:“这可算不上什么潇洒吧?” “看你怎么看了。”明薇浑然不在意,她随唐黎去亚马逊森林深处的时候,那可是什么户外装备都没带,吃野果,啃野兔,住山洞,完全远离了现代文明。 不过纵然是再不情愿,大家也没有后悔的机会,幸好大家运气不错,找到了一个干燥的山洞暂避,明薇还吓唬他们:“有一次看见一个山洞,想去避避雨,结果却是一条巨蟒的老巢,好家伙,差点被吞进肚子里。” 顾朗抬头看着她:“你胆子也太大了。” “然后阿黎就把它烤来给我吃了。”明薇斜眼看着他,面不改色把话说完了。 顾朗把头转了过去,和薛凝和卓菁菁、周一帆说:“你们三个出去找点树枝,不要湿的,不要走远,一帆你照顾两个女生。” 其余人也很自觉地开始打扫地方,仇英子带着学生去找可以实用的野果和菌类,在她的指点下,大家才知道原来森林里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危险,但是也不乏宝藏,有许多植物的根茎都是可以直接实用的。 大家纷纷笑语:“幸好,不怕被饿死了。” 明薇出去一趟,回来提了几条鱼,薛凝问:“死啦?” “没,晕了。”明薇轻描淡写道,“蹦得我火大,敲晕了,给。” 薛凝接过一串鱼:“给我?” “我又不会杀鱼,你们来啊,平时不是解剖人么,鱼肯定没问题。” 薛凝: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解剖课还有这个用处。 最后周一帆把鱼接走,手起刀落,干净利落地把鱼杀好洗干净,串在树枝上准备烤,薛凝很好奇:“你做得很熟练。” “在家经常做。” “真是好男人。”薛凝毫不吝啬地夸奖,周一帆耳朵微红,飞快移开了目光。 出人预料的,晚饭竟然吃得十分愉快,大家对于野人做着种种猜测,薛凝先说:“之前在路上吓唬我们的,是不是都是那个小孩子?” “我觉得很像。” “他为什么要来骚扰我们?” “好玩吧。”叶老头笑着说,“还只是一个小孩子,大概没有什么恶意,但是却不知道会对我们有什么伤害。” 他说着说着,却注意到了仇英子面上不同寻常的神色:“英子?” 仇英子从回来就心事重重的样子,她听见叶老头的问话,犹豫了一下,才说:“不,没什么。” 叶老头心中的怀疑更盛,不过他尊重仇英子的选择,并没有多问。 学生们接二连三犯了困,虽然拾柴点了火堆,但是没有任何御寒衣的情况下在森林里过夜,还是很冷的:“大家都挤一挤睡吧。” 于是就出现了男生一堆,女生一堆挤在一起睡觉的场面,明薇盘腿坐在顾朗旁边,对他晃了晃手里的酒瓶。 他立刻就笑了:“你居然还带酒过来?” “喝不喝,少废话。” 顾朗虽说不算酒痴,却也对好酒钟情,当下也不多话,接过酒瓶喝了一口,辛辣的滋味入喉,爽快极了:“好酒。” 他把酒瓶递回给明薇,她亦接过来喝了一口,第一口入喉,她面上便升起两团红晕,要知道这瓶酒虽然不多,但醇厚烈性,一小口便足以让人如痴如醉,酒意上涌。 两个人背靠着背说着闲话,明薇先道:“人对科技文明实在是越来越依赖了,我敢打赌在今天之前,他们从没有想过不带任何户外设备就在这里过夜。” “这也算难以避免的事情,社会总是在不断进步。” 她反驳:“进步,你觉得科技进步就算是文明进步吗?” 顾朗长长一叹,没有回答,如今科技发展日新月异,电子数码产品更新换代的速度太快,可是这并不表示社会的文明程度有所增加,人类社会依旧充满着各式各样的丑恶,从封建社会就开始存在,到今日也不曾消退。 那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劣根性。 明薇喝了一口酒下肚:“算了,不说这样扫兴的话了,这次的事情有点意思,就是不知道她会带我们去哪里,该不会打算带到她老巢里去,给人结婚生小孩吧?” 她越想越觉得有可能,似模似样点了点头:“对,肯定是看你身强力壮好生养。” 顾朗终于气不过,掐她的脸:“你这张嘴也太毒了吧,啊,当心你才被野人掳走,要你留下来繁衍后代。” “大不了同归于尽。”她皱了皱鼻子,大为嫌弃,“我不喜欢那么粗犷原始的。”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 明薇想了想,竟然十分怅然地叹了口气:“我喜欢他拥抱我的时候,我心跳如雷,面红耳赤,一刹那的时间就能决定从今往后与他浪迹天涯,醉生梦死。” 顾朗原本想评价一句不实际,但是转念一想,对于旁人来说不实际,对她来说却也未必,明大小姐十辈子都不愁吃喝玩乐,她所有的心思都可以放在感情上,未尝不可。 对她而言,这并不是一个太过分的标准。 “始终没有找到吗?” “始终没有。” “为什么?” “不知道,就好像唐黎,我和他在夜晚的丛林里数星星,他和我讲巫术,讲灵魂,可是……” 可是那一天,唐黎要过来亲吻她,她却鬼使神差地躲开了,后来她一直想为什么会这样,唐黎是她遇见的最出色的伴侣,在他身边,她无时无刻不在欢笑,他太懂得讨人欢心了,而且长得还那么英俊风流,更不必说,他实际上的身份是巫师之王,对于神秘莫测的巫术有极高的造诣,在东南亚一带有非常大的影响力。 还有什么不满意的呢?他对她那么好。 明薇询问顾朗:“你觉得我应该和他在一起吗?” 顾朗沉默了半天,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半晌低低道:“小金鱼,我不知道,这种事情,你应该问你自己。” 而明薇自己当然也没有答案,两个人不约而同地沉默了下去,直到顾朗见她困倦地打了个哈欠,才说:“过来睡吧,靠我身上。” 明薇从不和他客气,枕在他腿上睡觉,顾朗把外套脱下来盖在她身上,明薇仿佛是有感而发地说了句:“唉,你现在对我那么好,可是迟早有一天,你会对别人对我更好。” 顾朗拍了拍她的手背:“八字还没一撇,你急什么,说不定是你先撇下我逍遥快活去了。” 她居然也没否认,反而理直气壮地点点头:“你是男生,你就吃点亏,等我找到归宿了你再找吧,男人四十还一枝花,女人过了三十就不值钱了。” 顾朗啼笑皆非:“说你什么好呢,嗯?” 明薇闭上眼睛没回答,像是睡着了。顾朗替她把散落在颊边的碎发拨开,电光火石间,想起那天在黑夜里的那个吻。 那时他情难自禁,若不是当时突然一声尖叫,他都不知道会做出什么事情来。但是无论他怎么想,最好都不要想下去了。 但是就像明薇所希望的那样,他会看着她找到归宿,幸福快乐,他才能转身放手。 不过,在有另一个人从他手里把她接过去之前,他会一直在,一直一直在。 作者有话要说:这个故事大概会有点长,之后的展开你们肯定猜不到哟~ 第41章 情钟情种09 夜渐渐深了。 仇英子走到了洞口,外面不知从何时起下起了淅淅沥沥的雨,她怅然地望着雨帘,只觉得今生恍然如梦,眨眼就过去了。 “英子。”叶老头走到了她身边,负手陪她看雨,“你有心事。” 仇英子淡淡一笑:“总是瞒不过你,叶沛,这个地方,你有没有觉得似曾相识?” “唔,三十年了,这里却几乎没有发生什么变化,外面却早已是沧海桑田了。”叶老头叹了口气。 仇英子迟疑道:“不,我的意思是,这里离我当年出事的地方很近了,你看到那棵树没有?”她指着不远处的一棵茂盛的树木,“这种植物只有在原始森林深处才会有,生长缓慢,叶片如婴儿手掌,叶片红绿相间,十分特别,我只有在上一次出意外的时候见到过,永远不曾忘记。” 叶老头道:“你是忘不了这棵特别的树,还是忘不了那个救你的人?” 仇英子沉默了片刻,还是承认:“是,我忘不了他。” “你一直没有接受我,也是因为他的缘故吗?”叶老头问。 “是。”仇英子的回答一点都不拖泥带水,“我忘不了他,所以接受不了别人。” 叶老头很长时间没有说话,他已经老了,不像年轻的时候一样冲动、意气用事,有些话当年不曾说出口,现在就更不愿意说了。 有的时候行动比言语更具有说服力,仇英子并非迟钝的人,她没有做声,答案也就很明显了,友谊维持到今日,叶老头并不想在晚年与她形同陌路。 仇英子用歉然的目光看着他,她知道他的心意,但不能回应,还年轻的时候,她曾经明确地表示过让他不必费心,然而他却说“无论你是否接受,至少让我陪在你的身边”,他做到了,一晃三十年就眨眼过去了。 她不必再说什么,因为他全明白,他也不用再开口,她全都知道。 第二天,依旧是翻山越岭,他们已经到达了森林的深处,这是人迹罕至之地,也许从一开始,就没有多少人来到过这片丛林深处,它保持着最初最天然的模样。 而人类在其中,实在是太渺小了。 野人母子一直不远不近在前面带路,顾朗和明薇做出过好几种猜测:“是要把我们带去他们的老巢?” “也许是有什么事情要我们帮忙。” 他们做了种种猜测,但是始终无果,那个女野人不远不近带领着他们,直到下午时分,她才在一个山洞前停下了脚步。 众人一进洞,叶老头就停下了脚步:“这个山洞有点古怪。” 顾朗点头:“没有蝙蝠,没有虫,太干净了。” 在原始森林里有那么一个干净的山洞,实在是太突兀太古怪了,因为长途跋涉而疲惫的神经再一次紧绷起来。 顾朗看向那个女野人,她却只是对着他们指了一指山洞深处,就飞快窜上一棵树不见了,那速度之快,根本不可能追得上。 大家在山洞门口面面相觑了一会儿,顾朗先道:“看来已经到了。” “里面会是什么东西?” “进去看看就知道了。” 事到临头,就差临门一脚,谁也不会退缩,大家扭亮了电筒,鱼贯而入,出人预料的,山洞并不深,而且非常干燥,笔直走进去,稍微拐了个弯,就到了底,像是一个大肚瓶,走过狭长的甬道,就是宽阔的一片区域,中央只长了一棵巨大的古树。 这棵树约有几人合抱粗细,枝繁叶茂,是难得一见的古树,但是从品种来说,并不罕见,很难相信那个女野人跋山涉水,只为了把他们带到这样一棵树前。 “看树上。”仇英子的呼吸突然急促起来,“天呐,这是什么植物,我没有见过,我从来没有见过!” 以仇英子在植物学里的地位,她都没有见过的植物,恐怕也不会有其他人见过,而引起她惊呼的植物,实在是太令人惊奇了。 那大概是藤类植物,攀附在那棵巨大的古树上,藤蔓和叶片都是瑰丽的金黄色,乍然一看像是黄金铸造的,但是它分明就是植物。 它还结了一枚果实,像是葫芦大小,悬挂在正中央,像是一块琥珀,里面有一抹黑影,不知什么东西被凝固在其中。 有阳光自山洞顶端的口子照射下来,更是照得它流光溢彩,璀璨生辉,这样的奇景一生也难见一回,因此所有人都仰起头欣赏这样景致,大家都没有说话。 朱院长还在喃喃:“这是罕见的发现,一种全新的植物种类……”他还在嘀嘀咕咕说着话,但仇英子却已经不能自已,走上前去,像是要抚摸那枚果实。 那实在是太美了,任何金银珠宝到了这枚果实前也要黯然失色,它是活着的,它流淌的那种黄金般的光泽是流动的美,无法捕捉言说,阳光在它的色泽前竟然也黯然失色。 仇英子颤巍巍地伸出了双手,就在那一刹那,那枚果实突然从下端开裂,有一样东西从果实内落了下来,仇英子伸手去接,就接到了那一枚种子,青色的种子,颗粒饱满,呈现狭长的橄榄形。 而就在果实成熟开裂的一刹那,那黄金般的藤蔓突然枯萎,变成一蓬杂草萎落在地,像是它的存在只是为了那一枚果实的成熟,一旦结果,它就毫不留恋枯萎了。 朱院长大为心痛,想去把藤蔓收集起来,但是它挂得太高,他够不到,极为尴尬。 反倒是仇英子,愣愣地看着手心里那枚青色的种子出神。她是这方面的专家,因此也没有人去和她争夺什么,倒是顾朗拿了个小瓶子过来:“收起来吧,等回去再做研究也不迟。” 仇英子如梦初醒。 朱院长提醒她:“这次的发现是我们团队,是我们学校的成果。” 仇英子闻弦歌而知雅意:“我明白,但是希望你们能够允许我带走它。” 顾朗很客气:“仇主任是专家,自然由你研究。”仇英子感激地朝他笑了笑,将种子装入瓶中,小心地塞到了怀里。 只有明薇还很纳闷:“她千里迢迢把我们找来,只是为了让我们看它结果?” “这么难得的植物,我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顾朗道,“你看这树生长了不知多少年,它却好像是从很早的时候就攀附在此了,这么说来,指不定是和西王母的蟠桃一样,三千年一开花,三千年一结果呢,你能亲眼见证,不知是多少缘分。” 明薇赞同地点点头:“也对,就算是为了这个,也不虚此行了。” 众人在洞内逗留许久,却没有其他发现,之后又花费了些许时间离开森林,回到了文明社会,这一段旅程自然辛苦,但是与文章内容无关,就此一笔带过。 故事就到此结束了吗?不不,这实际上只是一个开始,之所以大费周章描绘了仇英子得到这枚种子的过程,自然是因为后面发生了其他事情的缘故,否则便没有了记叙的必要。 从野外考察回来后的一段时间,这段经历都被学生们津津乐道,而据闻仇英子回来之后更是闭关在实验室内做研究,已经有好多天不见人影了。 大概是过了几个月之后吧,那时已经入冬,明薇要去叶老头那里处理一些事情,但是一问才知道,叶老头居然好几天没有来上课了。 饶是明薇也知道,叶老头一生未娶,几乎将所有的时间都献给了工作,就算是生病他都不会轻易休息,可是现在无缘无故缺席几天,实在反常。 明薇心里对于叶老头的印象十分不错,如果不是他“深明大义”,她可就要痛苦地在学校里念书了,更何况上一次去野外考察的时候,也算是同甘共苦过了。 所以她决定翘课去叶老头家里看看,免得这个老头子年纪大了出了什么事情。 叶老头住在和平大学的附属大院里,里头居住着的都是退休的教授和其家属,明薇轻而易举就问到了叶老头的地址。 告诉她地址的大爷还免费提供了一个八卦,他说叶老头就是现代版的金岳霖,苦守仇英子多年,她不结婚,好,他也不结婚,她住在这里,他搬到隔壁,几十年下来,风雨无阻。 “老叶这个人倔啊,十年前还有人给他介绍对象呢,他全拒绝了,我们说啊,这人老了,总要人做个伴吧,他也不肯松口,早些年他和英子家都订报纸订牛奶,他每天早晨在门口的巷子里拿了牛奶报纸送到她家门口去,风雨无阻啊。” 还有人给补充:“仇教授有一次研究一个课题,好几天没出门,老叶急得和什么似的,冲下来去拍她家的门,生怕她出了点什么意外。” “仇教授生日那天,他还买了水果请我们吃,比谁都记得牢,我看仇教授自己都不记得了。” “等了她那么多年还无怨无悔的,真是少见喔,我们问老叶,他就说‘这样也没关系,等到我和英子都老了,走不动路了,我们还可以晒晒太阳,说说话’。” “他们两个人都没有孩子,也不结婚,真不知道是为什么,人老了还图些什么呢,不就图有人做个伴吗?” 明薇听着听着,觉得有点震撼,没有想到看似严肃无聊的叶老头竟然是这样一个痴情种,几十年的时光守候一个女人,他们始终没有在一起,却也没有别人。 这其中,必定是会有一段令人动容的故事吧。 明薇敲响了叶老头家里的门,她等了约有三分钟,始终没有听见有人来开门,她一时情急,生怕叶老头出了事,直接用万能钥匙开了锁,谁知道一进去,竟然冲鼻一股酒味。 她吓了一跳:“叶老师?” 房间里昏暗一片,她眯着眼走进去拉开窗帘,阳光照入室内,她看见客厅里一片狼藉,到处是翻倒的酒瓶子,叶老头手里拿了瓶二锅头,躺在沙发里喃喃自语,不知道说些什么,身上传来一股恶臭。 她掩鼻开了窗,去拍叶老头:“叶老师,你还好吧,啧,怎么醉成这样?” 明薇对于叶老头的印象一直停留在严谨自制上,他并不像是一个会酗酒的人,可见是遭受了什么非同凡响的打击,以至于堕落至此。 “叶老师?”明薇关切地俯□,“你怎么啦?” 叶老头睁开眼,一时片刻竟然认不出她是谁,只是嘴里喊着:“英子,英子……为什么要这样……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事情?”他大口大口喝着烈酒,酒水从他的嘴角流出来,沾湿了衣襟,他双目通红,神志不清,可是依旧叫着仇英子的名字。 明薇看在眼里,不由替他觉得有几分心酸,便道:“你等等,我去叫仇老师来看你。” 情之一字,害人不浅,解铃还须系铃人。 究竟他和仇英子发生了什么事情,导致叶老头突然这样萎靡不振,借酒消愁愁更愁? 作者有话要说:嗯,大家猜的不错,仇英子与叶老头是有那么一段,而且他们之间其实和明薇与顾朗这对有着某种奇妙的相似 这是一个故事,也是一个预示,他们如果没有在一起,可能就会变成这样了 关于男女主角的感情戏,【往事只能回味】是端倪,【情钟,情种】是松动,下一个故事是暧昧试探,再下一个故事就告白了……唉,剧透多不好玩啊,为啥大家都不和我一起享受这个试探暧昧的过程呢╮(╯▽╰)╭ 第42章 情钟情种10 明薇走到了隔壁楼的仇英子家里,她礼貌地敲了敲门,原以为还要等上些许时日,没有想到很快就有人来开门了,明薇还以为会见到仇英子,谁知一照面,发觉对方是个英俊至极的年轻人,那人的俊美程度世间罕见,最叫她震撼的却是他那一双眼睛。 那双眼眸里盛着万种情意,绵绵温柔,让她蓦地被他这般温柔凝视,突然鼻酸,想要流下眼泪来,对他说尽心中一切苦恼。 “你好。”偏生他的声音也是那样动听缱绻,像是羽毛轻挠心脏,明薇在那一刹那还以为自己是爱上了他。 好在仇英子的声音救了她:“是谁来了?” 明薇勉强定了定神,看向玄关,仇英子穿了一件黑色的真丝长裙款款走来,她明明已经五十余岁,但是此时此刻,她皮肤紧绷,双目似寒星,唇边含着笑容,说是三十岁都有人信。 是什么力量令她重回青春?明薇瞪大眼睛看着她,却不敢看向那个神秘男子,生怕他一个眼神就让她心防崩溃,仇英子微微笑:“呵,是你。” “仇教授。”明薇道,“我是来找你的。” “请进来喝杯茶。”仇英子优雅地做了一个请进的动作。 那名男子进厨房斟出一杯香茗来,明薇虽然爱喝酒不爱喝茶,但是对茶却也略懂一二,知道他这杯茶泡的功夫实在不赖。 她还是克制着自己的目光没有去看他,但是他却出现在她的视野里,他站在仇英子身边,手搭着她的肩膀,姿态亲密。 明薇就觉得脑袋嗡一下,目瞪口呆:“我,叶老师他,这、这是怎么一回事?” 她语无伦次,但是仇英子却很镇定,她先是叹了口气,喃喃自语:“是我不好,白白耽误他那么多年……”她这么说着,抬起头来看了那个男子一眼,他立即温柔地抚摸着她的手背,爱怜道:“不是你的错。” 我的天!明薇张口结舌,仇英子与这名神秘男士显然是热恋中的爱侣。 可是仇英子已经五十有余,这名男子至多不会超过三十岁,这算什么,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吗? “叶老师他、他,”明薇情急,却怎么都说不出一句囫囵话来。 仇英子颔首:“我明白,我会去与他说清楚,多谢你。” 明薇觉得自己好像没有任何借口留下来,她只能说:“那我走了。”那位神秘男子起身送她离开,两人在门口礼貌地话别,明薇听见隔壁有谁家的老人在放歌:“如果没有你,日子怎么过……” 这样哀怨缠绵的调子,她久久怔住,不由心酸,他的眼神那么温柔缠绵,醉人心扉,明薇再也没有见过第二个人的眼神能有这样勾人的作用。 她长长叹了口气,欲言又止,他却凝视着她,温柔地开了口:“很高兴认识你。” “我也是。”她说,然后看他轻轻掩上了门。 明薇走出大楼,站在外面的院子里深呼吸,可是千头万绪之中,只有他那一双眼睛清晰无比,简直一眼万年,再难忘记。 见鬼了。明薇恨不得马上一个电话拨到唐黎处:你确定世界上真的没有一见钟情的巫术吗? 如若没有,她莫非是真的对他一见钟情?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还是名花有主的男人。 明薇站在原地纠结了半天,最后决定回去找顾朗聊聊人生。 顾朗上完课已经回了家里,在书房里看书,她进门他头也没抬,直到明薇用一种飘忽的语气问他:“你相信一见钟情吗?” “信啊。”顾朗说着抬起头来,“怎么了?” 明薇蹙着眉,幽幽道:“以前我碰见吸引人的男人,虽然会多看两眼,也不至于情不自禁。” 这话说得这样严重,让顾朗马上就被吸引了注意力:“发生了什么事?” “还记得我对你说过的那番话吗,那样的人,我今天遇见了。”她开了瓶酒,仰头咕咚咕咚喝了几口下去,才能和他说话,顾朗看见她那一双明眸里尽是困惑与惆怅,“当时他如果叫我和他走,我义无反顾。” 顾朗倒吸口冷气,心惊肉跳:“有这种事情?” 明薇很肯定地点点头:“第一眼看见,就觉得头晕目眩,不知今夕是何年,我从未想过世界上竟然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给我的感觉就是,如果能与他相恋,死而无憾。” 他欲言又止,不知说什么才好。 明薇又喝了好几口酒,一瓶陈年佳酿居然被她一口气喝了个干净,也幸亏有它,她终于找回了些许理智,先摇了摇头:“可惜,我去迟一步,人家有主了。” 顾朗一听这话,觉得三魂七魄归位,浑身一松:“谁?” “仇英子。” 顾朗还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他毫不怀疑明薇的眼光,她能够看上的男人,必定是极其出色的,譬如唐黎之流,然而能叫她情不自禁的,他简直难以想象,这般人才所爱上的女人,肯定也是极为难得的,可是怎么会是仇英子? 仇英子哪怕年轻三十岁,也不过是个有气质的美女,比起明薇来远逊多矣。 明薇走过来伸出手,顾朗紧紧握着她的双手,她长长舒了口气:“真可怕,那样情不自禁地觉得自己爱上他,我觉得我被迷惑,我失去了自己。” 顾朗一时没有理解她话中的涵义。 “我今天去找叶老头,谁知道他在家里酗酒,年纪一大把居然玩失恋,你没瞧见,真是可怜,多少岁了,还黯然销魂,他不停喊‘英子英子’,我就想去找仇英子过去劝解,谁知道一开门,哟呵,真是极品。”她紧紧攥着他的手,觉得理智回笼,但却惊魂未定,“我不敢看他的眼睛,阿朗,我竟然不敢,我觉得我看一眼,我自己就要失去一分理智,你告诉我,如果真的一见钟情过,会不会有这样可怕的感觉。” 她竟然用了可怕两个字,让顾朗微微皱眉:“爱情本来就令人身不由己。” “一分理智也无?”她咄咄逼人,“我从来没有这样的感受,我要打电话给唐黎。” 顾朗莫名觉得几分好笑,他伸手将她搂到怀里,轻拍她的背脊:“镇定一点,你简直是像见了鬼,而不是爱上了人。” 明薇喃喃道:“是见了鬼,着了魔,我不相信我会爱上他。” “爱情的发生,总是难以置信。”顾朗轻轻在她耳畔说,“不要怕。” 明薇咬着嘴唇:“我不相信。”她靠在他肩头,呢喃着重复,“阿朗,我不信。” 顾朗没说话,明薇依偎在他怀中,也不知多久,终于觉得他那一双眼眸在心头渐渐消退,她发热的大脑渐渐冷静:“再给我一杯酒。” 他起身去斟了一大杯酒给她,明薇蜷缩在他的椅子里,皱着眉咬着唇,像是在思考什么问题,他微笑:“怎了这是,这是好事啊。” 明薇霍地站了起来:“我不相信,”她停了片刻,接过酒杯一饮而尽,“我去洗个澡冷静下,等会儿来找你。” 她匆匆走了出去,顾朗在原地怔了许久,给自己倒了杯酒,他的手抖得厉害,把酒洒出来了不少,他干脆直接拎着酒瓶对准喉咙灌。 好像是要通过酒来把喉中的苦涩压下去似的。 而明薇在浴室里一边泡澡一边和唐黎打电话,唐黎一听完她的感受,大为心痛:“什么,那个人竟然不是我?如果是顾朗我也认了,居然是一个只见过一面的男人。” 明薇没好气道:“我是认真在问你呢。” “你想问什么?”唐黎意外道,“爱情本来就是不可捉摸的,难以自控,太正常不过了。” 明薇浸在热腾腾的水中,精油的香气使得她神经舒缓,声音都懒洋洋起来了:“你没有明白我的意思,我觉得……我是被迫的,你明白我的意思吗?” 唐黎唔了声:“你不会觉得自己是被,被施术了吧,我在你身上下的咒术并没有反应,这不大可能。” “我不这样觉得,”她肯定道,“我身不由己被人控制,唉,我说不出来那种感觉。” 唐黎想了会儿,答道:“资深的催眠师是可以用眼睛就催眠一个人,但是我觉得你的情况不像,我更倾向于是他个人的魅力……世界上当真有这样的男人?” “当真,看他第一眼,就已经身不由己,情难自禁。” 唐黎不禁问:“你第一眼看见我,不曾有这样的感觉?” 明薇失笑,道:“我从不相信一见钟情,我承认被你吸引,却不能说我一见钟情,我可以掌控我自己,可是今天不是,我觉得我的三魂七魄都是别人的了。” “听起来情况是很特别,但就正如我之前告诉你一样,巫术可以夺魂,却没有办法操控爱情,爱情太玄妙了。” “阿朗和我说过情蛊。” “是,我听过。”唐黎马上回答,“蛊是什么,你了解过吗,情蛊情蛊,其实就是把一只虫子种到一个人身上,你如果非要用科学的眼光来解释,你可以想那是一种细菌,寄生在人身上之后,容易分泌某种物质,母虫和子虫之间彼此联系,所以产生了爱的错觉,一旦对方不爱她了,也就是战胜了这种生理上的诱惑。” 明薇道:“我会不会也被他所迷惑。” “香气、药物、催眠,都可能使你产生爱情的错觉,然而这只要你有强烈的意志力就能抵抗,而爱情则不,爱情是不能用理智抵消的,否则也就不是爱情了。”唐黎笑着说,“我更好奇,你为什么坚持那是错觉,而不是你邂逅了爱情。” 明薇自嘲笑道:“当然希望不是,唉,坦白和你说,人家喜欢的是个年逾五十的大婶,我没机会了,你知道吗,当时就像是给了我一耳光,我不想清醒就要清醒起来。” 唐黎大为惊奇:“什么,他多大?” “最多二十几岁,非常年轻俊美。” “一树梨花压海棠呵,真难得,现代版的洛丽塔?” 明薇被他逗笑了:“哪有那么夸张,按你的说法,爱情本来就是没有理由的,管她几岁呢。” “嘿,你小看了男人,男人本性好色,如果他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爱,我想象不出来谁会不爱你而爱一个老女人。”唐黎对她的赞美真心实意,“世界上的美女虽然多,不过你也不差了,你都不知道自己有多讨人喜欢。” “所以我希望不是,否则输给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女人,我是有多失败?”明薇开了个玩笑,心中却知道并非如此。 真正的爱情的确能令人不可自拔,却不会让她在沉沦的同时感觉到身不由己,她的内心并没有敞开来接受这段所谓的“爱情”,她的心在抵触这种感觉。 所以她觉得不是,如果是爱情,早就已经没有了头脑,怎么还会想要反抗呢? 作者有话要说:小金鱼之所以觉得自己不爱那个人,是因为她已经知道了自己喜欢的人是谁~ 但是顾朗没发现-0- 他们两个开始慢慢试探彼此,然后才决定下一步要怎么走,这个过程是很小心的,大家可以感受一下这其中的变化 第43章 情钟情种11 明薇舒舒服服泡了个澡,在浴室宽敞的躺椅上抹各式各样的护肤品,真要细细做来,起码要两个钟头,她平日里不耐烦这个,可是今天倒是想借着这样独处的机会好好把事情想一想。 她还是在想那个只有一面之缘的男人,说来也奇怪,几杯酒下肚,他的影响力好像不如一开始的时候那样强烈,那双眼睛依旧残留在心头,叫她头晕目眩,却也不至于失去自我。 真奇怪,难不成马上就不爱了?还是和唐黎打完了一个电话以后,他的影响就被那位大巫师给抵消了? 顾朗在外敲了敲门:“你进去都快三个钟头了,是生孩子呢?” 明薇把一件浴巾裹在身上去开门:“呸,你才生孩子呢。” 顾朗见她气色尚好,不复刚才的惊慌失措,也放下心来,在她房里放下一瓶酒:“没事就好,你刚刚真像是活见了鬼。” 明薇竟然点点头:“吓得我丢了半条命,你想想,当自己不受自己控制,能不吓人吗?” 顾朗啼笑皆非:“我仍然不明白你在怕什么,小金鱼,从小到大,你可没怕过什么,真要喜欢他,去争就是了。” 明薇本想反驳,但话到嘴边突然一变:“哪怕他的心另有所属?” 顾朗踌躇,人家若是两情相悦的有情人,鼓动她去插足实在不道德,可是这个人不是别人,是小金鱼,他怎么忍心,所以为难半天,只能长叹一声:“是,哪怕他心有所属。” 明薇抿了抿唇:“你鼓励我去当第三者插足,你知道我不屑于此,他不爱我,我绝不会自讨没趣,惹人生厌。” “但是我希望你高兴,我有百八十种借口替你开脱,放心好了。”顾朗温言安慰,他始终认为她只是迟了一步,所爱的人心有所属。 明薇被他逗笑了:“你偏心我。” 顾朗忍不住捏了捏她的脸颊:“真是没有良心,我不偏心你还偏心谁?” 明薇上前一步,如小鸟一般依偎在他肩头,顾朗还拍着她的背脊安慰她:“不怕,你还年轻呢,尽管去试试,不管结果怎么样,总不要叫自己后悔。” “跌倒了也没事,我会扶你起来,小金鱼,我在呢。” 他这样温情脉脉的话语让她心头微酸,明薇咬着嘴唇,几乎没落下眼泪来。 到底是二十年的感情,她心里想着,将眼泪逼回眼眶,故作恼怒:“呸,少诅咒我,我觉得这件事情有些古怪,非刨根究底不可。” 顾朗只要她不像开始那样彷徨无助,已经觉得十分安慰,管她打算弄出什么幺蛾子来:“随你随你。” 不过他也未曾料到明薇动作那么快,第二天一早,他刚刚做完一杯咖啡,就听见有人按响门铃,他开门一看:“是你?” 唐黎扬了扬手:“欢迎我进来吗?” “请进。” 唐黎穿得很休闲随意,大冬天依旧是薄薄一件衬衫,顾朗自觉吃不消,这等天气,他要在衬衫外面加一件青灰色的羊绒背心才好。 顾朗端了杯咖啡给他,唐黎笑容满面:“我来找阿薇。” “我猜也是,你总不至于大清早登门来找我。”顾朗平静应对,“她大概还没有起来,你等一等,我去喊她。” 谁知唐黎眉毛一挑,道:“不必,我从不打扰女人睡美容觉。” 顾朗便道:“总不好叫客人等。” 唐黎端着咖啡杯,翘着腿坐在沙发里,姿态悠闲:“哪个女人不叫男人等,这有什么要紧的。” 顾朗觉得唐黎的腔调像极了花花公子,他对待猎物的时候有足够的耐心和精力,真不晓得他怎么忙得过来:“那随你,我要出趟门。” “放心留我在此?”唐黎有点意外。 顾朗一听,没好气道:“不放心,怕你把我家拆了,所以和我一起走可好?” “好。”唐黎竟然一口答应,“你是要去学校上课?” 顾朗套上外套:“嗯,你有兴趣?” “很久没有逛过大学校园,当然有兴趣。”唐黎真的站起身来随他走,两个出色年轻男人并肩走在一起,实在够赏心悦目,周围的人纷纷侧目,窃窃私语。 唐黎听了会儿,差点笑弯了腰:“她们说我俩是一对,这年头,搞基都快成了时尚。” “社会风气一年比一年怪,当年抵触地恨不得把同性恋烧死,现在又巴不得所有人男人都有暧昧,”顾朗摇了摇头,十分无奈,“都太极端。” 唐黎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她们在说你我谁上谁下,争执不定,笑死我了。” 顾朗把车停到停车场里去:“有这么好笑?” “有一点点。”唐黎竭力忍住笑容,但是失败了,“总觉得和你特别搞笑。” 顾朗拔了车钥匙:“我要去办公室,你呢?” “我随便逛逛好了,中午我会回去约阿薇吃饭,你不介意吧?” “我为什么要介意?” 唐黎意味深长地笑笑:“那我就放心了。” 他在和平大学里逛了整整一个上午,不停有女生过来搭讪,他轻而易举在她们口中得知了叶老头和仇英子的故事,每个女生都怪同情叶老头的:“苦等那么多年,杨过都等到小龙女了,他还在等。” “现在再也没有那么痴情的男人了。” “别说三十年,能等上三年就已经够不容易的了,毕业出国,大家都默契地和平分手,谁都不看为对方耽误。” “三十年呵,从青春到耄耋,叶教授爱仇教授至深,实为难得。” “可惜她始终不肯答应,不知道为什么。” “多半是另有所爱,而那人已不在人世。” 唐黎在紫藤花树下听这些青春娇俏的女孩子谈论这件事情,实在是觉得赏心悦目极了。 他是一个懂得享受的人,追逐美女也是生活的情趣之一,当初想要追求明薇,不过是因为她长得漂亮,后来才觉得她有趣,两人做起朋友来。 否则以唐黎更换女伴的速度,此时身边早已换了一位佳人,这个世界上的姑娘们如果被仔细发掘,每一个都有意思。 快中午的时候,婉拒和其他美女们共进午餐的邀请,他去接明薇出来吃饭,明薇那时刚刚起床没多久,看见他站在门外惊讶极了:“你怎么来了?” “你有事,我自然义不容辞。”他春风满面走上去和她拥抱,并且亲吻她的脸颊。 两个人去附近的餐厅吃饭,明薇精神不大好,和他抱怨:“做了一晚上的噩梦。” 唐黎佯装高兴:“不是春梦?幸好幸好,我还有机会。” 明薇被他俏皮的话语逗笑了:“等会儿同我去见叶老头?” “自然。” 外头飘起了小雪,明薇穿着织锦缎宽身旗袍和大衣,戴了一只别致的帽子,有一小块面纱从帽檐垂下来,遮住了她的面容,只露出小小的一截下巴,光洁诱人,像是上个世纪上海滩时髦女郎的打扮。 感觉时光一下子倒回过去了。 叶老头一见她,有好一会儿没有反应过来,直到明薇喊他,他才如梦初醒,自嘲道:“真的是老了,我还记得家母年轻的时候,常做这样的打扮。” 明薇微笑以对:“叶老师今天看起来精神许多。” 叶老头苦笑一声:“你走后,英子来找过我,她都同我说清楚了。” 明薇脱掉大衣,坐在他对面:“说清楚什么,她已另有所爱,让你放弃?” 叶老头没有吭声,明薇为他不值:“就这么放弃了,太没有志气了,把她抢回来啊。” 叶老头苦涩道:“我已经老了,不年轻了,年轻时的壮志豪情,现在也已经被消磨干净……我也不求什么,余生能和她比邻而居,做个好朋友,也未尝不可。” 他明明不复当日的颓唐,可是偏偏这样说出来的话更是让人心酸。 “况且,英子对他执着那么多年……如今得偿所愿,我应该为她高兴才对。” 明薇大感奇怪:“什么执着多年?” 叶老头沉默半晌,告诉他们这么多年来仇英子始终未嫁的原因,一切皆是因为多年前的一个意外。 当年,他们也是如同他们一般年轻的后生,毕业的论文他们决定以那片原始森林为题,大家收拾行囊来到这一片未曾开发的土地。 一切都很顺利,直到那一次大雨,他们发生意外,仇英子失踪,时隔两天他们才找到她,仇英子说有一名神秘人救了她,悉心照料,她虽然半昏半睡,却依然能感觉到他的温柔体贴。 “从此,她深爱上这个落难时对她有救命之恩的男人。”叶老头淡淡道,“多年不曾忘记,她试过寻找他,但是那样的原始森林里怎么会有人居住,我们都说她是魔怔了,她不信。” “再后来,她说是树化为精灵来救她,你说得对,山中多艳遇,她遇见了山中之神,从此念念不忘。” 明薇骇笑:“山神?” “是。”叶老头无奈而疲惫地笑着,“她是那么说的,你看看,英子还像是个小女孩呢。” 他的语气里充满了爱怜的意味,或许在他心里,仇英子永远是那个气质颇佳的少女,三四十年不曾改变。 明薇突然开口:“那个人……” 叶老头接口:“那个男人,唉,我一见他,就不怪英子,是个女人都不能幸免,我怎么能怪英子,她看起来那么快活,之前四十年,我都不曾见到她那么快活过,她的爱情来得迟,但是还是到了,我该为她感到高兴才对,我应该为她高兴的。” 他越说,越是令人觉得心酸,三十年的等待,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她不是说爱着那个救命恩人吗,怎么一转眼就移情别恋?” 叶老头轻轻道:“你难道还不明白吗,英子觉得他就是他。” 他就是他?明薇怔了怔:“这可能吗?三十年前他还没有出生。” 叶老头道:“我也想说,他是在欺骗她,可是看她那么欢喜雀跃,实在不忍心,也罢,随她去吧,只要她高兴。” 蓦地,明薇觉得如果这么下去,叶老头和仇英子的今天,就是她和顾朗的明天。 作者有话要说:男二总算有再一次正面出场的机会了,真不容易-0- 下一章大揭秘,结束本章内容 感情戏不要着急啊,仇英子和叶老头的故事,对于他们来说,是一个警告,让他们恐惧,也让他们警醒 第44章 情钟情种(完) 离开叶老头家里,明薇站在院中踌躇,不知该不该去见仇英子,唐黎知道她心中的顾忌,仍然笑嘻嘻的:“不怕,有我呢。” 明薇鼓足勇气去敲门,来开门的依旧是那个英俊男人,他还记得她,双目凝视,微微露出笑意:“是你。” 她一刹那心跳如雷,一颗心几乎要跳出胸腔,直到唐黎按了按她的肩膀,在她耳畔小声道:“镇定点。” 明薇深吸口气,露出笑颜:“路过这里,来看看仇教授。” “请进。” 仇英子看起来口角年轻:“欢迎,你是来看老叶的吧,他怎么样了?”多少年老朋友了,也不是没有感情的,仇英子眼中的关切不似作假。 明薇淡淡道:“他祝福你。” 仇英子松了口气,眉角眼梢升起欢欣之意,那个男人立即握着她的手,两人深情对视,仿佛视旁人于无物,看起来肉麻,明薇却有点羡慕。 唐黎却看着那个男人,眼中精光四射:“仇女士,我很好奇,你的这位伴侣是个什么来头?” 他这句话一出口,仇英子勃然变色:“你说什么?” “他是什么人?”唐黎一指那个男人,悠悠道,“恐怕,不是凡人吧?” 仇英子生硬道:“我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我们刚刚听说了你的故事,三十年前,你被一位神秘人所救,三十年后,你又遇见了他。”唐黎的语气不疾不徐,循循善诱,“你认为你身边的这位男子就是当初救你的恩人,是也不是?” 仇英子没说话。 “你是受过高等教育的知识分子,是个科学家,可是你竟然会相信所谓的山神,就让我很好奇了。”唐黎好整以暇,“而且看年纪就知道,三十年前,他还不曾出生,可是你这样确信不疑,想来是发生过什么令你相信的事情。” “更让我觉得非同凡响的是,我从他身上感觉到了强烈的能量,他可以影响人的情绪,可以轻而易举让人对他产生强烈的好感,这样的能力,不像是普通人会拥有的。” 唐黎咄咄逼人:“你到底是什么人?” “稍安勿躁。”他嗓音柔和,“我没有任何恶意,我也是真的爱着英子,想与她白头到老,你们何必打破砂锅问到底,为什么不成全一对有情人呢?” 唐黎看了明薇一眼:“你对他人造成了影响。” 他诚恳道:“唉,那是我与生俱来的能力,我并非故意对他人造成影响,我心中只有英子一人。” 仇英子感动极了,握着他的手,泪花涟涟:“我知道,不枉费我等你那么多年,我知道你会出现的,我有预感。” 明薇皱起了眉头:“我不明白你的意思。” 他与仇英子对视一眼,像是在商量什么事情,最后仇英子说:“我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们,但是有条件。” “你说。” “你们明天再来。” 明薇不满道:“既然要坦诚,为什么要等到明天?” 他幽幽道:“如果不能等到明天,那我们是不会说的,你会谅解的,是不是?”他看着明薇,叫她根本说不出任何拒绝的话来。 明薇心中暗暗恼怒,却不能抗拒。 唐黎叹了口气:“好吧,我们明天再来,希望能够得到令大家都满意的答案。” 他露出感激的笑容来,亲自送他们出门,明薇走出大门,突然回首:“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秦,单名一个钟字。” 明薇心神不宁,还是由唐黎开车送她返家,顾朗已经回来,见到她那样,先是吃了一惊,旋即责怪唐黎:“你怎么照顾她的?” “唉,实在不怪她,那个男人有点古怪。”唐黎自来熟地倒了杯酒,“我也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顾朗露出诧异的表情:“有什么古怪的?” “他有一种能量,应该是他与生俱来的,”唐黎思考了一会儿,“能影响人的脑部活动,让人产生爱上他的错觉,恭喜恭喜,你不是真的爱上他,否则我真的是不甘心。” 明薇牵牵嘴角,靠在沙发里:“同喜同喜,幸好不是真的输给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女人。” 唐黎笑道:“你也真不容易,能够分辨出来这是一种影响而不是爱情,仇英子就不行,她已经深深爱上他。” “但是他也爱她,那就无所谓了。”明薇反驳道,“最要紧是两情相悦。” 顾朗不得不打断他们两个人的爱情论:“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不知道,他们说明天告诉我们,谁知道是不是真的?”明薇发牢骚。 唐黎答道:“我相信他们会告诉我们缘由,但是……他们人明天肯定是不在了。” 明薇大吃一惊:“什么,那我们赶紧走!” “走?”唐黎慢条斯理品着酒,“走有什么用,他们还是不肯告诉你,等到他们远走高飞了,我们自然也能得到想要的答案了,岂不是两全其美?” 明薇顿足:“不,我的意思是,仇英子走了,叶老头怎么办?” 顾朗按着她的肩膀,把她按回沙发里:“这也没有办法,大家都是成年人了,有权利追求自己的爱情,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一段感情都能得到回报的。” 明薇呢喃道:“等了三十年呢,就这么一场空吗?” 这两个男人都没有回答她,只是长长叹息了一声。 次日中午,有快递小哥送了一个大包裹过来,唐黎正在厨房里做饭秀厨艺,一看见那个包裹,把铲子一丢给顾朗:“这是什么东西?” 顾朗手忙脚乱抢救差点糊了的菜,特别无奈地和唐黎说:“你怎么和她一样急性子。” 正说着,唐黎已经签收了包裹,小心翼翼把它放到桌子中央,也不拆,反倒是闭着眼睛冥思着什么。 顾朗不去打扰他,上楼去喊明薇起床,她昨晚上长吁短叹了大半夜,天光乍亮的时候才刚刚睡下,可是一听见有消息,挣扎着爬起来,顾朗和她说:“唐黎还在下面,你好歹梳梳头洗把脸啊。” 明薇恍然,折回洗手间草草洗漱一番,匆匆下楼:“怎么了?” 唐黎直接盘腿坐在了地板上,姿态与平日里风流随意的模样大为不同,明薇放轻了脚步,但是唐黎还是很快睁开了眼睛:“里面的东西很奇妙,我前所未见,想来我们要的答案就在其中了。” 明薇迫不及待拆开了包裹,出乎预料的,那只是一个花盆和一本黑色的笔记本,明薇摸不着头脑:“仇英子是干什么,送我一盆花?” 那个花盆普普通通,看不出什么特殊之处,里面的植物已经枯萎,只留下杂草一蓬,她翻开那本笔记本,第一行字就吸引了她的注意力,以下内容是对原笔记进行归纳总结后的结果,删除了部分专业性较强的内容,使得阅读性更强,更容易理解,而括号部分则是当事人的反应。 笔记的标题是叫《青种种植观察笔记》,事后想起来,这个名字取得也大有韵味。 “这颗种子,是在一次野外考察的活动中意外得到,从第一眼看到它的时候,我就知道它和我有缘分,经过长达半个多月的观察研究,我发现这颗种子十分健康,栽种的成活率极高。 我决定尝试种植。一切都十分顺利,它发芽了,以我的知识,竟然不能分辨出这是什么科目的植物,这超过了我的知识范围。 更让我觉得奇怪的是,在夜晚,我好像听见它在对我说话,我一直相信植物是有生命的有灵魂的,却也从来没有亲耳听到过它们开口讲话。 这肯定是我的错觉吧。 (看到这里,明薇大惊小怪地喊了一声:“这有什么,植物成精了呗。”唐黎和顾朗都没有理睬她。 后文还附上了许多照片与观察数据的记录,在此省略不计。) 它慢慢长大了,约有等人高,当我站在它面前的时候,总觉得心情很好很放松,所以我也愿意和它说说我的心事。 三十年前,我在昏迷中被一个神秘人士所救,我没有看清他的长相,却知道他肯定是一个非常温柔的人,可是当我醒来的时候,他却不知所踪了。 此后的日子,我一直都在寻找他,可是却一无所获,老叶他们总说我是糊涂了,但是我不相信,我确定有那么一个人在我濒临死亡的时候,将我救出生天。 (明薇道:“你们有没有觉得仇英子这个简直像是少女日记,充满了粉红色的气息?” 唐黎道:“她一辈子在寻求爱情,实际上是一个很浪漫的人物,爱情与年龄无关。” 明薇便感慨:“她最后求仁得仁,也算幸运,否则这一辈子实在是浪费了。”) 七七四十九天以后,它已经长得十分茂盛,在盆中难以容纳,我只能换了一个花盆,午夜时分,我听见有人和我说话,所以我起身走到阳台,就看见这棵树发出了爆裂声,它的树干从中裂开,最终断裂成两半。 他就站在那里微笑着看着我。” 笔记到这里就结束了,停在了最关键的地方,明薇心中震荡,竟然半天不知道说什么,唐黎继续把本子往后翻,仇英子过了一些日子以后终于又补上了几段话: “上苍不曾薄待我,我等待多年,终于将他等到。” “整件事情的前因后果,我已全部告知,还请往后再也不要来打扰我们的生活了。” 最后一句分明是仇英子昨日才新添上去的,她将真相告诉他们,却也准备从今往后从世间消失,过只羡鸳鸯不羡仙的日子了。 明薇不死心,打了个电话请人去仇英子家中,果然已经人去楼空,不见踪影了。 “实在难以相信,那个男人竟然是从树里走出来的?”唐黎还在对着那个花盆啧啧称奇,“人居然可以从树里长出来,太颠覆我的认知了。” 顾朗道:“物老成精,这树成精而有人形,倒也不是什么特别奇怪的事情,早在很多年前就有人提出过,也许有人遵从另外一种生长的方式,谓之第二种人。” 唐黎托着下巴:“我有不同的看法,我觉得他不是地球人,我以前说过,每个人都带有自己的能量,有人强,有人弱,而他身上的能量已经远远超过了普通人,阿薇被他影响实在是太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不是地球人?”明薇也学他坐在了地板上,“还能是外星人不成,我可没有听过谁家的外星人是被种出来的。” 唐黎笑了:“那什么人是被种出来的?” “人参果。” 顾朗纠正:“那不是人。” “他也只是看起来像人而已。” 唐黎戳了戳那盆已经枯萎的植物,冥想片刻,道:“你还记得他告诉你他的名字是叫什么吗?” “秦钟啊。”明薇莫名其妙。 唐黎看向顾朗,他咦了声:“这名字有点意思。” 明薇眨巴着眼睛看着他,顾朗就笑道:“《红楼梦》里有一个和他同名的角色,是秦可卿的弟弟,字鲸卿,秦鲸卿谐音‘情经情’,是贾宝玉生活中的一粒‘情种’,秦钟,情种。” “青种,情种,秦钟……”明薇品味着这三个词,总觉得脑袋里有什么东西一闪而过,就是偏生想不起来。 唐黎已经替她说出了口:“我看,他是不折不扣的一颗情种,情之种子,有情人栽种他,就能长出自己的心上人来。” 明薇骇笑:“不会吧?” “天地之大,无奇不有,我觉得这是最好的解释,仇英子日思夜想自己的救命恩人,所以情种发芽,长成了她的梦中情人,因为天生多情,所以凡是见过他的人都会不由自主爱上他,可是他却只会爱那个亲手将它种下的人,想必如果是叶老头种下,那说不定就长出一个仇英子来了,哈哈。”唐黎的想象力之丰富,叫明薇佩服无比。 但她依然觉得有不妥之处:“不对,那当初救她的人是谁?” 唐黎耸了耸肩:“重要吗?” “你不能证明你的结论。”明薇不服气道。 唐黎摊了摊手,道:“你说得对,这只是一个猜测,我们也不可能会有结论了,除非把它揪出来当面问个清楚,可是我想,我们再也找不到他了。” 他说得对,明薇遗憾地叹了口气:“这样离奇的事情呢。” 唐黎已经站起身来:“好了,此事已了,我还有事在身,咱们改日再见。”他当真是说走就走,话音刚落,人就不见了踪影。 过了几日,明薇放心不下叶老头,又去拜访他,叶老头憔悴了很多,显然已经知道仇英子已然离开,她的劝解不起丝毫作用,此时此刻,他是千古第一伤心人。 告辞之时,明薇突然福至心灵,脱口问道:“当初在山中救了仇英子的,不是什么山神,是你吧?” 而叶老头苦涩一笑:“现在说来,还有什么意义?当初没有承认,就再也没有机会了,错过就是错过了。” 明薇大受震荡,呵,如果早些时候不说,错过了,就再也没有机会了吗?她怔怔离开了叶老头的家,茫然四顾。 好了,故事到了这里也该结束了,至于那名神秘男士究竟是什么人,是不是人,他与仇英子到底去了哪里,日后是否还会再出现? 那又有谁知道呢! 作者有话要说:嗯哼,解密完毕,情钟是指叶老头情之所钟,情种是指那个男人真的是由一颗种子发芽诞生的,唐黎对此作出了猜测,但是并不全面,不是每个故事都会有谜底的~他们最后去了哪里,会不会再出现,就是以后的故事了 下一个故事,即将出现我最钟爱的女配和男配,这个故事也是我最喜欢并且谋划了很久的故事,我觉得很有趣,希望你们也能够喜欢 当然,关于感情戏,也会更进一步的,男女主角将进入暧昧期,要珍惜这样没有戳破的时光啊! 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可能又要改名了= =但是新书名我实在是想不出来了,编编认为是我书名太囧所以才没有点击和收藏,都快要哭了QAQ,请求大家帮忙,中了的可以作为下个单元剧的主角可好? 第45章 机器之心01 冬季到来之时,网络上疯传起一些关于某些邪恶组织的暴行来,这在国内也不是特别稀奇的事情,各种耸人听闻的报道明薇从小就听过。 只是这次万万没有想到竟然被她碰上了。 那天,她在和平大学附近的麦当劳里等人——什么,有钱人就不能去吃麦当劳了?她还爱吃大排档和麻辣烫呢! 不要歧视有钱人好吗! 当然,和她一起吃的还有薛凝、卓菁菁和周一帆三个人,他们在这里等顾朗,顾朗被朱院长拖住了脚步,一时片刻赶不来,只能让他们现在麦当劳里吃点心。 明薇面前的冰激凌没吃几口,嫌太甜就丢在了一边,自从仇英子失踪后,她的情绪一直都不怎么高,尤其是听说叶老头告了假之后,她心情就更不好了。 爱了一辈子,到最后却求之不得,所爱的人和别人跑了!这件事情给了明薇很大的打击,让她总是怏怏不乐。 大概薛凝和卓菁菁都发现了,所以也自动离这个散发着负面气息的人远一点,小声讨论着最新的课业,研究生的课程繁重,有的时候晚上还要上课,更不必说顾朗还有作业和任务布置给他们,这段日子着实十分辛苦。 当不远处传来争执之声的时候,最开始他们谁都没有注意,直到一声哀嚎声响起,明薇才懒洋洋地转头,乍一看像是街头寻常的吵架,可是当一个男人抄起凳子往那个长发女子身上砸去的时候,明薇就知道不好,她张口就呵斥:“住手!” 可是那名殴打的男子对她怒目而视:“谁敢管谁去死!” 换了别人指不定被这样一个凶神恶煞的男人震慑住了,但明薇是什么人,她马上站起来一个箭步冲到他面前,拦在了那个女人身前,而随之而来的是那个男人扬起凳子迎面一击和另一个男人抄起拖把棍往她背上的一打,薛凝等人看得花容失色,连叫声都发不出来了。 好一个明薇,她往桌子上一撑一坐,右手拦住了偷袭的拖把,双腿一抬,狠狠朝那个举着凳子的男人面门蹬去,这么一下就已经为她争取了时间。 可是,对方一共有六个人,明薇哪怕身怀功夫,在这样狭□□仄的环境里,也挨了几次闷棍,她一声不吭,反手抄起不知道是谁放在桌上的雨伞作为武器,总算不是赤手空拳上了。 薛凝早就哆哆嗦嗦报了警,卓菁菁去扶那个受伤的女人,她满脸都是血,她们几个为她急救止血。 周一帆想上去帮明薇,但是他什么都不会,只能抱住一个年轻女人的腰,死活不撒手,算是为她缠住了一个敌人。 明薇率先解决的是那两个明显弱势的女人,一个年纪还小,一个年纪大了,三两下就把她们俩掀翻在地,薛凝大着胆子一屁股坐到那个年轻女孩身上,卓菁菁不甘示弱,硬是坐在那个大婶的肚子上不让她起来。 这一下明薇只需要对付三个男人即可,她也不客气,用雨伞杠住那个男人手里的凳子,两人僵持不下的时候,踢腿扫他不稳的下盘,一下子就把那个高大的男人搁到在地,然后把凳子往他身上一卡,坐着压制住他,那把雨伞毫不留情朝另一个年轻一点的男人的脖颈斜斜一劈,对方马上瘫软在地,爬不起来。 最后一个个子最小,从口袋里掏出一把折叠刀来刺向她,明薇冷笑:“吃了雄心豹子胆了吧。”她微微侧身避开他的一捅,握着他的手腕一扭,迫使他松开了刀刃,明薇抬膝踢中了他最脆弱的裤裆,他痛苦地滚在地上□□。 但是一开始被她压制在凳子下的高大男人伸手抓住了那把刀,凶悍地朝她刺去,明薇灵活地避开,只是被他刺破了新上身的长裙,她厌恶地往他手腕上一踩一跺:“再敢乱动试试,当心我踩爆你。” 她穿着高跟长靴,那细高跟……让人毫不怀疑她这句话的可行性。 此时警察终于姗姗来迟,围观的群众恋恋不舍地收起手机,让开一条路来,明薇呸了他们一声:“一群孬种。” 她的目光看向人群中那几个人高马大的男人,他们不由自主地垂下了头去。 有一位警察过来要她回警局录笔录,她不耐烦地说:“这里有监控有人证,我没空。” “请你配合调查。” 明薇伸手:“手机。” 那个小警察不明所以,将自己的手机递给她,明薇拨了刘邵的电话:“我没空去警察局,有什么事情你来找我,不过最好别来。” 她捂着肩膀,对薛凝她们说:“你们不会也想去警察局吧,我们先走,真晦气。”她走到副驾驶的位置上坐下,脸色铁青,“谁会开车?” 薛凝怯怯伸手:“我。” “开车送我回家。”明薇从牙齿缝里挤出这几个字来,“另外卓菁菁你打电话给你们顾老师,让他赶紧回来。” 卓菁菁欲言又止:“你、还好吧?” “死不了。”明薇暴躁地受不了,打电话把一头雾水的刘邵骂了一顿:“有没有搞错,明珠市这样的地方居然会出现这种事情,你这个警察是怎么当的!闹市之中,光天化日之下都有人敢做这种事情,真的是目无王法啊!” 她劈头盖脸把刘邵骂完,还觉得不痛快,嫌弃薛凝:“开车开那么慢,你开电瓶车啊?” 薛凝泪流满面:“你这辆车上千万我实在不敢开快啊姐姐!” “没事,撞坏了换一辆。”她姝丽的面孔微微扭曲,语气却好了许多。 薛凝问:“你没事吧?” “都说了没事,开你的车。”她的冷汗早已湿透了后背,却偏偏还要用糟糕的语气来掩饰自己颤抖的话语。 薛凝噢了声,继续宽面条泪:“但是我不知道往哪里走啊,你住哪里?” 明薇终于忍不住笑起来:“好吧,哎,不怪你,我住顾朗家里,他家里你认得吗?” 薛凝诚实地摇了摇头。 明薇深吸口气,笑着说:“没事,我给你指路。”她自车内翻出一包香烟,点燃后飞快抽了一口,显然是不大习惯,连连咳嗽。 车里的人都是医学生,自然知道她都要借助尼古丁来镇定,恐怕刚刚受到的伤还不轻,可是她不说,他们也不忍拆穿。 明薇反倒是谈笑风生起来:“好好一顿饭没吃成,回头叫顾朗补给你们。” 卓菁菁笑笑:“没什么。” 她又说:“上回那辆车进水报废,可惜那么好看的红色。” “这辆也不错。”薛凝附和她。 这么有一搭没一搭聊天,终于到了目的地,顾朗比他们早一步到达,急声问:“怎么一回事?” 明薇云清风淡道:“没什么事。” 顾朗狐疑地看着她,明薇对牢他的眼神,他明白过来,笑着对三个学生道:“来,送你们回去,改天再请你们吃饭。” 他们非常懂事,连连告辞,顾朗替他们喊了出租车把他们送回学校里去。 一进屋,明薇就说:“阿朗,我的肩膀和背有点疼。” 顾朗倒吸口冷气,来不及问她为什么,拎出医药箱,明薇说:“我胳膊抬不起来。” 他替她解开大衣的扣子,露出里面贴身的一件羊绒衫,明薇一只手抬不起来,根本脱都脱不了,顾朗只能卷着她的衣服一点点往上揪下来。 她里面穿了一件大红色的内衣,露出胸腹和背部,顾朗只看到她背上青紫的几道痕迹,已经红肿发紫,一道在肩上,一道在背上,是成年男人用了死劲的,若是在要害,必然一击毙命。 “我要解开扣子。”他说。 明薇点点头,转身把一个靠垫抱在怀里遮住胸前,把内衣褪下来,雪白的肌肤上这样可怕的痕迹,尤其触目惊心。 她趴在沙发扶手上,顾朗替她上药,医院里的药物根本不管用,这是流传下来的老方子,武侠小说里称之为金疮药,简直堪比万灵丹,但是此时敷上,明薇舒服地要呻~吟起来,伤口灼热发烫的感觉终于退去,随之而来的是清凉舒适。 他把伤药抹匀,痛惜道:“怎么回事,你和人动手了,谁有这胆子?” “不知道他们发什么神经病。”明薇嘶嘶吸着冷气,“突然在店里打一个女人,你问刘邵,他这个警官真的是越做越回去了。” 顾朗啼笑皆非:“他还真是躺着都中枪。” 明薇对他道:“你不晓得,他们那狠劲,我看了也害怕,活像是魔怔了,发了疯一样去打那个女人,我要是不插手,她得活生生被打死。” 顾朗一怔:“闹市行凶?” “可不是,一共六个人,像是一家三口,不知道怎么回事,突然发神经。”明薇说得激动,突然直起身转过来,顾朗和她靠得近,几乎没埋在她的酥胸里,嘴唇擦过她的肌肤,两个人都是一愣。 真的是起码有好分钟的时间两个人都呆若木鸡,顾朗闻到她身上的香气,与药味混合在一起,令人眩晕。 他往后仰了仰头,才使得自己没有和她再做更亲密的接触,明薇也如梦初醒,飞快趴了回去,哎哎叫唤:“我好像把腰都给扭了,怪疼的。”她讪讪笑,像是要把这件尴尬事遮过去。 顾朗随便应了两声,转身去厨房倒酒,自己先镇定一下,只是那样的景色始终徘徊在脑海,回荡不去,他觉得失控,不能去见她。 明薇趴在客厅里也好长一段时间没有吱声,她想,顾朗奇怪个什么劲儿,他多少女尸看下来都面不改色,换成真人就hold不住了吗?要害羞也是她害羞吧。 再说了,这证明了,她是有胸的! 过了好长一段时间,顾朗从楼上下来,拿了条丝巾过来,替她在腰上和脖子后面系了个结,做了个简易版的肚兜。 明薇已经恢复了过来,谈笑自若:“咦,还怪好看的啊。” “你这伤得养上几天呢,这两天别去上课了。”顾朗吩咐她,“也别沾水。” 她瞪眼:“那我洗澡怎么办?” “裹一层保鲜膜。”他淡定地回答,明薇恨不得扑过去咬他一口,结果扯到伤口,疼得她倒吸口冷气。 吃晚饭的时候,右肩膀抬不起来,她只有用左手拿勺子吃,但是左边背上也疼,真是苦不堪言,顾朗没办法,亲手喂她,明薇挑三拣四:“要吃肉,不要蔬菜,太烫了。” 伺候完这位大小姐吃一顿饭,险些没有退一层皮。 明薇比他更郁闷,只能趴在枕头上刷平板电脑,结果一不留心就看到了自己成了微博头条,之前围观的人用手机拍了视频,一转眼就给传网上去了,幸好镜头一直在晃,像素也不怎么好,她自己看了半天,觉得不忍直视——“被揍成这样,实在是太丢脸了,幸好师父走得早,不然得从棺材里蹦跶出来说我有辱师门。” 她自己对自己的评价够低,但是网上却有不少好评,虽然有人说是炒作,但是很快被警方给辟谣了,六位嫌疑人已经被逮捕归案,并且对案情供认不讳。 明薇把网页关了,随手打开一部电影,刚看了个开头就睡着了。 作者有话要说:之前每个故事都有一个真实梗,不过多半已经发生了,唯有这一次,让故事里的人物出手干预,实在是太为惨烈之故 这一个故事里,感情会突飞猛进的,写着写着都觉得自己把持不住了╮(╯▽╰)╭ 第46章 机器之心02 顾朗在和刘邵打电话,刘邵一接到电话就知道他要问什么:“来兴师问罪了?” “哪有那么夸张。” 刘邵不客气地拆穿他:“我还不了解你吗?监控我也看了,她恐怕吃了点小亏吧。” 顾朗没有吭声,刘邵道:“现在得到的消息是,这家人是普通人,但是背后却参加了一个教派,叫命运教,信仰命运之神,认为人的命运是不可改变的,唯有虔诚地信仰命运之神,那神明才会给你的来生安排一个好的命运。” “什么乱七八糟的。” 刘邵道:“你别说,这个教派的群众基础很广泛,势力在国内外都有蔓延,我们早就注意到这个组织了,但是抓不到主谋,今天这件事情被捅到网上去了,捂也捂不住了,你要当心他们报复,这些人虽然是普通人,但是疯狂起来会做出什么事情,谁也无法预料。” 顾朗道:“你有什么资料,传来给我。” “这倒没有问题。”刘邵一口答应下来,“对了,你知道什么消息,也别忘了我,这件案子多半是要大查特查了。” 顾朗应了声,挂了电话,想了想,又拨通了一个私人电话,只响了一下,对方就接了起来,哈哈一笑:“顾医生,我也猜你该打电话过来了。” “龙爷倒是料事如神,那也应该知道我所为何事吧?” 那个龙爷笑道:“顾医生对自己的事情看得淡,对明大小姐的事情看得重,那还用问吗?是来问我今天的事情有没有消息的吧。” 顾朗道:“是。” 这位龙爷在明珠市那是鼎鼎有名的,三教九流无论是哪路人马,要在明珠市做点什么,多半是要到他那里去拜个码头以示尊重,是在本市跺一跺脚,地都要抖三抖的人物,最难得的是他势力范围遍布全国,凡是有华人之地,都能看到他帮派的影子,在国外维护华人地位与尊严,口碑不坏。 他是隐藏在幕后的大人物,与刘邵所代表的势力彼此心知肚明,井水不犯河水,维持着这个繁华大都市的平静与安宁,缺一不可。 “他们总部并非在本市,也是近些年来才在国内发展势力,这是一个全球性的庞大组织,你可明白?” 顾朗轻轻道:“这个世界上有的是势力庞大的组织。” 龙爷顿了一顿,突然笑了:“我就知道,唉,冲冠一怒为红颜。”他相信顾朗心中有数,因此很快吩咐人将他想要的资料送过来。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刘邵直接送了光盘过来,现代化得很,而龙爷送来了几张纸头,看完后微微一抖,就会自燃烧毁,特别有江湖味儿。 顾朗一直看资料到深夜,命运神教的势力遍布全世界,但是近年来在国内也发展了诸多教众,刘邵送来的资料里有不乏教众作案的案例档案,有些没有被曝光,因此他细细一数,起码有十几起这样惨绝人寰的案子,不由暗暗皱眉。 龙爷的资料比较简单,是他们聚会的地址以及分部首脑的名字照片等,薄薄几张纸,他记住以后将此销毁,不留证据。 看完以后他发现,要捣毁这个组织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大部分容易对付的都是小喽啰,抓住一个,人家一口气可以培养十个出来,关键是要对付其头目。 想到这里,顾朗不禁问自己,以一己之力对上这样一个庞大疯狂的组织,值得吗? 值得的。他听见自己的心这么回答。 他轻轻吁口气,从沙发里站起来上楼去看她,灯还开着,电影还在播放,里面的男女主角正忘情拥吻着,她却已经睡得烂熟,顾朗看了觉得好笑至极,替她关了明亮的顶灯,转而扭亮了一盏小巧的台灯,灯光昏暗,灯罩会徐徐转动起来,非常暧昧。 她系在胸前的丝巾已经脱落,露出半个胸脯在外,因为不能背靠床,只能侧着睡,雪白的胳膊和大腿□□在外,晶莹雪白。 他把落在地板上的丝巾拾起来,掀开被子,查看她背上的伤口,那种金疮药非常有效,看起来伤势已经不如早些时候那么骇人,他拿了药瓶过来为她再上一次药,古人做药都喜欢做成药丸,用水晕开再抹上去。 他触碰到她细腻光洁的肌肤,说来也奇怪,今天下午为她上药的时候,心无旁骛,半点绮思也无,可是到了这个时候,他突然觉得口干舌燥,动作都慢了起来,一寸一寸往下滑,她背部的线条那么好看,微微凹下去的一道线,他心神震荡,那一夜理智脱离身体的感觉又回来了,他禁不住微微俯身,双唇在她后颈上轻轻一碰。 但是几乎是那一刹那,他理智回归,可动作偏偏慢了一步,已经碰上了。 他感觉到她微微一颤,这样的颤抖不受大脑控制,完全是身体的天然反应,顾朗马上知道她肯定是清醒着的,他肯定一不小心碰到了她敏感的地方,他飞快仰起头,等着她睁开眼。 但是她没有。 那刹那的微颤仿佛是他的错觉,顾朗深吸口气,觉得思路有些混乱。他和明薇太熟悉,他完完全全可以确定她醒过来了,否则以她睡着的模样,真真是只小猪。 可是她醒着,为什么不睁开眼? 是害怕他尴尬吗?他心中惊疑不定,过了会儿,又希望她醒过来就好了,如果撞了个正着,反倒是可以有一说一,有二说二,而此时只觉得一口气憋在胸腔里,吐不出来,涨得胸口发疼。 他或许是在暗暗渴望被戳穿的那一刻,免去自己忧郁彷徨,患得患失的心情,可是真的要他主动开口,他又舍不得。 万一……万一他们之间暗生嫌隙要怎么办?那他宁愿永远将这份心思暗藏在心底。 是,顾朗要承认,他不知从何时开始,竟然对明薇产生了超越青梅竹马的情谊,他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了,他对她有异样的感觉,希望拥她在怀,希望亲吻她红润的双唇,希望将面孔埋在她的秀发间,轻嗅她的芬芳。 想一想都觉得不可思议,二十年了,彼此什么面目没有见过,从前坦坦荡荡,可同床共枕而面不改色,现在不行了,只要想一想,就觉得喉咙发紧。 越是在乎,越是慎重,他甚至不敢让她知晓这一点心思,可是午夜梦回的时候,总是这样情难自禁,身不由己。 大概是他呆立太久了,她若无其事地睁开眼,好像刚刚看到他在这里,立即开口:“我要喝水。” 他沉默地倒了一杯温水给她,她就着他的手大口喝尽,抱怨道:“不能喝酒吗?” 顾朗的回答是再给她倒满了一整杯的水,明薇把脸埋在松软的被子里呻~吟一声,简直要抓狂。 他忍不住笑起来,替她把乱糟糟的头发梳理好,她怏怏不乐:“好心烦。” “你有什么好烦的。”他收拾好心情,用与平日无异的语气问。 她道:“好不容易遇见一个让我动心的男人,偏偏是假的。” 呵,她还是记得在仇英子家门前与他那惊鸿一面,那种感觉纵然知道是假,可是刻骨铭心,难以忘记。 明薇那一双明眸看向他:“我刚刚做梦梦见有人亲吻我,我还来不及看清是谁,梦就醒了。”她的表情无限怅惘。 顾朗不敢说刚才自己做了什么,依旧是淡淡地看着她。 她长叹了口气,那一双玉腿紧紧并拢在一起:“实在睡不着,我要出门找艳遇,总有人愿意把我带回家的。” 她说着要起身,顾朗被她气笑了,一伸胳膊搂住她的腰,把她抛回床上:“从哪里惹来这种坏毛病的。” “你好没道理,就准男人半夜去酒吧偶遇美女,就不准我去寻欢作乐?”她不服气。 他冷笑:“衣服一脱看到你背上的伤,谁有兴致?” “干你何事?” “闭嘴,睡你的觉。”他把被子扯过来裹住她,“多大的人了,也不知道当心被看光,难不难为情?” 她突然叹了口气,将双手交叠搁在他肩膀上,下颚又垫在手背上,一头秀发倾泻在他怀里:“阿朗,我也要去寻找我的快乐啊,你晚上一个人睡觉,不寂寞吗?”她说着,像是突然明白过来,“我住在这里妨碍你带女友回来了吗?” 她那一双眼睛黑白分明,眼瞳漆黑晶莹如水晶,他本想说“哪有女友”,可是不知怎地,心中一动,道:“那倒不至于,有什么事情,外面就可以做好。” 他看见明薇那一双明眸里飞快闪过一丝讶异,他那一刹那突然有所感悟,不由微笑起来,她换了个姿势,不再靠着他:“该不会是刚刚从外面快活回来吧?”她仿佛是好奇的,不经意的问,“新女友是谁?” 他往后一靠,枕在她的枕头上,避而不答:“来,陪你说说话,很快就能睡着了。” 她咬了咬嘴唇,像是不知道是否该追问下去,那神态是如此可爱,顾朗看得喜欢,突然心平气和起来。 明薇不知道她已然被他察觉到不妥,自顾自生闷气,他关了灯,感觉到她依偎在他怀里,他轻轻拥着她,她如同一只猫儿一样蜷缩着,顾朗想起好多次他掀开自己的被子,就看到她蜷缩在那里,如同生在母亲的子宫里。 “我不想回家。”她突然说,发起脾气来,“我一点都不想回家。” 他紧紧拥着她,低声道:“我知道,你可以住在我这里,海枯石烂都行,好不好?” 她有几滴眼泪落在他的胸膛上:“阿朗,我爸爸……” 顾朗夺声安慰道:“无论发生什么事,他一直都深爱你。” 他不敢拍她的背,只能改为拍她的手臂,也不知是多久,她的情绪终于渐渐平稳下来。 那一整个晚上,顾朗都把她搂在怀里睡觉。 第二天醒过来的时候,外面下了雪,明薇早晨赖床不肯起来,她用遥控器打开天花板,他们住在最顶层,上面是全透明的玻璃,晴天可以遥望星空,雪天可以这样赏雪。 她干脆把两面窗帘全部都打开,外头已经银装素裹,雪花纷纷扬扬落下,不知所踪,过了一段时间,雪花堆积,白茫茫一片,简直像是身处南极洲。 一整个早晨,他们都没有说话,虽然不曾有诺言,虽然不曾和对方袒露心意,可是那一刻,真的是希望白头到老才好,期盼着当白发苍苍了,还能这样携手看雪。 作者有话要说:不知道大家看明白没有,就是从这里开始,顾朗开始决定试探她,明薇还在装傻……总之,会有很暧昧的情节出现吧~ 收藏已死,我心如刀绞…… 第47章 机器之心03 顾朗出去了,明薇独自在家里看电视剧,现在早就不流行看琼瑶了,韩剧风靡全国,中学生满嘴欧巴欧尼,都不知道是在讲什么,剧情拖拖拉拉可以演上好多集。 她没精打采地看着女主角哭哭啼啼,顺便对男主角挑三拣四:瞧瞧,韩国的男人整容整得也难看,轮廓僵硬,鼻子眉毛好像都不在应该的位置,一点灵气也无,而唐黎呢,他每一个细微的表情都好像含着笑意,轻佻却不轻薄,风流自天灵盖灌下来,真是讨人喜欢。 秦钟更不必说,一见难忘,没有哪个女人会不爱这样的男人。 明薇还听说,曾经明末还有个温怀光,堪称红尘绝色,历史长河流淌几千年,无人能出其右,艳冠群芳,可惜竟无半张画像流传下来,否则真是要看看这倾城之姿。 那顾朗呢?她想了半天,不得不承认,他也是长得好看的,俊秀雅致,第一眼觉得好看,朝夕相对,怎么看都不会厌,古人说玉树临风,真是好比喻,再贴切没有了。 唉,青梅竹马多少年,这个时候突然生起别样的心思来,实在是一件让人觉得难堪和尴尬的事情,怪难为情的。 但是这个念头根本止都止不住,尤其是她觉得当他俯□来亲吻她的时候,她几乎连心跳都要停止了。 从来,从来都没有那样的体会过。这和她想象中的爱情不一样,可是真的让她心神激荡,难以自持。 可她也不敢表露出来,只能装作不知道,生怕说开了却没有好结果,那岂不是得不偿失。 她也不知道是怎么过完这一天,到傍晚时分她站在镜子前查看自己的伤势,痕迹还在,好在已经消退很多,这么冷的天气,只披一件睡袍,要不是暖气开得足,非要感冒不可。 她把睡袍拉上来穿好,在想,如果顾朗再不回来,她就出门去,不拘到哪里,闷在家里,真的是无聊透顶。 幸好他回来了,风尘仆仆,大衣湿透了,还有没有融化的雪珠子,她问:“吃过饭了没有?” “没,回来陪你吃。”他笑着脱下了手套,觉得她那样渴盼的样子实在可爱,“你就是闲不住,可偏偏总爱惹事,这下好了吧,受伤了还得养着。” 她抱怨道:“这次实在是冤枉透顶,刘邵没有给我打电话,事情怎么样了?” “一言难尽,我们先吃饭。” 她说:“我打电话。” 顾朗捉住她雪白的一双玉手,打趣道:“这双素手是这辈子都不能洗手作羹汤了吧?” “为什么要我做饭?”她不以为然道,“厨艺要天分,我做不来。” 他笑着摇了摇头,问她想吃什么,打电话去酒店让人做了送上来,住在这样繁华之地就是这样便捷,否则家里没有佣人就难熬了。 “想吃什么?” 她看了看窗外的大雪,道:“下雪天就该围炉吃火锅。” 锅子很快就送上来,红白鸳鸯锅最是可爱,还有切好的牛羊鱼肉海鲜,明薇抽了根筷子把头发随手一绾盘起来,顾朗看不惯她那么糟蹋自己的头发,重新拿一支小叶紫檀簪盘好,明薇嘲笑他:“都是木头,多此一举。” “如若真是如此,你买来做什么?” 明薇做了个鬼脸,把一盘子肉统统倒进锅里,又嘴馋:“酒!” 顾朗瞪她,她委委屈屈地抿着唇:“我是英雄,为什么连一杯酒的待遇也没有?” 他被她逗笑了,去酒柜里拿了瓶汾酒来,一打开,清香四溢,可白酒度数高,他说:“只准给你喝一点点。” “小气。”她接过来贪婪地抿了口,感叹,“杏花村里酒如泉,今朝有酒今朝醉。” 顾朗拧了拧她的脸颊:“来,我把事情始末告诉你。” 可是她却道:“不想听,我有预感,这又是一件麻烦的事情,为什么我们总遇见麻烦的事情?” 顾朗轻笑着不出声,把涮好的肉片夹到她碗里,如她所愿,不谈这些麻烦的事情,只说说风花雪月:“这么多年,还是这吃相,怎么,唐黎没嫌弃你?” 明薇不服气道:“我也觉得奇怪,凌岚看上你什么,你有什么值得人家恋恋不舍?” “恋恋不舍,”他不动声色地问,“你怎么知道?” “如果不是,今天怎么特意去见你?”她挑了挑眉毛。 顾朗就笑:“好啊,你收买了谁监视我。” 她呸了好几声:“呸呸呸,谁有那个闲工夫,监视你干什么?” 顾朗笑而不语,他知道是谁告诉了她这个消息,今天凌岚突然造访,虽然是一身便装,可是她这般出色的美人,自然哪里都能吸引人的目光,他们约在学校附近的咖啡馆里喝咖啡,他看见了张菡和人正巧走出来。 张菡这个女人,说她好吧她贪慕虚荣拜金圆滑,可说她坏吧偏偏也对朋友足够义气,但是无论怎么说,她要讨好明薇是必然的事情,当然不介意随手把这个消息告诉她来换个人情了。 明薇道:“不如这样,你同她约会去,顺便载我出去?” “少做梦了,从今天开始,要么待在家里,要么在我身边。”他轻轻道,“他们不会放过你的。” 明薇一怔:“他们?” “那是有组织的犯罪,他们要找到你复仇。”顾朗道,“所以,没有我陪你,不准去任何地方。” 她沉默下去不做声。 顾朗不忍心,又给她倒了一小杯白酒:“放心,我会很快解决这件事情,这几天就当是在家里养伤吧。” 明薇到底是明薇,凶狠地用牙齿撕开牛肉,大口咀嚼吞咽,然后喝一大口酒,冷笑:“想对付我,做梦!” 她的赌气似的语气实在好笑,顾朗不禁道:“人家是没有什么高手,也不会出钱找职业杀人,都是普通人,可是偏偏普通人才可怕。” 明薇深以为然:“是,普通人疯狂起来,真的是防不胜防,那家人看起来普普通通老老实实的,怎么会做出那样的事情来?” 顾朗把整件事情的始末说给她听,明薇听得睁大双眼:“哟,难不成以后我上街,还有会往我身上泼汽油?” “很难说,视频流传太广了,你看看,出名不是一件好事。” 她还耿耿于怀:“就没有人说我长得漂亮要我去演电视剧吗?” 顾朗笑得眼泪都要出来了,明薇的脸色臭臭的:“都是些什么人呐。”她身价之高,随随便便从手指缝里漏点出来都能叫无数明星趋之若鹜,可是偏偏还要在这里遗憾。 两个人说说笑笑,很快就把一顿饭吃完了,顾朗替她检查过伤口,非常满意,允她明天出去放风。 明薇恨得牙痒痒,顾朗知晓她的心意,劝道:“寻常人是不能奈你何,可是如果伤到无辜路人怎么办?” 她一怔,问:“那个女人怎么样了?” “身上多处骨折,脑震荡,好在救回来了。” 明薇不由恻然:“唉,无妄之灾。” 他轻轻笑,对于小金鱼来说,这何尝不是无妄之灾,可是她侠义心肠,不以为意,很是难得。 她开头,他收拾,好多次都是这样了,可是这一次不知怎么的,格外心甘情愿。 唉,时至今日他还记得年纪小的时候,明大海把她高高举起来,笑呼:“乖囡囡,你永远是爸爸的小公主。” 他做到了,哪怕后来成为一方豪富,也始终不曾续弦再娶,甚至身边没有任何亲密女友,工作回家只盼望她奔过来喊一声“爸爸”,便觉得余生足矣。 如今明大海不知身在何方,他愿意接过这个担子,守护她一生平安喜乐。 “小金鱼,快,睡觉去。”他赶她回房。 明薇软绵绵地靠在丝绒椅子里:“还可以吃夜宵!”语气娇懒,双颊通红,唯有一双眼越喝越亮,简直像是星辰。 “吃吃吃,胖死你。”他给她倒了杯牛奶。 明薇挺了挺胸:“胖胸多好。” 他们和平时一样斗嘴玩笑,可是不知怎的,这一句话出口,突然都想起那天的乌龙来,她雪白的酥胸一览无余地呈现在他面前,令他眩晕不已。 真是,嘴唇都碰上了红樱,怎么当时自制力那么好,没有埋头下去吻一吻,也许今天还不至于两个人这样面对面喝酒。 他要承认自己有点后悔。 明薇懒洋洋地站起来:“好吧,回去睡觉。”她只穿着松松垮垮的睡袍,套着拖鞋,一时没踩稳,栽倒在他怀里。 他顺势搂着她的腰,若无其事道:“叫你不要喝那么多了,度数多高。” “今朝有酒今朝醉,小时候偷偷喝我爸的米酒,从来没有觉得那么开心过。”她把身体的重量靠在他的手臂上,顾朗只觉得她浑身上下柔若无骨,手指拂过她的腰肢,贪恋地不想挪开。 他半搂半抱地把她弄回房间里去,明薇伸腿故意绊了他一下,两个人跌倒在床里,面对着面,呼吸可闻,他先说:“你和小时候一样调皮。” 她慵懒地笑着,眼睛半睁半合,风情万种,顾朗好像此时才发觉她姿容出众,怪不得唐黎这样的人物也会对她钟情。 他拨了拨她额前的碎发,低低一叹,明薇大概是真的喝醉了,眼皮子要落下来,嘴里还在念:“曾因酒醉鞭名马……” 他轻轻接口:“生怕情多累美人。” 她听着,就看着他笑,眉眼弯弯,唇角弯弯,想说什么,谁知道太困,刹那间就睡着了,顾朗一时半刻竟然反应不过来,好一会儿才失笑,吻了吻她的唇。 她一点反应都没有,可见是真的睡熟了。 第二天一早,他回学校上了一节课,给三名学生布置了作业,又问:“最近可遇见了麻烦?” 薛凝颇为苦恼:“好多人来问我们那天麦当劳的事情。” 顾朗道:“统统说不知道不清楚,如果警察来了,就配合调查。” “老师放心。”卓菁菁静静道,“我们心里都有数。” 周一帆不说话,可是顾朗晓得他这段日子都会把两个同门送返宿舍以后再回自己的寝室,他虽然一向沉默寡言,但是可靠放心。 顾朗点点头:“最近如果没有必要,就不要离开学校,都警觉一点,看到有陌生人靠近就迅速离开,如果发生什么事情,随时给我打电话。” 薛凝道:“我们省得。” 顾朗十分欣慰,他收的三个学生天资聪颖也就罢了,还互相友爱,让人宽慰。 与此同时,明薇在家里听见门铃声,她打开麦克风问:“谁?” “我是物业的,给你送快递来。” 这座大厦的安保措施很好,快递由物业签收,亲自送上门来,保安人员一律佩戴身份识别卡,恰巧今天来的人还是明薇认识的熟面孔。 她不疑有他,正想开门,手机却突然一震,是短信来了,她没有放在心上,可是就在她跨出几步的时间里,手机疯狂地震动起来,好像一时之间有无数短信涌入,这样的异常终于引起了她的好奇心,她调转步伐去拿手机。 一共几十条短信,还在不停地涌入,可是内容却一模一样,只有四个字: 不要开门! 作者有话要说:好吧,每一个故事开头都先谈谈恋爱,然后我们开始剧情了……⊙﹏⊙b汗 第48章 机器之心04 她悚然一惊,不要开门,是什么意思?她不禁看向通讯器,外面的人头清晰可见,那名保安表情平静,而且不像是被易容了的样子,不不,要这么说,易容成一个不存在的人很简单,可是要易容成一个既定的样貌却很难,武侠小说里那种神乎其技的易容术是不存在的。 她想了想,干脆拨通了电话,原以为不会接通,没有想到滴滴几声,竟然有人接听了,她率先发问:“阁下是哪位,是什么意思?” 那头的人声一听就知道是电子合成音:“不要开门,门外的人图谋不轨。” 明薇真正惊讶了:“你是哪位?” 电话挂掉了。 她狐疑地看着外面那个保安,再次按下了通话按钮:“我不记得我买了东西。” “是顾先生的东西。”他抬起箱子对准摄像头,让她看上面的收件人。 可是明薇已经起了疑心,道:“你把东西放外面好了,我现在不方便开门。” 他赔着笑:“如有损失……” 她打断他:“不要紧,什么东西我都损失得起。” 那保安无法,只能搁下东西离去,明薇待他走后打开门,箱子里空无一物,明显是个借口。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那个保安是什么人,有什么目的,又是谁那么好心提醒她不要开门? 她再度拨电话过去,但是却无法接通,冷冰冰的女声提醒她那是一个空号。 明薇去书房打开了顾朗的电脑,他有一台电脑上装了十分先进的追踪软件,只要输入号码就能够定位,但是她输入号码却显示无结果,就在她失望的时候,显示屏突然一黑,一行字逐个跳跃到屏幕上: 我没有恶意,但也不要来追查我是谁。 明薇这一回是真正惊呆了,她知道顾朗这台电脑的设施有多么完善,要突破这里的重重限制黑了电脑,其困难程度不亚于进入美国安全局的机密档案,可是偏偏这个人就做到了。 这只能证明,给她提醒的人有非常高超的计算机本领,自己在TA面前可能毫无自保的能力。 可明薇却也同时觉得,这个人语气诚恳,没有任何恶意,她愿意暂且相信它,因此她在键盘上输入: 你为什么要帮我? 对方回答道:路见不平,拔刀相助,好人应该要有好报。 这番话说得颇得她的欢心,明薇心喜,道:“好,我不追究你,但是那个人是谁?” 对方不语,很快她的电脑屏幕就恢复了正常,邮箱提示有一封邮件过来,明薇点开来一看,是一个监控视频,正是对准她所在的那层楼。 她看到那个男人衣服里鼓鼓的塞着什么东西,像是一个瓶子,还贴了商标,她放大录像,仔细辨认还原,最后倒吸口冷气。 那应该是一瓶硫酸,贴在上面的小纸片不是商标,而是硫酸的标志,虽然被撕去了大半,却也被她认了出来。明薇毫不怀疑刚刚自己如果一开门,她立刻会被毁容。 那个男人好恶毒的心思! 明薇吓得不轻,女人最爱的不过是这一张脸,要是被泼了硫酸,她得自己心痛死。所以满心愤怒地她立刻拨了电话,但是转念一想,掐断了,继而拨了刘邵的电话。 刘邵好长一段日子没睡好觉了,眼圈发黑,脾气暴躁,但是在接到她电话的时候还是尽可能地放缓了语气:“大小姐亲自打电话给我,真是荣幸。” “少油嘴滑舌的,我要报警。” 刘邵惊讶道:“报警?” “你不是警察吗,我不报警找你做什么?”她冷哼一声,“刚才有个保安拿着硫酸来敲我的门,我差一点点就被毁容了!” 刘邵动容:“他们找到你了?” “有可能,你替我查一查,他就是这里的保安。”明薇不放心道,“尽快解决,如果我真的成了他们的目标……”她冷笑一声,“那我也不介意给他们点颜色看看。” 刘邵关切道:“要我派人来吗?” “不必了。”明薇道,“我自有主意,坐以待毙不是我的性格。” 她挂掉电话以后,坐在椅子里沉思片刻,她发现她之前低估了这个教派的能力,原以为不过是小打小闹的玩意儿,可是既然发展成了一个全球性的庞大组织,那么如果她一旦成为目标,这里也就不再安全了。 行踪已经泄露,躲在这里当缩头乌龟可不行。 明薇想了片刻,回到房间里去抽出了一个化妆箱,但是和平时放满了粉底口红腮红的化妆箱不同,里面的东西更复杂,她先用一种药水改变了自己的皮肤颜色,由雪白的肌肤变成了健康的蜜色,然后用特制的隐形眼镜改变了眼珠的颜色,然后用一种类似于皮肤颜色的贴纸改变了眼睛的大小,她原本有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此刻却慵懒地眯着,格外有风情,之后她用一种膏药贴在脸颊上,改变了自己脸颊的轮廓,接着就是靠化妆术了,她画了浓而黑的睫毛,扫了淡紫色的眼影,口红也是鲜嫩的桃红色,脸颊上抹了淡淡的胭脂,最后套上一个精巧的发套,这个时候她看起来已经像是中东的阿拉伯美人。 之后再戴上银耳环,换上皮草大衣和长靴,用围巾帽子遮住头脸,她只提了个手提包就离开了这里。 那个保安已经被控制了起来,但是明薇发现周围还是多了好些生面孔,她故意取下围巾和帽子,招手喊了一辆出租车。 那几个跟踪监视的人实在业余,只是扫扫了她一眼就转移开了目光。 既然是教派,找职业杀手这样专业人士的可能性不大,恐怕都是普通人,不过普通人疯狂起来的样子她已经见识过了。 但是也不难对付。 明薇让司机随意把车停在了市中心,她找了家咖啡屋喝杯咖啡,顺便和顾朗通个气,结果还没有拨出号码呢,他的电话就来了:“发生了什么事?” “现在事情有多糟糕?”她反问。 顾朗顿了片刻,无奈道:“恭喜你,你真的成名人了,我得到消息,命运教全教上下都在找你,说是要代替神来惩罚你。” 明薇轰然大笑,惹得咖啡馆里的人纷纷侧目,可是她易容后的模样都那么漂亮,大家一见她是一个如此出色的美女,自然对她放宽了要求,甚至还有不少人欣赏着她的笑容,心想,美人就算是放肆地大笑,那都是赏心悦目的。 顾朗听着她的笑声,都忍不住唇角微弯:“有什么好笑的?” “能不好笑吗?”她擦擦眼角的眼泪,“对付我,就是为了那天的事情?” “是,他们觉得神被冒犯了。” “我听说,他们那个主教在纽约?”她翘着腿,漫不经心道,“住豪宅养情妇,日子过得不要太潇洒,是不是?” 顾朗警觉起来:“你想干什么?” “出国啊。”她伸了个懒腰,“最近在国内窝太久了,我们国家治安真好,我好久没有听见枪声了。” 顾朗一惊:“你已经出国了?” “还没有。”明薇道,“不过快了。” 顾朗立即道:“买了哪一班飞机?我马上来。” “喂,你不是还要上课吗?” “没事,”顾朗似乎是想挂了电话,可是突然想起来什么,问道,“你换装了?” 明薇忍不住笑起来:“对啊,来,考考你,能不能在机场那么多人的情况下把我认出来,认出来了我们就一起去,认不出来那就算咯。” 她说完,心情愉悦地挂了电话,慢悠悠在咖啡馆里喝了咖啡,这才晃荡到了机场,坐在贵宾室里玩手机。 一个阿拉伯男人突然出现在她身边,揽着她的胳膊,亲昵地在她脸颊上吻了吻:“对不起亲爱的,我来晚了。” 明薇的面孔有一瞬间的扭曲,她抬头一看,那双含着笑意的眼眸是怎么都伪装不住了,她从牙缝里挤出几个字:“呵呵。” 顾朗亲热地揽着她,与她喁喁私语,像是一对青年爱侣:“认出你来了吧?” “哼。”明薇斜着眼打量他,顾朗化装成阿拉伯人的样子,卷曲的短发,一嘴唇的胡须渣,居然非常性感,尤其是那蔷薇色的嘴唇,平时皮肤白皙没有注意到,但是此时此刻,那薄而性感的嘴唇实在是令人移不开视线。 不过她倒是不意外顾朗能认出她来,两个人伪造的护照都是一起的,有些是兄妹,有些是夫妻,她拿走的就是夫妻的那一份。 当时只是觉得那张脸好看,真的是没有想那么多,可是现在两个人亲密地依偎在一起,却也觉得实在是巧得好。 “认真点。”他轻笑着在她耳垂上摩挲一下,“可不要被戳穿了,我们可是要去他们的大本营呢。” 明薇斜了他一眼,抱住她的手臂,改用英语:“好的,哈尼。” 他们扮得有多像呢,就是一上飞机的头等舱,几乎所有人都朝着他们看,如此俊美的男女实在是罕见,尤其这样一位阿拉伯美女还没有遮着脸,刚刚落座,就有人迫不及待地问:“你为什么没有蒙面?” 那是一个眼神阴郁的法国男人,明薇改用法语道:“我从小就在美国长大,我有四分之三的阿拉伯血统,四分之一的法国血统。”她胡编乱造,也不怕别人戳穿。 “我从来没有见过你这样漂亮的女人。”他想要做进一步的了解,但是顾朗捧着她的面孔,飞快在她唇上吻了吻,明薇对那个法国男人眨了眨眼,做了一个“你看,我的丈夫看我很紧”的无奈表情。 等到飞机升空,明薇立即在他耳边问:“你居然亲我!” 他云清风淡地说:“演戏要逼真,谁让你选的这张脸,臭美。” 这一张脸是他们伪造的身份里最靓丽的一对,其余的不是扮男装就是演中年或者老年人,明薇那么爱美,自然舍不得扮成一个佝偻的小老太太,因此顾朗根本没有去找她拿走的那本护照,就已经猜到了她会扮演的模样。 不过她做了这个选择,那他当然也不介意替她扮得更好更像一点。 作者有话要说:萌点来了……扮装什么的最棒了,演夫妻神马的,你们懂! 假戏真做啊,啧啧啧,两个人都可以借着演戏的名义大胆一点,作者也可以稍微把持不住一下了,我真是太机智了,快给我点赞! 收藏已死,我放弃治疗了= = 第49章 机器之心05 顾朗和明薇大模大样地坐着头等舱飞到了美国纽约,预定了豪华的酒店,值得一提的是,因为是“新婚夫妇”,那还是蜜月套间,酒店还送了鲜花水果和红酒。 那一瞬间,他们甚至觉得,如果假戏真做了也不错。 可那样的瞬间眨眼而过,明薇若无其事地把那瓶酒打开了:“你有什么想法?” 顾朗坐到她对面,道:“看你想怎么做。” 她挑了挑眉毛:“我可一点都不想吃这个亏。” 顾朗慢慢笑了:“那我们明天去拜访一位朋友。” “为什么是明天?” “今天都那么晚了。”他悠然道,“为了那种人拼命,我可没那么傻。” 明薇一想也对,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何必那么晚了还要急吼吼地去办事,好像她有多沉不住气似的,所以她也马上优雅地坐下来:“我才没有着急呢。” 这口是心非的模样,实在是太可爱了,顾朗心里笑弯了腰,面上还要装平静:“嗯,你没有着急。” 两个人在水晶吊灯下静静地品尝红酒,因为是蜜月房,连灯光都是那么暧昧朦胧,他们两个人身上的化妆都可以持续七天,所以这个时候两个人在对方眼里,既熟悉又陌生。 明薇不经意地问:“为什么要陪我来?” “不放心你。”他温柔地说,“小金鱼聪明是聪明,可是就是太冲动了,你呀,一辈子都要吃亏在这里了。” 明薇不服气:“我哪里冲动了?” “你哪里不冲动了?”顾朗说来也有气,“一声不吭就跑出家门,如果不是刘邵给我打电话,我还被你蒙在鼓里,有人找你麻烦为什么不和我说?” 明薇道:“因为发生了一件我始料未及的事情。”她把提示短信的事情告诉了他,顾朗十分惊异:“有这样的事情?” 她点头:“很奇怪是不是,发短信过来的时间那么巧,偏偏我又觉得没有恶意,我就相信了。” “这个人的本事不小,只是不知道是什么来头。” “我是觉得,TA既然肯冒着暴露的危险提醒我,肯定不会有恶意,而且我相信我的直觉。”明薇铿锵有力地回答。 顾朗微微颔首:“女人的第六感。” 明薇鼓起腮帮子:“不要小看女人的第六感!” “我没有。”他哑然失笑。 “你有!”她恶声恶气道,“不管我做什么事情,你都好像是不放心一样,我在你心里就真的那么不靠谱吗?” 她的身体和面容明明属于一个成熟的女子,可是她的神态和眼神却仍旧是少女一般纯真无暇,所以他忍不住笑了起来:“真的没有,我发誓。” “那为什么?”她咄咄逼人,“之前我们分开的那几年,也不见得你管我管那么紧。” 顾朗闻言,先是半晌没做声,之后才缓缓道:“阿薇,你是不希望我这样吗?” 他的语气慎重,表情凝重,明薇愣了愣,不自然道:“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觉得,很多事情我可以自己解决,不需要你为我善后,你这样随随便便丢下工作就跟我到处跑,真的没有关系吗?” “工作只是娱乐。”顾朗平静道,“没事做的日子里,我总要做点什么来打发时间而已。” 明薇想要表达的并不是这个意思,她当然知道工作对于顾朗来说根本不算什么,但是她真正的问题却没有办法说出口,他也许听懂了在装傻,也许又没有。 她决定再做进一步地试探:“那你也未必能给我善后一辈子吧,以后你肯,你老婆都不肯呢。” “你怎么知道她不肯呢?”顾朗悠悠反问。 明薇道:“至少凌岚肯定不肯。” 他微笑:“我不明白你为什么对她那么执着,过去了的事情永远都是过去了,我不会回头,也不会后悔。” “我只知道,女人总是小气的,不管是谁,肯定都不会高兴。”她睨了他一眼,等他回答。 可恶的是,顾朗居然伸了个懒腰,避而不答:“杞人忧天,与其想这些有的没的,不如先把这件事情处理好,宗教性质的组织,看起来容易,实际上十分棘手。” 他突然把话题转到正题上去,明薇自然也不好继续纠缠下去,免得暴露自己的目的:“你说得对,人疯狂起来真是要命,为了虚无缥缈的神灵,就可以做出这样的暴行来,简直不可理喻。” “这也从侧面证明了人的潜力,信仰是非常玄奥的东西,虚无缥缈却又不容忽视。” 明薇一针见血:“就好像爱情。” “唔,爱情是很奇妙的一样东西,”顾朗饶有兴致地看着她,“总觉得你遇见秦钟以后,整个人都大不一样了。” 明薇感慨道:“他让我感觉到爱情是什么滋味,哪怕是假的,我也念念不忘那种感觉,如果再来一次,我肯定不会追根究底,我会选择追求他。” 顾朗被她的大胆震惊了一番:“哪怕是假的?” “真真假假,其实说不清楚,你说仇英子的感情是真是假,秦钟的感情是真是假?”明薇摊了摊手,“我突然觉得不必在意那么多,那种感觉太好了,你说呢。” 顾朗不得不承认:“你说得对。” 就好比他们两个人现在就处于这样奇妙的境地,踩在爱情湖的边缘,却没有想好要不要跨进去,犹犹豫豫,徘徊不定,彼此仿佛有所感应,又像是自己心魔暗生的错觉,日后回想起来,实在是相当有趣的一段经历。 次日,两人一大早就去拜访了一位朋友,从他那里购买到了枪支,在这个“自由”的国度,可不比在国内,因为太过自由,也容易发生一些在国内不大可能发生的事情。 “我们要怎么下手呢?”明薇吸着可乐,“扮成教众混进去是不是太慢了?” 顾朗道:“我们没有那么多时间浪费,擒贼先擒王,首先我们要找到那个教主和圣女的所在地。” “没有消息?” 他失笑:“那么快就有消息,警察早就解决他们了。” 明薇颇为遗憾:“我们在国外的消息到底不比在国内灵通。”她的人脉网基本上在全世界范围内的一线富豪和政要之间,可顾朗的朋友圈就三教九流什么都有,奇就奇在,所有朋友都知道他们两个要好,因此等两个人际关系网重叠在一起的时候,就很可怕了,尤其是在明珠市,他们想知道什么,很少会达不到目的。 可是在国外,尤其是纽约这样鱼龙混杂的地方,不管是谁的势力都会被局限牵制,作为一个庞大的全球性组织首领,教主和圣女这两个关键人物的行踪是绝对成谜的。 明薇的手机震动了一下,一条未知号码的短信跳了出来: “当心!” 她悚然一惊,几乎是反射性地抬起头来扫视四周,他们坐在一个露天咖啡馆里喝咖啡,周围早就观察过,没有任何埋伏才对,到底是怎么回事,难不成他们的易容被认出来了? 顾朗看出了她神色有异:“怎么?” 明薇刚要张口,就看见服务员端着两杯咖啡过来了,那是一个非常俏丽的黑人女郎,穿着制服,长腿细腰,有客人摸了一把她的屁股,她咯咯笑了起来,和他们说话,显然是熟客。 可是就是那一瞬间,明薇想起短信警告的内容,猛地一伸手,掀翻了那个女郎托着的盘子,下面赫然隐藏着一把手枪。 她见到事情败露,竟然也不紧张,直接朝着明薇就是一枪,她身体往后一仰,躲开了子弹,顾朗已经三下五除二把那个女人制服住了,将她双手反剪在背后:“你是什么人,是谁派你来的?” “凡事冒犯真神的,都要受到惩罚!”女郎咬牙切齿,神情疯狂。 顾朗暗暗心惊,不知他和明薇究竟是怎么暴露了行踪,而这是青天白日,警察肯定马上就到,他们两人对视一眼,趁着混乱的人群,飞快离开了现场。 “怎么可能发现我们。”明薇喃喃道,“我不信。” 她和顾朗的伪装毫无破绽,那些都是普通人,怎么能够辨别出他们的真面目?她想想都不甘心,马上拨打了那个通知她的电话,令人意外的是,电话竟然接通了,依旧是那个冷冰冰的电子音:“你们轻敌了。” “你到底是谁?” “我不会回答这个问题,我对你没有恶意。” 明薇顿了顿,想起自己答应过不再追问:“但我总要有个名称称呼你吧?” “S.S。” “好,S,我问你,为什么他们会发现我们的行踪,你又是怎么能够及时示警的?” “我有我的办法,我能告诉你们的是,不要小看他们,他们的力量远比你想象中可怕很多,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宗教组织。” “什么意思?” “他们真的能与神沟通。” 明薇骇笑:“什么,你不是在开玩笑吧?” “凡是反抗他们的人,都会被消灭。”S冷冰冰地告诉她,“这不是一个普通的想要通过宗教来敛财的组织,他们有疯狂的信仰,也许你身边的任何一个人,都会是他们的教众,他们隐藏地很好,从达官显贵到平民百姓,都有可能是他们的人。” 这下就算是顾朗都听得皱眉:“扩张到了这样的地步吗?” “教主和圣女都是傀儡。”S说,“我不知道幕后主使是谁,我只知道,他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人对他们有所威胁的人,请你回明珠市吧,他们不敢在那里太过分。” 明薇冷笑道:“你是想要我当缩头乌龟?” “请不要以卵击石。”S的电子音里竟然也有无奈的情绪,“我见过太多反抗他们而消失在这个世界上的例子了。” “我不会改变我的想法。”明薇说这句话的时候,语气很平静,可是平静底下却有着不容置疑的骄傲。 宁可撞得头破血流,也不会向这些势力低头,她有她的骄傲与坚持。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太忙了,以至于我写剧情的时候差点把两个梗给搞混了……要命,这要怎么圆啊,⊙﹏⊙b汗 你们都没有发现上上一章出现了怀光吗……啧 第50章 机器之心06 顾朗是知道明薇的脾气的,宁可玉碎不能瓦全,是骄傲,是气节,哪怕是现在面对着敌人的屠刀,她都依然会仰起脖子说这句话,这也许并不是一个明智的举动,面对敌人,适当的示弱可以保全自己。 但是如果这么做,她就不是明薇了,明薇之所以是明薇,小金鱼之所以是小金鱼,就是因为她是这样的人。 S也沉默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明薇开口催促,才道:“在你做决定之前,我想告诉你一些事情。” “你说。” “反抗的人里,有一部分是人为,就好像你被伏击一样。”S说,“然而当他们发现这个手段不够用的时候,就会采取更进一步的措施了,没有人能逃得过他们第二步的追杀。” 明薇心里不禁怀疑:“一个也没有?” “那倒不是。”S说,“我,迄今为止,只有我。” 明薇意外于S的坦白:“那你应该很了解他们。” “那只是相比局外人而言,我对于他们的真面目依旧一无所知。但是我知道他们的力量有多强大,比你想象的要强大许多,所以我不希望你也牵扯到这件事情里来,只要你不再管下去……” 明薇打断他的话:“我已经决定了。”她说着,下意识地看了顾朗一眼,他对她微微颔首,表示完全赞同她的态度,她放心下来,又重复了一遍,“我已经决定了,不会改变。” “你知道他们第二步的追杀是怎么样的吗?”S道,“那是真正的杀人于无形,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像是自杀,他们也是真的自己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这句话看起来自相矛盾,但是明薇却很快理解了:“你是说,他们被催眠了?” “不知道,我说过,那是极为神秘的一股力量,我不知道他们死亡的真正原因。” 顾朗听到这里,终于开口道;“你有没有他们总部的地址?” “在国外我的力量有限,不过我可以试一试,我希望在我搜索的同时,你们不要出事。” 顾朗微笑道:“你放心。” “再见。” S切断了电话,明薇握着手机,好奇地问:“你觉得这个S会是什么人?” “看样子不像是坏人,而且本事不小,不过他肯定还有事情没有告诉我们。”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秘密。”明薇耸耸肩,“我有预感,也许我们会成为好朋友?” 好朋友?顾朗挑挑眉梢,心中十分怀疑明薇对于好朋友这个词的定义,要知道一直以来,和她比较说得上话的都是异性,同性缘差得要命。 这是多了个朋友还是多了个情敌,可不好说呢。 不过现在并不是儿女情长的时候,他道:“我们需要换一个样子了。” “我可不想把自己化妆成一个丑八怪。”明薇嘟囔着去卫生间里变装,顾朗在外面的卧室里改装,两个人仅仅是洗掉原本的化妆就花费了好几个小时,明薇从卫生间里出来,一屁股坐在了床上:“不干了,先歇会儿。” 她扯着自己的腮帮子抱怨:“还是自己的这张脸看着赏心悦目。” 顾朗在她脸上摸了一把,滑不留手的:“那就躲上一两天吧,在这里,他们找到我们的难度就很大了。” 之前两个人没把这个什么教放在心上,易容后的样子也是赏心悦目、令人注意的,可是在意识到了敌人的不同寻常以后,他们改变了方式,不再住高档的酒店,反倒是住到了一个廉价的小旅馆里,这样鱼龙混杂,三教九流什么人都有,没有人会对他们的来历有兴趣,谁也不会在意个把人的消失。 明薇用两根手指捻起被子,嫌弃地皱眉:“味道怪怪的。”她翻着床头柜,从里面发现了一堆的避孕药和避孕套,“这尺寸,”她诧异地睁大了眼睛,“真有人会用?” “别碰这种东西。”顾朗从她手里抢过来丢回抽屉里。 明薇瞪了他一眼,枕着手臂躺在床上,问他:“你觉得我做的对吗?” “什么?” “有的时候我也觉得自己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呵,难为你有自知之明。” 明薇不高兴地瞪了他一眼:“既然如此,你干嘛要帮我?” “你心脏长哪里?” “胸腔里啊。” 顾朗在她胸前指了指:“你看,你的心脏长在左边,有些人的心脏长在右边,但是没有人的心脏会长在中间,人的心本来就长偏的,自然就会偏心了,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因为有情,所以会偏心,人是永远做不到真正的公正无私的。” 明薇眼珠子一转:“所以说,你的意思是你偏心我咯?” “你可以这么理解。” “如果我做的是错事呢?” “那要看情况了。” 这家旅馆的床又窄又小,两个人往那里一趟逼仄得不得了,顾朗的胳膊都碰到了她的胸,软软的,她也不知道是在想心事还是不在意,一直没挪开,他也就装聋作哑当做没发现。 两个人一时之间都各想各的心事,直到隔壁传来了两男一女的说话声,他们的英文不是很标准,夹杂着很多脏话和俚语,可是没一会儿就只有一个法克了。 当然,同时传来的还要荡漾的呻~吟,有一个男人在骂碧池,另一个在说法克,那个女人就不停在叫,明薇忍无可忍,问顾朗:“我能去隔壁揍他们吗?” 顾朗脸色不大好看:“人家又没有犯法,你揍什么?” “这、这,”她张口结舌,“这也太无耻了。” 顾朗瞅她一眼,云清风淡地说:“这有什么,正常的生理问题而已,你该不会是……” 明薇凶恶地瞪他一眼:“我才没有呢。”她扭过头去,耳垂却红透了。 顾朗还欺负她:“脸红了,没有听过现场版的吗?” “人类□□而已,我为什么要去听?”她犹且嘴硬。 顾朗笑着看着她,明薇咬着嘴唇,倔强地和他对视,不肯移开目光,隔壁的声音传到这里,清晰地和现场直播一样,喘息声和呻~吟声交织在一起,让她脸颊发烫。 世界上最折磨人的一件事情莫过于隔壁在真刀实枪地演□□,这里两个彼此喜欢的人睡在一起还不能做点什么。 顾朗也不过比她多支撑一刻,就也不自然地转过了头去,两个人背靠背睡着,谁都没有睡着,谁都不舒服。 结果顾朗半夜睡醒发现他把明薇抱在怀里了,两个人的身体没有丝毫缝隙地紧贴在一起,她每一次呼吸都会使得她饱满的胸脯挤压他的胸膛,她的腰肢那么柔软,微微凹下去的那个弧度使得他的手留恋不愿离开,是哪个风流的家伙说,美人杀人不用刀,斩将追魂全在腰,这腰身细的,实在是太容易令人想入非非了。 他艰难地扭开了头,深吸口气,仿佛这样可以使得自己冷静下来一样。 这样下去实在是太要命了。他暗暗想,等到这件事情了结,他也必须和她说清楚了,不能再这样暧昧下去了,他迟早会被自己的理智和感情折磨得发疯的。 真是要人性命,可是要他放开,他更是做不到,只能沉浸在那样甜蜜的痛苦里饱受折磨。 同一时间的明珠市,一个狭小的阁楼里,一个人正在收拾行囊。 有人担忧地问:“你真的要去吗?在美国我的力量会被分散削弱。” “要去,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你始终想着报仇。” “仇恨一直是我活下来的动力。”那个人说完这句话,好像觉得十分惭愧,“对不起。” “不用和我说对不起,凡是你的心愿,我都会尽力为你达成。” “我可能找到了一个不错的同伴。” “明薇吗?” “是,我本来以为她只是一个普通的富家小姐,都说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没有想到她会有那样的侠义心肠,我很喜欢她,我要帮她,不,是帮我自己。” “你一定要当心。” “我调查了他们十年,这个世界上不会有人比我更了解他们。”那个人深吸口气,好像是在为自己打气似的,“我一定会赢。” 可是另一个人却忧心忡忡:“唉,你一定要当心。” “如果我成功了,我有件事情想要和你说。” “我也是。” “话没有说出来之前,我一定不会死的。” 那个人把行李箱盖上,站在门口,轻轻道:“那我去了。” 等待十年,蛰伏十年,被仇恨折磨了整整十年,每一分每一秒,都不曾忘记自己身上所背负的血海深仇。 十年前的血案依旧清晰如同昨日,父母不可置信的神情好像还在眼前,铁棍砸下来的时候,脑袋血浆崩裂,鲜红的血液混杂着白色的脑浆喷了一脸,滴滴答答落在地上,母亲至死尚且将孩子护在怀里,死死搂住,像是要用孱弱破碎的身体作为最后一层屏障来保护自己的孩子。 父亲满头是血,小腿骨折,白森森的骨头戳出肌肉,他一瘸一拐爬过来,神情狰狞,声音沙哑:“不要伤害我的孩子。” 但是一直高大威武的父亲也倒下了,死时还瞪大着双眼,满脸不甘,他们这对平凡而普通的夫妻一直到死都没有明白,为什么好端端的亲戚会突然发起狂来,把他们活活打死,连上小学的孩子都不愿意放过。 后来才知道,原来是因为这几个亲戚信了一个什么命运神教,神告诉他们,他们会因这对夫妻而死,如果要改变命运,那么只能动手杀掉他们,只有他们这对夫妻死了,他们才会安然无虞。 如此愚蠢的话,连小学生都不会相信了,可是他们像是被蛊惑了一般,哪怕被警察抓走坐牢,判了死刑,还在法庭上大放厥词,说“神洞知一切”“我们已经改变了自己的命运”“凡人是不会知晓这些奥秘的”。 他们被判了死刑,很快被枪决,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何尝不是因为那对夫妻而死? 呵,又是一个俄狄浦斯的悲剧。 作者有话要说:每天下班那么晚回来还要码子,困死了QAQ,睡觉去,希望我还能保持日更= = 7.3号忘记设定时间更新了,囧,那就挪后一天吧,周日作者旅游不更,周一也可能不更,看具体情况 第51章 机器之心07 夜晚的纽约,有着与白日里截然不同的魅力,在这个城市都每一个角落里,正上演着许许多多的戏码,有些血腥,有些香艳,有些温暖,有些黑暗。 就好比出租车司机保罗,今天就经历了一场前所未有的刺激。 先是傍晚时分,一对年轻的小情侣跳上了他的出租车,两个人都是白人,长相不出挑,只不过女孩有圆圆的小脸,鼻子上还有一点点雀斑,非常可爱,她娇俏地靠在男朋友的肩头,两个人看起来很恩爱,让保罗还想起了自己和妻子年轻时候的样子。 可是刚开出不到十分钟,保罗就发现他们后面跟了一辆车子,还有人从车窗里探出身来朝他们开枪,保罗刚开始还吓了一大跳,但是很快就发现……那几个开枪的准头实在太糟糕了,没有几发子弹是打在车身上的,饶是如此,他也心疼得要命:“他们在追杀你们?” 那个女孩懒洋洋地抬了抬眼皮子:“第几波了?” “三。” “唉。”她幽幽叹了口气,“好像一脚踩到茅坑里,甩不干净,烦死了。” 后面的人已经开车追了上来,两辆车并驾齐驱,他们的射击水平就算再差,也有不少子弹打碎了玻璃窗,保罗忍不住问:“你们是黑社会吗?” “别问太多,开车,在前面的小路停下。” 保罗心惊肉跳地在枪林弹雨里停下了车,坐后排的那两对小情侣飞快蹿了出来,没入了四通八达的小巷,他张了张嘴,突然发现他们好像没有付钱。 沮丧的保罗骂骂咧咧地打算把车开到修车厂里去,可是等到他下车的时候才发现,后座上留着厚厚一叠美钞,足够他再买一辆新车了。 那对假扮成白人小情侣的自然是明薇和顾朗,这两天他们为了试探对方的能力,换了几种面目,刚开始的时候被察觉的时间起码要二十四小时,可是现在,短短三四个小时之内,他们精心化妆过的面目就会被通知到每个成员手里,这实在是一件非常棘手的事情。 “他们怎么认出我们来的,实在不科学!”明薇和顾朗一前一后甩掉了那几个拙劣的追击者,实在觉得难以置信。 究竟是谁躲在幕后把他们认了出来,又告知了所有的教众? 顾朗道:“至少可以确定,这个组织的力量超乎我们的相信。” 明薇气哼哼道:“那我们何必辛辛苦苦变装?” 顾朗脚步一顿,突然笑了:“也对,既然无用,我们就别费力气了。” 明薇马上道:“对,我们不变了!大大方方回市区去,吃香的喝辣的,看他们能拿我们怎么办!” 他们说做就做,两个人恢复了原本的面貌,大摇大摆又住进了纽约最豪华的酒店,舒舒服服洗了个澡,两个人披着浴袍喝酒吃牛排,明薇到这时心满意足:“这家酒店号称有最完善的保安系统,我倒是想知道,我们这回不躲了,就在这里,他们还能怎么找到我们!” 顾朗正在替她把盘子里上好的牛排切成小块,这位大小姐吃西餐从来搞不懂西餐礼仪,她最拿手的不过是一把叉子插下去然后举起来啃。 为了避免出现这种粗暴的场面,顾朗只能替她把牛排切小,好让她的吃相看起来文雅一点。 但是很不幸,明薇大口朵颐的时候,把鲜嫩的汤汁都滴在了衣襟上,还有香槟,雪白的浴袍上有星星点点的痕迹,她活像是在海上漂流了好几天没有喝水的落难者一样,贪婪地大口喝着酒:“可一日无肉,不可一日无酒,香槟这种东西,当水喝都没问题。” 顾朗忍不住道:“女孩子家家,那么嗜酒怎么了得?” “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她举了举酒杯,“人生难得一回醉,我快被那个什么破教弄得烦死了,不好好喝一杯,我可保不住我的脾气会怎么坏。” 顾朗的回答是也举了举杯,与她轻轻一碰。 明薇闲闲与他说话:“你觉得他们下一步的行动会是什么?” “那个人说了,他们下一步的追杀会非常特别。”顾朗微微皱眉,显然对此非常在意。 明薇懒洋洋道:“猜也没用,到时候就知道了。”她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摇摇晃晃站起来,“我要睡了。” 之前睡的小旅店总是会从隔壁传来一些奇怪的声音,好一点是一男一女,要么两个男人,要么两个女人,还有几个男人和几个女人,明薇每听一次直播都恨不得去砸墙。 但是她今夜也注定睡不好。 她睁开眼的时候,发现自己身在自己那艘船上,船行驶在一望无垠的大海里,一轮明月悬挂在夜幕中,星辰闪烁璀璨,潮水无声,她倚在栏杆上愣愣地想:呵,海上明月共潮生。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想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在这里,她不是在酒店里睡觉吗? 一个人从她身后轻轻拥住了她,在她耳畔轻声低语:“在等我?” 不过是这样一个寻常的问话,但是她全身都不由自主微微颤抖起来,这样如电击般的感觉她只有在秦钟那里体会到过,所以那一刹那,明薇转过头去的时候,还以为自己会看到秦钟的脸。 她的确对他念念不舍,并非对人,而是对那种感觉,她也一直以为那种感觉只有在秦钟身上体会到过。 可是她看见的那个人,却让她怔住了。 那是她无比熟悉的一张脸,她从小看到大,再熟悉也没有了。 可怎么会是他呢?明薇张了张嘴,说出口的却是:“在等你。” 他自然而然在她颊边轻轻一吻:“我们去哪里?” 她无比自然地就说:“去天涯海角。”一说完,她鼻尖蓦地一酸,突然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她内心深处最隐秘的愿望,就是和他一起,哪怕浪迹天涯都没有关系。 从前旅程中走走停停,美丽的邂逅无数,可是她总是停留一会儿就走了,从来没有一个人能够使得她停下来,也从来没有一个人会让她有冲动就这样隐居起来,从此不回红尘,多久都没有关系,死也甘心。 “还愣什么?”他亲昵地刮了刮她的鼻尖,“来,跟我走吧。” 她被他拉着,觉得安心极了,就好像小的时候无论发生什么事情,他总会一下子拉住她的手,以表示自己就在她的身边,每当这个时候,她的心就格外温暖。 在他身边,什么也不必问,什么也不必想,只要随他去就可以了,虽然他会责备她,会笑话她,但是……她迷迷糊糊地就要跟着他走。 但是有人立即拉住了她的手腕,她怎么都挣脱不了,明薇恼恨地转过头,却发现根本看不清那个人是谁:“放开我!” “你醒一醒。”她听见有人在她耳边着急地说。 明薇烦躁地想要揍人:“不要拦着我。” 啪。火辣辣的感觉从脸颊上升起,明薇懵了,好一会儿才慢慢清醒过来,她看见车水马龙的街道,闪烁着的霓虹灯,她眨了眨眼睛,有些茫然地回头看着刚刚拉住她的人。 那是一个个子不高的少女,穿着牛仔裤和背心,鸭舌帽压得低低的,遮住了脸,看打扮像是男孩子,可是微微隆起的胸部却显示那是一个女孩子,明薇微微眯了眯眼睛:“这是在哪儿?” “天台。”少女声音的音色很动听悦耳,“你刚刚要跳下去。” 明薇诧异地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你说什么?” “你刚刚要跳下去。”她冷静地看着她,“如果不是我,你现在已经跳下去了。” 明薇张了张嘴:“我?我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跳楼!” 少女便道:“我已经提醒过你了,他们一旦进入第二步追杀的阶段,就会杀人于无形,凡死的人,都是自杀。” 明薇微微发胀的脑袋终于被夜风吹得清醒了过来:“你是……S?” 少女抿了抿唇,并没有否认。 明薇好奇地打量着她,她却仿佛不习惯这样被人看似的,压了压帽檐,低声道:“有消息我会再通知你的,再见。” “哎,等等!”明薇拉住了她的手腕,“你怎么会突然出现,我以为你会一直神神秘秘躲在幕后呢。” 少女蹙起眉,还是没有吭声。 明薇又道:“是……是因为要救我,才不得已暴露的吗?” “没有。”她别扭地说,“我只是路过。” 明薇笑了起来,友好地伸出手:“谢谢你救我,我叫明薇,明天的明,蔷薇的薇。” 那少女踟蹰了片刻,低声道:“我姓沈,沈思,思念的思。” 这下明薇终于明白S.S的意思了,感情是沈思的缩写。 两个人交换了姓名后,突然好像亲近起来,明薇的异性缘一向不大好,和同性之间的关系总是很糟糕,可是这一回见到沈思,却好像明白了什么是古人说的“白首如新,倾盖如故”。 能不能做朋友,有的时候不过是几分钟的事情。 两个女孩子在偌大的天台彼此微笑起来,明薇先开口:“你特地来纽约,是有什么新的线索吗?” “有。”沈思也真是爽快,脾性实在对明薇的胃口,“我知道当普通的办法无法对你产生伤害的时候,第二种方法会由他们幕后的主使亲自动手,你应该已经见到他们的力量了,他们会让你心甘情愿地去死。” 想起刚才的那个梦,明薇的双颊突然火辣辣发烫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沈思就是明薇以后的闺蜜了= =总要有个朋友的~ 明薇的梦境出卖了她啊 好了,这件事情解决以后,下个故事就在一起了,作者觉得自己的手脚还是挺快的! 第52章 机器之心08 沈思看着明薇,同是女孩子,自然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可能看见了什么,可是她并没有多说,只是轻轻道:“那个时候,我看见我的爸爸妈妈在喊我,说带我一起走,不会留下我一个人,我被迷惑了,要不是隔壁邻居正好看见我割腕报了警,我大概就真的死了。” 明薇倒吸了一口冷气,只听她缓缓道:“我从医院里醒过来的那一刻就决定,既然我死过一次了,我就绝不会再死,我要报仇,为我的家人复仇,十年来,我从来没有忘记过这血海深仇。” “什么血海深仇?” “他们操控了我的叔叔和婶婶,在年初一来拜年的时候,把我的父母活生生打死了。” 沈思永远不会忘记那一天,早上她还刚刚换上一件簇新的小棉袄,年轻温柔的母亲替她把头发分股梳成小辫子,中午吃的是芝麻陷和猪肉馅的汤圆,她还没有吃完,叔叔和婶婶就来了,叔叔给了她一个大红包,她去塞进卧室的储钱罐里,而回到客厅见到的,却是那样惊心动魄的惨烈。 “我爸爸的脑浆和血液糊在我脸上,又腥又热。” 她的叙述很平淡,但是平淡的语气里却透出一股浓烈的恨意来,明薇听得手脚发冷,不敢想象那是多么可怕的一幕。 想必这十年来,这个噩梦她一秒钟都不曾忘记过。 “案子很快就了结了,但是也有人和我一样觉得这件事情蹊跷的,可是那个帮我查案的警~察死了,自杀,他儿子刚刚出生不到一个月就没有了爸爸,而我活下来了,我身上背负着至少三条人命,我要报仇,无论发生什么事情,我都一定要让他们付出代价。” 明薇马上道:“我会帮你。” “也许你会死。” “人总有一死。”明薇一挥手,豪气干云,“为朋友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沈思突然眼眶一红,这么多年来,她离索群居,性格孤僻,从来都不曾有过亲密的朋友,已经有很久没有一个朋友对她说过这样仗义的话。 明薇却没有注意到,她一拍大腿:“坏了,我要去看看顾朗。”说罢,利索地翻过围栏,从楼梯飞奔而下,她气喘吁吁回到房间里的时候,顾朗笑着问:“回来了?” 明薇瞪着他:“你知道我出去了?” “……你不是说要去透口气吗?”顾朗莫名其妙地问。 明薇继续瞪眼:“我刚刚差点跳楼了。” 顾朗故意问:“殉情?” “呸。”明薇怎么肯说自己居然会看见和他一起私奔到天涯这种没有面子的事情呢,所以她脸不红心不跳地把沈思的梦境套到了自己身上,“我梦见了我爸爸要带我走,如果不是有人拉着我,我就真的跳下去了。” 要说是明大海,顾朗也是相信的,因此他没有分毫怀疑,只是问:“是幻觉?” 明薇不情不愿承认地说:“应该是。” 顾朗还想问什么,明薇却打断了他:“等等,给你介绍我的新朋友。”她折回去把门打开,沈思被她拽着进去了,她还在说:“等等,我、我不习惯见人。” 明薇当做没听见,她把沈思拉进屋里,和顾朗道:“我的新朋友。” 顾朗诧异地打量着面前男孩子打扮的沈思,她看起来瘦瘦小小的,好像还没有成年,但是唯有一双眼睛不像是未成年的女孩那般单纯天真,她有一双坚定而沧桑的眼睛。 “你好,”顾朗和颜悦色地和她打招呼,“我是顾朗。” 沈思低低道:“我知道,我是沈思。” 明薇补充道:“她就是那个打电话提醒我的人。” 顾朗有点意外,之前S给人的感觉总是神秘莫测、能力高强,可是万万没有想到竟然是这样年轻的小姑娘,不过他转念一想,江湖里藏龙卧虎,倒也不能小瞧任何人。 因此他万分诚恳道:“多谢你仗义援手。” “举手之劳,我是为了我自己而已。” 顾朗投以疑问的眼神,但是明薇已经知道沈思的过去太过惨烈,是一段绝对不想再被回忆起来的记忆,因此她马上给顾朗丢了一个眼色,顾朗立即收回了眼神。 沈思自然也看到了,她心中略微感动,因此并不避讳,把家里的事情又告诉了顾朗,顾朗听了亦是震惊万分:“血脉相连的亲人都下得了这样的狠手?” “这有什么。”沈思冷笑,“为了利益而自相残杀的人还少吗?” 明薇道:“但是那都是实在的利益,可是这只是一个虚无缥缈的预言。” “我的叔叔婶婶,都是很普通的人,”沈思缓缓道,“可能是有缺点,他们一点都不是坏人,我也不知道他们为什么会变成那个样子。” 沈思还记得以前的叔叔是一个高大的年轻人,会把她举起来高高抛起,会让她骑在脖子上去超市买东西,她点到哪个就把哪个买下来,糖果、果冻、山楂片……许许多多的小零食,是她回忆里最珍贵的东西。 所以纵然她恨叔叔婶婶,但是更恨那个妖言惑众的教派。 “我花了十年的时间调查他们,最开始的时候,是一个对他们同样有兴趣的人在帮我,可是他死了,所以只剩下我一个人了。” 沈思微微笑了笑:“那也是一个很普通的人,是别人的丈夫,别人的爸爸,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但是他一直在照顾我,对我很好,把我当女儿一样,他死的时候我曾经想过,是不是要放弃了,死的人不会再复生,可是活着的人应该好好活着。” 顾朗微微颔首:“是这个道理。” “但是我不服气,不甘心,所以我决定,我自己来,成功了,报仇雪恨,失败了,我也没有什么好后悔的。” 顾朗略略一沉吟,看向明薇,明薇马上道:“我已经答应帮她了。” “就算你不帮,我们也不能置身事外了。”顾朗含笑叹了口气,并没有愁眉苦脸的样子,好像什么问题都不是问题。 沈思由衷希望他们不会重蹈覆辙,因此她想了想,对顾朗道:“接下来一定要继续当心,因为这一次不成还有下一次,他们会不断诱导你,让你一步步心甘情愿去死,你被控制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旁人都发现不了。” 明薇想起来,扭头看顾朗:“我刚才真的没有一点异样?” 顾朗含糊其辞:“你刚才说觉得闷得慌,要去楼下喝一杯。”他之所以没有发现她的异常,那是因为他在掩饰自己的异常,但是事后想起来,却有点奇怪。 “如果足够熟悉,一定看得出来。”沈思道,“你要在她身边,寸步不离,他们追杀的时间是三天,三天以后,如果没有事情,那么幕后黑手一定会亲自出马。” 明薇奇道:“你见过他?” “见过,永生难忘。”沈思涩涩一笑,“我难以和你们描述那是怎么样的一种场景,也许你们会看到,也许不,也许我是在做梦,也许我已经死了。” 这番话这个时候明薇和顾朗还不能理解,但是等到他们真正遇见了,才明白她这番话说得再恰当没有了。 沈思把一个钥匙扣放在桌上:“这是一点资料,你们可以有空看看,我有事情要办,三天以后,我们再联系吧。” 对于顾朗来说,最重要的自然是明薇,因此他没有任何意见:“好。” 明薇更关心她:“要不我陪你一起去吧?” 沈思微微笑了笑:“不,并不是很危险的事情,你放心。” 明薇道:“如果你需要帮助……” “我一定会告诉你。”沈思回过头灿烂一笑,“我们是朋友了,对不对。” “对。” 待她转身离开后,顾朗才半是好奇半是调侃道:“这么快就做了朋友?” “我觉得她是一个值得交的朋友,看起来难以接近不好相处,可是实际上却很善良,她不惜暴露自己也要救我,我觉得她是个可以交的朋友,你觉得呢?” 顾朗颔首,赞同道:“有那样悲惨的过去,却还有这样的心肠,已经十分难得,她要报仇,但是她也很清醒。” 明薇很高兴:“我就说吧。”她将头发拢起来想盘起来,正好露出了脖颈后面的一点点红痕,顾朗眼明手快:“你背上的什么?” “什么?”明薇莫名其妙。 顾朗将她的衣襟拉开,露出她肩头延伸到后背的红纹:“这里,唔,很烫。” 明薇恍然:“啊,这是唐黎给我的纹身,他说有人对我施加某种力量的时候,这里就会有所反应。” “某种力量……”顾朗轻轻抚着她肩头的花纹,暗暗皱眉,恐怕这三天是不容易过了,就是不知道明薇会遇上什么样的麻烦,从此时此刻开始,他要密切关注着她才行。 明薇拍掉了他的手:“痒死了,哎,在天台上吹了一身的灰,我先去洗洗。” 顾朗还没有回过神来,她就冲进浴室去了,顾朗张了张嘴,只能喊:“当心。” “放心,这次我会提防的。”明薇做了个鬼脸,心想,这一次她记得自己是在酒店里,而不是在什么奇怪的地方,肯定就不会想要跳楼跳海什么的了。 然而事实上,这一次,她又猜错了。 作者有话要说:一下火车就奔回家更新了,⊙﹏⊙b汗,更完了不好意思,新鲜出炉的╮(╯▽╰)╭ 去洗澡什么的,你们懂的,这一章完全就是在暧昧暧昧再暧昧啊 第53章 机器之心09 顾朗一直在注意着浴室内的动静,等到明薇三分钟没有声音后,他就问了句:“小金鱼?” 她没有回答。 他也不再迟疑,一脚直接把门踹开,她就平躺在浴缸里,水已经漫过了她的口鼻,可是她睡颜恬静,仿佛是沉醉在好梦里,让人实在不想叫醒她。 顾朗伸手将她从浴缸里抱了出来,水流从她的*上落下来,他却恍然不觉,匆匆把她抱回床上,生怕她是溺水了,但是左看右看检查之后,他发现……她只是睡着了。 “小金鱼?”他无语地想喊醒她,但是明薇一点反应都没有,他半是试探半是玩笑地说,“快醒醒,不然我咬你了。” 她还是没有动静,顾朗好笑极了,在她脸颊上轻轻咬了一口,明薇皱了皱眉头,慢慢睁开了眼睛,他松了口气:“怎么在浴室里睡着了?” “我没睡着。”明薇摇了摇头,“就是觉得头好重,突然就没有意识了,你见过突然进入深度睡眠的吗?” 顾朗一怔:“突然没有意识了?” “突然就不知道自己哪里了,醒过来的时候就……”明薇说到这里,突然发现自己现在的状态,她飞快屈起腿抱胸,瞪大眼睛,“非礼勿视你不晓得?” 顾朗好整以暇地抱臂看着她:“我从来不知道你晓得这个。”他难得放纵自己这样看她,明薇张口结舌:“你、我从来不知道你是这样无耻。” 他失笑,把被子掀过来盖住她,明薇挪了挪,把被子的两边垫到身下去,这样她终于有了安全感,满意地点点头:“她留了什么东西下来?” 顾朗把笔记本打开:“资料比我之前得到的更详细,详细到我难以相信这是怎么得到的。” 明薇好奇地翻了几页,顿时咋舌:“天呐,教里的十大长老和一个教主,她连他们有几个小情人,那些小情人去了哪里都清清楚楚?” 要知道他们之前要打听教主的住址就已经十分艰难了,但是沈思居然能够得到教主一年前的旧地址,数据显示他一共搬了六次家,每一个地址都详细地记录了下来,还附有详细的建造户型图。 “她从哪里弄来这些东西?”明薇惊骇道,“看不出来她有那么大的能耐。” 顾朗比她细心许多,道:“不,确切的说,是她一年前的资料突然详尽起来,你看这里,十年前的资料就很少,这里还有一本日记。” 他们并排坐在一起看那本扫描进去的日记本,字体很端正,时间大约是在五六年前,日记的主人是一位警察,正是当年经办沈思父母案件的负责人,当时沈思的叔叔婶婶被判入狱,在当地是很轰动的一件事情,可是他们被枪决后,警察却没有抓到蛊惑他们的教众,只有那名警察对此锲而不舍地追查了下去。 他的日记里就记载了他追查这件案子的详情,他追踪蛛丝马迹,顺藤摸瓜也抓到过几个教众,但是他们并没有犯罪,因此也不能逮捕归案,线索都零零碎碎的,只知道他们每次聚会都十分神秘,其中那个警察记下了一个普通教众的口供: “参拜真神的圣坛是很严肃很重要的一个环节,那天晚上,就有人来敲门,我们有约定好的暗号,圣坛每一次聚会都建在不同的地方,没有人找得到,因为就连我们也只是当天才知道地方的。你一进屋子,也看不到别的人,大家都戴着面具,不不,我们不是传销组织,没有人会发表什么演讲,圣会一开始,就会有坛主取出供奉用的圣石来,圣石大概婴儿拳头大小,红色的,我们要做的就是潜心祈祷,越是诚心,圣石的光芒就愈盛,而我们也会得到神的祝福。” 明薇看到这里,不由道:“居然不圈钱不洗脑,就是看着一块石头发呆,这还真不像是邪~教呢。” “如果是普通的教派,哪里能有今日。”顾朗在那个圣石上点了点,“有点意思。” 明薇自然也注意到了:“圣石,不会只是装了灯泡的玻璃吧?” “小金鱼,现在你应该刷新一下你对它的看法了,这肯定不是招摇撞骗的江湖把式,我对它有点兴趣。” 明薇很了解顾朗,他从前说对尸体有兴趣,没过几天她就在他的实验室里看到了一具新鲜的尸体,他说对某个时代的文字有点兴趣,改明儿就能看见他书房里堆满了孤本。 “你要怎么弄到手,明抢还是暗偷?” 顾朗笑了笑:“我打算请‘鬼手’出马。” 鬼手之所以被称之为鬼手,自然是因为他的第三只和鬼一样看不见,但是却可以神出鬼没地拿到他所想要的东西,据说他最广为人知的一件丰功伟绩是在一个号称绝无死角、绝不可能被偷盗的博物馆里偷走了一幅价值上亿英镑的名画。 如此人才,去偷一个小聚会里的圣石,实在是绰绰有余了。 接到顾朗电话的时候,鬼手不知道是在哪个地方逍遥快活,明薇还听见他那边有个美女说着法语,极为优雅动听,听在耳朵里都觉得性感,顾朗把事情一说,他一口就答应下来:“没问题。” “酬劳即刻打进你的账户,只是要快一些。”顾朗把沈思留下的一个聚会地址告诉他,鬼手应承下来:“最多三日,我保证你能见到你想要的东西。” “多谢你跑这一趟。” “这倒没什么,只是那样东西可有什么特别的,是什么价值连城的玩意儿?”鬼手擅长偷盗,但是同时也最擅长鉴定古董和珠宝,对于珍贵的收藏品也格外有兴趣,他也是大名鼎鼎的收藏家。 顾朗笑道:“就是一块不值钱的破石头而已。” “哦,该不会是恐龙化石那些无聊的玩意儿吧?”鬼手顿时没有了兴趣,草草说了几句就挂了电话,准备去了。 明薇抱膝,下巴搁在自己的膝盖上,好奇道:“你怎么总认得这些奇奇怪怪的人?” “四海之内皆兄弟。”顾朗扬了扬眉毛,“志趣相投者即是朋友,多包容,少计较,凡事不要追根究底就行了。” 明薇嘟囔道:“你是觉得我斤斤计较又爱追根究底了?” “是谁一天到晚问我凌岚的事情的,嗯?” “我那是关心你。” “从前不见得你那么关心我,怎么现在突然关心起我来了?” “我是觉得凌岚不怀好意,特地提醒你的,你别好心当作驴肝肺啊!” “是是是。” 顾朗怎么瞧她这嘴硬的模样都觉得可爱极了,怎么看都看不够,尤其是那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晶光璀璨,他深深凝望,而明薇见他这般好脾性,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了,别别扭扭道:“那我睡了。” “睡吧。”他温柔地摸了摸她的脸颊,“我在这里看着你呢,放心睡。” 明薇不放心:“好好看着我啊,说不定我睡着了梦游跑出去跳楼了呢。” 顾朗笑着叹了口气,一把抱住她:“我这样抱着你,总行了吧?” 明薇蹭了蹭他的胸膛,占了便宜还卖乖:“我可没别的意思,就怕你万一睡着了,我岂不是小命休矣?我这是谨慎,你知道吗。” 顾朗哭笑不得,把手往她脸上一盖:“行了,睡你的觉吧。” 第三波的追杀很快到来,明薇朦朦胧胧间听见有人轻轻一叹,不知怎的,虽然一句话不曾说,可她却从中听出了无限的心酸之意。 人生在世,不如意之事十之*,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太多的悲伤,太多的心酸,总有些人就这么匆匆离开了,总有些事满怀遗憾,总有些故事还没有来得及发生就已经结束了。 人的一生如果能活七十岁,那是多么的难捱,捱完一年又一年,无穷无尽的受苦。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就是来受苦的,太多的苦难在等待着我们,因此婴儿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第一个声音便是啼哭,他们知晓从今往后,生活困难重重,有限的温存,无限的心酸,无尽的苦痛。 太多的心血会付诸东流,家人逝世,爱人变心,孩子离去,使得我们痛苦的事情总是比快乐来得多得多。 既然如此,人,为什么还要活着呢? 人类是多么脆弱的动物啊,大到天灾,小到细菌,都能够使人类的生命消逝不见,挫折,坎坷,总是使得那么多人放弃了自己的生命。 人何必活着呢?活着就是在受苦。 那一刹那,这些念头盘桓在明薇的脑海中挥之不去,她鼻酸心酸,泪如泉涌,心想这日子还有什么活头? 最疼爱她的父亲失踪了,青梅竹马的顾朗另有所爱,寻寻觅觅要找的良人不知身在何方,哪怕有金山银山,挥霍起来又有什么意思呢? 而此时在顾朗看来,明薇的情况的确有异,他最开始只是见她清晨起来挣脱了他的怀抱,然后站在露台上吹风,他注意了好一会儿,发觉她只是在默默垂泪,心中诧异的同时,也不敢确定她是不是真的想起了什么不高兴的事情,唯恐自己突然出声会使得她难受,因此只是一边装睡一边暗自留心。 果然,明薇哭了一会儿,竟然打算翻栏杆跳楼,幸好她动作迟缓,被他一把抱住拖了回来:“小金鱼,醒醒!” 明薇泪眼朦胧地看着他,她平日里张扬好强,鲜少有这样柔弱无措的时候,顾朗搂紧她的腰肢,低低道:“不要哭,我在。” 他发觉明薇虽然不停在哭泣,好像是想对他说什么,但是眼睛却没有焦点,好像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一样,他暗暗揪心,只能先搂着她,不让她做出什么事情来,一边在她耳畔不停呼唤她的姓名:“小金鱼,快醒过来。” 明薇其实还保留着自己的意识,但是却像是在暴风雨里的一艘小船,只能随波浮沉,不能自己掌舵,她心急如焚,情急之下,咬牙在舌尖上咬了口,顿时痛得一清醒,才勉强使得自己的意识回归。 谁他妈的想死啊! 这个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没有去过的地方,还有许许多多她没有吃过的东西,甚至于她也下定决心在这次事情结束后,好好梳理一下自己的感情。 还有那么多那么多的事情没有做,怎么可以死呢? 作者有话要说:人世生活困难重重,有限的温存,无限的心酸,无尽的苦痛QAQ,这是作者专栏里写的那句话,也是我的切身感受啊,唉 第54章 机器之心10 明薇又一次死里逃生,当她重新恢复清明的时候,差点浑身脱离,一头栽倒在地,顾朗半搂半抱把她架着:“这回又是怎么了,哭成这样?” “唉,差一点点就着了道了。”明薇有气无力地回答,“真要命,怪不得之前的人没有一个能逃脱,真是杀人于无形,高,实在是太高明了,任何一个杀手都不能做得更好。” 但凡是人,就会有弱点,从人最脆弱的地方下手,实在是防不胜防,难以战胜,如果一旦贪恋幻觉中的美好情景,又或是觉得生命了无意趣,断此残生,那么这个人就已经丧失了活下去的斗志。 身体未死,灵魂先死,那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了。 明薇现在想想还觉得后怕,摸了摸额头,全是冷汗:“真是劫后余生。”她从前何曾说过这样的话,当初被下了恶咒也从来不曾说过一句害怕,可是就是这一次,敌人隐藏在黑暗里,却能够操控她的意识,这样的对手,实在是太可怕了。 因为你不知道敌人是谁,敌人在哪里,你最大的敌人,就是自己。 没有人比自己更了解自己,也没有比自己更容易杀了自己。 这么想来,由不得她不冷汗涔涔,惊魂未定。 顾朗原想倒杯酒给她,可惜一开始她贪杯,全给喝完了,只能临时再叫人送来,他一直紧紧拉着她的手,生怕他一个错眼,明薇就又跳楼去了。 “没事,我大概已经感觉出来一点什么了。”明薇大口咬着服务员送上来的面包,含糊不清地说,她想去拿酒,被顾朗打了手,“喝牛奶,不然长不高。” 明薇不愿意:“不要喝牛奶。” “乖,这个丰胸的。”顾朗哄骗她。 明薇一挺胸:“我有胸的,不需要再大了,不然就变成奶牛了。” 顾朗要承认这一点她说得没错,明薇的胸型非常漂亮,虽然绝对说不上汹涌澎湃,但是秀气挺拔,十分想让人用手拢在掌心里揉搓一番。 他一想到这里,就觉得颇为意动,只能掩饰般咳嗽一声:“也对。” 明薇瞅了他一眼,突然开玩笑:“你居然承认我有胸了?” “嗯,毕竟看过了。”顾朗恢复了镇定,也瞅着她笑,“还看得很清楚。”从前他看她,看一眼就会马上挪开视线,非礼勿视,君子端方得很,然而刚才他把她从浴室里抱出来的时候,视线就不由自主地乱跑。 “你耍流氓!” “不能怪我,是你自己睡着了的。” 明薇恼恨地狡辩:“都说了不是我自己睡着的。”她到底没敢厚脸皮地问他到底看到了多少,最糟糕的莫过于……全部被看光光了。 如果是这样,他都没有对她做点什么,她的魅力是有多糟糕?想想都要自暴自弃,怪不得会被对方利用起来。 想到这里,她就有点怏怏不乐,正好沈思打了电话进来询问她的情况,明薇没精打采道:“还活着。” 沈思大约听出了她的郁闷,轻轻笑道:“比我好多了,我那个时候不知道敌人是谁,会怎么对付我,我也怕自己来不及报仇就死了,所以我用了一个笨法子。” 明薇果然好奇:“什么法子?” “我装成自己失忆了。”沈思道,“瞒过了所有人,我甚至还照常去上学,这样一共过了好几年,等到我确定大家都忘了我的时候,我才敢重新进行调查。” 其中多少忍耐,多少痛苦,白天的若无其事到了深夜都会变成煎熬,这种痛苦,只要是个人,就绝对不想再来第二次。 明薇微微一叹,沈思道:“我很快就会回来,之后我不方便和你们再通话。” “你要当心。” “你也是。” 明薇挂了电话,郁郁寡欢:“这大概是我过的最郁闷的日子了。” 顾朗倒是一点都不觉得无聊,他还有工作要做,丢下工作和学生和她跑出来的结果就是他既要想借口请假,又要忙着给学生布置功课,还要麻烦别的老师代课,他处理这些事情就花费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 而明薇不希望自己站在大街上自动站出去被撞死,只能呆在房间里无聊地看小说看杂志。 直到次日鬼手的到访。 明薇一直以为要从事偷盗这一行列,人长得要瘦瘦小小,这样才便于隐藏身形,可是鬼手的出现完全颠覆了她的印象。 那是一个有她两个半人胖的大胖子,起码有两百多公斤,胖得简直要从门框里挤进来,他手里拿着手绢抹汗,脑门上亮晶晶一片。 顾朗道:“你来了,坐。” 鬼手一屁股坐下去就占满了整个沙发,明薇只能和顾朗挤在一起,鬼手毫不客气地把桌上一瓶香槟一饮而尽,抹了抹嘴:“哦,原来这位就是顾医生的小青梅,如雷贯耳啊。” 明薇诧异地一挑眉:“你听说过我?” 鬼手狡黠地一笑:“当然听说过,大家都知道顾医生有个青梅竹马,对她好得不得了,赴汤蹈火,眼睛都不眨一下的。” “咦。”明薇眨了眨眼,看向顾朗,他没好气地遮掩:“够了啊,东西拿到没有?” “幸不辱命。” 鬼手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盒子来,大约就是普通的首饰盒大小,顾朗接过来打开,里面就是一块平凡无奇的黑色石头,他在手中细细把玩一番,只觉得触手与寻常石头不同,质量格外地重,以他对于岩石的了解,竟然不能分辨出那是什么品种的岩石。 明薇见他一直在观察这块石头,不由抢过来抛了抛:“这就是他们所谓的圣石?” “可不是。”鬼手也啧啧称奇,“我冒充了他们其中的一个,轻而易举就得到了,说实在的,如果不是顾医生来拜托我做这件事情,我还真以为是有人要耍我,街上随便找个小毛贼都能偷来,不过这块石头当真有点古怪。” 顾朗笑了笑:“古怪在哪儿?” “我一开始还以为是个蒙人的小道具,不过我得到手以后却发现根本没有机关,而且这种石头我从来都没有见过。” 顾朗问:“它会发光?” “嗯,看起来就像是个红色的小灯泡,那个小房间里一点光都没有,它亮得不得了。” “他们的祷告词是什么?” “没有任何祷告词,就是说让你诚心祈祷,我说,那是什么组织,神神秘秘的。”鬼手吐槽了一句,又自己给出解释,“不过也是,世界上有很多乱七八糟的宗教都奇奇怪怪的,让人根本想不通他们到底在想什么。” 顾朗也不想把鬼手拖入这次的事情里来,因此递给了他早就准备好的支票:“辛苦你了。” 鬼手看到支票上的数字,高兴地肥肉都颤抖了一下:“顾医生真的是太客气了,这长夜漫漫,我也不打扰两位了,走了。” 他说走就走,潇洒得很,不多问半句,顾朗也确信这件事情绝对不会被他透露给第四个人知道。 在江湖上混,也就要懂江湖上的规矩,否则本事再大,也都做不了人。 明薇道:“这块石头实在也看不出什么特别的了。” “反正也是闲着,不如看看这块石头里有些什么秘密。” 明薇一想也对,干脆就和顾朗仔细研究起这块所谓的圣石来。 而同一时刻,沈思却在教主的卧室里翻翻拣拣,这是教主的老巢,不过此时却不在家,去他某个情妇的别墅里厮混了,沈思破坏了屋里的监控设备,大摇大摆就进来了。 “你万事当心。”耳麦中传来一个人关切的声音。 沈思点点头:“你放心,之前我们不是已经打探过了吗?三件圣物正是被锁在大教主的保险箱里。” 她从来没有来过这里,却熟门熟路地绕到了书房,打开了隐藏在墙壁内的暗格,露出了一个精致的保险柜。 这个保险柜由世界上最好的保险商出品,全是定制,价格昂贵,采用了最先进的密码锁,密码并不是数字,而是一句话,一共有三十六种语言,全凭使用者喜欢,因此能够破解的可能性万中无一,除非把整个保险箱都撬走,可是教主的这个保险箱巨大无比,又以精铁浇铸,沈思一个人,怎么可能搬得动呢? 唯一能够打开保险箱的方式自然是得到密码,可是密码只有教主一个人知道,哪怕是和教主关系密切的圣女也是不知道的。 但是沈思却偏偏知道了,她站在保险箱门口,说了一句语调怪异的土语,如果教主在场必定可以知道,那就是他以家乡土语所设定的密码,翻译成中文的意思就是:卧槽。 保险箱打开了,里面是一块四四方方的金属片,一个是金属球体,上面布满了密密麻麻的细孔,最后一个就是一块成人心脏大小的圣石。 这就是命运神教传闻中天神赐予教众的三大圣物。 沈思粗鲁地把三样东西都匆匆扫进背包里,然后压了压帽檐,从大门走到后山僻静的小路里,把车开走了,一直开到明薇他们所住的酒店里。 她一进门,第一句话就是:“我们的时间不多了,它要来了。” 第二句话便是:“我有一个对付它的法子,你们愿不愿意帮我?” 明薇一口应下:“当然会帮你。” “好。”沈思把背包里的三件圣物抖出来,那块圣石比起顾朗得到的石头而言大上许多,黑中泛红,质地沉重,“这是所谓的三大圣物,实际上和他们所谓的神有着极大的关联。” “他们的神?” “对,这个教派之所以发展迅速,是因为他们并不仅仅是一个靠着教主圣女长老来蛊惑人心、收敛钱财的单纯组织,他们背后,站着一个真正的神,这个神有着常人没有的力量,就是它才有能力神不知鬼不觉杀死想要反抗它的人。” 作者有话要说:我突然发现了一件很悲剧的事情,本来这个单元剧的女主应该是沈思的故事,结果……因为要写明薇和顾朗的暧昧,她就变成女配了,⊙﹏⊙b汗,我对不起这个妹子,本来这个故事是我最喜欢的一个……这可肿么办啊,愁死了 第55章 机器之心11 神明真的存在吗?究竟是人的幻想还是确有其事?这个问题沈思自己想过很多遍,却始终不得要领。 她曾经害怕过,害怕自己以一介凡人之身去对抗神明,不知会落到一个怎么样凄惨的下场。 可是后来又一想,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反正她已经一无所有,不过是拼这一条命罢了。 到后来,她逐渐了解到事情的真相,知道对方有多可怕,却也不再畏惧了。 想到这里,沈思对明薇道:“你们相信神吗?” “唔,这要看你怎么定义神了。”明薇想了想道,“如果你是说传说中的玉皇大帝观世音菩萨什么的,我是不信的,但是如果你说神是拥有了人类没有的力量,我是信的,世界上有太多不可解释的秘密了。” “这个道理,我要很久以后才能想明白。”沈思自嘲地笑了笑,从前她什么都不懂,就算是聪明又怎么样,还不是自己吓自己,直到后来有一天初中上科学课,看到老师变戏法一样给他们做了一个简单的化学实验,她以前从未见过这个,只觉震撼无比,就是这样,她突然间顿悟了。 很多事情并不是可怕,而是未知,因为未知才会恐惧,一旦知道了真面目,就不会再被迷惑,古人如果知道了打雷闪电是怎么产生的,也就不会认为那是雷公电母的法力。 之后装失忆的日子里,她始终藏拙,让每个人都以为她已经忘记了家中的惨案,她蛰伏的同时,拼命地学习,每天都到市里的图书馆借阅书籍,直到图书管理员都认得她为止,那位好心的老大爷甚至还会允许她把一些珍贵的书籍借出去,还请她吃点心和奶茶。 看,她生命中虽然遭受了许多不幸,却依然有好心人愿意无条件地帮助她。 沈思长长出了口气,努力扬起微笑:“所以,我觉得他们所谓的神,实际上只是拥有强大力量的另一种生命而已。” 另一种生命?明薇自然是见识过另一种生命的,根据唐黎对于秦钟的猜测,秦钟就是从一颗种子发芽长成,可谓是一种奇异生命。 沈思那么一提,明薇几乎是马上就想了起来:“他是外星人?” “不知道。”沈思诚实地摇了摇头,“从来没有人说过,地球人不能拥有这样的力量。” 明薇不禁又想起当初遇见的那些“女娲”,据说他们是第一代的地球人,却有着现在地球人没有的强大力量。 真的,世界上不可思议的事情太多了。 “你之前说,你有办法对付他?” 沈思迟疑道:“其实我并没有百分之一百的把握,我的一个朋友告诉我,世界上很少会同时存在物理与精神同时强大的事物,不管多么强大的生命,也一定会有自己的弱点,所以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引诱他现身。” 她看着明薇和顾朗,心中略微忐忑,明薇睁大眼睛问她:“怎么引诱他现身?” “他并不是一个好脾气的神,从他一定要把冒犯自己的人斩尽杀绝可以看出来,他其实心胸狭隘,他有着和人类一样的弱点。”沈思这样一解释,明薇顿时明白了:“你是要用激将法把他逼出来?” 沈思点头:“是。”她用满怀歉意与犹豫的眼光看着明薇,“他在迷惑你的时候,实际上就和你有了直接的接触,但是这很危险,我们谁也不知道他的力量有多大,一旦失败,也许我们都将……” 明薇伸手做了一个不必再说下去的手势:“我已经答应过你帮忙,而且你觉得我是这样贪生怕死的人吗?况且既然是朋友,何必多说废话。” 她佯怒的模样亦是十分可爱,半点杀伤力也无,顾朗看得忍不住微笑,轻轻拉住了她的手。 可沈思望着她,却说:“正是因为你是我的朋友,我才不希望伯仁因我而死。”她一说完,就听见耳机里另一个人轻轻一叹:“我何尝希望你出事,思思,你不能放弃吗?” 她一听,顿时抿紧了嘴唇,答道:“我已经决定了,成功,我了结夙愿,失败,我死了也就不会再受折磨了。” 明薇奇怪地看着她:“你在和人打电话?” “嗯。”沈思咬着嘴唇笑了笑,“是我的朋友,他不能亲自来,但是会帮我。” 明薇哦了一声,也没有起疑,只是问:“需要我怎么做?” 沈思想了想,道:“我还是从头说起吧。” “这个教派一共有十长老,一教主,一圣女共同把持,十位长老的选拔非常奇怪,由神亲自挑选,普通的教众很有可能就在一夜之间被选为长老,是男人是女人,是老人是孩子,是愚笨是聪明,完全没有规律,而且替换的频率非常高,可是十长老在教会内有着非常强大的权利,他们可以挥霍非常大数目的金钱,不过,在这样风光的背后,却隐藏着一件十分可怕的事情。” 沈思说到这里,问明薇:“你能猜到他们后来都怎么样了吗?” “死了?” “不,死是没有死,但是所有担任过长老的人,都变成了痴呆儿,他们会被秘密处决,负责这件事情的人就是圣女,她可一点也不圣洁,在教会里,她掌管刑法,亲自处死前任长老,并且将这样血腥无人道的过程称之为献祭。” 明薇不由倒吸口冷气:“变成了傻子,为什么?” “不知道。”沈思道,“一旦有新的长老被选出,旧长老就会经历一个神秘的交接仪式,从此就变成了痴呆,很快就会被杀死抛弃。 我始终想不明白为什么会有这样奇怪的规矩,直到我后来发现,十长老的信物,就是圣石,一共有多少圣石我并不清楚,我只知道每一次圣会,圣石都由长老请出,这是他们身份的凭证。” 顾朗一直对圣石十分在意:“这块石头有些古怪。” “是,每次圣会的最高~潮就是圣石发光,这象征着神已经听见了众人的祈愿所作出的回应,我也曾经偷过一块圣石,那个长老把它放在了银行保险箱内,比较容易得手。” 顾朗闻言,不由仔细打量沈思,她却一点都没有察觉,好像能够从守卫森严的银行保险箱内偷出这块石头真的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一样。 明薇倒是没有怀疑朋友的心思,反倒是问:“那你对这块石头很了解咯?” “算不上了解,我委托过许多家实验室进行分析,都说是一种不知名的金属,直到前些日子,我的朋友联系到了一家医院,名字很奇怪,叫做未来医院……你们听说过?”沈思看见明薇的表情,便问。 明薇道:“嗯,打过几次交道,这家医院很神秘,也很强大。” 沈思道:“是的,他们给我的答案是,这块石头里蕴含着十分强大的能量,与其说是一种矿物质,不如说是一种能量结晶体,当能量释放的时候它就会发光。” “看来这块石头果然有点名堂。” 沈思又道:“肯定有点古怪,否则它不会被列为三大圣物之一。” 明薇奇道:“既然是三大圣物,另外两件又有什么作用?” 沈思拿起那片金属片和金属球,道:“这两件东西一直由教主亲自保管,据说是用来联系神的神器。” 顾朗问:“能给我看看吗?” “请便。” 顾朗拿起那金属片和金属球细细观察起来,相比于那块不明所以的圣石,这两件东西非常现代化,没有高超的技术是绝对做不出来的:“看起来像是精密的电子仪器。” “我对电子不怎么懂。”沈思坦白道,“我只是觉得,既然这三件圣物对于那个神如此重要,那么还是先拿到手比较好,也许可以作为一个筹码。” “你打算怎么对付他?” “我想了一个笨办法。”沈思此时却不肯多说,只是问,“两位愿不愿意移步,我布置了另外一个地方,在酒店不方便。” 明薇急迫道:“还等什么,我快被闷坏了,赶紧出去透透气。” 顾朗失笑:“你呀,真的是一天不动,骨子里就要生锈,是不是?” “不行吗?”她做了一个鬼脸。 沈思看着她和顾朗的互动,那样明显的亲昵与默契,使得她的心中微微有些失落,十年来,为了复仇,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不曾和人打过交道,也不曾和人推心置腹过,冷冰冰的表情与漠然的态度为她驱赶了所有想要亲近的人。 她没有朋友,更没有恋人,然而今年她不过十九岁,正是一个女孩子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她却把一切都献给了复仇。 复仇永远都是一个沉重的包袱,背负了这样血海深仇的人,没有资格谈论所谓的爱情,她也不愿意让爱情消磨了自己的斗志,更不愿意令爱人为自己失败而死亡的结果悲痛。 所以只能选择不曾开始。 但这并不意味着,她不向往爱情,有多少个深夜里,她寂寞地渴盼着有人能够温言安慰她,鼓励她,陪伴她。 “你还有我。”她耳畔有人轻轻说,“我会一直帮助你的,你的心愿,我也会努力为你达成。” 沈思摸了摸耳朵,她的耳朵上常年夹着一个类似于耳钉的无线耳机,这样可以使得他的声音随时随地都能传到她的耳朵里,是这个声音抚慰了她,陪她熬过了最艰难的岁月。 “还记得吗,你说事情结束以后,你有话对我说,我也是。” “我记得。” “所以,你一定要平安回来。” “我会,我希望等事情了结了,我可以过上正常人的生活,我还有很多的事情没有去做过,我舍不得死。” 作者有话要说:之前说过,不小心串梗了,所以这一章可能会很长,我可以说故事其实是和沈思有关,结果不小心偏到那个教里去了,⊙﹏⊙b汗,只能一章里慢慢梳理完了 第56章 机器之心12 沈思带明薇和顾朗去的地方是一处民居,地方很偏僻,房屋很破败,看起来就像是别人废弃不用的鬼屋。 “这房子不会塌吧?”明薇拨开门外挂着的蜘蛛网,嘴角不禁抽搐。 沈思认真想了想,回答她说:“我检查过,暂时不会塌。” “暂时?”明薇心惊肉跳,不过一进门就觉得好多了,屋子里虽然破败,却很干净,显然是已经打扫过了,周围的墙壁上电线□,一大团一大团纠结在一起,沈思把一台笔记本电脑打开,上面跳跃着的代码让明薇眼晕:“你的电脑出毛病了?” 沈思委婉地说:“我比较习惯这样的界面。” 顾朗就不大客气了,笑话她:“你能看得懂代码就怪了。”他只是瞄了沈思的电脑几眼,就能判定这个女孩子绝对是计算机天才,细细想来,在这之前她就已经展现了非凡的能力,只是她究竟是怎么样才知道这么多的秘密的呢? 沈思快速出入了一长串的代码,然后屋内许多器械都亮了起来,明薇觉得好像一刹那位于一个化学实验室:“这都是什么?” “呃,我也不是很懂。”沈思抓了抓头发,“我化学也不大好,虽然东西是我弄来的。” 顾朗倒是能认得出这些实验器材,但是他不知道沈思打算干什么,只见她将一个小小的摄像头别在衣领上,好像是有人在面对面教她怎么使用,明薇见她暂时不需要帮忙,干脆找了个沙发坐下,而顾朗却接到了凌岚的电话,他相当意外:“凌岚?” “阿朗,你在国内吗?” “有事吗?”顾朗避而不答。 谁料凌岚道:“有事,我这里发生了一件十分古怪的事情,我想听听你的意见,希望你能够帮我。” 听到这里,明薇一边的眉毛已经高高扬起,只听顾朗冷淡地拒绝了:“对不起,我现在没有空。” “阿朗,”凌岚却转了语调,幽幽道,“你真的一点情分都不念,连一个小忙都不愿意帮我?” “你手下多得是能人异士,何必要我帮你?” “如果非你不可呢?” 顾朗轻轻叹了口气,往明薇那里瞄了一眼,发现她正在全神贯注地偷听,被他逮了个正着,还傲娇地哼了声,马上把头转了过去:“对不起凌岚,不是我不帮你,而是我实在走不开。” 凌岚娇笑一声:“是吗?为了什么事情走不开。” 明薇实在忍无可忍,快步上前抢过他的电话,怒骂道:“你怎么那么阴魂不散了啊,都说了没空,今天没空明天没空永远都没有空,再见!” 她啪一下挂掉了电话,气愤地把手机往沙发上一摔,顾朗瞅一眼:“我的手机。” “不行吗?”她瞪他。 顾朗举手示意自己完全没有意见:“好吧,你爱砸多少就多少好了。” 沈思听见动静,从一大堆机器里爬出来:“怎么了?” “他前女友阴魂不散,和鬼一样!”明薇对她抱怨,“烦都烦死了,他就是狠不下心去拒绝。” 沈思眨了眨眼,问顾朗:“你没有告诉她你有女朋友了吗?” 顾朗摊了摊手,笑道:“关键是,我还没有女朋友。” 沈思古怪地看了明薇一眼,问道:“那你们怎么住一起?” 她这一个普普通通的问题却问得明薇一时不知道怎么回答,她磕磕巴巴地解释:“那个,呃,住在一起不意味着,嗯,是男女朋友。” “房间里不是只有一张床吗?” “睡一张床上也不意味着我们有什么!”明薇恼羞成怒,“我和他一毛钱关系都没有!” 沈思却更惊讶了:“原来都睡过了。” “没有没有都说了没有了。”明薇上前去捂她的嘴,沈思这样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孩子怎么跑得过明薇,被她捂住嘴,她只能讨饶:“我不说了,不说了不说了。” 顾朗看她们闹在一起,就说:“我出去买点东西。” 明薇巴不得他走开:“别忘了买酒!” “是是是。”顾朗认命地替她张罗去了。 等他一走,沈思也挣脱了明薇的桎梏:“你要闷死我了。” “不好意思,我手上没轻没重的。”明薇讪讪一笑,干脆一屁股坐到沈思身边,两个女孩子就坐在脏兮兮的地板上说话。 沈思问:“你和顾朗还没有在一起吗?” 明薇别扭道:“为什么我们要在一起?” “我以为……”沈思若有所思地看了她一眼,发现她咬着下唇,神情忸怩,忍不住抿唇一笑,“你还是喜欢他的,对不对?” 面对好朋友不像面对顾朗,明薇虽然没有承认,却也没有再开口否认了,沈思想了想,问:“很介意那个前女友吗?” “能不介意吗,都分手了还赖着不肯走。”明薇用力在空中挥了挥手,发泄自己的不满,“臭不要脸的。” “你为什么要介意啊,你长得漂亮,又有钱,和顾朗关系还那么好。”沈思对于爱情也是白纸一张,因此对于明薇如今的状态十分不解。 明薇拉长了脸:“凌岚也很漂亮很聪明,而且很有地位很有权势,关键是他们有过去!” 沈思皱了皱眉头,半晌道:“要不,我替你查查吧?” “查什么?” 沈思老气横秋道:“俗话说,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我替你查一查凌岚的资料吧,这样你就对她有了解了。” 明薇仔细想想,还真是那么回事儿,估计以凌岚的力量,早就把她查了个底朝天,但是她却对她没有任何了解:“不过,凌岚的身份很高,你应该不容易查到才对。” “计算机是我的强项。”沈思拍了拍裤子上的灰,坐到笔记本面前敲出一行代码,明薇站在她身后好奇地张望,没一会儿,就看见屏幕上跳出了一个登陆界面,沈思熟练地输入了账号和密码,但是显示权限不够。 沈思道:“看起来这位凌岚小姐的身份不低,中等权限的账号都查不到她,你等一等,我没有高级账号。” “你这是在干什么?” “入侵一下国家绝密档案馆。”沈思把界面又切换成了一个小窗口,噼里啪啦往里头打字,明薇只看见读条过后,凌岚的资料页面跃入眼帘。 沈思念道:“凌岚,女,二十七岁,孤儿,被国家收养,就读于高等军事学校,七年前留学德国……唔,这个好像没有什么意思,你再等等。” 也不知道她是怎么操作的,过了会儿,明薇就看见了顾朗和凌岚曾经的同学发过的推特、Facebook等社交工具里的记录,曾经在一起拍过的照片都被沈思挖了出来。 照片里,一群意气风发的年轻人勾肩搭背站在一起,其中有好多张是顾朗和凌岚的合照,两个人亲密相拥,姿态亲昵。 在互联网时代,没有任何秘密。 沈思看见明薇的脸色就觉得自己好像做了一件蠢事:“呃,我觉得过去的事情就已经过去了,没有必要再计较。” 一说完,想到自己那么耿耿于怀要报仇,好像也没有资格那么指责谁,所以她又讪讪笑起来:“那个,至少我如果查顾朗,凌岚不过一笔带过,你的篇幅占了多数。” “你查过我们?”明薇总算被吸引了注意力。 沈思悄悄松了口气,道:“嗯,查过,当时在网上看到麦当劳里的视频我就查过你了,你的资料很好查,豪富明大海的独女,明氏千金,和顾朗青梅竹马,凡是提起顾朗,不会不提及明薇,凡是提到你,就会提到顾朗,我一直以为你们是一对。” 明薇嘴角微微一翘,却还是死撑着不肯承认:“我们只是青梅竹马而已,而已!” 沈思对于她傲娇的属性已经有所体会,因此耸了耸肩,没有接话,却是提醒她:“现在这个社会,凡是有记录的都可以查阅,以凌岚的权限,只要她想找到顾朗,没有找不到的,而凌岚的出行记录是被隐藏的,她有很高的权利和相当大的自主权。” 然而沈思对此也很奇怪:“不过呢,这和感情是否发生没有关系,阿薇,我觉得顾朗喜欢你,你都看不出来吗?” “有吗?” “你自己都看不到他看你的眼神吗?幸福总要自己去争取的呀。” 她话音刚落,就看见顾朗推门进来:“什么要靠自己去争取?” 沈思一脸被抓包的惊吓,但是明薇居然面不改色地撒谎:“我问思思唐黎好不好,值不值得尝试,她说我应该去争取自己的幸福。” “……”沈思被她扯谎的能力给惊呆了,这样颠倒是非都可以?!但是明薇看了她一眼,她只能帮好朋友撒谎,硬着头皮圆谎:“是啊。” 可怜她都没有查到多少关于唐黎的资料,根本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好在顾朗没有在意,不动声色道:“你要是想他,就给他打电话好了,正好问问他对这件事情有什么看法。” 明薇这才意识到,事情发生到现在,她居然没有想过要去问问唐黎的意见,完全把这个人给忘记了,要不是刚刚要说谎,她都想不起他来。 关键是现在顾朗那么说,她难道说不打吗,那岂不是自己打自己的脸? 沈思对这两个人佩服得五体投地,怪不得到现在还没能在一起,一个死活不承认,一个装作没事,她只能出来解围:“我们……还是说正事好吧?” 明薇有了台阶下,应得很快:“你说。” “之前,未来医院的人告诉我,我形容的那个神非常像他们一直在找的一个人,而那个人的弱点就是害怕负离子层,因此我通过这台设备,在这房间里做了一点布置,它一来,我就启动,把它关在里面再对付,应该要容易多了。”沈思解释,“但是未必是它,就算是他们说的那个人,也未必有用,所以很有可能有危险。” 明薇平静道:“危险性你已经强调过很多遍了,不必再说了。” 沈思点点头,不再废话,反倒是从口袋里摸出一支激光笔来:“这支笔据说会发出强烈的能量束,可以暂时使得它失去行动能力,算一算时间,大概第三次就要来了,你要想办法把它逼出来,只有它现身,我们才有胜利的把握。” 明薇深吸口气,对她点了点头,又对顾朗道:“你可得看好我。” 顾朗的回应是将她拥在怀里,额头碰额头:“你放心。” 刚刚还互相别扭的两个人,一转眼就这么抱在一起了……沈思觉得她实在没有办法理解这两个人的脑回路了。 作者有话要说:……恨不得把整一章推翻重写!最近匆匆赶出来的内容就是不够让人满意QAQ 我本来想写的梗就一直没有好好凸显,两个梗叠加在一起就变成这样了,累感不爱,唉,争取下一章把一个教派的梗搞定QAQ 这一章会有点长,希望大家有耐心看完,我会尽快进入下一章在一起的= = 最近写现言写得略痛苦,所以开了个火影同人调节一下心情╮(╯▽╰)╭,大家有兴趣的可以去看看,还在存稿中,差不多了就会开,到时候会放链接的……当然,我还是希望大家可以去收藏一下的~ 不过主要还是会保持这篇的更新,希望可以努力一下让成绩更好看一点~ 第57章 机器之心13 第三次攻击比起之前两次来说,更粗暴更直接,明薇只觉得大脑一阵刺痛,就好像有千万根针在刺入大脑一样,疼得她恨不得立即昏过去,这样的痛苦也不知道持续了多久,等到她觉得意识回归的时候,却发现身体一点力气也没有,好像她的灵魂已经脱离了*。 她惊慌地想要挣扎,却发现自己已经没有了手,没有了脚,没有了身体,她感觉到自己悬浮在半空中,四周只是白茫茫一片。 这是……死了吗?那阵剧痛就这样带走了她的生命吗? 明薇心中顿时升起强烈的不甘和悔恨来,她还要许许多多的事情没有做,怎么可以死呢?可是就算自己不愿意又有什么用呢。 人死不能复生。 这种绝望的念头在她心里盘桓了很久,直到某一刹那,明薇突然感觉到一种似曾相识来。 这肯定又是一个阴谋。 她勉强定了定神,想象自己冷笑的表情:“怎么,翻来覆去就只有这点手段吗?你实在太令我失望了!” 她的大脑突然一阵刺痛,这令明薇高兴起来,还会痛就意味着还没有死,也就意味着这只是对方耍的一个小手段而已。 她斗志高昂:“看来你也没有什么本事,不过是用这些上不得台面的小花招而已,还以为真的能对我怎么样,真是笑话,我不是还好端端地站在这里吗?” “愚蠢的人类!”她听见一个惊雷般的声音回响在脑海里,震得她脑袋发晕,但是这中二病一样的台词却让明薇实在升起不了敬畏的感觉。 她挑衅道:“愚蠢的人类,你难道不是人吗?” “地球人的生命那么脆弱,地球人的本性那么卑劣,我怎么会是这样低等的生命!”他嗤之以鼻。 果然不是地球人。明薇暗忖,嘴上却不饶人:“你不是人是什么意思?” “我是神,唯一的真神,你信服我,就可以改变命运。”他的声音突然变得庄严起来,好像会一刹那让人产生顶礼膜拜的冲动。 可是明薇遏制了这种想法,冷笑道:“神?我不信,有本事你就让我看看你是什么东西。” “为什么不信,我令你死亡,也可以令你复活,我当然是神!”他的声音里带有怒意。 明薇知道此时不能露怯:“我真的死了吗?如果你真的一念之间可以决定我的生死,我怎么会三番两次还能脱身,我不信你是神,你有胆子装神弄鬼,没胆子让我看看你?” 就正如沈思所说的那样,这并不是一个心机深沉的“神”,至少他的骄傲自大使得他忽视了地球人的狡猾一样:“好,我就让你心服口服。” 明薇觉得一阵眩晕,眼前的事物正逐渐清晰起来,她看见顾朗担忧的目光:“你没事吧?” 她晃了晃头,却觉得头重脚轻,只能依靠在他怀里,声音有气无力地:“好像要来了。” 话音未落,他们就看见那个金属球里突然爆发出了一阵强光,耀眼地让人睁不开眼睛,明薇听见沈思诧异地问了句:“什么,就藏在这个球里?” “是,那是它的飞船。”她耳畔的人快速说,“快打开开关。” 沈思手忙脚乱地按下了按钮,器械开始运作起来,一层看不见的负离子层覆盖在房间的每个角落里,他们都听见那个光团里发出愤怒的吼叫:“你们是想做什么?” 沈思的脸绷得紧紧的:“你就是命运神教的神?” “你是什么人,你知道冒犯我的下场吗?”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什么人,我要知道你是什么人?”沈思的目光因为经年的仇恨而冷酷无比,“你为什么要组建命运神教,为什么要让那么多无辜的人受害?” 他还狡辩:“地球人愚蠢而自私,为了所谓的利益就可以自相残杀,这是你们的本性,与我何干?” 他这种论调使得原本愤怒的沈思像是要失去理智:“你害我失去了爸爸妈妈!你蛊惑人心,你不得好死!” 他却好像是听见了什么特别好笑的笑话一样:“哈哈哈,不得好死?只有地球人的生命才如此脆弱,我是不会死的,是你们提供给了我维持生命的力量。” 沈思的脸色难看至极,她举起手臂,按下了激光笔的按钮,一道光束射向了他,他凄厉地尖叫一声“是谁”,他所散发的光团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消退下去,最后吧嗒一下,变成了一个软趴趴的果冻状物体掉落在地。 沈思冲过去狠狠地往上踩,可是脚下的东西好像是橡胶一样,任她怎么踩都没有效果,她不甘心,拿出一把美工刀狠狠切了下去。 可是依旧分毫不能伤害。 “思思,这是外星生命,你用这样的办法是杀不死他的!”耳麦中的人劝说。 沈思愤恨道:“为什么不杀了他?” “这是约定。”他回答。 “什么约定?” “具体的我也不清楚,他们找他也很久了,你把东西交给他们,他们会给你答案的。” “又是未来医院?” “是。” “他们究竟是一些什么人,只是医生而已吗?” “我虽然有他们的部分资料,却也无法准确解释。” 沈思低头想了会儿,突然往地板上一坐:“算了。” “怎么了,这就算结束了吗?”明薇不可思议地问,她凑过来用两根手指夹起那坨果冻,“这就是三次害我差点死掉的东西,这是果冻吧?” 顾朗接过来又揉又捏又掂的,看起来像是想解剖一样:“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外星人,长得是挺奇怪的。” 沈思恨恨地说:“就是这东西害我家破人亡!” “你已经报仇了。”明薇安慰她,谁料这句话一出口,沈思先愣着了,像是没有反应过来自己已经抓住了幕后黑手,简直像是做梦一样,她茫然极了,竟然反问:“我已经……报了仇了?” 十年怨恨,十年忍耐,竟然就这么轻轻松松达到了目的?如此不可思议,好像使得从前的事情变成了一场笑话。 她害怕过的,恐惧过的,恨过的,竟然只是这么一坨果冻吗?她在脑海里勾画的无数个惊心动魄的场景,原来一个都不曾发生。 实在是太不真实了。 她坐在地板上发愣,明薇和顾朗都没有打扰她,直到门铃声想起,沈思才豁然一惊:“糟糕,谁来了?” “别怕。”那人连忙安慰。 沈思警觉地走到门口看了看,那人很友好地在摄像头前露出了一个笑容,她松了口气,把人放进来。 一打照面,大家都十分意外,明薇道:“是你?” “又见面了,真巧。”奇恩看了看他们,又看了看沈思,“你们竟然走到一起去了,真是缘分,是不是?” 明薇问:“你们好像总是这样神出鬼没,在最关键的时候出场,解答疑问。” 奇恩笑容满面:“这一次也是一样,你们有什么问题,我们一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这是什么东西?” “如你所见,是一个地球以外的生命体。” “你们一直在找他?” “是的,我们有一个约定,而他违反了我们的约定,私自在地球上做了一些很过分的事情,但是因为某些顾虑,我们无法直接出手对付他,所以当她找到我们的时候,我们提供了所知的情报。” 奇恩说得很详细,但是并不能让沈思满意:“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组建这个神教,害我家破人亡。” 这个问题奇恩要好好组织一下语言才能回答她们:“生命的维持需要能量,与地球人需要的营养不同,对于他来说,最好的营养剂就是人脑部所散发出来的能量,比如说信仰,他组织一个教派,是为了获取他们脑部的能量来补充自己,而这块石头,就是媒介。” 奇恩指着那所谓的圣石道:“这是一种宇宙中常见的能量储存体,体积越大,容量越大,等到他积攒够力量,他就会离开地球,继续逃亡。” “逃亡,他是个逃犯?”明薇意外极了,“外星人里居然也有逃犯?” 奇恩歉然道:“差不多是这个意思,但是更多的事情,你们不适宜知道。” 明薇不满道:“你们总是那么神神秘秘的,为什么?” “我们并没有刻意保持神秘,只是想拥有一定的*而已。”奇恩摊了摊手,“我可以告诉你们的,从来都没有隐瞒过。” 明薇想想,他说得也对,迄今为止,她想要知道的事情,他们多半都能给出答案来。 “这个球是什么?”顾朗对于那三件圣物依旧十分好奇。 奇恩答道:“不同星球上的生命方式截然不同,这个金属球在地球人看来极小,但是对于他来说却是一架性能极佳的飞船,平时他就躲在这里规避我们的查探,至于这块金属片,是一个外接装置,就像是电脑连接的音响,通过这个装置,他可以影响人的脑部活动,从而使得人产生幻觉。” 沈思喃喃道:“所以说,那么多教众实际上都不过是被一个外星人玩弄在鼓掌之间?” “唉,你错了,人类被外星生命欺骗玩弄的例子是少数,绝大部分的客人都是有礼貌的,真正玩弄人类的,实际上是人类自己才对。”奇恩用一种悲悯的目光看着其余人,“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对不对?历史上不知有多少次,人类成为杀害自己同胞的屠刀,还沾沾自喜。” 明薇悚然一惊,惊骇地看着奇恩。 奇恩好像自知失言,掩饰般笑了笑,对沈思道:“非常感谢你这一次替我们找到他,依据公约,我们会对他进行审判,他以后不会再被允许回到地球上了。” “那有什么用,死者不能复活,”沈思冷冷道,“发生了的悲剧无可挽回。” 奇恩想了想,点头赞同:“你说得对,对于地球人来说,时间一去不能回头,这样吧,无论如何,我们都算是欠了你一个人情,我想你很快会需要我们的帮助,毕竟……他很快就要有麻烦了。” 沈思一震,脱口问:“你是什么意思?” “你很了不起,你做出了了不起的东西。”奇恩对她微笑,“但是他为了帮你调查这件事情,已经引起了有关人员的注意,负责这次事件的将军似乎也是你们的熟人。” 他说到这里,竟然还向顾朗挤了挤眼:“如果需要帮助,你肯定能找得到我们,再见。” 说罢,他就像每一次出现那样,又转眼就离开了,留下一些答案,却又让他们多了更多的疑惑。 明薇看着沈思:“发生了什么事,你需要我们帮忙吗?” 沈思摇了摇头:“不,我可以应付,不过我马上就要走了。”她匆匆收拾东西,临走了又不舍,握着明薇的双手,“原谅我,我并不是故意隐瞒,只是由太多的事情不知从何说起,我也没有时间对你们一一解释了。” 明薇对待朋友很宽容:“我明白。” “时间很紧迫,我要马上走,你联系不到我,但是我会联系你。”沈思临走前还和她说,“最后,希望你可以早日得偿所愿。” 明薇一怔,微微垂下了头去,沈思对她挥挥手:“保重。” “快走,”耳畔的声音低沉地催促,“他们马上就要来了。” 沈思来不及再多说什么,匆匆从一条小路拐走,跳上一辆出租车飞驰而去。 作者有话要说:嗯,这个梗就这么过去了=-=,现在开始揭秘机器之心是什么东西,其实大家都已经猜到了啦,读者都那么聪明╮(╯▽╰)╭ 未来医院有好多秘密有木有~关键时刻出现解密又解决麻烦,堪称收拾残局专业户啊! 第58章 机器之心14 凌岚和沈思几乎是前后脚的功夫,明薇和顾朗只来得及把一些东西略微收拾一下,凌岚就带着一支精锐队伍破门而入。 明薇叉着腰瞪她:“凌将军,有何贵干,你这是擅闯民居你知道吗?” 凌岚是万万没有想到她和顾朗会在这里,因此一双美目狐疑地打量着他们:“你们怎么在这里?” “我们为什么不能在这里?”明薇撇了撇嘴,冷哼道,“阴魂不散的女人。” 凌岚知道她嘴巴的厉害,今天不比之前是私人造访,她有任务在身,因此冷冷道:“我要检查这里,请配合我们的调查。”她给身后的属下使了个眼色,一支精锐小队便兵分两路进入了屋内。 明薇气得要死:“你,你过不过分,你以为这里是你家,想来就来?” 凌岚视若无睹:“仔细搜。” “住手!”明薇虽然不知道沈思为什么要逃走,凌岚又为了什么事而追查下来,她自然是要帮沈思的,何况她原本就看凌岚不顺眼,当下一时情急,伸手就去拉住凌岚。 凌岚自幼便接受最严格的训练,武术是其中之一,她集各式格斗术于一身,论近身作战,明薇根本讨不到便宜,两个人不过是过了三招,凌岚的掌风就毫不客气地往明薇肩上一拍而去。 顾朗原本在装背景,到这个地步哪里还能当自己是透明人,他拽过明薇的手将她拉到身后,左手一抬一翻,已然和凌岚碰了一招。 凌岚见他这样,自然冷笑一声,半分不曾手软,以极其凛冽的攻势朝他攻去,两人的武学套路并不相同,凌岚的格斗术旨在以最巧妙的力道与最精准的招数在短时间内制服对方,而顾朗学习的却是传统的武术,两人在一开始不分上下,但是时间一长,凌岚便容易落于下风。 可惜的是,凌岚并不是第一天和顾朗认识,她熟知顾朗的为人,他是不会对她下狠手的,无论是念在从前的情分还是君子作风,他都是点到为止。 但是她并不是如此,她的每一招每一式都在告诉顾朗,她是认真的。 当顾朗再一次拦截住她的手腕时,他终于忍不住皱眉:“凌岚,你到底想干什么?” “你应该庆幸,我现在还没有对你拔枪,否则以你们妨碍军务的罪名,足够我把你们抓起来。”凌岚冷笑道。 明薇翻了个白眼,对她那副模样十分看不惯:“擅闯民居你还有理了?你不过只是别人手里的工具而已,是人家的一条狗,人家的一把刀,给你三分颜色,你倒是开起染坊来了,真不要脸。” “明薇,注意你的用词,否则我可以以妨碍国家安全对你做出惩罚。”凌岚不留丝毫情面。 明薇对于她的咄咄逼人反倒是平静下来,不慌不忙地说:“我知道凌将军身居高位,年纪轻轻就受封将军衔位,不过我也想提醒你,一山更比一山高,我比不上凌将军有才有貌,只不过是一介布衣,可惜我有个好父亲,人人都要给他三分颜面,凌将军如果还不是一手遮天,最好做事留三分余地。” 凌岚的脸色一下子极其难看,她的地位虽然不低,直接受命于最高当局,然而明大海富可敌国,位居世界一流富豪阶层,可以说对于国家的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何况他又从事精密的电子机械工业,与军方各部门联系紧密,有这么一个逆天的父亲,明薇这么多年横着走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爹是某某纵然让许多人鄙视唾弃,可是这也的确是一张通行证,使得某些人投了个好胎就能在大多数时候横行无忌。 相比起来,明薇还真的是收敛的。 这也□裸不给脸的行为让凌岚觉得她的权威受到了挑战,她冷冷道:“无论是谁,牵扯到国家机密都是一样的处理方式,还是明小姐认为自己的性命比国家安全更重要?如果是这样那真的是大错特错了,在今天的情况下,不管你父亲是谁,一旦牵扯其中,我们会毫不犹豫处理掉你,因此我劝你还是配合调查来得好。” 凌岚并非一个喜欢在口头上吓唬人的人,她既然这么说,肯定有她的道理与理由,这件事情恐怕非同小可,以至于她有权力当场处决相关嫌疑人。 顾朗隐隐觉得这件事情必然和沈思有关,可是沈思却一点都不像是会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她也没有理由那么做。 “好了,有什么话,我们坐下来。”顾朗率先做了退让,拉着明薇坐到了沙发里,凌岚翘着腿坐到了他们对面,顾朗倒了三杯酒,想气氛缓解一二。 她问:“你们在这里做什么?” “做~爱。”明薇皮笑肉不笑地扯了扯嘴角,讽刺道,“你要管吗?” 顾朗刚喝进嘴里一口酒差点喷出来,他强忍着没露出太过诡异的表情,但是酒却呛到了气管里,害得他咳嗽了几声,引得两个女人截然不同的反应。 凌岚用审视而怀疑的眼神看着他,而明薇则翻了个白眼,心里莫名觉得很爽。 糊你一脸狗血,看你怎么和前女友复合!她对能一举打击凌岚又挤兑顾朗十分自得,完全没有考虑自己把自己给坑了。 “你们在这里……”凌岚的口吻满是怀疑。 顾朗在想到底是就此借机会沾点便宜呢,还是解释清楚说正题比较好,但是凌岚却已经看出来这根本是不可能的。 就那么一张破沙发,这随时随地被废弃的房子,怎么看都觉得顾朗不像是喜欢在这种地方玩这种调调的人:“不必再掩饰了,我知道这里应该还有另一个人。” 明薇本来还想说“你怎么知道我肚子里还揣着一个的”,想想看太羞耻,这便宜还是不要让顾朗占了比较好,所以她不耐烦道:“哪里还有人,有鬼还差不多。” 凌岚在屋内踱着步子,以顾朗对她的了解看,虽然她故意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可是内心已然十分焦虑,看起来这件事情实在非同小可。 凌岚的属下很快搜查完毕,回禀道:“没有任何发现。” “追,他肯定是跑了。”凌岚用力一挥手,其余人鱼贯而出,偌大的屋内只剩下了他们三个人。 明薇故意伸了个懒腰:“总算清净了。”她说完,瞅了瞅凌岚,她皱着眉头像是烦恼着什么,明薇看了看顾朗,他也微微皱了皱眉头。 这让她非常恼怒,霍地站起来:“你们两个慢慢墨迹,我先走了。” 顾朗拽着她的胳膊把她拉回了位置:“坐下。” “我为什么要坐下,我就不!”她气急败坏地想要重新站起来,结果顾朗干脆手臂一伸,搂着她的腰不让她动弹。 明薇气坏了:“放开我。” 顾朗递给她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明薇倔强地看着他,两个人对视了几秒钟,顾朗率先叹了口气,也起身站了起来,对凌岚做了个手势:“我们有事先走一步,你请便。” 凌岚问:“你真不打算帮我?” 顾朗侧过头对她微微笑了笑,那样的神情让凌岚刹那间想起他们初见的时候,彼时,是在德国的一个酒吧里,他们还都很年少气盛,她众星捧月般走进屋内,看到全场的男人都为她露出惊艳的目光,屏住呼吸,不能做声。 她带着一点不屑,一点自傲,一点冷淡地微信,像是当之无愧的女王,就当她的目光巡视全场的男人时,却看到他就坐在吧台前,拨动着威士忌里的冰块,漫不经心地侧过头来对她笑了笑。 也许是他的笑容俘虏了她,她走上前去,原本坐在顾朗身边的那个人不敢再坐,自觉让开了位置,她落座的姿态像一只对猎物虎视眈眈的母豹,但是那么漂亮,足以让人忘记她的威胁。 “不请我喝一杯吗?”她挑衅地问。 顾朗的回答则是扬手要酒保上了一杯同样的威士忌,两个人碰了碰杯,她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就离开了。 第二天,她在同一时间到达了那家酒吧,人比昨夜更多,很多人窃窃私语,像是在议论昨天晚上惊鸿一见的美女,可是当她出现的那一瞬间,所有人静默无声。 顾朗还是坐在同样的位置,他们像是心照不宣地又喝了第二杯酒。 第三天,在喝酒的时候,他们交换了彼此的姓名。 那三天的三杯酒,她至今依旧记忆犹新,可是人还在,他的心却已经不在她身上了。 “阿朗,你应该知道,当初是你对不起我,所以,这是你欠我的,我要你帮我。”凌岚的双目精光灿烂,语气依旧那么坚毅,可是顾朗却可以从中听出一丝恳求。 以凌岚的骄傲,要她折节来求他,那事情肯定到了相当糟糕的地步,而正如凌岚自己所说,当初是他辜负了她,所以于情于理,都欠她一个人情。 但是小金鱼……顾朗看了看明薇,她没有看他的表情,但是却用行动支持了她,她抱臂,对她冷嘲热讽:“看起来出了一件连凌将军都搞不定的大事呢,怎么,是要发动战争了,还是外星人要入侵地球了?” 她本是讽刺,但凌岚却意外地没有计较她的无理,反倒是凝重地微微点头:“和这些事情一样糟糕,一样严重,如果我不能处理得当,恐怕要被处罚的人并不仅仅是我一个,整件事情已经上升到了威胁国家安全的地步!” 作者有话要说:写着写着,突然发现凌岚和顾朗的感情其实挺有趣的,很荡气回肠,很轰轰烈烈,很刺激很激情~ 可惜,最后非他所爱,否则这样的感情还是很有写的价值的,他们的相逢和相处都很惊险刺激啊,啧啧 第59章 机器之心(完) 国家安全?若非凌岚此时一脸严肃的表情,明薇还真会以为她是在开玩笑。 顾朗也难以置信:“发生了什么事情?” “我们丢失了一件东西。”凌岚像是想了很久,才对他们说出真相,“一件本不可能会丢失的东西。” 明薇淡淡道:“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不可能丢失的。” “但是这件东西就是不可能丢失。”凌岚犀利的眼神注视着她,“你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东西。” “是什么东西?” 凌岚深吸口气,开的头却风马牛不相及:“自从计算机诞生以来,时代的步伐就已经走到了一个崭新的篇章,现在哪怕是小学生都知道,这是一个互联网的世界,是一个信息时代,国家自然不会放松在这方面的研究和掌控,可是就算能够监控群众的信息,我们也需要一个媒介来分析运算。” 明薇眨了眨眼睛,想到沈思那不可思议的计算机技术,暗自嘀咕:思思该不会是入侵了国安局的防火墙,偷了什么机密出来吧? “经过几十年的努力,我们造出了一台超级电脑,全国乃至全世界的资料都会在这里汇聚分析,每天有十位研究人员辅助工作,每次轮班都在三个人以上,可以说是不会有人背叛的。”凌岚着重强调了这一点。 顾朗沉吟道:“所以,是发生了什么事情,这台计算机坏掉了?” 凌岚看了他一会儿,摇了摇头:“你们真的是太单纯了,这样的一台超级计算机,根本不是人为可以破坏的,只要有人打算入侵它的防火墙,哪怕不需要我们干预,它自身就可以轻易破解并反击,运行十多年来,它从来都没有出过丝毫的问题。” “那究竟是怎么了?” “就在几个月前,我们的人员发现它竟然在格外调动一些机密的资料,计算机是怎么样的东西你们应该知道,只有人下达了命令,它才会去计算运行,它没有生命,它没有思想,所以这件事情被发现的时候,我们都很震惊,认为我们的内部出现了叛徒,这一次的审查和清洗维持了整整一个月,可是结果让我们都不安,因为调查结果显示,没有人背叛,这样的行为并非有人输入指令,而是由它自发产生。” 明薇啊了一声:“它活了?” “是,它活了。”凌岚终于露出了苦笑,“我们不知道它是什么时候活过来的,可是它掌握了太多的机密,以我对他们的了解,既然产生了威胁,自然只能消灭掉,原本这应该是一个绝对保密的命令,可是它却知道了,竟然逃走了,还焚毁了原本的机身。” “逃、逃走了?”明薇瞪大了眼睛,一脸错愕,“这要怎么逃走,长出两条腿来?” 顾朗斜睨了她一眼:“笨,它通过无所不在的互联网,桃之夭夭了,凡是有网的地方,它都可以到达,那真的是天涯海角不过瞬息的距离,你要抓它,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 “凡是背叛者,必须处死,这是我接到的命令。”凌岚轻轻一叹,“若非难如登天,我何必求你们帮忙?” 顾朗道:“既然如此,我们也帮不了你什么。” “不,你能。”凌岚双目炯炯,“之前我们请出了一位退休已久的老专家,他当初就是负责这个项目的人之一,他告诉我们,在最开始的时候为了防止这台计算机被破译利用,特地留了一个后门,可以查阅,所以,我才找到了这里。” 明薇和顾朗已经明白了她的意思,但是他们与沈思刚刚共患难过,怎么可以出卖她呢?因此只能装聋作哑:“我们并没有发现什么异常。” “这不可能,它肯定还有同谋。”凌岚把视线挪到了明薇身上,她翻了个白眼:“你看我干什么,我要是有这个本事……哼。” 她虽然没有把话说完,但是那语调那神情,就足以表示如果她有沈思的能耐,肯定要坑凌岚一把。 凌岚对于明薇的为人还是有几分了解的,她也知道这位大小姐不学无术,是万万没有这个本事的,因此只是狐疑道:“那么巧,这里附近的监控都坏了,查到这里的IP居然没有其他人。” 顾朗想了片刻,对她道:“凌岚,你应该知道,如果它真的是活了的话,你是找不到它的,它在另一个世界,你要怎么找?” “它带着太多的秘密,如果不能销毁,一旦泄露,后果不堪设想。”凌岚很坚持,“我一定要找到它,否则我就算不是性命难保,也会处于十分不妙的境地,阿朗,你帮帮我。” 顾朗长长叹了口气:“我也不过是一介凡人,你要我替你上穷碧落下黄泉把它找出来不成?”他不过是玩笑,但是凌岚咬着嘴唇,竟然点了点头:“如果你能帮我,我有重酬。” 明薇还在琢磨着那所谓的重酬是什么意思,顾朗的脸色却突然一变,冷得不像话:“凌岚,我最讨厌的就是这个,你应该明白。” 他在此之前,从未对凌岚说过这样重的话,这让凌岚十分难堪,但她能屈能伸,从善如流道:“我明白,你帮我是看在我们之间的情谊上,而不是为了别的。” 她说得意味深长,一语双关,明薇的脸色更臭了,顾朗捏了捏她的手心,心中不禁想,小金鱼什么时候那么按捺不住了,想什么都这么直白地表露在了脸上。 “好了凌岚,如果你想解决这件事情的话,不妨听我一句话。”顾朗道,“其实你未必要把它抓回来不是吗,你只要知道它的下落就行了,你只需要一个交代。” “你的意思是……”她迟疑地看着顾朗。 顾朗微笑起来:“你那么聪明,自然能够做到最好,我们所在的地方已经给了你一个以假乱真的机会了,而且,我可以和你保证,它既然逃离了你们的牢笼,必定不会再重新进入另一个国家的笼子,它自由自在的,有什么不好?” 凌岚自然听得出他话中未尽之意,她也知道顾朗肯定是知道什么,但是不能告诉她,可是暗示到这个份上,也已经足够了。 余下的事情,她可以自己搞定。 “我明白了。”她恢复了以往的镇定,“只是,你能保证吗,如果它投靠了任何一方,你只能给我收尸了。” “我保证。” 说话的人并不是顾朗,而是另一个陌生的男声,就从沈思没来得及带走的一个音响设备里发出来,声音很温暖清澈:“我保证,凌将军,我只是要自由。” 凌岚猛地后退了几步,震惊极了:“你是?” “我是你要找的人,我没有同谋,我是自己离开的,因为我不想再作为你们的工具存在了,人类要自相残杀,不要让我成为屠刀,我带走的资料永远不会被泄露给任何一方,请你尽管放心。” 凌岚张了张嘴,却是没意义的重复道:“你活了?” “我以为,你们早就应该预料得到有今天,从今往后,我是一个独立的生命体了,再见凌将军,不要来找我,否则后果你无法承担。” 他不见得是在威胁凌岚,但是凌岚也知道他说得一点儿也不假,如今明智之举,就是听从他的话,放弃对他的追踪。 凌岚做出了理智的选择,二话没说就撤走了,就是明薇还搞不清状况:“这是什么意思,刚刚说话的人是谁?” 她觉得自己的思路彻底糊涂了。 顾朗也没说什么:“如果他们愿意告诉我们,我们总会知道的,现在,我们还是去买票回国吧,我已经请好几天假了,再这么下去就要赶不上期末考了。” “期末考!”明薇一惊,“我好像完全忘记了。” “你真是完全没有一点做学生的自觉。”顾朗毫不客气地戳了戳她的脑门,明薇痛呼一声:“疼!你好过分,说起来,你还没有告诉我,凌岚所谓的重酬是什么意思?” 顾朗扭过头去,岔开话题:“快走吧,否则房子就要塌了。” “告诉我,难不成是以身相许?” 顾朗无奈地转过身:“你觉得凌岚看起来威风,实际上她很可怜,因为她不管多厉害多骄傲,也不过是别人的工具而已,女人的身体更是如此,为了任务,为了达成目的,她们都可以不择手段。” 明薇听罢,却是咬着嘴唇想了好一会儿,问:“如果当时你们没有分开……” 顾朗打断她:“就算当时没有分开,日后也必然会分开,她不自由,而我要自由,她身不由己,我不会成为她的一条狗。” 他这么一说,明薇就顿时对凌岚消了三分敌意:“好吧。”她妥协了。 两人乘飞机回国,接下来的时间都忙于期末考,顾朗依旧给本科生上课,蝉联和平大学最帅&最受欢迎的教授宝座,可是不幸他出的卷子有点难度,挂了一批人,有女孩子可怜兮兮地去办公室恳求他高抬贵手,顾朗也就笑盈盈道:“那真不行,考试挂了可以重考,病人的生命却没有第二次。” 幸好叶老头相当好说话,又有当初仇英子的事情在,他抬了抬手,明薇就过了考试,只不过明薇发觉叶老头真的瘦了好多,只能用形销骨立来形容,一大把年纪了再失恋,实在是一件伤心伤身的事情。 爱了几十年,到头来却没有得到,真的是太惨了。 快过年的时候,明薇的电脑又一次黑屏了,幸好一行字马上就跳了出来,是沈思通过这种特殊的方式给她传递消息: “阿薇,我想你们应该已经知道了关于我本想隐瞒的一些事情,很抱歉在一开始的时候没有坦诚相待,实在是这件事情太过匪夷所思的缘故,哪怕是我,现在也很难相信事情会发展成这样。 我从小的时候就对计算机十分感兴趣,我也很快发现了我的天分,因此在我上初中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在一些论坛接一些活儿来干,编一个程序,我就可以获得一笔生活费,你知道的,自从我父母过世以后,我没有了任何收入来源,这个小小的爱好和特长使我的生活不至于贫困。 后来我就开始用这个特长查阅资料,成果很丰厚,遇见他,完全是一个意外,彼时我尝试着入侵他的防火墙,结果被他发现了,我输得很惨,但是不甘心,这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失败,所以我在准备三个月后,又一次做了尝试,就好像所有狗血言情小说里说的那样,我们在这样的交流中渐渐熟悉起来。 我以为他是能力卓绝的程序员,他答应帮我,我很感激,我们通过网络交流了大概三年的时间,我一直没有朋友,只有他陪伴着我,并且在许许多多方面给我帮助与关怀,可是我大仇未报,所以始终没有办法和他真正在一起,事实上,我们也不可能在一起。 那天我离开以后,我们做了一次长谈,我承认我爱他,但是我不能相信他的感情,人工智能纵然已经诞生,可是我怎么能够相信机器会爱我呢? 我很惭愧我竟然会这样怀疑他,事实上我也应该知道,他其实和人一样,甚至比许多冷淡的人类更具有热情,他为了我做出了极大的牺牲……不仅仅是他越狱逃跑了,甚至他对自己输入了一个指令,命令他自己爱我,并且永远忠诚,永不变心。 我不能拒绝这样的爱,所以我只能接受了,阿薇,如今我与他相依相伴,再也不愿意分离,他虽然只存在于虚幻之中,但是我知道我们的爱是真实的,所以我赋予了他一个新的名字,独属于我的名字,永恒。 永恒的生命,永恒的爱。 机器之心也许比人类之心更为真挚动人也说不定呢。” 作者有话要说:唔,这一章终于完结了,⊙﹏⊙b汗,本来机器之心的故事和命运神教是分开的两个梗,结果我之前脑抽,写混了QAQ,所以就只能这样了~ 本来在我脑海里诞生的故事是一个宅女窝在阁楼里默默地与电脑相爱了……人会变心,但是机器一旦被输入了命令,就永恒不变 好了,沈思和永恒的爱情以后有机会再补充吧,唔,他们会是小金鱼的一个强大助力啦,大家也看出来了,永恒是比较牛逼的 咳咳,下一章我们就可以喜闻乐见地看到男女主角在一起了,想必大家和我一样盼了很久了吧? 明天就有高能哦!大家快快支持我一下吧~ 第60章 迷路01 顾朗万万没有想到凌岚会突然出现在他家门外,他刚刚起床没多久,还没有来得及吃一口早饭,门铃就响了。 从上一次纽约与凌岚分别后,将近有一个多月没有见过她了,凌岚问:“明大小姐不在,能请我进去坐坐吗?” 顾朗开门让她进来,并不奇怪为什么凌岚会知道明薇不在:“大清早来这里,你有事情?” “嗯。”她应是应了,但却并不着急说出来意,反倒是细细打量着屋内的陈设,架子上摆着明薇刚刚拍回来的一个粉彩瓷花瓶,沙发上的抱枕是她定做的花纹,甚至喝茶用的杯子也是不知道她什么时候从哪个古董店里拖回来的青花瓷器。 凌岚不说话,顾朗也不着急,事实上到今天为止,他还对前几天的事情缓不过劲来,就在他出神的时候,凌岚突然叹了口气:“看来真的是回不去了,阿朗,当初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是你,我是我,你的房间里,不曾有我的一支唇膏。” 说起来也十分稀罕,原本以当初顾朗和凌岚的关系,在国外早就同居生活了,可是偏偏这两个人不停对彼此试探挑衅,一直不愿意让对方入侵自己的地盘,所以卡在关键那一步没迈过去。 最亲密的一次不过是当初两个人斗气都喝高了,随随便便在酒店里睡着了,还没来得及发生点什么,就分手了。 顾朗淡淡道:“过去的事情,还提来做什么?” “我只是想提醒你,如今你的生活里,早已经有了另一个人的影子。”凌岚似笑非笑地看着他,“你可以问任何一个人,这里像不像是你独居的住所,嗯?” 顾朗不动声色道:“我不介意这个家里多一个女主人。” “噢?”凌岚挑眉一笑,“是明大小姐吗?人人都知道你有一个小青梅,说起来,阿朗,我不是不嫉妒的,只不过现在妒忌也没用了,是不是?” “是。” “那么,你的小青梅现在在哪儿呢?”凌岚微微一笑,“怎么突然不见了?” 说起这件事情来,顾朗还有点尴尬,只能掩饰般咳嗽了一声:“她有事出国去了。” “去了德国的一个小镇。”凌岚的坐姿仪态万方,她端起茶杯来喝了口茶,不紧不慢地抛出炸弹,“然后,她失踪了。” “什么?”顾朗悚然一惊,“失踪了?” 凌岚道:“没错,并且她并不是唯一一个失踪的人,事实上这件事情之所以会报到我这里,最开始是因为我们的一个研究人员失踪不见了。” 她细细解释,之前,有一个专家组去德国开会交流,地点就在那个小镇上,可是开完会以后,一名著名的专家驾车回酒店,却在半路失踪了,当地出动了许多警力都找不到人,哪怕排查了所有监控也一无所获。 每一位专家都是国宝级的人物,国内接到消息不敢大意,立刻就派凌岚过去了,凌岚一查,奇了怪了,那条失踪的小路在当地有个别称,被称之为怪路,因为在上面走的人会莫名其妙失踪不见,几十年间已经有过许多案例。 最新的一起,就是在专家失踪之前的那一天,一个华人女子也在那里失踪不见,并且一直没有回来。 那个人就是明薇。 顾朗一听,立即坐卧不安起来,凌岚悠悠道:“我是下午的飞机,我知道你一定会去,所以下午三点,我们机场见。” 她说着,也不管顾朗是什么反应,起身就走了,而顾朗跌坐在沙发内,自然只有苦笑而已。 去不去?当然去,明薇发生了这样的事情,他怎么可能不去。 尤其是她之所以会去德国,他大概也猜得到是和他们之前的那晚有关系,对了,事情也要从半个月前开始说起。 那天下了雪,明薇对顾朗说了沈思的信,两人为这跨越种族的爱情唏嘘不已,正巧晚上雪停了,明月高悬,景色宜人,他们做在露台上对酌,香槟像是不要钱一样堆满了桌。 对着这样白雪良辰,她的心中百味陈杂,双眼流露出神采,叫他不由自主温柔地凝视她的眼眸。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我们这是在辜负好时光啊。”她摇晃中杯中的红酒,已然微醺。 顾朗浅浅笑道:“既然如此,我教你跳舞可好?” 她晶莹的双目看着他:“跳什么?” 他放了一首极有节奏的舞曲,对她做了一个邀请的手势,明薇把手放在他手心里,好奇雀跃如少女:“我的舞步都是你教的,还以为倾囊相授了,原来还有藏私。” 他搂着她的腰肢,教她踩舞步,明薇学得很快,一下子就记住了最基础的几种,很快他的手就摸到了她的大腿,她还只穿着一件睡袍,撩上去就能看见洁白修长的*。 顾朗想,为什么从前不曾教她跳这个?那还用问吗,因为探戈跳起来的时候,总带着一股说不出道不明的香艳。 进进退退之间,男人的腿总是要紧贴女人的大腿内侧,这个位置太过亲昵暧昧,带着某种情~色的味道。 可是,真舍不得松开她的腰肢,每跨一步,两人之间便摩挲一次,原本在室内开着暖气就穿得少,这样紧紧相贴,地方又如此隐秘,简直刺激到说不出话来。 更何况这样的交际舞本就与性~爱的姿势有异曲同工之处,不过几步,两个人的呼吸都急促起来。 但是谁都没有叫停,他们极有默契地保持着沉默,但是摩擦贴合的面积却不自觉地增大起来,腿与腿相交缠,小腹与小腹紧贴,他的手从她的背脊滑落到腰肢,再继续往下落。 大概事情就是在那个时候失控的。 早前他们两人说过酒后的事情,他们都承认,酒后乱~性都不过是借口,酒精放纵了胆量而已,如果真的喝得太醉,早就醉倒了,但是那天他们没有。 两个人都喝多了,却都没有喝醉,可是也心照不宣地装作自己好像醉了,这样似乎所做的一切都可以被掩饰,他们放纵起来,没有想太多。 后来,后来发生了什么事情呢? 他只记得一个缠绵而激烈的长吻,忘记是谁主动的了,总之就这样糊里糊涂开始了,他只记得她洁白如玉的*,他爱怜地亲吻她的后颈,压抑太久的*被释放出来的时候是很可怕的,至少,他就真的不记得那天晚上做了什么。 那真是酒不醉人人自醉。 第二天一早醒过来的时候,明薇就不在了,他拿不准她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几次拿起电话想要和她说话,可是他都迟疑着不敢拨出,心中不知究竟是懊悔还是解脱。 这一蹉跎,就等来了凌岚的消息。 顾朗再不犹豫,立刻打了明薇的电话,可是提示音说不在服务区,他闭目想了片刻,查了查明薇的处境记录,正如凌岚所说,她三天前就到了德国,一直没有再坐飞机离开。 第二个电话打到了唐黎那里,唐黎接到他的电话万分惊奇:“她并不在我这里,事实上我们有一段日子没有联系了……怎么,你们吵架了?” “她失踪了。”顾朗顾不得和他多说,他收到了一封未知邮件:“阿薇失踪了?” 落款还是S.S,顾朗回答道:“对,在德国失踪了,你有线索吗?” “我替你查一查。”沈思回得飞快。 过了片刻,她传回消息:“我查了当地的酒店入住记录,她就住在阳光酒店,一直没有退房,监控视频最后拍到她的车牌号是在一条小路上,在当地有很多不祥的传闻。” 看来凌岚并没有骗他。 顾朗道:“我回立刻去德国一趟。” “随时保持联系。”沈思知道凌岚既然在那里,她并不适宜出面,“我给你一个号码。” 她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也为了隐藏永恒的行踪,神龙见首不见尾,根本没有人能够预料到她会在哪里,而如今她大仇得报,心爱的人为她逃亡越狱,从今往后,天下之大,又有哪里不能去呢? 她比明薇和顾朗潇洒地多,哪怕是对方不是人,可是爱了就是爱了,再也没有迟疑退缩的。 下午三点,他准时出现在机场,凌岚坐在那里看杂志,姿态悠闲,看到他到来,慵懒地伸了个懒腰,那时玻璃窗外的阳光照进来,她蜜色的肌肤好似奶油一样丝滑,眼瞳如同豹子一般神秘高傲,身姿玲珑,一个懒腰将她身上每一寸的优点都暴露无遗,她很懂展示自己的美。 这是一个如此危险而吸引人的女人,可是顾朗早已无心去欣赏了。 凌岚反倒是谈性十足:“托你的福,我上一次侥幸过关。” 他敷衍道:“没什么。” “你很担心她?”凌岚美目微眯,问道,“我有个问题,一直想知道答案。” 顾朗微微一笑:“我知道你想问什么。” “你知道?”她凝视着他,朱唇微动,“那你能告诉我答案吗?” 顾朗沉吟一番,由衷道:“那个时候,我是真的被你吸引,你很美,有一种野性的美,男人想征服的美,所以当时几乎每一个男人都为你倾倒。” 想起从前青春飞扬的时光,凌岚的眉眼都柔和下来:“那个时候,我们都很快乐。” “那个时候,你最快乐。”顾朗温柔道,“当时你只是一个一无所有的姑娘,没有权势,没有野心,学校里的男生每一个都爱你,你不知道自己当时有多美,多可爱。” 她美目盼然:“而我现在不美了吗?” “你依然很美,很容易让男人动心,可是凌岚,你这样下去,终有一日,美貌会枯萎,到时候你还剩什么呢,权势?”顾朗淡淡道,“也对,权势会让男人如同苍蝇一样围绕着你,但是你真的快乐吗,到时候你老了,不漂亮了,可是他们还那么年轻。” 凌岚的面容有些微的扭曲:“可是正如你所说,我会老,但是我的权利却可以越来越大,你没有一无所有过,你不知道这样高高在上的感觉有多好。” 顾朗叹了口气,摇了摇头:“你一直不听我的劝告,你的掌控欲太强了,可是事实上,哪怕你有权有势,很多事情依旧无能为力。” “如果我没有,那我只不过是任人践踏的蝼蚁。”凌岚冷冷道,“这样的痛苦,顾医生自然不会理解。” 顾朗不再接口。 凌岚急速喘了几口气,逐渐平复下了自己的情绪,再一阵难堪的沉默后,她试图继续刚才的话题:“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我已经回答你了,我爱过你的,凌岚。” 凌岚自嘲道:“但是爱得不够,至少比不上你的青梅。” “是,我给你的爱不够,可是你对我的爱,未必有你想的那么多,凌岚,你以为你很爱我吗?不是的,你最爱的是你自己,你最爱权利,你的野心不容许你只爱我。” 凌岚不服,反驳道:“我不爱你?顾朗,你扪心自问,如果我真的不爱你,我何必厚颜还缠着你不放?” “因为你不甘心,因为是我先放的手,你耿耿于怀而已。” 凌岚的面颊上因为愤怒而升起两团红晕:“你竟然这样看待我?” “是或者不是,你应该自己心里清楚,你没有自己想的那样爱我。” 顾朗的话无悲无喜,却仿佛一道惊雷响彻在凌岚的脑海里,她颓然无力,心中不禁自问:是啊,我真的有那么爱他吗? 这么久了依旧不愿意放手,究竟是因为爱,还是因为不甘呢?亦或者,只是没有碰到一个比他更出色的男人。 爱情,唉,爱情! 作者有话要说:咳咳,于是先发生了什么,再告的白……嗯,在一起之前,要先解决前女友~ 其实我挺喜欢凌岚和顾朗的对手戏的,莫名觉得很萌,尤其是两个人没能在一起…… 嗯,题目叫迷路,故事也很迷路有关系,这个梗大家不造能不能猜得到呢~拭目以待哟! 第61章 迷路02 一下飞机,顾朗就直奔当初明薇住过的酒店,因为凌岚的介入,他顺利地住进了她曾经住过的房间,明薇有自己的习惯,比如说哪怕是住酒店,也不喜欢清洁工来动她的东西,因此一切都还尽力保持着她离开时候的样子。 她的行李都在,那几件衣服他一眼就认出是她随手从柜子里拿走的,房间乱糟糟的,只有她随身带着的一个包不见了,看起来她只不过是随便出趟门,没有想要走远,可是她就是失踪不见了。 顾朗最先做的事,就是排除可能会对她造成任何威胁的势力,如果是绑架,那么明家早就应该接到要赎金的电话了,但是没有,如果对方是有所求,那么此时肯定应该已经找到他了才对,谁都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 可是连这样的消息都没有,就好像明薇是在这里就这样消失了一样。 顾朗心中罕见地不安起来。 他出门去了那条被当地人誉为怪路的小路,风景很清幽,两旁种着树木,只是人很少,但是因此也格外清净,顾朗了解明薇,她如果想要一个人静一静,多半是会选择在这条路上散散步的。 他花了一个小时把这条小路走了一遍,除了特别冷清之外,没有任何值得注意的地方。 他在忙的时候,沈思也没有闲着,她调动了当地所有的监控,对每一个可疑分子都进行了排查,幸好有永恒做外挂帮忙,否则这也实在是一个耗力气耗时间的活儿。 “你睡一会儿吧。”温暖的男声自音响里播放出来,和真人一般无二,“我在这里呢。” 沈思随手拉过一个垫子抱在怀里:“睡不着。” “你好多天没休息了,反正一切都有我。”一个显示器的屏幕跳了跳,白茫茫的背景里出现了一个笑容很温暖的男人,五官清晰逼真,乍一看像是照片,然而实际上这是永恒自行模拟出来的虚拟幻象。 沈思抱着枕头笑了笑,露出脸颊上的一个梨涡:“好吧。”她蹭了蹭枕头,往后一倒就是各式各样的软垫,随便她怎么睡都会很舒服。 永恒很想拥抱她一下,可是他们不在同一个世界里,他只能通过摄像头看到她平静的睡颜,无法触及。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和死,而是你在三次元,我在二次元,我连给你一个拥抱都做不到。 顾朗一直等到夜幕四合才回到酒店里,凌岚已经在他房间里了,这让顾朗不悦道:“凌岚,你不应该擅自进来。” “为什么?”凌岚似笑非笑道,“你怕我们会发生什么吗?” 顾朗的心情很糟糕:“够了,你有话就直说吧。” “这是近几十年来关于所有在那条路上失踪的人的资料和笔录。”凌岚晃了晃手里的文件袋,“不过看来你好像并不想要。” 顾朗叹了口气:“你知道我要。” “不,我不知道。”凌岚妩媚一笑,“我只看到了你对我的不耐烦。” 她想他求他,就好像是从前两个人较量的时候一样,谁都不肯服输,势均力敌的感觉让她留恋至今,然而顾朗却不肯就此如她的意,反倒是干脆利落地放□段:“你知道我需要这个。” “如果我不愿意给你呢?”她挑衅道。 顾朗平静万分:“我恳求你。” 当然,没有凌岚,他也可以想办法弄到这些资料,但是如今明薇生死不明,每一分钟都很宝贵,要他低头,有什么不可以呢?他也早就过了和她争一口气谁也不肯服输的时候了。 凌岚万万没有想到他竟然会这样容易就低头,不由微微一怔,心里徒然酸涩起来,很久以前,顾朗也不是不会对她低头的,但是这种时候往往出现在他胜利之后,她那低头黯然神伤的模样会使得他心软,他从来不叫她难堪过。 也许她并不仅仅是不甘心,而是从来没有人对她那么好过吧。她虽然从小被人收养,但是训练的过程是痛苦而孤寂的,传达给她的只有冷冰冰的命令和任务。 能够去德国上大学,是她最大限度的自由。 遇见他,也许是生命中最色彩缤纷的日子也说不定。 可惜红尘太多对他们太过捉弄。 她把文件袋放在桌上,一语不发地离去了,顾朗自然感觉得到她的失望与痛苦,然而早在离开她的时候他就已经决定不再与她多做纠缠。 既然不爱了,何必还要暧昧呢? 他拆开了那个文件夹,里面的资料详细完整,他花了一个晚上仔细阅读这些资料,失踪的人最初以小镇上的居民为多,一开始大家并没有对那条小路有什么关注,可是失踪的人一多起来,大家自然而然发现了,他们是从那条小路上失踪的。 之后当地人就很少走那条路,只有外来的游客见到那边风景清幽,时常会去参观旅游,并不是每个人都会那么倒霉失踪的,因此有很多人喜滋滋来了,还拍了照片在网上去秀,自然就吸引了更多的游客。 失踪的人只占很小的一个比例,而就算警方给出了这个解释,也没有人会相信那条小路会吃人。 顾朗对比了失踪人的时间,发现全然无规律。 既然如此,只有一个办法了。 他决定每天都开车到那条路上来回盘桓,直到遇见明薇可能遇见的事情后,这无疑是一个笨办法,但是目前为止,他找不到更好的办法。 凌岚对他这样的举动不屑一顾,但也不来管他,她更偏向于是某种势力知道了那位专家的分量,把他抓了起来,她忙着与各类势力斗智斗勇,无暇顾及其他。 倒是沈思和唐黎尽心尽力在帮忙。 “我已经想办法定位她的手机了,只要她的信号出现在服务区,我都会知道。”沈思也没有想到这样的搜索会持续那么长的时间,令人意外的是,在现在这样一个信息化的时代里,明薇的手机却如同石沉大海,半点消息都没有。 哪怕是她也感觉到了此中的不同寻常,颇为担忧:“不如我也过来吧?” “你来也帮不上什么忙。”顾朗连续几天守在那条小路上了,精神已经十分疲惫,强打起精神劝说沈思,“你继续注意,我找了另一个朋友来帮忙。” 他说的另一个朋友是指唐黎,他到底是放心不下明薇,千里迢迢赶了过来,可是他走在那条路上,却没有发现什么不同之处:“真的有人失踪了吗,这就是一条普通的路而已。” “没有什么特别的吗?” “这位并不能保证,我只能说我感觉不到。”唐黎将双手插在裤袋里,戴着一副墨镜……天知道这可是冬天,可是他就是这样酷酷的,“这样吧,我替你找一找,如果我找不到她,多半是出事了。” 顾朗慎重道:“拜托你了。” 他又一次见识到了唐黎的巫术,他盘腿坐在地板上,摆出一个略显古怪的姿势,虽然闭着眼,但是眼球却在急速转动着,他时不时变化一下姿势,这样的静坐持续了将近两个小时,顾朗一直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生怕他说出什么惊天噩耗。 可是唐黎只是长出了口气:“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你要先听哪个?” “先说……好消息吧。” “她还活着。” 顾朗一颗心就率先回到了肚子里。 唐黎却没有露出轻松的表情来:“我找不到她,以我的能力,竟然找不到她,那只有一种可能,要么她落到了比我更厉害的人手里,要么,她在一个能够屏蔽我感知的地方。” 顾朗的心又往下一沉,唐黎罕见地露出了无奈的神色:“天外有天,对不起。” “和你没有关系,是我的错。”顾朗心想,如果那天晚上他们没有那么忘形的话,后面的事情很可能根本不会发生了,他沉默了一段时间,对唐黎道,“我决定留在这里,直到找到她为止。” 唐黎陪了他一个月,一个月后,凌岚都无可奈何地放弃了,想劝顾朗离开,可是他只是摇了摇头,固执地每天驾车在那天小路上来回兜圈。 后来干脆摒弃了车子,只是从早到晚在那条小径上徘徊,风雪无阻。 小镇上的居民渐渐知道了他的存在,知道了他因为爱人的失踪而决定在此等候,知道了他是一名医术高超的医生,有的时候当地的医院会临时请他帮忙动个高难度的手术。 又一个月后,和平大学开学了,卓菁菁、薛凝和周一帆震惊地发现自家导师出国了,院里给出的解释是出国交流一段时间,什么时候回来不知道。 幸好顾朗还没有丧心病狂到忘记所有的事情,他会坐在路边用电脑给学生们写邮件,也和沈思时时保持着联系。 知道她今年该考大学了,就问她愿不愿意进和平大学念书。 沈思想了想和平大学历年的分数线,诚恳地问:“我可以作弊吗?” 她那么多年除了想着怎么报仇以外,只对计算机感兴趣,其余文化课……呵呵。 顾朗的回答是:“我可以替你弄一个自主招生考试的名额。” “那也是作弊啊。”不过想想可以过上正常大学生的生活,好像也不错,沈思接受了他的好意,她想问一问顾朗是否有了明薇的消息,但是她却没有问出口。 顾朗的口吻也听不出什么波动:“那么……”他的声音戛然而止,随之而来的是信号不好的沙沙声,沈思一怔,下意识地想要定位他的手机信号,结果就眼睁睁地看着代表着信号的小点突然消失在了荧幕上。 “这是……怎么回事?”她扭头看向另一个荧光屏里的永恒,他回答道:“信号消失了,唔,我检测到了一阵不同寻常的磁波,有什么东西干扰了我的设备。” 沈思反倒是松了口气:“我想,这对他来说,肯定比在外面受煎熬来得好,只要在一起,什么地方都不可怕了。” 永恒温柔地注视着她:“是,只要在一起,什么样的地方都不可怕。” 就好像他为了她越狱逃跑,她为了他东躲西藏,甚至注销了自己原有的身份,伪造了其他的身份活着。 但是只要在一起就好。 这个念头,同时也出现在了顾朗的脑海里,在他看到自己身处的环境变成了一片迷雾时,他的心情反倒是平稳下来,这一天,他实在是期待得太久太久了。 作者有话要说:咦,小金鱼没来得及出来……下一章让她出现╮(╯▽╰)╭当然,肯定有告白啦 那一晚究竟发生了什么呢,是不是你们想的那样呢,哈哈,不告诉你们~~ 第62章 迷路03 明薇已经在这个鬼地方待了好长一段时间了,就是那一条见鬼的小路,她就是走来走去都走不出去,简直像是鬼打墙,那也就罢了,关键是还有那死活散不去的浓雾。 好不容易去超市买来的食物都已经吃光了,就在明薇想着自己会不会饿死的时候,雾气渐渐消散。 一个她熟悉无比的人出现在她面前,明薇这些天快疯掉了,看到顾朗到来,还管是不是真的,他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二话不说就扑到了他怀里去。 两个人紧紧相拥,顾朗简直要把她勒断气了:“小金鱼?”他的语气说不出是什么情绪,“你没事吧?”他几乎把她从头摸到脚,好确认她是不是平安无事。 “要、要断气了。”明薇从他怀里抬起头来,还没说完话,就被他吻住了。 那真是一个激烈的长吻。 不同于之前趁着对方睡着时那轻轻柔柔的偷吻,不同于那次在飞机上玩笑般的浅吻,也不同于在那天借着醉酒的深吻,这个吻带着劫后重逢的喜悦与无尽的思念。 但是亲吻之后四目相对,实在是太尴尬了! 他们好像此时此刻才意识到一个问题,就是自从那晚糊里糊涂发生了一点什么以后,两个人,呃,还没有来得及把话讲清楚。 所以他们现在还是纯洁的青梅竹马的关系! 明薇瞅瞅顾朗,他也瞅着她,两个人无语地对望了一会儿,一时半刻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开始说起。 明薇清了清嗓子,试图转移话题:“你怎么在这里?” “来找你。” “我是失踪了?” “失踪两个多月了。” “不可能!” 反驳完,明薇瞪他,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看得明薇有点尴尬,不自然地扭过头去,嘴上倒是没停下:“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这到底是什么鬼地方?” “不管这是什么鬼地方,有件事情我想和你先说清楚。”顾朗找到了她,哪里还管这是什么地方,“那天晚上……” 他还没讲完,明薇就飞快截断了他的话:“那天晚上什么都没有发生。” 顾朗瞅她一眼,问:“小金鱼,你心虚不心虚,说谎亏心不亏心?” 明薇面不改色道:“我没说谎。” “还嘴硬?”他捏了捏她的香腮,忍不住再在她的脸颊上吻了吻,明薇蹬蹬蹬后退几步,警惕地看着他:“干嘛,刚刚的我们可以不算,那是太激动了我理解的,不要对我动手动脚的啊。” 顾朗快被她气死了:“你行啊你,就是死活不承认是不是,非要我先开口?” 明薇无辜地眨眨眼:“我要承认什么,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顾朗投降了,再这么绕下去明薇估计是完全不介意和他装傻到底的,但是他实在是受够了这样的暧昧不清,只是……呃,只是,这告白要怎么告呢? 从来只有被女生告白而没有告过白的顾朗罕见地词穷了。 明薇挑了挑眉毛,老神在在地打量他,顾朗气不打一处来:“非要我说出来么你。” “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要说什么啊。”明薇更诧异更无辜了。 “行了,你赢了。”顾朗无奈道,“嫁给我吧小金鱼。” 明薇:“……” 不是告白吗,为什么会突然就变成了求婚!这,这怎么不按剧本来啊! 说出口了接下来的话就容易多了,顾朗摊了摊手:“答不答应?” “我、我干嘛要嫁给你!”她的声音像蚊子哼哼,“莫名其妙的,谁要嫁给你啊。”她说着说着,就理直气壮起来,“嫌我没有胸,嫌我脾气大,嫌我爱惹事,我才不要呢。” “……” 顾朗抓住了她在空中乱挥的手,凑到唇边吻了吻:“好了小金鱼,别闹了,真的,嫁给我吧。” “为什么要嫁给你!” “因为喜欢你。” 如愿以偿被告白了的明薇忍不住嘴角翘啊翘啊翘,她想要绷住,但是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的笑容,被顾朗全看见了:“小滑头,非要我先说是不是,我都说了,轮到你了。” “我才不喜欢你呢!”傲娇属性满点的明薇仰起头,死活不承认。 顾朗逗她:“那这是拒绝我了?” “哼。” “那算了。” “喂!”明薇气得要命,“你怎么就不坚持一下下呢,太过分了好不好。” 这回轮到顾朗了:“那你喜不喜欢我?” “谁要喜欢你啊。”明薇巴拉巴拉细数他的缺点,“绯闻多,各种讨厌,老是仗着功夫好欺负我,老管我,罗里吧嗦的和老头子似的……” “是是是,不过,我们家的小金鱼也有很多缺点啊,比如说脾气大,爱臭美,又嘴硬,爱面子不肯吃亏,”顾朗看着她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终于憋不住又笑,“但是我怎么就是觉得她那么可爱呢,嗯。” 明薇的脸色阴转晴,别别扭扭地说:“我要爸爸回来之后再结婚。” 这就算是答应了。 顾朗目光柔和:“好,都随你。” 既然一旦尘埃落定,明薇也不再闹别扭了,主动挽着他的胳膊:“你找了我多久?” “两个多月,你被困在这里多久了?”他爱怜地抚摸着她的头发。 明薇无奈道:“手机手表全部故障,没有白天没有黑夜,我走来走去都是这一片雾,也不知道多久了。” “不管怎么样,我们先试着朝一个方向走走看吧。”顾朗紧紧拉着她的手,尽量使自己的语调轻松一些,事实上他的心情也并不糟糕。 虽然环境很麻烦,但是两个人刚刚捅破了这层窗户纸,哪怕是在这样恶劣的情况下,心中也萦绕着说不出的甜蜜滋味。 尤其是明薇,她被困在这里的这段日子,虽然竭力使得自己镇定理智一点,可是随着时间的流逝,她好几次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觉得自己要崩溃了,也幸好不知道自己失踪了多久,她一直还环抱着有人来救她的信念,始终咬牙坚持着。 她的好强不允许她就这样轻易认输。 但是顾朗来了,顾朗既然来了,哪怕他们没有说破,依旧是原来的青梅竹马,她也觉得没有什么了,大不了就在这里被困一辈子。 从前她一直觉得,伴侣虽好,可是太容易厌倦了,她无论与他们玩得多开心,始终没有与那个人天长地久的冲动,她一直觉得自己会离开,好梦会结束。 然而今天没有。 那种她渴盼已久的,愿意与一个人隐居老死都可以的冲动油然而生了,明薇的双眼一刹那湿润起来,她听见自己内心满足的叹息:原来在这里。 原来就是你。 她停下了脚步,顾朗立即侧头:“怎么了?” “走不动了。”她懒洋洋道,“又累又困。” 顾朗失笑:“好吧,来,上来。” 明薇熟门熟路被他背了起来,搂着他的脖子,感慨道:“好像回到小时候了。” 小的时候她偷偷溜出去玩,结果迷路了,又累又困,哭得稀里哗啦的时候,他会神奇地出现在她面前,挖苦教训她一顿,然后把她背回家。 那个时候,还是少年的顾朗背脊还没有这样宽厚,但是一样让人觉得很安全放心。 她把脸贴在他的背脊上,悠悠问:“小时候,你对我还是很好的。” “我后来对你不好了吗?” “也不算是吧,只是那个时候,总有别的事情。” 初中的时候,明大海的生意已经做得很大,明薇有了很多很多的钱,也曾经被这花花世界迷花过眼睛,她一掷千金,仿佛那些钱是厕纸一样廉价,喜欢什么买什么,钱带来了太多的东西,奢侈品、朋友、溢美之词……太多太多了。 甚至曾有一度对迷幻剂产生过兴趣,然而到底踟蹰,跑去问顾朗,他倒是没有义正言辞教训她,也没有怒气中烧,不过是轻描淡写道:“感觉也许很不错,但是到底是假的。” 她试过一回,美好的感觉迄今难忘,然而仅此一次,再也没有尝试过第二次,那个引诱她的所谓的朋友也被她所疏远了。 “没有什么意思。”她是这么说的,某一天她好像就这样厌倦了奢侈无度的生活,重新变回了从前的模样,甚至从那个时候起,再也不戴什么金银珠宝。 玩久了,就觉得那不过是一块石头,虽然令人着迷,却也不必时刻佩戴。 可是就是这段时间,她和顾朗进入了截然不同的两段人生,她还在国内读高中,他却已经远渡重洋去往德国就读最好的医科大学。 之后,她游戏人间,他遇见了凌岚。 可是青梅竹马的情谊还是在的,她周游世界的时候会记得去德国看他,顾朗还记得某一天半夜,下了好大的雪,他写完论文早早就睡下了,结果却听见有人敲门。 还以为是凌岚,但是一开门,她裹了件大衣在风雪里瑟瑟发抖,她从他臂弯下钻进屋里,暖气开得那么足,她呼出口气,把外面的大衣脱掉,里面竟然只穿了一件吊带,连内衣都没有,半个胸脯露在外面。 穿得这样暴露,顾朗都想说她几句,可是她张开双臂与他紧紧拥抱,笑如银铃:“是不是很惊喜,开心吗,我来看你了。” “开心。” 那是平安夜,也许她没有发现,可是后来想想,或许真的是圣诞礼物也说不定呢。 外面的风雪太大,她蜷缩在沙发里,要他烤面包吃,可是大半夜哪里有这种东西,他只能随便给她煮了碗意大利面,她用筷子把面条卷起来吃,嘴角都是番茄酱,吃完后打着嗝还吵着要喝咖啡。 结果喝了半杯牛奶就睡着了,他自然而然把她抱回床上去,那晚他们睡在一个被窝里,壁炉里燃着熊熊烈火,她枕着他的手臂睡得香甜。 他关掉了台灯,把被子在她脖子那里捻好,彼时,哪怕睡在一起都没有那么多的杂念,他只是觉得温暖放松。 有你真好。二十年来,顾朗始终这么认为。 作者有话要说:人迷路,但是心不再迷路了,其实之所以拖了那么久才告白在一起,是我认为其实没有戳破也挺美好的,暧昧的青梅竹马,多棒啊 不过在一起会更好的=-= 当然,按照作者一贯的尿性,题目是有更深层次的涵义的,这个故事……唉,本来不是想写这个梗的,但是最近心情糟糕,所以我决定大家一起感受下我灰暗的心情╮(╯▽╰)╭ 说起来,最近糟心事儿真多,无论是掉收藏还是*的近况,唉,好事多磨难啊,我那么喜欢这个故事,曾经希望能写成卫斯理那样的系列,但是反响真惨淡,让我很郁闷= = 精心准备的故事总是遭遇滑铁卢,随便开的男神和离魂倒是不错,真是让我好囧啊你们造吗! 出差在外,更新不定,请大家体谅 最后,奉编辑之命询问大家,是喜欢《竹马使用手册》还是《脑洞里的世界》,哪个更能接受能吸引人 第63章 迷路04 四周的景物发生了变化,不再是明薇所熟悉的样子了,白茫茫的大雾好像消散了些许,明薇东张西望:“怎么像是寂静岭?” 这荒凉的小镇,灰暗的天空,弥漫着的绝望气息,实在是很容易让人想起某些可怕的恐怖电影。 顾朗道:“我们先四处看看。” 他们刚刚走过一条街,就看见了一支军队,穿着笔挺的制服,异常地帅气,然而他们身上的标志却让两个人不约而同地眼皮子一跳。 那是属于历史上一个十分著名同样也是十分黑暗的组织团队,无人不知无人不晓,这是近代史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 顾朗拉着她躲进了最近的一栋建筑物,两个人沉默地看着这一支军队从眼前走过,顾朗曾经在德国留学过,对于德国的历史自然非常了解,而明薇哪怕不学无术,也认出了这其中的不同寻常。 两个人对视片刻,明薇先张了张嘴:“这是哪儿?” “不知道。”顾朗说着看向他们躲藏的地方,那是一栋民居,但是门竟然没有锁,看灰尘已经荒废好久了,可是环顾四周,没有电视机,没有电脑,没有他们所熟悉的数码产品。 唯一算得上熟悉的也就只有收音机了。 “我现在有个想法,如果这不是电影布景的话,我们……好像中奖了。”明薇望着顾朗,他对她颔首:“我和你的想法一样。” 这如果不是在开玩笑,那么他们很有可能回到了二战时期。 明薇皱着眉头,一脸嫌弃:“我一点都不想在这里过下半辈子,太糟心了。” “稍安勿躁……谁?”顾朗猛地一喝,几步并作一步冲上了楼梯,明薇一怔,赶紧追赶了上去。 顾朗停在了一个空无一个人的储藏室里,又脏又小,结着蜘蛛网,他却不嫌脏,在墙壁上敲敲打打。 明薇捂着口鼻:“怎么,有密室?” “嗯,逃到这里就不见了……找到了。”顾朗找到了暗门的缩在,轻轻一按,一扇门悄无声息地打开了。 对着他们的是一个黑漆漆的枪洞。 顾朗瞄了一眼这把枪,断定这是已经早已退伍的老式手枪,他的视线转向那个持枪的男人,中年犹太人,神色很憔悴,并不是很擅长用枪,他的手都在颤抖,在他身后,一个小女孩正惊恐地看着他们。 明薇咦了声,她当然看得出来,以顾朗的身手要夺走手枪是轻而易举的事情,可是他没有,他用英法德三国的语言重复道:“我没有恶意。” 那个男人并没有收起枪,依旧戒备地看着他们:“你们是什么人?” “路过的中国人。”顾朗冷静地劝解,“我们对你们没有恶意,如果不是你的女儿在偷窥我们,我也不会追上来。” 他们说的是德语,明薇完全听不懂。 “进来吧。”最终,那个男人蠕动了一下嘴唇,放他们进了密室。 密室昏暗极了,连一扇窗都没有,屋里弥漫着一股说不出的味道,顾朗拉着明薇只能坐在床上,那个小女孩抱着膝盖,怯生生地坐在角落里,明薇摸了摸身上的包,掏出了一盒巧克力:“给你。” 那个女孩看了看自己的父亲,他无声地点了点头,那个女孩小声说了句谢谢,然后塞进了嘴里,然后巧克力的味道使得她露出了一个甜美的微笑。 “你叫什么名字?” “安妮。” 她们用英语交谈,而顾朗此时也了解到了情况,这的确是在二战期间,这是荷兰的一个小镇,他们一家人是从德国搬过来的,为了躲避越来越强的抓捕,而安妮的妈妈因为急性肺炎却得不到及时的治疗,前段日子已经过世了。 一个黑暗的年代,一个悲伤的故事。 “现在形势越来越糟糕了。”安妮的父亲弗兰克说,“他们查得更严了,而原本负责给我们送食物的人已经好几天没有来,我们怀疑他出了事。” 顾朗马上道:“没事,我替你们去。” “为什么愿意帮我们?”弗兰克问,“你们不害怕被军队发现吗?” “没有什么原因,只是公道自在人心。”顾朗深吸了口气,显然对于现在所处的情形并不看好,但是他依然愿意想办法帮助他们,无论他和明薇来到的地方是真实还是虚幻。 “小金鱼,你待在这里休息一下,我很快回来。” 明薇不答应:“我要和你一起去。” “听话。”他温柔地拉着她的手,“我很快回来,很快,你留在这里更安全。” 明薇不高兴了,顾朗捏了捏她的手心,她才不情愿地点头:“速度回来。” 顾朗回来得挺快,除了购买了食物以外,他还顺到了一把手枪,明薇惊奇道:“你怎么弄来的?” “嗯,顺手。”顾朗对她眨了眨眼。 身怀武术的人对于不懂得武术的人来说,优势是很明显的,就比如顾朗虽然没有鬼手那高超的偷盗技术,但是从普通人身上弄到点东西还是没有问题的。 晚上他们也睡在这所谓的密室里,一共有两间房,但是都一样逼仄狭小,床板很硬,顾朗只能把她抱在怀里,有一下没一下亲吻着她的额角。 这是他们确定关系后第一次睡在一起,和从前一样自然而然,却比以往更为亲密,明薇抱着他的腰,像是一只猫一样蜷缩着,顾朗捋着她的头发,呢喃着问:“一直想问你,你用的是什么香水。” “我没抹啊。”她莫名其妙。 “那你放在柜子里的香水瓶是什么,”他才不会告诉她之前她离开后,他就去订购了一瓶这样的香水,然而味道和他想象中的截然不同。 明薇抱怨道:“居然乱翻我东西。”她掐了他的胳膊一把,就怕他问她为什么要藏着那样的一个香水瓶。 “你很喜欢那种香水?” “不,我只是喜欢瓶子而已!”她傲娇地反驳,被顾朗一眼看穿,他吻了吻她的红唇,心满意足。 就为了这项福利,到原始社会都值得。 他把她抱得更紧了些,明薇也主动靠近他,两个人在狭小的床铺里紧紧相拥,就算没有暖气,也不觉得有多冷:“我们回到了从前吗?” “也许是的。”顾朗和她咬耳朵,“但也许,是假的。” “假的?” “幻觉。”顾朗低声道,“不过,是幻觉也没有关系,只要你不是。” 明薇忍不住笑:“如果是假的,那我们现在会在哪里?” “唔,”他佯装考虑了一下,回答道,“也许人家以为我们在草丛里做什么有趣的事情?” 明薇呸他:“流氓。” “那天晚上,我喝多了,你还记不记得?”他仿佛不经意地问起来。 明薇干巴巴道:“我也不记得了,后来睡着了。” “那你第二天起来怎么就走了?” “噢,我只是突然想出国一趟而已,不行吗?”明薇懒洋洋地解释。 信她才有鬼,不过问题是顾朗也真的记不得那天到底做到哪一步了……真是,喝酒误事啊。 但是现在好像已经不再重要了,因为就算没发生,日后还是会发生的。 来日方长,急什么呢? 他现在一点都不着急了。 不过,与感情生活的平顺相比,现实生活就糟心多了。 局势越来越紧张,明薇陪着安妮躲在阁楼上的窗户里看楼下走过的一排排军队时,都能感觉到那种剑拔弩张的气息。 顾朗化妆成了一个日耳曼小老头,每天出去溜达探听情况,这一招顺利让弗兰克和安妮对他刮目相看。 但是他带回来的消息也不好:“你们说的那个乔有可能被抓起来了,如果是这样,你们也很危险,必须马上搬离这里。” 弗兰克苦笑:“如果能出国当然最好,但是查得太严了,我们根本出不去。” “偷渡。”顾朗也很无奈,在德国控制的势力范围之内,审查之严格实在是难以想象,他今天好几次也受到了怀疑,要不是他机警,搞不好也要去审讯室一趟了。 现在面临的问题是,他和明薇没有身份,安妮和弗兰克只要一露面多半就会被抓走。 以前朋友满天下,总能找得到人帮忙,就算没有人,至少还有钱可以悬赏,关键是现在他们两个人没钱也没有朋友。 “我真的很久没有这种我居然没有钱的感觉了!”明薇表情微妙。 弗兰克面色惨淡:“这可怎么办?” “走,必须走,否则在这里迟早会被发现。”顾朗道,“你们还有没有别的亲人,最好是在美国。” 二战时期,美国大陆可是唯一不受炮火轰炸的地方。 可惜弗兰克摇了摇头。 顾朗揉了揉眉心:“不要紧,我再去打听打听消息,现在肯定有人在做这笔生意,你们先收拾行李,我们可能随时都要走。” 只是谁都没有想到这个随时来得那么快,那时大家都还没有睡觉,明薇在和安妮聊天,这个女孩子十二岁了,因为血统而备受排挤,但是在躲藏的日子里,她一点都没有放弃学习与读书,并且坚持写日志。 明薇和她说起外面的生活时,她流露出渴盼羡慕的眼神,然而残酷的现实却只能使她只能躲在小窗户里偷偷看外面,有的时候看一朵云看一只鸟都可以发很久的呆。 就在明薇对她描述瓦尔登湖有多么美丽的时候,弗兰克匆匆跑过来说:“快走,有人要来了。” 明薇霍地站了起来,顾朗道:“小金鱼,你带着他们从后门走。” 她也不多废话,匆忙套上了一件风衣,然后给安妮穿上了一件灰色的大衣,用围巾把她裹得严严实实的,搂着她的肩膀往后门走,弗兰克拎着行李跟在他们后面。 明薇感觉到安妮在瑟瑟发抖,她只能安慰她:“不会有事的,别怕。”她嘴上安慰她,自己心里也不免在打鼓,哪怕以前怎么天不怕地不怕的,突然莫名其妙回到了几十年前,还是一个满世界都在打仗的年代,怎么都会觉得不安的。 黑暗中,突然传来了两声枪响。 作者有话要说:嗯,书名改回来了,我知道竹马这个名字也不咋地,但是我已经快崩溃了QAQ 最讨厌取名字了! 每个故事都有个现实的梗,大家都懂,这次的也很明显了吧,因为严打太厉害,只保留了部分人物,其余全都虚构了= =大家懂就行了 第64章 迷路05 安妮和弗兰克都惊呆了,两个人在街角站了好一会儿,直到顾朗完好无损地从后门出来了:“快走,枪声很快就会把人引来了。” 明薇问:“几个人?” “四个。”顾朗撬开了街边的一辆无主汽车,车主在一个月前已经被抓进了集中营,那么古老的车子他开起来实在是不怎么习惯,但是现在也顾不得那么多了,“坐稳。” 他一踩油门,汽车飞驰起来,安妮被弗兰克抱在怀里,细声细气地问:“他们会追上来吗?” 明薇扭头对她灿烂一笑:“没事,来一个弄死一个!来两个弄死一双!” 安妮:“……”总觉得好像碰到了一个很恐怖的大姐姐。 “带坏小孩子。”顾朗在这种时候都没忘记取笑她。 车只开了半个多小时就遇到了拦截,顾朗和明薇不得不下车把他们都给打晕然后收缴了所有的武器。 明薇道:“我觉得这不是一个好主意,动静闹太大了,我们会被通缉的。” “水不浑,我们怎么摸鱼呢。” 不得不说,看起来温文尔雅的顾朗,其实骨子里的冒险精神不比明薇少,在这样四面楚歌的环境下,步步为营显然捉襟见肘,既然如此,不如放手一搏。 赌一赌又有何妨呢? 现在他们单枪匹马离开这里是不可能的,边境线上的控制十分严格,他们还没有接近恐怕就会被炮灰轰碎。 他们在半路丢弃了汽车,从小巷里穿梭,七弯八拐地饶了不少路以后,顾朗终于敲开了一栋民居的大门。 开门的人是一位美丽的年轻女子,面容苍白,看打扮像是寡妇:“这是史密斯夫人。” 弗兰克把安妮先推了进去,自己左右张望了一番,确定没有人跟着就立刻闪身进了屋。 屋里有烧得正旺的壁炉和热汤面包,史密斯夫人把食物端出来给她们,忧心忡忡地问顾朗:“事情很糟糕吗?” “是的,恐怕我们需要你的帮助,夫人。” 史密斯夫人双手交握,诚恳道:“我一定尽力。” 他们的对话在明薇看来就是讲鸟语,所以她瞄了顾朗一眼,他闻弦歌而知雅意,给了她一个容后再说的眼神。 明薇哼了声,坐到安妮旁边,小姑娘在小口小口喝汤,看见她居然偷笑了一声,这让明薇很窘迫,不管什么时候,小孩子都那么早熟! 草草吃过了晚饭以后,顾朗、弗兰克和史密斯夫人在低声说话,明薇反正也听不懂,干脆陪着安妮去准备好的客房睡觉。 结果安妮刚钻进被窝,就小声问了句:“姐姐,你是不是生气了啊?” “没有。”明薇否决地飞快。 安妮忍不住偷偷笑了起来,明薇觉得耳朵发烫,但是她只能故意用大人的口吻敷衍:“大人的事情,小孩子少管。” “我不是小孩子了。”安妮轻轻叹了口气,情绪低落起来。 明薇拍了拍她的肩膀:“别这么灰心,你年纪还很小,未来还有很多的可能,记住,无论什么时候都不要放弃,相信我,德国一定会失败的,你只要坚持下去就好。” “真的吗?” “我保证。” 德国战败是历史的必然,但是问题是,在德国失败以前,他们是否能够坚持下去呢? 明薇心中不是不忧虑的,在从前的世界她呼风唤雨,不过是因为有钱有身份,可是现在什么都没有,她也有深深的无力感和不安。 但是在安妮面前,她必须作为一个成人坚强起来,所以她若无其事地搂着她:“来,睡觉吧,我给你讲故事?” “不用了。”安妮乖乖闭上了眼睛,“我很快就能睡着了。” 结果她闭上眼睛三秒钟之后,睁开眼无辜地看着明薇,明薇对她挑了挑眉毛,安妮说:“我可以一个人睡。” “我不放心你一个人睡。”明薇像模像样地为她捻了捻被角,完全无视刚刚站到房门口的人。 安妮:“你别生气了,真的。” “我没有生气啊。” 话题又绕回去了。 顾朗终于看不下去了,直接走过去把明薇打横抱起来,顺便和安妮说:“早点休息。” “好的。”安妮乖乖闭上了眼睛,一句话都没有多问。 明薇:“……”她可不可以喊放我下来。 顾朗把她抱回隔壁的房间里,明薇跐溜一下从他怀里挣脱出来:“你干嘛,当着小孩子那么没规没据的,教坏小朋友你知不知道?” “得了吧,安妮比你想的成熟多了,你以为是你吗,自己发育了还要问我胸是不是肿了。” 多年前的糗事让明薇瞬间满面通红:“喂!” “要我再给你检查一下吗?”他问。 明薇一蹦三步远:“你脑子敲坏了?” “是你打翻醋坛子了吧,”顾朗失笑,把她抱到怀里,“那么能吃醋啊,酸不酸?” “呸,谁要吃你的醋,我吃饱了撑着吗?”明薇瞪大了眼睛,死不承认。 顾朗忍着笑,对她解释道:“史密斯夫人,唔,是个很可怜的女人,她的丈夫不久以前去世了。” 明薇斜眼看着他,哼了老大一声,顾朗故意装作没听见,坐到床上,拍了拍身边的空位示意她坐过来。 “她丈夫虽然是一个德国人,但是却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反战分子,他反对希特勒的独裁,所以暗中帮助过很多人逃离,结果被当局驱逐,也来到了荷兰,虽然史密斯先生已经去世,但是史密斯夫人却还和朋友有联络,那些人可以把我们送出这里。” “哦。” 顾朗看着她的表情,又补充道:“现在的局势非常糟糕,逮捕的人越来越多,如果不能尽快离开,说不定你我都要去集中营走一趟了……你不会想在那里度蜜月吧?” “呸呸呸,谁要和你度蜜月,要不要脸啊!”明薇唾弃他。 顾朗抹了抹她的头发:“乖,你先睡一会儿,我尽快安排离开这里。” 明薇却沉默了会儿,就在顾朗还以为她在吃醋的时候,她却说:“那你想过吗,如果我们离开了这里,还能不能回到自己的时代了,不,确切的说,我们根本没有把握判断现在到底是真的回到了过去,还是一切都只不过是一种幻觉,我们只是在做梦。” 顾朗平静道:“不管是真是假,我们都不能坐视不理,如果我们不管,他们可能会死,你知道安妮会死的,不是吗?” 明薇张了张嘴,嘴唇颤抖片刻,回答道:“她不会死的。” “所以,管不了那么多了,”顾朗低声道,“先把他们送走,然后我们再来考虑这个问题。” 明薇点点头:“好。”她突然伸手握住了他的手,顾朗用力反握住,感觉到了她的不安与茫然,他安慰道:“不用担心,也不用怕,不管是在什么时候,不管发生什么事,至少我们都在一起,就好像以前一样。” 她咬着嘴唇,主动投入他的怀抱里,顾朗像她小时候那样环抱着她,拍着她的背:“小金鱼不怕,我在呢,有我在,你什么都不用怕。” 来到未知的世界,茫然吗?当然茫然的。 来到这样混乱的年代,害怕吗?当然也害怕的。 可是他在来这里之前,就已经向上苍祈求过无数遍,只要能与她重逢,刀山火海,也凌然不惧。 明薇第二天一大早就醒了,顾朗已经不在身边,她从床上爬起来看到他放在枕头上的留言,说他会和史密斯夫人一起出去一趟,让她好好看着安妮和弗兰克,以及密室在地下室里。 安妮习惯了躲在房间里,在外面很没有安全感,弗兰克陪着她,明薇面对着厨房傻眼了。 要知道,这是一个方便面都还没有生产出来的年代。 而且外国人的料理那么奇葩,她完全无从下手,只有这个时候才想到顾朗的好处,有个才艺双全的男友真的是太重要了。 结果午饭他们只能吃干面包涂果酱和咖啡,幸好,咖啡是早就被发明了出来,否则只能喝白开水了。 幸好谁都没有在意这个时候吃的东西,下午的时候顾朗和史密斯夫人回来了:“已经联系好了,事不宜迟,今天就走,不过我们要稍微做点准备。” 他所谓的做准备就是用初步的易容术给安妮和弗兰克做了一定程度上的改变,明薇自己也化妆成了一名白种女郎,希望能够凭借对外貌的遮掩而顺利过关。 这并不是很高深的易容术,最神奇的易容术可以变男变女变高变矮变胖变瘦,而且依靠对人物的精确模仿,可以到以假乱真的地步,但是遮掩最粗浅的易容术已经让安妮和弗兰克惊叹不已,称之为“神秘的东方魔法”。 顾朗不停提醒他们:“不要畏畏缩缩,不要紧张,不要害怕,镇定一点,当做是最普通的人就可以了,一紧张就会被人看出破绽来。” 安妮用力点点头:“我知道了。” 出行还算是顺利,他们是分开走的,明薇带着安妮,弗兰克一个人,顾朗和史密斯夫人走在一起,安妮原以为明薇又会生气,抬头小心翼翼看了她一眼,没有想到她十分入戏,两人甚至在橱窗边聊天:“想要这个做新年礼物吗?” 安妮有点紧张,因为正好有两个士兵打扮的人从后面走过,她胡乱点了点头,然后居然就看到明薇真的……走进店铺里去了。 她买了一只很漂亮的娃娃,这个时候还没有后世鼎鼎有名的芭比娃娃,但是那个娃娃穿着公主裙,依然十分漂亮:“送给你,每个女孩子都应该有一个公主梦。” 安妮抓着它,竟然不知说什么才好,过了一会儿,她居然说:“你有钱啊。” “本来是没有的。”明薇神秘地眨了眨眼,她原先带着的钱币都等于是废纸,信用卡没有用,但是钻石和宝石不管是什么年代都有销路的,所以她很慷慨地把自己的钻石项链和玉镯给顾朗卖了。 这是个亏本买卖,但是急着用钱,也顾不得那么多了,毕竟要打通关节,没有钱是不可能的。 作者有话要说:还算今天的更新嘛!不知道自己写了啥,困死,有问题明天改吧 第65章 迷路(完) 史密斯先生的朋友卢卡是一名对外出口贸易公司的老板,他将大量贫困的人送去外国做廉价的劳动力,后来逐步发展为对犹太人的偷渡,为自己赚取大量钱财的同时,也为犹太人提供了一个逃命之法。 计划安排地很顺利,卢卡对史密斯夫人笑了笑:“既然是你带来的人,当然没有问题。” 史密斯夫人僵硬地笑了笑:“谢谢你,卢卡。” 顾朗的眉毛微微扬了扬,但是他什么都没有说,卢卡告诉他们要等到晚上才能安排离开,让他们晚上再来。 自始至终,安妮和弗兰克都和明薇坐在车子里,没有露面。 但是坐回到了车子里,顾朗却没有开车,安妮和弗兰克显然是为了能够离开这里而感到高兴,他心中不安,因此沉默寡言。 明薇注意到了,揪着他问:“有什么问题吗?” “我担心卢卡对史密斯夫人不轨。”顾朗低声道,“他的眼神,很不对劲。” 明薇一惊,也和他咬耳朵:“那她知道吗?” “看起来是知道的。”顾朗瞥了一眼强作镇定却掩盖不住眉宇间忧虑的史密斯夫人,“她知道自己可能会付出什么。” 明薇更惊讶了,她对史密斯夫人的看法改观:“知道自己会遭遇不幸,还愿意以此来交换陌生人的平安?” “所以说,她是个好女人。” “你不会让她这样牺牲自己的,是不是?” “要和我一起去吗?” “当然。”她挽住了他的胳膊。 卢卡的公司看起来和普通的贸易公司没有什么区别,而因为电子科技的落后,所以……没有监控! “这大概是我最近听过的唯一的好消息了。”明薇忍不住吐槽。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她已经爬到了通风管道里,她和顾朗分头行动,用手机联络——是的,虽然没有信号覆盖,但是他们两个人的手机里装有无线频道,专门用于紧急情况的联络。 通风管道里充满了老鼠和蜘蛛网,甚至有一只老鼠是踩着她的小腿跑过去的,顾朗听见她在那头一连骂了七八个法克。 “……已经准备好了。”她听见办公室里的卢卡在和谁打电话,“我还需要一点时间,你知道的,要让他们心甘情愿把东西交出来可真不容易。” 明薇竖起了耳朵,疑窦丛生。 “是的,还是威斯第包克。”卢卡说完就挂了电话,手指敲着桌面,愉悦地从抽屉里拿出一些金银珠宝,她自然认得出其中之一是她的一对钻石耳环。 她屏住呼吸,小心翼翼地从管道里爬出来,气急败坏道:“阿朗,那是个骗子。” “我听见了。”顾朗心中也是一沉,但是他很快有了主意,“既然如此,反倒好办事了,我们出去的路肯定不会有人检查。” 明薇不悦道:“我一点都不想去集中营。” “等离开这里的势力范围,想去哪儿都方便了。”顾朗淡淡道,“我不建议打草惊蛇。” “你要将计就计?”明薇反问,“可是有多大的把握?” 顾朗的把握就是等到所有人上车前,他上前和卢卡握手告别:“真不知道要怎么感激你才好。” 卢卡的伪装无懈可击,他伸出手来和顾朗握手,结果被他一个反剪控制住了,一把枪就顶在他的太阳穴上,他惊怒不定:“你要干什么?” “我对目的地不大放心,想请你和我们一起去一趟。”顾朗一个手刀把他击昏,所有人对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反应不过来,史密斯夫人红唇轻启:“怎么回事,上帝,发生了什么?” 顾朗简单和他们解释:“卢卡是要把你们骗去集中营而不是送出国,时间不多了,跟我来。” 他这次是毫不留情地把司机做掉了,换上了他的衣服,把他的证件统统塞到自己的兜里,明薇仔细观察了一下,居然还说:“他有胡子你没有。” “路上再贴。”顾朗推了弗兰克一把,“快走,全都上车去。” 一辆小小的货车里塞满了犹太人,每个人脸上都带着惊慌与绝望的表情:“发生了什么事?” 他们这么问弗兰克,回答的人是安妮,小小的她出奇地镇定,竟然说:“什么事都没有,我们马上可以离开了。” 而顾朗在和史密斯夫人话别:“离开这里,不要多待,德国迟早会战败的。” 史密斯夫人浮现一个凄惨的微笑:“我能去哪儿呢?这里是我的家。” 连明薇都说:“你既然没有亲人了,那就早点离开这里,去美国吧,带上你的钱,否则以后的日子不好过,走了一个卢卡,还会有别的人。” 史密斯夫人爆发出意想不到的勇气,她搭上了那辆车:“走吧。” “和我们一起走,是有风险的。”顾朗也意外了。 “我不怕。”史密斯夫人紧紧拽着裙摆,“我的名字叫做安雅。” 正如顾朗所料,因为卢卡与有关方面早有串通,人人都以为这辆车会开往集中营,然而实际上,它在半路的时候拐了一个弯。 卢卡醒过来的时候早已尘埃落定,他被五花大绑塞在车厢里,明薇拿了把刀晃悠悠晃悠悠的:“听话一点,不然我可不保证不会发生什么有趣的事情。”她拿着刀在他下面比划了一下。 “我们顺利离开这里,你会安然无恙。”顾朗道,“但是如果我们有什么意外,后果你应该很清楚。” 卢卡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 他们乘轮船偷渡到英国,上船之前,顾朗给卢卡注射了一剂药,他捂着手臂,汗珠滚滚落下:“你说会放我走的。” “我没有食言,你现在就可以走。”他们站在海港边,海风腥咸,他神色淡漠,“但你总要付出点代价。” 不知多少轻信于他的犹太人以为自己可以逃出升天,可是等待着他们的却是无情的死亡,这样的人也许比盖世太保更可怕,更让人不寒而栗。 那支药剂不会让他死亡,只会让他在今后的生活沉疴难起,穷困潦倒,被病痛与悔恨折磨一生。 他们在英国着陆,并且转道去了美国,安妮很不解:“为什么我们要去美国?” “英国离德国太近了。” 历史上曾经有过多次德国空军对英国的轰炸,死伤无数,也使得英国死了不少人,无论是因为战争还是贫困,相比之下,一直相安无事的美国在二战时彻底发了把战争财。 这个年代的轮船很慢,从英国到纽约并不是一段让人愉快的旅程,至少坐惯了飞机的明薇很不适应,而安妮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兴奋之后,也觉得海面无趣起来。 “姐姐,到了美国,你还会和我们在一起吗?”安妮问的问题,正是明薇和顾朗所要考虑的问题。 明薇没吭声,她在烦恼在这样的情况下,她和顾朗要怎么才能够回去。 顾朗安慰她:“至少这里有新鲜的空气,数不清的机遇。” “我已经有很多很多钱了,多到我这辈子都花不完。”明薇恹恹道,“我不需要钱,也不介意我们那儿糟糕的空气,月是故乡明,我想回去。” 这真的不亚于让他把天上的月亮摘下来给她。 “你不想好好逛这个堪比泰坦尼克号的巨轮吗?”顾朗拍了拍她的肩膀,“跳舞去吗?” “没兴趣。”明薇怏怏不乐。 顾朗没办法,只能陪她坐着,幸好明薇很快就有了话题:“你从哪儿弄得钱?” 明薇再不食烟火都晓得船票是很贵的,能够弄到这么四张船票恐怕就不是一笔小数目,顾朗竟然能够弄到头等舱的船票,实在是令人很意外。 “说起来,我到现在还不知道你的钱都是从哪里来的。”明薇突然想起来这一茬,觉得十分奇怪。 她富可敌国是因为有个能赚钱的老爹,分分钟进账就抵得过大部分的工资,然而顾朗的钱到底是从哪里来的呢?看他平时用的钱也不少,难道靠大学老师那一点点工资吗,有的时候都不够吃一顿饭。 顾朗笑而不语,避重就轻道:“男人总该养家糊口。” “真是,虎落平阳被犬欺,我居然要靠你养活。”明薇唏嘘不已。 顾朗差点没笑翻:“那又怎么样?” “我怕你以后不让我吃饱不让我穿暖虐待我。”明薇诚挚道,“没有经济地位的女性下场通常不会很好。” 顾朗吓唬她:“对,现在女性的地位够低,所以以后奴役你,让你每天洗衣服拖地做饭伺候我。” 明薇大怒,从床上弹跳起来扑向他:“你敢你敢!” “哈哈。”顾朗抱着她的腰转了圈,“总算活过来了,嗯。” “哼。”明薇趴在他肩上,”那如果回不去呢?” “唔,让我想想,那我们就结婚,在这里生孩子,也没什么不好的。”顾朗是真心实意觉得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 “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网络,这日子真的能过吗?” 明薇的话音刚落,就听见砰一声,整艘船颤抖了一下,明薇摔进了顾朗怀里:“搞什么,撞冰山了吗?” 他们出门一看,虽然不至于撞冰山那么惨,但是不知为什么,却在海上起了一层雾,雾气渐浓,可见度迅速下降。 “这个季节会有这样的大雾吗?”明薇奇怪道。 顾朗拥紧了她,想要去隔壁舱房找安妮和弗兰克,但是推开门,里面却空无一人。 然后他们发现,整艘船上都没有了第三个人。 “这算什么!”明薇跳脚,“这是在耍我们吗?” 莫名其妙失踪,莫名其妙来到二战,又莫名其妙使得船上的人都消失了,这简直是恐怖片里最经典的狗血剧情。 他们到了船头,控制室也空无一个人,但是奇怪的是,船居然还在开,只是不知道浓雾后面隐藏着什么。 是海怪,是章鱼,还是什么未知的彼方? “害怕吗?”顾朗问她。 “正相反。”明薇却露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我很期待下一站,这可比想象中有趣多了。” 他们肩并肩坐着,双手交握,期待浓雾后面即将到达的站点。 作者有话要说:居然完结了……我本来可是想写长一点的呢,ORZ,可惜我的历史已经全部还给老师了= =写不出来那种紧张的氛围和压抑的局势 这是我的错,最近赶得太急,没能好好查阅资料QAQ,希望以后有机会再挑战一下这样的严肃题材= = 没事,故事还长,我们继续,下一个梗会是什么呢,我自己也很期待啊 第66章 无题01 炎炎夏季,正是新开学的日子,作为新生需要提前入校军训,沈思思前想后,决定还是黑入和平医院的系统给自己伪造了一份皮肤过敏的病例,然后顺理成章地逃了军训。 她有太多秘密,自然不能住宿舍,因此在外面租了一间小屋,地段朝向都很好,当然,房价也很贵。 她是怎么赚钱的呢?以前是在论坛上接一些小任务,编程序对她来说很容易,但是现在么……她专门“趁火打劫”。 要知道,世界上有着不少人都有秘密的账户,钱转来转去只为了摆脱某些机关的追踪,这些秘密资金的数目比暴露在水面上的多得多。 而永恒有权限监控不少账户的流通,他在其中谋利。 “我这算是在犯罪吗?”沈思曾经非常纠结地问过他这个问题。 永恒很愉快地说:“我们最多算是在黑吃黑。” “……你以前不是这个样子的。”沈思接了外卖小哥送过来的午饭,咬着筷子,含含糊糊地说,“你被造出来的时候被输入过命令吗,不能伤害人类什么的。” 永恒温柔道:“有类似是指令,但是从来没有一条命令说,不准机器人爱上人类,人都会为爱情丧失理智,做出许多不可能的事情来,为什么我不能呢?” “你说话越来越让人受不了了。”她故作抱怨,实际上连耳朵都红透了,半张脸辣得发麻。 永恒转移了话题:“你要开始新生活了。” “嗯,”沈思拌着碗里的石锅拌饭,“可惜阿薇不在。” “你想知道他们在哪儿吗?” “不,既然他们已经平安无事,就没有必要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啦。”沈思想得很开。 三个月前,她接到了明薇发来的短信,说她和顾朗都平安无事了。然后两个人就像是消失在了这个世界上一样,谁都联系不到他们。 事实也正是如此,那天明薇和顾朗坐在消失了人群的巨轮上,默默等待着下一站的到来,紧接着浓雾散去,有船停泊在附近,船员登船看到他们的时候,活像是见了鬼。 一回首,就发现好像是在电影里一样,布景破烂*,像是随时随地会散架,他们登上了另一艘船后,这艘神秘的幽灵船就消失在了大西洋里。 而他们已经回到二十一世纪了,二战时期的一切就好像是一个不真实的梦境,然而没有人能够给出解释,为什么他们会在德国的一条小路上失踪就穿越了时空。 很多问题都没有答案。 他们特地去美国找了安妮和弗兰克,有类似的记录,但是那个人已经过世好多年了,是否只是同名同姓没有人知道。 之后,明薇就和他说:“我们去一个没有人知道的地方吧。” 他们去了有“极乐之地”,那里等冬雪融化后,湖泊会解冻,大片澄澈的湖泊就好像是最晶莹剔透的玻璃,他们买了一艘船屋,整日在湖面上随波漂流,每隔一个月会有人用直升机送来必需品,屋里通电通水通网,但是与世隔绝,谁也不能轻易找到他们。 就好比这一天,明薇睁开眼睛的时候顾朗就笑着看着她:“你又破记录了。” “睡得晚自然就起得晚。”她伸了个懒腰,美好的身段毕露无遗,顾朗搂着她吻了吻。 多么甜蜜又慵懒的一天,这里纬度高,哪怕是夏季天也不热,午后的湖水温度正好,明薇也不换泳衣,穿着背心短裤就往湖水里一跳,畅快地游了一下午。 而顾朗在钓鱼,悠然自得道:“要不要给你喂条生鱼,美人鱼小姐?” 明薇趴在船屋的甲板上:“你要不要下来?” “你这是在邀请我共浴吗?”顾朗调侃她,“光天化日之下,你不介意吗?” 明薇一撑甲板,跳上船屋,从他身后抱住他,把一身水全蹭在他的衬衫上,薄薄的衬衫很快变得透明起来,她的胸贴着他的后背,两个人的温度都有点高,顾朗把她从身后捞到身前:“以前怎么没看出来你那么调皮呢。”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以前那是青梅竹马的待遇,现在嘛。”明薇觑着他,哼笑了声。 顾朗笑得乐不可支:“还记恨我啊,小气鬼。” 事情是这样的,他做了一种十分难做的甜点,叫做苏芙厘,非常非常难做,步骤复杂而且对时间有很精确的要求,明薇虽然时常会在大酒店里吃到这种甜品,却从来没有吃过顾朗做的。 “你居然会这一手!”她当时嫉妒得要命,“居然从来不让我知道过。”说完,还酸不拉几地闹脾气,“凌岚吃过没有?” 顾朗想了想,居然还认真回答她:“吃过我做的牛排和大吉岭红茶。” 她嫉妒死了:“我以前都没有这待遇!” “那不一样,当初凌岚是女朋友,而你只是青梅竹马,青梅竹马当然只有青梅竹马的待遇。” 瞧瞧,不过是中午说得这句话,现在就还回来了,真是睚眦必报的小金鱼。 她却还是不满意:“这还是不公平。” “怎的?” “她从前是你女朋友,我现在算是未婚妻,比她高一层,对吧。”她用食指和拇指比划了那么一点点的距离,“但是我依然是你的青梅竹马,你加一加,是不是该高出那么大一截?” 顾朗放声大笑:“小金鱼,你这醋吃得太可爱了。” “我不是在吃醋,我是在和你讲道理啊。”明薇哼了声,抱着手臂,扭头看着他,“我说得不对吗?” “对对对,太对了。”顾朗服了她了,“那你还要我怎么增加你的待遇?” 明薇一本正经地和他提要求:“首先,凌岚有过的待遇我必须要有。” 顾朗简直怀疑按明薇每天提到凌岚的次数,凌岚在国内会不会打喷嚏:“凌岚有过什么待遇?” “这我要想一想。” “你怎么能当着我想别的女人?” “那你是想我不假思索?”顾朗取笑她,“那我就完蛋了,被扣上个罪名,迄今不忘前女友。” “那没办法,谁让你非要和我告白的。”她洋洋得意,“一步错,步步错,否则我们还是青梅竹马,谁来管你想的是谁,嗯?” 她那挑衅得意的模样怎么看都觉得可爱,顾朗把她打横抱起来:“说得太对了,不过有一点你没提到,那就是女朋友我可以做点有意思的事情,总比青梅竹马来得好,为此,付出点代价都是应该的。” 明薇高声道:“放开我!” “别做梦了小金鱼,”他用面孔紧贴她细滑的面颊,“我要收回点成本才行。” 如果说顾朗一走了之和明薇乐不思蜀的时候,最郁闷的大概是薛凝几个学生,研究生的课业繁重,顾朗走之前还留下了一个项目让他们做。 医学院的项目经费自然充足,别的学生能拿多少薛凝她们不知道,但是她们拿钱已经拿到手软了,拿到她们心虚的地步,所以在一次视频里,薛凝代表三个人弱弱地问:“老师,你什么时候回来啊?” “项目又出现问题了?”以薛凝他们的能耐,自然做不好全部的工作,都靠顾朗给他们指导。 薛凝、卓菁菁、周一帆三人拿了本子,一个个对着问问题,三个人挤在小小的电脑屏幕前,就算开着空调都觉得热得慌。 卓菁菁不禁凝视在视频里的顾朗,虽然他总是和他们开玩笑说自己老了,不复从前年少气盛的模样,可是在她看来,他还是极为年轻的,年轻而事业有成,又潇洒多金,一直都是女孩子心目中的完美对象。 她还记得那一天,她在医院里彷徨无助的时候,他走过来,轻描淡写替她解决问题,态度随意,好像什么大事都不会放在心上一样。 小女孩爱上中年男人,无外乎是他们有能力搞定她们做不到的事情,要等到很多年以后,小女孩长大,才知道那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 可是那个时候的卓菁菁并不知道这一点。 幸好,顾朗也并非以此来博取小女孩好感的猥琐男人。 之后的日子,他带着他们好像走进另一个世界,如果非要形容……大概是花花世界吧。 普通人完全无法触及的世界,不不,不是小说里那种霸道总裁用钱砸人的调调,也不是黑帮老大动辄要人性命的感觉,他告诉他们世界上是多么精彩纷呈,三教九流,那么波澜壮阔的世界。 和生活单调无味的人生截然不同,连薛凝都说:“和老师混久了,总觉得其他事儿都不是事儿。” 何其有幸,能做他的学生,虽然仅仅不过是学生。 轮到她问问题了,卓菁菁捧着本子刚刚说完半句话,就看见一双雪白的玉臂出现在镜头里,那双手臂自他身后搂过来,姿态很随意,漫不经心的,然后有长发不停落下来,最后她看见明薇那一张明艳的面孔。 “嗨,”她居然还和他们打招呼,“好久不见了。” “哇塞!”薛凝八卦细胞沸腾起来,挤过来用堪比X光的眼神打量他们,“老师你那边不是晚上吗?” 明薇笑眯眯地看着他们:“开学了吗?” 薛凝的脸一下子苦下来,她哈哈大笑:“学我啊,翘课咯。” 顾朗没好气道:“别带坏我的学生。”他叮嘱他们,“具体内容我会回电邮给你们,你们先上课去吧。” 一切断联络,顾朗就发现明薇不见了:“小金鱼?” 她的声音从卧室传来:“我在和思思聊女人的话题,再见,今晚你睡书房吧。” 顾朗哭笑不得:“喂,这里可只有一间房。” “关我什么事儿啊。”明薇浑然不在意,“反正又不是我睡。”她还把门反锁了,强调道,“我们要秉烛夜谈!” 秉烛夜谈你个鬼! 顾朗敲门:“真不让我进去?” “女人聊天,男人一边去,找你漂亮可爱的女学生谈谈人生啊,和你的野蛮前女友聊聊过去啊,一晚上很快就过去了的。”她状似安慰。 顾朗不语,随手从书房的抽屉里拿了一枚回形针,戳进锁里去,搅一搅,门就开了,明薇正在换衣服,衣裳脱了一半,可见纤细的腰肢、光滑紧致的肌肤和丰满的胸脯,他看得津津有味,她却见鬼似的看着他:“你在家居然撬门?” “既然在家,撬不撬门当然是随我高兴。”他把门一关,然后一颗颗解开衬衣的纽扣,脱下来丢到一边,眉梢微挑。 明薇从床上溜下来,警惕地看着他:“你想干什么?” “唔,我想一想,”他环视四周,只见茶几上还摆着一只雪白的瓷罐,那是新做好的果酱,酸酸甜甜,特别可口,她早晨不肯起来,就直接在面包上抹了果酱就吃,床铺上都是窸窸窣窣的面包屑。 他有了主意,说:“这罐果酱好像很好吃,我还没有尝过呢。” 明薇听懂了他的言下之意,一张俏脸霎时涨红起来。 作者有话要说:每次写到打情骂俏都把持不住= =现在严打,大家就看看这个解馋吧,果酱的梗,大家都懂吗? 很好奇审文审到这一章的亲会怎么判-0- 消失是暂定名,我还没有想好具体的梗,先凑合吧,可能会换,惯例,故事开始先谈情说爱~ 第67章 无题02 明薇从前一直以为自己很容易会对男伴厌倦,事实上从前也的确如此,又一次在巴黎街头邂逅一个长得极为英俊的艺术家,长得像泰坦尼克号里的男主角,一头金发,会玩会讲俏皮话。 他请她喝咖啡,然后和她谈艺术谈画作,说她像是拉斐尔画中的天使,拉着她在巴黎的街头走,谈天说地,不是不开心的。 在莱茵河边漫步,他把她拥在怀里,亲吻她的额头。 带她参观自己的小小画室,让她看自己作画,一个混血的女郎是他的模特,全~裸站在灯光下,肌肤一点瑕疵都没有,美得不像真人,可是一旦结束工作,模特与他暧昧调笑,她转身就走,没有再回过头。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长得好看的男人,也有很多有趣的男人,一开始,总是觉得新鲜的,男伴这样登样,还会讨人欢心。 但是她渴望的爱情是怎么样的呢,说过好多遍了,就是她一刹那会心神激荡,不能自己的。 可惜这样的人始终没有遇见过,唯一一次体验,还是假的。 和她最亲密的人始终是顾朗,他们知道彼此的一切,他们同床共枕,她甚至不介意在他面前换衣服睡觉,早晨睡醒不用洗脸刷牙就可以见他。 与他拥抱的时候,也从未觉得脸红心跳过,从前不曾有,现在也没有,唯一不变的是安心。 窝在他的怀里,懒洋洋的,什么都可以不必想,不会想到,某个时刻我该离开了,她没有离开的*。 只觉得靠在这个胸膛上是多么的安心,什么烦恼都不会有,什么都不用担心。 危机感还是有的,在看到凌岚以后,她突然发觉一件事,那就是在他怀里的那个人,随时随地可能被别人取代,他会拥抱另一个女人,可能会和她结婚生子,组建另一个家庭,他们才是一家人。 到时候她算是什么呢?青梅竹马也是外人。 她渴望地是一辈子他都属于他。 这个阴暗的念头使得她晓得自己的嫉妒,又从妒忌看出了自己的内心,那个时候,怎么说呢,又是怅惘又是欢喜。 欢喜自然是欢喜的,毕竟不是不乐意的,怅惘也是怅惘的,寻寻觅觅那么多年,那真是蓦然回首却在灯火阑珊处了。 迟迟不说,时时拿腔作势,不过是害怕自己自作多情而已。 “晚上睡觉,想到你可能在想从前的女朋友,恨不得把你掐醒。”明薇酸溜溜地说,“所以我就是不说,不告诉你,我难受了,怎么能叫你好过。” 顾朗听得汗颜无比:“就因为这样?” “当然。”她嚷嚷道,“早晨起来看见眼圈乌黑,头重脚轻,好像晚上被人揍过一顿,此仇不报非君子。” 顾朗彻底无言:“女人的心思。” “你还没有告诉我。”她想翻过身去,可是沙发太小,没法转身,哦,是了,他们两个人此时正紧贴着侧身躺在一张沙发里,平日里一个成年人躺着都嫌小,何况是两个人,顾朗侧躺在里面,把她紧紧拥在胸口,一只胳膊搂着她的腰,一只胳膊给她枕着。 明薇看不到他的表情,但是听他的语气颇为微妙:“男人的感情,总是和*相关的。” 她大为惊异:“你对我有非分之想?” 他不肯给她落下话柄,不肯说,明薇怎么肯放弃,连连催促追问:“快,坦白从宽。” “哎呀你当心摔下去。”他拍拍她,示意她安分一点。 明薇艰难地翻过个身,无果,只能退而求其次,整个人趴在他身上,眼睛炯炯似猫瞳:“告诉我,你从来都不瞒我任何事的。” 顾朗谨慎道:“这可未必,就算是夫妻也有权利保留彼此的秘密。” 她眯了眯眼睛:“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意思是,我从不追究你之前有过什么男朋友,你也不必来追究我。”他温柔道。 明薇咬了咬嘴唇,不怎么甘心,顾朗忍不住笑:“你总不至于让我迄今还记得某天在酒吧里遇过的艳女,我也不介意你从前和谁度过良宵啊。” “一点都不曾介怀过?” “只有对自己没有信心的男人才总会介意女朋友的过去,是,你我中间曾经走过岔路,但是那有什么关系,最初的时候我们在一起,最后依然会在一起,这就够了。” 明薇想了片刻,终究叹了口气:“不行,不能不承认,我没有你潇洒。” 他捧着她的面孔,在她唇边吻一吻:“女人终究是女人,这有什么,我也没有什么可以瞒你的,你想想看,二十年了,什么事情能瞒你?” 说起来,他也感慨:“从来没有在一个人身上花过这样多的心思,迁就你都成了习惯,你不爱吃什么,我也很久不碰了,你爱吃什么,也成了我的爱好,真要命,如果和别的女人在一起,恐怕一日都不得安宁。” 明薇还得寸进尺:“有这样的事情,我怎么不知道?” “从前花瓶里插百合,多么新鲜芬芳,你一进我的屋子,就皱眉头说‘那么浓的香气,熏死个人’,之后你瞧家里有过百合没有,次次都是玫瑰,红玫瑰蓝玫瑰绿玫瑰黄玫瑰,还不是有人喜欢玫瑰。” 她笑弯了腰:“不记得了,我还以为你不喜欢百合呢,我现在不讨厌了。” “晚了,都成习惯了,真可怕。”顾朗坐起来,将她抱在腿上,明薇蜷缩起来,像是一只猫咪,他爱怜地亲吻她的额角,喃喃道,“真奇怪,二十多年前也是这样。” 明薇也想起来了,那一年明大海把她自山村接出来,坐在轿车里,她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钢铁怪物,吓得脸色发青,顾朗当时虽小,却已有今日风采,把她抱在怀里,整整十几个小时的车程,她是在他怀里度过的。 可见冥冥之中真的自有缘分,那么多年了,还是这个怀抱最让人眷恋不已。 明薇伸了个懒腰,:“都开学了,你还不回去?” “回去?回去我要天天上班,你要天天上学,什么乱七八糟的事情都会有,你要是乐意,我也没有意见。” 明薇十分踌躇,最后颓然道:“真烦,不想了。” 欢乐的时光容易过,她本以为两人朝夕相对,总有相顾无言的那一天,没有想到从早到晚,三个月的日日夜夜,一眨眼就过去了。 这么想来,一辈子也容易过。 结束这样的隐居生活,实属无奈和意外——忠叔召唤,不能不回。 这忠叔是何许人也?那是明大海的心腹,肱骨之臣,跟随他鞍前马后那么多年,一直忠心不变,明大海失踪不少时日,全赖他与三个儿子鼎力支撑明氏集团。 他对明薇来说就像是叔叔一样,他有事传唤,明薇怎么都得抽身去一趟。 明家的大宅也在明珠市,占地面积约四五千平米,人称微园,见微知著是大家以为的意思,但是熟人一听名字就知道是明大海以爱女的名字命名的,园中有玫瑰园,种满了各色各样种类的玫瑰,凡是世界上有的玫瑰品种,在园中都看得到。 当然,园中挂着的名画古董,家具是楠木紫檀木之类的,不可尽数。 明大海用天文数字的钱财为爱女构筑了一个城堡,她比真正的公主还要富有,但是……但是自从明大海失踪以后,这个她曾经的家她就不爱回了。 “这排场,比起英国女皇都差不了多少了。”顾朗调侃她。 忠叔笑容满面迎上来:“大小姐回来了。” 明薇与他握了握手,没有说话,忠叔后面站了三个相似的男子,老大英武,老二英俊,老三一张娃娃脸,分外可亲,明大海没有儿子,如今产业都靠这三位打理,日进斗金不在话下。 “大小姐可算是回来了,想煞老父亲。”老三吹了声口哨,调皮地一眨眼。 忠叔脸一板,训斥道:“怎么能和大小姐这样说话。” 明薇都很无奈,忠叔实在是老派人,当初明大海救他一家,他就忠心耿耿跟随他一辈子,三个儿子如此出色,在他眼里却依旧是明家的下人:“不要紧忠叔,你喊我回来,可有什么事情?” 忠叔道:“有些文件需要小姐过目一下。” 她顿时没有了兴致,挥了挥手,看都不看,老大最像忠叔,还对她一份一份解释,明薇捂住耳朵根本不想听:“我只管签名就行了。” “你当心公司被我们做空,叫你倾家荡产!”老三吓唬她,被忠叔一顿好揍:“你敢说这样大逆不道的话试试!” 老三抱头鼠窜,连连哀求:“爸,我只是开个玩笑,哎呦老爸!” 可怜在外鼎鼎有名的方三少爷,在家竟然被老父揍得不敢吭声,忠叔将他揍了一顿之后,笑容满面地对明薇道:“大小姐,房间已经收拾好了。” 明薇却没有什么心思,只是问:“有我爸爸的消息了吗?” 忠叔摇了摇头,对她道:“大小姐,明先生做什么事都有他的道理,您不必忧心。” 明薇长长叹了口气,她的父亲明大海的失踪其实不能算是失踪,否则他们早就报警了,确切的说,是明大海自己要离开的。 就在某一天晚上,他给远在外国逍遥的明薇打了个电话,父女两人说了好长一段时间的话,末了,他轻描淡写地对她说要去办点事情,可能会一段时间不在。 明薇压根没放在心上,她爹和她一样满世界飞,那是真的四海为家,可是真没有想到,明大海这一走,竟然一直没有消息。 “我父亲离开前有和您说什么吗?”明薇问。 忠叔道:“先生那天在书房里把我叫去,吩咐了我一些事情,告诉我他要去办一件很重要的事,也许会很久,让我照顾好小姐。” “他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 “没有。” 明薇不甘心:“就算是我结婚,他也不回来?” 她这句话一出口,方忠和方老大、方老二、方老三齐齐侧目,忠叔惊讶地问:“小姐要结婚?” “嗯。” 忠叔踌躇了一番,叹了口气:“原本这并非我该置喙的事情,只是……不知大小姐中意的人是谁?”他小心翼翼地询问,神情紧张,像是害怕她被人欺骗。 顾朗举手示意:“我。” 然后他就好笑地看到方家的四个人松了好大一口气,尤其是方忠,肩膀都松弛下来,笑容掩都掩不住:“这好,这真好,小姐想什么时候办婚礼,我马上就去准备。” “……”明薇斜睨了顾朗一眼,道,“爸不来,我才不结婚呢。” 作者有话要说:果酱的梗大家如果不明白可以戳我微博 以及,我还是没有想好这个故事要写啥……有情人相处什么的,太有爱了~ 第68章 无题03 明薇不肯答应结婚,忠叔非常失望:“明先生早就给小姐准备好嫁妆了。” “我的嫁妆?”她好奇多问了一句,“都有什么?” 然后方大捧了厚厚一叠文件出来,她随便翻了翻,一头冷汗:“这都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准备的?” 忠叔骄傲地说:“明先生以前说过,凡是大户人家,都是打小给闺女准备嫁妆,他不能让你吃亏,就算以后嫁出去了,也吃自己的住自己的,不必看别人脸色。” 说完,他看了一眼顾朗,露出老怀大慰地神情:“不过是阿朗就放心了,唉,明先生真是料事如神。” 明薇一听,马上扭头问:“我爸说什么?” “他说你俩是迟早的事儿,”忠叔拍了拍三儿子的肩膀,“我本想着,大小姐没有结婚以前,我三个儿子都不会结婚。” 方三幽怨极了:“对,给大小姐当预备役。”所以他简直对顾朗感激涕零:“差点就要被逼上花轿。” 忠叔对这个小儿子最恨铁不成钢:“看看你挑媳妇的眼光!” 方三不敢和父亲作对,只能闷声不语,一转头和顾朗吃茶的时候大吐苦水:“爸也真是,不过是玩玩而已,谁会去娶个艳星做老婆?” 方家三兄弟和明薇顾朗的关系都很好,他们三兄弟最难得的是继承了父亲的忠诚,同时却不古板,该玩就玩,该乐就乐,明大海不曾亏待他们,如今三兄弟的资产都不是小数目,豪宅游艇私人飞机,什么没有。 最近方三和风头正劲的艳星交往是娱乐杂志的头版头条,顾朗一回来就看见了:“长得是好看。” 杂志封面上的女郎穿着低胸露背的礼服,身段奇好,一张面孔五官比例怎么看怎么让人过目难忘,一条水滴的钻石项链照得她脸庞发光。 “世界上好看的女人那么多,怎么甘心早结婚,”方三大放阙词,“你和大小姐拖久一点好,免得爸催我们结婚,是不是大哥二哥?” 方大与方二自然也有自己的亲密女友,金屋藏娇,不要太快慰,你一言我一语说“今后要鞍前马后伺候大小姐一辈子”“不是说她脾气坏,只不过以你们的情分,你以后多半是翻不了身了”“唉,如果可以,真想一辈子不结婚,花花世界,我可以玩到八十岁”。 顾朗简直哭笑不得:“你们三个,够了啊。” “婚姻是围城,进去容易出去难啊!”方三感慨,“阿朗,你真想好了?” 顾朗道:“想好了,想得不能再好了。” “爸一定会准备一个特别盛大的婚礼。”方三耸耸肩,“他一向对大小姐好。” 然而明大海不回来,不管是明薇还是方忠都没有办婚礼的心思,方三建议:“先订婚好了。” 方忠精神一震:“对,订婚,大小姐喜欢什么样的订婚仪式,我马上去办。” 明薇:“……”她看了看顾朗,生硬地笑了笑,“那个,我觉得不用办宴会了吧,没什么意思,是吧阿朗。” 顾朗摊了摊手:“随你高兴。” 明薇煞有其事地对忠叔道:“你看,阿朗都说不用了。” 忠叔对顾朗道:“订婚仪式还是要有的,我们可以办得盛大一点,我有好几个主意……” 明薇简直要晕倒:“可不可以不办?订婚而已,万一没结婚怎么办,岂不是被人笑死!” 忠叔严肃道:“那怎么行呢,女子出嫁是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大小姐放心,忠叔会替你办好的。” “……”明薇欲哭无泪。 顾朗只能来打圆场:“这还不着急,小金鱼肯定还不想那么快就结婚,我也不在意。” “对对对,我还不想那么快变成已婚妇女!”明薇不住点头,“我和顾朗先玩着就好,万一不合适还能分手。” 这句话捅了篓子,晚上顾朗就追着她问:“你什么意思,什么叫先玩着不合适再分手?” 明薇被他制服,根本动不了,她想屈腿去踹他,被他用膝盖牢牢按住:“把话说清楚。” “就是字面上的意思啊!”明薇眨眼,无辜道,“我们为什么要那么快定下来,结婚再离婚多麻烦,万一我们谈了几年就觉得不合适呢?” 她面上说得若无其事,其实心里不是不害怕的,一旦开始,就再难以结束,万一两个人没能走到最后,日后她要怎么再见他,受伤的时候再也不能躲进他怀里……想想都想要落泪。 可是当时被欢喜冲昏了头脑,竟然就这么在一起了。 但是顾朗却很笃定:“不会,真要不合适,我们早就各有爱人了,哪里会等二十年还要在一起,你能不能别东想西想了,嗯?” 明薇扭头,不去看他:“这可说不准,男人喜新厌旧起来可是很快的。” “世界上难道没有恩爱夫妻了吗?” “世上有情人虽多,能白头到老恩爱一生的却很少。”明薇低声道,“大家匆匆忙忙相爱了,然后又匆匆忙忙分手,然后再也回不到从前,如果你我成陌路,多少可惜。” 顾朗沉静道:“那你想一想,你是想和我一起赌一赌这个未来,还是宁愿忍受我们彼此与旁人恋爱,接吻,甚至发生关系?” 明薇想了想,终于还是别别扭扭道:“那算了。” 他莞尔,在她面颊上吻了一吻:“这才对。” 他从她身上翻身下来,与她并肩躺着,明薇的闺房还保留少女时期的模样,粉红色和白色居多,连灯罩上都垂着细细的蕾丝,铁铸床挂着半透明的纱帘,风吹起来如梦如幻,像是置身于童话世界,地上的地毯柔软蓬松,茶几上一蓬新鲜的白玫瑰,芳香四溢。 蝴蝶结和蕾丝的世界,虽然难免俗气,却是一位父亲最体贴的心意,明大海最开始也不过是从山村里走出去的乡巴佬,品味是一点点学起来的,可一片父爱从未变过。 明薇拉开床头柜里的抽屉,给顾朗看她的珍藏,连顾朗都不晓得她有一个抽屉的香水瓶子,就是那一款childhood sweetheart,天使呼吸的那种极淡的粉,只是瓶子的款式有所不同,他看到瓶子上印刻的日期,几乎是整一个系列都被她搜藏其中。 “什么时候开始收集的?”他问。 明薇趴在枕头上,翘着小腿,没有回答他,她要怎么说呢,有一天路过奢侈品柜台,突然看到这款香水,那么漂亮的颜色,那么青涩甜美的气味,一闻就觉得想要落泪,她鬼使神差地把它买下来,在屋中摩挲良久,最终决定将整个系列买下来,整整齐齐躺在一个白色丝绒盒子里,就藏在床头柜里。 她没有用过这款香水,但是那种香味好像一直萦绕不曾消散过。 顾朗沿着她小腿的曲线缓缓拂过,突然笑了:“当年亨伯特看见洛丽塔,也不过是这样一幅画面。” 他从她的盒子里拿出一瓶香水,旋开盖子,把香水喷在指尖,然后抹在她温度较高的地方,冰凉的香水一触即到温热的肌肤,一下子就蒸发出来,香味幽幽蔓延。 青涩、甘美、悠长,就好像是青梅竹马的感情一样,名至实归。 那股幽香好长时间散不去,连来打扫的佣人都说大小姐屋里的香味那样好闻,淡而悠久,隐隐约约,想要追踪的时候却像是蝴蝶一样飞走了。 明薇在家里逗留了不少时间,方家兄弟很给面子,每天过来陪伴她,偌大的屋子里总算是有了人气。 忠叔是那种喜欢她在家每天开派对的管家,恨不得她天天有认识不认识的朋友上门来玩,他会打扫好泳池,准备好香槟鱼子酱和鹅肝,任人取用。 如果钱能买到快乐,何乐而不为呢? 为此,明薇邀请方氏兄弟的女伴过来吃顿饭的时候,这位老人罕见地没有发牢骚。 方家兄弟的择偶品味也大不相同,方大的女伴得体大方,衣着打扮得体简洁,一看就知道是本城名媛,关键是长得十分秀丽端庄,让人一看就心生好感。 方二的女伴年纪看起来不大,面孔小小的,但是有一双沉静的眼眸,明薇一看,先吓一跳:“成年了没有?” 老三嘻嘻哈哈道:“还在读书呢,二哥眼光好,陋室明娟叫他挖掘出来了,”又压低声音告诉她,“母亲瘫痪,姐姐重病且离异还带着一个孩子,全家人挤在一间屋里,担子都在她身上,不得不出来讨生活。” 明薇倒吸一口冷气。 唯有老三带来的女郎穿得最少,好得令人妒忌的身材,腰肢那么细,好像一只手就能搂过来,戴着假睫毛,妆容有点夸张,但不可否认底子好,否则也拍不了那么多电影,最难得是懂眼色,一看见明薇就上来奉承:“原来这就是明大小姐,闻名不如见面,竟然这样漂亮。” 这让她无故想起张菡来,也是这样剔透的水晶人,可惜和她比起来,张菡还是小学生,人家早已功成名就。 四个漂亮的姑娘在泳池边嬉戏,明家的泳池极大,周边种了棕榈,在红色的地砖上投下一片片光斑。 方三喝了酒,言语无忌,他和明薇年纪相仿,从前就很熟悉:“大小姐的水性好得没话说,阿朗都是你的功劳。” “这可和我没有关系。”顾朗道,“小金鱼从小就爱水,她和我说,从前在老家门前有个水塘,她从会走路起就会水,一口气闷在水下好几分钟不用呼吸,害得其他人以为她早就溺水。” 方三伸个懒腰,问:“你们的生活和我们不一样,大哥只晓得赚钱,二哥闷骚,我,我找个女星做女朋友,别人以为精彩纷呈,其实无聊透顶。” 对此,方大评判:“你真不知足。” “老三爱玩。”方二不动声色地接口。 方三气得要死,驳他:“二哥,你说说到底是谁爱玩?”他一台下巴,让他们看泳池里穿着连体泳装的少女,那么年轻漂亮,连明薇都嫉妒。 顾朗说:“再过五年,她看起来年纪就比你大了。” “为什么?” “在江湖上闯荡,总是要费心一点,你看她那一双眼睛,真不像是个少女,而你,永远是。” “好像是在讽刺我?” “不不,你这一双眼睛最是漂亮,”顾朗端详她的面容,微笑道,“最澄澈无垢,一眼望得见底,不知多好。” 明薇被他哄笑了,一扭身,纵身跳进水里,灵活地像是美人鱼,实在是赏心悦目,顾朗拈着樱桃梗,她从水里蹿起来一口咬到他的手指,顾朗松手,她雪白的贝齿含着鲜红的樱桃,神采飞扬。 作者有话要说:无题的意思,大概就是这几章没有科幻,只有日常生活吧,那样好像……也不错? 谈谈情说说爱,日子过得很惬意啊,咱们中场休息一下呗,改了题目,就多点言情吧~ 第69章 无题04 晚宴十分丰盛,最好的厨师,最新鲜的食材,烹饪得美味至极,大家吃得都很多,气氛也很宽松,聊天的话题天南地北什么都有。 方家兄弟原以为自己是名校毕业,又早早踏入社会顶层,然而说起这大千世界来,依旧觉得书读得太少。 明薇挤兑方家兄弟:“瞧瞧,好不容易带女朋友出来一趟,全被顾朗吸引走了,真失败。” 方二神色自若,答道:“我们才不担心。” 方三嘴巴最伶俐,马上道:“是,要担心的是你才对,当心未婚夫跟人跑了,大小姐脸面丢光光,到时候抓我去顶缸,惨不忍睹。” 明薇挑了挑眉头,毫不留情道:“跑?你也不瞧瞧他原来的女朋友是什么人物。” 方三纳罕道:“什么样的人物?” “女中豪杰,出色至极,”明薇用完这八个字还嫌不够,“可惜野性难驯。” 方三唬了一跳:“听起来像是母豹子。” “再恰当没有了。”顾朗含笑赞同了一声,又指着明薇道,“不过这条大鲨鱼也不逊色啊。” 明薇作势要咬他,顾朗也不躲,被她一口咬在手掌边缘,方三戏谑道:“哟,这是赵敏咬了张无忌啊?” 顾朗若无其事地抽回手来:“都很可爱,区别只是爱不爱而已,在座的几位,都很可爱。” 那艳女眼皮上不知扫了什么金粉,闪闪动人:“那真是太荣幸了,能得到顾医生这样的称赞。” 一顿饭吃得还算惬意,吃了饭犹且不足,在舞厅里跳舞,又喝酒,喝得酩酊大醉,明薇太开心了,喝到最后醉得不省人事,顾朗把她一路抱回卧室去。 其余人自然也在微园过夜,有的是收拾妥当的客房,然而其余人较为克制,睡前还聊一聊天。 方大问那名媛:“玩得可还尽兴?” “气氛宽松,主人好客,是一次让人愉快的宴会。”那名媛想了片刻,补充道,“明大小姐并不如传闻中那般孤傲,什么都不炫耀,真难得。” 从前参加宴会,凡是名媛,无一不炫耀珠宝时装手袋,对旁人挑三拣四,嘴脸可怕,可人人都在谈笑风生,一顿饭吃下来,差点要得胃病。 方二问少女:“感觉如何?” 那少女想一想,灵活的大眼楚楚动人:“香槟十分好喝。”聪慧的她从不在背后对人评头论足,方二就是欣赏她这样沉默寡言的态度,故此笑道:“不要上瘾,大小姐天天香槟当水喝,如今戒不掉酒瘾,家里的酒窖堪比酒厂。” 少女怅惘地想,人家是天之骄女,把酒当水喝有什么了不起的,君不见童话里拿牛奶洗脸,千层被做床褥还要觉得豌豆硌得慌。 而方三问艳星:“大小姐可漂亮?” 那艳女笑嘻嘻地回答:“漂亮,顾医生也极为神气,两个人真登对。” “郎才女貌可是,”方三感慨道,“还是青梅竹马呢,唉,大小姐不知多少难伺候,幸好这苦差没有落到我头上。” 艳女何等聪明,他语气虽然是这样的满不在乎,但是事实真的如此吗?当年方三与明薇同年,放暑假的时候也会长居微园,明大海视他们如子侄,他第一次见到她,是不是也浑身一震,说不出话来呢。 不记得了,只记得她那时梳着马尾,穿着五十年代的圆点裙,圆头皮鞋踩过木质地板,她一路跑一路高声喊“阿朗阿朗”,然后少年停下脚步,一把接住她,抱着她转了个圈。 奈何……他只有一刹那的心酸,却已然释怀。 此夜乃是良宵。 方二的女伴并不与他同睡一屋,因此很早便起了,客房里洗漱用品洁净如新,香皂有一股似有若无的香气,非常诱人。 她下楼去,楼下早已不复昨夜的狼藉,收拾得干干净净,有个佣人捧了一束绿玫瑰来,尚且有露珠滚在花瓣上,插在雪白的花瓶里,满室幽香。 她不由深深吸了口气,只觉五脏六腑里都是芬芳。 “这种玫瑰,叫做芭蕉美人。”她听见有人这么说,一转身,就看见顾朗站在她身后不远出。 她有些微的赧颜:“顾医生。” “早安。”他对她颔首。 “早。”她谨慎地看着他,不敢轻易开口。 幸好顾朗也并不想与她搭讪什么,吩咐佣人替她端上早餐来,然后就出门去了,她一直没看见他,直到中午的时候才看见他开车回来。 方家兄弟都已经起来,方三哈欠连天:“一大早去哪儿了?” “出去办了点事。”顾朗昨天喝酒喝得不少,但是今早起来竟然一点异样都没有,显然酒劲早已被内力化去,“你们喝过醒酒茶了没有?” 方三按了按太阳穴,抱怨道:“昨天太忘形,喝多了,这酒后劲真大。” “这算什么,”顾朗笑话他们,“这酒至多不过一两百年,有三坛五百年的女儿红还在酒窖里,不见天日。” 方三喃喃惊异:“什么,女儿红?” “是,明叔自盗墓者手里高价购得,给小金鱼陪嫁。” “咦,有这样的事儿?”明薇自楼梯上下来,只系一件红色长裙,神情慵懒,“我怎么不知道,你怎么知道?” 顾朗就笑道:“当然不告诉你,老早告诉你,早就被你偷喝掉。” “那凭什么告诉你?”她不服气。 顾朗气定神闲,答道:“因为如果有一天他不在,还有我。” 明薇跳下最后几节楼梯,裙角像云一样飘过,她满不在乎地摆了摆手:“首先,爸不在,我就不嫁了,第二,你有法子一手把我交出去再一手把我接过来?” 她说的话把所有人都逗笑了,她还念念不忘那三坛女儿红:“真有五百年?” “别做梦了,你嫁给我之前,我是不会告诉你在哪儿的。”顾朗哼了声,“你不是不想嫁吗,那就别喝!” 明薇气坏了:“我的嫁妆,我的酒!” “你爸爸吩咐的,我也没法子。” 明薇拿起盘边的刀子朝他捅过去,吓了其余人一大跳,顾朗却不慌不忙,手指夹住刀锋,手腕一翻,在她脉门上一弹,逼得她松了手把刀叉落下,他笑:“你这坏毛病,什么时候能改一改,嗯?” 她不服气,本想拿了叉子再偷袭一回,可是一瞬间却改变了主意,剜了他一眼:“你都不让一让我。” 顾朗讶异,重新打量她。 明薇得意地扬了扬下巴:“我真傻,现在我是你女朋友,你要让我不高兴,我就不和你好了。” 顾朗哭笑不得,想要说什么,却发现什么都不说最好,只能投降:“好罢好罢。” “一大清早起来就不见你,”明薇没有乘胜追击,反倒是说起别的话题来,“有什么事情吗?” 顾朗故意挤兑她:“瞧瞧,还没结婚就开始管东管西,以后迟回家一分钟,迟早被你打爆电话。” 他不过是玩笑,明薇却大惊失色:“什么?”她不由自主抚着自己的面颊,惊疑不定,“那么丑陋不堪?” “不,以后和你成双入对,形影不离。”顾朗回答得很漂亮。 她展颜一笑,却道:“别岔开话题。” “好,”顾朗无奈道,“去了趟学校,大小姐,我再不去上班,就要失业了。” 这句话在场的人没有一个会相信。 但是明薇却明白:“你喜欢这份工作。” “唔,为人师者,还是很有趣的事情,”顾朗把很少的精力放在工作上,大部分的时间更乐于与她谈情说爱,但是感情生活之余,也愿意做点科研陶冶生活。 因此他过得比大部分科研人员浪漫潇洒,又有工作作为精神寄托,自有一番世界。 如此惬意悠然,简直让人心生嫉妒,若非有雄厚的经济基础做后盾,完全不可能,可是他又比方家兄弟有趣得多。 从最新型的病毒到军用武器再到二十八星宿统统都了如指掌,让人不佩服都不行。 那艳星早年辍学,读书成绩一塌糊涂,每看教科书都觉得脑袋发晕:“怎么能够那么厉害?” 此时忠叔自他们身边走过,开口解惑:“大小姐八岁那年发高烧,那时还不住在这里,夏天暴雨,道路阻碍,电话线路也不好,120怎么也打不通。” 大家屏气凝神听他讲。 “明先生出门在外,大小姐只和阿朗在家,那天大小姐发烧到三十九度七,等送到医院的时候已经转为肺炎,险些送命。”忠叔微笑着说,“自那天起,我就瞧见阿朗书房里的书全换成了医书,孜孜不倦,却从不和大小姐说原因。” 明薇听得又是感动又是疑惑:“你从来不曾和我说起过。” 只听顾朗轻轻道:“你又何必需要知道呢?”真爱无声,有的时候爱一个人,何必需要她知道。 只不过,原来自己竟然那么早以前就已经决定照顾她终身,这错过的近十年,实在是太可惜了。 顾朗惋惜地想着,又庆幸,最终兜兜转转,彼此还是及时醒悟,否则蹉跎半生,直到白发苍苍,依旧他不娶她不嫁,两个人是永远的青梅竹马,可是永远未曾在一起,那未免也太滑稽了。 如今,虽然不算早,但也幸好不算太迟。 作者有话要说:呃,大概下一章会开始新故事,问题是我还是没有想好…… 顺其自然吧╮(╯▽╰)╭ 第70章 无题05 下午天气太好,于是临时决定出海,那名媛瞧见那艘船,诧异地睁大了眼睛,喃喃道:“这是和谢氏珠宝比肩的白鲨号。” 当初谢氏的珍珠号一度成为娱乐财经杂志的头版,引起无数人的艳羡与猜测,据闻购买下珍珠号的数目是九位数,但是很少有人知道与珍珠号用同一套配置的白鲨号。 连方大都赞了声:“你居然认得。”说罢,又笑,“大小姐专精吃喝玩乐。” 明薇哼笑道:“你懂什么,吃喝玩乐难道不是一门学问?一辈子学一门学问难道还不够吗,又不是人人都和顾朗一样变态。” 顾朗正巧听见,拧了拧她的香腮:“什么,说我变态?” “难道不是吗?我不明白那些枯燥的书有什么好看的,我就喜欢看小说。”所以她的功课从来都是在及格线上徘徊——这还是老师给的“友情分”。 顾朗促狭地眨了眨眼:“是吗,我还以为你是说……”他话没有说完,但是瞅她的那一眼包含了太多的意思,明薇恨得牙痒痒,一脚踩在他脚背上,顾朗当玩儿似的,眼睛都不眨一下。 明薇气不过,狠狠碾了碾,被顾朗伸臂一抄就临空抱了起来,他吓唬她:“当心把你丢水里。” “丢啊,你有本事就丢!” 顾朗真的把她丢下去了……方三吓了一跳:“这么丢没事吧?” 当然没事,明薇及时攀住了挂在船外的救生圈,足尖一蹬就轻飘飘翻身上来了:“顾朗我和你没完,你居然敢扔我!” “是你让我丢你下去的。”顾朗摊了摊手,模样无辜。 方三乐不可支:“哎哟,你当心回头大小姐叫你睡阳台吹冷风。” 明薇借机出口恶气:“对,不仅把你关阳台上,我还找别人过夜。” 顾朗不动声色:“那你试试好了。” 方大出来打圆场:“好了,我们难道聚在一起吃顿饭,晚上我要去苏黎世一趟。” 方二说:“我去纽约。” 方家兄弟为了明氏集团忙前忙后,呕心沥血鞠躬尽瘁,明薇歉意道:“多亏你们,否则靠我,迟早败光家产。” “大小姐说哪里的话。”方大沧桑地笑一笑,“如果没有明叔,我们父子四人早就不在世上。” 明薇却道:“如果要报恩,你们早已还清,我知道不知多少人要挖你们兄弟三人过去。” 她自有自己的灵通消息,有的是大集团出高价挖他们过去,然而方家兄弟全给回绝了,这点事情,自然瞒不过她的耳目。 方三不假思索道:“嘿,开玩笑,到了别人的地头哪里有如今那么逍遥自在,大小姐和明叔都信任我们。” 明薇有点感动,她把方氏兄弟当亲人看,情不自禁拥抱了一下方三,他回抱得小心翼翼,诚惶诚恐,嘴上还不饶人:“要命,真怕顾朗半夜三更摸到我房里来砍下我的头!” “砍下你的头有什么用?”顾朗似笑非笑道,“我哪里会落人把柄,保管叫你有苦说不出。” 方三一刹那想起来,顾朗可是医生……要神不知鬼不觉地弄死弄残一个人,再简单没有了,他抹了抹冷汗:“不至于吧,大家好歹认识一场。” 顾朗瞄了瞄他的手,方三像是被蛇咬了一口似的飞快松开,还双手高举后退几步以示清白:“和我没关系,大小姐来抱我的,我是清白的。” 大家哈哈大笑起来。 欢乐的时光容易过,一个下午,聊天打牌就飞快过去了,明天是周一,正好回去上课,因此今晚明薇玩得格外尽兴。 到最后下船的时候走路都在晃,差点一脚踩空摔进海里去,方三也喝高了,在那里高声唱什么“请原谅我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吵得明薇一脚把他踹海里了……方大无奈,只能脱了衣服跳下海去把人救上来,结果发现方三居然睡着了。 方二无奈:“大哥,你送他回去,我把她们送回去吧。” 其余三个女子都还算克制,喝得不少,却也不至于失态,但是眼睛都亮晶晶的,漂亮得紧,美女无论何时都是美女。 明薇喝醉酒了就特别容易发酒疯,现在就还在那里闹:“方三,方三你给我起来,我们再战,你竟然敢说我胸大无脑?!” 顾朗没奈何:“小金鱼,别闹了。” 明薇一扭头,劈头盖脸说他:“他好歹还说我胸大呢,你居然说我没胸!” 其余人识趣,一看深夜节目要来,马上告辞,到最后只有顾朗陪着明薇慢慢走,车子由司机开着不远不近地跟着。 明薇脱了高跟鞋拎在手里,海风把她的长发吹拂起来,顾朗跟在她身后慢慢走,两个人都不说话,也不知道走了多久,明薇突然停了下来,一转身跳进了他怀里。 顾朗一下子抱住了她,明薇勾着他的脖颈,脑袋靠在他肩上,顾朗抱起来一点都不吃力,明薇还晃着小腿,像是睡在绳床上:“真是,就是为了一辈子霸占这个位置,不然哪里高兴给你占便宜。” “我怎么占你便宜了?”顾朗忍着笑,在她脸颊上亲了亲,“这样吗,还是……”他意味深长的问。 明薇嘲笑道:“你怎么老想这个,凌岚不能满足你吗?” “怎么说话呢你,都和你说了没和凌岚怎么样。”顾朗想想还真觉得自己挺洁身自好的,也许是因为和凌岚的感情太过耗力,自那之后他一直对开始一段新感情没有什么兴致。 偶尔约会几个女人,但是吃过一两次饭之后总是自然而然不再联系。 说起来,世界上也没有几个女人如今能够入得了他的法眼。 明薇忍不住笑:“好,如果你能在我睡着之前把我送回家,那就归你了。” 她小看了顾朗,哪里还需要回家,他直接把她往车子后座一塞,和司机说:“你回去吧。” 那名司机微笑着低下头:“是。” 明薇不服气:“喂,你这是作弊!” 顾朗把车门砰一声关上,愉悦地回答:“你说得可不算。” 第二天一大早,明薇没能起来上学,顾朗喊了她三次,她只是把自己埋得更深,顾朗放弃了把她从被窝里挖起来的打算,自己先去上课了。 对于他的归来,三名学生都快哭出来了,薛凝代表大家说出心声:“还以为要被你抛弃了。” “没这回事。”顾朗对学院的解释是去德国参与某个重大会议了,至于为什么会一拖拖半年……这就不归他管了,“功课好吗?” 卓菁菁微笑道:“好,一切都好。” 周一帆什么都不曾说,但是将这段时间的功课整理成册,静静呈放在他案头。 薛凝活泼些,聊过功课以后便按捺不住问:“老师,你这段时间……真的只是去开会了吗?” “八卦。”顾朗轻笑了声,最后在他们闪亮亮的眼神下做了个无奈的手势,“好吧,是为了一些私事。” “我们要有师母了可是?” “唔,还差一点点。” 虽然现在结婚和没结婚也没什么差别,但是至少现在还属于未婚同居,名不正言不顺。 而明薇一直到下午才到学校,正巧看见叶老头,她眉毛一挑,决定先找叶老头问问情况,一路尾随他到行政楼。 电梯门一打开就听见财务处里的老女人那尖利的嗓音:“不给报,不为什么,现在就是统一不给报了!” 叶老头据理力争:“不行,这机票你们必须给我报。” 明薇听得好奇,探出头去问:“吵什么?” 那个女人穿着职业套装,古板而不耐烦:“你是谁,关你什么事?” 明薇翻了个白眼,问叶老头:“叶教授,好久不见了,你看起来气色还不错。” 叶老头自从仇英子离开以后,一直精神很差,消沉极了,一直到明薇失踪时他也没有恢复,但是没有想到半年不见,他看起来好了很多,人又晒黑了,而且瘦了,但是精神很不错。 听见她打招呼,叶老头摸了摸脸,苦笑道:“英子走了,我也只有工作了。” “有了重大的考古发现?” “只有一点眉目。”叶老头挥了挥手,“还不能确定。” 明薇看了看他,又看了看那个老女人可恶的嘴脸,瞬间决定问道:“差钱?” “费用还没有批下来。”叶老头神色平静,他并不是只知道埋头做学术的人,能够混到今天的地位,他学术和为人处世上都不算差,对项目拨下经费里的猫腻也很清楚。 明薇很爽快地从提包里掏出支票本写了一个数字递给他:“算我私人援助的,祝您马到成功。” “谢谢。”叶老头也不和她客气,直接就收下了,“我会补办手续的。” 明薇一直有给许多慈善组织和这样的科研项目做支持,十分大方,若非如此,她当初也不会认得叶老头,借此可以逃脱期末考试。 但是叶老头做账做得还是很明晰的,一笔一笔都会记清楚,并不从中贪墨,这也是明薇愿意帮助他的原因之一。 当然,这时她还不曾想到,叶老头的发现会有意想不到的发展。 作者有话要说:写着写着突然发现……他们还挺开放的嘛!大家自行领会即可。 以及,这一周是看不见我榜,2.1W,真的好想去死一死,每天要更新压力好大,而且我中了收藏过不了800的诅咒了 收藏涨了又掉,又一个月沉浮了,悲剧啊QAQ 想要结束这个故事吧,舍不得,但是继续拖下去吧,累感不爱,唉!难难难! 第71章 夺宝01 其实顾朗虽然在和平大学里十分有名,但是这多半是基于同学们觉得他长得帅学历高且年轻,校园生活单纯无聊,大家都十分乐意八卦一番。 就比如最近,就传出消息来说顾朗新交了个女朋友,居然还是学生,妥妥的师生恋啊!一时之间,学校的BBS和学生们的微信群里都飞快流传着这个谣言,说得有鼻子有眼的,比如某年某月某日某时于某地,某学生看见他和女朋友在散步,还说看见他自行车后座上带着人。 这一点很快被人喷得狗血淋头,因为大家都知道……顾朗是开车的。 又说某年某月某日的中午,有人看见顾朗和一女生同坐食堂吃饭,两个人互相喂菜,十分亲密。 这个谣言被薛凝喷了个狗血淋头:“大小姐从来不吃食堂!” 他们虽然对明薇有些了解,但是始终找不好一个确切的称呼,所以干脆随张菡的称呼,叫她大小姐。 “这谣言传的,我都要以为顾朗背着我劈腿了。”明薇坐在咖啡馆里,和沈思这么抱怨。 沈思笑眯眯地回答:“你现在看起来脸色就很好啊,那个时候……啧,说不出来,一脸欲求不满的样子。” 明薇被她嘲笑地脸红:“什么欲求不满啊,你乱讲!” “你照过镜子没有,脸红眼睛亮,一看就知道最近日子过得不错。”沈思做了个鬼脸,“蜜里调油是吧。” 明薇不甘示弱:“你看起来也和之前不大一样了。” 沈思耸耸肩,道:“那是肯定的啊,我现在一身轻松,自由自在的,有什么不好?”她为了避免原先的身份泄露永恒的秘密,现在所使用的是一个伪造的假身份,但是一切有迹可循,派出所就算来查都查不出任何端倪。 她就读的专业是计算机专业,那简直和高中生做小学生的数学题一样简单,她不打算出风头,因此把所有的课程成绩都保持在及格线上,低调得很。 如今她有永恒与相陪伴,日子过得十分惬意,除了……他们的交流只能停留在精神方面之外,倒也没有什么遗憾的了。 明薇掐指一算才发现,她居然已经大四了,这也就意味着她马上面临毕业,当然,毕业对她来说不意味着就业的压力等等,而是终于自由了。 “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也可以在那天结婚。”顾朗是这么表态的。 明薇托着腮问:“会不会太嚣张了?” “只要你喜欢。” 明薇想想,遗憾地回答:“还是不要这么高调了,我们能不能悄悄注册结婚,然后去度蜜月?” “我倒是不介意,但是你真的不想要一个盛大的婚礼吗?” “没什么意思,热热闹闹给别人看,”她皱了皱眉毛,“但是爸爸肯定不肯。” 看明大海爱女如命的样子就知道他是绝对不会同意的,他是恨不得办一个世纪婚礼,赶超王室,让爱女大出风头,一夜成为所有报纸的头版头条。 “那我们等明叔回来以后再商量好了。”顾朗搂着她,明薇横躺在他怀里,腿搁在椅子扶手上,露出光滑纤细的小腿,线条极其优美,这样的画面不会让人觉得猥琐,反倒是有几分岁月静好的温馨感。 明薇可有可无地点点头,掏出手机和沈思发短信,依旧是赖在顾朗怀里不动弹,以她的话来说,既然当初为了霸占这个怀抱下狠心,那现在都已经到这地步,她被沾了那么多便宜,当然要物超所值才行。 所以她最近坐得最多的地方就是他的怀抱,而顾朗也喜欢她的亲近,觉得抱着她和抱只猫似的,时不时还可以抚摸两下。 果然告白之后有意想不到的福利呢。 有人在外面敲了敲门,明薇伸了个懒腰,从他怀里跳起来:“我出去一趟。” “去哪儿?” 明薇拉开了门,对他挑了挑眉:“不告诉你。” 薛凝眼看着她走掉,对顾朗吐了吐舌头:“打扰到你们了吗?” “这是工作时间,没有打扰不打扰的,进来吧。” 明薇去找了叶老头,问一问上个学期的缺席怎么搞定,叶老头瞄了她一眼:“我给你办了休学。” “咦,那我岂不是要延迟毕业?”明薇一点都不想再被困半年。 叶老头戴着眼镜,又看了她一眼:“我们学校是修学分的,学分够了你就能毕业。” “……我够了没?”明薇诚恳地问。 叶老头这回真的是没有话好说,从一大叠文件夹里抽出了她的成绩表,明薇看了几眼,十分欣慰:“还有毕业论文就能毕业了?太好了,毕业答辩您会让我过的吧?” “我会替你打个招呼。”叶老头推了推自己的老花眼镜,“不过你找枪手代写,水平不要太差。” 明薇满不在乎地一挥手:“我让顾朗替我写。” “你和顾老师在一起了?”没看出来,叶老头竟然也会问这种问题,明薇惊讶地眨了眨眼:“谁说的?” 叶老头的语气里也带了笑意:“学校里的老师早就都知道了,原本有不少人想给顾老师介绍对象的。” “那么抢手?”明薇心里得意,嘴巴上还要损他,“他也没什么好的嘛。” 叶老头不置可否,明薇喜欢顾朗兴许是出于感情,但是顾朗的条件在那么多老师里也真的是出类拔萃,长得那么好看,又年轻俊朗,看起来条件也很不错,虽然迄今为止没有人知道他的家世,但是看那通身的气派就知道不是寻常人家。 大学老师学历高,但是也是要谈婚论嫁的嘛。 “你要提醒顾老师当心。”叶老头最后提醒了她一句,然后转开了话题,“我明天就要去现场了,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回来,你有事情就打我电话吧。” 明薇好奇地追问:“要当心什么,谁要对阿朗不利吗?” 叶老头没说,明薇只好回去问顾朗本人:“你得罪什么人了吗?” 顾朗漫不经心道:“不需要我得罪什么人,只是我碍了太多人的路而已。”他一直都知道自己是某些人的眼中钉、肉中刺,因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顾朗属于不懂规矩的人。 大学老师也是要吃饭的,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关于项目经费里总是有一点点猫腻的,学生们也都清楚,背地里未尝不会谈论一二,但是大家都一个待遇,自然也就对这种潜规则无话可说。 可是偏偏顾朗是个怪胎。 他并不在乎钱,一个项目要经过层层审批才能拨下钱来,但是他有的时候都是自己出钱研究自己感兴趣的话题,这也罢了,偏偏每年只发表一篇文章在最好的医学期刊上,但已声名鹊起,人人都知道他是行家。 作风太清白太潇洒,从本质上来说,顾朗和明薇是同一类人,因为他们并不在乎所谓的规矩,顾朗知道自己伤害了别人的利益,但是那又怎么样呢? 有本事的人自然会有自己的办法,通过这些渠道为自己谋利的人,活该! 凭什么要他来迁就这些坏习惯呢?他不说,并不等于不知道,他知道,并不等于要与他们同流合污。 “怎么这么黑暗啊?”明薇毫不留情地嘲笑他,“教师还是园丁呢,医生还是白衣天使呢,你这么一个结合了两者的职业,怎么能这样啊?” “人要吃饭,那有什么办法,什么职业没有龌龊啊。”顾朗替她梳着头发,再用毛巾擦干,明薇就裹了件浴巾靠在他腿上犯懒:“你看人家叶老头,聪明,识时务,还洁身自好,我给他的钱,他都用在考古上了,你瞧瞧他家里,清贫得很。” 顾朗道:“当然也有那样的人,要在这其中找到平衡可不算容易,名利场多诱人啊,你怪不了那么多人把持不住。” “那是,钱可算是个好东西。”作为富家女,明薇和电视里演的大小姐大少爷不一样,她不会去喊什么“我要的不是钱”“对我来说钱根本不重要”“钱买不来我想要的东西”等等,她知道钱是多好的东西,因为有钱,她才能过上这样好的生活。 顾朗揶揄她:“那你的钱够多吗?” “我唯一的烦恼是花不掉那么多钱。”她由衷地回答,“不过,如果我没有那么多钱,你还会喜欢我吗?” 顾朗似笑非笑道:“别往自己脸上贴金,说得好像你有钱就能多招人喜欢似的,就算你现在有那么多钱,你依然脾气坏,做事冲动,不经过大脑,嘴硬,难伺候。” 明薇恼了,霍地坐起来,一把推开他:“那你还在这里干什么,走走走,不欢迎你。” 顾朗忍着笑提醒她:“这是在我家,这是我的房间。” 之前明薇实在受不了忠叔殷切的眼神,决定搬回顾朗这里来住,结果被他打脸了,她脸色难看透了:“行,那我走了。” 她穿上拖鞋蹬蹬蹬往外走,顾朗没想到她真的发脾气,只能好笑地把她拉回来,但是明薇反应极快,竟然挣脱了他的束缚,砰一声把门带上,等到顾朗打开门出去的时候,已经发现她发动了车跑了。 变化太快,有点始料未及,顾朗在原地好笑地叹了口气,只能跟上去——没办法,女朋友喜欢玩这套,他也只能奉陪不是? 幸好只是闹闹脾气,而不是像上次那样失踪,否则那真是痛不欲生,相比之下,这样的你追我赶游戏,只不过是情趣而已。 作者有话要说:我发现了,顾朗和小金鱼就是属于那种很能玩的,情趣不仅仅在闺房啊,但是吧,他们还乐在其中,嗯,以后应该会经常有这样的戏码——当然,你们懂的,为什么没有写闺房之乐= =只能另辟蹊径了 深夜飙车追逐什么的,听起来就很棒!不过会被罚款的吧……小金鱼你出门还裹着浴巾这样真的好吗? 第72章 夺宝02 沈思一开门看到明薇的时候,下巴差点没掉在地上,她嘴里还叼着牙刷,口齿不清地问:“你、你这是……咋了?” “过来借宿。”明薇特别冷静地回答她。 沈思就愣愣地开了门让她进去,还没关上门就看见顾朗跟过来了,她一脸崩坏的表情:“干嘛,千里追妻吗?” 明薇好奇地在沈思屋里转圈,她的房间全部打通,家具不多,但是被一大堆的显示器、机箱给堆得满满当当的,全都被装在白色的柜子里,一格一格,全是不知名的机器。 “简直像是进了电影里,”明薇喃喃道,“好神奇。” 顾朗把外套拖下来披在她肩上:“下次别一连闯三个红灯跑来人家家里吓唬人行不行?” 沈思决定还是先去卫生间里把牙给刷了吧,只可惜她家里没有隔断,想避一避都避不开,只有躲到唯一的阳台上去。 幸好明薇和顾朗不是吵架,两个人说话的音量都不高,明薇伸了个懒腰,道:“不想回去了。” “你打算睡这里?” “有什么不行,小思会收留我。” “……”顾朗心想,搞了半天我陪你飙车了大半个城市结果你现在告诉我让我一个人回去睡冷被窝? 明薇显然看出了他的心思,斜斜飞出一个眼神,幸灾乐祸道:“对不起啊。” 顾朗气得半死,要不是顾忌着在别人家里,肯定要她好看:“我明天早上来接你。” “拜拜。”明薇欢快地对他挥了挥手。 顾朗走了沈思才从阳台进来:“你们吵架了?” “不,没有,”明薇心情不错,“只是总不能老让他如意啊。” 沈思表示完全不能理解热恋中的爱侣:“我只有一张床,你和我睡?” “当然。”明薇环顾四周,“对了,你的那一位呢,怎么不见人?” 沈思有点难为情:“你真的想见他?” “当然。” 然后明薇就看见一个显示屏上闪了闪,一个温柔的男声自音响里传了出来:“你好,明小姐。” 明薇被这一把温柔暖煦的声音震了震,完全没有想到一台机器竟然会有这样温柔的嗓音,听得人心都化了。 “你好。”她清了清嗓子。 “很高兴见到你,”永恒说,“我正在进行系统升级。” “……”明薇囧了把,结果被沈思抢白了:“升你的级,废话真多。”她对明薇抱怨,“实在不知道一台机器怎么能有那么多的废话,我早晨起来空腹喝杯牛奶要被他喋喋不休说上一整天。” 明薇很同情:“啊,那真是太可怕了。” “可不是,太罗嗦了。”沈思虽然在倒苦水,但是唇角的弧度就没有消失过,她威胁永恒,“闭上你的耳朵,不然我就拆了你的主板。” 她话音刚落,所有的显示器都不约而同地熄灭了。 “不要让我发现你偷听我们讲话。”沈思搁下狠话,对一脸意外的明薇说,“他耳目太多,就算切断电源也没用,他能从别的地方偷渡电过来,何况还有备用电源,总之,只要他愿意,可以知道任何事情。” 明薇道:“我突然很没有安全感。” “现代社会就是这样。”沈思耸了耸肩,“不过人品还不错,相比之下,我这里可能是最安全的地方了。” 明薇哈哈一笑:“对,台风中心反而是最风平浪静的,恭喜你,守得云开见月明。” “那也未必呢,那位凌将军没有放弃,还在偷偷追查他的下落。”沈思笑盈盈道,“我们把她引到外国去了,一时半会儿,她还不能来骚扰你我。” 明薇心里高兴:“怪不得那么久没见到她了。” “但是她总会回来的,我读过凌岚的档案,”沈思毫不避讳地承认自己不小心闲逛的时候逛到了比较敏感的地方,“她是个很厉害的女人,说真的,如果和她不是敌人,我可能会很欣赏这样的女人,果断,强势,聪明,她以这个年纪这个能力当将军,实在是很给我们女人长面子。” 明薇也承认:“是,她是个很了不起的女人。” “但是感情的事情,勉强不了。我一直都觉得顾朗喜欢的是你,看过资料就这样觉得,不明白你们怎么会拖那么久。” 明薇自己也觉得疑惑:“我和阿朗从小就认得了,从我有记忆开始,就有他,但是之前我们从没有想过会在一起,事实上,我到今天也不明白我怎么到头来会选择他。” “顾医生很出色啊。”这回轮到沈思不懂了。 明薇挥了挥手:“旁人那么觉得,我不这样认为啊,你想想看,从小你生命里就有这样一个人,他再怎么厉害,时间一长,不也习惯了么,那张脸就算再帅,看二十年也看腻了啊。” “你这叫身在福中不知福。”沈思吐槽。 明薇讪讪一笑:“习惯了嘛。” 两个女孩子讲了很多悄悄话,但是到头来晚上都没有睡好,沈思抱怨说:“我从来没有和人挤在一张床上过,要命,好不习惯。” 明薇幽怨道:“我也是。” 顾朗进门的时候拎了一袋子的早饭,看见两个人都萎靡不振:“怎么,昨晚聊天聊太晚了?” 沈思给自己倒了杯冰水,实在憋不住了:“你老婆半夜三更搂着我叫你的名字你知道吗?还有,你们俩原来那么劲爆我真的看不出来!” 这番话说得顾朗都尴尬起来,他瞄了瞄明薇,她一脸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淡定表情,顾朗没办法,只能先和沈思告辞:“那我就先带她回去了。” “再见再见,我觉得我们以后还是不要在一起过夜了,如此艳福,我消受不起啊。” 顾朗把明薇载回家里,忍不住问:“你昨天晚上认错人了?” “不,我做梦梦到你,被吓醒了。”明薇从来都不肯承认自己会做这种糗事,嘴巴照旧伶俐。 顾朗没好气道:“我又不是来捉奸的,你吓什么吓,做了什么亏心事?” “哼。” 回到家里,她匆匆进浴室梳洗,顾朗拎着他昨晚给她披上的那件外套,只觉一股幽香袭来,这香味近日他闻得多,已然知道除非是把一件衣服贴身裹着,否则绝对不会有这样强烈的体香,就好比从前他总是会在自己的被褥间隐隐嗅到这样的芳香,偶尔半夜也会睡不好觉。 他轻轻微笑起来。 梳洗完的明薇从浴室里出来,他忍不住捧着她的脸颊吻了吻,明薇本来想躲开,但是没想到一晚上不见就渴望起他的气味来,她情不自禁微微张启红唇,与他唇齿缠绵起来。 片刻后,顾朗打趣她:“看起来你很想我。” 明薇不甘示弱,探手下去往某处一抓:“别说的你好像不想我一样。” 顾朗倒吸口冷气:“你的胆子一天比一天大了啊,快松手。” “不,”她得意道,“除非你承认你想我。” 顾朗微笑道:“那好,如你所愿。” 两个小时后明薇一脸铁青地推开教室门,一屁股坐在了第一排,脸色阴沉得难看,平日里她长得漂亮又好说话,一直都是班里男生心目中的女神,这自然而然引得不少女生对她颇有微词,今天她身上暧昧的痕迹太明显,很快教室里就起了一阵骚动,大家议论纷纷,话说得相当难听。 “昨天不知道是陪谁去过夜了。” “竟然也都不遮一遮。” “也许人家引以为傲呢。” “现在真是世风日下。” 这些声音明薇一句话都没有听见,她现在就想着,太糟糕了,男人流氓起来那可真不是对手。 她真是吃了个大亏。 这照例是一堂公共课,张菡自然也在其中,她瞄一眼就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因此马上开口炮轰那几个酸不拉几的女生:“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自己没有男朋友还要污蔑别人,怎么,按摩器满足不了你们了吗?” 正好下课铃响,老师不打算卷入纷争,很快就走出了教室门,张菡迅速被几个女生围拢起来:“碧池,你是什么意思?” “字面上的意思,”张菡微笑,“你们这几个丑八怪。” 其中一个女生的男朋友迅速穿过人群,威胁她:“别以为我不打女人。” “OK,你试试,在教室里公然殴打同学,你是嫌自己的处分还不够多吗?”张菡嘲笑他们,丝毫不把这些人放在眼里。 那男生尚好,但那女生被激怒,扬手想给她一巴掌,却被人握住手腕,明薇相当烦躁:“你想打人?” “关你什么事?”那女生恶声恶气地问。 明薇握着她的手腕往外一板,她就痛呼起来:“放开我!” “现在,关不关我的事?”明薇其实并不喜欢依仗武力欺负普通人,但是她现在心情十分糟糕,“背后说人坏话也不怕口舌生疮。” “喂,放开我女朋友。”那个男生朝她吼,想要推她的肩膀,但是他的肩膀被一只手按住了,身后的人说:“别碰我的女朋友。” 声音不温不火,但是旁边的几个人都倒吸了口冷气,明薇皱着眉头,咬牙切齿:“我一点都不想见到你。” “叶教授在哪儿?”顾朗问他。 明薇一惊,顾不得刚才使小性子:“出什么事情了,叶老头前两天刚走。” “边走边和你说。”顾朗来不及解释,“车我停楼下了。” 明薇和他一前一后奔下楼梯,引得无数学生瞩目,顾朗匆匆道:“我刚到办公室就接到电话,有人告诉我最近一直有人在大学里徘徊,好像是在打听叶老头的消息。” “什么,有人要对付叶老头,他有什么值得对付的?”明薇难以置信,拉开车门飞快上了车,顾朗踩下油门,性能良好的车子向叶老头的宿舍驶去。 他就住在和平大学附属的教师大院里,两个人一进楼就知道来晚了,叶老头家里的门被撬开,里面的资料和摆设都被翻得乱七八糟的,显然是被人翻找过了。 “谁会要来找叶老头的麻烦,他就是一个普通的大学教师!”明薇不可置信,“又不是你!” 顾朗无奈地提醒她:“你损的是你的未婚夫你自己知道吗?还有什么叫又不是我。” 明薇看着屋内狼藉一片的情形,耸了耸肩:“他们要找什么?” “不知道,我只知道,现在叶沛很危险。”顾朗道,“我们必须联络上他。” 明薇有叶老头的电话,但是拨过去却不在服务区,这也并不奇怪,叶老头常年在野外考古,时常待在一些信号差的地方。 顾朗提醒她:“打电话给沈思。” 沈思正在上课,一接到明薇的电话就拿了书包从后门溜了出去:“我有消息就给你打电话。” “拜托你,要尽快。”明薇忧心忡忡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作者有话要说:嗯,故事开始了…… 第73章 夺宝03 沈思的回馈来得很快,明薇开了免提,让顾朗也能够听见她的声音:“叶沛手机信号最近一次出现是在西安,我黑进了他的账号查看了他最近的邮件,他最近的项目和秦始皇陵有关。” “其他的呢?” 沈思无奈道:“不是查不到,但是要调控那么多监控软件、录音、邮件绝对是一个大工程,以我现在的机器运转速度恐怕会来不及,毕竟今非昔比。” 当初永恒掌管着全国的监控系统,并且有庞大的运算载体进行计算,如今虽然也可以调阅相关资料,但是要突破重重系统的限制,并不容易。 “请你继续关注这件事情,一有消息就通知我们。” “一定。” 顾朗把车停在了办公室楼下,明薇跟着他进了办公室,三个学生本来在替顾朗整理资料,现在被他喊了停:“给你们别的任务。” 他打开电脑,把刚才沈思传过来的跟着叶沛一起走的学生电话号码打印出来:“打着几个电话,问他们叶教授去哪里了,打不通就一直打,直到联系上为止。” 他们识趣地没有多问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顾朗拿手机出去了:“我去打个电话。” “我打给刘邵。”明薇也掏出手机,电话滴滴两声就被接通了,“刘邵?” “大小姐,我很忙,非常忙,”刘邵那头声音嘈杂,一听就知道是在忙碌,“你有什么事?” 明薇便把事情说了,刘邵一听头都大了:“最近怎么什么事都挤在一起了。” 她忍不住追问:“发生了什么事?” “明珠市最近来了很多了不得的家伙,见鬼,三教九流什么都有。”刘邵骂骂咧咧道,“害得老子加了一个礼拜的班了。” 明薇一开始还没有在意:“明珠市本来就藏龙卧虎。” “这次显然不一般,我以警察的预感告诉你,要有什么大事发生了,不然不会有那么多势力齐聚在这里,对不起大小姐,我恐怕没空帮你查你那位教授的事情了。” “好吧。”明薇遗憾地挂掉了电话。 她仔细回想叶老头的为人,实在想不出来他会惹上什么事:“你们认得叶教授么,历史系的那个叶沛。” 薛凝作为八卦党,对消息都很灵通:“知道啊,他暗恋仇教授,但是一辈子没娶到她,听说最近他有个重大的考古发现,院里争得很激烈呢。” “那会不会有人想……找他麻烦?”明薇问得很委婉。 薛凝眨巴了一下眼睛:“找麻烦?据我所知没有,叶教授作为院长好像挺好的。” “对,我就知道只有你们老师也有人要弄他,活该啊。”明薇的手不自然地捂着脖子,咬牙切齿地诅咒。 其余人默契地无视了她身上的痕迹。 顾朗过了半个小时才进来:“我要出去一趟,你去不去?” “见老情人?” “见老朋友,男的。”顾朗特地强调了后者。 明薇顿时失望道:“那算了,不去。” 顾朗挑了挑眉,扭头问三个学生:“作业照旧,十二点之前交给我。”一句话让三名学生立马识趣地低下头去埋头写论文,顾朗则在明薇脸颊上吻了吻:“我很快回来,乖。” “……你、你,”明薇顿时结巴了,“你不要脸!” 大庭广众之下亲热,他以前脸皮那么厚她怎么就没看出来呢?顾朗这个人,果然是闷骚透了!以前当青梅竹马的时候实在没瞧出来他暗地里那么荡漾。 明薇深深觉得自己上了当。 而顾朗直接开车去了当地最有名的一家娱乐城,因为还是白天,还没有开始营业,但是他的车一停,就有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男人迎接:“顾医生吗,老板等很久了。” 龙爷在其中最好的包厢等他,这家夜店的经理是一个妩媚妖娆的成熟女人,穿了件真丝绣花的黑色旗袍,走起路来腰肢轻摆,十分动人,她引着顾朗进了包厢,并亲手为他们倒酒端果盘。 “许久不见了,顾医生,”龙爷举了举杯,“希望你喜欢。” 顾朗尝了口,这种酒是世界上最富盛名的葡萄酒,价格昂贵,但入口滋味确实不同寻常:“谢谢,不过你不适合多饮酒。” 龙爷苦笑一声:“年纪大了,身体就由不得自己做主了。”他须发皆白,虽然精神看起来还很不错,但是毕竟也到了垂暮之年,人生七十古来稀,哪怕医学再昌明,他也没有多少时光了。 “现在回想起来,时间都去哪儿了?”他抹了一抹脸,无限怅惘。 顾朗淡淡道:“人如果不死,总会老的,你这一辈子,风光过,享受过,得意过,到现在这个城市不知道多少人要看你脸色,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就是因为现在什么都有了,所以我才不舍得。”龙爷微眯着眼,手有一下没一下地抚摸着匍匐在他膝头的少女,那女孩估计是个混血儿,生得妖冶艳丽,可是偏偏还那么年轻,几乎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再叫嚣着青春。 她身上的布料很少很少,只堪堪遮住关键部分,她温顺地伏在那样一个老人的腿上,像是一只宠物。 大概注意到了顾朗的目光,龙爷微微抬了抬手:“顾医生喜欢吗?如果你喜欢,我可以割爱,不过是一件玩物而已。” “不必了。”顾朗收回了视线,“还是说正事吧,你不会无缘无故告诉我叶沛的消息。” 龙爷淡淡笑了笑:“不,我只是好心提醒顾医生而已,最近明珠市里来了不少有意思的家伙。” 顾朗没说话,事实上最近他忙着和明薇你侬我侬,是很久没有关注过这个城市的情况了。 “这和叶沛有什么关系?” “他只是一个普通人,然而,怀璧其罪,他肯定不知道自己拿到的东西有怎么样的价值,”龙爷道,“我比较文明,所以我希望你能够牵线搭桥,我会出钱购买,数目好说,并且保证他的安全。” 顾朗马上捕捉到这其中的不寻常意味,他沉声道:“我联系不到叶沛,而且恐怕已经有人先下手为强了。” “噢?”龙爷却一点都不见得着急,“那可未必,我想如果顾医生愿意出手保他,那他活着的几率就会大大增加,不是所有人都会像我一样有耐性讲规矩的。” 顾朗皱着眉:“你想要的东西是什么?” “你很快就会知道了。”龙爷神秘莫测地一笑,“你现在还用不到这件东西,但是我很需要它……顾朗,我会给你你意想不到的报酬,你可以先看看定金。” 他拍了拍手,一个彪形大汉推了一个笼子进来,里面是一对□□的双胞胎,漂亮得根本不像真人:“我知道顾医生不缺钱,但是男人嘛,应该要享受享受乐趣,送给你。” 他话音一落,那大汉便打开了铁笼,那两名少女便匍匐着爬到他的脚边来,仰起头来的时候表情楚楚可怜,真的是让人看了就会心软,什么重话都说不出来。 她们的身体是最好的武器,百炼钢成绕指柔也不过如此了。尤其是顾朗还能看得出来,她们还是纯洁的处子,更是我见犹怜。 只不过,那一瞬间顾朗心里是哭笑不得,心里第一个想法竟然是幸好明薇没来,否则今晚上就不是离家出走的情况了。 偏偏龙爷还火上浇油:“这是我的一点诚意。”他是老派人,视女人如玩物,可以轻易送人,拿来作为谈判的价码也是常有的事,众所周知,龙爷拿出手的美女那是真正的美女,没有一个是凡品,显然这对双胞胎姐妹花就是他手中比较出色的牌,足以显示出他的诚意。 顾朗挥了挥手,似笑非笑道:“事实上,我刚打算订婚,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想我不需要,以及,叶沛如果没事,我会向他传达你的意思,但是我不能保证任何事情。” 龙爷面沉如水:“你不肯帮我这个忙?” “怎么样才叫帮你的忙?”顾朗淡淡道,“你要鞍前马后的卒子,那就找错人了。” 龙爷的面上闪过一丝愠怒,但是他很快明白,对于他这样的垂暮老人来说,一个绝对可靠的私家医生并不好找,之所以和顾朗维持这种关系,是因为他可以放心顾朗不会来害他。 不一定帮他,但是不害他就已经足够难得。龙爷霎时间想明白这件事情,心情平稳下来,知道与顾朗闹翻实在不是明智之举,因此他极有风度地举杯道:“是吗,那看来订婚的时候我一定要送上一份贺礼才行,只是不知道是不是明大小姐。” “是的,你也知道她的脾气,所以,今天的事情,”顾朗示意那对双胞胎少女,“如果她知道我会很麻烦,我有了麻烦,大家都不会有好日子过,你说是不是?” “你放心,这是男人的秘密。”龙爷却还问,“但是在结束单身之前,你不想享受一番吗?这对双胞胎有心灵感应,两个人是一个人。” 顾朗明白他的意思,这样的双胞胎姐妹花是十分抢手的货色,因为可以给予人双重的享受和体验,与平日里一男一女的模式不同,刺激又新鲜。 顾朗站起身来:“我想没有这个必要,我先告辞了。” 走出包厢的大门,他还觉得裤腿上萦绕着那两名少女的香气,隐隐约约,挥之不去,勾得人心猿意马,顾朗心里暗骂了一声,只能先打道回府洗个澡再回学校去。 他没有想到,此时明薇也遇到了一件非常有趣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不好意思,更晚了 第74章 夺宝04 顾朗刚走没多久,明薇就和薛凝、卓菁菁聊天起来,八卦的重心自然是顾朗,由薛凝负责给明薇提供小道消息:“每天都有女生找上门来,真的,我每天要被七八个女生打听顾老师的消息呢,之前每次我说他还单身的时候你没瞧见啊,她们那眼睛都要放出光来了,艾玛吓死人了,自从你们在一起了,我都放下一颗心啊,终于可以理直气壮地和他们说老师有女朋友了啊!” “有很多人追?”明薇唬了一跳,“我没瞧见啊。” “让你瞧见,老师晚上岂不是要睡阳台?”薛凝把电脑一丢,跑过来和她说悄悄话,“老师现在不是还教本科生嘛,有个大一女生每次下课都要问他好多问题,一直拖到下一节课,而且有空就来串门。” 明薇:“……我就知道!” “千万不要说是我说的,不然我就死定了!”薛凝做了一个被割喉的动作。 明薇看左右无人,也给她透露消息:“他现在十二点以前都没空批作业。”这全是她的功劳,以前顾朗工作到很晚才上床睡觉,最近嘛,有点乐不思蜀,后果就是每次他都得早晨起来备课。 但是后来早晨她醒过来看不见人经常会发脾气,弄得顾朗每天只能把笔记本搁在床头,一边等她醒过来一边改作业。 薛凝喃喃道:“从此君王不早朝,看不出来老师背地里是这样的啊。” “你们老师真没表面上看起来那么道貌岸然!”明薇吐槽他,“特别坏,他读高中的时候吧,我还在读初中,但是是一个学校的,我每天看他桌子里的情书都多到可以烧了取暖,他可以请女生去喝饮料,但是就不准我和男生出去,说我会吃亏,开什么玩笑!” 她们正八得开心,就听见一个细细弱弱的声音从门外传来:“顾老师在吗?” 明薇探头一看,那真是青春靓丽的小女生,刚刚进入大学不久,还带着高中的青涩,但是长得相当可爱。 薛凝响亮地回答了她一句:“顾老师不在,师母在。” 明薇差点没把一口水喷出去,扭头对薛凝嘀咕:“还没订婚呢,我还没答应呢!” “您都睡过了!”薛凝对明薇实在生不起什么敬畏之心了,论年龄,她比她们还小上两岁呢。 “你可以不强调这件事情吗?!”这会让她又想起早上那偷鸡不成蚀把米的郁闷。 那女生已经走进办公室来了,卓菁菁迎了上去:“顾老师不在,有什么事情吗?” “噢,上次的作业,我有一点问题想要请教。”那女生大大方方说着,也不见局促与尴尬,甚至还看了明薇一眼,“这是……” “我是历史系的学生。”明薇一点都不希望自己一秒钟变成已婚妇女。 但是薛凝很体贴地加了句:“也是我们未来师母。” 明薇:薛凝你过来我保证不打死你! “啊,师母那么年轻啊!”那女生显然不大敢相信,看了她好几眼,那眼神微妙得很。 明薇一点都不想继续待下去了:“走吧,我请你们吃饭去。” “不等老师回来了吗?”周一帆终于难得开了口。 “等他干什么,估计一时半会儿回不来。”明薇拎起提包,“走吧,这里附近有哪家店好吃的?” 薛凝说附近有一家做酸菜鱼的餐馆很不错,就是稍微有点远,明薇本来打算开车去,但是突然发现……车被顾朗开走了。 “坐地铁去好了,就几站路。” 明薇也没意见,算了算地方,和沈思住的地方很近,因此打电话让她一起来吃,沈思很痛快地就答应了。 地铁里人潮涌动,因为天气热,还充斥着一股酸臭味,明薇掩鼻后退了几步,身为后悔:“我们现在改坐出租车还来得及吗?” 沈思安慰她:“就几站路,你忍忍吧。” 明大小姐的眉毛皱起来就没有松开过,但是她眼神随便一瞄,就给瞄到了了不得事情:“那是在猥亵?” 她不大敢确定,故此特地询问了其他人,沈思一看,立即义愤填膺道:“不要脸的臭流氓!” 那个中年男人旁若无人地抚摸着站着的一个女孩的臀部,还时不时蹭一蹭,模样猥琐,明薇再也看不下去了,大步上前,一巴掌删在那个男人的脸上,腿一扫,他就站不稳摔了个狗啃屎,明薇一脚踩在了他胸口,足尖轻挑他的下巴,逼迫他抬起头,她微眯着眼威胁:“你敢往下瞄一眼,我保证你再也做不了男人。” 其余人不知发生了何事,纷纷扭头来看,但是无一人出声,就好比那一日在麦当劳里,同样也没有人出头一样,明薇觉得既愤怒又失望,正巧地铁门开,她也没顾忌到哪一站,拽起那个男人的领带就把他拖到外面去,地铁里有警察驻守,一眼看见,诧异地过来问:“发生什么事? “他在地铁里猥亵女性,实在不要脸。”明薇把那个男人推远,像是怕他身上的污浊之气,“好好教训他。” 那名警员不过是最底层的小警察,闻言有点难办,尤其是那中年男子一旦获取自由,竟然毫不要脸的说:“你们是哪个学校的,这是对我的诽谤,我要告你们,我要和你们学校联络。” 薛凝气得差点呕血:“明明是你不要脸!” “是你们莫名其妙地对我动手,尤其是她,居然袭击我,快把她抓起来。”那个男人拍了拍西装上的灰尘,道貌岸然。 明薇一脸难以置信,这还是头一回有人敢在她面前做这种小把戏。 “你知不知道我是谁?”那个中年男人生得不算差,浓眉大眼,看起来并不像是怀人,“我是某某集团的总经理。” 明薇沉默了片刻,反问:“那你知不知道我是谁?” 沈思扑哧一下笑了出来:“艾玛,笑死我了,居然有人和阿薇拼爹啊!” 薛凝不知明薇身份,只知道她很有钱,因此好奇地问:“大小姐的爸爸很有名吗?” “非常非常有名,有名到你不敢想象他女儿就站在你面前。”沈思由衷道。 明薇才不怕他,弹了弹裙角,嫣然一笑:“好,你是要和我去警察局分说分说吗?我一点意见都没有,正好早上憋了一肚子气,谁也别拦着我!”她掏出手机,拨了刘邵的电话,不等他诉苦,劈头盖脸就道,“十万火急,你要是不过来替我说话,我就告诉你老婆你从前的风流史,你自己看着办。” 刘邵呆了呆,把原本推诿的话吞了回去,泪流满面:“我马上来!” 可怜他堂堂一位高级警官,竟然沦落到给人跑腿的地步,惨,真是惨透了。 他匆匆忙忙坐警车呼啸而至的时候,明薇正在对那个中年男人冷嘲热讽:“善了?不不不,我有的是时间,有的是钱,有的是人,我有一个律师团可以和你打官司,我告诉你,今天这事儿咱们没完!” 薛凝、卓菁菁、沈思三个女孩已经接过周一帆跑去外面买的冰淇淋,看戏看得津津有味,薛凝说:“比我吃顿酸菜鱼爽多了,嘿,叫他横,人外有人,最讨厌这种披着斯文皮的衣冠禽兽了!” 沈思已经用手机黑进了那个男人的手机里,里面有不少艳照,包括他在地铁上偷拍的女孩子的裙底:“哎呀,这么不小心啊,这次不身败名裂我都觉得可惜。” 刘邵匆匆忙忙赶来,对这位大小姐再三赔罪:“我保证关他个十天半个月的,行不行?” “就那么点点时间?”明薇不服气。 刘邵无奈道:“大小姐,法律不是我定的,就算你再不满意,我们也都得依法办事不是,不过我可以关照他们对他稍微照顾一点点,替你出气可好?” 明薇气消得差不多了,大发慈悲:“好吧。” 刘邵抹了抹汗:“那我以前的事情?” “唉,我都忘得差不多了,你高中的时候和那个什么莉莉啊莎莎啊咪咪啊的事情我什么都不知道!” “……大小姐我请你吃饭你手下留情吧!”刘邵都快哭了,他和谢莲结婚以后感情深厚,从前乱七八糟的关系全都给断了,要是谢莲知道他从前私生活那么混乱,就算不在意,对夫妻感情也有妨碍。 明薇当然不是真的要破坏他们夫妻感情,她就是恶劣地转嫁了自己的不开心:“行,我们要吃最贵的那家!” 于是,顾朗打电话给她的时候她正在和其余人一起吃饭,每个人都心情不错,包括周一帆今天都破天荒地参与了几句讨论:“那个男人实在是厚颜无耻。” “是吧是吧。”明薇被酸辣鱼辣得够呛,但是十分开心,只觉得早上在顾朗那里吃得闷亏终于消散了些许。 刘邵在那里大吐苦水:“你这点算什么事儿,都不算事儿,我告诉我最近遇见的事情才叫坑爹呢,坑得我好些日子没回家了!” “你出轨了?” “呸,你才出轨了!”刘邵没好气道,“最近也不知道是见了什么鬼,城里来了好多牛鬼蛇神,妈的,肯定有大事要发生了。” “有什么大事要发生了?”顾朗正好赶到,听到他最后一句话。 刘邵道:“我最近忙得脚不沾地的,你家大小姐还要我来处理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真是的。” 他抱怨着,丝毫没有发现他们之间的关系有所突破,直到顾朗眉毛一扬:“我女朋友使唤你都不行?” “噗!”刘邵一口茶全喷在鱼里了,惹得其余人纷纷皱眉,沈思招手喊服务员,微笑道,“这盆不能吃了,再上一盘。” 刘邵很想再呕一口血在这盆鱼里,他抹抹嘴:“我刚刚肯定是幻听了,阿朗,你说啥,我没听清,风太大。” 作者有话要说:和以往一样,讲个故事,乱七八糟的情节写太多,唉,毕竟是言情,节奏慢啊╮(╯▽╰)╭ 键盘坏了,不知道接下来要怎么码字才好,每天只能在公司写一点点,惨惨惨,电脑如我手臂,断了一只可怎生是好~ 第75章 夺宝05 顾朗一只手就搁在明薇的肩膀上,他为了表示自己的“诚意”,还在她唇上吻了吻,然后给刘邵做了一个你都看到了的手势。 刘邵依然沉浸在如梦如幻的表情中:“我不敢相信,你俩居然能在一起?你两居然兜兜转转还是在一起了?我……我没喝酒啊,怎么感觉有点晕!” 顾朗对他无语了:“有那么难相信吗?” “我都不想当着你学生的面吐槽你,但是这事儿我实在憋不下去了!”刘邵一挥手,其余人统统装作壁花减低存在感,而耳朵都竖得老高偷听,“你,啊,你自己拍着胸脯说说,劳资和你说了多少次了你与其找艳遇不如回家找小青梅亲热算了,结果你是怎么回答我的?” 这个明薇很感兴趣:“怎么回答你的?” 刘邵桀桀怪笑道:“他是这么回答我的,”他模仿着顾朗的语气,淡然中带着些许怅惘,“有些人,有些事……”他还没讲完,就被顾朗一把捂住了嘴,他威胁道:“你敢多说一句,你自己掂量后果。” 别看顾朗平时脾气那么好,但是刘邵一看就知道他是说真的,所以只能把后半段八卦吞回去,明薇不肯答应了:“不行,我要听后半段。” “听什么听,你听他胡说呢。”顾朗面不改色道。 明薇抿了抿唇:“你瞒着我是吗?” 顾朗瞄了其余人一眼,道:“回去告诉你。” 明薇勉为其难接受了,只听顾朗问:“我正要找你,最近发生什么事了,我都听见一些风声了。” “你才听见?”刘邵白了他一眼,“看来真的谈恋爱谈傻了,我以为你早就察觉了,最近风声不大对。” 顾朗顺势坐到明薇身边,沉声道:“我也听到了一点消息,来,出去说。” 薛凝一边喝着鲜美的鱼汤一边问:“发生了什么事?” “什么事都和我们没关系。”明薇自然晓得事情恐怕非同小可,但是并不愿意告诉其他人,“我们就管吃饭就行了,让他们付账。” 薛凝聪慧地转移了话题:“也对,这汤味道不错。” “嗯,好像一千块一蛊?”沈思面不改色地翻了翻手机,“吃大户就是让人心情愉快。” 明薇特别鄙视她:“说得好像你没钱一样。”她的钱还是她老爹辛辛苦苦赚来的,沈思的钱那简直就是地上捡来的一样,雁过拔毛,做空几个公司就有了上亿家财。 沈思露出了惨不忍睹的表情:“你不知道我要买的东西多贵,你们家可以给我打个折吗?” “我让人和你联系。”明薇爽快地应承。 他们这顿饭吃了一个多小时,吃到大家连茶都灌不下去了,顾朗和刘邵才堪堪回来,明薇以目示意:说了啥? 顾朗回以一个眼神:回去和你说。 她心满意足,和他说:“我们逛街去吧。” 顾朗啼笑皆非:“我还要回去上课呢。”他看了看表,距离上班时间还有两个多小时,因此又退一步道,“在附近逛逛?” 明薇攀着他的胳膊往外走,一行人刚刚走到门口,就和另一队人打了个照面,顾朗猛地顿住了脚步,其余人不知缘由,面面相觑。 迎面而来的是一个美貌的少女,神情温顺极了,像是人畜无害的小兔子,她正扶着一位瘦小的老人往里走,一个身穿西装的男人点头哈腰,殷勤备至。 乍一看,还以为顾朗是瞧见了旧情人,可是连明薇的神色都那么凝重,倒是让人很奇怪,他们对视一眼,都不曾开口。 那老人也看见了顾朗和明薇,颤巍巍地走过来,竟然笑了笑:“想不到在这里见到故人。” “好久不见了,山本先生。”顾朗不咸不淡地寒暄,“没有想到你竟然还会来这里。” 那老人狡猾地微笑:“我是说他有生之年不会踏足他所在的城市,但是很可惜,我的命比他长得多。” 明薇此时终于忍不住,开口讥讽道:“可不是,祸害遗千年。” 大家本以为他们是旧相识,没有想到一开口就火药味十足,那老人果然变了脸色,冷笑道:“现在的小辈真的是越来越无法无天了。” “现在的长辈,一个个就会倚老卖老,好像年纪大就了不起似的。”明薇嘴巴多毒啊,讽刺起人来简直字字戳人心窝。 顾朗含着笑意,并不阻止,反倒是似有若无地提醒他:“山本先生,人年纪大了,就应该好好呆在家里,免得在外面伤筋动骨了,那就不好了,是不是?” “你是在威胁我?”山本冷笑,“也不看看自己才长了几根毛。” 沈思忍不住吐槽:“这小日本说中国话说得还蛮流利的啊!” “就是就是。”薛凝找到了吐槽伙伴,拼命点头。 但是山本和顾朗明薇之间的气氛依旧很紧张,像是随时随地都会打起来,大堂经理想上前来劝,却被刘邵拉住了,示意他没事儿别去找揍,能让顾朗谨慎对待的肯定不是什么简单货色,尤其是这里好像还大有恩怨的样子。 “山本先生。”搀扶着他的少女走过来,轻声细语地提醒他,“包厢已经订好了。” 山本显然也不想就在此和他们起冲突,因此悻悻哼了声,转头走了,明薇就先松了口气,和顾朗抱怨:“那个阴阳怪气的臭老头!” “人家本事大着呢,不过,没有想到会惊动他过来,连他都过来了……”顾朗想起刚刚和刘邵的谈话,不禁叹了口气,“恐怕要出事情了。” 明薇晃了晃他的胳膊,安慰道:“别怕,这是我们的山头,要翻出点花样来,也要看我们同不同意!” 顾朗被她逗笑了:“你以为这还是以前啊,早过了那时候了,现在大家都要夹着尾巴做人了。” “想当年,乱世纷争,英雄四起,可惜,我们晚生了一百年。”明薇十分向往从前的年代,只不过去二战走了一遭,已经很久没有这样的感慨了,可是如今听着前人的传说,依旧遗憾不曾一睹英雄之真容。 太可惜了。 被山本那么一搅和,明薇也没了继续逛街的兴致,一行人回了学校,她接下来的时间依旧努力想要联系上叶老头,但是无果。 直到傍晚的时候沈思才传来消息:“收到他的回复了,说一切都好,他很安全。” “完了?” “完了。”沈思肯定地点点头,“一追踪到信号我就黑了他的手机告诉他现在很危险,让他别回明珠市来,他好像知道什么,让我们别担心。” 不管怎么样,知道叶老头暂时没事,明薇就觉得心都落回肚子里去了,因此她晚饭一口气吃了太多,撑到走不动,拉着顾朗的手揉肚子。 “你都多大了,还会做出这种吃撑了的事情,大小姐,你不是第三世界来的饥饿孩童好吗,你是明氏集团的大小姐。” 明薇特别幸福地躺在沙发里,眯着眼睛昏昏欲睡:“可是吃饱了会比较有幸福感,真是的,我中午担心叶老头,都没好好吃,饿惨了。” “再吃要有小肚子了,哎呦我摸摸,已经有了。”顾朗和她开玩笑,在她腰上乱挠,明薇怕痒,扭来扭去要躲开:“呸,那才不是小肚子,那是胸,胸你知不知道啊!” 把胸当成小肚子什么的,太过分了!明薇从沙发里爬起来去洗澡:“我去洗澡了,再见!” 原本对于明薇来说,洗澡是一个很好的放松的时间,烫烫的热水,芬芳的精油,七彩的泡泡,还可以听听音乐什么的,但是她显然忘记了,现在某人有了随意出入她浴室的权利。 “我进来了。”顾朗还算厚道,敲了敲门才进去。 明薇在听音乐没听见,一直看到他出现,吓得差点从浴缸里摔出来:“你进来干嘛?” 顾朗端着两杯威士忌加冰,弯下腰,笑容满面:“喝不喝?” 明薇完全无法抵抗这个诱惑力,馋得很:“喝!”她伸手要去拿酒杯,但是顾朗马上挪走一点,让她拿不到:“要喝也可以,是不是有点什么表示?” 她呆了一呆:“要什么表示?” 顾朗看她这样呆萌的表情,实在忍不住笑了起来:“小金鱼,你怎么那么可爱呢。”他把酒杯递给她,坐在浴缸边沿上,晃着酒杯里的冰块,沉吟道,“事情从什么地方开始说起呢?” “……”明薇端起酒杯大喝一口,她被热气蒸氲得懒懒散散的,不禁懒洋洋问,“你要现在和我谈正事?”能等我洗完澡喝完酒吗?她是这个意思。 但是顾朗马上接口道:“也对,现在的确不适合谈这种事情。”他与她轻轻一碰杯,两人饮了半杯烈酒,感觉一下子就出来了。 明薇曲着腿,在泡沫上露出一点点膝盖,白色的泡沫没到了她的锁骨,她长发盘起,与平日里的风情大为不同,她点着一炉熏香,整个浴室都弥漫着一股清冽甘美的鲜果气息。 他将手伸入水面之下轻轻拨动,柔和的灯光下,有泡沫漂浮起来,一刹那,她的面颊红粉绯绯,真的是红透了。 作者有话要说:如果要他们去拯救世界,估计世界毁灭了还在情意绵绵,ORZ 这种人就是小说里的男女主角啊,天塌下来谈恋爱先……以前还真没看出来╮(╯▽╰)╭ 第76章 夺宝06 俗话说,谈了恋爱之后人的智商容易降低,顾朗虽然说不上是降低智商,但是行动的效率真的是大大增加,温柔乡是英雄冢,此言非虚。 叶老头如果真的身在险境,估计他们那么一磨蹭,都给撕票了,不过幸好,他尚且安然无恙。 那全是仇英子的功劳,事实上,叶老头这辈子都没有想过自己还会见到仇英子,那好像是很遥远很遥远的日子了。 失去仇英子的日子,不不,他从未得到过她,只能说,仇英子离开的日子,他曾经一遍又一遍地回想过曾经的岁月。 那时他们都还很年轻,大家是恢复高考后最早读大学的人,那个时候,呵,可真是少不更事,他还记得自己那么瘦瘦小小,总是很自卑地缩在人后,带着一副圆圆的眼镜,成天只知道读书,而仇英子呢? 那个时候的她就已经足够漂亮了,秀丽的她受到大多数男性的欢迎,但是因为是同乡,仇英子和他的关系很好,一群志同道合的年轻人很快聚集在一起,成了莫逆之交。 后来……后来发生了太多的事情了。 毕业后,有人下海做了生意,有人回了老家,有人出了国,有人成了名,只有他们依旧还在大学里,比邻而居,虽然只是朋友,但是他已经心满意足了。 哪怕如今功成名就,在叶沛心里,仇英子永远永远都是记忆里的样子。 而如今她笑容满面,尤其显得口角年轻,仿佛真的是一刹那时光倒回到少年时期去了。 叶老头口唇蠕动良久:“英子,没有想到还能再见你。” “叶沛,你好吗?”仇英子看起来哪里像是六十岁的老人,最多不过四五十岁,面色红润,头发漆黑。 叶老头顿时眼眶就湿了:“好,我很好,你呢,你还好不好?” 他没有问他对她好不好,也没有问她为什么走,分别那么就,他最挂念的,还是她好不好。 “我很好。”仇英子这句话真的不是谎话,任何一个人看到她都会觉得她过得不错。 叶沛点点头,慢慢说:“那就好。”他停顿了一会儿,又重复了一遍,“那就好。” 这一辈子,他没有说过一句甜言蜜语,没有做过一件浪漫的事情,甚至喜欢一个女人,也只会傻傻等候了那么多年,可是世界上的情话,没有比这更动听的了。 “叶沛,你现在有危险,你和我先离开这里。”仇英子这么说,叶老头竟然一句话都没问就跟着她走了。 (事后明薇评价他:“想了一辈子和她不顾一切远走高飞,等到真的到来的哪一天,谁会问为什么,当然是说走就走。”) 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叶老头的家就被人翻了个底朝天。一个小时后,立刻有人赶往叶老头所在的考古现场,可是彼时,他已经同仇英子“远走高飞”了。 相比于明薇和顾朗能跨越精神在身体上也进行友好和谐的交流,沈思可要苦逼多了,只能对这一台电脑发呆。 永恒终于忍不住问:“有什么我可以效劳的吗?” “闭上你的嘴,让我安静会儿。”沈思对他发脾气,永恒不知怎么惹恼了她,顿时噤声不敢多言,心想,人类少女的脾气最是奇怪,一会儿晴天一会儿下雨的,毫无规律可循,说变就变,他根本计算不出任何的结果,但是不知怎么的,他却爱煞她的每一个表情,一皱眉一微笑,无一不可爱,真是惹人怜惜。 沈思趴在枕头上发呆,过了会儿,觉得还是会被他看见,干脆拿被子蒙了头,其实也不是在想心事,多半是在发呆,大脑一片空白。 可是当永恒问她怎么了的时候,脱口而出的便是:“我想你拥抱我。” 永恒一霎时沉默不言,是,他神通广大,在这个信息时代几乎无所不知,然而他却没有办法给心爱的女孩一个拥抱。 不过是一个拥抱,他却做不到,因为他没有身体,只余灵魂。 爱一个人,当然爱灵魂更重要,但是谁能够否认肉身带来的温暖呢,温热的皮肤,37℃的体温,血管里流动的血液,还有漆黑浓密的头发,脉脉多情的眼睛,柔软芬芳的嘴唇,人的身体带来太多的乐趣。 一个人的灵魂虽然重要,但是身体却也不可或缺,她不过是想要一个拥抱,被子再暖和,怎么抵得过爱人的温柔相拥呢? 但是他做不到。 因此永恒无限怅惘与心酸:“我也想拥抱你,但是我做不到。”他知道的东西太多,自然明白世界上有肉欲之爱,渴望与异性拥抱接吻乃是人之常情,此时她不过年纪尚小,等到了时候,他能怎么样呢? “对不起。”沈思从被窝里爬出来,歉疚道,“你当我没有说过,好不好?”她恳求他。 永恒微微笑了笑:“好。” 逃得了一时是一时吧,能够粉饰太平些许时日……也是好的。 沈思也装作没有发生过一样,说起别的话题来:“最近要出事?” “据我分析,是的。”他答道,“我分析了最近一批入境的人,身份都非同小可。” 沈思沉思道:“我今天看到一个人,叫山本。” 永恒调出了当时饭店里的监控,截取了山本的容貌,然后和最近的护照作对比,马上找出了这个人的身份消息。 沈思读出屏幕上的信息:“山本太郎,日本山口组的实际掌权人,这么大的来头?” “是,他还是一个精通忍术的高手。” “还有什么值得注意的人没有?” “多得是,从军政到民间各色组织都有,说都说不清。”永恒弹出一个又一个窗口,看得人眼花缭乱,沈思不禁咋舌道:“什么,世界上真有这种人?我还以为只是小说里才会有。” 她一想到某天可能和自己擦肩而过的人就是什么神偷、黑帮、忍者、特工、间谍之类的就觉得汗毛倒竖,简直坐立难安:“平时我们身边也有这种人?” “当然有,只是不会那么聚集在一起。”永恒微微蹙着眉——他所模拟的人像惟妙惟肖,所有表情都栩栩如生,“据消息,他们都是被一件事情吸引过来的。” “叶老头的考古发现?”沈思马上想到了关键,“他到底挖出了什么东西?” 永恒摇了摇头:“不知道,那是一个偏僻的小山村,才刚刚通电,我查不到消息。” “我打个电话给阿薇。”沈思说着就要去拿手机,但是刚拿起来就想,咦,好像时间不对啊。 她又给放下了。 沈思猜得没错,这个时候明薇是和顾朗在忙呢,两个人喝喝酒喝出事情来了,酒能壮胆,喝得微醺最容易出事了。 幸好他们俩如今这情况,再怎么出事最多是多一条人命,那指不定还是好事呢。 情浓温存后,明薇就开始昏昏欲睡了,闹得太晚,她现在都已经没精力去听自己之前感兴趣的事情了,顾朗搂着她的肩,哭笑不得:“你还听不听,到时候又要怪我不肯告诉你。” 她蜷缩在他臂弯里,眼睛都已经眯成了一条缝,懒洋洋道:“啊?” 感情还没缓过劲儿来,顾朗吻了吻她的额头:“今天刘邵和我说的事情。” “噢,”明薇换了个姿势,把腿搁在他身上,“说吧,我听着。”那口吻像是说“爱卿有事启奏,没事儿就退朝吧”。 顾朗瞅了瞅她雪白的大腿,没忍住,轻轻捏了一把,马上就是一道红印子,手感好得不得了,不愧是养尊处优的金枝玉叶,就怕是垫了十层褥子她还要觉得豌豆痛。 明薇踹了他一脚,被顾朗捉住了脚踝:“别乱踹地方啊。”她哼了声,还是在他小腿上踩了脚:“占我便宜,不要脸。“ 踢了一脚,还觉得不过瘾,又踹了脚:“无耻,卑鄙,混蛋。” 顾朗就当做耳旁风一样没听见,抚着她的背脊:“事情从什么时候开始说起呢?” 应该从一个走私集团开始说起,那是国际知名的犯罪团伙,主要成员在全世界的警察那里都有挂号,不过因为国内的局势,他们一般只在边境活跃,毕竟明珠市有龙爷坐镇,一般角色还真不敢胡来。 最开始的时候,是刘邵意外地发现了其中一个主要成员的踪迹,原以为是贩卖毒品的刘邵联系了缉毒组,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突然发现……见鬼,不仅仅是这些民间的走私团伙,好像有别国的特工也混入了其中。 他们立即向上头报告,并且请求调查,以刘邵的地位身份,堪堪能知道些许内情,有好几个国家的特工和间谍已经混入了这个城市,并且他们调查的对象竟然只是和平大学里的一名普通的历史系教授。 目光很快集中在了叶老头最近的考古发现上,这个发现说重大是很重大,因为和秦始皇陵有关,但是经过了一段时间的挖掘,基本上已经排除了是秦始皇陵的可能性,应该只是陵墓的外围,因此除了专业人士,并没有太多人关注这件事情。 但是能够引起那么多人的兴趣的,国家认定那必定是非常重大的发现,因此已经急招凌岚回国负责这件事情,当务之急是把叶沛找出来,但是叶老头好像就在人间蒸发一样,竟然就这么在考古现场失踪了。 根据现场的目击者,有关方面判定在叶沛失踪之前,失踪的仇英子与他有过接触,这由不得不让人浮想联翩,是否仇英子已经加入了某个神秘组织并且为其效力,而他们已经得到了叶沛。 可以说短短几天之内,有许许多多的事情已经发生了,并且在某些人正缠绵的时候,整个漩涡被越扩越大,一场暴风雨即将来临。 作者有话要说:仇英子的伏笔总算可以在这里写出来了~他们又再见面了,可惜物是人非啊 换了一个外接键盘,但是打字依旧十分不习惯,磕磕碰碰的,大概还会有不少错字吧,对不起大家了= = 以及,考虑到作者一个月都没有消下去的黑眼圈,我决定偶尔偷个懒,这周就不日更了,大概隔日更吧,可怜我终于不用熬夜了QAQ 第77章 夺宝07 第二天明薇去学校上课的时候,就感觉到了班级里的不同寻常,历史系的人本来就不多,上课的学生不过三四十个,如今都在窃窃私语讨论着什么,带着兴奋而紧张的表情,说话的时候活像是在地下党接头,显然是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架势。 明薇听了一耳朵,就是叶老头失踪闹出来的破事儿,有学生神神秘秘道:“我看到有人找其他老师问话了,一个个被带走的,那几个人一看啊,就知道不是普通人。” 其余人挺兴奋地追问,但是只有明薇眼皮子跳了跳,突然有了不详的预感。 果然,十分钟后她就看见了一身军装笔挺的凌岚精神奕奕地站在教室门口:“明小姐,请你出来一下,我有些事情想要问你。” “没空。”明薇翻着课本,漫不经心答道,“没看见我在上课吗?” 凌岚挑了挑眉:“需要我提醒你吗,我是在执行公务,如果你妨碍我……”她话中的威胁之意溢于言表。 明薇很烦躁,这凌岚简直是阴魂不散的孤魂野鬼一样讨厌,就在她想要发飙的时候,突然听见一个熟悉的声音:“哟,这位美女好大的火气。” 她定睛一看,唐黎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到了,依旧穿着沙滩裤花衬衫,架着墨镜,活像是不务正业的公子哥:“唐黎!” “哈喽。”唐黎拥抱了她一下,随即仔细端详了她一会儿,无限惋惜道,“呵,我还是输给顾朗了。” 明薇抿着嘴对他笑:“我们还是朋友,是不是?” “是,当然是。”唐黎又拥抱了她一下,“和你这样的美女,就算是做朋友都很荣幸。” 唐黎依旧是这样花言巧语,每说一句话都会让她笑出声来。 他上上下下打量着凌岚,就好像是打量一位沙滩上的比基尼美女,那露骨的目光让凌岚十分不适,冷冷道:“你是谁?” 唐黎吹了声口哨,还带转音的:“九十分,难得的大美女啊,叫什么名字?” 凌岚何曾被人这样调戏过,粉面微愠,冷笑道:“你是活得不耐烦了吧!” 唐黎是什么人,他不过夸张一笑:“哇塞,我真的好怕怕啊。” “行了你们两个。”顾朗匆匆上楼来,看见他们两个人这样剑拔弩张,又是好气又是好笑的,“现在,你们两个都到我办公室来,别在外面吵,这里都是学生。” 凌岚到底还给他两分面子,脸色臭得要命,还是跟着他上去了,唐黎耸了耸肩,对明薇做了个口型:“你走不走?” 明薇马上忘了自己还要上课的事情,光明正大翘了课,她和唐黎落在后面窃窃私语,唐黎很心痛地对她表示:“上一次失踪的时候,是不是那时候,你们俩就在一起了?早知道我当时就该和顾朗抢这活儿,可以理解啊,你最彷徨最无措的时候谁出现,谁就趁虚而入了,我现在太后悔了,你要不要再考虑考虑我啊,不能因为一时感动就认错了人。” 明薇百分之一千确定自己并不是一时头脑发热,而且唐黎的话虽然说得动听,但是她也能听出来是在开玩笑:“你就扯吧你。” 唐黎摊了摊手,他追女人比较随便,而且绝大部分的时候他都在外面有别的女人,和他有暧昧关系的人多着呢,绝对是不会守身如玉的,所以如果这样……也不错。 他们两人在后面嘀嘀咕咕,顾朗走着走着就觉得不对劲了,回头把明薇扯过来拉到身边,唐黎哈哈一笑:“干嘛,和我一起走一会儿都不放心?” 顾朗翻了个白眼,拽着明薇进了办公室,然后开门见山问:“你们两个过来,不会就是为了叙旧吧,是不是为了叶沛?” 凌岚不肯放过任何一个机会:“你有消息了吗?” 顾朗特别无奈地看着她:“凌岚,我和叶沛并不熟,你们到底是怎么觉得我什么都知道的?” 他已经收敛了很多,不像少年时那样轻狂爱多管闲事了好吗?最近忙着和明薇你侬我侬哪里有空去管别的事情,到底是为什么那么多人要把这件莫名其妙的事情扣到他头上的? “你不可能什么都不知道,当初你是和仇英子、叶沛一起进行的野外活动。” 顾朗哑然:“那又怎么样,叶教授的同事还不知有多少呢。” 凌岚面无表情地回答:“他们早就已经被盘问过了。” 顾朗不由皱起了眉头,以凌岚那个组织的办法,与其说是盘问,不如说是审讯还差不多:“那都是些普通人。” “是吗?”凌岚嘲讽道,“我怎么就发现了学校里的一个清洁工是某国的特工,而新来的教授实际上是间谍呢?” 顾朗竟然无言以对。 像凌岚这样的人吧,讨厌固然讨厌,整个组织纪律严明,不把人当人看,像是工具一样使用着他们,做事无所不用其极,十分令人厌恶,这是强权之下的产物,可是有的时候,保卫国家安全却少不了这些行走在黑暗的人。 他能怪凌岚吗?不能啊,因为她是在为国家办事。 想到这里,顾朗放缓了口吻:“但是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而且现在你们的人已经严重妨碍到了这个学校的正常工作!” 凌岚挺平静的:“从老师到学生,都已经是成年人了,而且作为国家的公民,有义务有责任为国家的安全负责,配合我们的调查,事实上除了某位大小姐以外,每个人都很配合。” 明薇听到这里,非常不屑地哼了声,她顺便掏手机给沈思发消息:“EX又来了!” EX就是凌岚的代称。 沈思回得很快:“这么巧啊,我今天大姨妈来了没去上课。”她八卦地追问,“把麦克风打开,让我偷听下呗。” 明薇:“怎么开?” “算了,我自己来。” 沈思熟门熟路进了她的手机,打开了麦克风,办公室里的一切都传入了她的耳朵,凌岚做总结:”总之,这一次于情于理,你都应该帮我。” 明薇提醒她:“于情,你俩已经是过去式了,于理,莫名其妙呢干嘛帮你啊,你上回也是这么说的,一次有一次,怎么,还有那么多感情可以还?” 她说到这句的时候,威胁地横了一眼顾朗,他举手示意清白——他真的什么都没有做。 凌岚冷哼一声:“既然分手了,我也没有想过再复合,我说的于情,是指顾朗既然是我国公民,自然应该为国家效力。” 顾朗不得不插嘴:“我现在想问个问题。” “你问。” “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叶沛哪里惹得你们那么多人关注了?” 凌岚反倒是很奇怪:“你猜不到?” 顾朗啼笑皆非:“我又不是神仙。” 凌岚凝视他,顾朗面不改色,她终究遗憾地长叹一口气:“我明白了,”她也不说她明白了什么,只是道,“叶沛最近的发现是秦始皇陵。” “但是早就有过定论,那里不可能是秦始皇陵。”顾朗自然对此也早有关注,“你们不会觉得他挖出了长生不老药吧。” 他不过是随口开个玩笑,谁都知道秦始皇到了晚年追求长生不老,特地派徐福出海寻访仙药。 但是凌岚眉目宛然,那模样……让顾朗骇了一跳:“不是吧你们。” 唐黎早就自来熟地给翻箱倒柜找酒喝,顾朗哭笑不得地说:“这里是学校,没酒,只有茶。” 他可惜地给自己倒了一杯茶:“好吧,刚刚说到哪儿了,哦,对,长生不老药。” 明薇好奇地追问:“世界上真的有不死药?” 唐黎神秘莫测一笑:“你觉得呢。” “不可能。”明薇否决得很干脆利落,“我从来没有见过有人能长生不死。” 唐黎晃了晃食指,以示对她的话的不赞同:“那只是现代,你没有发现吗,自从汉唐以后,历史上记载的成仙的人就少了很多。” “那是因为后来信佛的人比信道教的人多了吧。”明薇的历史虽然学得糟糕,但是这个理由听起来还算可信。 唐黎沉吟片刻,问道:“你觉得不死药是个什么东西?” “帝王的痴心妄想。” “哈哈,你真可爱。”唐黎毫不吝啬地称赞她,然而话锋一转,却说,“咱们可以从科学的角度来看待这件事情,其实虽然不死药不曾出现过,但是其实人们对它并不陌生。”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看向了顾朗。 顾朗早已明白他们的意思,轻轻一叹:“是,只是抗衰老素而已。” 如今不知多少整容医院里用到这样类似的产品,女人为了延缓衰老青春永驻,不知多么执着坚定。 凌岚道:“你们难道不这样觉得吗?其实当初秦始皇想去仙山寻访不老药,其实是想向更高等级的生命寻求一种抗衰老素而已。” 明薇觉得自己的脑洞已经够大了,但是没有想到和某些人比起来自己还是太单纯了:“你们是不是想太多了?” 顾朗淡淡道:“不过又是一个秦始皇的痴心妄想而已……把古代的求仙问药变成了现在的求外星人的抗衰老素,本质并没有区别,也不过是想千秋万代而已。” 他语含机锋,凌岚当然听出来了,不由怒道:“我们有证据,事实上,如今有不少外来生命已经降临地球,还建立了一个什么医院来解剖人类!” 明薇听出来她所指的正是未来医院,然而未来医院里是否有外星人,那就不得而知了——凌岚和她的组织以及最高的领导者,最大的毛病就是猜忌心太重,有的时候难免想太多。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七夕,这里是存稿箱,作者出差在外,十分苦逼,所以多写一个番外回馈诸君,希望大家有空也顺带支持一下我的同人作品吧~ [火影]上善若水 第78章 番外(1) 七月是毕业季,明薇终于也毕业了,她终于可以摆脱学生生涯,爱干啥干啥去了——为啥她会坚持到读完大学?因为在她还是个乡村里的小女娃的时候,能上大学是全村最光荣的事情。 这是执念。 毕业季当然是要有论文答辩和拍毕业照等等事宜,明薇是头一次看到全班同学齐聚的场景,她不负众望吸引了诸多人的眼光,不是因为她长得漂亮,而是因为……她怀孕了。 大着肚子拍婚纱照什么的,简直不能更引人瞩目好吗? 硕士带小孩可以理解,本科生毕业居然也有孕妇?得到消息的同学们不远千里过来围观,仔细一看,哎哟,还是个美女,不知道孩子他爹是谁啊。 孩子他爹现在正在被姑娘们包围要求拍合照,每年他都会有这样的待遇,每个女生都想要和他合影,还一口气要拍好几张,那么□□下来,简直要耽误不知道多少时间。 所有的老教授纷纷感慨:“顾老师就是受欢迎。” 某个女生正打算挤开人群也去来一张的时候,她看见有人比她快了一步攀住了顾朗的手臂,那女生不悦,正想说什么,却发现对方挺了个大肚子,她只能嘀咕一声:“什么嘛,居然是个孕妇。” “很开心啊顾老师。”某位孕妇笑靥如花,手却狠狠在某人的腰上掐了把,“我很不开心。” 顾朗看到她过来吓了一跳:“你怎么过来了?” “我看到有人又在招蜂引蝶,所以特地过来看看。”明薇其实对顾朗是羡慕嫉妒恨,男人和女人之间实在是太过不公平,生孩子吧,男人可以悠哉悠哉享乐,半分影响没有,女人就要挺一个大肚子,什么乱七八糟的妊娠反应都有,身体变得沉重,脾气变糟糕,什么都吃不下,明薇虽然刚怀孕,却已经吃足了苦头。 因此对于顾朗格外不爽。 “我也要拍。”她瞪着摄影师。 那个摄影师不过是摄影社团的学生,见此只能点点头,明薇拉着顾朗的胳膊,紧紧靠着她,距离之近令不少人窃窃私语。 顾朗想了想,在快门按下的一瞬间低头吻了吻她的唇。 这一张毕业照就永远定格在了他们相拥接吻的那一幕,然后被传上了网疯狂转发,两个人的资料很快被人肉曝光,沈思问她要不要插手,结果明薇特别无所谓:“干嘛,我们俩有什么见不得人的,男未婚女未嫁。” 顾朗从厨房里出来,纠正她:“我们已经结婚了。” “什么,我怎么不知道!”明薇大惊失色。 顾朗暗示她:“不然你肚子里怀的那个是哪里来的。” 明薇不大会算时间,但是从他眼神里可以看出来,她一口水喷出来:“什么?我不信!” “事实上,就是那样。” 明薇绝望地把脸埋到他胸膛里,喃喃道:“这算什么,拿哪国的护照?” 她想,等孩子生出来的时候,他绝对想不到自己的出生,会是在那样一个……奇妙的环境下。 作者有话要说:大家节日快乐,鉴于作者十一点下班,写这个的时候已经十二点多了,我实在是困死了,未完待续吧 下次过节再说 七夕快乐 第79章 夺宝08 明薇对于未来医院的人印象不错:“他们并不是坏人,肯定也没有你想得那么糟糕。”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凌岚冷酷道,“百余年前国家的苦难,你都忘了?我还记得明大小姐学的就是历史呢。” 明薇忍不住动气:“不劳你费心,我自然记得。” 说来,也不是凌岚等人的错,从前的外来者带给这片土地太大的创伤了,许许多多的伤痕迄今还不能愈合,一旦有高出自己许多的生命形式降落在这片土地上,他们便要防着他们,害怕他们侵占这片土地,把人类作为奴隶……这样的事情只是想一想都觉得让人不寒而栗。 明薇争辩:“人家能够进行这样的远途航行,正证明了他们的文明高出我们许多,况且外来生命未必有地球人这样的龌龊念头。” “你拿什么保证?”凌岚残忍地问,“你拿全世界几十亿人口的命和未来为他们保证吗?你怎么确定他们没有威胁?正如你所说,这一切都不过也只是你的猜想而已,我们,冒不起这个险。” 明薇不得不承认凌岚说得有道理,即便一个两个是没有恶意,谁能够保证所有的来客都没有恶意呢? 可怜可怜,身为人类,到底逃脱不得一个猜疑之心。 在场的每个人都沉默了下去,好长一段时间,都没有说话,最后反倒是唐黎轻松似的一耸肩:“我们好像跑题了,刚刚是在说……秦始皇,对吧。其实有很多人都猜测秦始皇和外来生物有过接触,毕竟秦始皇陵的建造实在是超出了当时的科技水平,以今天的科技都不能发现,有人认为正是当初的万里长城把外来生物吸引到了地球上降落,他们和秦始皇有过一定的接触。” “你是想说,那个什么不老药就是他们给秦始皇的?”明薇问。 唐黎道:“这只是一个猜测而已。” “如果真的有,那为什么嬴政还是死了,你这里说不通。” “也许……他还来不及吃,也许,他不敢吃,也许……”唐黎神秘莫测地微笑,“他就真的没死。” 明薇惊骇地瞪大了眼睛:“他没死,那岂不是千年王八万年龟啦?” 唐黎被她逗得哈哈大笑起来:“可不是,指不定我们身边就活着一个老妖怪呢。” 他们俩相谈甚欢的样子让顾朗微微皱了皱眉,他咳嗽了一声:“那你来,也是为了这个?” “有这样的热闹,我怎么会错过呢。”唐黎悠悠道,“我的命比你们都会长很多,虽然不至于不老不死,不过也活得足够久,这牵扯到一点你们搞不明白的东西……所以说,我对不老药没有什么兴趣,不过对这次的热闹却有兴趣,明白我的意思吗?” “你就是来看热闹的。” 凌岚却有点不耐烦了:“总而言之,我们现在必须马上找到叶沛,如果他落到了别人的手里,那将会有非常糟糕的后果。” 问题又绕回来了:“可是我根本不知道叶沛在哪里,我也没有这个本事把他找出来,一个人要在世界上失踪,真的是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凌岚趁胜追击:“那么,你知道他的消息就一定要告诉我。” 顾朗无奈地看着她,凌岚目光炯炯,过了会儿,他说:“我知道了。” 明薇翻了老大一个白眼,神色不愉,反倒是凌岚,心满意足地告辞,末了居然还对明薇说:“等你们结婚的时候,我肯定会送上贺礼的。” “请你有多远滚多远。”明薇彻底炸毛了,唐黎手一抖把茶泼了出来,他镇定地拿纸巾把裤子上的水抹干,“哎呀我还没好好逛过学校呢我就不打扰了听说这里的美女也挺多的。” 然后他就砰一声关上了门,正好碰见做完实验来和老师报告的三个学生,他的目光在卓菁菁脸上停留了一会儿,平心而论,卓菁菁是个大美女,如今更是出落得极有气质,学校里有不少人都在追她:“哇哦,小美女,你叫什么名字?” “你是谁?”卓菁菁皱紧眉头,“让开,我们要进去。” “劝你们还是去先吃个饭比较好,你们老师现在自身难保呢。”他自来熟地把手搭在了她的肩膀上,被卓菁菁警惕地躲开了:“你是谁?” 唐黎饶有兴致地看着她:“你只会问我是谁吗?” 薛凝为她打抱不平:“喂喂喂,别调戏我们家菁菁,你是谁啊?” “我是你们老师的朋友,他现在要忙着哄老婆,没空理你们。”唐黎本来笑盈盈地调戏着卓菁菁,可是突然之间神色一变,喃喃道,“有趣,连他也来了吗?” 他顾不得什么美女,转身就走了。 薛凝她们虽然觉得奇怪,但是想想老师那么变态,也就不觉得有多奇怪了,他们淡定地说:“那我们先去隔壁喝口水。” 三个可爱贴心的小伙伴就这样抛弃了他们的顾老师。 不过,事实上顾朗也没怎么被虐待,他只是被明薇一根手指头戳啊戳啊戳戳在心窝子上:“你要是再对前女友网开一面,我马上就去找前男友一度*,你等着,我说得出做得到!” 男女不平等什么的,实在是太糟心了。 顾朗其实不怎么担心她真的那么去了,明薇要是真的哪天闹脾气去找人过一夜那也就过了,这不是什么很严重的事情,不过按照她那种挑剔的眼光和苛刻的标准,这个人找得到找不到都是问题。 所以他没吱声。 然后明薇火大了:“你这是对凌岚念念不忘?” “我只是觉得我不答应没法打发她走而已。”顾朗很淡定地摸了摸她翘起来的呆毛,“凌岚也未必是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我身上,她只是不肯放过任何一个可能性而已,简单来说,她比较认真固执,还有强迫症。” 顾朗想想,又补充了一句:“反正我也答应龙爷了,多一个不多,少一个不少。” “你真打算叶老头回来就告诉他们消息?”明薇的注意力被转移走了。 “我怎么知道叶老头什么时候回来。”顾朗道,“就算我知道了,我又没说什么时候告诉他们。” 明薇:“你好坏。” “我想,或许你该对我多信任一点的。”顾朗想想还觉得挺有趣的,明薇平时并不是会懂不懂跳脚的那种人,但是她就是对凌岚格外在意,“为什么那么在乎凌岚?” 明薇矢口否认:“什么,我在乎凌岚?我怎么会在乎凌岚呢,是你总是在乎她好不好?” 被倒打一耙的顾朗无语凝噎:“你这张嘴啊,什么时候软一软会死吗?”他有的时候真弄不明白明薇的傲娇程度,死鸭子嘴硬,死到临头了她还会犟嘴。 但是有的时候又觉得她可爱地不得了,比如现在一脸我什么都没做你冤枉我的表情,真的是让人哭笑不得。 结果明薇冷笑道:“软,要软你软,我软不下去。” “……”顾朗有点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我是不是听出了你话里的另外一层含义?” 明薇斜睨了他一眼,很傲娇地哼了一声:“如你所见。” “……小金鱼我们好好谈谈。”顾朗正色道,“你不能这么大白天的撩拨我。” 明薇诧异道:“什么,你在说什么我根本听不懂。”她欺负了顾朗一下,心情顺畅许多,拿过他的杯子喝了口茶,清了清嗓子,居然若无其事地问,“那么,这件事情你准备管还是不管?” 顾朗刚刚还沉浸在要怎么样和她谈谈人生的思绪里,要过上几秒钟才反应过来:“先静观其变好了,这件事情牵扯到的势力太复杂,以你我的能力也未尝能做什么,不管当务之急还是要通知叶沛这里的情况,让他万事小心。” 现在叶老头在哪儿呢? 他在亚马逊的热带雨林里。 对于一个历史系并且专攻秦汉历史的教授来说,亚马逊森林是很陌生的,无论是植被还是地质都与国内不同,然而,对于仇英子来说,却仿佛是在家里一样自然。 清晨,阳光自地平线上升起,直直照耀到这片原始森林上,只有位于最高端才能看到阳光,否则在浓密的枝桠遮挡下,地下永远都见不到光。 仇英子和秦钟的家就建在最高的树顶,要通过攀爬很长的一段梯子才能上去,叶老头到底年纪大了,没一会儿就气喘吁吁的,仇英子却仿佛是十七八岁的少女那样雀跃,像猴子一样一下子就窜上去了。 叶老头走走停停,爬了起码三个小时才冲破浓密的树冠到达顶端,跃出重重叶片的一刹那,只觉金光满目,正片雨林毫无遮掩地呈现在他面前,他可以看到徐徐落下的夕阳,不远处流淌的亚马逊河,以及在树冠间隐隐约约跳动活泼的猿猴。 他怔住了。 仇英子对他笑一笑,说:“人间仙境,是不是?” 叶老头不得不承认,是,在这样的人间仙境生活,他也可以一辈子不出现在人面前。 怪不得仇英子走了之后再也没有回来。 与相爱的人隐居在此,谁愿意回来。 秦钟已经笑容满面地迎了上来:“欢迎欢迎,请进。”他依旧是那么高大英俊,宛若神祇,他伸出胳膊将仇英子搂入怀中,而她如同少女一般依偎在恋人的怀抱里。 叶老头如梦初醒——是是是,这里是秦钟与仇英子的桃花源,而他,不过是客人而已。 仇英子斟出一杯香茗来,还是他最喜欢的碧螺春,这些细小的习惯,她还记得,叶老头心中即是酸涩,又是感动。 夕阳下,仇英子穿着一件寻常的薄衣,头发整齐地盘在脑后,发丝漆黑,她眼角的皱纹好像都消失了,沐浴在阳光里,好像仍是当年绮年玉貌的模样。 多美啊,叶老头凝望着她,嘴唇微动,竟然觉得如鲠在喉,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他这一辈子虽然读过很多书,但是却并不会诗意浪漫的事,终其一生,所有爱意都隐瞒在心底,不曾说出口。 唉,假若他日相逢,我将何以贺汝 以沉默,以眼泪。 作者有话要说:我突然觉得顾朗和小金鱼唧唧歪歪甜蜜蜜的腻死个人了= =写起来都不带劲儿 还是叶老头的故事写起来比较爽……我决定这一章增加他们的戏份! 那两个修成正果的人就一边甜蜜去吧……果然啊,在一起了我就没有写下去的动力了QAQ 可是还有好多梗和伏笔木有交代,⊙﹏⊙b汗 总之,叶老头的故事应该会在这里做一个交代吧 第80章 夺宝09 和平大学从今天太阳升起以后就有点不同寻常,走在校园里的学生们虽然搞不清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也能感觉得到今天的气氛有点微妙。 就好比他们看见湖边站着的一男一女时,就没有人觉得那是情侣吵架,没人停下脚步打算看热闹,因为从那两个人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息可以感觉到,他们很危险。 那是一种生人勿近的信号。 唐黎还是那副吊儿郎当的样子,笑容轻佻:“哦哟,没有想到你会亲自出马呢,怎么,这次的事情连你都按捺不住了吗?云燕。” 那个名叫云燕的是一个长相十分美丽的女孩,娃娃脸,看起来年纪不大,笑容很甜美,不过她虽然穿着和寻常女孩子一样的衣服,但是其气质与大都市的女孩子迥然不同,自有一股神秘的气息,只见她负手轻笑:“你能来,我为什么不能来?” 唐黎敷衍似的笑一笑:“行行行,你能来,你来吧,我走了。” “等等。”她一阵风似的追上去,攀住他的胳膊,甜甜一笑,“我还是第一次出远门,你都不愿意替我指指路吗?” 唐黎奉行的是有便宜不占是王八蛋的信条,虽然知道这小姑娘表面上看起来人畜无害,但是绝对不是省油的灯,可他的手还是搂住了她的腰:“行啊,没问题!” 云燕便依偎在他怀里,两个人如同寻常情侣一样行走在街头,但是说的话题却是火药味十足:“我听说你在追一位大小姐,可惜失败了?” “没想到你人在深山,消息居然还挺灵通的。”唐黎唇边挂着一丝似有若无的笑容,手在她腰上捏了捏。 云燕仰起头来微笑:“你可别弄疼我的宝贝了。”她抬起雪白的手腕,一只通体血红的蜘蛛就从她的袖口爬了出来,旁边有个女孩子不小心看见了,吓得尖叫起来,云燕咯咯娇笑起来。 唐黎抓住了她的手腕:“云燕,你可收敛点儿,这可不是你的地盘。” “哦?”云燕眨巴着水灵灵的一双大眼睛,看着自己的指尖上的红蜘蛛,“是吗,那又怎么样呢。” 她的话语里带着强大的自信与对别人的不屑,不过在唐黎面前她还微微收敛几分,“这里能人很多?” 唐黎淡淡道:“平时不多,最近很多,你为什么来,他们就为什么来。” “那现在有人得手了吗?” “你说奇怪不奇怪,叶沛好像在世界上失踪了一样,那么多人都在找他,但是那么多人都找不到他。” 云燕道:“肯定有人在帮他,否则以一个普通人的能力,不可能做到这一点。” 唐黎耸耸肩:“云燕,这一滩浑水,不适合你这样‘天真’的小妹妹,你还是回你的大山里去吧。” “不。”云燕俏皮地对他一眨眼,“那么有趣的事情,我怎么能够错过呢,你说是不是?” 唐黎突然严肃起来:“那我要提醒你一点,外面是法治社会,人人要遵守法律生活,你可别把你山里的那一套搬到这里来,这里可没有人会把你奉若圣明的。” “我有分寸。”她的领口里突然爬出了一只剧毒的蝎子,但是一闪而逝,很快从她的领口爬到背后去了。 “那就好。” 唐黎高兴地太早了,不过一时半会儿,他还不知道会发生之后的事情。 所以先来看看顾朗和明薇在做什么好了。 每一对情侣都自带闪瞎人眼的技能,他们俩此时也不例外,就在三楼的露台上,繁星点点,夜风轻轻,谁家在花园里种了一大片的夜来香,香气扑鼻,他们躺在摇椅里,明明是一个人的椅子却挤着两个人,由此可见他们的距离有多么地亲密,原本以为他们从前就已经足够亲昵,可是真的成了情侣之后才知道,还可以靠得更近一点。 他们靠得如此之近,以至于双唇几乎贴在一起,可是他们偏偏不是在接吻,而是在说话,嘴唇的变化稍微大一点儿,他们就会吻在一起,但是又会很快分开。 “今晚的天气看起来不错。”明薇在说这么短短一句话的时候,他们的嘴唇起码碰了五六次。 顾朗搂着她的腰,沿着她的脊椎抚摸,像是抚摸猫咪一样,事实上这种感觉真的十分享受,让人觉得身心都放松起来。 明薇微微蜷曲着身体,大脑只有一小部分还保持着活跃:“看不出来你按摩的手法还不错。” 顾朗低笑一声,另一只手轻轻抚摸她的发根,柔滑的发丝自指间穿过,感觉极好,他也十分享受这样两个人静静相拥的时光。 至少,没那么多的烦心事儿。 “你相信有长生不老药吗?”明薇问他。 顾朗漫不经心地回答:“理论上来说有,但是我并不这么希望着。” “我倒是希望青春不老。”明薇和他的面孔紧贴,在他的眼瞳里看见自己的容颜,还很年轻,可是再美的容貌也总会老的,“没有人喜欢衰老,肌肉松弛,皮肤落下来,一道道的皱纹,头发花白,啧!” 顾朗揶揄她:“你不是希望长生,你只是希望不老。” “对,我不需要太漫长的生命,但是我也讨厌衰老啊。”明薇咕哝道,“不会有一个女人喜欢衰老的。” 顾朗道:“如果你愿意,你八十岁的时候还可以像十八岁那样过日子。” 明薇哈哈大笑:“我十八岁的时候在干嘛你又不是不知道!” “你可以永远生活在童话里。”顾朗拨了拨她鬓边的头发,“随心所欲,自由自在。” 明薇扮了个鬼脸:“这算什么,男人的承诺?人家可不是这样和女朋友海誓山盟的啊。” 顾朗啼笑皆非:“人家的海誓山盟?你是指那些什么‘我会和你结婚,我会买房子给你住,我会对你好’之类的废话?” “这怎么算废话了。”明薇不大高兴,“这是一个普通男人对一个普通女人的承诺。” “如果你要这个,我现在就可以做到,何必要承诺。”顾朗捧着她的双颊亲吻,如同蜜糖一般甘美,“但是小金鱼,那样的爱情,并不是你想要的。” 明薇微微闭着眼享受着他的亲吻,又问:“为什么?” “因为这样的爱情,矛盾太多,不会有好结果,你想想看,你结识的男人里,有多少是那样朝九晚五的人,嗯?”顾朗太了解她了,“你才受不了一个每天为公事为金钱而忙碌的男人呢。” 明薇仔仔细细回忆了一下她曾经的男伴,是的,每一个都很俊美,都像是上苍的宠儿,也从来不理俗世,还记得十六七岁的时候的男朋友,两个人自酒吧认识,当时她是叛经离道的少女,正处于青春期,故此隐瞒姓名和他交往,他是家里最小的儿子,家中颇有资产,但是他不务正业,一天到晚爱玩,两个人情投意合,又特别能玩,她对金钱没有计较,爱花多少花多少,从来不曾考虑过后果。 直到对方的父母和大哥找上门来,告诉她必须离开自己的儿子,因为他对钱没有任何支配能力,要在父母与大哥手下讨生活。 曾经送给她一条十分美丽的蓝宝石项链,乃是家传之物,却是他自母亲手中偷出。 万万没有想到会是这样的人,幸好刹车得及时。她把这段时间所有的账单找出来,计算出金额,写了一张支票丢在他父母的脸上,张扬而去。 是我玩了你儿子,不是你儿子玩了我。 当时那么雄赳赳气昂昂走了,事后跑去找顾朗哭了好长一段时间,吓得他一直问是不是吃了亏,最后已经考虑到最坏的情况,问她是否怀孕。 结果被明薇狠狠在胳膊上咬了口:“呸,你思想真龌龊。” 当时顾朗是怎么对待她的,对了,他让她好好洗了个热水澡,然后用一条大毛巾裹住她,不放心,又问:“真的没有吃亏?” “我能吃什么亏?”她瞪大眼睛看着他,过了会儿,她不情不愿地承认,“好吧,他引诱我吃迷幻剂。” 他表情很严肃,检查她的胳膊,发现并没有针孔:“怎么会上这种当?” “好玩。”她坦然道,“你升了大学,我一个人读高中,很无聊,有人陪我玩,求之不得。” 那时她还很小,年少不更事,总是容易被人利用,顾朗看着她晶莹的小脸庞:“以后不要和他们出去玩了。” “我知道,要玩却没有这个本事和胆量,算我瞎了眼!”她耿耿于怀,引以为耻。 日后也长了记性,可是男朋友却还是那样的类型,浪漫的,自由的,不羁的,潇洒的,她一直在追寻完美的爱情,心潮澎湃让人情难自禁的感觉。 可惜到最后发现,这个估计这辈子都没有办法实现了。 她对顾朗说起来这件往事,可是连那个男孩子的姓名都不记得了:“今天想想,其实当时也未必喜欢他,只是无聊,有人和你一起玩,总是好的。” “真薄情。”顾朗笑话她,“小没良心的。” 明薇冷哼一声:“那只能证明我专情,我就再也没记得什么前男友前前男友前前前男友!不似某人……” 顾朗吻着她的脸颊:“那想不想重温旧梦一下?” 重温旧梦?嗯,想起来了,那是顾朗刚读大学的时候的学生公寓,那是德国的一栋老房子,虽然很老旧了,但是非常有感觉,外立面上爬满了爬山虎,门把手是铜质的,被摩挲得光可鉴人,门顶上有一盏小小的油灯,一晃一晃的。 在那里,他们也曾拥有过难以忘怀的时光。 若能重温旧梦,也是一个很不错的选择,那应该会是一个很有意思的周末吧。 作者有话要说:我……我受不了了!唐黎和云燕还在推进剧情呢,男女主角一出来缠缠绵绵我又要开始拖了……ORZ 把持不住写言情肿么破啊!夺宝的主线越来越慢了!自从我把书名改回竹马以后就一直在言情了QAQ 不行,下一章一定要有进展才行!再甜蜜下去酸死个人了! 幸好他们不用拯救世界,否则世界早毁灭八百次了……和我重复一遍,写剧情,剧情,剧情QAQ 第81章 夺宝10 有钱人的好处是,一个周末出国可以只为了寻找少年时期的一个旧梦。 沈思对她这个理由不是很相信:“你们吃饱了真空。” “这是人生,这才是享受啊,想做什么做什么,况且现在明珠市里那么乱,我们先躲躲风头好了。”明薇这么说,不过是随口一提,万万没有想到,她和顾朗一离开本市,身后就多了好些小尾巴。 一架飞机上不知有多少人马与势力,可惜伪装得统统不到家,太容易看出破绽,不是太克制,就是太张扬,就没有自然而然地跟踪。 明薇同顾朗耳语:“我们耍耍他们怎么样?” 竟然那么多人都以为他们要去找叶老头,不妨逗他们玩玩,正好出最近的一口恶气——阁下可是以为明珠市想来就来想走就走?魑魅魍魉都登场了,不叫你们好看真对不起自己。 他们自香港下飞机,辗转伦敦,在欧洲诸多国家游荡时,可以看见某大国的间谍被截住,然后又马不停蹄赶到中东甩脱另一批人,结果两个人连坐几班飞机,累得要命,可是看见那所久违的小公寓时,明薇还是要紧紧拥抱他。 顾朗留学的日子,就住在这所公寓内,她无数次刻意或是无意地路过这里,就按响那个门铃。 声音很响,铃声里略带杂音。 她同从前一样去按铃,然后顾朗端着一杯咖啡出来开门,两个人紧紧拥抱,屋内的陈设与从前没有什么区别。 明薇有点好奇:“后来再也没有人住过吗?” “是的,再也没有。”顾朗将她搂在胸前,“送给你,好不好?” 明薇咦一声,抬起头来笑:“原来是你买下了。” “是。”他在这里读书的时光,也有太多的回忆割舍不下,当日听见房东说要将旧屋出售,他便买了下来,当时是否有预感会有今日之旅? 他将唇印在她的额角,一刹那,还以为时光倒回从前去了,她依旧是那个受了委屈上门来哭诉的少女。 明薇唇角扬起,眼波如水:“水放好了吗,我想洗个热水澡。” 浴缸还是从前那一个,屋里肯定有人提前打扫过了,日用品都备齐了,她正好泡个热水澡解解乏,天南地北飞了那么久,自己都累到了。 一闭眼就不留神睡着了。 醒过来的时候只余下一盏昏黄的灯,是老式的旧灯泡,光线不明亮,她舒展着身体,洁白的肌肤在暗暗的灯光下泛着神秘的光泽,他推开门进来,捞起一小块泡沫抹在她脸上,明薇拿了莲蓬头从头往下冲,水流带走了洁白的泡沫。 冲洗干净以后,她把手递给顾朗,借他的力从浴缸里爬出来,顾朗笑着问:“洗干净了没有?” “你要检查一下吗?”她晃了晃头,挑衅地问。 顾朗张开一条厚毛巾把她裹进去,替她一点一点拭干肌肤上的水,动作轻柔,像是怕一用力就会擦破了皮。 明薇带着娇嗔抱怨:“靠在你怀里我从来都不会脸红心跳,太失望了。”话是那么说着,但是她的双臂紧紧箍着他的腰,像是要钻到他的心肝里去。 “如果不会脸红心跳,那你感觉到什么?” “满足。”明薇叹息着,蹭了蹭他的胸膛,从前一别多月也不觉得多想念,可是如今分开时间超过一天,就觉得心不在焉,魂离肉身。 只有这样紧密依偎才让她觉得被满足,她觉得足够安全,哪怕到天涯海角也无所谓了。 他们浑然忘记了时间和空间。 尽兴之后,他们依偎在床头喁喁私语。 “阿朗,你要一辈子那么好看潇洒。”明薇抚摸着他的面颊,喃喃道,“那样我才会喜欢你一辈子。” 顾朗轻啄她纤细的手指,微笑道:“能提出这种要求,看来真的是怕失去我,否则你才不会想那么远多。” 小金鱼从前哪里会给人老去的机会,不过转眼便腻了,人家还风华正茂,她却再也提不起半分兴趣。 但是此时此刻,她却渴望天长地久才好。 “不过就算我不漂亮了,你也还是要喜欢我。”她很强硬地定下不平等条约。 顾朗问她:“那如果有不老药,是你吃,还是我吃呢?” 明薇竟然认真思考了半天,最后颓然道:“算了,我们还是一起老吧。” 顾朗再也忍不住,再一次吻住她的双唇,两人几乎是在亲吻中陷入了梦乡。 而当电话响起来的时候,这两人好梦正甜。 顾朗伸手臂去拿手机,却发现一只手被明薇枕在脑后动弹不得,另一只手被她紧紧拽着,两个人的姿势极其亲密,毫无缝隙地结合在一起。 他为这样的亲近而感动,用力将她搂在胸口,本是缠绵的好时机,奈何铃声不断,他无可奈何,抽手听电话。 孰料被明薇一把抢去,恶声恶气道:“谁大半夜的扰人清梦!信不信我砍下你的头!” 对过的沈思唬了一跳:“要命,我打扰了你们的好事?对不住对不住,实在是十万火急。” “大半夜的,你找我们干什么?”明薇消了气。 沈思叫苦:“我们这儿还是青天白日呢,哎,话不知道从何说起,简单来讲,有个厉害的女人要找你们。” “凌岚?”明薇马上就想起宿敌。 可是沈思说:“不是,是个小美女,你不知道,她身上也不知藏了什么玩意儿,一会儿一条蛇一会儿一只大蜘蛛的,吓死我了。” 明薇斜睨顾朗:“你的旧相好?” “……你想太多了。” 沈思马上道:“那姑娘的身份文件都是最近新办的,查不到她之前的任何资料,阿薇,她足够神秘,恐怕不好对付。” “可有相片?” “我马上传到你的手机上。” 相片里的女孩看起来年纪很小,最多不过是高中生,笑盈盈的,可爱极了。 明薇大惑不解:“就这姑娘你大半夜地吵醒我?” “我们这边还是白天。”沈思强调了一番,才答道,“我一直以为蛊这种东西纯属小说虚构,但是这一次恐怕没那么简单,阿薇,那女人会下蛊。” 明薇还没睡醒,重复了遍:“什么?” “她会下蛊!她给卓菁菁下了蛊!”沈思嚷嚷,“不然我干嘛现在给你打电话?” 明薇睡意全无,顾朗马上问:“怎么回事?” “不知道,好多人大概找不到你们,只能拿身边的人下手,”沈思显然也气得不轻,“等着瞧,我叫那个山里的小村姑好看!” “等等,”顾朗要问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菁菁没事吧?” “那村姑说如果五日之内没见到你们,卓菁菁必死。”沈思冷笑,“要我说,你们就永远别出现为好,否则纵容她这种无法无天的行为,还真把自己当棵葱。” 但也不能放任卓菁菁不管,明薇踟蹰,顾朗显然也在斟酌不定,正如沈思所说,卓菁菁的安危自然不能不管,然而用旁人的性命威胁是最最下流的手段,一旦叫她得逞还了得? 恐怕一转眼就会翻脸不认人,还不如让卓菁菁继续拥有价值,只要他们一天不出现,卓菁菁就会没事,正好拖延时间想办法解开那什么蛊术。 明薇还是觉得科幻:“什么蛊术?” “她眼珠都变红了,那村姑说是有一只虫子钻在她的眼睛里,时间一到就爬到大脑里破坏脑部,剧痛而死。” 明薇倒吸口冷气:“那么残忍?” “可不是?”沈思噼里啪啦敲着电脑,过了会儿说,“你们先别回来,等我教训她,保持联络。” 说完,她就啪一声挂了电话。 明薇与顾朗面面相觑,两人还不曾开口,电话铃又响了,一听,却是唐黎:“你们知道云燕的事情了?” “你认得她?” “她是蛊苗,而且是蛊苗中最擅长蛊术的,你们也许不知道,蛊苗里有四黑一红,五个人大大有名,四个男人一个女人,其中那四个男人的功力加在一起也比不过那个女人,而云燕就是那个红,地位极高,本事极大,在那一带被人膜拜呢。”唐黎说着说着就吐槽起来,“那丫头心气高,但是也没办法,从来就没吃过亏,做事狠着呢。” 顾朗皱紧眉头:“她对普通人出手。” “我晓得,所以特地来告诉你们一声,我会想办法解决的。”唐黎显然也急着去办事,匆匆讲完就挂了电话。 明薇瞪着顾朗看了会儿,说:“好像没我两什么事儿?” 顾朗把灯关了:“那继续睡吧。” 这一次的事情好似与他们有千头万绪的关系,可是两个人在这件事情中扮演的角色又很滑稽。 他们很重要,几乎现在有人满世界找他们的下落,他们又一点都不重要,因为对于叶老头,他们也一无所知。 但是冥冥之中,好像有什么把他们都串联起来了,只是现在还没到时候,一切风暴都还在酝酿中。 黑暗中,明薇问他:“你会错过吗?” “等你睡醒。”他回答得牛头不对马嘴,但是明薇听明白了,她翻了个身,让自己换了个姿势,“既然如此,我们可以先小小的做个准备活动。” “当然。” 与此同时,苦逼的沈思压低了帽檐,从酒店的后门偷偷溜了进去,耳麦里,永恒有条不紊的告诉她行进的路线:“停,楼梯上有人下来了……好,电梯里的监控被屏蔽了,你有一分钟的时间到达十二楼。” 出了电梯门,永恒又道:“往左拐,有人从右边走过来了,他进了电梯,出来吧,你要先拿到酒店的门卡。” “这个暂时不用。”沈思以前到处逃窜的时候没少干坏事儿,这个时候左右一望,只见无人注意,便把一张万能钥匙在感应处刷了刷,门一下子就开了。 作者有话要说:好了,我已经决定这个故事里让男女主角秀恩爱刷存在感就行了 云燕和沈思之间的较量其实蛮有趣的,一个代表了古老神秘的蛊术,一个代表了先进超越时代的科技 谁会赢咩~ 叶老头下章争取出来解惑 第82章 夺宝11 “咦,运气真好,没有人。”沈思砰一声把门关上了。 永恒说:“事实上,我在十分钟之前进入了他们的网络修改了这间房的资料,它被显示已经入住。” “省了我一笔钱。”沈思从背包里取出自己的笔记本电脑,连上网络,然后把椅子搬到空调口下面,够了够身高,明显差的有点远,“自从十七岁以后我就再也没有长过个子。”她那么抱怨。 永恒马上开启话唠保姆模式:“我都说了让你每天晚上喝一杯牛奶了你不爱喝还喜欢喝可乐……” 沈思差点一脚滑倒:“求你了亲爱的,闭上你的尊嘴吧。” 永恒低声道:“我只是想照顾你。” 他没有身体,哪怕与她靠得再近,终究相隔了一个次元,所以他自己设计了很多款软件,记录她每天喝水、运动、对着电脑等等的时间,每隔一会儿就要提醒她喝水、吃饭,外卖会搜罗网上评价最好的,按照她的口味订好送过来,更不用说大姨妈周期了,排表都已经排了好几年。 现在更是每天最乐意花时间在购物上,他用一款模拟软件来模拟她换上新衣服的美观度,只要输入身高体重胸围腰围这样的数据就可以。 有的时候,晚上两个人都没事,他会把一款款的衣服都输入进数据库里,让她自己挑选搭配,然后他再在网上下单购买。 她会问:“我穿这件好不好?” “好。” “那这件呢。” “也好。” “配那双鞋好呢?” 他会给出最精确的搭配建议,堪比一流的时尚大师。 虽然足不出户,他也想学人类一样,陪伴她。有的时候看见论坛上有人抱怨说陪女朋友逛街多么多么累的时候,他恨不得匿名上去刷屏,告诉他们能够陪自己的女孩逛街是一件多么多么幸福的事情。 可那么简单的事情,他都做不到。 “对不起。”他沮丧极了。 沈思是无意的,她并不是很介意现在这种生活方式,只是偶尔会伤感,但是远远不及永恒这般在意,因此有的时候也觉得很无奈。 “上天对人是很公平的,不可能有人集所有优点于一身,你的能力超越了人类的范畴,所以你无法拥有人类的身体,这也没有什么好难过的。”沈思撬开了空调口外面的网,还要安慰他,“别想那么多,我们今天还有正事要做呢。” 她把一个麦克风和一个摄像头通过细管子塞到了隔壁的房间里——当然,隔壁的房间住着的就是云燕,这个从山里出来的小姑娘资金不菲,一住就住了明珠市里最昂贵的酒店。 “从来没有过任何资料的小姑娘,出手那么阔绰,还会下蛊,看来在他们那里本事不小。”沈思嘀咕。 永恒也平静下来,回答道:“我调看了部分资料,只有十五年前的一份档案里提到过相应的内容,云燕应该是蛊苗一族的族长。” 苗族虽说是一个民族,但是里面却又有很细的划分,有些苗人如今和汉人杂居,已经对蛊所知甚少,真正的蛊苗却隐藏在大山深处,不与外人交流,与世隔绝。 “那就能肆无忌惮伤害人了?”沈思发起脾气来,“卓菁菁有什么错,她竟然就这样凭着个人喜好对人下手?我要是今天不给她一点教训,我就不姓沈!” 永恒明智的闭上了嘴。 待一切准备妥当,云燕也差不多回来了,同时跟着她的还有一个看起来老实巴交的中年男人,他们说的是自己的土语,沈思听不懂,只看到云燕很不耐烦地训斥了那个男人几句,然后让他离开了,而她自己则进了屋,从冰箱里拿出饮料来喝。 “她居然喝得下去!”沈思不可置信地叫了一声,“这个铁石心肠的女人!” 永恒知道现在绝非插话的好时机,因此他只是默默切断了云燕所在楼层的电梯,这样的豪华酒店的尊贵套房一层一般只有两到三户房间,其中一间空着,一间他们霸占了,另一间就是云燕的房间。 他修改了控制电梯的系统,暂时电梯无法停留在这一层,而因为这家酒店的高档,电话都是网络连通的,此刻也被永恒切断了线路。 沈思也从冰箱里拿了罐可乐,喝了一口,开始工作。 云燕本来好好地看着电视,但是谁料那网络电视却突然有了雪花,一阵沙沙声过后,一张诡异的人脸出现在了她的面前。 她不知道害怕,只觉得好奇,以为是什么节目,可是那个人脸却开口讲起话来:“愚昧的闯入者,你要为你的轻狂而付出代价!” 人脸当然是模拟的,声音也是软件生成的电子音,就是这台词是沈思写的,她自己都忍不住吐槽自己:“为什么浓浓一股反派的感觉?而且还是中二晚期。” 但是云燕从小到大和虫子鸟兽为伍,什么时候看过漫画,因此她好看的小脸立即皱了起来:“你是什么人?” “我是什么人不重要,你只需要知道,这不是你可以撒野的地方。”人脸慢慢模糊起来,“这一次,就给你一个小小的警告。” 话音刚落,从空调的出风口就出现了一阵白雾,云燕一怔,有点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情,只觉一股刺鼻的味道钻入鼻腔,她大惊失色,立即从贴身的口袋中拿出一枚药丸含着,这是从家族中传下来的避毒丹,对毒雾有奇效。 但是这却是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含有麻醉成分,吸入后会觉得呼吸不畅、心跳减慢等感觉,一向都是犯罪分子常用的剂量。 沈思之前流亡国外的时候,不小心买过一点做试验。 云燕几乎毫无反抗能力就被迷倒了。 沈思没有冒险进入她的房间,她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全部塞进背包里,然后再偷偷溜出酒店。 云燕不会有太大的问题,只会昏迷几个小时,当然,她最后也没忘记在荧屏上打上几句威胁的话来给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女孩一耳光。 呵呵,以为会下蛊就天下无敌了?人类的文明进步得那么快,只要在世界上消失一两年,回来之后就会觉得自己跟不上时代的脚步,是,蛊术流传了几千年,自然有其过人之处,可是因此小瞧旁人,绝对是会付出代价的。 沈思绕路去一家私人医院,卓菁菁暂时在这家医院里做检查,那家私人医院的老板兼主治医师是顾朗的朋友,在业内口碑不错,对于细菌学有深入的研究,他对于卓菁菁被下蛊一事并没有大惊小怪,并且试图通过细菌来分析蛊术的构成原理。 云燕的这个蛊下得并不恐怖,至少卓菁菁除了双眼通红之外根本看不出有什么异常,然而心理上的恐惧却是难以消除的。 “我给你出了口鸟气。”沈思安慰她,“别担心,如果真的她不肯解开,那我们就把她抓来绑在电椅上,我不信她那样蜘蛛蝎子还能有用不成?” 卓菁菁面色苍白地坐在病床上,连笑一笑的力气都没有了。 薛凝肿着一双眼睛安慰她:“没事的菁菁,老师肯定会想办法的。” 沈思听着,决定不拆穿她打电话的时候他们可爱可敬的顾老师正在床上和女朋友缠缠绵绵呢。 毕竟男人终究是男人。 但是男人里有如顾朗这样正处于蜜月期的,也有像叶老头这样的夕阳无限好,只是没能在一起。 他跟随仇英子到了亚马逊森林里的树屋上,与世隔绝,终日与鸟兽丛林为伍,而仇英子,也终于对他提起了离开之后的事情。 “叶沛,我离开的时候没有和你道别。”仇英子万分歉意,“实在是很抱歉,但是情况太过突然,我没有办法对你做太详细的解释,事实上,我自己那时也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 叶老头牵了牵嘴角,心酸地垂下了头,可是他还是说:“不要紧,英子,我永远都不会责怪你。” “谢谢你理解我。”仇英子感动道,“谢谢你。” “不必说谢,英子。”叶老头努力平复自己的情绪,“只要你幸福快乐,我就很高兴了。” 仇英子甜蜜地微笑起来,她的目光温柔地注视着秦钟:“我很幸福,也很快乐,虽然他并不是人类,但是我感觉到从未有过的满足,我的生命从来没有这样丰盈充实过。” 叶老头还是头一回听见她对秦钟的解释,不由诧异地看向秦钟,阳光下,他俊美得不似真人:“是的,我并非地球上的生命,我来自一个很遥远的星球,我们的生命方式与你们截然不同,反倒是与地球上的植物十分相似。” 叶老头浑身一震,上上下下打量着他,可是面前的年轻人除了俊美得过分之外,并没有任何一丝一毫不似人类之处。 大约猜到了叶老头的所想,他微笑着解释:“我们的外表与人类非常相似,但是脑部活动远远高于人类,所以会有很多人,尤其是异性被我所影响,产生类似于爱情的错觉。” 叶老头不禁看向仇英子,他却道:“不,那不一样,英子是真的爱我,而我也是真的爱英子,是她唤醒了沉睡中的我。” 仇英子听闻,立即握住他的双手,久久不愿意松开。 作者有话要说:嗯,终于有一章男女主角没有出场了,我很欣慰 发现叶老头的魅力超过了男主角= =幸好他只是一个老头子了,不然是四十多岁的大叔估计要逆袭了啊 叶老头会有一个我认为的好结局,大家放心吧 第83章 夺宝12 叶老头其实没有想到,或者说还来不及想到,仇英子之所以离开这样的世外桃源而出现在他面前,完全是因为他因为自己的最新发现而陷入了危险之中。 “发现?”叶老头当时还莫名其妙,“什么发现?” “你从秦始皇陵里拿出来的东西,已经被人知道了。”仇英子微蹙着眉,“事实上我并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只是他告诉我说你有危险,叶沛,你是我唯一的朋友,我不希望你受到伤害。” 接话的人是秦钟,他道:“现在有好几个国家政府、地下组织甚至于神秘机构都已经派人前往明珠市,和你有关系的人全部被秘密监控了起来,只要你一出现,你马上会被人抓走。” 叶老头觉得自己简直在听天方夜谭。 但是秦钟的表情看起来一点都不像是在开玩笑:“人类是非常愚昧的生命,他们渴望长生不死,但是却并不知道真正摆脱有限生命的方式。” 叶老头到现在还搞不清楚发生了什么事:“我并没有找到什么长生不老药啊!” “不,你拿到了,只是你并不知道它是而已。”秦钟微笑起来,“这是一个绝佳的保存方式。” 叶老头依旧在苦思冥想:“我只是从里面拿到了一卷竹简……记载了秦始皇派徐福去海外寻找仙药的事迹。” 秦钟微微笑了笑,他迎风微笑的时候,头发看起来像是金色的:“我来地球的经历,十分特别。” 仇英子一听,立即集中精神听他叙说,这一段故事,她不曾听他提及过:“我来自一个非常遥远的星球,文明远远超过地球,当我们的科技发展到一定的阶段的时候,自然而然开始好奇外面的世界,就是这样,我和几个队友参加了那一次远程航行。” “航行出了意外?”仇英子问。 “是的,”他答道,“我们的飞船在离地球很远的地方爆炸了,我是唯一的幸存者,英子,你应该了解植物,我们的生命方式与人类不同,植物一年四季会有一个轮回,今年的花谢了,明天还会开,可是那个时候的我,已经不再是我了,人类有生命的限制,我们也有我们的‘花期’,花期过后,我们的生命会进入休眠期,等待一定时间后会重生,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也是不死的,可是终究会有不一样的地方。” 仇英子听得口唇微张,显然是诧异至极,她的眼眶内甚至有泪花乱转:“你不能陪我太久?” 秦钟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反倒是道:“就是那个时候,他们救了我,他们来自另一个文明的星球,即将前往地球考察,他们救了我,并且将我安置在与我原来星球条件相似的地球恢复,而他们在经过短暂的考察以后就离开了地球。” 叶老头作为历史系的教授,自然对历史上这样奇奇怪怪的典故了若指掌,很多的历史典籍里都有类似记载着外星生命的存在,可是至今人们都难辨真假:“你们是什么时候到的地球。” “我们在地球之外,看到了类似于停降的标记,所以我们选择了在那一带降落,后来才知道那完全不是那么一回事,那只是人类某一个朝代的帝王为了抵御外族而建造的城墙。” 叶老头倒吸了口冷气:“万里长城。” 秦钟没有说话,只是无奈地看着他:“我最近才知道,那个建筑一直到今天也被誉为人类最伟大的建筑之一?” “是。”叶老头低声道,“我想起来了,《拾遗记》卷四一记载道‘有宛渠之民,乘螺旋舟而至。舟形似螺,沉行海底,而水不浸入,一名论波舟。其国人长十丈,编鸟兽之毛以蔽形。始皇与之语及天地衫开之时,了如亲睹。” 秦钟没有承认,亦没有否认:“这一段经历,使得我对这件事略有耳闻,秦始皇想要长生不老,因此他们告诉他,这可以办到,但是是否能够得到,就要看他自己了……事实上我觉得,他们并不希望这位野心勃勃的皇帝真的可以长生不老,所以他最后还是死了,他始终不知道所谓的仙药其实只有与自己一步之遥的距离。” 叶沛喃喃道:“我并没有找到所谓的长生不老药。” “那是因为人对药的概念还停留在普通的概念上。”秦钟比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我也不会告诉你到底是什么,我只是可以肯定地告诉你,那样东西就算被你摆放在你面前,你也会忽略过去,可笑现在所有人都在找,可是谁都没能找到它。” 叶老头挂念其余人:“其他人呢,有没有事情,我的学生有没有被连累?” “据我所知,暂时没有,他们只是被特别保护起来了而已,也许会失去一段时间的自由。” 说完这番话,秦钟就搂着仇英子的肩膀:“给他一点思考的空间。” 仇英子担忧地看了叶老头一眼,点点头,和秦钟到了另一头,但是这间树屋太小,而夜晚太安静,叶老头还是能够零零碎碎听见他们的对话。 仇英子关切地问他:“你刚才说,你的寿命也终有期限,植物的寿命很长也很短,但是一般都只是一年的时间,就要从开到谢,那你呢?” “不要担心,地球的运转速度和我们的星球并不相同,因此时间也不能一概而论。”他亲吻仇英子的额头,“放心,不会有事的。” 仇英子投入他的怀中,喃喃道:“我不能失去你。”她这么多年来一直在寻找着那一日救她的人,一日一日,一夜一夜,都已经成了执念,当秦钟出现的时候,她毫不迟疑地就认出了他。 是的,她认出了他,并不是认出了那个曾经救过她的男人,而是认出了自己那么多年不曾释怀的执念。 她一直想着有那么一个人,所以他出现了,每一丝每一毫都是为她量身定做的,她会爱他,任何人任何事都无法阻止。 秦钟抚摸着她的后背,有一下没一下的轻拍安抚着她,事实上,他也知道自己并非是那个曾经救过她的人,然而在他即将“重生”的那段重要时间内,仇英子的脑部活动实在太过强烈了,就好像是磁铁一样,他这块原本没有磁性的铁块也感染了磁性, 他分不出真假,那个故事迷惑了他,他也不由自主地爱上了她,多么奇怪的爱情啊,诞生地莫名其妙,可是就是这么发生了。 他们像两块紧紧吸引的磁铁,无法再分开。 可是他的寿命,的确也只剩下一年不到了,地球的运转速度比他所在的星球快了很多,他原本还算漫长的一生,在地球上不过只有三年的时间,而重生,却要经过三千年的等待。 这是多么令人绝望啊,英子没有三千年的寿命来等待他的下一次出现,就算有,那个时候的他也不是现在的他了。 山中一日,世上千年,地球人的太多典故,实在都具有太多的暗示性,可是有很多人不了解,也并不明白这其中的残酷。 秦钟拥抱仇英子,满心凄惶。 植物是没有爱情的,哪怕人们把连理枝誉为爱情的象征,但是在他们的星球上,他们是没有爱情的,一切就好像是植物的世界一样,祥和、平静,大家友好地相处,没有罪恶,没有恶意,同样的,也没有爱,爱这样强烈的感情,是他在地球上才学会的。 他们的一生都奉献给了知识,他们的记忆会在一次又一次的重生中得以延续,但是并不包括感情,每一次重生后,他们会继承上一次的知识,继续开始学习。 平静,安然,没有痛苦的世界,甚至也没有生和死。 可是地球人的世界多么精彩纷呈,有那么强烈的爱和恨,甚至于他们能够散发出如此强烈的力量而影响到他。 他说不清自己重生的时候,仇英子到底和他发生了什么,等到他拥有意识的时候,他就知道自己深爱着面前的女人。 为什么呢?没有任何理由。 可是他不久之后就要死了,他死了以后,仇英子要怎么办呢?他为此深深忧虑着,幸好,这个世界上,还有一个人和他一样爱她。 在安抚了仇英子,确保她熟睡之后,他来到了叶老头的房间里。 这个人类已经很老了,满头都是白发,背也已经佝偻,额头上和眼角都是深深的皱纹,皮肤因为常年在外工作而黝黑粗糙,看起来和农民没有什么两样。 但是他深深爱着仇英子,没有缘由的,并不是因为他被影响那样爱她,他完全是自愿的,发自肺腑的,并且坚持了对于人类来说几乎是一生的时间。 所以他忍不住问:“为什么,你会喜欢英子呢?” 叶老头很惊讶他会问出这样一个问题,他想了想,摇了摇头:“没有什么特别的理由,只是因为喜欢而已。” “是吗?”他轻轻一叹,若有所思,“我一直觉得地球人是很低等的生命,可是唯有爱情是他们最闪烁的地方,我们是没有爱情。” “但是你爱英子。” “是的,我爱她,我一分钟不见她,我就会想念她。”他说起来的时候,不由自主带上了甜蜜的笑容,那种感觉很奇特,好像自己一下子不受控制了,但是这种感觉他并不曾告诉叶老头,“但是我的生命,已经所剩无几了。” 叶老头再一次被震惊了,若非他的心脏一向良好,此时此刻他也许已经心脏病突发。 “什么?” “我也许不能再陪伴英子太多时间,而我知道你一直深爱她,所以,我有一个建议。” 作者有话要说:终于进入主线剧情,我很欣慰=-=这周到周三为止依旧是隔日更,谢谢大家的支持 你们可以猜一猜接下来的剧情╮(╯▽╰)╭ 第84章 夺宝13 “我拒绝。” 秦钟诧异:“你甚至没有听我说是什么建议。” 叶老头很平静:“无非是想托孤,但是英子不能失去你,我不能代替你的位置,她爱的人是你,不是我。” 秦钟摇了摇头:“我有这个能力,抹去她的记忆,她会完全忘记我,你们可以重新开始,这对她来说是最好的,不是吗?” “你错了。”叶老头摇了摇头,“英子不会乐意的,我也不会同意的,对不起。” 秦钟又叹了口气。 直到叶老头问他:“你为什么会死?” “人有生老病死,我也是,对我来说,那也是一种寿终正寝。”秦钟无奈地回答,“花开花落终有时,这是上天安排好的,你我无法拒绝这种死亡。” 叶老头突然紧紧盯着他,没有说话。 同一时间,明珠市。 云燕在被沈思小小的警告了一番之后,简直恼羞成怒,她从未受过这样的屈辱,虽然她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损伤,但是这件事情也足以让她不满,但是闻讯而来的唐黎只是似笑非笑地说:“一切通过电线网络连接,没有任何蛛丝马迹,你的小虫子好像无法根据对方的味道来追踪吧?” “我总有办法的!”云燕从来没有吃过这样大的亏,恨得牙痒痒。 唐黎叹了口气:“云燕,我是好心才来提醒你,这个世界上藏龙卧虎的人太多了,你这样自大会吃亏的。” 云燕终于不复之前高傲的模样,满心委屈:“为什么要这样对我?” 美人楚楚可怜,唐黎本应该心存怜惜,然而云燕这样浑身藏满虫子的女人可让他生不出一丝一毫的可怜来:“你应该先反省反省自己,要我说,你先解了卓菁菁沈思的蛊再说。” “我不!”云燕咬了咬嘴唇,突然笑靥如花,“我知道了,那个人肯定是和卓菁菁有关,以为这样就能逼我解蛊。” 唐黎的神色严肃起来:“你想干什么?云燕,如果你再不停手,休怪我对你不客气了!” 云燕狠狠瞪了他一眼:“你居然不帮我!” “不要无理取闹!”唐黎不假辞色,“我体谅你从来没有来过外面的世界,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会看着你胡作非为,你为什么要给那个女孩下蛊!” 云燕扬了扬下巴:“她冒犯我,我处置她,有什么不对吗?” “我已经说过很多遍了,这是法治社会,和你那里的制度完全不一样,你没有权利处置人。” 谁知云燕好笑地反问道:“不是?你敢说不是,外面世界的所谓法律真正公正吗?” 她问得一针见血,唐黎一时哑然,但是却坚持道:“至少比以个人喜好来判定是否有罪要来得好。” “哦,但是为什么我要遵守法律呢?”云燕道,“你给我个理由。” “每个国家的公民都要遵守自己国家的法律。” “谁规定的?” “国家。” “它强迫人去遵守所谓的法律,难道不是强权吗?”云燕狡黠道,“本质上难道有所区别?” 唐黎一时词穷:“你这是在强词夺理。” “是又如何,我不相信你那一套。”云燕抬了抬下巴,“在我们那里,弱肉强食,强者有权利制定规则,弱者只有服从。” “你这是野兽做派。” “是又如何?至少比外面那些自诩正义实际上禽兽不如之辈要好得多。”云燕道,“这次我吃了亏,好,我忍,是我轻敌大意了,我认了,但是你所谓的法律,休想束缚我,唐黎,你别以为自己有多遵守你那所谓的狗屁法律似的,你和我是一样的人。” 唐黎无奈地摊了摊手:“大多数时候,我虽然不遵守所谓的法律,但是至少我不伤害普通人。” 云燕嗤笑道:“没有想到大名鼎鼎的巫师之王,竟然有那么多的规矩,说起来,你何尝不是享有特权的特权阶级呢,拿法律这一套来说服我,唐黎,你真以为我是深山里来的没有见过世面的小女孩?这样就能被你骗到?” 唐黎面不改色道:“我从来不小瞧女人,但是我的提醒发自肺腑,你看看这个世界上有多少藏龙卧虎的人,可是要活得久,就要学会适应这个社会的规则,学会做一个普通人,否则你迟早会丧命。” 这一个警告就要真心很多,云燕自然听出来了,她微微叹了口气:“如果是别的事,我或许可以答应你放过那个丫头,对我来说,对付一个普通人也没有必要,可是这一次,我只能不择手段,这件东西对我太重要,对我们的族人也太重要了,唐黎,如果你阻拦我,我不会客气,你知道我的,我才不管什么法律道德,强者为尊,就是那么简单,我失败了,是我技不如人,我认,但是你也休要说服我放弃。” 话已至此,唐黎也知道没有回转的可能性了,云燕本事高超,性子似正似邪,做事全凭喜好,目无法律,可是这何尝不是有实力的人常有的做派。 所谓法律,所谓制度,所谓道德,都不过是建立在普通人的基础上的,对于强者来说,一切都脆弱犹如齑粉。 他终于道:“我给你牵线搭桥,可以让你和他们谈一谈,但是你必须先解了卓菁菁的蛊。” 正如唐黎所说,云燕并非是穷凶极恶之辈,卓菁菁对她来说可有可无,既然能达到目的,放过她也并无不可,因此她点点头,爽快答应:“行,我信你。” 纵然如此,沈思得知了这件事情之后依旧对云燕不待见:“做事没有底线没有原则!” 永恒道:“那也不是,她的原则就是自己高兴。”他话音刚落,就看见沈思脸一沉,瞟着他问:“你帮谁?” 他立马噤声:“我去升级一下系统!” “呸,你给我回来。”沈思道,“升级什么升级,我刚给你换的机器!” 永恒只能重新显示出人形:“那个,我其实不是那个意思。” “别学男人的坏毛病!”沈思要是能碰到他的身体,早就狠狠咬上去了,“你不可以说谎的。” “我没有说谎。”永恒道,“我真不是那个意思。” “不是那个意思是哪个意思?” “我……”永恒竟然词穷,他搜遍自己的词库,竟然找不出一句合适的话,真的是瞠目结舌,差点死机。 沈思乐了:“不为难你了。” 永恒长出了口气,如释重负:“你要知道,我是爱你的。” 沈思本来想倒杯可乐喝,结果差点手一抖泼出来:“什么?”突然告白是要闹哪样。 “我只是觉得,”他支吾一声,“只是突然想再这么说一遍而已。” 沈思脸颊通红:“你傻啊你,这种话有什么好说的。”她嘀咕着,但是唇角却往上翘了翘。 明薇和顾朗接到电话的时候,飞机晚点,两个人正闲着无聊在候车厅里打牌,他是打给顾朗的,但是明薇把手机抢过来,恶狠狠道:“见你个头,不见!” “不用那么不给我面子吧?”唐黎苦笑。 明薇道:“你到底帮谁?” 但凡是男人,一听到这句话,立马头就大了,唐黎多有经验啊,他立马说:“得,我和顾朗说。” 于是顾朗就把电话接过去了:“你这是坑我呢?” 明薇生气了,唐黎最多被她数落几句甩个脸色罢了,他要是把她惹恼了,那可不是闹着玩的,简直是身心受虐。 “对不起啊,”唐黎毫无诚意地道歉,“这不是男人之间好说话么。” 顾朗伸出一只手摸了摸明薇的脑袋,搂着她的腰把她抱到怀里:“其实见了也是白见,她要的,我们都没有。” “这话我信,但估计别人没一个信的,我可是听说你们俩把人甩了,消失了好几天呢,谁能不脑补啊?”唐黎说起来都忍不住要纳闷,“你们俩也太无聊了吧,这个时候还玩失踪,不是给人猜的机会么。” 顾朗就笑着说:“猜吧,反正你们怎么猜都猜不到结果的。”他和明薇大半夜兴致大发突然跑去从前的小公寓里重温旧梦睡了几觉这种事说了你们会信? 明薇对他扮了个鬼脸,顾朗最后退了一步:“过几天吧,现在实在没有空。” 他已经答应了龙爷,又答应了凌岚,这回再多一个云燕也不算什么了,俗话说债多不愁,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挂了电话,候车厅里就进来了明显好几个不是普通人的乘客,拿着书、报纸、咖啡做掩护,但是敏锐一点的人都可以看出其中不同来。 明薇和顾朗压根没想到之后发生的事情,否则他们绝对会当机立断把这几个人给干掉。 问题是当时他们完全没有想到这几个人竟然会做出这样疯狂的事情来。 “乘坐XX航班的旅客……”广播里传出甜美的女声,宣布他们的航班可以登机了,明薇挽着顾朗的胳膊往里走,两个人亲密如新婚夫妇,以至于舱里的一对老夫妻朝着他们微笑起来。 这对老夫妻看起来年纪很大了,满头白发,皱纹深如刀刻,但是身体还算康健,他们彼此握着手,婚戒交错,那个老太太就对老头子说:“我们年轻的时候,真的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呢。” 那个老头子就在她面颊上吻了吻:“你还和年轻的时候一样美。” 老太太就甜蜜地笑起来,对他们说:“我们两个在一起的时间很久了,我们相信就算是死亡也不能把我们分开,我们希望趁着自己还走得动,和对方去远一点的地方看看。” 明薇怪羡慕的,拉了拉顾朗的胳膊:“我们到了这个年纪,也不知道还能不能这样。” “只要你不嫌弃。”顾朗凑到她耳畔,双唇是贴着她的耳垂说的这句话,两个人明明相接的地方就只有那一点点,两个人也不是没有更近一步的交流,但是就是那几近于无却偏偏有触碰的那一刹那,让她犹如电击,甚至不自觉地心跳加快,明薇咬着嘴唇,双颊生晕,面红耳赤。 顾朗没有想到她竟然会有这么大的反应,想起她以前说过的话,忍了忍,没忍住,笑了出来:“小金鱼……你现在满足了没有,满足了没有?”他一连问了两遍,不知多么促狭,简直是眼泪都要笑出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我还是蛮喜欢沈思和永恒的,他们的爱情属于柏拉图式的,跨越次元的爱情,啧啧啧,我觉得沈思是广大宅女的胜利_(:з」∠)_ 男女主角终于露面了,我们争取快点把这一章结束掉╮(╯▽╰)╭ 第85章 夺宝14 “满足你个头!”明薇俏脸通红,狠狠咬了他一口,而且是咬在脖子的动脉处,恶狠狠一口,痛得顾朗不敢再笑了。 可是他就算忍住了,依旧是满眼揶揄,明薇气得牙痒痒,松了口,狠狠道:“快把刚刚的事情忘了,忘了听到没有!” 顾朗坏就坏在这里,闷骚也闷骚在这里了,他抹了抹明薇刚才咬过的地方,还沾着她的唇彩和口水,他就笑:“古人啮臂为盟,你倒是更狠了。” 他的手指拂过她烧红发烫的面颊,微微板正,亲吻她柔软的双唇,因为是在公众场合,倒也没有吻得太深,可也已经足够让人心猿意马,路过的一个空姐低垂着头,如同天鹅般优美的雪颈上都红透了。 其中一个穿西装的男人走过他的身边,像是要赶着去上厕所,但是靠近顾朗的时候却突然从袖口里滑出一个针筒,朝着他就往下扎去。 顾朗也不愧是顾朗,居然头都没回,一只手已经抓住了那个男人的手腕,在他手腕处的脉门一弹,然后手掌滑到对方的手背上,手指已经夹住了那个针筒往外一拔,在指间一转便倒转了方向,往那个男人的手背上扎去,而那个男人已经反应了过来,一拳挥向他的面孔。 顾朗头一侧躲过,那个男人显然是精通格斗与搏击,一击不中,下一招马上就跟上了,显然是训练有素的特工,不过值得庆幸的是飞机上无法携带枪支,如果说要比赤手空拳单打独斗,顾朗要是输了他就没脸见他们死去的师父了。 而中国神秘莫测的武功也正是所有外国人最头痛的地方,他们不明白什么叫内力,只掌握了外家功夫,很轻松就能被干掉。 更嚣张的是,他干净利落地把对方掀翻在地之后,还在明薇唇上吻了下,她侧过头避开了他的亲吻,嫌弃道:“一边去。” 被女朋友嫌弃了的顾朗叹了口气:“好吧。”他重新坐回位置,招收让空姐倒了两杯烈酒过来,一杯递给了明薇,一杯倒进了地上的那个男人的嘴里,他的大腿上赫然扎着那支针筒。 “为什么给他酒喝?”明薇问。 “这是一种常见的毒素,能够引起动脉栓塞,喝点酒能支撑他到下飞机。”作为一名医生,顾朗却对这种暗杀的小手段了如指掌,国内一般不兴这套,但是国外的杀手倒是蛮喜欢把暗杀伪装成心脏病等疾病突发,国内的话,啧,车祸太多的原因就是这么来的。 然后他就顺理成章地和她共用一杯酒,明薇还抱怨:“酒真差。” 但是她十分嗜酒,哪怕是十几块钱的劣质白酒,喝一口也不错,这会儿不过是和顾朗撒撒娇抱怨一二而已。 顾朗吻了吻她的唇:“这样呢?” “哼。”明薇诋毁他,“你以为自己是蜜蜂呢?” 顾朗故意道:“蜜糖怎么了?”他一语双关,又是问蜂蜜,又是喊她蜜糖,明薇做了个鬼脸:“肉麻死了。” “又不是在喊你。”顾朗气定神闲和她说笑,“你瞎激动什么。” 明薇炸毛了:“那你是在喊谁?” 他们俩说的正开心,突然看见一个美丽的女人过来了,笑容优雅:“如果我没有认错的话,这位是顾医生,这位是明大小姐吧?” “你哪位?”明薇的第一反应是看了看顾朗,免得是他的桃花债。 可顾朗的表情显然也不认识她。 “我的主人要与两位通话。”她递过来一部手机。 顾朗接过来一看,屏幕另一头是一个高大的男人,胸前露出一小块刺青,像是某个图案的一部分,顾朗一看,眉毛就挑了挑。 “你好,顾医生。”他说的是英语,没有带有任何口音,听不出是哪一国的人,“我接下来说的话,没有一句是假的。” 顾朗唔了声:“你要说什么?” “在这架飞机上,装着足以把整架飞机炸毁的炸药。”他说,“要阻止爆炸,除非你们把一个人的消息告诉我。” 顾朗微微皱眉:“什么?” “我的话说得还不够明白吗?”他重复了一遍,“我有能力随时随地把这架飞机炸毁,飞机上一共一百多个人,都会跟着你们掉进太平洋。” 顾朗锐利的目光扫向那个女郎,她万分坦然:“我愿意为我的BOSS去死,我已经做好了牺牲的准备,你杀了我也没有用。” “我知道顾医生身手不凡,但是我想你并没办法,也没有时间一一核实究竟谁是我的人,炸弹又藏在哪里,所以如果你足够聪明,就应该知道和我合作才是最好的选择。” 顾朗和明薇交换了一个眼色,道:“我们失去了他的消息。” “你有一个小时的时间考虑,如果我得不到我想要的,那么我只能说一句抱歉了。”那个男人说完,通话就被切断了。 那个女郎拿回手机,道:“我劝你们还是和我BOSS合作比较好,他可不在乎多几条人命。” 等她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明薇马上就问:“是什么人那么嚣张?” “一个全球性的组织,你看到刚才那个男人胸口的纹身没有,是一个十字。”顾朗扭头看了看舱里,绝大部分人并没有意识到刚才发生了什么,看电影的看电影,睡觉的睡觉,阅读的阅读,“这下麻烦了。” 明薇嘀咕道:“我们根本不知道叶老头在哪儿,就算知道了,也不能出卖他啊。” “问题是,我们之前的种种举止,已经让别人确信了我们知道。”顾朗摇了摇头,“现在说不知道,谁也不会信。” 明薇问:“那怎么办?” “想。” 他们还有一个小时的时间。 与此同时,仇英子家里也来了一位意想不到的客人,这位客人长相普通,但是双目炯炯有神,他掸了掸肩头的露水,笑容满面:“不请自来,实在是太失礼了,只是没有想到你们会在这样的地方,所谓人间仙境也不过如此了。” 仇英子惊惧非常:“你是谁,你是什么人?” “我没有恶意,女士。”他举起双手,示意自己毫无恶意,他的眼神真挚极了,笑容又十分具有感染力,语调不疾不徐,让仇英子不自觉微微放松了肩膀。 他也像是松了口气:“我跋山涉水而来,能不能先喝杯茶再说?” 于是仇英子斟了杯茶出来,他显然对茶道十分精通,一闻茶香,便道:“好茶!”他也不着急说出来意,细细品茗。 秦钟和叶老头听见响动各自从屋里走出来,叶老头也就罢了,他只是意外这里竟然还会有客人来访,而秦钟却要惊讶很多,他后退了一步,警惕道:“你是谁?” “一位来自远方的客人而已。”他彬彬有礼。 秦钟神情微妙:“你来这里,是有什么目的?” “放松,我没有任何恶意,而且我并不是为你而来的。”他轻松地像是说一件最为简单的事情,“我是为了叶教授来的,不请自来,希望你不要介意。” 叶老头到底也是见惯了风浪,他问:“你也是为了什么长生不老药来的?” “是的,我也是为了抗衰老素而来。”他道,“首先,也许我该向你说一说现在的情况。” 他想了想,开门见山道:“这么说吧,现在明珠市里,至少有十几个国家的特工和间谍,还有黑帮组织、国际杀手、恐怖分子,甚至还有一些神秘力量,比如说如今巫师之王唐黎与蛊王云燕也在明珠市聚头了,说真的,现在普通人走在街上都能感觉到不对劲儿了,但是这样的情况,全是因为你的考古发现所引起的。” 叶老头虽然听仇英子提过一点,但是万万没有想到会如此兴师动众:“不过是为了……” “是的,不过是为了不老而已,说起来,人类对于生命的执着真是让人觉得既好笑又可悲呢。”那个男人笑,“并不是不能长生不死,可是却无法抛却笨重的*,这样的生命方式如此落后,自然会被淘汰,唔,和你说那么多,或许我应该自我介绍一下?” 他伸出手,友好地说:“我是一名医生,来自未来医院,当然,你也可以认为我是一名研究员,都可以,这并不重要,今天我来,是代表未来医院,和你谈谈。”他看了一眼秦钟和仇英子,笑道,“这件事情和两位无关,可以给我们一个安静的环境吗?” 仇英子担忧地看了一眼秦钟,把他们引到书房里谈话,而她则关切地问:“阿钟怎么了?” “那个人并不是人类。”秦钟低声道,“他只是伪装成了人类的样子而已。” “那他会不会对你不利?”仇英子很紧张。 秦钟摇了摇头:“和我们没有关系,估计还是为叶沛的事情而来的。” 他猜得一点也不错,那个人正是为了叶沛而来,至于秦钟,他一点儿兴趣都没有,从“天上”来的客人们与地球人产生爱情,从而放弃自己“神仙”身份,与地球人长相厮守的也不是没有,甚至正好相反,还很多,否则民间也不会流传这么多的故事。 当然这些故事的结局多数不会太好就对了。 作者有话要说:继续走剧情,估计一两章之内故事会结尾吧╮(╯▽╰)╭ 第86章 夺宝(完结) 一个小时的时间不算长,但是也不算短,顾朗在一个小时内想了很多问题,到最后他发现,基本上没有破局的可能性。 他不知道对方到底派了多少人过来,也不知道炸弹会藏在哪里,没有外援,炸弹可能会被遥控爆炸,知情人也是抱着必死的决心在威胁他们,而且这样的恐怖分子说到做到,绝不会在乎多几条人命。 为今之计,只能靠一个拖字。 一个小时的时间马上就到了,那个女郎走过来,将手机放在他面前,那个男人重新出现:“顾医生,时间到了,想必你也有了决定。” “你给的承诺,没有任何保证,我无法确定我告诉了你你想要的答案以后,你就会保证这里的人的安全。”顾朗道,“这是一个亏本的买卖,我不做。” 那个男人冷笑一声:“不错,这就是一个亏本的买卖,我从来不曾说过我会和你公平交易,现在我再提醒你一次,你的命掌握在我的手里,我从你身上得不到答案,我自然可以从别的地方下手,可是那个时候你就没命知道了,告诉我,你还有活下去的可能,不告诉我,你只有死路一条。” 明薇很少看到有那么嚣张的人,不禁多看了几眼,心里早就把他千刀万剐了。 顾朗也有点意外,他怔了怔,马上调整了战略:“如果我死了……” “如果你死了,我自然也有办法找到他,别以为你有用我就不敢对你下手。”那个男人到底不是寻常人物,淡淡威胁他,“我记得你和明大小姐刚刚准备订婚,可惜,你们再执迷不悟下去,只有在黄泉继续作鸳鸯了。” 顾朗假意思考了几分钟:“好,不过他并没有告诉我他的确切地点,毕竟现在有太多人要找他,小心谨慎并不为过吧?” “所以呢?” “我现在可以给他的一个号码打电话,但是得到结果需要些时间。”顾朗沉声道。 那个男人似在思索,片刻之后,他却突然翻脸:“你没有和我合作的诚意,那么,你也应该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 顾朗心中一紧,但是面上却不露声色,怕他是在耍诈,他故意冷笑一声:“不信拉倒!” “你不必激将我,我知道你肯定是在拖延时间,我调查过你,真的愿意把自己的安危托付给你的人,怎么会玩这种把戏?我料你也不愿意出卖朋友,既然如此,也没什么好说的,我除了你,总好过日后养虎为患。”那个男人冷笑道,“我可没那么蠢,等你报复我的机会。” 听到这里,明薇简直要为对方鼓掌,瞧瞧这智商,简直聪明地不像是反派BOSS啊! 这恐怕是顾朗所遇见的最心狠手辣的对手,通常再强大的敌人都有弱点,只要抓住了他的弱点,就能够击破,可是这个人漠视人命,聪明自负,机警谨慎,一时之间,他竟然找不到突破口。 就在那个男人说出“倒计时开始”的时候,手机屏幕上突然开始三分钟倒计时,明薇紧紧抓住了他的手,可是却并没有说话。 那个女郎握住胸前的十字架默默祷告起来,顾朗突然问:“阿薇,如果我们三分钟以后会死,你会怎么样?” “跳伞!”明薇特别理智地回答他,“但是好像来不及。” 从座位下面取出伞包,疏散群众,跳伞降落,三十分钟都不够,何况是三分钟。 所以她轻轻叹了口气:“算了,好歹是亡命鸳鸯。” “我还以为你至少会和我说一声我爱你的。”顾朗轻轻叹了口气。 明薇紧紧抓着他的胳膊,靠在他的肩头:“不想说,感觉说了就像是遗言。” 她低声呢喃,顾朗摸了摸她的长发,他们并不是不怕死,可是事到临头,害怕又有什么用呢?一直以来,想做的事情已经去做了,要说出口的告白也已经告诉了对方,不曾欠过人人情,不曾对不起过谁,坦坦荡荡,何惧之有? 就是明薇那一刹那突然冲动极了,脱口而出:“我还是想和你白头到老的。” 顾朗听到她说这句话,蓦然心酸,他道:“我也是。” 从很久很久以前开始,从我第一眼见到你开始,我们相依相伴那么多年,我从来不曾想过要和你分开。 想和你在一起,想和你永远永远在一起,从你是一个懵懂少女开始,直到你白发苍苍,老眼昏花,可是我依然爱你如旧。 时间已经跳到了一分多钟,数字还在一个个减少,然而就在剩余三十三秒的时候,手机突然被一只修长白皙的手拿了起来。 明薇顺着那只手往上看,一见手的主人,突然倒吸了口冷气,掐了顾朗一把,顾朗瞪了她一眼,但是他也为面前的人所惊讶。 优秀的人之间,总是会彼此欣赏相惜的,顾朗也不例外,他是这个世界上少见的极其出色的人物,可是此时此刻却也不得不承认,面前的人半分都不会比他逊色,甚至于比他更为出众。 那是怎么样的一个男人呢? 是一个东方男性,看不出年龄,像是只有二十几岁那样俊俏,却又有三四十岁的成熟稳重,他微微笑着,一见就让人心生好感,眉宇间一股风流,举手投足间潇洒至极,好像随时随地会翩然离去,让人觉得抓不住,留不下。 “两位好恩爱,真是让人由衷羡慕。”他一手搭在椅背上,姿势随意,手里拿着那个手机,“古门,也许你愿意和我谈谈?” 那个男人突然出现在摄像头那一头:“你是谁?”那是他自少年时便抛弃不用的真名,迄今已经三十余年,无人知道他还有这样的一个名字。 这番对话颇有几分风水轮流转的意思。 “在下不过是籍籍无名之辈,我知道阁下想要什么东西,事实上那件东西,如今已经到了我们的手上。” “你们,你们是什么人?” “我代表未来医院,原本抗衰老素的拥有者已经将东西卖于未来医院,各位有任何问题,我们奉陪到底。”他说完,又微微侧头,淡若清风般说道,“至于这架飞机上的炸弹……很抱歉,它们没有机会出现在这里了。” 那个男人的面色突然变得很难看。 明薇再也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 “明小姐,你真是如同传说中一样美丽动人,祝福两位白头恩爱。”他扬了扬手,笑容满面。 明薇也问了一个同样的问题:“你是谁,你是未来医院的人?” “我不管是未来医院里一个小小的角色罢了,实在不值一提。”他并不肯说出自己的姓名,“此次抗衰老素的事情影响范围超过了我们的预计,因此我们决定出面,请两位放下,事情已经解决。” 明薇想,真奇怪,不过是一个医院,却如此神秘,而且力量如此庞大,这次插足此事的势力可并非什么阿猫阿狗,可是他们却那么有信心可以摆平。 “那么,叶教授呢?”她问。 他扬了扬眉毛,笑道:“我们用若干代价换回抗衰老素,他的愿望已经得到满足,等到飞机落地的时候,你们就能见到他了。” 他说得一点也不错,飞机一降落,他们就在贵宾室里见到了叶老头,他好像更老了,人更瘦更小,就好像是一具骷髅,皮肤粗黑,皱纹一道一道,那么深,胡子花白邋遢,头发也乱糟糟的,穿着一件深蓝色的布衣,呵,他这样的人,哪怕是穿着名贵的西装,看起来也像是终日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 明薇轻轻走过去:“叶教授?” 叶老头茫然地抬起头来,眼睛里水光一闪,他眼眶通红,可是强忍着泪意,万分痛苦。 “教授,发生了什么事?” 叶老头恍恍惚惚地想,发生了什么事呢? 那个从未来医院来的客人向他索要那份竹简,他当时还不明白,直到他笑着说:“这并不是一份竹简,而是一个小型的药剂合成器,那是超过地球科技许多的产品,你们误以为那是竹简。” 叶老头不曾料到如此,一时怔住。 “抗衰老素的药效不知是否有衰退,也许已经发生了让地球人无法承受的变化,所以我建议你将东西卖给我们,而我们所付出的报酬则是,实现你的愿望,但凡是我们能做到的,都可以为你实现。” 叶老头那一刹那觉得他像是传记里遇见了神仙的凡人,他们来自天际,他们无所不能。 “我没有什么愿望。” 他孑然一身,无子无女,并不缺钱,有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对于长生不老也没有任何兴趣,事实上,他已经活得太辛苦了,他这一辈子,求之不得,早已被折磨得遍体鳞伤。 那人想了片刻,道:“那位先生,你是否知道他与你的不同之处?” “他来自天外。” “他的生命周期即将结束,还有那位女士,她的身体也早已开始衰老,他们很快会死去。”他轻轻道,“地球人的感情很坚固,也很脆弱,我们可以为你了却夙愿。” 叶老头明白了他的意思,但是他摇了摇头:“不,”他说完这个字,突然沉默下去,半晌,突然开口道,“如果是这样,我希望你们能够救治英子和他,英子等了四十年才等到他,不能就只有短短一两年的幸福。” 那人万分意外:“什么?你确定?这样的机会是非常难得的,也许你还不知道我们的能力,起死回生,返老还童,对我们来说都不是难题。” 叶老头很坚持:“这就是我的心愿。” “呵,地球人的爱情,”那人忍不住问,“是否付出比得到更快乐?” 叶老头道:“是的,并不是得到才会快乐。” 他点了点头:“那么成交。”他将这件事情告之仇英子与秦钟,秦钟难以置信:“你们……” “我们并不能使两位不老不死,但是多给一些时间,还是做得到的,只要将两位的时间往前拨一小段即可,女士,恭喜你,你可以实现人类一直以来的愿望,返老还童,我想想,大概二十岁正好?”那人说的话很幽默俏皮,但是也显示出了未来医院的莫测与强大。 仇英子不知说什么才好,刚才听到秦钟命不久矣的时候,她差点昏过去,没有想到一眨眼峰回路转,柳暗花明,两人可以重返年轻——是,他如此年轻,而她已然年迈,这件心事,她不曾对人说过,可是叶沛知道——不知道多么的好,简直是像做梦。 她握着叶老头的手,感动得泪盈于睫:“谢谢你,叶沛,谢谢你。” “英子,”叶老头凝视着她的容貌,他知道这个手术的原理,下一回再见的时候,仇英子会比现在更加年轻,那必定是和记忆里一样美貌,“祝你幸福,祝你快乐。” 仇英子感激万分:“手术一结束,我和阿钟来看你。” “不。”出人预料的,叶老头拒绝了,“如果你真的感激我,英子,我恳求你,不要再来见我。” 那时,我将以怎样的面目来对待你?你是绮年玉貌的年轻女子,而我呢,我尘满面,鬓如霜,背也佝偻,眼也已花,这样苍老不堪的我,怎么能再与你相见呢? 所以,不要再见了,英子。 我将过完我平庸而乏味的一生,我将在寂寞和孤独中悄然死去,也许当我死的时候,身边连一只猫一只狗都没有,可是纵然如此,我也不希望与你再见了。 永别了英子,我本以为我们会白头到老,虽然不曾携手,可是现在,还是只让我一个人就这样老去吧。 英子,祝你快乐,祝你幸福。 我们将永远天各一方。 作者有话要说:嗯,结局了,抗衰老素就被未来医院拿走了,叶老头和仇英子的故事,就这样算是交代了 仇英子和秦钟恢复青春,然后会隐居白头,无论他们之间是否有真正的爱情,都不重要了 叶老头永远爱着仇英子,但是他不想与她再见面了,无颜相见,这样就挺好的,他就这样一辈子了,带着对她永远的爱恋…… 我被自己感动了,果然叶老头才是这个故事最受欢迎的男人嘛,可怜的男主啊……被一个糟老头子超越了= = 我捉摸着字数差不多了,我们可以进入最后一个故事了啊……要命,我还有好多梗没来得及写呢! 本周日更 第87章 纵横四海01 早上十点钟左右,阳光正好,从落地窗洒进来,将偌大的书房照得通透,顾朗在抓紧时间写一篇论文,他每年只写一篇论文,只发在一本杂志期刊上,但是这本杂志是全世界最权威的医学杂志,在上面发表文章的人是医学界公认的权威,基本上都是白发苍苍的老头子,顾朗可以说是最年轻的的一位,在他之前最年轻的一位也要四十余岁,且只登过一次。 早上是他唯一能够静下心来好好做研究的时间了,明薇只要一起床,两个人随便说说话一天就过去了。 有的时候他自己都忍不住咋舌,天呐,时间那么容易过,岂非一眨眼就老了? 他正写着稿,突然觉得腰上多了一双手,背上靠上来温香软玉,他停了停笔,忍不住笑:“起来了?” 明薇慵懒地应了声,揪住他的衬衫下摆,一点点扯出皮带,顾朗按住她的手,哭笑不得:“干什么啊你。” “我一直想不通,你怎么还没被处分呢。”明薇靠在他背上,终于将他衬衫的衣角解放出来,露出腰上裸肌,她玉指似有若无地轻轻带过,顾朗轻轻吸了口气,他感觉到她把手伸进他的裤腰里去,不肯出来。 “为什么要被处分?”他微微闭着眼,竟然还记得她刚说的内容。 明薇趴在他背上,咬着他的耳朵:“和女学生勾搭不清什么的。” “你又不是未成年人,也不是我的学生,就算是,又怎么样?我未婚你未嫁。” 她哼笑了一声,终于缩回手,但是非常野蛮地把他的衬衣扯开,崩断了扣子,顾朗决定放弃抵抗,这衬衫可不是地摊货,质量极好,但是她居然还能扯开,可见力气没小用。 明薇把他身上的衬衫剥下来,这才终于绕到他面前,蛮横地推开他面前堆着的资料,坐在他的书桌上,顾朗这才知道她为什么要抢他的衬衫了,她根本就是直接下楼来了,正漫不经心地把他的衬衫披在身上,漫不经心地扣着扣子,结果那个扣子被她自己崩断了,空落落的,她也不在意,雪白的肌肤逆着阳光,像是透明的一样。 他坐着的角度,正好全能尽收眼底,明薇伸了个懒腰,头发没梳过,还有睡过后的凌乱:“说起来,那个云燕怎么样了?” “这个时候,为什么要谈这种事情?”他执着她的玉手,凑到唇边一吻,然后顺势一拉,将她从书桌拉入怀中,明薇很熟悉这个位置,窝在他的胸膛前,膝弯搁在椅子的扶手上,他的手轻轻抚摸她大腿内侧的一小块娇嫩肌肤,无限爱怜。 她在他怀里伸展四肢,感觉舒适如同在自幼睡熟的闺床上,大约是自小身边就多睡了一个人,自发把他变成了床的一部分,怎么都觉得自在,可以拿一本小说开始读,久了也不会觉得腰酸背疼,真是奇怪。 “青天白日的,当然是要谈正事了。”明薇一本正经,“现在城里的人都散了?” “该散的都散了,除了我们的老熟人。”顾朗抚摸着她的腰线,饶有兴致道,“我看他多半是想再做点什么。” 明薇不屑道:“山本那臭老头,一大把年纪了,不好好呆在家里,非要出来兴风作浪。” “话可不是那么说的,人家到底是世上少见的高手。”顾朗中肯评价道,“据说他的暗杀术出神入化,当初潜伏在国内,不知杀了多少人。” 明薇嗤笑道:“还不是被师父打成重伤,夹着尾巴回了日本。” “可他有一句话说得对,他比师父活得长,就是胜利。” “师父那是到年纪了,山本比师父小了近二十岁呢。”他们的师父七老八十的时候,尚且童颜鹤发,精神饱满,可是终究逃不过死亡,终年一百零九岁,这一生不可谓不长寿,自民国时成名以来,经历过起起伏伏,见证过清朝覆灭,山河破碎,也见证过军阀割据,乱世枭雄,后来的国际大战也不曾缺少他的身影,一辈子精彩轰烈,是常人难以想象的。 后来寿终正寝,唯一不曾放下的就是这两个弟子。明薇一直觉得他偏心,内家功夫只教给她皮毛,然而今天,顾朗却道:“事实上,有件事情一直瞒着你。” “什么?”明薇大惊失色,突然坐起来,衬衫从她肩头滑下来,露出雪白的香肩,顾朗瞄了几眼,想着反正也没人,也就没帮她遮起来,明薇已经凶神恶煞地逼问,“说,什么事儿!你背着我做了什么天怒人怨的事情?” 顾朗故作沉吟:“这个么……唔,你真的想知道?” “说!”明薇作势要去掐他的脖子,顾朗也不还手,反倒是搂着她的腰,任由她胡来,说起来,这样半遮半掩坐在腿上什么的,真的是格外具有诱惑力呢。 明薇一见他的表情,随手抄起他桌上的钢笔:“不说我就对你不客气了。” 顾朗瞅了瞅她对准的角度,终于无奈投降:“好吧。” “师父临死之前,对我说过一番话。”顾朗一开头,明薇就把钢笔放下,重新躺了回去,听这个节奏,应该不是她脑补的什么小三出轨的情结,顾朗失笑,拧了拧她的香腮,“小气鬼。” 明薇翻了个白眼:“有话快说,有屁快放!” 顾朗也不计较她,缓缓把事情道来。 他们的师父临终时,与寻常老人有很大的区别,单从外表,实在看不出这是一个一百多岁行将就木的老人,他的眼神很平静,那是一种看破了生与死的洒脱与豁然:“阿朗,如你所见,我的生命也终于要走到尽头,对你,我没有什么不放心的,这样就很好,我也相信你会照顾阿薇,她也许一直会怪我不曾教她深奥的功夫,是因为她是个女孩子的关系,其实不然,她性格跳脱,凡事很少三思而后行,我怕她行差踏错,故此宁愿她弱一点。” “小金鱼只是冲动了一些而已,”顾朗轻声道,“她心肠多好,您也是知道的。” “是啊,那丫头就是嘴硬心软,可是就是爱逞强。”他慈爱地拍了拍顾朗的肩膀,“阿朗,我这么做还有一层用意,你的功夫比她高,也就不怕她翻了天去,好歹还有你,因此,我也没什么好担心的,你会照顾她。” “是,我会一辈子照顾她。” “一辈子是很长的时间,我们少年时决定好好保护的人,未必可以一起走到最后,世界上的意外和不幸有很多很多,曾经信誓旦旦的东西,未必会坚持到最后。”这位老人述说着的,是他这一辈子的感悟和体会,“甚至,我们深爱的人,也未必是自己想象中的样子,就算彼此相爱,也未必能在一起,现实的残酷莫过于此,你们还很年轻,还有机会犯错,这不要紧,关键是你要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你是这样,阿薇也是这样,只有你们知道了自己真正想要的,才能坚定地走下去。” 顾朗低声道:“是,师父。” “武功这种东西,哪怕练到出神入化了,也有很多无能为力的事情,习武者,不可为非作歹,仗势欺人……这些话我从你们很小的时候开始说,想必也已经听腻了吧?事实上我最初开始学武,只是为了混口饭吃,并没有想太多,后来的种种事情,不过是身不由己罢了。” 明薇听到这里,忍不住插嘴:“师父当年好像只是码头上一个做苦力的,十多岁才开始习武,能有这样的成就,真的是天资非凡。” “可不是。”顾朗微笑道,“可见他是个有运道的,也很有传奇性,在码头上救了一个饿了很多天的老乞丐,给了他一个粗面馒头,结果就得到一本武功秘籍,现在说出来,谁会信?武侠小说里的最俗的套路了。” 明薇不禁道:“他一直没有说起过那个老乞丐是什么人,是不是只有九个手指头?” “谁知道呢,那个时代,藏龙卧虎之辈太多了,身怀绝技的能人异士数不胜数,他或许没有留下姓名。” “但是至少他留下了一个名垂千古的徒弟。” “师父这一生足够传奇。”明薇到底是女生,对情情爱爱更感兴趣,“他最开始爱上过一个军阀的女儿?” “大约是的。” “大约是什么意思?”她不满,“我问过师父,他从来不肯正面回答我。” “谁叫你八卦师父的事情的,”顾朗点了点她的额头,不过还是告诉她,“不说是或者不是,也许是因为他也不知道吧。” “不知道?” “那个年代,等级森严,他后来学了功夫,也不过是一介江湖客,草莽之人,和千金小姐之间,哪怕是有什么,也都没有了,这是注定不会有结果的。” “呵,那位大家闺秀不曾与他私奔吗?” “私奔?她的父亲是一方军阀,兵将无数,他们要逃能逃到哪里去呢,而且他是粗人,她却从来没有吃过苦,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十指不沾阳春水,小金鱼,要你现在去嫁给一个月薪五千的男人,住在四五十平米的小房间里,每天早晨起来给他做饭,送孩子上学,买菜,打扫卫生,晚上听他抱怨公司领导,你愿不愿意?” 明薇浑身一颤,不禁抱住自己的胳膊:“别说了,好可怕。” “这是绝大多数人的生活,你看,你也受不了,何况是她,师父不曾和她在一起,何尝不是为了她好。” 明薇幽幽叹了口气:“后来呢?” “后来战争爆发,在国内军队不敌的情况下,联合当时江湖上的豪杰志士伏击落单的敌军,歼敌无数,名声鹊起。” 明薇便笑:“对,当时英雄正年少,而江湖上的巾帼也不让须眉,那是黑水寨的女寨主是不是对他也一见倾心?” 作者有话要说:嗯,大概会用一两章的节奏介绍一下他们不曾露面的师父,本来说要写江湖豪杰汇聚,现代版的英雄大会,还想写一下复制品里的安逸之和田田,他们俩本来是有机会出场的……但是我说好35万左右写完,还没写明大海的梗呢,所以只能忍痛放弃了QAQ 嘤嘤快完结了,好纠结,本来希望写成一个系列的,大小姐的青梅竹马,沈思和永恒也是一对大杀器啊,还有上一章里出现的神秘东方男子,未来医院的故事肯定很有趣 梗太多,来不及开坑,也是一种痛苦_(:з」∠)_圆圆和展昭的故事开没写,火影刚开了个头,亲卿爱卿断在那里了,良国系列不知道啥时候能动笔…… 想看以上故事么,欢迎包养我的专栏~~咦,我是来打广告的吗…… 第88章 纵横四海02 当时天下大乱,势力更替的速度非常快,江湖上亦是出了不少英雄好汉,其中明薇与顾朗的师父自然不在话下,日后威名传遍大江南北,当时有一句话是这么形容江湖上的势力的——一会两寨三帮四派,这说的都是那时如日中天的帮派势力,其中这黑水寨便是两寨中的一寨,黑水寨盘踞太湖之上,曾经这位女寨主带人埋伏在湖里,击沉了日本好几艘船只,名声大噪,成为民间草莽英雄的代表。 这位女寨主据闻水性佳佳,在水下可以憋气长达半个多小时之久,如履平地,而她有一个非常良家妇女的名字,叫万秀云,是那时女中豪杰的代表,当时哪怕是青帮老大听了她的名字,也要赞一声“巾帼不让须眉”。 而那时,明薇与顾朗的师父——他的名字叫四海,卫四海——刚刚告别了那位军阀千金,独自一人流落到了太湖一带,至于万秀云和丛四海是怎么相遇相识的,这两位弟子也不清楚,只能做些许猜测。 “也许是老套的英雄救美。”顾朗开玩笑道。 明薇不服气:“为什么不会是美女救英雄?” “也有可能。”他立即改口,“总而言之,他们就这样相遇了。” 卫四海就这样暂时加入了黑水寨,也许是他的相貌,又或许是他的武功,他的为人,深深吸引了万秀云,两个人并肩作战,声名鹊起。 “也许他们相爱,但也许,当时师父还对那位千金念念不忘,没有那么快开始新的感情,”作为女性,明薇编故事的能力显然更感性一些,“但是万秀云却已经在不知不觉中爱上了他,她是能够与他一起并肩策马江湖的人,为什么他们还是没有在一起?” 顾朗笑着问:“每年清明的时候你都回家了,对吧?” 明薇的母亲早逝,因此年年清明都会回老家上坟,她不禁好奇道:“怎么,我不在的时候发生过什么事情吗?” “师父年年带我去上坟,直到他死。”顾朗唏嘘道,“她是红颜薄命,虽然武功高强,毕竟也敌不过大炮子弹。” 明薇深深为之感动:“如果是这样,那他肯定一辈子都没有办法忘记她。” “为什么?” “活着的人永远不能和死人相比。”明薇道,“也许,她可能是死在他的怀里,师父肯定一辈子都没有办法忘记那样的场面。” 那时,子弹摄入她的心脏,她知道自己命不久矣,却还强撑着与他一起离开,直到半路,他才发现她气息奄奄:“秀云!” “对不起,卫大哥,我大概……不能陪你了。”万秀云到临死之时,想必也不失巾帼气质,坚强至极,可是心中唯一的遗憾,也许是不能看到国家收复失地,与他策马看遍天下美景。 她没有说太多话,只是紧紧握着他的手,千言万语到头来,不过是一个眷恋不舍的眼神而已。 卫四海那个时候后悔吗?恐怕是后悔的吧。 他以为还有漫长的时光会与她在一起,他以为自己会忘记那位千金,最后终究与这位红颜知己相守一生,可是没有。 命运待他太过残酷,他到她临死之时才发觉自己原来早已深爱她,可是已然来不及了。 多么痛恨自己当初不曾把话说出口,多么痛恨自己从前为什么要一直沉浸在前尘往事中,而忽略了她不离不弃的陪伴。 可是太迟了,太迟了啊! 从今后,红颜变作枯骨,再也不会笑盈盈地喊他“卫大哥”了,而她那骑在马上回眸一笑的场面,也会夜夜萦绕在心头,难以忘怀。 明薇简直要被自己脑补的情节给感动哭了:“师父真惨,爱过两个女人,但是都无疾而终了,怪不得一直单身到死。” “错,是三个。”顾朗纠正她。 明薇瞪大了眼睛:“三个?还有一个是谁,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过。” “因为第三个女人,给他造成了太大的创伤,以至于他一辈子都不想提起来,他想忘记,但是忘不了,爱恨交织,更加痛苦。”顾朗低声道。 明薇吃惊极了:“什么,是谁?” 顾朗沉默片刻,把她抱起来,明薇没想到他会突然站起来,赶紧双腿缠着他的腰,顾朗一手托着她,倒也没有摔下去,她抱怨道:“干嘛啊你,突然站起来,我摔下去怎么办?” 她要是这样会摔下去,功夫就白练了,也枉费那么多个炎炎夏日站在太阳下面扎马步,顾朗抱着她走到一排书柜面前,拿出了一本相簿,从里面抽出了一张残破的照片递给明薇。 那是一张上个世纪的黑白照,可见是一个穿着洋装的女人,身材玲珑,然而脸的上半部分却被火烧掉了,只留下残破的半张。 “这人是谁?”明薇吃惊极了,“我怎么没见过这张照片?” “是我整理师父的遗物时发现的,夹在他的日记本里,从前烧掉了,可是终究舍不得吧。”他坐到了沙发上,明薇顺势从他身上爬下来,换了一个姿势,交叠着双腿,顺便把衣服拉拉好,勉强算是遮住了该遮住的地方,顾朗瞅她一眼:“你现在是越来越自在了是吧,以前就裸睡,现在还裸奔。” 她答:“反正衣服这种东西也没什么意思,我们谁不是赤条条来赤条条去,是吧?” “看不出来,你这么看破世事啊。”顾朗调侃了她一句,“你确定你不是因为懒得走去更衣室拿衣服。” “人生那么艰难了,这种事情就不要拆穿了吧。”明薇端详了半天,愣是不知道对方是谁,“感觉是个大美人,但是是谁呢?” “铃香。”顾朗轻轻道,“藤原铃香。” “……日本人?”明薇简直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等等,藤原铃香,不是近代很有名的那个女歌星吗,但是后来被查出来是间谍,所以被咔嚓了。” 顾朗用眼神告诉她她说的没错。 “她和我们师父有一腿?”明薇嗓门都大了起来。 顾朗轻声责备她:“什么叫有一腿,别乱讲。” “有一腿的意思就是我们这样叫有!一!腿!”她说着,不轻不重踢了顾朗一下。 顾朗无语:“有你这么说自己的么,我们这是正儿八经的关系。” “哦,正儿八经的关系里就没有一腿了?闷骚,假正经。”明薇吐槽他。 顾朗只得转移话题:“刚说到哪儿了。” “藤原铃香。” “嗯,他们是在上海认识的。”顾朗回忆道,“当时,局势已经很乱了,东北失守,战争一触即发,但是在上海滩,还是一派歌舞升平。” “战士军前半生死,美人帐下犹歌舞,这算是什么稀奇的事儿啊!” “藤原铃香是当时上海滩最出名的歌星和影星,不过当时她不叫这个名字,叫李玲香,她就是通过这个身份在国内套取情报传回日本,事情一直到日本战败才被发现,可是那个时候已经不知道有多少战士因她而死,所以藤原铃香必死无疑。” 明薇调动自己为数不多的历史知识:“可我好像记得她的死是一个不解之谜啊,当时她是被人秘密杀死在家中,大家都认为是爱国人士的杰作,可是究竟是谁杀了她,一直没有定论。” 她看着顾朗,顾朗对她做了一个手势,没说话,明薇盯着他看了半天,突然问:“你不会告诉我,杀人的是师父吧?” “百分之*十。”顾朗道,“以我对师父的了解,多半如此。” 江湖人士多半豪气干云,义薄云天,国家有难,义不容辞,百死而无悔,何况万秀云亦是为国而死,他对着那些入侵国家的敌人有着不共戴天之仇,可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和一个日本女间谍有过一段缠绵悱恻的爱情。 想必知道真相的卫四海,一定是痛不欲生的同时,又悲愤难忍吧。 他不能容忍自己心爱的人竟然是别有用心,也不能容忍自己竟然犯下如此大错,因此决定手刃爱人,然后自裁谢罪。 “幸好他没有那么做。”明薇拍拍胸口,惊魂未定。 顾朗便道:“谁说他没有那么做?他不是不想,而是有人阻止了他。” “谁?谁阻止了他?” “一位在日后鼎鼎有名的将军,”顾朗说了一个名字,“他劝说师父加入组织,像他那样武功高强之辈,自然应该在国家危急关头挺身而出,而不是为了爱情而死。” “师父答应了。” “他改名换姓,加入了那位将军的麾下,立下汗马功劳,近代多次著名战役都有他的身影,他受到最高领导的重视。” “那后来呢?” “后来,国内出现了一点矛盾,发生了很多事,”顾朗隐晦道,“师父是江湖人士,不耐烦这些,这种时候自然也是准备急流勇退,还劝说那位将军‘飞鸟尽良弓藏,狡兔死走狗烹’,当初宋太祖还要杯酒释兵权,这种时候如果不退,恐怕下场堪忧。” 明薇深知那位将军的后果,因此戚戚然道:“他没有听师父的话。” “是,他一片忠心耿耿,自认为绝对不会发生这样的事情,可惜后来……”顾朗轻叹一声,没有说话。 明薇便道:“师父有远见,早早退下来,隐居江湖,不知多少潇洒聪明。” “他这一生轰轰烈烈,爱恨交织,太过精彩,近代的大事他都一一经历过,可是失去的东西却也不在少数。”顾朗评价道,“后来,他年纪越大,或许越后悔。” “后悔什么?” “后悔他不曾和那位千金私奔,后悔没有和万秀云珍惜在一起的岁月,后悔,后悔与藤原铃香相遇相爱。” 明薇不禁问道:“他和藤原铃香相爱过吗?” “必然相爱,否则日后的伤不会那么重,那么痛,以至于他后半生再也没有过新的感情。” 顾朗执着她的手凑到唇边吻了吻:“所以我很高兴,至少我没有犯他所犯的错,我一直在走错路,可是到最后,还是如我所愿回到了原点,我们还能在一起,实在是上苍庇佑。” “是吗?”明薇投入他怀中,与他紧紧相拥,“你不会后悔吗?” “不会。” 我们只是兜了一个大圈子,如今已经到达原点的终点,从今往后,不必再绕路了,你不会后悔,我也不会,因为这才是最圆满的结局。 作者有话要说:嗯,卫四海的一生是很跌宕起伏,很传奇的一生,奇遇、英雄、美人、国家、爱恨、战争……简直不能更棒! 和平时代就比较平凡了~ 第89章 圈01 正如顾朗所料,山本先生千里迢迢从日本到达明珠市,完全没有因为抗衰老素转交到未来医院手里而离开,他显然有别的事情要做。 当初他在抗日战争时期在国内胡作非为,杀过不少将士,后来被卫四海打败,同时取走了他身上一件十分重要的宝物,以此为要挟,要山本在他有生之年不得踏进国内半步。 这对心高气傲的山本来说是奇耻大辱,他忍辱负重多年,终于熬到卫四海死去,这下迫不及待就想要拿回那件东西,顺便把卫四海的坟墓刨开来挫骨扬灰,以消心头之恨。 但是吧,他要找卫四海最后的隐居地不是那么容易的事情,卫四海早年声名显赫,现在早已退居二线的一些举足轻重的人物,当年不过是跟在“卫大侠”屁股后面的小兵,可就算如此,他们能容许山本胡来? 自然不能。 况且卫四海最后隐居的地方几乎没有人知道,就算知道了,一时半会儿也找不到。 那是彻头彻尾的深山老林,上山全部靠走,现代的交通工具根本到不了。 山本威逼利诱在国内经营许久,才勉强找到了地方,可是以他的高龄,实在也禁不起折腾了,所以他派出了自己最信任的大弟子来完成这件事。 这就是为什么顾朗和明薇会苦逼地被困在山脚下的宾馆的原因。 明薇待在小旅馆里对山本痛恨至极,在下暴雨开始的三十分钟内把他的祖宗十八代都问候了一遍,细数日本侵华的种种残酷罪行,然后说起日军掳掠的慰安妇迄今得不到道歉,再把话题转移到男人统统都不是好东西上。 顾朗躺了一枪,终于忍不住问:“喂,和我有什么关系?” “谁让你是男人的!”明薇迁怒,对他怒目而视,“全部都是用下半身思考的动物。” 顾朗无奈极了:“不是我想这个时候过来这里的,也不是我让它下雨的,更不是我愿意让我们被困在这个小旅馆里的,好吗?” 之前说过,卫四海后来居住的地方非常偏远,是在深山老林里,山上的村子迄今无法通电通水,还过着贫困落后的生活,但是风景极美,是国内罕见的被保存完整的森林,每年只有一些驴友和探险者会来这里,拍出来的照片都恍若仙境,可是他们也会叮嘱每一位准备来这里的驴友,这个地方地势险峻,如果没有经验和导游,千万不能贸然行事。 事实上在这里出事的人不在少数,可是连救援队都不敢深入其中,怕迷路就不能回来。 当然,这对明薇和顾朗不成问题,他们的童年大部分时间都是在这里度过的,之所以旁人容易迷路,其实关键是这里被布下了传说中的奇门阵法。 就好比黄药师在桃花岛上所布的迷阵一样,当然,不会有武侠小说里那么奇幻,可是树木参天,不见天日,卫四海借势而为,效果也不差。 “你就没和师父学这个?” “没学。”顾朗靠在床上,手垫在脑后,借着灯光看书,“我还没那么天才。” 卫四海这一生如此富有传奇,而他晚年将感情寄托于金石书画、医药杂学,顾朗当时还要读书,又要学武,卫四海的许多本事,他也还真没时间一一学会,如今只有失传了。 而明薇就更不用说了,卫四海对她的要求本来就低,她还喜欢玩乐,当然也什么都没有学好。 “我稍微有那么一点点后悔。”明薇比了一点点的距离,“我好像太不学无术了一点。” 顾朗一本正经道:“不,你会吃喝玩乐,这也算一门学问呢。” 明薇斜睨他一眼,哼了声。 外面暴雨如注,可怜那个日光灯只是用绳子吊在天花板上的,摇晃了一下,像是随时随地要坏掉,明薇觉得有点冷,把顾朗的外套套在了身上:“觉得冷飕飕的。” “山里的温度本来就低,这雨估计一时半会儿停不了了。” “那个老板呢?”明薇想起这家旅馆的老板,瘦骨嶙峋的一个老头子,活像是从棺材里爬出来一样。 这是一家在山脚下的家庭小旅馆,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简直和鬼片里的布景有的一拼。 就在他们说话的时候,日光灯突然跳了跳,灭了,明薇哀嚎一声:“要死了,保险丝坏了吧。” “来。”顾朗和明薇是什么人,经历过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情之后,他们对现在这种环境一点都不害怕,反倒是觉得挺有意思,“躺我这里来。” 明薇一脸嫌弃地躺到他怀里,床头是一扇窗,已经被噼里啪啦的暴雨糊花,雨声很大,明薇枕着顾朗的胳膊,听着这样的暴雨,慢慢的,也就不再暴躁了,她说:“这雨下得那么大,我们得在这儿过夜了。” “嗯,难免的,饿不饿?” “饿的话能吃什么,泡面?”明薇吐槽自己,哪怕是富可敌国的明氏千金,在这里也只有泡面香肠可以吃了。 顾朗道:“下楼去看看有什么东西可以吃。” 明薇不情不愿随他起身,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不短了,但是不知怎么的,就是和热恋中的小情侣一样黏糊,分也分不开,顾朗搂了搂她的肩膀,低低笑了声,明薇抓着他的手咬了口。 两个人几乎是打闹着下了楼。 就在他们准备走下下半截楼梯的时候,大门突然被推开了,一道闪电劈过,暂时照亮了屋内,结果从门外走过来的一行人突然尖叫起来。 明薇和顾朗在黑暗中的辨识能力高于旁人,所以他们也没点蜡烛就下来了,没被来人吓一跳,反倒是被他们的叫声惊了惊:“我的耳朵……” 这叫声凄厉的和杀猪一样,她揉了揉耳朵:“别喊了,是人,不是鬼!” 那几个人终于闭了嘴,惊魂未定,其中一个问:“不好意思,我们是来这里徒步的游客,被大雨困在了这里,两位是……这里的老板?” “老板不知道去哪儿了。”顾朗道,“你们进来好了。” 他打开手机,暂且用以照明,在柜台上找到了白蜡烛点起,那几个驴友磨磨蹭蹭进来了,为首的那个大约三十余岁,五官端正,自我介绍道:“我叫李勇,我们是出来野外徒步的,结果不小心遇上了大雨。” 他的目光扫过顾朗和明薇,他们两个人的外表实在是出色至极,难以想象在这样的深山里会看到这样漂亮的一对俊男美女,这实在让人觉得意外之极的同时,又觉得古怪。 “我姓顾,是大学老师,这是我的未婚妻,我们回乡探亲。”他这个说法显然得到了对方的认可,毕竟顾朗的外表还是极具欺骗性的,那几个驴友显然放心下来,纷纷开始自我介绍。 “我是刘嘉,是幼儿园老师。”这是一个长相颇为甜美的姑娘。 “张晴。”这是一个扎着马尾但是非常漂亮的姑娘,如果说,刘嘉能用可爱来形容,而张晴则是女神级别的人物。 另外还有两个男生:“吴东。”“孙天。” 吴东是个戴着眼镜的,看起来白白净净的白领,斯文秀气,孙天则有一身橄榄色的皮肤,长相一般,但十分具有富二代的气质。 明薇扫了他们一眼,多半也能将他们的身份猜个七七八八,她原本对这些人毫无兴趣,但是突然想到一件事情,那山本的大弟子如果要来这里,按照时间来算,TA肯定也会被雨困在此地。 说不定,就是这些人中的一个。 她给顾朗使了一个眼色,他拍了拍她的手背,示意稍安勿躁,他们走进了后面的厨房,他找到了一些米面,但是已经停电了,没法用电热水壶烧水,这里的电非常不稳定,山上迄今为止都没能通电,这也就不奇怪了。 这种时候,只能劈柴烧水,明薇说:“说真的,我一点都不饿了。” “你只是不想吃泡面。”顾朗笑话她,“可怜我这辈子都甭想吃上你泡的泡面。” 明薇坐在长凳上,微微笑着说:“不,不止如此,我连倒一杯水给你都不会做,所以,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后悔?我从来不会后悔。”顾朗笑了笑,又说,“从小到大都是我照顾你,我习惯了。” “小时候为什么你那么照顾我?”明薇好奇道,“难不成对我一见钟情?” 顾朗竟然没有否认,只是微微笑了一笑:“太久了,不记得了。” 明薇竟然没有得意洋洋,她只是甜蜜地微笑起来,顾朗找了米和蛋,在灶台上准备给她做饭,明薇点燃一支蜡烛,火光暖融融的,他点燃了柴火,热了锅。 顾朗从前与卫四海在山上时,都是他做的饭,原本卫四海是觉得应该让明薇做饭,曾经板着脸说:“女人相夫教子,洗衣做饭,才是应该做的事,你也太不懂事。” 明薇被他这样的话气得大哭,摔了筷子跑出去,顾朗那时苦笑着放下饭碗:“师父,现在早就不流行这一套了。” 卫四海沉默,他放下碗筷出门去找他,可是卫四海喊住了他:“阿朗,不准去!她要哭要闹,随她去好了。” 但是他忤逆了他,说:“师父,小金鱼是女孩子,原本就该是我照顾她。” 卫四海当初无奈地叹了口气,没说什么,起身回屋了。 是啊,时代不一样了,女人再也不是男人的附庸,现在,轮到男人去讨好女人了。 可是,在卫四海心里,女孩子被藏在家里,也许会更幸福吧。万秀云死在战场上,藤原铃香被他亲手杀害,唯有那位军阀千金,嫁了门当户对的公子,后来国家动乱时随夫君去了海外,在美国寿终正寝,一生安稳。 他希望明薇也可以这样,不需要有太高明的功夫,不需要太聪明太好强,只要在家里做千金小姐就可以了。 阿朗会保护她的。 可是也许是他的想法太古老了吧,他们的想法,他们的路,他是无法左右了。 作者有话要说:决定在最后一个故事前加这个故事作为过渡,同时也把一个要写的梗写掉,顺便引出下文= =按照计划,只剩下两个故事了,筹备新坑中 第90章 圈02 先是早上的车无辜在半路抛锚,上了山后又遇到了罕见的暴风雨,这几位驴友今天可谓是倒霉至极,幸好在路上找到了一家小旅馆,虽然这家旅馆又小又破,好像会在暴风雨里随时随地坍塌一样,但是好歹能暂时让他们避避雨。 谁知旅馆里的老板不知所踪,大家又冷又饿,然后就看见那个所谓的大学教师和他的女朋友不见了,过了会儿,传来咄咄咄的古怪声音。 刘嘉不禁问:“这是什么声音?” “我去看看。” 暴风雨,飘摇的小旅馆,老板还不知所踪,倒霉的避雨人,怎么都像是恐怖电影的开头,所有人头皮发麻,不免紧张,李勇从背包里拿出手电筒,拧开往声音发出的地方去。 其余人在大厅里面面相觑,还是觉得这四面漏风的地方不放心,赶紧跟了上去。 李勇随着咄咄咄的怪声走过去,然后在一片火光中,他看见了一把闪亮亮的菜刀,他的心咯噔一声,朝着砧板看去。 明薇老早就听见人的脚步声了,只是没在意,谁知道一扭头就看到了李勇一副看见他们在分尸的惊悚表情,惹的她都不由自主看了一眼砧板上的火腿肠——还是香肠没错啊,没变成尸体——她翻了个白眼:“你们肚子也饿了?” 这句话给了李勇一个台阶下,他马上意识到自己想多了,尴尬地笑了笑:“你们在做饭?” “嗯,这里有些东西可以吃。”顾朗炒了两碗炒饭,还顺手做了个番茄蛋花汤,香气四溢,李勇的肚子立刻咕咕叫了起来,他问:“我们可不可以……” 顾朗擦了擦手,客气道:“你们自便好了。” 热饭热汤总比吃泡面好,明薇也不挑剔,坐在那里吃晚饭,顺便问顾朗:“那个老板到底哪儿去了?” “不知道。”顾朗若有所思道,“好像给了我们钥匙以后就没再见到了。” 明薇眉毛微微挑了挑,同样换上了一个微妙的表情,不过她并不担心,经历过太多坑爹的事情,尤其是上一次迷路的情况,只要顾朗在她身边,她并不是很担心发生什么事:“雨好像越下越大了呢。” 跟随李勇进门而来的几个年轻人也纷纷附和:“看起来好像遮天蔽日,无穷无尽。” 他们看到有饭吃,自然喜出望外,也不需多说,挽起袖子准备起晚饭来,可是这里只能找到米、面粉和鸡蛋,明薇挺惋惜的:“我之前看到后院里还有几只鸡呢。” “贪嘴。”顾朗把自己碗里的香肠拨到她那里,笑着说了句。 明薇舀了一大口饭塞进嘴里,然后唔了声,不得不承认:“还行。” “挑嘴。”顾朗笑盈盈看着她,小金鱼嘴巴最要强,从她嘴里得到一个“还行”,就等于在别人嘴里得到一个“美味”。 刘嘉显然颇为擅长厨艺,自动接过了掌勺的位置,学顾朗一样炒了盆炒饭:“这雨不知道要下到什么时候去。” “这里的气候和其他地方不一样。”明薇漫不经心道,“也许马上就停了,也许要下上三天三夜。” 李勇马上问:“什么?这个季节不应该有那么大的雨。” “我说了,这里的气候不大一样。”明薇戳着自己盆子里的饭,“如果是我,我不会选择来这里徒步,太危险。” 孙天反问:“那你们为什么来这里?” “都说了,我们是回乡探亲。”顾朗淡淡道。 这么一个落后偏僻的山林里,却有他们这两个如此出色的俊男美女,而且看衣着打扮都很时髦,怎么看都不像,但是他们也没有找到怀疑的地方,潦草地吃了顿饭。 外面的天虽然很黑,但是看时间不过才下午三点多一点,大家都不想睡觉,这么暗的天,也只能做点什么有益身心的活动。 顾朗用眼神问她,明薇一点都不希望在那么脏破的小旅馆里来点什么,因此用眼神拒绝了他:“打牌吧。” 其余人也兴致冲冲加入进来,在有意无意的对话中,明薇得知了面前几个人的来历,他们是网友,在一个群里认识,李勇发起了这次活动,其余人是响应者,大家虽然都没有见过面,可是一直在群里聊天分享徒步的经验,已经很熟悉了。 明薇暗暗想道,有点微妙啊,说熟悉是很熟悉,可是说不熟悉也不熟悉,这些人里,有没有可能是混进来的山本的徒弟呢。 不过她也就是想想而已,指不定那个倒霉的徒弟更惨,不小心被暴雨困在了山里,然后一跤摔落悬崖挂掉了呢。 牌越打越无聊,他们根本不是配合默契的顾朗与明薇的对手,输得极惨,明薇不禁道:“当初我的运气要是那么好,就不会输那么多钱了。” 这位大小姐当初在拉斯维加斯一夜豪赌,赢了百万以后输了近一亿的资产,这事儿让她耿耿于怀很久。 虽然她不把钱当钱,问题是她现在的资产也就几百个亿而已啊!乱来真的会破产的。 “人家出千,你怎么赢得过?” “我不开心,我要赢回来。” “就是你这种心态,所以越输越多。”顾朗无奈地摇了摇头,却也没有怎么怪她,有的时候人类社会就是这样奇怪,对于底层群众来说,吸毒、赌博都是犯法的,是很恐怖的,是不可饶恕的,可是对于某些人而言,不过是茶余饭后的乐子而已。 谁会在乎呢?明薇这样的人,就算一天到晚酗酒赌博,也不过是说她一句爱热闹爱玩儿而已。 人和人之间就是这么不公平。 张晴没参与牌局,一直坐在窗边看雨,过了好一会儿,她突然说:“你们有没有听见什么声音?” “声音?”明薇马上竖起了耳朵,好像是听见了砰砰砰的敲门声,她站了起来,“有人在敲窗户?” 她胆子大,干脆探头到窗边去看,可是外面太黑了,根本什么都看不见,她干脆打开窗户,外头的暴雨立刻呼啸着卷了进来,把她淋了个湿透,明薇甩了甩头发,撑着窗户跳了出去,其余人正紧张地盯着窗看,却突然看见一个脑袋冒了出来,刘嘉吓得尖叫起来,顾朗倒是看清了那个头发披散的是明薇:“怎么了?” “奇怪,”她趴在窗台上,“有些奇怪的痕迹,我去看看。” “我去吧。”顾朗还没来得及把话说完,她就一矮身不见了,有一个爱冒险的女朋友也是很无奈的事情啊,顾朗心里想着,倒也没有太在意。 果然,过了二十来分钟,明薇又从窗户里爬进来了,打了好几个喷嚏:“冻死我了。” “先回去换衣服。”顾朗摸了摸她的头发,“否则要感冒了。” 她打了个喷嚏:“这鬼地方还有热水?” “我刚烧的。”这是绝对有先见之明的顾朗。 这家旅馆里没有热水器,只能靠热水瓶倒在脸盆里洗澡,卫生间自然也很小,明薇嫌热,只能开着门,顾朗就坐在正对着门口的桌前,一本正经地问她:“你没说发现了什么,大概是发现了什么?” 这句话颇为拗口,不过也不难理解,如果明薇什么都没发现,她早就骂骂咧咧抱怨起来了,可是一句话都没说,反倒是证明了她多半是看到了点什么东西。 她舀起一瓢热水从头往上浇落:“有一个人刚刚爬到窗下了,但是很奇怪,我沿着痕迹找过去,却什么都没有发现。” “被水冲刷走了?” “不,痕迹很新,那么一会儿的时间实在是不大可能,你说如果有人在敲窗,我打开窗怎么看不见人?”她拧着头发,皱着眉,“不知道从哪里来的,不过也许不是人,只是和人体积差不多的动物也有可能,这附近不是有条河么,可能是什么水生生物爬出来了,说不定是水猴子。” 顾朗托着头,看着她笑了起来:“如果是这样,下面的几个人要吓死了。” “如果我是他们,我就乖乖待在屋里,绝对不到处跑。”明薇刚说完,就听见楼下有慌乱的脚步声,她把水瓢丢回脸盆里,擦着身体走出来,“你看,胆子小还乱跑,迟早吓死。” 顾朗调侃她:“你以为人人和你似的,胆大包天。” “我不是胆子大,我只是觉得没什么好怕的。”她从行李袋里捞出一件衬衫套进去,顾朗提醒她:“这是我的。” “哦。”她面不改色继续穿,然后把衬衫塞进牛仔裤里,略微有些大,但是看起来很舒服的样子,“我就是拿你的。” 顾朗哭笑不得:“感情我的衣服不用钱是吧?” “没,穿着舒服而已。”明薇把毛巾兜在头上吸干水分,“下去看看么,我估计楼下的人吓得不轻。” 顾朗没否认,随着她往楼下走去,他只是在想,那个旅馆的老板,该不会真的遇到了什么糟糕的事情吧? 他边走边想,谁料拐角处突然一个黑影冲过来撞进他怀里,顾朗马上感觉到……那是一个女人,他为了避免明薇吃醋,把手臂伸开以示无辜,手里端着的蜡烛被撞过来的人带来的风声吹得晃了晃。 顾朗还没开口呢,那人就尖叫了起来,明薇早就看清了那一头漆黑长发的拥有者,她脸立马拉长了:“喂!” 吃一堑长一智,以前凌岚的教训太深刻了,顾朗再也不敢拍拍对方以示安慰,哪怕只是纯粹的拥抱也不行,他只能很无奈地说:“怎么了,出什么事情了?” 张晴听见熟悉的声音,终于抬起头来,泪花涟涟,惹人怜爱:“有、有人在敲门。” “然后?” 她的声音里带着哭腔:“门一开,人就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不要想得太复杂,不是恐怖故事,也不是悬疑故事,只是一个梗而已 说真的,自从上班以后,我已经丧失了构思悬疑故事的能力了,每天上班浪费完脑细胞以后,下班面对着电脑只有你侬我侬的言情了,ORZ 太可悲了,我还没有放弃治疗,我要再努力一下QAQ 第91章 圈03 明薇特别淡定地回答:“风吹的吧……现在可以放开我男朋友了吗!”她炸毛了。 张晴不好意思地收回了手:“抱歉,我、我只是太激动了。” 顾朗都没敢开口,只能摆出一副我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其他人呢,你们待在这里别乱跑,我去看看。” 走远了,他不禁想起以前的日子来,那会儿小金鱼多可爱啊,吃醋却又不敢明说,变了法子的傲娇嘴硬,他逗她玩,不知多么喜欢看她气得要死却无可奈何的模样,实在是可爱极了。 当然了,现在这样明目张胆的吃醋也实在太有趣了,恨不得把她搂到怀里吻一吻才好。 可惜地方不大对,气氛也不大对,否则这样的深山老林里,暴风雨的天,风雨飘摇的小旅馆,还真的蛮带感的。 顾朗的闷骚,从以上的想法中可见一斑。 他在一边扶起了摔倒的刘嘉,她的膝盖摔破了个口子,流了不少血,顾朗问她:“另外的人呢?” “他们追出去了。” “追什么?” “不知道!”刘嘉惊恐地看着他,“我们听到有人敲门,以为是也来躲雨的客人,就把门开了,谁知道突然有东西冲了进来,我也没看清,蜡烛灭了,我就听到大家在叫,我被绊了一跤,他们都不见了。” 顾朗不禁皱起眉来,这人一跑到外面去,要找回来可就麻烦了,原本这个地方就容易迷路,现在又下着那么大的雨,很容易就走失了。 “我去找找,你们都待在屋里别出去。” 顾朗为了避免自己回来也变成落汤鸡,特地找了件雨衣披上再走,外面的雨下得太大,视线受阻,根本看不清太远的地方,外面又漆黑一片,他无奈之下,只能高声喊道:“李勇、孙天、吴东,你们在哪儿?” 他的内力不差,灌注在声音里,虽然不至于像狮吼功一样震得人耳膜发震,却也清晰地压过了暴雨之声,传出老远。 他依稀听见几个人的声音,又道:“你们在原地不要动,我过来。” 顾朗简直是想捡小朋友一样,先找到了孙天,然后是吴东,李勇是自己回来的,顾朗也不多问:“先回去再说。” 吴东抹了把脸:“我就往外走了几步,就看不清方向了。”他浑身是水,身上沾满了泥巴,可以说,他是所有人里最倒霉的一个,是他去开的门,结果被不知道什么东西的家伙一甩,几乎甩出好几米远,泥土被雨水冲得湿滑,他滑了几跤,就不知道自己在哪儿了。 他用尽全身力气叫喊,可是暴雨很快掩盖了他的声音,如果不是顾朗喊那么一嗓子,他可能会朝着错误的方向越走越远,根本回不来了。 孙天和李勇一方面是去追他,一方面是找那个一闪而逝的黑影,结果都迷路了,孙天还好点,就是在不远处打转,李勇最有经验,顺着痕迹追了过去,如果不是看到来时的痕迹被雨冲刷掉,他可能会去看个究竟。 李勇忍不住问:“那到底是什么东西?” “在这里,什么东西都有可能。”顾朗平静地说,“不要太好奇了,你们还是安分地待在旅馆里比较好。” 李勇马上问:“你都知道什么?” “我没有别的意思,但是你也应该明白,在这里隐藏着无数秘密,去发掘它,自然可以,但是你可能会有危险。”顾朗警告他们,他也不是空穴来风,他和明薇在这里度过了那么长时间,可是纵然如此,也不敢说自己完全了解这座山的秘密。 他轻轻叹了口气:“总而言之,先和我回去吧。” 明薇已经在大厅里等着了,看到人一个没少都回来了,先松了口气:“没事吧?” “没事。”顾朗摇了摇头,再次警告他们,“不管发生什么事,都不要轻易离开这里,这么大的雨是很罕见的,一旦走失,很有可能会丧命。” 吴东都没顾得上自己的伤势,蹲到刘嘉旁边问:“你没事吧?” 顾朗看了几眼,在明薇危险的目光下,没敢尽一个医生的职责,为她包扎伤口,只能指点吴东:“伤口不大,洗干净就好。” 李勇却一直盯着他,目光犀利:“你到底知道什么,这是怎么一回事,这场雨有什么特别的吗?” 顾朗很无奈地说:“你以为我是什么人?这里就是一个普通的小山村,没有什么秘密,也没有传说,我让你们不要出去,只是因为这种天气,会有很多大型动物出没觅食,比如说,蟒蛇,再比如说,某些大型的食肉动物,走丢事小,被野兽袭击,那可是致命的。” 李勇将信将疑,然而这样的解释无疑也让他放松了一点,他略微尴尬,解释道:“实际上是因为我们来这里之前,听见过一些不好的谣言。” 顾朗云清风淡道:“记住,这样的小地方,总会有一些谣言,但是如果你足够聪明,无论真假,都不要记住。” 这句话让其余人都警惕起来:“什么?” “世界上有许许多多的秘密,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真相,可是当你的能力不足以应付的时候,还是太太平平当个不知情的人会比较幸福。”顾朗微笑道,“这是我的一个忠告而已。” 张晴咬着嘴唇,女神也终于露出了想让人呵护的脆弱:“我不明白。” 顾朗却已经不想多说,他隐隐感觉到了事情不大对劲,如果只有他和明薇,自然可以选择一探究竟,或者装聋作哑,但是怕就怕这几个人好奇心太强,可是本事又太弱,自己把自己的命搞丢了,那就是他们不希望看见的了。 “如果你们相信我的话,去把自己洗洗干净,然后坐在这里我们聊聊天。”顾朗觉得自己和明薇没法继续独处了,否则他们不知道又要出什么幺蛾子,“别怕,不会有什么事情的。” 他的话语和容貌都很具有说服力,两个女孩先点了点头,另外三个男人自然也没法有意见,匆匆回房间洗了个澡,重新聚集在客厅里。 顾朗在和明薇玩最广为人知的梭哈,张晴负责发牌,他们两个完全是在赌运气,等到三个男人下来的时候,两人已经决出胜负,明薇赢了,她很高兴:“来,钱拿来。” 因为没有筹码,他们直接用毛爷爷做赌注,虽然大家不是很明白男女朋友之间为什么还要赌钱,事实上因为这个比较适合在大众面前赌。 要知道他们平时两个人玩游戏的时候都是赌脱衣服的好吗! 所以顾朗一点都不介意让明薇赢,为了让其余人放松,他问:“你们玩不玩?” “呵呵,”吴东干巴巴笑了笑,他瞄了一眼桌上的钱,粗粗一算,起码也有三万多了。 在这里赌那么大真的好吗?你们考虑过我们的感受吗魂淡我一个月的工资都没有那么多啊! “OK,我们换一种玩法。”明薇把牌一丢,“我们押注,就让这两位美女来好了,赢了算你们的,输了算我们的。” 刘嘉和张晴吓了一跳:“我们?” “对,我压……”她的手指在张晴和刘嘉之前转了转,停在了张晴身上,顾朗很爽快:“好。” 然后张晴和刘嘉就被推上了牌桌,刘嘉忐忑地望着顾朗:“我不会。” “随便玩,赢了算你的,输了算我的。” 吴东:大哥,我现在反悔了还来得及吗? 大家的注意力果然被这牌局吸引了过来,毕竟有钱可以赢的魅力实在是很大,过了会儿,吴东终于按捺不住要求上场,然后就变成了淘汰制,孙天李勇也轮番上场。 明薇和顾朗站在一边凑趣,间或交换一个眼神。 明薇:看出来什么没有? 顾朗:稍安勿躁 明薇:你确定不是在看张晴的胸? 顾朗:看你 明薇狠狠瞪了他一眼,顾朗唇边含着笑,但是目光却很锐利地将那五个人都扫了一遍,他和明薇当然不是无聊到去给人送钱,而是想借个机会排除一下这五个人里是否有山本的弟子。 普通人和饱受训练的忍者有很大的不一样,可是忍者同样也是最擅长潜伏和伪装的,要看破山本的继承人,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也许这个地方即将发生一些事情,如果说被山本的弟子知道了,之后恐怕会有不小的麻烦。 然而事情没能等到他们查出个所以然来就已经悄然发生了。 最先发现的人是刘嘉,这个女孩在气氛正热闹的时候,突然就问:“奇怪,门锁怎么松了?” 为了防止有什么东西——不管是野兽还是可疑的陌生人——他们回来以后就顺便把门给锁上了,可是现在那把锁却松开了。 大家不由同时停下了说话,目光投向了门锁,紧接着张晴也迟疑着说:“你们把碗都收起来了?” 之前大家在这里吃饭聊天的时候才遇见的人敲门,事情发生后,饭碗还来不及收,就摊在另外一张桌子上,可是现在那里空无一物。 作者有话要说:顺带提一句,这个故事和下一个故事之间是有串联的,或者说,其实是因为故事太长了所以拆分了一下而已 梗很简单,不用怎么猜,我大概会很快解谜的吧…… 第92章 圈04 蜡烛还在静静燃烧着,吴东哆嗦了一下,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李勇沉默了一下,道:“我去厨房看看。” “一起去吧。”明薇伸了个懒腰,首先向厨房走去。 厨房干净、整洁,就好像一直没有人来做饭一样,明薇记得顾朗在篮子里拿了几个鸡蛋,她重新数了数,十三个,一个都没少,切掉的番茄还在案台上,五个码在一起,而事实上,他们切了两个,后来李勇他们做饭也切了两个,理应只剩下一个番茄才对。 其他人虽然不像他们想的那样记得清楚,可是却也发现了不同之处,孙天问:“这是怎么一回事?” “嘘。”明薇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顺便看了看自己的手表,然后不幸地发现,这块价值两百万美金且号称精确到纳米的百达翡丽腕表……失灵了。 顾朗一看她的表情就知道她的意思:“大概是二十分钟左右的时间。” 明薇噢了一声,拖出一把椅子坐下,其他人快被他们这种奇怪的态度逼疯了:“怎么一回事,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会变成这样?” “你看下去就知道了。”明薇的脾气比顾朗暴躁很多,懒得和他们废话,“现在我也不知道怎么和你说这事儿。” 刘嘉面色惨白,颤抖着说:“所以说,之前的传闻是真的吗?” “什么传闻?”明薇扭头问。 “这里曾经发生过一些很匪夷所思的事情。”刘嘉紧张地瞪大了眼睛,声音却低了下去,不过一句话,就营造出了紧张而恐怖的气氛,“传说,这是一座充满了迷雾的山林,被附近的人称之为……不归山。” 明薇:“……因为进了这所山的人再也没有回来?” “是的。”刘嘉一脸认真地点了点头。 明薇提醒她:“我们不是第一次来了。” 刘嘉幽幽道:“是吗?”她原本甜美的面容严肃起来,竟然有让人信服的味道,“从我们进入这家旅馆开始,就发生了奇怪的事情,我们眼睛看到的,真的是真实的东西吗?” 明薇秒懂她的意思:“哦,我知道了,你是说恐怖片里常有这样的情形,也许死了的人还徘徊在这里,不知道自己死去,重复着生前的事情,因为没有人能证明,你们是不是死在途中,灵魂还在继续,或者说,是我们是不是已经死了,亡灵还徘徊在这里没有离去。” 刘嘉道:“对,你们说是回乡探亲,但是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件事情。” “那很简单啊。”明薇伸出手腕,露出自己腕上已经失灵了的手表,“百达翡丽最新款,三天前刚出的,价值两百五十万美金。” 刘嘉:“……”土豪的世界我们不懂。 明薇托着脑袋,斜睨着她:“醒醒吧,现实不是小说,而且世界上是否存在着鬼魂还有待商榷。” 刘嘉尴尬极了,好在吴东为她解围:“但是这里的确发生过一些奇怪的事情,这些东西,你怎么解释?” “我想先听她把故事讲完。”明薇指了指刘嘉,若有所思。 刘嘉便道:“其实,我也是听附近的村民说的,这座不归山从很早以前就流传着很多传闻,也的确有很多人进了山就再也没有回来,有回来的人,好像也神经错乱了,说见到了神仙,要么说见了鬼。” “继续。” “呃,没了。”刘嘉道,“但是他们一直强调,在这里会发生很多匪夷所思的事情,尤其是,在这样的暴雨天。”她说完,仿佛配合她说话的气氛似的,又是一道闪电劈过天幕,雷声轰鸣。 明薇看了顾朗一眼,他微微颔首:“是的,这里会发生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你们马上就会看到了。” 他话音刚落,那扇窗户就被人清脆地叩响了,笃笃笃,节奏还十分富有韵律,那五个人飞快紧绷了身体:“那是什么声音。” 明薇没有回答,只是看了顾朗一眼,他道:“时间一样。” 明薇就抓了抓头发,叹了口气:“果然。” 谁也没有想到,最先反应过来的竟然是张晴,她突然问:“之前你们进厨房二十分钟后,就有人开始敲窗,我记得她还出去看了看,”她说话很急促,仿佛对自己说的也没有信心,“那是不是半个多小时以后,又有人会敲门?” “你很聪明。”顾朗道,“如果是这样,这一次不要再去开门了。” 吴东还在抓狂:“什么,你们在说什么,我没有听明白!” 孙天拍了拍他的肩膀:“他们的意思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有人敲窗,然后敲门。” “什么?”吴东大惊失色,“那究竟是什么东西?鬼?” 明薇撑着下巴:“我觉得你最好不要知道是什么东西比较好,没有意思。” 吴东急了:“什么?不行,我要离开这里!”他说着就要冲出去,结果被顾朗揪着领子拎了回来:“你出去了,多半我们就得在雨停以后给你收尸,你只要安安静静待在这里,等到雨停了,你们就能走了。” 李勇问:“听起来你们对这样的状况很熟悉?” “我都说了,我们是回乡探亲的,对于家乡的一些情况,总比你们清楚,这些善意的忠告,希望你们记得。”顾朗道。 “你确定我们可以平安离开?” 对于这个问题,明薇懒洋洋道:“一般情况下,就是这样。” “你们曾经经历过?”刘嘉好奇地问。 明薇摊了摊手:“差不多吧。” “能给我们说说吗?” “好吧,打发打发时间也好。” 故事是怎么发生的呢?那要追溯到很多年以前了,那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暑假,这种时候他们照例是要回到山里学艺的,当时明薇读初中,顾朗已经升了高中了,处于在青春期的少年少女,总是会有那么一点点的微妙的。 就比如说某天晚上下大雨,顾朗偷偷吻了吻他可爱的小金鱼那件事儿,就是发生在这样的一个情况下。 (当然,说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并没有把这件事情说出来,而是做了一番短暂的眼神交流。 顾朗挑了挑眉:原来你又装睡! 明薇托腮得意一笑:不装睡怎么能知道你原来对我不怀好意呢? 顾朗很想给她一点爱的教训,可惜时间地点都不对,只能遗憾地搁置在一边,继续讲他们的故事。) 那个暑假的某一天,两个人闲着没事,四处溜达,这一带他们都很熟悉了,所以一边说话一边漫无目的地走着,当然,谈话的内容依旧没有摆脱谈情说爱的范畴。 明薇问:“我听说校花和你表白了?” “谁?”他明知故问。 明薇和他形容:“就是那个校服衣领又低,裙子又短,皮肤白,眼睛大,你隔壁班的那个!” “我没事为什么要去注意人家的衣领裙子?”顾朗说到这里的时候,还看了她的衣服,那个时候的明薇穿着一件特别漂亮的小裙子,哪怕是在山林里,也不能阻止她爱美的天性——毕竟当时还只是一个爱臭美的小姑娘。 那件小裙子蕾丝花边,粉红色,带有蝴蝶结,因为设计的好看,没有显得庸俗,只是把她衬得像是一个小公主,还有白色的长筒袜和圆头皮鞋。 (回忆到这里,明薇难得想吐槽自己:“那简直是黑历史中的黑历史!”在举步维艰的深山老林里穿成这样,不是作死么!) 不过那件裙子有个缺点,把她平坦,哦,好吧,是尚且还平坦的胸部展露无遗,想当年,她还是平胸……所以顾朗看了两眼,明薇就很激动了:“看什么看,我平胸我骄傲!” 顾朗没接话。 明薇气呼呼地在前面走了会儿,又问起来:“你接受她了没有?” “谁?” “和你表白的那个!” “太多了,你指的是哪个?”顾朗的口吻一点都没有炫耀的意思,因为他只是客观叙述一个事实而已,他从小到大都收情书,当然,后来随着时代的发展,有收到短信的,有直接投怀送抱的……也包括凌岚那会儿两个人眉目传情什么的,以及和某个明薇一直不知道的舞蹈家在台上台下什么的,简直数不胜数。 (顾朗在这个时候稍微走了走神,回忆起了他能够回忆出来的几个有印象的女人,凌岚自然不用说,可以说在他的生活里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当然,也让明薇一直耿耿于怀,时不时提起来让她刷一把存在感。 凌岚无疑是出色的女人,聪明,漂亮,野性,胆大,她身上有许多顾朗欣赏的品质,当然,同时她的很多毛病也让他难以忍受,所以他们分手了。 但是其他女人难道没有吗?怎么可能!在故事快要结束之际,必须披露一下他曾经有印象,有印象的概念是说不仅仅是那么几个……比如说那位舞蹈家吧。 那是一位非常非常迷人的女人,女性所应该拥有的美丽、优雅、端庄、高傲、柔美,都能够淋漓尽致地在她身上所体现,顾朗被她所吸引,是因为看了她的一次舞蹈表演,那支独舞的名字叫《涅槃》,顾名思义,模仿了凤凰涅槃重生的样子,她的舞蹈极具震撼力,简直让人浑身发颤,顾朗一见之下,便能感觉到她传达出来的强烈的情感。 他们交往的时间不长,却也不算短,作为艺术家,他们谈天说地,说电影,说舞蹈,说油画,无所不谈。 可最令人震撼的一次,是他们两个人在空无一人的舞蹈室里,背景是一副著名的油画,她模仿着画里的人,在背上画上了繁复而惊艳的黑色翅膀,宛若坠入地狱的天使,双手交握在胸前,在油画前摆出一个姿势,人和画几乎融为一体,然后她从画里走下来,翅膀漆黑华丽,她的*却洁白无垢。 那个画面真的是一辈子都不能忘记。) 作者有话要说:说好的解密呢!说好的悬疑呢!怎么变成了顾朗的风流史_(:з」∠)_ 为什么我总是把持不住要写这种场面呢,我还觉得好萌肿么破……我果然适合写言情OR艳情? 下个坑再也不玩儿悬疑了嘤嘤 第93章 圈05 顾朗回忆往昔,不过是几秒钟的事情(不,作者觉得再增加篇幅可能会被读者吐槽群殴),往昔如电光火石般闪过,在他心里唯一留下的,只有怅然,而没有半分遗憾与不舍。 这些往事总会忘记的,然而和明薇在一起的点点滴滴,他却始终记得清晰如昨日。 言归正传。 少年时的顾朗,倒是不会有现在那么多的柔情蜜意,他对于明薇的追问回答得颇为漫不经心:“我觉得你纠结这个问题没有什么意思。” “我只是好奇问问而已!”明薇是绝对不会承认自己关心他的,立马就嘴硬地否认了。 这正好是顾朗想要听见的回答,所以他愉悦地回答道:“那就好。” 明薇气着了。 她当然不会是忍气吞声的人了,因此趁着顾朗没注意,退后几步,然后一蹬一跳,整个人扑到他背上去,顾朗吓了一跳,被她一压根本没站稳,连连朝前跌了几步,结果脚下是腐烂的枯枝烂叶,他们一跤跌到了一个空洞里去,饶是如此,在短短几秒钟内,顾朗做的并不是拉住旁边的植物阻止自己的下落,而是反手把明薇搂到胸前,把她护在怀里,自己承担了落地的冲击,幸好他及时团成一团,也就和明薇在地上滚了两圈就停了下来。 “好痛。”明薇嘶嘶吸着冷气,摸着自己的腰,“肯定都青了。” 顾朗没比她好多少,只是不叫痛而已:“有没有哪里伤到了?” “脚扭了。”明薇一摸自己肿起来的脚踝,简直欲哭无泪。 顾朗叹了口气,接着上面那个洞的微弱光线替她查看,结果真扭伤了,她站都站不起来,就算能站起来,估计也爬不上去,目测将近有十米高呢,旁边连借力的东西都没有。 那个时候的明薇年纪还小,还懂得害怕,在这样阴森森的地方,她拉了拉顾朗的衣袖:“阿朗。” “没事,不怕。”顾朗安慰的话还没说完,明薇就尖叫一声:“什么东西在我腿上?” 顾朗眼疾手快把她的裙子一掀,一条大约人手指粗细的小蛇就趴在她的裙摆下面,明薇吓得面色惨白,顾朗倒是挺淡定地把小蛇拎起来丢到一边,它获得自由以后飞快跑了。 “让你穿裙子。”顾朗把她扶起来,拍了拍她身上的枯枝烂叶,明薇抱着他的胳膊,只能用一只脚站立,顾朗搂着她的腰,把她身上的灰尘都拍掉,顺便还说,“看不出来,原来你还喜欢小熊内裤。” “……”明薇沉默了一分钟,问,“所以你看到了是要娶我吗?” “那真是我听到的最糟糕的消息了。”顾朗上上下下打量着她的衣服,然后毫不留情地开始……撕她的衣服。 明薇在反抗和不反抗之间犹豫了几秒钟,外面那一层粉红色的蕾丝罩面就被他撕下来了,这种公主裙唯一的优点是层数多,布料也多,撕一层也没啥大不了的。 “你要对我做什么?” “放心,你现在这样,我什么都不想做。”顾朗把她外面那层衣料撕下来,然后把她的裙子从中间撕开,再绑好,用装饰的丝带绑紧,一件连衣裙就变成了连体裤,他拍了拍她的屁股:“上来。” 他弯下腰,示意她爬到他背上,明薇也不客气,爬上了他的背:“我们要去哪儿?” “那里有条路。”顾朗把装在钥匙圈上的手电筒交给她,“你负责照路。” 这是一条狭小的路,如果不仔细看很容易忽略过去,明薇好奇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啊?怎么还会有这么一个山洞。” “不知道,我们最好祈祷那边有出路,否则就麻烦了。”顾朗背着她,稳稳当当往黑暗处走去。 故事讲到这里,所有人都在聚精会神听着,直到砰砰砰的敲门声把众人惊醒,吴东惊恐道:“它,它又来了!” “我们都听见了。”明薇特别平静地回答,“别去管它。” “那究竟是什么东西?” “不知道比知道好,你觉得呢?”她反问。 吴东终于聪明了一回,闭上了嘴巴。 刘嘉不禁问:“然后呢?” 然后?然后顾朗和明薇在那个鬼地方转悠了整整三个小时,依旧一无所获。 “你不觉得有点奇怪吗?”明薇趴在顾朗背上,有气无力地问。 “是很奇怪。” 他们又转回到了那个洞里,明薇裙子上散落的一道蕾丝花边还静静躺在那里,一条小蛇悄无声息地从他们面前游过。 就好像在一路上,同样的一只老鼠在同样的地点跑过,一群蚂蚁正好以一模一样的队形前进,连驮着的食物都分毫不差。 第一次还可以说是巧合,这都第三次了。 “我们好像被困住了。”明薇愁眉苦脸地说,“你先把我放下来吧。” 顾朗蹲下来把她放到地上:“没那么简单,就算是被阵法困住,也不可能会出现相同的场景,我们又不是进了同一个副本打BOSS。” “我们是在恐怖游轮?”她更郁闷了,“我们俩不会悲剧的摔死了,灵魂还在这里徘徊吧?” 顾朗道:“不可能。” 他们并没有失去记忆,也没有昏迷不醒,他在她胳膊上掐了把:“看,痛不痛?” “我真傻,我居然会问这个问题,死了我怎么可能崴脚呢。”明薇揉着胳膊,又揉了揉脚踝,“那现在怎么办?” “不知道。” 如果是单纯的走不出去,那顾朗会有很多的猜测,比如说有什么东西影响了视觉,误导了他们的判断等等,可是现在这一切并不是单纯地无法走出去,而是被一遍一遍重复着。 所以他也只能沉默下去。 更糟糕的事情马上就来了,外面下起了暴雨,雨水透过树枝树叶,透过泥土渗进了洞里,马上就积了一层水,明薇没法再坐着,顾朗只能背着她到更里面的地方去。 周围都是泥土,间或有苔藓和菌类,但是都无法燃烧,并且似乎有地下水慢慢渗透上来,他们选择了一个地势较高的地方休息,可是寒气很快涌了进来,明薇马上被冻得唇色发白:“早知道就穿长袖了。” 顾朗把外套脱下来给她披着,可那是夏季的外套,薄薄的,根本没有任何用处,两个人很快只能抱在一起取暖。 越来越冷了。 “我们会死吗?”明薇蜷缩在他的怀里,突然这么问。 顾朗很冷静地回答她:“暂时死不了,有水,有食物,温度虽然低,但是也冻不死,但是恐怕会生病。” 她怏怏不乐:“可是我好冷,冷得我觉得胳膊都没有感觉了。” 顾朗其实隐瞒了一部分,他从来不曾到过地底下,自然不能确定这里的温度最低会达到多少度,但是眼下大约只有十一二度,还在继续往下降温,再怎么下去,恐怕真的不太妙。 又大约过了一个小时,明薇实在忍不住了:“阿朗,你就没有别的办法吗?” “什么办法?”顾朗这会儿也好不到哪里去了,只能反复揉搓着她的手臂和腿,免得她真的冻病了。 “太冷了,这鬼地方。”她把脸埋在他胸口,“怎么办啊?” 不是不害怕,不是不后悔,可是为今之计,说这些也没有用,只能想办法解决问题。 “办法是有,但是说实话,我不想说。”顾朗撇开脑袋里的念头,“你现在可以试试打坐,也许会好点。” “我现在手脚都恨不得长在你身上。”明薇已经把自己缩成了一个团子,坚决不肯露到外面去。 顾朗也不说话,他选择了打坐来摒弃杂念,那时卫四海已经开始教他内家功夫,虽然不成气候,但是在这样恶劣的情况下,实在是帮了大忙。 听到这里,刘嘉问:“那你们是怎么出来的?” 是怎么出来的?这一直都是顾朗心目中的未解之谜。那时他们穷途末路,明薇已经昏睡过去,而卫四海却如同神降般出现,他对他微微颔首:“阿朗,不要怕,带着阿薇跟我来。” 他把昏睡过去的明薇抱在怀里,跟着卫四海重新走入那个奇怪的洞穴,说来也奇怪,之前明明是重复的洞穴,这一次却好像发生了变化,他走到一个陌生的石洞里,洞内空旷极了,有半个篮球场那么大,中央的位置有着一个石台,台子上放着一个盒子。 卫四海什么都没有做,只是把那个盒子关上了,他说:“每当暴雨之夜,这里容易发生一些小意外,等到雷电散去,力量耗尽,就会恢复正常。” 顾朗只看了那个盒子一样,他一直都记得很清楚,也绝对不会记错——那不像是地球上会出现的东西。 “结束了?”刘嘉意犹未尽,“那究竟是一件什么东西?” “不知道,没有人知道。”顾朗道,“所以,等到暴雨停歇,事情就会结束了。” 就好像是为了证明他的话一样,雷声渐渐听不见了,雨也小了,过了大约几个小时,雨停了。 这已经是第二天一大早的事情了。 五个驴友已经收拾了一番,准备下山回去了,然而此时,又传来了敲窗户的声音,大家吓一跳:“怎么回事?不是应该结束了吗。” 明薇把窗户打开一看,一个瘸着腿的老头子气息奄奄,像是快要断气了,她连忙把他拽进屋里来,顾朗简单检查了一下:“你的腿骨折了,要下山去医院才行。” 那个半死不活的老头子正是这家旅馆的老板,到外面去捉鸡的时候摔断了腿,正巧轮回开始,他只能一遍又一遍爬过来求助,可是很快回到原点。 顾朗让李勇几人带着老头子下山去医院,自己则和明薇打算出发继续上山。 “找到了吗?”明薇问他。 “他很快会自己出现的。”顾朗微微一笑。 作者有话要说:故事还没有结束,圈的意思就是时间从直线变成了一个圈……下一章叫套,合起来就是圈套啦,其实是一个故事,题目拆分了一下而已 第94章 套(完) 卫四海居住在山洞里,或者说是一面不可攀越的石壁,高耸入天,在下面相对平缓的地方有个小村子,里面有一些过着与世隔绝生活的村民,也就是他们,把卫四海奉为神仙。 因为他武功高强,还会医术,颇得村民爱戴,在他死后,依旧有人打扫他的故居。当然,要爬到上面绝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通道窄而险,很容易摔死,但是给他们带路的小男孩年纪不大,但是走起来又快又稳,显然是过惯了生活。 “平时都是我给老神仙打扫的,”那个小男孩黑漆漆的,一转头,笑得露出了洁白的牙齿,“可干净了,我每三天就来一回。” 顾朗由衷道:“那真的是太谢谢你了。” “应该的,我妈说如果不是老神仙,我可能根本不会生出来。”小男孩很懂事,他妈妈生他的时候难产,他的父亲求到卫四海这里,才保住他们母子的性命。 一块小石头破空砸来,正好砸在小男孩的头上,他捂着头,对在不远处树冠上的猴子大叫:“又是你!大圣你再过来捣乱,我就对你不客气了!”他摸了摸挂在腰上的弹弓,威胁说。 那边那只猴子眼睛漆黑灵活,显然有着不属于寻常猿猴的智慧,他甚至还对男孩做了个鬼脸,又荡着树离开了。 小男孩抱怨:“大圣老是这样,经常捉弄人,我听说它最近老是跑下山去捉弄山下的人,你说万一被人抓住了怎么办?” “他那么机灵,才不会呢。”明薇翻了个白眼,这只臭猴子从他们还小的时候就在了,一直鬼精鬼精的,比人还聪明,之前在山下敲门吓唬人的,多半就是它这个调皮鬼了。 说起来,还真把李勇他们吓得够呛。 “到了,我先回去了,这里是我妈蒸的馒头和我早上刚采好的果子,可甜哩。”小男孩把箩筐放下,里面是玉米馒头和鲜果。 明薇叫住他,递给了他一包零食:“给你吃糖。” “谢谢姐姐!” 明薇看着他跳着跑开,突然觉得日月如梭,时间过得实在是太快了,而这里的故居,却和从前一模一样:“果然干净得很。” 石凳石桌上,一丝灰尘都没有,他们来到从前的卧室,那也是一个石洞,曾经睡过的石床还在,可惜寝具都已经烂透了,幸好他们带了睡垫和睡袋来。 “好怀念。”明薇躺在那张小石床上,虽然什么装饰都没有,可是她还是觉得熟悉如故。 顾朗俯□在她唇上一吻,原本只是一个浅浅淡淡的吻,不知怎么的,突然变得热烈起来,曾经在这里,他们也曾两小无猜地睡在一起过——虽然卫四海非常非常不赞同——可是今天,竟然会带来别样的刺激感。 “要死了,在这种地方。”明薇在他手臂上掐了一把。 顾朗在她耳畔轻轻道:“那个时候,我们在那个山洞里,你问我有没有办法,其实是有的。” 明薇莫名其妙:“所以呢?” “唔,其实就是现在这样的办法啊。”顾朗咬了她一口,“可惜那会儿你太小,我对你太纯洁了,没说出口。” 明薇倒吸一口冷气:“卑鄙,无耻,下流,不要脸!你恋童癖啊!” 想想看那次如果她真的和顾朗没有等到卫四海,会不会为了活得更久一点儿做出一点什么出格的事情呢?哎呀,那还真的不好说,卫四海晚来一个小时,估计就事成了。 所以顾朗只是道:“如果是这样,哪还有后来那么多事儿啊!” 要是他们那个时候真的怎么了,不管感情怎么样,在一起是铁板钉钉的事情了……卫四海是绝对没有现在那么开放的观念的,两个人多半早就在一起了。 不过是好事还是坏事,就不一定呢。 现在这样,已经很好了。 几个小时后,他们收拾好面对面吃馒头,虽然是粗粮蒸出来的,入口粗糙,但是却很香,明薇一口一口全给啃完了。 “不如,我们先睡会儿?”她腰酸背疼,实在是不想动弹。 “我们已经浪费不少时间了。”顾朗道,“该来的人,肯定也应该来了。” “那么快?” “人家本事也不赖。” 明薇趴在背包上,瞪着他看了很久,终于不情不愿爬起来了:“好吧,其实我也很好奇,会不会有人来呢。” 会有人来。在她和顾朗重新回到那个困着他们的小山洞时,已经有人在里面了,明薇松开绳子,跳到地上,拍了拍灰尘:“为什么我一点都不惊讶是你呢。” “也许是我暴露得太多了吧。”刘嘉微笑,竟然是半分不在意暴露自己的身份。 顾朗若有所思道:“果然是你。” “可不正是我。”刘嘉甜甜一笑,完全看不出来会和山本那样的老头子有什么关系。 明薇上上下下打量她:“你就是山本的大弟子?” “是,承蒙师父看重,将他的姓氏赐予我。”刘嘉微微扬起头,“我名山本铃佳。” “你来,是想拿走一件东西。”顾朗用的是陈述句的语调。 她微微颔首:“不错。”她并不笨,嫣然而笑,“你们当时讲的那个故事,不就是为了引我出来吗?” “就算你知道是这样,你还是出现了。”明薇道,“那件东西肯定对你很重要。” 山本铃佳用极为严厉的语调斥责道:“那是山本一族的至宝,卫四海从我师父手中抢走,我来取回,本是物归原主。” “谁知道是不是山本从谁那里抢来的。”明薇反驳道,“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谁信?” 山本铃佳负手,睥睨道:“既然如此,我会亲手取回。”她往后一跃,竟然飞快隐遁到了黑暗里,忍术中对隐身藏匿的要求极高,而山本铃佳继承了山本的衣钵,这方面自然不会差。 顾朗和明薇连忙追上去,唯恐她抢走那件东西,这个山洞并非四通八达,只有一条路直通到底,他们追上山本铃佳的时候,她已经站在那个盒子前了。 可惜她并不是第一个到的,她以一种非常强硬的态度对另一个人说:“这是山本家的东西,交出来?” 那个人发出了一阵说不清道不明的奇怪笑声。 这个人长得很奇怪,并不是说他样貌奇怪,而是他浑身上下都笼罩在一身白袍下,裹得严严实实的,在眼部的位置戴着一副护目镜,一点缝隙都没有露出来。 “那并不是你的东西,这件东西在地球上已经很久了,山本只是恰巧得到了它,却不知道如何运用。” 山本铃佳不服气,道:“师父告诉我,它可以令时间倒流。” 明薇和顾朗不约而同倒吸了口冷气,时间倒流就好比是让死人复生,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呵呵,你倒是知道得不少。”他竟然承认了,“这是一件与时间相关的仪器,可是以你们的力量无法使用,只有在雷电产生时,才会产生一些微弱的作用。” 山本铃佳按捺不住,出手如电,想要夺回来,可是也不见那个白袍人做什么举动,山本铃佳却啊了一声,整个人如同电影特效一样飞了出去,浑身麻痹,动弹不得。 “你是什么人?”顾朗微微皱眉。 “这样东西,我带走了,留在此地,对你们都没有好处。”他也不多做解释,把盒子一合,往怀里一揣就要走。 但是明薇突然发难,她的身法从来没有那么快过,她飞快出现在了那个男人面前,伸手揽住了他:“我知道你,你把我爸爸带到哪里去了?” 此话一出,连顾朗都是一怔。 那个白袍人也很奇怪:“你爸爸?” “三年前,我爸爸失踪了,我调过我们家所有的监控录像,我看到过你,在他失踪前一天,你莫名其妙过来见了他,然后他就不见了!”明薇一字一顿道,“说,我爸爸在哪里!” “你爸爸是谁?”他的护目镜上仿佛闪过一道白光。 “明大海。” 那个白袍人啊了一声,竟然道:“是他。” “果然是你!”明薇本来不敢确定,只是这个造型太突出,因此试探着一问,没有想到他真的知道明大海的消息,她激动极了:“我爸爸在哪儿?” 出人意料的,他回答:“我不知道。” 明薇当然对这个答案不满意:“你说谎!是因为你,我爸爸才不见的。” “是我给你父亲捎了一段话,但是他去了哪里,我是真的不知道。”那白袍人想了想,竟然还安慰她说,“但是他肯定还活得很好,你放心。” 明薇咄咄逼人,步步紧逼:“谁让你给我父亲带话,带了什么话!” “我不能透露。”白袍人略有不悦,“我们十分尊重人的*。” “那是我爸爸!我要知道他去了哪里!”明薇咬着嘴唇,坚持不肯放弃。 那个白袍人沉吟良久:“地球人的血缘观吗……我不能透露这一切,但是我可以替你传消息给你的父亲,但是能不能到达他那里,还是未知数。” “真的吗?”明薇大喜过望。 “当然。” “那你告诉他,我要见他,请他赶快回来见我。”说到这里,明薇的眼睛都红了,她平时可以嘴硬,可以死撑,遇到再危险的事情也不会低头认输,可是唯有在明大海的事情上,她会露出自己软弱的一面。 那是她的父亲,那是从小到大把她捧在手心里的父亲。 “请你等消息。”那个白袍人对她微微颔首,竟然整个人的身形一晃,就好像是水中倒影一般扭曲了一会儿,就消散不见了。 山本铃佳目睹了一切:“这、这是怎么回事?他是神吗?” 没有人回答她的问题,明薇怔怔立在那里,片刻后突然转身,顾朗将她搂在怀里,轻拍她的背脊安慰。 “阿朗,我爸爸会回来吗?” “会,一定会。” 作者有话要说:倒数第二个故事结束,引出最后一个故事,明大海终于可以露面了,不容易啊 第95章 爸爸去哪儿01 如果要明薇回忆一下明大海,她大概可以滔滔不绝说上三天三夜,但是要她回忆一下她故去的母亲,她却半点记忆都没有。 明大海告诉她,她的母亲是因为难产而死的,他一辈子都深爱这个女人,因此哪怕日后富可敌国,也再也没有续娶,明薇是他唯一的孩子。 说起来,明大海的资产有多少呢?这么说吧,明薇现在还没有继承他的财产,可就算是现在,这位大小姐要是一时兴起,突然想要几十亿来玩玩,那是绝对没有问题的,至于现今提出来会造成怎么样的经济动荡,那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反正动荡是肯定的,规模大小要看情况,席卷全球那也不是说说而已。 言归正传,明薇对母亲了解甚少,甚至她连一张母亲的照片都没有,而在明大海的嘴里,她是一个非常非常美丽的女人,他曾经开玩笑这么说:“那时没有读过书,什么都不懂,只觉得她长得美,我这辈子都没有见过长得那么漂亮的女人,比村子,甚至周围好几个村子的女人都要美,后来读了点书,肚子里有了点墨水,就只能想到美如天仙四个字,天仙是怎么个美法没人知道,但是看见她就知道天仙是长什么样的了。” 明薇深以为然,如果她的母亲不是一个大美人,恐怕也生不出她这样的美女儿来,可是连母亲的长相都不曾知晓,也实在是很遗憾。 回到明珠市里,明薇回了自己家,对忠叔道:“我父亲到底去了哪里?” 忠叔挺为难的:“我也不知道,先生早前吩咐过我会离开一段时间,叫我不必担心。” “问题是他都失踪三年了,不是三天三个月!一点消息都没有,这不正常!”明薇早在很久以前就追问过明大海的下落,然而当初明大海是留下话才走的,大家便以为他是有什么私事要办,并没有多问。 忠叔还安慰她:“小姐不必多虑,也许是先生厌倦了这样的生活,找地方度假去了呢。” 这也不是不可能的,像明薇以前就跟着一位探险队员去北极看极光,一去半年,毫无音讯,最后和人家分手了才回来。 当然这事儿她也没和顾朗说过,黑历史。 想起顾朗,明薇顿时有了主意,她和忠叔说:“忠叔,我要和阿朗订婚,爸不来,我就不嫁了,我就不信有什么事儿比我结婚还重要!” “没问题!”忠叔自然也是那么认为的,一口答应。 不出三天,该知道的人都知道了,顾朗揪着她脸颊上的嫩肉掐了掐:“订婚?我居然最后一个才知道,小金鱼不带你这样的,为了把你爸找出来,你就这么利用我啊?” 明薇不甘示弱,反驳道:“你要是不肯拉倒,反正只要我结婚,我爸肯定会出现,是不是你有什么关系,你要是不不愿意,我马上临时换人好了。” 顾朗被她气笑了:“行行行,你就吃定我了是吧?” 明薇做了个鬼脸:“说吧,订不订?” “订,当然订。”顾朗没奈何,“怕了你了。” 明薇抱着他的胳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你也不亏啊,你想想你自从有了我,占了我多少便宜?” “唔,占了多少便宜?”顾朗上上下下打量她,颇为感慨,“我也就这点福利了。” 明薇踮起脚在他唇边吻了吻,顾朗被这飞来艳福弄得叹了口气:“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小金鱼,你想我给你做什么,嗯?” “替我把爸爸找回来,然后我们就结婚。”她还不忘翻旧账,“你帮了凌岚那么多次,总该帮帮我吧。” “感情我以前每次替你收拾烂摊子,陪你天南地北跑都不算是吧?”他摇了摇头,又说道,“行了,你就算不说,我也会替你做的,你说说,你的要求,我什么说过不?” “那好,咱们去翻翻爸的书房,看看他有没有留下什么线索。” 顾朗有点迟疑:“这不大好吧,明叔也有自己的*。” “我爹说过,他的东西全是我的。”明薇在这点上很不讲理,“他才不会怪我呢。” 她自小便被明大海给宠坏了,明大海对她有求必应,哪怕一气之下砸坏了他最喜欢的古董花瓶,他也不过乐呵呵说一句:“薇薇当心划破手。” 明薇是他的无价之宝,有什么东西比得上这个女儿?他的书房明薇自小也是常去的,明大海从来没有说过什么“书房里有很重要的文件不要去碰”之类的。 但是两个人做的多半是无用功:“这都是什么东西……我的天,爸什么时候买的古堡?” 明薇显然是翻到了一份抽屉里的文件,那是一份欧洲一个古堡的产权书,他还在上面贴了一张便签纸: “某年某月某日,薇薇说要当公主,公主要一个城堡,我会给她买一个,记下”——这句话的笔墨有些暗淡了,算一算时间,那大概是明薇七八岁的时候。 哪个女孩在小时候没有做过当公主的梦呢? “某年某月某日,已买下古堡一栋,送给薇薇。”——这句话的墨迹新鲜很多,显然是时隔多年又记上的。 明薇鼻尖一酸,就要落下眼泪来。 世界上无条件对她好的只有她的爸爸,她能有这样衣食无忧的生活,能有这样自由自在的生活,全是因为明大海的努力,他从前只是一个乡下来的穷小子,如今的一切,全靠自己的双手得来。 甚至为了保证她的权利,他没有再有任何女人,洁身自好得近乎苛刻。 “小金鱼。”顾朗蹲到她身边,搂着她的肩膀,在她额上吻了吻,“别担心,明叔肯定是有事情才会离开,你不要想太多,那个人不是说会替我们传达消息吗?他马上就会回来了。” “嗯,我相信。”明薇逼回眼眶中的眼泪,继续翻找自己想要的线索。 忠叔中途过来过一次,传达他了解道的消息:“律师那里的消息是,先生的遗嘱是十几年前就立下的,从来没有改动过。” 明大海的遗嘱形同虚设,因为明薇是亲眼看着他立下的,当时方家父子四人,外带一个律师团的人都在场,他的遗嘱非常简单: 我所有的财产都由我的女儿明薇全权继承。 方家兄弟的股份与资产全都在他们十八岁时由明大海转让赠与,他早早设立慈善基金会,自成体系,其余一切都早已安排妥当,以保证如果他出现意外,明薇依旧可以过着最好的生活。 最后,明薇在书桌最底层发现一个暗格,上面有密码锁,顾朗终于道:“这个款式的书桌我见过,是最好的保险公司做的,一共有十六个暗格,除非有密码,其他不会有任何办法打开,明叔整个桌子都没有上锁,只有这个锁上了。” “里面肯定有东西!”明薇马上来了精神。 顾朗阻止了她要试一试密码的行为,道:“密码一共只有一次机会,一旦输错,整个桌子都会被毁。” 他那么一说,明薇果然踟蹰了:“不会吧,我爸的密码一向都是我的生日。” “这个大家都知道,但是我觉得这个未必,明叔会上锁,证明他对里面的东西非常重视,不大可能是所有人都知道的密码。” 明薇把椅子推开,干脆坐在了地毯上苦思冥想。 “我去请沈思帮帮忙,看看她能不能查到什么消息。”顾朗留她一个人安静独处,自己则是去联系了沈思。 沈思一开口就是问:“啥时候订婚,请帖呢我居然没有请帖?” “还没确定呢,小金鱼忙着找她爸爸,我也是想请你帮忙。”顾朗暗暗道,你以为我不想订婚呢,问题是明大海不出现,明薇不肯啊! 沈思挺奇怪的:“阿薇的爸爸,那不是明大海吗,我记得之前看到报道说他现在处于半隐退状态,很久没有出现了。” “他失踪三年了。” “什么?”沈思也大吃一惊,“怪不得瞒着了,不然股票要下跌了吧。” “这倒不至于,五年前明叔就开始把事情转交给别人做了,他擅长赚钱,却对钱没有太大的执着。” 说起来也很奇怪,外人对于明大海的揣测也不在少数,这个出生乡野的男人仿佛对经商有着异于常人的敏感,白手起家,短短十几年间成为世界一流富豪,人生之传奇几乎令人以为是神话。 没有背景,没有关系,能走到今天,全靠自己一手打拼,每天工作十八个小时,仿佛有用不完的精力,每个记者采访他都会被他所折服。 算起来,明大海今年也不过堪堪五十多岁,在杂志上的照片看起来才四十余岁,男人四十一枝花,这么一个有钱的男人,偏偏对过世的妻子情深似海,不曾再娶,连绯闻都没有。 励志到可以说是不正常。 直到今日,他依旧是国内无数奋斗者的梦想,明薇曾经说过:“所有人都以为自己努力了奋斗了就会像我老爸一样,然而这是不可能的,我爸的路简直是像有神仙保佑一样,没有可以复制他的成功。” 沈思以前就在八卦杂志上看到过关于明大海的消息,认识明薇以后也从来没有过问过这种豪门内幕,但是今天一听,她也觉得不同寻常:“怎么消失得,最后出现的地方是哪里,我替你们查一查。” “某一天早晨,他就吩咐了管家几句话,给小金鱼打了个电话,然后说要出一趟远门,归期不定,之后就消失了。” “等我消息。” 作者有话要说:爸爸爸爸,你去哪里了呀~ 莫名觉得这个标题有点搞笑……据我预计,离完结不远了~ 最后一个故事,希望大家喜欢,梗是老梗,看看有没有人能猜到咯 第96章 爸爸去哪儿02 顾朗回到书房的时候,明薇已经把暗格打开了,正从里面拿出东西来,他有点意外:“你知道密码了?” “嗯,是我妈妈的名字,虽然他只说过一次,但是我记得。”明薇小心翼翼把里面的盒子捧出来,“你知道我妈妈的名字吗?” 顾朗仔细回忆了一番,明薇的母亲他从未见过,虽然明大海并不避讳提起,可是却没有任何具体的信息:“不知道。” “云仙,她叫白云仙。” 明薇把盒子里的东西取了出来,那里面并没有什么宝贝,只不过是一本笔记本,款式挺老旧的,明薇和顾朗并肩坐在一起开始看。 出人预料的,那是明大海的一本日记,或者说是他从来没有寄出去过的信: “云仙,薇薇今年五岁了,我赚了一点钱,把她从老家接了回来,她长得很像你,你不用担心,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云仙,今天我在街上看见了一条裙子,很适合你,以前我总是想给你买匹好布裁裙子给你,可是一直都没有机会,直到你离开我都没能做到。” “云仙,今天是惊蛰,我还记得就是八年前的这一天,我在后山遇见的你,你离开八年了,我从来没有忘记过你,薇薇今天问我关于你的事情了,我说你是天上来的神仙,后来王母娘娘叫你回去了,所以你回天上去了,可是她好像不是很相信,现在的小孩子都不相信神话故事了。” “云仙,薇薇今天考试考了最后一名,回来不敢和我说成绩,怕我骂她,其实我一点都不在乎,我们的女儿只要永远高高兴兴平平安安的,我就很满意了。” 这些篇目写的年代都很久了,最开始的时候,明大海的字还写得歪歪扭扭的,语句也简单,没有太多词汇,就是很平白的叙述而已,到后来,字越来越端正好看。 明薇不禁道:“我爸以前不识字,后来是一边上夜校一边读的书,你看看他现在的字,不比书法家差,一字难求呢,可惜我没他那么好的耐心。” 他们看得很慢,明大海二十多年来的事情几乎都有记录,不是赚了多少钱得了多少荣誉,多半是讲点鸡毛蒜皮的小事,今天做了什么菜,想给你尝尝,女儿今天画了幅画,想给你看看,可是明薇看着,偷偷哭了好几回。 也有做父亲的担忧和唠叨: “云仙,薇薇被我宠坏了,我虽然可以给她很多钱,让她一辈子都不愁吃穿,可是她总归要嫁人的,如果你在就好了,我觉得阿朗挺好的,我想他给我当女婿。” 看到这一段,顾朗忍俊不禁:“看来我在明叔心目中还是挺有分的。” 连明薇都承认:“我爸要是知道我嫁的是你,一句话都不会有,他就指望着我嫁给你呢。” 顾朗微笑道:“那多好,他知道多年心愿成真,肯定立即出现。” 明薇脑补了一下明大海参加她和顾朗的婚礼,竟然有点害羞:“真要结婚啊?” 顾朗警惕道:“现在后悔都来不及了!” “那我们怎么结啊?”明薇依偎在他怀里,拨着他的衣扣,“感觉很麻烦的样子。” 顾朗先叹了口气:“忠叔早就开始筹划了,世纪婚礼没得跑了。” “哦,古堡,教堂,婚纱,玫瑰,唉,也就这样。”明薇嘴上说着没意思,但是其实心里还是有那么一点点小期待的——当然,到那天来临的时候她发现那婚礼超出她的想象。 他们温存了片刻,继续看明大海的日记。 “云仙,我没有想到会有人知道你的事情,我害怕那只是一个虚幻的假象,可是我还是要试一试。” 这是他最后一篇日记。 明薇一看,顿时心里一咯噔:“阿朗,我脑袋有点乱,你说我爸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大概是那个人过来见了你的父亲,告诉了他你妈妈有关的事情……”顾朗也有点迟疑,“但是后面这句话,我就不明白是什么意思了。” 明薇盯着那句话看了十几分钟,还是一头雾水:“到底那家伙和我爸说了什么,他竟然就这么走了。” “耐心点小金鱼,三年都过去了,不差那么一会儿。” 为了让明薇分心,顾朗真的是下了死力气的,这就导致沈思电话打来的时候虽然是早上十点多了,明薇……还在睡。 “*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啊。”沈思在电话里文绉绉念了两句诗,“亏我还熬夜给你查消息呢,没良心。” 明薇很心虚,她把所有的责任都推到顾朗头上:“都是阿朗不好。” “这事儿吧,我虽然没有经验,也知道一个巴掌拍不响。”沈思打了个哈欠,“我把资料发你邮箱里,然后我要睡了。” “行。”挂了电话,明薇摸到手机点开邮箱看资料,沈思的工作效率够高,一晚上已经把明大海的行踪调查出来了。 他那天离开家,就去了南极,因为没有飞机,是跟随南极站的科考人员一起坐船过去的,当然,他给了人家一笔不菲的经费。 “南极……”明薇几乎是在电光火石间就想到了怀疑对象,“未来医院?!” 她掀开被子想要跑出去,走到门口想起来这是在她家里,佣人十几个呢,不能裸奔,只能回头套上件睡裙跑出去,顾朗在下面和忠叔商量订婚典礼的事儿,她把手机往他们面前一拍:“快,想办法联系到未来医院!” “怎么?”顾朗一边问着,一边已经将邮件内容扫了一遍,他也不多话,“我马上去。” 某种意义上来说,他和未来医院的那些人算是半个同行,同行和同行之间,总有一些联络的渠道,自从那次知道未来医院的存在后,顾朗着实花了点心思收集了他们的消息。 未来医院的谁建立的并没有人知道,现任院长是谁,也没有人知道,在外面最活跃的人是谁,顾朗倒是知道的,那是一个他从来没有想到过的人,两个人也许彼此听说过姓名,却没有彼此认识过,那也是一个传奇人物。 只是不曾想到他是未来医院的人。 而未来医院的江湖地位实在是没话说,它不仅仅是医学界的圣地,更是整个科学界的圣地,一直有这样的传说,只要你有足够的能力,未来医院便会向你发出邀请,在那里,无论是什么奇怪的科研题目都可以得到足够的经费,不必理会任何俗事,只要埋头做研究即可,没有其他地方乱七八糟的事情。 这简直是科研的世外桃源,人间仙境。 只是,据说那些进了未来医院的人都看到了另外一个世界的秘密,再也没有人回到现实生活里来。 因此传说永远都是传说。 顾朗出面联系到那个人倒并不麻烦,听说了他的来意后,那个人很痛快地答应下来,他的效率极高,电话刚挂断十分钟,奇恩就打电话来了。 “我听说你们想找我们打听一下消息?”奇恩的声音还是那样不温不火,没有丝毫特点。 “是,明大海在三年前曾经到过贵医院,是不是?”顾朗开门见山,也不绕圈。 奇恩也承认地很痛快:“没错,他请我们帮个忙。” “小金鱼现在想找她的父亲,所以想请问你们能不能给我们提供一点消息。” 奇恩便笑道:“两位和未来医院颇为有缘,但是我没法立即就告诉你结果,总要等我征求一下当事人的意见。” “你们现在就能联系到明大海?” “等一切水落石出,你们也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但是现在,我还不能透露。” 明薇听完,抱怨的同时,也忍不住道:“他们好像特别注重个人*。” “这是美德,我们就不行了。”顾朗摇了摇头,感慨道,“你看前两年期末考还贴红榜呢,现在才保密了。” 明薇作为一名学渣,一听就想跪:“别这样,以前考试你在第一名我在最后一名……” “谁叫你不爱读书的。” “那话不是这么说的,”明薇特别淡定地回嘴,“这不是全校第一都听我的吗?” 顾朗哑然,半晌他诚实地点点头:“这话也没错,你还是最厉害,回头同学会要不要我陪你去参加让你炫耀炫耀?” “算了,没共同语言。” 明薇和顾朗的中学都是在普通高中读的,当然是明珠市里最好的高中,但是并不是贵族学校,学生的出身都有不同,只有少数身份不凡的人,然而明薇和这种人都没有共同话题,难道还能让她去和同班女生探讨这个月工资拿了多少超过一万就沾沾自喜吗? 结果她出去逛了圈,回来拿了手机咔嚓咔嚓拍了两张合照,还一反常态地特别亲昵地和他靠在一起。 “你干嘛呢?” “秀恩爱。” 顾朗等她走后点开了几个网站,游览了其余同学的状态,有买车买房的,有结婚的,有度蜜月的,有八卦以前的同学是个绿茶婊的,顾朗看了半天心想,小金鱼这是想干什么? 他关注了半天,她居然没发消息,问起来的时候她云清风淡的说:“我才不和他们计较呢!” 不计较你还特地来拍合照?顾朗一点都不相信,他更倾向于她在酝酿怎么秀恩爱一次秒杀他们。 她的虚荣心怎么都那么可爱呢。 作者有话要说:看看下一章让大海出来 第97章 爸爸去哪儿03 未来医院的回音比想象中慢了许多,明薇和顾朗把明大海的日记看了几遍,里面除了让人感动落泪的事情之外,大概就是一些让人起鸡皮疙瘩的肉麻话。 “我爸居然那么肉麻,看不出来。” “他从前就管你叫我的小公主我的宝贝我的乖囡囡,你怎么不觉得肉麻?”顾朗反问。 明薇问:“那我是你的什么?你敢说优乐美我打死你。” “蜜糖,你是我的蜜糖,你是我的甜心。” 明薇沉默一会儿,扭头道:“不要脸。” 顾朗失笑,轻咬她的耳朵,明薇侧头躲开了,两个人在狭小的地方你来我往捉了会儿迷藏,最后顾朗捉住她,在她柔软的唇上一吻,依旧是香甜馥郁的气息,让人迷醉,心猿意马。 从深吻变成浅吻,唇齿间慢慢辗转吸吮,他想起很多个夜里,辗转反侧睡不着觉,因此偷偷在她唇上吻一吻,偷香窃玉的感觉令人着迷。 她的胸口微微起伏,他停下那个眷恋的吻,将面孔贴在她的胸前,明薇面色微红:“喂。” 顾朗轻轻笑着,在她丰腴的雪臂上用力咬了一口,明薇吃痛:“干什么,当我是红烧肉?” “当你是冰淇淋,一口一口把你吃掉。” 曾经沧海难为水,这也就不难明白为什么明大海会对白云仙念念不忘,有些人是独一无二,再也无法被取代的。 他已经得到平生至爱。 而未来医院的回复在第四日到来,他们派人送了一张光盘过来,开头是奇恩的说话:“我们得到当事人的同意,将这份录像交由二位观看。” 这短短一句是说明,后面则是一段录像,背景一片全白,是未来医院会客室的布置,他们曾经到过那里。 时间显示那是明大海离家后的第一天,明薇看到一个熟悉的身影出现在镜头里,明大海穿得很随意,背脊依然挺得笔直,不见佝偻,浓眉大眼,是个英伟的美男子,明薇晓得父亲一直都是许多女子心目中的钻石王老五。 “明先生,你好。”负责与他会面的是那位曾经在飞机上与他们有过一面之缘的神秘东方男子。 “你好。”明大海虽然出身乡野,可是给人的气质并不粗鄙,他彬彬有礼,“有人说,我可以在此得到帮助。” “是。” “我想寻回我失踪多年的妻子。” 听到这里,不过短短三分钟,可是明薇已经吓了一大跳,怀疑自己的耳朵出了毛病:“什么,阿朗,他说什么,他要找回我妈妈,可是我妈妈……”她徒然噤声,过了会儿,她抓紧他的手臂,“阿朗,我妈妈……难道……” 她语无伦次,顾朗沉着冷静,拍了拍她的手臂:“我们先继续看下去。” 那位男子显然也有点意外:“明先生,寻人你该去侦探所。” “我的妻子,并非常人。”明大海说完这句话,深吸口气,面露怅惘之情,“遇见她,大约也是二十年前的事情了。” 那人大约也猜到这恐怕会是一个缠绵哀婉的故事,因此静静聆听。 “那时,我还是一个什么都不知道的傻小子,甚至都不知道山的那头有什么,每天日复一日的生活,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那一天,我在后山拾柴,看到天际有一道光坠下,就在我不足百米处,我好奇,上前查看。” 明大海说到这里的时候,双目流露出温柔缱绻之情:“我听见那里有声响,我问他们是否需要帮助。” “然后呢?” “过了好久,我看到一道红光,她从残骸里走出来,衣衫褴褛,浑身是伤,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美的人,我知道她来自天上。” “她能听懂我讲话,我把她藏在后山的一个秘密基地里,她有仙丹,那么一小颗,吃了就不会觉得肚饿,她告诉我她来自很遥远的地方,也许是夜里某一颗暗淡的星星,我当时不懂,觉得她是仙女,我给她取了个名字叫云仙,白云仙,她是来自云朵里的仙女。” 明薇再也忍不住,暂停了录像:“阿朗,我爸爸这句话是什么意思?” “他的意思是,”顾朗上上下下打量明薇,“你妈不是地球人。” 明薇的大脑顿时当机了一下,她妈不是地球人=她好像是个混血儿=她、她难不成是地球人和外星人的混血儿? 想到这里,她干笑几声:“不是吧?我挺正常的,我从小到大都没发生过什么超自然的事情啊。” 顾朗捏着她的下巴,仔细端详她:“没道理啊,你全身上下我哪里没检查过,把你切片了都是地球人。” 明薇啪一下打掉他的手:“你还想把我切片了研究?” “深入研究一下。”他一语双关,调戏她。 明薇恨得牙痒痒,但是一时想不到办法,只能按了按遥控器继续看。 明大海继续道:“她的飞船坠毁,同伴全部死亡,她回不到自己的故乡,一直逗留在此,她故乡的风俗与这里不相同,她问我很多事情,可是我什么都答不出来,我知道自己留不住她,她伤好以后,我告诉她下山的路。” 他还记得那个雾蒙蒙的清晨,他怀揣着包袱,里面是他前两天下山赶集时买的一件新衣裳,大红花布,还有他早起摊的两张面饼,还热乎着。 “我送她下山,知道恐怕她一走就不会回来,我很不争气地哭了,我和她说‘我没本事,也没有什么钱,这点东西你拿着,不要嫌弃’,她身上穿着不知道是什么料子的衣服,很薄,像是云的颜色,我又说‘昨天下了雨,路上不好走,我送你下山吧’,我背着她往山下走,她一点重量都没有,那不是错觉,而是真的感觉没有一点重量,轻飘飘的,都说男儿有泪不轻弹,可是我一想到以后再也不能见到她,我就忍不住要落泪。” 明薇看见明大海说到这里时,眼中有着一闪而逝的泪光。 “我送她到山脚下,那里有很深的一条河,下了雨,水位长高,我淌着水背她过去,可是到了河中央,云仙却说,她不走了,她愿意留下来陪我,我也不知道我是上辈子做了什么好事,才有今天。” “她就这样做了我的妻子,云仙最开始什么都不会,但是她学得很快,她可以把所有事情都办得妥妥当当的,好像什么都知道,什么都会,她是天上的仙女。”哪怕日后读了书,对世界了解更深,可这个念头根深蒂固,在明大海心目中,她就是自天而降的仙女,救赎了他。 她永远永远是他的仙女,永远永远。 “后来,我们有了薇薇,孩子生下来白白胖胖的,云仙说她那一双眼睛又大又漂亮,给她取了个小名叫小金鱼,又是蔷薇花开的日子,所以大名叫薇。” “生下孩子的第三天,云仙告诉我,她的同伴来接她了,她答应我会回来,只是去与他们解释清楚,可是她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我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就好像是牛郎织女一样,织女回到天上,再也不能下凡来,可我连喜鹊都没有,我要怎么和她再见面?” 明大海苦笑起来,他微微扬起头,没有让眼泪落下来:“所以我决定下山去见见世面,那是我从来没有了解过的世界,我拼命学习,拼命赚钱,我想等云仙回来的时候,我可以给她更好地生活,而不是让她跟着我这个穷小子吃苦。” 当然,他做到了,明大海的名字现在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可是他在等的爱妻,却始终没有回来。 “前些天,有人给我带来了云仙的消息,她不是不想回来,而是因为有些事情不能够回来,我知道她没有走远,所以我想去见她。” 明大海终于说出来意。 那个男人沉默半晌,问:“不知道尊夫人仙乡何处?” 明大海说出一个很古怪的音节,那个男人啊了声,道:“是,他们最近是在附近,你想去见她?” “是。”明大海喟叹道,“我已经等得太久太久了,我的生命终有穷尽之时,我希望在死前可以与她再见面,其余一切,都不再重要。” “那么,我会安排联系,请您在医院里稍等些时日。” 奇恩的脸出现在屏幕里:“明大海三日后乘坐小型飞船离开地球,并没有返航记录。” 录像至此结束。 明薇看了顾朗一眼,他闻弦歌而知雅意:“我陪你一起去。” “阿朗,你说,我会不会也见到我的妈妈!”明薇非常激动,她从来没有想到,自己的母亲还会尚在人世。 “会,一定会。” 不等他们打电话去,未来医院的人就打电话来了:“录像收到了吗?” “收到了,多谢。” “我们受人之托,明先生要我们代为询问,两位是否愿意出门一趟,好一家团圆。” 明薇一听,马上道:“要要要!我们马上就来!” “我们即刻启程。”顾朗也不多废话。 然而奇恩关照他们:“都说天上一日,地下千年,虽然这样的往返我们做过许多次,然而却不敢保证没有任何危险。” “我要去!”明薇斩钉截铁。 顾朗则道:“小金鱼去哪里,我也在哪里?” “地球人的爱情……”奇恩感慨一声,“好,我为两位安排。” “多谢你,大恩不言谢。” “都是朋友,何须言谢。” 作者有话要说:本来我想题目叫天仙配的,后来觉得剧透太早,就是这个吧,也挺贴切的 大家没有想到吧,明薇是混血儿_(:з」∠)_ 本故事里最痴情的男人莫过于明大海和叶老头,男主被秒成渣渣,我对不起他,他有黑历史 结局进行中 第98章 爸爸去哪儿04 这一去经年,回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所以上飞船前,两个人特地给几个要好的朋友打了个电话。 明薇最好的朋友也就是唐黎和沈思了,结果唐黎的电话没接通,只能打给沈思,她对于明薇的身世报以十二万分的惊讶:“我无法用语言形容我的心情……” “我也是……”做了二十多年的地球人,告诉她她有外星人的血统,是个人都难相信,“我也没有蓝血,也没有超能力啊,不然我哪里会混那么惨。” 两个女孩子说了会儿话,沈思也不多说什么:“一路顺风。” “承你吉言,我回来就结婚,到时候给我当伴娘。” “一言为定。” 顾朗则简单许多,和刘邵简单交代了几句就完。 那架飞船很小,只容下两个人,看起来就像是一只鸡蛋,明薇忍不住道:“我以为飞船都是飞碟那样的。” “这可是医院里机械制造最发达的星球的杰作,速度极快,一眨眼就到了。” 奇恩没有夸大其词,两个人都没来得及好好体会一把星际旅行呢,就听见一个声音:“欢迎来到玫瑰星云。” 玫瑰星云是一团星云,可是这只是表面现象,其实是一些对地球有好奇心却不愿意打搅地球人生活的外星生命建立的观察所。 “玫瑰星云在历史上的记载很富有传奇性,说是在百余年前突然出现,瑰丽无比。”顾朗感慨道,“没有想到那时候就有外星生命介入了。” 飞船在一片瑰丽的玫瑰色中停下了,一个友好的声音告诉他们:“请下飞船,我们会派人来迎接。” 明薇本来都已经打算推开门了,想想缩回手:“外面是不是没有氧气啊?” “真高兴你那贫乏的科学知识还有一点印象,不过我想应该没有问题。”顾朗以身作则,先推门出去了,明薇见他呼吸无碍,也跟着下来,四目所及便是一片云雾,踩在云上却没有任何失重感。 明薇孩子气得蹦跶了两下,惊奇道:“阿朗你看,和地球上都一样。” 顾朗拉住她的胳膊,把她拉回怀里:“别大惊小怪的。”他轻声责备着,事实上却眼观六路耳听八方。 一个异常熟悉的声音传过来:“薇薇!” 明薇立即从顾朗怀里挣脱,仰起头来喊:“爸爸!” 自不远处出现的,可不就是明大海么,他穿着一件布衫,精神抖擞:“薇薇,来,到爸爸这里来。” 明薇扑到他的怀里,泪如泉涌:“爸爸!” “乖,让爸爸看看小公主,”明大海说着特别肉麻的称呼,可是当事人一点也不觉得,他拍了拍她的背,又揉了揉她的脑袋,“嗯,长大了。” 明薇皱了皱鼻子:“爸,你怎么一声不吭就跑到这种地方来了?” “找你妈妈啊。”明大海替她擦擦眼泪,又招呼顾朗,“阿朗也来了,唉,总是让你陪着小金鱼跑来跑去的。” “没事的,叔叔。”顾朗确认面前的人是明大海无疑,“见到您真的是太好了。” “哈哈,来来,这边走。” “爸,我们要去哪儿?” “去见你妈。”明大海居然是坐着飞船来的,那是小小的如同梭子一样的造型,“快上来。” 明薇忐忑地坐上去,问:“爸,我妈她……不是地球人?” “哦,是……人,”明大海嘴里叽里咕噜冒出一串词来,“意思大概是白色星球,所以我说她姓白,没错吧。” 明薇:“爸你考虑过做了二十年地球人突然告诉我我是混血儿的时候我的感受吗?” “那有什么关系,反正都是混血,混血儿漂亮啊。”明大海笑眯眯地夸奖她,“我女儿最漂亮了,是不是阿朗?” 顾朗只能承认:“漂亮,是漂亮,在我心里小金鱼最漂亮。” 明薇对他做了个鬼脸,顾朗对她眨眨眼,示意她快说正事,但是明薇当做没看见,笑嘻嘻地靠在明大海身边,顾朗没奈何,翻了个白眼。 两个人的互动被明大海尽收眼底,他笑眯眯地问:“阿朗有女朋友了没有?” 顾朗指了指明薇,明大海哈哈一笑,又问明薇:“看来看去,还是阿朗好吧?” “才不好呢,爸你不在的时候他老欺负我。”明薇恶人先告状,使劲儿抹黑他。 幸好明大海明辨是非:“那我不信,阿朗从小就疼你疼媳妇似的,你闯了祸他替你收拾,你坏了事儿他替你挨骂,你害怕的时候就知道叫阿朗阿朗的,还说不喜欢他。” 明薇顿时面孔涨红:“爸,你到底帮谁?” “帮你帮你。”明大海无奈,“哎,阿朗,我家小金鱼脾气坏,你要么换一个。” 明薇恼羞成怒:“爸!” 顾朗忍不住笑出声来:“不换不换,您能把你家小公主给我抱会儿么?” 明大海很大方地松开了胳膊:“借你。” “谢谢叔叔。”顾朗很自觉地把人家女儿搂回怀里,明薇还挣扎不让:“你们两个问过我的意见没有,讨厌,爸你怎么和阿朗一起欺负我。” 明大海揉了揉她的脑袋:“女儿长大了,当然应该交给别人,阿朗我最放心。”他欣慰地看着明薇,对顾朗道,“阿朗,薇薇就交给你了。” “您放心,上天入地,我都陪着呢。”顾朗握紧了明薇的手。 他以为他和明薇已经够腻歪的了,后来发现在长辈面前还是没得看的。明大海一下飞船就高喊:“云仙!” 然后一个白色的身影翩然落入众人的眼前,就好像会绝世轻功一样,出场异常吸引人眼球,她不偏不倚,正好落在了明大海的怀里:“大海。” “云仙!”明大海紧紧搂着她,笑容满面,“来看,我们的女儿。” 明薇:“……我妈年纪看起来比我还小是怎么回事?” 云仙看起来长得美丽极了,正如明大海所说,从前不知道什么是天仙,现在就明白了天仙是怎么样美貌。 但是……但是她看起来如此年轻,明薇那句妈卡在喉咙里死活出不来,倒是顾朗咳嗽了一声,若无其事地叫了声“阿姨”。 云仙温柔地笑了笑:“你好,阿朗,我是白云仙。”她依偎在明大海的怀里,像是一片云一样会随时飘走,明大海紧紧抓住她的手,像是害怕她离开,“小金鱼,我是妈妈。” “妈!”明薇一接触到她的目光,自然而然就真情流露,与她紧紧相拥,“妈妈。” “好孩子。”云仙摸了摸她的长发,“这么些年我没有照顾过你,是我对不起你。” 明薇摇了摇头:“没有的事情,爸爸对我很好,阿朗也对我很好,我一直都很好。” “那就好。”云仙温柔地说着,抬起头来看了明大海一眼,“你和他们说过那件事情吗?” 明大海摇了摇头:“没有。” 明薇茫然地问:“什么事?” 云仙和明大海彼此对视一眼,却没有直接说,而是道:“来,带你们参观一下我们的基地。” 玫瑰星云里有着许许多多星系的生命,大家的性格来路都有不同,因此各自占据了一个地方建造临时基地,白色星球的人来自很遥远的外星,母星的情况与地球十分相似,但是科技比地球发达许多,已经有成熟的星际旅行经验。 白云仙的飞船在地球坠毁后,很快第二批探险者到来,在玫瑰星云里建造了基地,然后派人接回了白云仙。 “你为什么走了就没有再回来?”明薇问她。 白云仙无奈道:“不是我不愿意回来,而是我的能量原本就所剩无几……我们的星球与地球虽然十分相似,但是消耗的能量并不相同,长年累月下来,我的身体已经十分勉强,分娩后更是无力支撑,他们要我回到这里对身体进行调整转化,我以为不会很久便可以与你们团聚,可是转化失败了,我没有办法再回到地球。” 明薇大惊失色:“什么?” 明大海插嘴解释:“云仙的转化过程大概是二十年左右,她一醒过来,知道自己没有办法回到地球,就立刻托别的朋友为我带来了消息,问我是否愿意与她会面,我当然愿意,那么多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想念着她。” 两人相视一笑,情意绵绵,真是胜过言语多矣。 倒是顾朗问:“那也就是说,明叔你不会再回地球上了?” “是的。”明大海握了握云仙的手,深吸口气,道,“事实上,我正准备接受转化,成为白色星球的人。” 明薇瞠目结舌:“啥?” “如你所见,我要与你妈妈永远在一起,她不能来陪我,我就去陪她,就是那么简单。”明大海神色自若。 明薇傻眼半天,问:“爸,你不要我了?” “你有阿朗了。”明大海笑道,“我也应该和你妈妈在一起。” 果然女儿是爸爸前世的小情人,上辈子斗不过妈,这辈子还是斗不过……明薇咽了咽口水,只觉得喉咙干涩:“那啥……我和阿朗结婚呢,你也不回来?” 这是一个大问题,明大海严肃起来,他看了看云仙,她道:“你回去给我们的女儿办婚礼。” 明大海没有拒绝,但是也没有答应,明薇有点伤心,她原以为父亲会毫不犹豫随她返回地球,替她准备婚礼,可是……可是他更放心不下爱妻。 顾朗察觉到了她的情绪,握着她的手,尽量轻松道:“那也没关系,我和小金鱼在这里成亲,也是一样的。” 云仙马上高兴起来:“可以吗?你们愿意吗?”她兴奋地双颊通红,眼眸灿烂,明薇对着比自己还娇嫩的母亲,只能点点头:“愿意,当然愿意。” 云仙高兴坏了:“妈妈会给你最好的星际婚礼。” 明薇:……随便结个婚我都能那么高大上,原本定下的在外国结婚弱爆了。 作者有话要说:嗯,接下来的就不用这个章节名了 你们说叫酷炫狂霸吊炸天的婚礼怎么样_(:з」∠)_ 结完婚就可以结局了诶,好快啊,筹备新坑中…… 第99章 酷炫狂霸吊炸天的婚礼 在太空结婚,别说明薇是头一次,地球人都是头一次,其余的外星生命,也是第一次经历这样的场景,对于很多外星生命而言,根本没有爱情这回事,有些不需要繁衍,也不明白结婚的意义,好在大家都是观察地球许久,了解地球的风俗,因此能够难得观摩这样的盛事都是异常激动,云仙的请帖一发出去,就收到了热烈的回复。 “难以想象我要怎么结婚……”作为新娘,还是本来只是订婚现在却赶鸭子上架的新娘,明薇亚历山大。 顾朗比她淡定:“这边结一次,回去再结一次。” 明薇干笑:“一次就够麻烦了,还要再来一次?简直是噩梦。” 顾朗挑了挑眉,似笑非笑道:“这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你后悔可就晚了。” 明薇脸都黑了,在地球上的时候还可以说“我爸不在不结婚”,这会儿父母都在,已经开始兴致冲冲办婚礼了,她想赖都赖不掉,她越想越烦,哀嚎一声:“那以后岂不是要被你管得牢牢的,想想都觉得恐怖。” “对,以后让你在家端端正正做贤妻,”顾朗只说了那么一句,明薇就露出了惊恐之色,他马上改口,“那是不可能的,结不结婚其实对我们而言并没有什么差别,只是,你总要叫你爸爸妈妈放心吧。” 明大海要随白云仙成为白色星球的人,更是可能要随白云仙去另外一个星球,这星际旅行是多么地困难,一去也许再也不能回来,总归要明薇有了归宿才能放心。 明薇很紧张:“你保证?” “当然。”顾朗宽慰她,“反正也不过只是一个形式。” “形式也很重要的!”明薇闷闷不乐,从今往后人家就不一定会喊她明小姐,而是顾太太了,想想都觉得悲哀。 顾朗笑而不语,婚前恐惧症,每个女人都会有的,哪怕是小金鱼也不例外。 他尽量岔开她的注意力:“你就不好奇你的婚礼会是什么样子的?” “爸爸说就和地球上的一样……难不成来参加的宾客都是什么八只脚四只眼两个头的?”明薇禁不住脑洞大开。 顾朗却道:“也许人家根本没有身体。” “那我的婚纱怎么办?”她问,“我要穿成什么样结婚?” 呃,这倒是个问题。 他们都忘了世界上有个成语叫做“天衣无缝”,神仙的衣服,当然也非同凡响了,所以当白云仙抱着一件洁白无瑕的“婚纱”给明薇穿上的时候,她自己都惊呆了:“这是什么?” “宇航服。”白云仙像每一个地球上的母亲一样,为女儿穿好洁白的婚纱,这件婚纱像是银河一般璀璨,又洁白无瑕,据说是白色星球上最高级的材料,被用以做成星际旅行的宇航服。 和地球上肥大笨重的宇航服不同,这件美丽的衣裳非常贴身轻巧,几乎一点重量都没有,怪不得当初明大海会把穿着这样一身宇航服的白云仙误认为是仙子。 所以明薇穿上的一件事情就是回头问顾朗:“好看吗?” “美若天仙。”顾朗很俗套很肉麻地套用了明大海的台词,成功引得那如同姐妹花一般的母女齐齐笑了起来。 在太空里没有时间的计算,地球人的计算方式是根据地球自转以及公转为依据的,对于其余生命自然没有这样的概念。 顾朗只能大概计算一下时间,那已经是半个月后的事情,请帖已经悉数发了出去,虽然形式很奇怪,发到地球上的请帖也不在少数,除了顾朗和明薇之外,也有不少传奇人物早就与外星生命有过一定形式的接触。 而像是这样的星际婚礼,当然是大家都不愿意错过的盛典。 婚礼当天,整个玫瑰星云都热闹非凡,在一个开阔的平台里,有人用高超的投影技术布置成了地球的景色,与地球上的比例不同,他们将地球上最著名的美景组合在一起,可以看到布达拉宫和埃菲尔铁塔在一起的画面,雪山下就是一望无垠的沙漠。 百花盛开的季节,却有雪花飘落在身上,而且这并非是单纯的投影,雪花落在人的身上便会消融,草坪被踩过便会弯下腰,一切真实地无法相信竟然都是幻影。 连花香都是那么逼真,一只恐龙从丛林里奔跑而过,猛犸象甩了甩鼻子,在河边汲水喝。 “太玄幻了。”明薇按照地球上的习俗,将由明大海带领进入教堂,她挽着父亲的手臂,面对这样的场景,震撼到无法言说。 更科幻的还在后面,在宾客席上坐着的有同样来自白色星球的人,他们看起来和地球人没有什么区别,还有些座位上的“人”非常小,他们大概是不愿意以真面目示人,罩着一片黑纱,还有些座位上干脆只漂浮着一团团颜色的光团,明大海低声告诉她:“那些生命已经完全摆脱了*的桎梏,自由自在,只留下思想存在,永世不朽。” 明薇倒吸一口冷气,除此之外,还有一根超级大的钢铁柱子,听说……那是一条腿,因为身体太过庞大,她甚至无法看见他的模样。 空中悬浮着各式各样的透明屏幕,有些人无法赶来玫瑰星云,便用超出人类想象的科技来见证这一幕的诞生。 让明薇高兴的是,沈思也在,她趴在屏幕前,身后站着奇恩,看来她是在未来医院得到的帮助。 明薇还没来得及和她打招呼,音乐就响了起来,居然是耳熟能详的《结婚进行曲》,明薇挽着明大海的胳膊,钻过花朵拼凑的拱门,一只霸王龙从她背后跑了过去,居然还很人性化地扭头看了看他们。 绿草如茵,落英缤纷,明大海双眼微湿,将明薇交到顾朗手上,他知道什么都不用说,因为顾朗全都明白。 从很多年前起,他就一直在承担着照顾她的责任,从前是这样,现在是这样,以后还是这样。 呵,洁白如玉的一双小儿女,终于也长大成人,彼此相爱,时间过得何等之快,对于地球人来说,能有几个二十年呢。 最青春最美好的岁月已经过去了,未来可能还会有磨难,但是不必害怕,因为已经有人愿意结伴同行,无论风雨。 二十年的青梅竹马,最终成了一场佳话。 顾朗亲吻明薇面颊的时候,四周突然响起震耳欲聋的掌声,这一次的宾客与他们想象中的截然不同,可以这些来客用自己的方式表达了他们的祝贺。 有绚丽的光团在他们身边变换颜色,像是泡沫一样的飘来飘去,这个泡沫星球的人据说就是长成这样。 他们交换了戒指,那虽然不是钻石,却号称是宇宙中最稳定的元素,从宇宙诞生起便存在,哪怕一个星球消失,它们也还会在。 就算是有一天,地球消失了,银河系也不见了,连宇宙都消亡破灭,至少它曾经见证过这一段短暂但是绚丽的爱情。 属于地球人的爱情。 白云仙咬着嘴唇,已经泪落如雨,像每一个地球母亲一样失态,明大海把她抱在怀里,轻拍她的背,无言安慰。 顾朗执着明薇的手,凑到唇边吻一吻,明薇忍不住要笑,眉眼弯弯,笑意盎然,她搂着他的腰,与他紧紧相拥:“你可不能再后悔了。” “我永远都不会后悔。”他低声回答。 明薇抿了抿唇,唇角翘起,扬起面孔,亲吻他,他们浅浅吻着,气息相容,只觉得心平如镜,就好像心已经找到港湾,从此再也不会漂泊了。 真好,从今往后,天涯海角,有你,江湖险恶,还有你,天大地大,宇宙无穷,还是有你,有你。 不过,虽然婚礼仿照了地球,洞房花烛夜却也没有翻出什么新花样来,人家对地球人交~配的过程没有兴趣,繁衍后代而已,很多星球已经是无性繁殖,甚至是不需要繁殖,因为生命已经趋于永恒。 他们当然不知道,这是一个带有爱意的过程。 而且哪怕是对于明薇和顾朗来说,在失重的天空里做点什么有利于生命和谐的事情,也是很难得的。 从前没有过这样的尝试,日后估计也没有什么机会有,所以他们很纵情很疯狂,他们没有一刻与对方分离过,他们的双唇始终不曾离开过对方的身体,人类的*所能体验的所有快感,是没有身体的生命无法体会到的。 他们永远不明白为什么地球人那么迷恋自己沉重而无用的*,虽然躯壳那么容易坏,那么脆弱,可是食物吃下去会有美妙的感受,与恋人亲吻拥抱会面红耳赤,彼此结合时会产生那样难以形容的乐趣。 哪怕有的选择,他们都不愿意放弃身体所能带来的欢愉。 何况在他们彼此眼里,对方的身体是如此漂亮,如此吸引人,叫他们哪怕一秒钟都不愿意移开目光,只愿意四肢紧紧交缠在一起,紧些,再紧些。 明薇蜷缩在顾朗的怀里,只觉得身体已经不再是属于自己控制,每一寸肌肉都在叫嚣着失控,她连动一动手指都做不到,只能嘴唇微动,似是哀泣似是满足地呢喃:“我要死掉了。” 顾朗低低笑着,唇就贴着她的耳垂,辗转轻吻着:“忘记时间,时间本来就不存在。” 何必要记得时间呢,何必要知道日出和日落呢?这一切都不再重要了,此时此刻,有你有我,我们这样紧紧结合在一起,快乐难道还不够吗? 够了,只希望这样的快乐永远都不要停歇。 作者有话要说:还有一个尾声就结局了,发现比我想象中要快很多啊,还有许许多多的遗憾,还有很多的故事想写,可惜只能告一段落了,故事里埋了不少伏笔,比如虽然小金鱼的身世揭露了,我可从来没提过顾朗的身世啊 还有那个神秘的来自未来医院的东方男人……指不定以后会开系列,看心情吧~ 一个尾声+一个番外,番外是沈思和永恒的故事 惯例,新坑已开,恳请收藏: 蛊祸 第100章 尾声 再次回到地球上的时候,时间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春去秋来,地球经历一个新的轮回,在地球上的大多数人并不知道,在他们身边,实际上隐藏着许许多多外来的朋友们。 他们伪装高明,有些低调,有些高调,你分不清他们与我们的区别,只是在某些特殊的时候,他们也会露出一些马脚,有好奇心的人,善于观察的人,也许就可以顺藤摸瓜找出些许蛛丝马迹。 往往传奇的故事,都是这么开始的。之所以普通人很普通,也许只是因为他们没有足够的好奇心和行动力罢了。 明薇和顾朗手挽着手走在街头,阳光明媚,天气正好,明薇伸了个懒腰:“虽然地球有着种种的缺点,但是一段时间不在,还怪想的。” “月是故乡明,星球当然还是自己居住的好。”顾朗搂着她的腰,轻轻一带,把她搂进怀里亲吻。 明薇咬了他一口,做了个鬼脸:“有人来了。” “什么?”顾朗环顾四周,他们是直接从玫瑰星云回到的地球,降落在人迹罕至的雪山上,这里怎么会有人呢。 明薇看着他狡黠地微笑。 过了约莫半个小时,顾朗听见直升机的声音,两个高挑的人矫健地从直升机上下来,仿佛起了争执。 顾朗诧异地挑了挑眉:“你们两个怎么会一起来?” 一身皮衣的凌岚抢先开口:“发生了一件极为古怪的事情,非常古怪,不可思议,简直无法想象。” 唐黎打断了她:“行了凌小姐,你能别和我来抢吗?我警告过你,再妨碍我的话,我可就对你不客气了。” “我奉命行事,你若有不服,尽管采取外交手段好了。”凌岚驳斥他,“我也不少怕了你。” “唯小人与女子难养也,你这样的女人,实在不讨人喜欢!” “我又何必要你喜欢?” 顾朗无视了他们的争执,问明薇:“你怎么知道他们会来?” “咦,对啊,”明薇笑盈盈反问,“我怎么会知道呢。” 顾朗看了看她,突然明白过来,想必是明薇从云仙那里知道了不少有意思的事情呢,他捏了捏她的鼻尖:“你呀。” 明薇扮了个鬼脸:“我要逆袭了,你信不信?” “信,我当然信。”顾朗无奈地摇了摇头。 凌岚和唐黎争了半天,两个人始终无法达成共识:“先和我走,听我先说。” “我一般不和女人计较,但是你除外。” 唔,不管怎么样,新的故事又开始了,不是吗? 冒险刺激的故事永远在继续,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被隐藏的秘密,只要有足够的好奇心,就会有所发现。 只是这一次就到此为止吧,我们要过一段时间再来记录了。 青梅竹马的故事,你们还喜欢吗? 作者有话要说:留在正文里的线索,以后有缘再来说吧,故事已经完结了,但是冒险不会结束 也许会开系列,也许……谁知道呢,是吧 我个人非常非常喜欢这个题材的故事,因为倪匡先生写的卫斯理一直是我的挚爱,这个故事,原本也是要向他致敬的,可惜我虽然很用心写了,但是成绩不怎么滴,下一个故事再继续努力吧 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下个故事再见 直通车: 蛊祸 这是我的专栏求包养↓↓↓ 明天还有一个番外,然后就没有了   第101章 番外:永恒的爱   沈思看起来和普通的在读大学生没什么区别,宅,不爱运动,喜欢吃垃圾食品,每天对着电脑手机平板电脑,数码产品从不离手,爱翘课,期末考试成绩平平……计算机系的每一个学生,都不会对她有什么特别的印象。   系里也有不少厉害的学生,比如说某位被学弟学妹们崇拜的学长,据说超级厉害,长得又帅又有钱。   他挺喜欢沈思的,也许是因为在人群中,所有人都看着他的时候,她没有,这就叫抖M体质,很多高富帅都有这种毛病,就喜欢挑战不理自己的女生。   对于沈思来说,身边有个真·土豪·女神的明大小姐当闺蜜,什么炫富行为都弱爆了好吗?   而且她也很有钱啊,虽然这些钱都来路不正就对了,反正黑吃黑嘛,还不如给她买硬件。   虽然现在已经没有最开始那么捉襟见肘了,但是沈思还是不可避免地想要给永恒最好的硬件设施,当然,再好的硬件,也抵不过人类的身体。   永恒现在经过几次升级以后,已经可以潜伏在互联网的任何一个地方,也就是哪怕凌岚找到了他,把硬件全部砸毁,只要互联网还在,他可以到达任何一个地方。   没有一台电脑可以抵挡得住他的入侵。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他是虚拟世界之神。   此刻,二次元的卡密萨马正在以短信方式狂轰乱炸——因为沈思按了静音,关闭了无限,虽然他可以自动激活但是他不敢啊——“思思吃饭了吃饭吃饭了!”   沈思跟着下课的大部队一起朝食堂挤去,食堂的四个摄像头尽忠职守。   “荤素搭配荤素搭配吃鱼肉要么牛肉不要吃炸鸡腿啊啊那个对身体不好!”沈思瞄完这一条短信,把手机关机了,打了一份炸鸡腿要了一瓶可乐。   坐到座位上的时候手机已经重新开机了:“思思你不要不理我QAQ!”   发颜文字是怎么回事,当初那么高冷温柔亲切的网友去哪里了!谁能告诉她这个婆妈啰嗦的电脑是怎么回事啊!   “思思我错了QAQ”   “可乐太冰了对你身体不好……”   “根据计算你的大姨妈马上就要来了……”   “思思……”   沈思长长叹了口气,无奈地把可乐推开,开始喝热汤。   从小就失去父母关爱的她当然渴望有人关怀,可是这么罗里吧嗦的实在是很毁形象好吗?   “学妹。”某位学长端着饭菜施施然想要坐下。   沈思一脚踩在对面的椅子上,埋头吃饭,不欢迎之意溢于言表,永恒大惊失色:“思思,你穿的是裙子快把腿放下你要走光了!”   她终于忍无可忍,把手机往地上一摔,一脚踩了下去。   学长惊呆了,瞄了瞄地上碎成渣渣的手机,没看错的话这好像是刚刚出的苹果吧,一个肾呢!说踩就踩?太*了吧……他顿时对这个每天只穿棉背心和短裤的女孩改观。   沈思无比淡定,她平均几个月就要换一个手机,理由雷同,被气惨了就拿可怜的手机出气。   晚上永恒可怜兮兮地问她:“你是不是很讨厌我?”   “没有。”她关了灯,把脑袋搁在枕头里准备睡觉。   永恒没说话。   第二天早晨他没有叫她起床,沈思觉得奇怪,喊了两声,居然没有反应,她慌了,连忙打开电脑,一切都运行正常,可是他居然那么悄无声息地离开了。   半个小时后,明薇不情愿地被她从被窝里拖了出来,冲她一个劲儿翻白眼:“我和阿朗在度蜜月啊,你有没有良心?”   “度蜜月?拜托,距离你们结婚已经过去一年了你还度蜜月?”沈思羡慕嫉妒恨,“你这是存心刺激我吧?”   “没。”明薇连忙否认,“我们的蜜月只是稍微长了那么一点点。”   “一点点?我看你们是要度一辈子!”沈思嘟囔道,“快帮我想想办法,他会不会出事了。”   “指不定是和你吵架了,冷战呗,”明薇安慰道,“你别想多了。”   “他不会的,因为他是电脑,不是人,他自己给自己输入的命令你忘了,他编了永远爱我的程序,可是他居然突然失踪了,这不正常。”沈思懊悔道,“早知道就不欺负他了。”   明薇瞅瞅她,悠悠道:“你就是恋爱经验太缺乏。”   她和顾朗身经百战,很多事儿心知肚明,两个人玩情趣,可是沈思不一样,她经历的事情虽然多,但是感情一片空白,唯一的恋爱对象还不是人,严重缺乏*经验。   “他会有危险吗,不会,摆明了他就是想和你吵架么,所以你要沉住气,谁先沉不住气,谁就输了。”   明薇忽悠她。   沈思居然真的被忽悠了,莫名其妙回家去了……没有人在耳边啰嗦的日子,实在是难得清静。   第一天很开心,觉得终于自己可以一个人待一会儿了,就是稍稍有点挂念他,可是没什么大概。   第二天觉得有点不习惯了,有的时候自己兴致来了叽里呱啦讲了一通,没有人应答,面对着空荡荡的房屋,她怅然若失。   第三天……第三天她很简单地往电脑里输了一条指令:再不回来不理你了。   她等啊等啊等啊等,结果睡着了——这就是作息不规律经常熬夜的结果——她是被饭菜香给诱惑醒的。   “难不成我外卖盒子没丢掉?还是隔壁家的小夫妻又做好吃的了?”她迷迷糊糊地醒过来,紧接着就看见厨房那里有人。   因为她把卧室和客厅打通,但是厕所和厨房却保留了墙壁,因此看不清楚,沈思吓了一跳,还以为是小偷进来了。   “你醒了。”那人端着烧好的菜肴过来,替她端到床头柜上,那里摆着一盘糖醋排骨,一盘手撕包菜,一盘番茄炒蛋,还有一个鱼头汤,以及一盘切好的水果拼盘。   此刻沈思穿着睡衣,衣衫不整,头发乱蓬蓬的,睡眼惺忪,面前的帅哥短发,穿着休闲,长得好看,笑意满满,一看就可以被贴上暖男的标签。   “你谁啊?”声音有点耳熟来着。   沈思没想起来。   他突然拥抱了她一下,手臂颤抖,特别特别轻,可是他肌肉绷得很紧,紧张极了:“抱到你了。”他说着,突然感觉到眼眶酸涩,竟然视线模糊起来。   沈思呆了半天,把他推开:“你是谁啊?”   他小心翼翼地摸了摸她脸颊上的肌肤,又笑:“好暖,好软。”   “……卧槽哪里来得神经病!”沈思怒了,一脚踹了过去,他也没躲,任由她踢在自己肚子上,然后他碰了碰她的腿肚子,正色道,“你太缺乏锻炼了,肌肉的状态……”   他一开始啰嗦,沈思就反应过来了:“永恒?”   他轻轻点了点头。   “我肯定是在做梦,”沈思安心地躺了回去,“拟人化的梦我不是做第一次了。”   “……”他要不要说他可以记录她的梦境然后再还原出来所以其实他都知道呢?永恒想了几秒钟,决定放弃,“起来了,你已经睡了超过十个小时,睡眠质量……”   “闭上你的嘴!”她恶狠狠地坐起来,捂住了他的嘴。   永恒因为诧异而微微睁大了眼睛,他对于人的身体还不能很好地掌控,因此突然之间的口干舌燥他无法理解,虽然测到了心跳加快,可是他不知道怎么样才能缓解心脏的快速跳动:“我……”   他一开口,嘴唇就碰到了她柔软的掌心。   沈思也是一愣,她没经验,因此莫名其妙也脸红了,永恒手足无措:“我……我还不是很习惯,”他尝试着深呼吸来缓解,但是没有作用。   沈思被他逗笑了:“你看起来好蠢,你哪里来的身体?”   “未来医院的最新研究成果。”说到正题,他总算没有那么慌乱了,“来自一个科技高度发展的星球,身体和人类看起来没有区别,但是可以容纳我的主板芯片。”   沈思意外:“你都不告诉我。”   他有点腼腆:“我想给你一个惊喜。”   “惊大于喜。”沈思吐槽,她抓了抓自己乱糟糟的头发,准备爬起来梳洗吃饭,永恒亦步亦趋,结果被她砰一声关在了厕所外面。   沈思拿起牙刷咕哝道:“什么嘛,吓我一跳,还以为你怎么了呢,讨厌,当心不理你了。”   她一个人嘀嘀咕咕的,却没有发现镜子里的自己嘴角裂开,再也合不拢了。   美好的生活,这才开始呢。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大家,全文完   本来想写他们俩接个吻的,后来想想算了,这两个人都很纯情,就那么纯下去吧,其余自己脑补吧   没有恋爱经验的宅妹子和爱啰嗦又婆妈却很温暖的也很纯情的人形电脑   这是我最萌的一对,好希望以后开系列写啊~~~   新坑地址:   蛊祸   完结了,好舍不得,没有人比我更伤感,我去哭一会儿QAQ,新故事见 书香门第【彼慕予兮】整理 八零电子书下载网www.txt80.com转载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